大连保税区亮甲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公示简本 前言 大连保税区亮甲店污水处理厂一期规模为2.0万m3/d,二期规模达到4.0万m3/d。由于地形地势及经济发展原因,污水处理厂截止到2015年截留的污水主要以工业区污水为主。亮甲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服务的范围为5个自然村、工业区及一个社区,根据目前工业区的发展速度,到2015年亮甲店污水处理厂的服务面积(建设用地)为2.76km2。 本次环评仅针对一期工程进行。配套管网另行投资建设。一期工程占地面积21639.41m2,建筑面积3337.03m2,总投资6645.99万元。由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污泥处理系统两部分组成。建设的生产构筑物主要包括:粗格栅及污水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改良AA/O综合处理池、网格絮凝池、斜管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紫外线消毒池等,其中粗格栅、提升泵房、污泥脱水间按照4.0万m³/d设计。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通过管道排入下游的青云河水库。青云河水库为IV类水域。 本项目由大连保税区经济发展局,大保经发[2012]1号《关于下达2012年保税区拟上基础设施投资项目清单(第一批)的通知》中立项。建设依据为亮甲店工业区控规、大连保税区亮甲店污水处理工程(BOT)特许经营权中标通知书。由大连东达集团有限公司取得经营权。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国发[2011]9号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属于鼓励类中“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有关规定,受大连东达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由大连市环境技术开发中心承担大连保税区亮甲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进行了全面分析,并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经环保局等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作为项目工程设计以及环境管理决策的重要依据。 1总则 1.1环境功能区划 1.1.1大气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大连市政府发布的《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大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区划的通知》(大政办发[2005]42号),项目所在地区为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 1.1.2水环境质量功能区划 1.1.2.1 海域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辽宁省环保局《关于调整大连市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区划调整的复函》(辽环函[2006]157号),尾水排放的海域属二类功能区。 1.1.2.2 地表水功能区划 本项目南侧120m处为青云河河道,下游东南3900m有青云河水库,根据关于印发《大连市近岸海域、地面水环境功能区划及管理》的通知(大政发[1996]113号,大连市人民政府,1996.12.18)中,将青云河及青云河水库规划目标定为IV类水域。 1.1.3声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大金发〔2007〕17号文《金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金州区环境噪声功能区域划分级执行标准的通知》,本项目位于2类区,(亮甲店街道中心片—东至青云河,西至亮甲村,南至石拉村季屯,北至红梅公路。)本项目所在地声环境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控制。 1.2评价因子与标准 1.2.1评价因子 通过对本项目在建设和投入使用后初步影响分析,评价因子确定如下: (1)大气环境评价因子 现状评价因子:SO2、NO2、PM10、TSP、硫化氢、氨、臭气。 预测评价因子:硫化氢、氨。 (2)水环境影响分析因子 CODCr、BOD5、SS、氨氮。 (3)声环境评价因子 现状及预测评价因子:昼间连续等效声级和夜间连续等效声级。 1.2.2评价标准 1.4.2.1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 常规污染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特征污染物硫化氢、氨评价标准采用《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民区大气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臭气浓度参考《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类区新建项目厂界标准值:20(无量纲)。 表1-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序号 评价因子 二级标准限值 嗅阈值浓度 单位 1小时平均 日平均 1 SO2 0.50 0.15 / mg/m3 2 NO2 0.24 0.12 mg/m3 3 TSP / 0.30 mg/m3 4 硫化氢 0.01 / 0.012 mg/m3 5 氨气 0.20 / 0.6 mg/m3 6 臭气浓度 20 / / 无量纲 (2)声环境 声环境现状评价采用《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见表1-2。 表1-2 声环境标准 单位:dB(A) 类 别 昼 间 夜 间 2类 60 50 (3)海水 项目尾水排放的海域属二类功能区,海水现状评价执行《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中第二类标准。 表1-3 海水水质标准 单位:mg/L 序号 项 目 第二类标准 备注 1 悬浮物 人为增加的量≤100 2 化学需氧量 ≤3 3 石油类 ≤0.05 4 无机氮 ≤0.30 5 活性磷酸盐 ≤0.030 6 挥发酚 ≤0.005 7 氰化物 ≤0.005 8 铅 ≤0.005 (4)地表水 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详见表1-4。 表1-4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限值 单位:mg/l(pH除外) 序号 项目 I类 II类 III类 IV类 V类 1 水温(℃) 人为造成的环境水温变化应限制在:周平均最大温升≤1 周平均最大温降≤2 2 pH值(无量纲) 6-9 6-9 3 溶解氧 ≥ 饱和率90% 6 5 3 2 4 化学需氧量(CODCr)≤ 15 15 20 30 40 5 高锰酸盐指数 ≤ 2 4 6 10 15 6 生化需氧量(BOD5)≤ 3 3 4 6 10 7 氯化物≤ 250 8 氨氮≤ 0.15 0.5 1.0 1.5 2.0 总氮(湖、库以N计) 0.2 0.5 1.0 1.5 2.0 9 总磷(以P计)≤ 0.02(湖、库0.01) 0.1 (湖、库0.025) 0.2 (湖、库0.05) 0.3(湖、库0.1) 0.4(湖、库0.2) 10 氟化物≤ 1.0 1.0 1.0 1.5 1.5 11 挥发酚≤ 0.002 0.002 0.005 0.01 0.1 12 石油类≤ 0.05 0.05 0.05 0.5 1.0 13 粪大肠菌群(个/L)≤ 200 2000 10000 20000 40000 14 汞≤ 0.00005 0.00005 0.0001 0.001 0.001 15 铅≤ 0.01 0.01 0.05 0.05 0.1 16 砷≤ 0.05 0.05 0.05 0.1 0.1 17 六价铬≤ 0.01 0.05 0.05 0.05 0.1 18 镉 0.001 0.005 0.005 0.005 0.01 19 氰化物 0.005 0.05 0.2 0.2 0.2 (5)土壤环境 土壤环境质量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的三级土壤标准,其值见表1-5。 