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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信息论坛』>> 『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拟在建项目汇编』 | 本分论坛共57578贴 | 99258回复 | 分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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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3-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县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 (2011/11/28 23: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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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8-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1253&classid=858

3734-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24018&classid=858

11152-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县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65334&classid=858

加入日期:2011-11-28
截止日期:2011-12-02
招标编号:BLS110233-02HG 

溧水县清源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溧发投【2011】349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1272.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272.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溧水县建达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设备采购及安装
2、工程地点:沙河行政村
3、工程类型:一般工程
4、建设内容:市政公用工程;
5、结构类型:其他
6、工期要求:9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400.00万元
8、招标内容:城市水处理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图纸范围(设备采购及安装、设备调试、人员培训)
10、工程规模:日处理量2万吨。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环保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专业承包三级 (含)及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机电工程二级(含)及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方法:
1、投标报名的时间和地址:自2011年11月28日至12月2日止,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前四天在溧水县建达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地址:溧水县中山东路15号。最后一天在溧水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报名,地址:溧水县后巷10号。
2、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3、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为:500元。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本工程将邀请所有参加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4、资格后审的审查: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书原件。

六、评标细则:

七、投标报价评审方法: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并且使用苏建招[2010]333号所规定的投标报价评审方法一: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八、其他:无。

九、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十、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1-11-28 08:30到2011-12-2日 17:00为止

招标人:溧水县清源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地 址:溧水县中山东路15号
邮 编:211200
联系人:张明生
电 话:13951646782

招标代理机构:溧水县建达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南京溧水县永阳镇农机培训班院内
邮 编:211200
传 真:025-57206447
联系人:张政银
电 话:13327735733
电 邮:57206447@163.com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施工类、监理类、招标代理类请按照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重要通知”栏目中的“关于施工、监理及招标代理企业办理招投标网上信息登记的通知”要求办理,联系电话:025-8278188;设备材料类等其他企业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到广州路183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部办理信息登记,联系电话:025-83278235;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各类企业请到江东中路259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47房间办理信息登记,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本网站中《办事指南》,联系电话:025-68505863、68505862;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1-11-28 23:41:29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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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1/12/31 1: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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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日期:201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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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BLS110233-02HG

溧水县清源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溧水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溧发投【2011】349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国有政府性资金:1272.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272.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溧水县建达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设备采购及安装 
2、工程地点:沙河行政村 
3、工程类型:一般工程 
4、建设内容:市政公用工程; 
5、结构类型:其他 
6、工期要求:9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350.00万元 
8、招标内容:城市水处理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图纸 范围(设备采购及安装、设备调试、人员培训)
10、工程规模:日处理量2万吨。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环保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专业承包三级 (含)及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机电工程 二级 (含)及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方法:
1、投标报名的时间和地址:自2011年12月30日至2012年1月6日止,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前四个工作日在溧水县建达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地址:溧水县中山东路15号。最后一个工作日在溧水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报名,地址:溧水县后巷10号。
2、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3、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为:500元。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 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 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本工程将邀请所有参加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4、资格后审的审查: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书原件。

六、投标报价评审方法: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并且使用苏建招[2010]333号所规定的投标报价评审方法一: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八、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1-12-30 8:30到2012-1-6日 17:00为止。

招标人:溧水县清源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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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溧水县建达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南京溧水县永阳镇农机培训班院内
邮 编:21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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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3/2/19 3: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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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减排行动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完成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切实改善环境质量,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民生为先、统筹为要、生态为基,把污染减排作为调整产业结构、推动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抓手,作为落实“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绿色发展”战略的重要措施,形成资源环境倒逼机制,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推动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控制增量、削减存量,确保完成“十二五”污染减排任务,支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实现。
......
(二)全面完成污染减排核心任务。到2015年,城镇污水处理能力达到230万吨/日,所有建制镇建成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2万吨/日规模以上以及太湖流域地区污水处理厂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主城区及县城镇达到95%以上,其它镇街建成区达到80%以上);城镇生活污水中水回用能力达到35万吨/日,中水回用率15%以上;污泥处置能力达到1350吨/日,污泥100%规范处置,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60%。
......

