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同意木里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 工程、木里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二期) 工程2个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的公示 近期,我局组织了木里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木里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二期)工程2个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专家技术审查,经专家审核通过后,依据相关规定,拟同意以上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5日-11月19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反馈。联系电话:0834-2165870,邮箱:489518129@qq.com。 附件: 1.木里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情 2.木里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情况 ...... 附件1 木里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情况 一、建设项目概况 凉山州木里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位于木里县乔瓦镇娃日瓦村达瓦组,为木里县城及周边乡镇(乔瓦镇)居民、企业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服务,服务范围为0.8363km2。项目处理能力为3000m3/d,排放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B标准,尾水入河方式为管道排放,受纳水体为博瓦河,水功能区为博瓦河木里保留区,水质管理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凉山州木里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4年5月经凉山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原凉山州环境保护局)批复(凉环建审〔2014〕69号)。目前已建成并投入运行。 二、论证范围、排污口位置 基本同意《论证报告》确定的论证范围:博瓦河达娃电站厂址到博瓦河入锦屏电站一级库区,论证段全长9.75km。 入河排污口地点:达娃电站厂房退水口下游0.7km处,博瓦河左岸。 入河排污口经纬度:东经101°17′19.85″,北纬27°55′35.31″。 入河排污口设置类型:已建。 入河排污口分类: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 排放方式:连续排放。 入河方式:管道。 受纳水体水功能区:博瓦河木里保留区,全长37km,水质管理目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III类标准,现状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III类标准。 三、主要污染物种类、浓度及排放量 凉山州木里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的废水来源为木里县城及周边乡镇的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NH3-N、BOD5、TP、TN等,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B标准,主要污染物控制浓度:COD≤60mg/L、NH3-N≤8mg/L、BOD5≤20mg/L、TP≤1.0mg/L、TN≤20mg/L。 凉山州木里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设计处理规模为3000m3/d,年最大废水入河量109.50万m3/a,主要污染物最大入河控制量:COD为65.70t/a、NH3-N为8.76t/a、BOD5为21.90t/a、TP为1.10t/a、TN为21.90t/a。 四、水功能区管理及水环境保护要求 根据《凉山州水功能区划报告》,项目入河排污口所在水功能区为博瓦河木里保留区,该水功能区起于河源止于河口,全长37km,水域功能为保留区,水质管理目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III类标准。 本项目主要收集服务区内的生活污水,对原散排、直排口整治,经处理后入河污染物大大削减,治污减排效果明显,有利于博瓦河水环境保护,入河排污口的设置符合水功能区管理要求、符合水环境保护要求。 五、排污影响及应急措施 《论证报告》按照污水处理站设施正常运行与事故运行条件下,根据排污口河段设计水文参数及现状背景浓度,采用河道一维水质模型对博瓦河论证河段进行影响分析。正常排放情况下,排污口下游污染较轻,基本不形成污染带,不改变水功能区水质现状;事故排放情况下,污水处理厂进水未经过处理,直接排入博瓦河,将对博瓦河水质造成一定程度污染。 凉山州木里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入河排污口论证河段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无珍稀特有鱼类或水生生物等敏感生态对象。业主单位必须落实《论证报告》提出的应急处置方案,强化各种应急处置措施,以确保入河排污口下游水环境安全。 六、综合评价和结论 凉山州木里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位于木里县乔瓦镇娃日瓦村达瓦组,污水处理规模为3000m3/d,主要处理木里县城及周边乡镇的生活污水,年最大排放量109.50万m3。 项目入河排污口位于达娃电站厂房退水口下游0.7km处,博瓦河左岸。项目污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B标准,主要污染物出水控制浓度:COD≤60mg/L、NH3-N≤8mg/L、BOD5≤20mg/L、TP≤1.0mg/L、TN≤20mg/L,主要污染物最大入河控制量:COD为65.70t/a、NH3-N为8.76t/a、BOD5为21.90t/a、TP为1.10t/a、TN为21.90t/a。 