表1-5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kg 项目 pH值 汞 砷 镉 镍 铅 锌 铜 铬 三级标准值 >6.5 1.5 30 1.0 200 500 500 400 300 (6)地下水 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1-6。 表1-6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93) Ⅲ类 pH - - 6.5-8.5 总硬度 ≤ mg/L 450 亚硝酸盐 ≤ mg/L 0.02 氨氮(NH4) ≤ mg/L 0.2 硝酸盐 ≤ mg/L 20 高锰酸盐指数 ≤ mg/L 3.0 铅 ≤ mg/L 0.05 砷 ≤ mg/L 0.05 SO42— ≤ mg/L 250 Cl— ≤ mg/L 250 总大肠菌群 ≤ 个/L 3.0 溶解性总固体 ≤ mg/L 1000 挥发性酚 ≤ mg/L 0.002 氰化物 ≤ mg/L 0.05 汞 ≤ mg/L 0.001 六价铬 ≤ mg/L 0.05 氟化物 ≤ mg/L 1.0 镉 ≤ mg/L 0.01 铁 ≤ mg/L 0.3 锰 ≤ mg/L 0.1 铜 ≤ mg/L 1.0 锌 ≤ mg/L 1.0 1.2.2.2 污染物排放标准 (1)大气污染物 污水处理厂运行过程产生的废气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的二级标准,具体限值见表1-7。 表1-7 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 单位:mg/m3 序号 控制项目 二级标准 执行标准 1 氨 1.5 GB18918-2002 2 硫化氢 0.06 3 臭气浓度(无量纲) 20 (2)水污染物 根据《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规定,省辖市规划城市中心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见表1-8)。 表1-8 基本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序号 基本控制项目 一级标准A标准(mg/L) 1 化学需氧量(COD) 50 2 生化需氧量(BOD5) 10 3 悬浮物(SS) 10 4 动植物油 1 5 石油类 1 6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0.5 7 总氮(以N计) 15 8 氨氮(以N计) 5(8) 9 总磷(以P计) 0.5 10 色度(稀释倍数) 30 11 PH 6-9 12 粪大肠菌群数 (个/L) 103 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 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 时的控制指标。 (3)噪声 ★施工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见表1-9。 表1-9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dB(A) 昼间 夜间 70 55 ★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即:昼间60 dB(A)、夜间50 dB(A)。 (4)固体废弃物 固体废弃物按《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污泥控制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应进行稳定化处理,稳定化处理后应达到污泥稳定化控制指标的规定,具体见表1-10。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应进行污泥脱水处理,脱水后污泥含水率应小于80%。 表1-10 污泥稳定化控制指标 稳定化方法 控制项目 控制指标 厌氧消化 有机物降解率(%) >40 好氧消化 有机物降解率(%) >40 好氧堆肥 含水率(%) <65 有机物降解率(%) >50 蠕虫卵死亡率(%) >95 粪大肠菌群菌值 >0.01 1.3评价工作等级、范围 1.3.1评价工作等级、范围 本项目大气评价等级为三级。 评价范围:以拟建地为中心,边长为5公里的矩形区域范围。 1.3.2 声环境评价等级、范围 本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确定为三级。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缩小至厂界外1m。 1.3.3 水环境评价等级 1.5.3.1 地面水环境评价等级 本项目地面水环境评价等级为二级。 1.5.3.2 地下水环境评价等级 本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仅进行简要分析,重点提出预防地下水污染措施。 1.4评价重点 针对拟建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特点和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特征,确定环评的评价重点如下: 1. 论证污水处理厂的工艺水平; 2. 对污水处理厂正常工况和事故二种状态下排放的污染物进行影响分析; 3. 对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恶臭提出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 1.5污染控制与保护目标 ★尾水排放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A标准,项目排水的青云河水库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 ★硫化氢、氨厂界排放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废气排放标准要求,周围环境空气达到《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民区大气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 ★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污泥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污泥控制标准要求。 2项目概况 2.1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大连保税区亮甲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大连东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总投资:6645.99万元 建设位置及用地情况: 本项目建设位置位于亮甲店工业区规划23号路、青云河、丹大高铁围成的区域,大连保税区亮甲店工业区D-2-1地块。具体位置见图2-1,项目北侧隔道与卧龙屯居民住宅最近距离为115m,西侧是一片林地,西北侧与垃圾处理站相邻,东、南两侧现状是农田。 用地现状为菜地和闲置空地。 2.2建设规模 本次仅进行一期工程建设的评价,不包括园区污 亮甲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2.0万 m3/d。一期工程占地面积21639.41m2,建筑面积3337.03m2,由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污泥处理系统两部分组成。本次不考虑中水回用的工艺及工艺占地,中水回用在二期考虑。本次建设的生产构筑物主要包括:粗格栅及污水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改良AA/O综合处理池、网格絮凝池、斜管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紫外线消毒池等,其中粗格栅、提升泵房、污泥脱水间按4.0万m³/d建设。