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8、2013年底以前,城东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15万吨/日)、仙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5万吨/日)建成投运,负荷不低于设计标准的60%。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牵头,市城建集团负责。
9、2014年底以前,龙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5万吨/日)、桥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10万吨/日)、铁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5万吨/日)、城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2.5万吨/日)建成投运,负荷不低于设计标准的60%。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牵头,市城建集团负责,浦口区、栖霞区、雨花台区政府配合。

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10、2012年底以前,江宁科学园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4万吨/日)、汤山新城污水处理厂(2万吨/日)建成投运;2014年6月以前,江宁开发区南区污水处理厂(6万吨/日)建成投运;2014年底以前,江宁城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4万吨/日)建成投运,负荷不低于设计标准的60%。
责任单位:江宁区政府。
11、2012年底以前,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厂(2万吨/日)建成投运,负荷不低于设计标准的60%。
责任单位:高淳县政府。
12、2013年底以前,六合雄州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2万吨/日)建成投运,2014年底以前六合大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4.5万吨/日)建成投运,负荷不低于设计标准的60%。
责任单位:六合区政府。
13、2013年底前,溧水鹏鹞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2万吨/日)建成投运,负荷不低于设计标准的60%。
责任单位:溧水县政府。
14、2014年底以前,浦口珠江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4万吨/日)建成投运,负荷不低于设计标准的60%。
责任单位:浦口区政府。
镇街建成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15、加快推进郊区县镇街建成区污水处理厂建设,2014年底以前实现所有建制镇街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镇街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牵头,市环保局配合,各区县政府负责。
16、2013年底以前,栖霞区八卦洲污水处理厂(0.5万吨/日)建成投运,负荷不低于设计标准的60%。
责任单位:栖霞区政府。
......

城市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18、全面完善江心洲、城北、城东、仙林、城南、桥北、铁北等7个城市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推进玄武湖流域、金川河(含南十里长沟)流域、内秦淮河流域、北十里长沟流域、河西北部地区、城东地区等6个区域雨污分流和污水收集工程。2013年前,基本完成内外金川河、玄武湖流域、河西北部地区雨污分流改造,完善江心洲和城北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系统;2015年,基本完成主城226平方千米范围雨污分流改造,进一步提高污水截流和收集能力。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牵头,市城管局、市城建集团、相关区政府负责。

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19、完善郊区县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显著提高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和水量。2015年前,各郊区县新增污水收集主次干管不少于5公里/万人,城镇污水处理厂负荷率不低于80%。
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

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20、2013年6月以前,完成江心洲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2013年底以前,完成仙林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牵头,市城管局负责。
21、2013年6月以前,完成城北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牵头,市城建集团负责。
22、2013年底以前,完成桥北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2014年底以前,完成铁北污水处理厂、城南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牵头,市城建集团负责。

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23、2012年底以前,完成江宁滨江污水处理厂、江宁空港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2014年底以前,完成江宁城北污水处理厂、江宁科学园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
责任单位:江宁区政府。
24、2012年底以前,完成溧水鹏鹞污水处理厂(一期)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
责任单位:溧水县政府。
25、2013年底以前,完成六合雄州污水处理厂(一期)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
责任单位:六合区政府。
26、2014年6月以前,完成浦口珠江镇污水处理厂(一期)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
责任单位:浦口区政府。

城市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
27、2013年底以前,江心洲、仙林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共10万吨/日)建成投运。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牵头,市城管局负责。
28、2013年底以前,城北、城东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共12万吨/日)建成投运;2014年底以前,桥北、铁北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共4万吨/日)建成投运。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牵头,市城建集团负责。

