鳌头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经批准,现对从化市鳌头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市鳌头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二、招标单位:从化市城乡建设局,联系人:朱先生,电话:020-8792620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谢小姐,电话:020-36997068。 三、建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市鳌头镇。 四、招标内容、规模:新建污水处理厂(含回填土方及平整场地),土建规模为2万吨/日,设备安装1万吨/日,包括格栅间、提升泵房、沉砂池、改良UCT生化池、二沉池、盘滤池、消毒池、鼓风机房、储泥池、脱水机房、综合楼、生物除臭系统、自动控制系统、低压配电系统以及设备采购安装;配套道路、景观绿化及附属设施等。具体详见工程招标图纸。 五、预计发包价:约5500万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拔款。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1年8月22日~2011年8月23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30~16:00。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不足5家,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2、地点: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从化市街口街河滨南路116号一楼)。 八、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若有任何一项不满足下列条件,均为不合格):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均持有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如下资质等级: ⑴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等级; ⑵ 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⑶ 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壹级; 4、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或同级的临时注册建造师证,符合广州市建委《关于加强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管理的通知》(穗建筑[2003]11号文)规定,并持有有效的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5、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注: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以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打印为准;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8、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9、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8月 23 日前 3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10、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1、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2、投标人遵守广州市建委《关于修订并重新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质[2008]937号文); 13、本招标项目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若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上述3项资质,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必须以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的投标人为主办方,需要提供联合体成员各方共同签订的投标协议, 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重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拟委任的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并须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资质证明材料。 14、投标报名单位有关人员须签署诚信声明(见附件三); 15、投标报名单位承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建或在标项目承诺书(见附件五); 16、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代表签名、盖公章的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须按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格式原件填写,授权委托证明书中受托人多于一人的将视为报名无效),受托人必须为本工程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并提供身份证(第二代)原件查验; 17、投标人自2009年8月起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本招标公告第八条第3点所述资质级别或以上资质方能承接的造价金额为3800万人民币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18、本工程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污水处理厂厂区工程(或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造价金额为3800万人民币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注:上述17、18点所指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应有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必须提供原件的复印件。提供的业绩资料必须注明:建设方名称及联系人姓名、联系人手机及固定电话资料(详见附件六),以便资格预审委员会对该业绩进行现场考察或咨询,投标人必需保证能联系,否则投标人后果自负,工程规模及竣工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数据为准。 19、所委派的施工组织架构必须满足《投入本工程施工管理人员的最低标准》的要求,即必须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造价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组织架构人员必须提供职称证、岗位证、毕业证、身份证(第二代)及报名截止日期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附网上查询路径、密码及查询电话,以便资审时核查)。其中技术负责人必须为中级或以上职称,专业为市政工程类。 以上提供的证书复印件必须加盖公司红章,原件报名时现场核查。 九、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两份, 一份正本 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十、资格预审工作执行《关于重新发布加强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管理的通知》(穗建招[2006]8号)规定,资格预审工作由业主依法成立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 十一、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和公布方式: 1、所有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为候选投标人,当候选投标人少于12家、大于等于5家时,则全部候选投标人为正式投标人;当候选投标人超过12家时,则现场随机抽取12家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3、资格预审结果将于报名截止后五个工作日内公布,公布地址:从化市城乡建设局(网址http://www.chjssz.gov.cn/),并以招标人发出的书面投标邀请书为准。 十二、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投标保证金采用单位支票或电汇形式(采用电汇形式的,不能以网上银行方式办理)由正式投标人交到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由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盖章(背书)后,到建行从化支行入帐。(名称: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行址:建行从化支行;帐号:44001561601050188750),各投标单位须在招标发布会前凭盖有银行印章的进账单到交易中心换取票据,逾期按弃标处理。(银行地址:街口街府前路98号)。 十三、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 十四、报名、招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开标会、摇珠会(若有)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即为拟负责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带有效的身份证(第二代)原件准时参加,否则按自动放弃该次投标处理。 十五、其它说明: 1、报名时要准备好资料文件袋,并在文件袋的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报名单位、联系电话、地址,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必须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和要求内容,统一采用A4纸幅装订,单面复印,并装订成册,编制页码,加盖骑缝公章并加盖“与原件相符”字样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每页须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的签章、被授权人的签字。若报名资料中未能按要求提供原件核查,该单位的资格预审将不通过。 2、资格预审以投标报名单位所提交的报名资料为准,但投标单位应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招标人对资格预审结果不做任何解释。 十六、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从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署名投诉。 “......四、招标内容、规模:新建污水处理厂(含回填土方及平整场地),土建规模为2万吨/日,设备安装1万吨/日......” (此回复已被作者于2013-6-7 5:22:22修改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