图2.1 项目地理位置图(比例尺1:45000) 2.3工艺流程 本项目污水处理采用改良AA/O工艺,工艺流程如下:污水进入设置在污水处理厂最前端的粗格栅后,进入提升泵房,经提升后自流进入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完成一级处理,进入改良AA/O生化池完成生物处理,经生化处理后的污水进入平流沉淀池,网格絮凝池、斜管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经紫外线消毒后排放。剩余污泥首先需经过脱水后,将污泥的含水率降至75%~78%,最终外运至夏家河处理厂处置。 2.4进出水水质及尾水排放 2.4.1进水水质 通过参考开发区污水处理一厂、大窑湾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考虑到保税区产业结构、功能定位及其排水特点,同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及《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亮甲店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进行论证,并对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进水水质进行加权平均。确定大连保税区亮甲店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进水水质详见表2-16。 表2-16 大连保税区亮甲店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 序号 指标 进水水质 1 CODCr 450 mg/l 2 BOD5 220mg/l 3 SS 300 mg/l 4 NH4+-N 30 mg/l 5 T-N 50 mg/l 6 T-P 5mg/l 7 PH 6~9 2.4.2出水水质 大连保税区亮甲店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级标准,标准值见下表2-17。 表2-17 大连保税区亮甲店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 序号 指标 出水水质 1 CODCr ≤50 mg/l 2 BOD5 ≤10 mg/l 3 SS ≤10 mg/l 4 NH4+-N ≤5 (8)mg/l 5 T-N ≤15 mg/l 6 T-P ≤0.5 mg/l 7 大肠杆菌 ≤103个/L 2.5公用工程 2.5.1供热 本项目的供暖用电,采用污水热源泵机组供给。 2.5.2供电 本工程污水处理厂电源为两路10kV专用线,一用一备,变电所10kV及0.4kV主接线采用分段单母线接线。设变电所一座,采用直流操作。根据负荷计算设置两台800kVA干式变压器,一用一备,负责全厂用电设备配电。经变压后以放射式方式供给各单体构筑物。在粗格栅及污水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综合处理池、加药间设有低压配电屏,便于其构筑物内用电设备的配电。设计按一期负荷考虑,变电所预留二期配电柜安装位置。 2.5.3给排水 给水:由园区供水管网统一供水。本项目用水主要是职工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 生活用水主要为办公楼、门卫等用水,职工平均生活用水量为40L/人*天,职工按27人计算,用水量为1.08t/d,394.2t/a。 生产用水主要为加药房和脱水机房(絮凝剂稀释用水)用水,用水采用尾水,用水量为15m3/h。 排水:厂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厂区内排水分区集中后就近排入雨水管或就近排入外围水域。 厂区内生活污水及冲洗水通过厂区内污水管进入集水井或格栅井与污水处理厂进水一起处理。职工生活排水系数按0.8,拟建项目职工生活废水排水量为0.86t/d,315t/a。 2.6劳动定员 该污水处理厂人员包括生产工人、管理技术人员和勤杂服务人员,定员27人。具体组织机构与人员编制见表2-18。 表2-18 污水处理厂人员一览表 序号 名称 生产人员 (人/班) 管理技术人员 (人) 班次 辅助人员 (人/班) 合计(人) 1 厂长 1 1 1 2 总工程师 2 1 2 3 财务 1 1 1 4 出纳 1 1 1 5 电气自控设备 2 2 4 6 维修工人 1 3 3 7 仪器及微生物分析 2 2 4 8 司机 1 2 2 9 运转工 2 3 6 10 中控室 1 2 2 11 警卫 1 1 1 总计 27 2.7工程建设进度 本工程拟定一年建成,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场地详勘二个月;工程土建施工八个月;工程设备安装、调试三个月。 在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的同时,应对污水收集管网进行同期建设,以保证污水处理厂顺利运行。 2.8运营模式 目前,国内污水处理厂投资和运营采取的方式有政府投资事业体制运营、政府投资企业运营和BOT运营等三种模式。本项目采取BOT运营模式。 3工程污染分析 3.1施工期污染源分析 本项目占地21639.41m2,总建筑面积3337.03m2。施工过程中,场地平整、掘土、地基深层处理及土石方、建筑材料运输、设备装配等施工行为,在一定时段内都将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但这种影响一般是可逆的,在施工期结束后将一并消失。施工期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有: 施工期废气:运输车辆的汽车尾气及燃油机械排放的燃油废气、施工中土方挖掘、平整场地以及装载运输产生的二次扬尘。 施工期噪声:材料及土石方运输车辆噪声、现场施工机械噪声。 施工期废水:施工场地降雨产生的含泥沙排水、施工作业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施工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如砾石、木材、废砖头、土石方等)、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3.2营运期污染源分析 污水处理厂具有处理污水、减少污染及保护环境的功能,但在其正常运转过程中会产生出水、异味、噪声、污泥等。根据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及工程设施,污水处理过程中的主要污染因素见表3.1。 表3.1 主要污染因素 类别 污染源 位置 主要污染因子 处理措施 废气 G1 格栅间 H2S、NH3 生物滤池除臭 排气筒 G2 生物池 G3 污泥间 噪声 N1 进水泵房 等效声级Leq 均在封闭室内 N2 污泥泵房 N3 鼓风机房 N4 污泥脱水间 固废 S1 格栅间 栅渣 可做为生活垃圾或普通工业垃圾进行卫生填埋 S2 沉砂池 沉砂 S3 污泥脱水间 污泥 夏家河子污泥处理厂 3.2.6污染物排放汇总 一期工程建成后所产生的各种形式的污染物汇总情况见表3.2。 表3.2 污染物排放总量表 单位:(t/a) 项目 污染物 产污环节 产生量 消减量 排放量 废 气 H2S 除臭间 8.76 8.67 0.09 NH3 8.76 7.01 1.75 废 水 COD 尾水 3285 2920 365 BOD5 1606 1533 73 SS 2190 2117 73 TN 365 255.5 109.5 NH3-N 219 182.5 36.5 TP 36.5 32.85 3.65 固体 废物 栅渣 格栅间 70.08 0 70.08 砂渣 沉砂池 273.75 0 273.75 泥饼 污泥间、沉淀池 8249 0 8249 生活垃圾 职工日常生活 3.942 0 3.942 4区域环境概况 略 5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5.1大气环境 该评价区域大气环境中1#点位TSP的现状值污染指数较大,其污染负荷比占总负荷比的32.2%,七种污染因子的污染负荷顺序为TSP>臭气浓度>H2S>NO2>NH3>SO2>PM10; 2#点位TSP的现状值污染指数较大,其污染负荷比占总负荷比的37.9%,四种污染因子的污染负荷顺序为TSP>NO2>SO2>PM10; 3#点位臭气浓度的现状值污染指数较大,其污染负荷比占总负荷比的43.5%,三种污染因子的污染负荷顺序为臭气浓度>H2S>NH3; 综上所述,建设区域环境空气中常规污染物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特征污染物硫化氢、氨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民区大气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类区新建项目厂界标准值。 5.2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在3个监测点位中对20个地下水质监测项目进行评价,其中pH、浊度、总硬度、硫酸盐、高锰酸盐指数、氯化物、氟化物、氰化物、挥发性酚类、氨氮、溶解性总固体等19项目均能满足地下水Ⅲ类标准要求。亚硝酸盐、挥发酚、氰化物、砷、汞、六价铬等9个项目在各点位均为未检出。硝酸盐超过了地下水Ⅲ类标准。分析原因是当地居民生活污水排放渗入地下水层造成的。 5.3 地表水质量现状监测 青云河上游和下游pH、溶解氧、粪大肠菌群、挥发性酚、总氰化物、硫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镉、砷、铅、六价铬等23项指标均可达到地表水Ⅳ标准,只有氨氮、总磷、总氮指标偏高,超过地表水Ⅳ类标准限值。