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江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市场运营特许经营权招标公告 为提高廉江市开发区污水处理能力,经廉江市人民政府批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专业运营商,负责运营、维护广东廉江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一、项目名称:广东廉江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市场运营特许经营权 二、项目地点:廉江市开发区 三、项目概况:广东廉江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位于廉江市经济开发区鹤岭南,占地面积60亩,设计规模为3万m3/d,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规模1.5万m3/d工程设备安装及土建已完工,目前正在试运行阶段。项目集中处理广东廉江经济开发区(含佛山顺德(廉江)产业转移工业园)所有建成投产企业污水,采用“物化+生物膜处理”工艺,消毒采用紫外线消毒工艺,出水水质要求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2)中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者。(设计进出水指标详见表1及表2) 表1 进水水质日平均值指标 单位:mg/L 指标 CODcr BOD5 SS 氨氮 (以N计) 总磷(以P计) PH 数值 250 100 3 50 20 3 6-9.5 表2 出水水质日平均值指标 单位:mg/L 指标 CODcr BOD5 SS 氨氮 (以N计) 总磷 (以P计) PH 粪大肠菌群数(个/L) 数值 40 20 20 8 0.5 6-9 10000 四、 招标主要内容: 1、通过公开竞争机制选择运营方,转让广东廉江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的经营权。 2、特许经营权年限为二十五年。 五、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800万元; 2、资质要求(企业):具有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生活污水、工业废水专业类别)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履行本项目必需的人员、资金、技术等能力,能按照有关规定在本地提供相关服务; 4、投标人在国内有BOT或托管运营的污水处理厂,且正常运营,达标排放。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三家(含三家),在联合体中一名成员应被指定为牵头人。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任何一个成员或全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示。无不良行为记录,具体指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管理人员无行政和刑事处罚记录、诉讼或仲裁记录,及其他违反职业道德之记录; 六、投标人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提供) 2、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副本复印件;(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参加时)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4、投标人在国内有BOT或托管运营的污水处理厂经营状况的证明(以合同等证明材料为准);(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5、资产负债及财务状况说明(附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和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6、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为独立体投标,则无需提供) 7、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及廉检预字(2010)2号的要求。参加建设项目投标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都要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查询证明。公司、企业对本公司、企业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由公司、企业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受理。个人对本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由个人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受理。(廉江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预防科。联系人及电话:蔡小姐、林先生:0759-6522091、6522061);(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8、以上资料必须取原件复印及年审栏必须提供,报名资料一式一份,按顺序用A4纸规格,投标申请表作封面装订成册(投标申请表到附件下载),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否则不受理) 8、本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执行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七、招标文件出售、报名、开标时间及地点: 1、招标文件出售及报名时间:2014年9月24日至2014年9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分~17:00,报名费100元,招标文件300元/套,售后不退;地点:廉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廉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六楼)。[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出售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含调休日)] 2、 开标时间:2014年10月21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廉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廉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六楼)。 八、招标单位:广东廉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人:林先生,电话:0759-6694499。 九、招标代理: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揭小姐,电话:0759-6687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