城镇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
29、2014年底以前,江宁区科学园污水处理厂、江宁城北污水处理厂、空港污水处理厂、汤山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共5万吨/日)建成投运。
责任单位:江宁区政府。
30、2014年底以前,浦口区珠江镇污水处理厂等中水回用工程(共1万吨/日)建成投运。
责任单位:浦口区政府。
31、2014年底以前,六合区雄州镇污水处理厂、大厂污水处理厂等中水回用工程(共2万吨/日)建成投运。
责任单位:六合区政府。
32、2014年底以前,溧水鹏鹞污水处理厂等中水回用工程(共1万吨/日)建成投运。
责任单位:溧水县政府。
33、2014年底以前,高淳国邦污水处理厂、新区污水处理厂等中水回用工程(共1万吨/日)建成投运。
责任单位:高淳县政府。

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
34、2012年6月前,江心洲、仙林污水处理厂共400吨/日污泥处置设施建成投运。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牵头,市城管局负责。
35、2012年6月前,城北、城东污水处理厂共400吨/日污泥处置设施建成投运。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牵头,市城建集团负责。
36、2013年底以前,桥北、铁北、城南污水处理厂共200吨/日污泥处置设施建成投运。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牵头,市城建集团负责。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
37、2012年底以前,浦口区共50吨/日的污泥处置设施建成投运。
责任单位:浦口区政府。
38、2012年底以前,六合区共50吨/日的污泥处置设施建成投运。
责任单位:六合区政府。
39、2012年底以前,溧水县共50吨/日的污泥处置设施建成投运。
责任单位:溧水县政府。
40、2012年底以前,高淳县共50吨/日的污泥处置设施建成投运。
责任单位:高淳县政府。
41、2013年底以前,江宁区共150吨/日的污泥处置设施建成投运。
责任单位:江宁区政府。
......
(三)管理减排
55、严格污水处理设施监管。加强对城市、城镇污水处理厂监管,把出水是否达标、设施运行是否正常、污泥处置是否规范作为污水处理厂监管的重点,把污水处理厂处理水量、水质监测结果作为污水处理运营经费拨付依据之一,继续完善污水处理厂自动监控设施、中控系统建设。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牵头,市环保局、财政局配合,市城管局、市城建集团、各区县政府负责。
......


附表一:

南京市“十二五”水污染物总量减排重点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与规模 完成时限
......
二 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1 铁北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系统一期建设工程 新增处理水量5万吨/日,配套管网59.9公里 2011年
2 桥北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系统一期建设工程 新增处理水量10万吨/日,配套建设管网 2011年
3 城东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 设计处理能力15万吨/天,配套管网50公里 2013年
4 仙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新增处理水量5万吨/日,配套管网50公里 2013年
5 铁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新增处理水量5万吨/日,配套建设管网 2014年
6 城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新增处理水量2.5万吨/日,配套建设管网 2014年
7 桥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新增处理水量10万吨/日,配套建设管网 2014年
8 龙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新增处理水量5万吨/日,配套建设管网 2014年

三 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1 江宁科学园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新增处理水量4万吨/日,配套建设管网 2012年
2 汤山新城污水处理厂      新增处理水量2万吨/日,配套建设管网 2012年
3 江宁开发区南区污水处理工程 新增处理水量6万吨/日,配套建设管网 2014年6月
4 江宁城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新增处理水量4万吨/日,配套建设管网 2014年
5 六合雄州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新增处理水量2万吨/日,配套建设管网 2013年
6 六合大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新增处理水量4.5万吨/日,配套建设管网 2014年
7 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工程 新增处理水量2万吨/日,配套建设管网 2012年
8 溧水鹏鹞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新增处理水量2万吨/日,配套建设管网 2013年
9 浦口珠江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新增处理水量4万吨/日,配套建设管网 2014年

四 镇街建成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1 镇街建成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推进郊区县镇街建成区污水处理厂建设,2014年底以前实现所有建制镇街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镇街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 2011-2014年
2 栖霞八卦洲污水处理厂工程 新增处理水量0.5万吨/日,配套建设管网 2014年

五 村(社区)级污水处理建设工程 全面推进行政村(社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或接入城镇污水收集管网,每年完成50个(各郊区县各10个)行政村(社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 2011-2015年