青云河水库及其下游主要污染物为总氮和COD。分析原因是因为沿岸农田径流及个别小企业工业污水未经处理向青云河排放,所以造成这三项偏高。 5.4声环境质量现状与评价 项目拟建厂址处的昼间、夜间声环境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 6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6.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6.1.1施工期大气影响分析 施工过程中造成大气污染的主要源有:施工开挖机械及运输车辆所带来的扬尘;施工建筑材料(水泥、石灰、砂石料)的装卸、运输、堆积以及开挖弃土的堆积、运输过程造成的扬起和洒落;各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排放的废气。 6.1.2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降低噪声强度、采用局部吸声、隔声降噪技术等措施。同时要求工程在施工期间,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对于大噪声机械设备应安装消音减振设备,且在晚22:00至次日6:00不得作业,以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6.2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针对项目运营特点,对项目营运过程中所产生的污染物对水环境、大气和声环境的影响进行预测和分析评价。 6.2.1废气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污染物扩散浓度正常工况估算结果:在采取了臭气治理措施后,H2S和NH3衰减到敏感目标处的浓度值,大气污染物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最大的是硫化氢,远低于标准值0.01mg/m3和人体嗅阈值0.012mg/m3,氨气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也远小于标准值0.2mg/m3和人体嗅阈值0.6mg/m3。 非正常工况估算结果:在生物滤池不能正常工作条件下,H2S排放衰减到敏感目标处的浓度值超过《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民区大气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的要求(H2S 0.01 mg/m3,NH3 0.2 mg/m3),会对敏感目标造成大气环境影响。 正常排放硫化氢最大一次落地浓度为0.0002669mg/m3,占标率为2.67%,对应的距离为902m;氨气最大一次落地浓度为0.005151mg/m3,占标率为0.063%,对应的距离为902m。 估算模式已考虑了最不利的气象条件,分析预测结果表明,拟建项目正常排放情况下,大气污染物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最大的是硫化氢,远低于标准值0.01mg/m3和人体嗅阈值0.012mg/m3,氨气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也远小于标准值0.2mg/m3和人体嗅阈值0.6mg/m3。因此,只要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尽量减少或避免非正常工况的发生,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污染影响。 6.2.1.4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确定 本项目大气防护距离定为距废气处理间外300m。此距离范围内不宜设置居民区。 6.2.2声环境影响分析 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噪声影响的设备主要是鼓风机、污泥脱水机和各类泵等。项目设备都安装在密闭的设备间内,通过厂房隔声,噪声衰减约25dB(A),因此,考虑常规的减振降噪措施、厂房隔声以及距离衰减等因素,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6.2.3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格栅间栅渣、沉砂池沉砂、污泥脱水后的泥饼和厂内职工生活垃圾。 项目污泥压滤成为含水率小于80%的干污泥饼后送往夏家河污泥处理厂进行综合利用。污泥处理厂日处理能力为600t,2009年4月投入运营,污泥处理厂可以接纳本项目产生的污泥。污泥饼在运输过程中不会有渗沥液渗漏出来,但污泥会散发恶臭气体,会对沿途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应采用密闭车辆运送,在运送前车辆喷洒消毒液或除臭液,尽可能减少或避免二次污染。 项目格栅间栅渣、沉砂池沉砂可与厂区生活垃圾一起送往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理,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影响。 污泥是污水处理厂的主要固体废物,它具有产量多、容量大、不稳定、易腐败的特性。本项目产生的污泥经浓缩、脱水处理后形成泥饼,存放在储泥间。泥饼定时清理,项目泥饼产生量为22.6t/d,每天需 10 t密封卡车运送2次多,泥饼在封闭的厂房内半自动装运。本项目厂区距离夏家河污泥处理厂约60km,项目的污水处理厂污泥虽然已进行脱水处理,但含水率仍在 80%左右,在运输过程中可能引起臭味飘逸,将会给沿线环境带来一定影响。因此,项目污泥运输必须采用专用封闭车,以减少污泥运输对沿线的环境污染影响。 6.2.4水污染影响分析 6.2.4.1尾水排放对青云河水库影响分析 预测结果,排放口处断面水质TN和氨氮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限值,导致青云河水库水质达标困难较大,并且事故排放污染风险更大。 6.2.3.2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综合比较而言,本项目建设以及同时实施的各项环保措施对保护地下水有利。 7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7.1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7.1.1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具体环保措施如下: ★扬尘防治措施 ①施工单位应在工地边界周围采用高度大于4m、厚度0.3~0.5cm铁板作为围档,围档底部需设置防溢座,当起风时,可使影响距离缩短,以防尘扩散。 ②建筑施工工地出入口的设置应避开主次干道、繁华区域,大门不得透视,出入口必须有宽10m、长30m的硬铺装,设置水刷车轮设施。 ③开挖、钻孔过程中,应洒水使作业面保持一定的湿度;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经常洒水防止扬尘。 ④加强回填土方堆放场的管理,采取土方表面压实、定期喷水、覆盖等措施;不需要的泥土、建筑材料弃渣应及时运走,不宜长期堆积。 ⑤施工前对现有进厂道路路面进行硬化,同时应限制车速,施工场地出口设水池,车辆驶出施工场地时经过水清洗后可清除车轮上所沾泥土,减少行驶产生的扬尘。 ⑥加强运输管理,如散货车不得超高超载、使用有盖的运输车辆,以免车辆颠簸物料洒出;坚持文明装卸。 ⑦施工单位必须加强施工区域的管理。建筑材料的堆场以及混凝土拌和应定点定位,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根据风速,采取相应的防尘措施,对散料堆场采用水喷淋防尘,或用蓬布遮盖散料堆。 ⑧车辆在外运土石方时,应加以苫盖,避免沿途撒落,应按照相关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清运。 ⑨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根据平面布局,可以对厂址局部提前进行绿化,改善生态景观,减轻扬尘环境影响。 ⑩施工结束时,应及时对施工占用场地恢复地面道路及植被。 ★废气防治措施 ①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严禁使用超期服役和尾气超标的车辆。对施工期间进出施工现场车流量进行合理安排,防止施工现场车流量过大。尽可能使用耗油低,排气小的施工车辆,选用优质燃油,减少机械和车辆的有害废气排放。 ②施工过程中,禁止将废弃的建筑材料作为燃料燃烧。 ③工地食堂应尽量使用清洁燃料。 