项目正常运行后博瓦河水质能满足地表水Ⅲ类考核目标要求,项目建设符合水功能区管理和水环境保护要求。凉山州木里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方案可行,拟同意该项目设置入河排污口。 附件2 木里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情况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木里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二期)工程项目位于木里县乔瓦镇娃日瓦村达瓦组,主要收集处理木里县城及周边乡镇(乔瓦镇)居民、企业生活污水。项目污水处理能力为1万立方米/日,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2022年4月,《木里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二期)及城区雨污管网提升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取得凉山州木里生态环境局批复(凉木环建审〔2022〕5号)。目前,该项目处于建设阶段。 二、论证范围、排污口位置 论证范围:博瓦河达娃电站厂址到博瓦河入锦屏一级电站库区处,论证段全长9.75km。 入河排污口地点:木里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一期)入河排污口上游约210m,博瓦河右岸。 入河排污口经纬度:东经101°17′20.54″,北纬27°55′41.60″。 入河排污口设置类型:新建。 入河排污口分类: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 排放方式:连续排放。 入河方式:管道。 受纳水体水功能区:博瓦河木里保留区,全长37km,水质管理目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现状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III类标准。 三、主要污染物种类、浓度及排放量 木里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二期)工程的废水来源为木里县城及周边乡镇的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NH3-N、BOD5、TP、TN等,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主要污染物控制浓度:COD≤50mg/L、NH3-N≤5mg/L、BOD5≤10mg/L、TP≤0.5mg/L、TN≤15mg/L。 木里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二期)工程设计处理规模为1.0万m3/d,年最大废水入河量365.0万m3/a,主要污染物最大入河控制量:COD为182.50t/a、NH3-N为18.25t/a、BOD5为36.50t/a、TP为1.83t/a、TN为54.75t/a。 四、水功能区管理及水环境保护要求 根据《凉山州水功能区划报告》,项目入河排污口所在水功能区为博瓦河木里保留区,该水功能区起于河源止于河口,全长37km,水域功能为保留区,水质管理目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III类标准。本项目主要收集服务区内的生活污水,对原散排、直排口整治,经处理后入河污染物大大削减,治污减排效果明显,有利于博瓦河水环境保护,入河排污口的设置符合水功能区管理要求、符合水环境保护要求。 五、排污影响及应急措施 《论证报告》按照污水处理站设施正常运行与事故运行条件下,根据排污口河段设计水文参数及现状背景浓度,采用河道一维水质模型对博瓦河论证河段进行影响分析。正常排放情况下,排污口下游污染较轻,基本不形成污染带,不改变水功能区水质现状;事故排放情况下,污水处理厂进水未经过处理,直接排入博瓦河,将对博瓦河水质造成一定程度污染。 木里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入河排污口论证河段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无珍稀特有鱼类或水生生物等敏感生态对象。业主单位必须落实《论证报告》提出的应急处置方案,强化各种应急处置措施,以确保入河排污口下游水环境安全。 六、综合评价和结论 木里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二期)工程位于木里县乔瓦镇娃日瓦村达瓦组,污水处理规模为1.0万m3/d,主要处理木里县城及周边乡镇的城市生活污水,年排放最大总量365.0万m3。项目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位于木里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一期)入河排污口河道上游约210m,博瓦河右岸。项目污水处理厂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主要污染物出水控制浓度:COD≤50mg/L、NH3-N≤5mg/L、BOD5≤10mg/L、TP≤0.5mg/L、TN≤15mg/L;主要污染物最大入河控制量:COD为182.50t/a、NH3-N为18.25t/a、BOD5为36.50t/a、TP为1.83t/a、TN为54.75t/a。 项目运行后博瓦河水质能满足地表水Ⅲ类考核目标要求,项目建设符合水功能区管理和水环境保护要求。木里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方案可行,拟同意该项目设置入河排污口。 (来源:凉山州生态环境局,2022-11-15) “...... 凉山州木里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位于木里县乔瓦镇娃日瓦村达瓦组,为木里县城及周边乡镇(乔瓦镇)居民、企业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服务,服务范围为0.8363km2。项目处理能力为3000m3/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