六 城市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全面完善江心洲、城北、城东、仙林、城南、桥北、铁北等7个城市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推进玄武湖流域、金川河(含南十里长沟)流域、内秦淮河流域、北十里长沟流域、河西北部地区、城东地区等6个区域雨污分流和污水收集工程。2013年前,基本完成内外金川河、玄武湖流域、河西北部地区雨污分流改造,完善城北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系统;2015年,基本完成主城226平方千米范围雨污分流改造。提高污水截流和收集能力。  2011-2015年

七 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完善郊区县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显著提高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和水量。2015年前,各郊区县新增污水收集主次干管不少于5公里/万人,城镇污水处理厂负荷率不低于80%。 2011-2015年

八 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1 江心洲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 实施一级A提标改造,强化脱氮除磷效能 2013年
2 仙林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 实施一级A提标改造,强化脱氮除磷效能 2013年
3 南京城北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 实施一级A提标改造,强化脱氮除磷效能 2013年6月
4 桥北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 实施一级A提标改造,强化脱氮除磷效能 2013年
5 铁北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 实施一级A提标改造,强化脱氮除磷效能 2014年
6 城南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 实施一级A提标改造,强化脱氮除磷效能 2014年

九 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1 江宁滨江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 实施一级A提标改造,强化脱氮除磷效能 2012年
2 江宁空港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 实施一级A提标改造,强化脱氮除磷效能 2012年
3 江宁城北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 实施一级A提标改造,强化脱氮除磷效能 2014年
4 江宁科学园污水处理厂    实施一级A提标改造,强化脱氮除磷效能 2014年
5 溧水鹏鹞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工程 实施一级A提标改造,强化脱氮除磷效能 2012年
6 六合雄州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工程 实施一级A提标改造,强化脱氮除磷效能 2013年
7 浦口珠江镇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工程 实施一级A提标改造,强化脱氮除磷效能 2014年6月

十 城市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
1 江心洲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  新增回用能力8万吨/天 2013年
2 南京城北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 新增回用能力4万吨/天 2013年6月
3 城东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   新增回用能力8万吨/天 2013年6月
4 仙林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  新增回用能力2万吨/天 2013年
5 桥北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  新增回用能力2万吨/天 2014年
6 铁北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  新增回用能力2万吨/天 2014年

十一 城镇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
1 江宁科学园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 新增回用能力5万吨/天 2014年
2 江宁城北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
3 空港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
4 汤山作厂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
5 珠江镇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 新增回用能力1万吨/天 2014年
6 雄州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 新增回用能力2万吨/天 2014年
7 大厂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
8 溧水城市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 新增回用能力1万吨/天 2014年
9 高淳国邦污水处理厂 新增回用能力1万吨/天 2014年
10 高淳新区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

十二 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
1 江心洲、仙林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设施 建成400吨/日的污泥处置设施 2012年6月
2 城东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设施 建成400吨/日的污泥处置设施 2012年6月
3 城北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设施
4 桥北、铁北、城南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设施 建成200吨/日的污泥处置设施 2013年

十三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
1 浦口区污泥处置设施  建成50吨/日的污泥处置设施 2012年
2 六合区污泥处置设施  建成50吨/日的污泥处置设施 2012年
3 溧水县污泥处置设施 建成50吨/日的污泥处置设施 2012年
4 高淳县污泥处置设施  建成50吨/日的污泥处置设施 2012年
5 江宁区污泥处置设施  建成150吨/日的污泥处置设施 2013年

“......24、2012年底以前,完成溧水鹏鹞污水处理厂(一期)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责任单位:溧水县政府。......5 溧水鹏鹞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工程 实施一级A提标改造,强化脱氮除磷效能 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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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溧水县“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我县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绿色美丽幸福新溧水的关键时期,也是全力推进生态县建设、全面提升生态文明水平的攻坚时期。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特制定本规划。
......