7.1.2 噪声防治措施 ① 制订施工计划时应避免同时使用大量高噪声设备施工,除此之外,高噪声机械施工时间要安排在日间,减少夜间施工量,车辆经过集中居民区时,尽量不鸣喇叭。 ② 避免在同一施工地点同时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 ③ 设备选型上应采用低噪声设备,如液压机械代替燃油机械,振捣器采用高频振捣器等。固定机械设备与挖土、运土机械(如挖土机、推土机等)可通过排气管消声器和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的方法降低噪声;设备常因松动部件的振动或消声器的损坏而增加其工作时的噪声级。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并减少鸣笛。 ④ 尽量少用哨子、笛等指挥作业,代之以现代化通讯设备,按规程操作机械设备,减少人为噪声。 7.1.3 污水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施工拌料、清洗机械和车辆产生的废水以及生活污水。 施工期由于施工人员多,生活用水量较大。同时为了防止建筑施工对周围水体产生的石油类污染,建设单位应与建筑施工单位密切配合,采取以下措施: ① 定期清洁建筑施工机械表面不必要的润滑油及其他油污,对废弃的油应妥善处置,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②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避免在施工过程中燃料油的跑、冒、滴、漏; ③施工时产生的泥浆水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采用沉降池处理后,回用工地内降尘和清洗用,不得污染现场及周围水环境; ④施工期间,在工地上布置临时厕所和防渗化粪池,如果设有临时食堂则食堂排出的废水还应设隔油池进行处理,并及时清运粪便; ⑤不要随意在施工区域内冲洗汽车,对施工机械进行检修和清洗时必须定点,检修和清洗场地必须经水泥硬化。清洗污水应根据废水性质进行隔渣、隔油和沉淀处理,用于道路的洒水降尘。 ⑥项目雨天施工要注意防止水土流失,堆积土方时适当采取覆盖措施,防止於塞下水系统,汛期及暴雨天要停止施工。 施工期加强管理,认真落实上述防治措施,避免施工期废水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7.1.4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居住场地附近设置临时垃圾集中堆放地,不得随意排放。各类垃圾分开收集,由专门车辆定期运送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理。施工中不得随意抛弃建筑材料、残土、旧料和其它杂物。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将剩余的不能用于回填的垃圾处理干净,保持场区整洁。 项目在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全部运往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填海。为将土石方运输车辆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对土石方运输过程要求如下: (1)加强运输车辆保养,保证车辆良好的车况; (2)运输车辆按核定的重量装载,严禁超载; (3)运输车辆按指定的路线排渣; (4)运输车辆车箱用帆布严密苫盖,防止散落; (5)夜间22:00以后停止施工。 7.1.5 水土流失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项目建设对生态系统造成的破坏主要是改变原有土地的功能和由此引起的水土流失。为减缓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防止水土流失,应采取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办法。 7.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7.2.1污水处理方案比选 根据本工程运行实际所确定的进出水质及对NH3-N、TP去除率要求,本项目二级生物处理需采用具有除磷脱氮功能的处理工艺。 综合上述分析论证,可以得出:项目采用改良AA/O生物处理工艺,处理效果比较稳定,不仅可满足BOD5和SS的去除而且具有很高的除磷脱氮效果,可以弥补污水厂进水水质碳源不足的缺陷。 深度处理采用絮凝—沉淀—过滤三段处理方案,与其他处理方案相比,抗冲击负荷能力强、运行稳定、过滤周期长、出水水质好,可以保证出水水质稳定达标。 出水消毒采用紫外线消毒,消毒效果稳定,与液氯、二氧化氯等消毒方式相比,不存在二次污染问题,且无环境风险。 因此,项目污水处理工艺技术经济可行。 7.2.2臭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对产生臭气的建(构)筑物增加臭气处理工艺。需要除臭的单元为粗格栅、细格栅、生物池、污泥脱水间、污泥池。把以上建(构)筑物产生的臭气通过风机引入除臭滤池,在池顶部设喷淋装置把臭气加湿,加湿后的臭气被压入除臭滤池底部,除臭滤池内装有填料,臭气中的异味成分被除臭池内的填料吸收,处理后的废气由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7.2.3噪声防治措施 污水处理厂噪声治理的总原则是:各岗位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超标设备采用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对操作人员进行防噪保护等一系列噪声控制措施。 由工程污染分析可知,污水处理厂的噪声源主要是鼓风机房及泵房等。 1.各类风机的噪声治理措施 风机布置于鼓风机房内,并在风机出口段设置消音设施,设置隔音操作室,另外在风道处的弯头和三通等气流转弯处可安装导风叶片。 2.各类水泵的噪声治理措施 各系统各岗位的清水泵及污水泵均置于相应泵房内,应在泵房内采取减振措施,对操作室应作隔音处理。 3.车辆进出时严禁使用高音喇叭,并应尽量减少鸣笛数。 7.2.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减少有机物,使污泥稳定化; 2.减少污泥体积,降低污泥后续处置费用; 3.减少污泥中有毒物质; 4.利用污泥中可用物质,化害为利; 本项目污泥可以排至夏家河污泥处理厂,考虑到本项目污水处理厂汇水区域内有许多工业企业,因此,业主排放污泥时,应事先对污泥进行重金属成分分析,若重金属含量超标,应采取安全填埋方式处理;若重金属含量达标,近期可送至夏家河污泥处理厂进行稳定化处理。 此外,项目污泥在存放及外运过程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污泥浓缩、脱水后要及时清运。 (2)污泥运输必须采用专用的密闭式污泥运输车辆,运输时要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减少在运输过程中所可能造成的对沿线环境的污染影响。 综上所述,由于污泥成分比较复杂,为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必须进行稳定化处理后方可排入环境进行最终处置,本项目污泥在厂区内脱水处理后,运往夏家河子污泥处理厂稳定处理。在切实落实了上述污泥处理措施后,项目污泥排放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7.2.5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首先要积极做好污水管网系统的清污分流工作。对于雨污合流的区域,应尽快改造为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对新开发建设区域,在规划和建设过程中要做好雨污分流。对服务范围内各企业要实现清污分流,把企业排放的废水分为污水和清下水两类,污水进入本工程管网系统,清下水由雨水管排放。 (2)建设项目服务范围内的工业废水,达到进水水质控制指标后,才能接入本工程污水管网。 对重点污染源的污染企业,在接管前应在企业内部进行污水预处理,达到本项目规定的进水水质要求后,才能进入管网系统。同时应严格控制服务范围内工业企业的有毒物质排放,严格控制含重金属污水进入管网,确保进水达到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指标要求,保证污水处理厂生物处理装置正常运行,实现达标排放。 对于服务范围内的工业企业废水,应要求其与污水处理厂签订协议,对各企业废水水质应进行了解,对于排放有毒有害、难降解、重金属等企业,应与当地环保部门联合,进行重点监控,确保进水水质达到设计要求。 (3)加强进厂水质控制管理,对服务范围内的废水进行审计与监测,对进入污水管网系统的所有排污单位的废水量和水质进行登记,与排污单位签订废水处理服务合同,规定各排污单位的废水排放量和废水水质。对污染特别严重的重点企业实行点源控制,对其污水预处理设施的运行状况进行监督。 (4)认真做好污水处理厂的人员培训,加强教育,提高责任心。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人员要实行岗位责任制,避免操作失误造成的环境污染。 (5)加强对各类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和管理,同时配备必要的备用设备,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更换,以减少事故的隐患。污水处理厂要采用双回路供电,防止停电造成运转事故。 (6)对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转情况要及时了解,保障正常运行,对进水和出水水质要定期监测,根据不同的水量和水质及时调整处理单元的运转状况,以保证最佳的处理效率。 (7)为有效控制和避免非正常排放的发生,污水处理厂在出水口设置水质在线监测系统、污水流量器,发现异常信息反馈,及时根据需要调整运行参数,保证污水的达标排放和水量的有效控制,并在排放口位置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确保排放口的运行安全。 7.2.6非正常工况的防范及应急措施 污水处理厂在设计时应考虑一定的抗冲击性和事故防范措施,主要是对水量水质变化和事故排放的适应性,该项目采用的工艺对水质水量的变化适应性较强。为减小该项目的事故排放及其环境影响,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防范措施 (1) 该项目在设计、施工及设备选型时应严格要求,保证工程、设备质量; (2) 设计单位在设计时应充分考虑由于各种因素造成水量不稳定状态时的应急措施,以缓解不利状态;在设计中要考虑重大事故防范措施,尽量减少、减轻事故排放次数和排放量; (3) 加强人员素质培训,加强内部管理。项目技术人员应定时对处理系统进行巡视,及时维护、维修处理设备和处理构筑物,以便及时发现运行中不正常情况而采取相应措施; (4) 采用先进的中央控制系统,对污泥处理区、提升泵站以及生化处理区进行监控,以便于及时发现事故隐患。 (5) 加强供电管理,保证供电设施及线路正常运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应急措施 (1)污水处理厂在设备运行正常工况下,但出水超标时,必须及时分析超标的指标,针对不同情况采取如增加曝气量、增加投药量、加减污泥回流量及内回流量等必要措施调节工艺尽快使出水达标。 (2)当进水PH值小于6或者大于9时,进水会对污水处理厂生化菌群系统造成伤害,必须阻止污水进入生化系统,所以此时只对进水进行一级处理超越排放; (3)当进水含油,在国家排放标准内时允许污水进入系统进行正常处理,并且要密切观察进水;当超出国家排放标准进油比较严重时,为避免造成污水处理厂整个系统瘫痪,必须停止进水,并且密切跟踪进水,一旦进油减轻,立即恢复进水; (4)当进水COD、NH3-N、TP等指标超出设计标准时,污水处理厂必须分析不同原因,采取如增加曝气量、增加投药量、加大污泥回流量及内回流量等必要措施强化污水处理过程,尽力保障出水达标。同时从汇水系统的主要污染源查找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对微生物有毒害的物质的排放量。 (5)因机械设施或电力故障而造成污水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污水处理厂在设计上采用双电源,同时要求管理人员加强运行管理,保证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从而尽可能的降低这种风险。 对出现非正常排放首先要向当地环保部门12369报告,然后启动应急预案。 8产业政策、选址及规划合理性分析项目 8.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国发[2011]9号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属于鼓励类中“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 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项目的建设期和营运期分别针对各污染源采取了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能够做到达标排放,符合国家相关的环境保护政策。 8.2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保税区亮甲店污水处理厂厂址是经过保税区政府人员及排水设计院技术人员现场调查,最终将厂址选定在青云河附近。厂址周围具有良好的供水、排水和供电条件,故选址是合理的。 8.3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选址处位于亮甲店工业区规划23号路、青云河、丹大高铁围成的区域,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该地区发展和土地利用规划以及相关功能区划的要求,根据《保税区亮甲店工业区规划》,项目所在地规划为市政设施用地--污水处理厂用地,因此项目选址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9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略 10公众参与 略 11环境管理与监控计划 本项目“三同时”验收的主要内容见表11-1 表11-1本项目“三同时”验收的主要内容 项目 污染源 污染因子 验收内容 验收标准 废气 格栅间 异味 NH3 H2S 1.除臭措施 2.产臭构筑物是否封闭 3.厂界臭气浓度、NH3、H2S浓度 1.调查周边公众有无异味影响 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污水提升泵房 沉砂池 AA/O综合处理池池 污泥脱水机房 贮泥池 废水 CODcr、BOD5、SS、TN、TP 进出口浓度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的A标准 固废 贮泥池 污泥排放量及排放去向 噪声 厂界东南西北 Leq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11.1境监测 环境监测是环境管理的重要技术手段。建立规范的环境监测制度是进行环境管理和解决环境纠纷的根本保证。环境监测必须有人员机构、设备仪器做基础。污水处理厂运行后执行大环发[2003]101号文件,“关于认真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通知” 。 污水处理厂要加强自身监测能力建设,对安装的PH、COD、氨氮等主要项目在线监测装置,要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污水处理设施要停运或直排时,须事先报经环保部门审查和批准。 11.2保投资 为保证项目建设达到环保“三同时”的要求,项目在建设运营过程中需要投入一定的资金对项目环境污染源进行治理。 本项目主要环保措施包括废气治理措施、废水治理措施、噪声治理措施及绿化措施等,具体的环保措施及投资见表11-2 表11-2 环保投资估算表 序号 项目 治理内容 费用(万元) 施 工 期 扬尘 设置围挡、地面硬覆盖、洗车平台 20 噪声 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减振、吸声及隔声处理 10 废水 储水池、临时隔油池 10 运 营 期 设备噪声 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减振、吸声及隔声处理 50 恶臭 生物滤池除臭装置 50 构筑物采取全封闭处理 1000 厂区污水、尾水 化粪池、污水管网、尾水管道 200 固体废物 污泥和垃圾集运设施 100 其他 绿化、景观建设 置土、绿色植物、景观 100 检测仪器及监控设施 流量计、氨氮在线仪、COD在线仪等 200 施工监理费 20 合计 1760 本项目的总投资为6645.99万元,以上各项环保投资为176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6.5%。 12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次评价进行了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公众参与调查等,综合评价结论如下: 12.1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12.1.1环境空气现状评价结论 该评价区域大气环境中1#点位TSP的现状值污染指数较大,其污染负荷比占总负荷比的32.2%,七种污染因子的污染负荷顺序为TSP>臭气浓度>H2S>NO2>NH3>SO2>PM10; 2#点位TSP的现状值污染指数较大,其污染负荷比占总负荷比的37.9%,四种污染因子的污染负荷顺序为TSP>NO2>SO2>PM10; 3#点位臭气浓度的现状值污染指数较大,其污染负荷比占总负荷比的43.5%,三种污染因子的污染负荷顺序为臭气浓度>H2S>NH3; 常规污染物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特征污染物硫化氢、氨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民区大气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类区新建项目厂界标准值。 