四、主要任务

(一)加大污染治理力度,严格污染物总量控制

以全面实施县城、镇(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为重点,建设污水处理厂截污管网,落实污染物减排工程。

1.控制水污染物排放。加快县城污水处理厂日处理4万吨扩建提标改造和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到2015年,新增城市污水处理能力约2.5万吨/日左右。各镇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污水收集管网系统基本建成并逐步完善。确保重点污染企业工业废水稳定达标排放,提高化工、热镀等高耗水行业水循环利用率和中水回用水平。加强重点工业污染源排放与治理设施的监测监管,加快实施新一轮提标升级改造工程,进一步提升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水平。采取综合手段,严格控制农业面源污染,降低化肥、农药施用强度;以整治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为重点,建设一批畜禽粪便污染治理设施,削减氨氮和化学需氧量。强化太湖流域污染治理。
......

(来源: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2012-12-18)

“......1.控制水污染物排放。加快县城污水处理厂日处理4万吨扩建提标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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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实施意见

随着我区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的排放量不断增加,虽然主城区、开发区、各镇均建成了不同规模的污水处理厂,但由于各污水处理系统相对独立,主城区截污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滞后,污水收集处理率不高;镇级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不配套,经费保障不足,正常运营困难;广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大多缺失,加上我区地处丘陵山区,环境容量不足,区域水环境特别是主城区的水环境总体上不尽人意,与全区科学发展大局不相协调。加快推进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创建国家生态区的迫切需要,是推进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绿色美丽幸福新溧水的迫切需要。现就推进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环境优先、城乡统筹的原则,按照“政府主导、分级实施、逐步并轨”的总体思路,力争用2年时间,构建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管理和运行体系,进一步优化城乡水环境,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绿色美丽幸福新溧水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任务  到2014年,初步建成城乡一体、全域覆盖、统筹运作的污水处理体系和管理体制,确保主城区污水收集处理率达95%,集镇建成区污水收集处理率达70%以上,规划保留的村庄70%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具体目标:

大力提升主城区截污处理能力。按照现代城市的要求,加快主城区截污管网建设、雨污分流改造和区污水处理厂提标,确保主城区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大幅提升。加快区开发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建成自成体系、规范有序的污水处理功能板块。

实现镇级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按照生态区创建考核要求,加快各镇截污管网建设和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确保镇级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污水收集处理率明显提高。

积极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环境整治,对规划保留的村庄因地制宜建设污水生态净化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就地处理达标排放。

三、时间要求  2013年,基本完成主城区、开发区、各镇截污管网建设和主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完成区污水处理厂经营管理体制调整;推进区、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所有污水处理厂基本正常运转;规划建设一批村庄污水处理设施。

2014年,截污管网、雨污分流、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扫尾,初步建成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体系和管理体制。

四、工作重点  

1、编制完善规划。围绕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和国家生态区创建要求,加强规划编制,优化顶层设计。按照城镇污水相对集中处理、农村污水以村庄为单元分散处理的规划思路,打破行政区域界限,整合污水处理资源,科学编制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总体规划,完善主城区截污管网布局规划和各镇区污水处理规划,确保规划全覆盖,并与城镇规划有机衔接,充分体现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战略性、可操作性,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

2、加快截污管网建设。建设污水主管网、实施雨污分流,是污水处理的基础和前提。目前全区污水管网建设特别是县城老城区的历史欠账很多。要坚持管网先行、就近接入、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快污水主管网、雨污分流等工程建设。2013年完成区镇污水主管网建设80.5公里、雨污分流改造60%,2014年扫尾。老城区(东至秦淮路、南至天生桥大道、西至栖凤路、北至中山河围合区域)污水主管网建设,由区水务部门负责。同步实施老城区的雨污分流改造,涉及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由各单位负责改造并接入污水主管网,主管部门加强督促;旧城改造项目、列入综合改造的老旧小区、有责任主体的开发小区,由区住建部门督促改造并接入污水主管网;无责任主体的区域,由区水务部门负责改造并接入污水主管网。城南新区天生桥大道以南区域污水主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由区住建部门负责。秦淮路以东区域污水主管网建设按溧政发〔2012〕46号文件(《县政府关于印发天生桥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落实,雨污分流由责任主体负责。开发区管辖区域的污水主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由县开发区负责。镇级污水处理厂配套主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由各镇负责。污水主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过程中,区水务、住建、环保等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和工程质量监督。