12.1.2 声环境现状评价结论 项目选址内声环境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的要求。 12.1.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结论 在3个监测点位中地下水中硝酸盐超过了地下水Ⅲ类标准,其它指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 12.1.4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结论 青云河上游和下游pH、溶解氧、粪大肠菌群、挥发性酚、总氰化物、硫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镉、砷、铅、六价铬等23项指标均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标准,只有氨氮、总磷、总氮指标偏高,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 12.2工程污染分析结论 12.2.1施工期的环境问题结论 项目施工期的大气、噪声、废水、固废污染影响属于短期可逆性质,在施工期结束后将会逐渐消失。考虑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在此过程中应加强管理,结合各种防治措施加以控制。 12.2.2运营期污染物排放结论 本项目运营后所产生的各项污染物统计见表12-1。 表12-1 污染物排放总量表 单位:(t/a) 项目 污染物 产污环节 产生量 消减量 排放量 废 气 H2S 除臭间 8.76 8.67 0.09 NH3 8.76 7.01 1.75 废 水 COD 尾水 3285 2920 365 BOD5 1606 1533 73 SS 2190 2117 73 TN 365 255.5 109.5 NH3-N 219 182.5 36.5 TP 36.5 32.85 3.65 固体 废物 栅渣 格栅间 70.08 0 70.08 砂渣 沉砂池 273.75 0 273.75 泥饼 污泥间、沉淀池 8249 0 8249 生活垃圾 职工日常生活 3.942 0 3.942 12.3 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论 12.3.1大气环境预测结论 该项目的主要大气污染因子为恶臭气体H2S和NH3,本次污水处理厂新建项目的格栅间及污泥间均为封闭式厂房,生物池反硝化污泥区,厌氧区和缺氧区池顶部采用玻璃钢密封,内设排风管道,臭气集中在除臭间内经生物除臭装置处理,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最终H2S的排放量为0.09 t/a,NH3的排放量为1.75t/a。 根据污染物扩散浓度正常工况估算结果:在采取了臭气治理措施后,大气污染物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最大的是硫化氢,远低于标准值0.01mg/m3和人体嗅阈值0.012mg/m3,氨气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也远小于标准值0.2mg/m3和人体嗅阈值0.6mg/m3。 非正常工况估算结果:在生物滤池不能正常工作条件下,H2S排放衰减到敏感目标处的浓度值超过《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民区大气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的要求(H2S 0.01 mg/m3,NH3 0.2 mg/m3),会对敏感目标造成大气环境影响。 估算模式已考虑了最不利的气象条件,分析预测结果表明,拟建项目正常排放情况下,大气污染物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最大的是硫化氢,远低于标准值0.01mg/m3和人体嗅阈值0.012mg/m3,氨气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也远小于标准值0.2mg/m3和人体嗅阈值0.6mg/m3。因此,只要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尽量减少或避免非正常工况的发生,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污染影响。 硫化氢、氨厂界正常工况排放浓度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厂界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限值的要求。 12.3.2水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1、尾水排放对青云河水库影响分析 排放口处断面水质TN和氨氮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限值,导致青云河水库水质达标困难较大,并且事故排放对青云河水库污染风险更大。 2、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开发建设对地下水的补给和涵养会造成一定影响。主要是地面硬化面积和程度提高隔断了大气降水对地下水的补给通道,导致局部地区地下水涵养量减少;同时形成的人工绿化面积大量增加,人工绿化灌溉会增加绿化区地下水涵养量。本项目建设以及同时实施的各项环保措施对保护地下水有利。 12.3.3声环境预测结论 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噪声影响的设备主要是鼓风机、污泥脱水机和各类泵等。鼓风机在综合处理池中,位于厂区的中部,且在鼓风机房内,脱水机及各类泵在污泥脱水间及各类泵房内,在风机出口段设置消音设施,设置隔音操作室等,对脱水机及泵采取相应的减振措施。因项目设备都安装在密闭的设备间内,通过厂房隔声,噪声衰减约25dB(A),因此,考虑常规的减振降噪措施、厂房隔声以及距离衰减等因素,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12.3.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污泥压滤成为含水率小于80%的干污泥饼后送往夏家河污泥处理厂进行综合利用;格栅截流的栅渣经压榨后和经洗涤的沉砂按城市垃圾与生活垃圾一起送往城市垃圾填埋场。 污泥是污水处理厂的主要固体废物,易腐败的特性。本项目产生的污泥经浓缩、脱水处理后形成泥饼,存放在储泥间。泥饼定时清理,项目泥饼产生量为22.6t/d,每天需 10 t密封卡车运送2次,泥饼在封闭的厂房内半自动装运。本项目厂区距离夏家河污泥处理厂约60km,项目的污水处理厂污泥虽然已进行脱水处理,但含水率仍在 80%左右,在运输过程中可能引起臭味飘逸,将会给沿线环境带来一定影响。因此,项目污泥运输必须采用专用封闭车,以减少污泥运输对沿线的环境污染影响。 12.3.5卫生防护距离 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定为距废气处理间外300m。 12.4污染防治措施结论 12.4.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扬尘防治措施 ①施工单位应在工地边界周围采用高度大于4m、厚度0.3~0.5cm铁板作为围档,围档底部需设置防溢座,当起风时,可使影响距离缩短,以防尘扩散。 ②建筑施工工地出入口的设置应避开主次干道、繁华区域,大门不得透视,出入口必须有宽10m、长30m的硬铺装,设置水刷车轮设施。 ③开挖、钻孔过程中,应洒水使作业面保持一定的湿度;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经常洒水防止扬尘。 ④加强回填土方堆放场的管理,采取土方表面压实、定期喷水、覆盖等措施;不需要的泥土、建筑材料弃渣应及时运走,不宜长期堆积。 ⑤施工前对现有进厂道路路面进行硬化,同时应限制车速,施工场地出口设水池,车辆驶出施工场地时经过水清洗后可清除车轮上所沾泥土,减少行驶产生的扬尘。 ⑥加强运输管理,如散货车不得超高超载、使用有盖的运输车辆,以免车辆颠簸物料洒出;坚持文明装卸。 ⑦施工单位必须加强施工区域的管理。