3、实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污水处理厂是污水处理的关键和核心。要坚持适度超前、工艺先进的原则,高质量建设好污水处理厂。抓紧实施区污水处理厂扩建改造工程,完善污泥处置设施,确保年内投入使用,形成4万吨的日处理能力。开发区、各镇污水处理厂要进一步完善设计,加快提标改造,落实运行经费,2013年确保正常运转,发挥应有的作用。

4、推动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有效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是改善农村环境的重要举措。要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村庄环境整治,对规划保留且居住人口较多的中心村,优先规划建设一批无人值守、有人管理的农村污水生态净化处理设施。区城管、住建、环保等部门要积极提供项目支持和技术指导;各镇区要统筹安排,因地制宜,加快建设。

5、建立一体化的管理运营体制机制。要加快整合各镇资源,逐步实现全区污水处理厂的统一运行。在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建设期间区水务平台负责区污水处理厂的运营、扩建和老城区的管网建设维护;各镇、开发区负责各辖区内污水管网的建设和污水处理厂的完善运营,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在各镇污水管网建设到位、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条件基本具备的基础上,由清源水务集团成立国资专业运营公司,各镇污水处理厂等资产划拨到专业运营公司,建立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统一服务的管理体制机制,构建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体系。其中县开发区建成独立运作的污水处理板块。同时完善统一监管机制,规范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监管力度,确保全区城乡污水实现达标排放。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建成后,各镇区因发展需要新建污水管网仍由各镇区负责。

五、保障措施  

1、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坚持污水处理事业基础性、公益性的发展导向,多渠道加大对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的投入。

(1)加大财政投入:区财政要统筹安排,从经营性土地出让收益中切块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平台融资还本付息和对镇区以奖代补,具体奖补办法由区政府专题研究。各镇、开发区财政也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的投入。

(2)发挥平台融资功能:老城区、新城区范围内的污水主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由区清源水务集团和城投公司按照责任分工,积极向银行融资,做大融资规模,发挥筹集建设资金的主渠道作用。

(3)收好用好污水处理费:严格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实行污水处理费与城乡供水收费同步收取、城乡一个标准收取。在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建设期间,区级污水处理费的收取和用途不变;各镇和开发区收取的污水处理费专项用于污水处理管网及设施建设、维护和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转。

(4)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补助:各相关部门要通过各条口,整合项目资源,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争取的资金集中统一使用。

(5)减免相关规费:对建设过程中涉及收取的相关规费,区权内的部分给予减免。

2、加强相关舆论宣传。污水处理是一项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特别是老城区的截污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改造,遇到的矛盾多。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阵地,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污水处理设施及雨污水分流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赢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为截污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改造营造良好氛围。

3、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污水管网建设工程,既要认真落实政府投资项目“1+5”管理办法,又要结合实际适当简化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区纪监、督察、财政、审计、国资、水务等部门要各负其责,提前介入,全程跟踪,切实加强工程项目管理、施工质量管理、资金使用管理,确保工程效益和资金安全。

4、强化长效管理制度建设。区水务、财政、住建、环保等部门要加快出台和完善《溧水区城市污水排放管理办法》、《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范新建小区污水管网建设实施意见》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注重从源头上管控新建区域的雨污分流设计、建设与验收环节,遏制门面摊点、小区车库等私自改建导致污水进入雨水管排放的现象,为推动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提供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

5、加强组织领导。全区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建设任务重、要求高、时间紧、投入大,全区上下务必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加强组织领导,合力攻坚克难。区政府成立城乡水务一体化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城乡污水收集处理一体化建设工作。区水务局、住建局、环保局要指派一名局领导和工作人员集中办公,具体负责协调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建设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各镇、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形成合力。

(来源: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2013-05-27)

“......抓紧实施区污水处理厂扩建改造工程,完善污泥处置设施,确保年内投入使用,形成4万吨的日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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