建筑材料的堆场以及混凝土拌和应定点定位,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根据风速,采取相应的防尘措施,对散料堆场采用水喷淋防尘,或用蓬布遮盖散料堆。 ⑧车辆在外运土石方时,应加以苫盖,避免沿途撒落,应按照相关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清运。 ⑨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根据平面布局,可以对厂址局部提前进行绿化,改善生态景观,减轻扬尘环境影响。 ⑩施工结束时,应及时对施工占用场地恢复地面道路及植被。 ★废气防治措施 ①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严禁使用超期服役和尾气超标的车辆。对施工期间进出施工现场车流量进行合理安排,防止施工现场车流量过大。尽可能使用耗油低,排气小的施工车辆,选用优质燃油,减少机械和车辆的有害废气排放。 ②施工过程中,禁止将废弃的建筑材料作为燃料燃烧。 ③工地食堂应尽量使用清洁燃料。 2、噪声防治措施 ① 制订施工计划时应避免同时使用大量高噪声设备施工,除此之外,高噪声机械施工时间要安排在日间,减少夜间施工量,车辆经过集中居民区时,尽量不鸣喇叭。 ② 避免在同一施工地点同时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 ③ 设备选型上应采用低噪声设备,如液压机械代替燃油机械,振捣器采用高频振捣器等。固定机械设备与挖土、运土机械(如挖土机、推土机等)可通过排气管消声器和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的方法降低噪声;设备常因松动部件的振动或消声器的损坏而增加其工作时的噪声级。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并减少鸣笛。 ④ 尽量少用哨子、笛等指挥作业,代之以现代化通讯设备,按规程操作机械设备,减少人为噪声。 3、污水防治措施 ① 定期清洁建筑施工机械表面不必要的润滑油及其他油污,对废弃的油应妥善处置,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②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避免在施工过程中燃料油的跑、冒、滴、漏; ③施工时产生的泥浆水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采用沉降池处理后,回用工地内降尘和清洗用,不得污染现场及周围水环境; ④施工期间,在工地上布置临时厕所和防渗化粪池,如果设有临时食堂则食堂排出的废水还应设隔油池进行处理,并及时清运粪便; ⑤不要随意在施工区域内冲洗汽车,对施工机械进行检修和清洗时必须定点,检修和清洗场地必须经水泥硬化。清洗污水应根据废水性质进行隔渣、隔油和沉淀处理,用于道路的洒水降尘。 ⑥项目雨天施工要注意防止水土流失,堆积土方时适当采取覆盖措施,防止於塞下水系统,汛期及暴雨天要停止施工。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居住场地附近设置临时垃圾集中堆放地,不得随意排放。各类垃圾分开收集,由专门车辆定期运送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理。施工中不得随意抛弃建筑材料、残土、旧料和其它杂物。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将剩余的不能用于回填的垃圾处理干净,保持场区整洁。 项目在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全部运往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填海。为将土石方运输车辆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对土石方运输过程要求如下: (1)加强运输车辆保养,保证车辆良好的车况; (2)运输车辆按核定的重量装载,严禁超载; (3)运输车辆按指定的路线排渣; (4)运输车辆车箱用帆布严密苫盖,防止散落; (5)夜间22:00以后停止施工。 5、水土流失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为减缓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防止水土流失,应采取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办法,具体措施如下: ①生物措施 防止水土流失的生物措施主要是结合区域内的道路建设,有组织地进行及时的封闭绿化,对建设中不需用水泥封闭的地面进行绿化。 ②工程措施 在坡地上沿着等高线开沟、筑埂、修水平台阶,把坡面阶梯化,改变坡面小地形(截短坡长、减缓坡度)等措施,可起到保水蓄土的作用。 ③其它水土保持措施 建设单位应及时了解气象情况,避开雨季施工,并根据气象条件适时调整施工计划。施工中产生的废渣应集中设置专门的弃土场,有序堆放,或用于场地的平整、回填、严禁随意丢弃,防止随处堆放形成水土流失源。 12.4.2 运营期防治措施结论 1、恶臭气体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应从污水以及污泥的收集、转输及处理全过程着手,控制臭气污染。构筑物应密闭,敏感建筑物采用微负压设计,由抽风机抽风,并应满足空间的通风要求;局部恶臭源可设吸风口,收集到的恶臭气体由风机和风管输送至后续处理设施。污泥在城镇污水处理厂预处理后应及时密闭运输或连接后续处理。对污水处理厂的臭气集中收集后,采用生物滤池系统进行处理,该工艺对硫化氢去除效率大于99%、氨的去除效率大于80%,气体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臭气排放满足达标排放要求。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风机布置于鼓风机房内,并在风机出口段设置消音设施,设置隔音操作室,另外在风道处的弯头和三通等气流转弯处可安装导风叶片。(2)各系统各岗位的清水泵及污水泵均置于相应泵房内,应在泵房内采取减振措施,对操作室应作隔音处理。(3)车辆进出时严禁使用高音喇叭,并应尽量减少鸣笛数。 3、污泥污染防治措施:为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必须进行稳定化处理后方可排入环境进行最终处置,本项目污泥在厂区内脱水处理后,运往夏家河子污泥处理厂稳定处理。考虑到本项目污水处理厂汇水区域内有许多工业企业,因此,业主排放污泥时,应事先对污泥进行重金属成分分析,若重金属含量超标,应采取安全填埋方式处理;若重金属含量达标,近期可送至夏家河污泥处理厂进行稳定化处理。 栅渣和沉砂可做为生活垃圾或普通工业垃圾集中收集,进行卫生填埋。 12.5产业政策、选址及规划合理性 1、产业政策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国发[2011]9号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项目的建设期和营运期分别针对各污染源采取了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能够做到达标排放,符合国家相关的环境保护政策。 2、选址合理性 保税区亮甲店污水处理厂厂址是经过保税区政府人员及排水设计院技术人员现场调查,最终将厂址选定在青云河附近。厂址周围具有良好的供水、排水和供电条件,故选址是合理的。 3、规划符合性 项目选址符合《保税区亮甲店工业区规划》要求。 12.6公众参与结论 对于亮甲店污水处理厂的建设,100%被调查者皆持肯定意见,支持本项目建设。一些公众对建设项目提出了环保方面的要求,归纳如下:应注意环境保护,按照环保要求进行,最大限度减少恶臭的排放,严格控制噪声影响,避免污染地下水环境。他们认为,政府建污水处理厂,也是从大局考虑的,但也希望政府能为百姓考虑一下,让他们有个良好的居住环境。 12.7环保投资估算结论 本项目的总投资为6645.99万元,各项环保投资为176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6.5%。 12.8项目可行性结论 总体来说该项目的环境效益显著,为保税区亮甲店工业区的环境保护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本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国家相关的环境保护政策,选址基本合理。 根据本评价结论,只要认真落实和完善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在厂区内部及周围环境积极开展有效的绿化活动,并在日常生产中加强科学化管理,同时落实环保“三同时”的有关规定,在妥善解决当地居民动迁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