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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信息论坛』>> 『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拟在建项目汇编』 | 本分论坛共57571贴 | 99243回复 | 分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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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4-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长山头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工程(原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长山头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2011/11/15 5: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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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中国投运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 广东→ 浏览帖子:1252广东东莞市清溪长山头三新水务有限公司
http://www.waterchina.cn/2010/show.asp?id=7626&bd=8

1252广东东莞市清溪长山头三新水务有限公司
序号 省份 项目名称 主体处理工艺 投运时间 设计处理能力(万立方米/日) 平均处理水量(万立方米/日)
1252 广 东 东莞市清溪长山头三新水务有限公司 FABT工艺 2008年 8月 5 5.0

行政区代码 法人代码 企 业 名 称
441905 76381319-X 东莞市清溪长山头三新水务有限公司

市(地、州、盟) 行政区代码 法人代码 企业详细名称
东莞市 441905 76381319-X 东莞市清溪长山头三新水务有限公司

1470-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长山头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8401&classid=858

关于印发实施《东莞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九月一日

......
4、完善城镇污水处理工程,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监督监测工作,完善在线监控系统联网,实现污水处理厂的实时、动态、全面监督与管理,确保污水稳定达标排放,杜绝违法排污。建设市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净化处理工程和中水回用示范工程,推进出水的深度处理,增强脱氮除磷效果。

遵循提高效率、城乡并重的原则,继续推进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重点对桥头、谢岗、大朗、清溪等16座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建,扩建总规模为81万m3/d;新建东城温塘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为5万m3/d;对现有清溪长山头、塘厦白泥湖、塘厦石桥头、塘厦林村、凤岗雁田、凤岗虾公潭等6座二级污水处理厂进行升级改造,技改总处理规模为31.5万m3/d。按照“雨污分流”目标和“先急后缓、分步实施”原则,加快污水截污次支干管建设,重点对石马河流域、中南部山丘区重要镇街展开城镇污水管网完善建设,新建管网总长约1037km,其中主管长度约35km,支管长度约1002km,初步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城乡全覆盖目标。
......

序号 项目类别 建设内容 项目性质 起止年限 投资(亿元)建设进度 责任单位
......
3  新建污水处理厂 东城区温塘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污水处理能力5万吨/日 新建 2013-2015 0.575 2015完成 水务局
4  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凤岗镇竹塘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能力5万吨/日 新建 2013-2015 0.55 2015完成 水务局
5  大朗镇松山湖南部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0万吨/日 新建 2013-2015 1.1 2015完成 水务局
6  厚街镇沙塘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能力5万吨/日 新建 2013-2015 0.55 2015完成 水务局
7  长安镇三洲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能力5万吨/日 新建 2013-2015 0.55 2015完成 水务局
8  桥头镇桥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万吨/日 新建 2013-2015 0.44 2015完成 水务局
9  清溪镇厦坭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能力5万吨/日 新建 2013-2015 0.55 2015完成 水务局
10 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樟木头镇樟木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万吨/日 新建 2013-2015 0.44 2015完成 水务局
11 谢岗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万吨/日 新建 2013-2015 0.33 2015完成 水务局
12 东城区牛山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万吨/日 新建 2013-2015 0.33 2015完成 水务局
13 石碣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能力6万吨/日 新建 2013-2015 0.66 2015完成 水务局
14 石龙镇新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万吨/日 新建 2013-2015 0.22 2015完成 水务局
15 常平镇西部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能力7万吨/日 新建 2013-2015 0.77 2015完成 水务局
16 寮步镇竹园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能力5万吨/日 新建 2013-2015 0.55 2015完成 水务局
17 虎门镇宁州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0万吨/日 新建 2013-2015 1.1 2015完成 水务局
18 虎门镇海岛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万吨/日 新建 2013-2015 0.22 2015完成 水务局
19 高埗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能力5万吨/日 新建 2013-2015 0.55 2015完成 水务局
20 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清溪镇长山头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技改处理规模7万吨/日 新建 2012-2015 0.28 2015完成 水务局
21 塘厦镇白泥湖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技改处理规模1.5万吨/日 新建 2012-2015 0.06 2015完成 水务局
22 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塘厦镇石桥头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技改处理规模4万吨/日 新建 2012-2015 0.16 2015完成 水务局
23 塘厦镇林村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技改处理规模12万吨/日 新建 2012-2015 0.48 2015完成 水务局
24 凤岗镇雁田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技改处理规模5万吨/日 新建 2012-2015 0.2 2015完成 水务局
25 凤岗镇虾公潭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技改处理规模2万吨/日 新建 2012-2015 0.08 2015完成 水务局
26 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工程 东城区温塘污水处理厂配套主管网35km建设 新建 2012-2015 3.53 2015完成 水务局
27 城区、桥头、谢岗等20个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截污次支网管1002km建设 新建 2011-2015 65.1 2015完成 水务
31 建设两个再生水利用工程示范项目 麻涌豪峰环保产业园电镀废水再生利用和印染废水再生利用示范工程,建设规模12.8万吨/日 新建 2011-2012 0.85 2012完成 豪峰环保产业园
32 建设两个再生水利用工程示范项目 市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净化处理工程及中水回用系统工程,建设规模5万吨/日 新建 2012-2014 0.3 2014完成 市区污水处理厂
......

(来源:东莞市人民政府,2011-9-1)

“......20 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清溪镇长山头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技改处理规模7万吨/日 新建 2012-2015 0.28 2015完成 水务局......”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8/3/20 1:34:55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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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7/7/21 5: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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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樟木头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提标及三期工程、东莞市清溪镇长山头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工程、石龙镇新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17年6月21日8时30分至2017年6月27日17时30分。
招标编号:SSCWQC11708491
建设单位:东莞市石鼓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名称:东莞市樟木头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提标及三期工程、东莞市清溪镇长山头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工程、石龙镇新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勘察设计
工程地址:东莞市樟木头镇柏地村、清溪镇、石龙镇新城区
投资金额:252761800.00元

工程规模:包括东莞市樟木头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提标及三期工程、东莞市清溪镇长山头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工程、石龙镇新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其中:①樟木头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提标规模为6万立方米/d、樟木头污水处理厂三期规模为4万立方米/d,出水水质拟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水体标准(总氮除外)(最终执行排放标准以环评批复文件为准);②东莞市清溪镇长山头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规模为5万立方米/d,出水水质拟执行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的较严值(最终执行排放标准以环评批复文件为准);③石龙镇新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规模为2万立方米/d。,出水水质拟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水体标准(总氮除外)(最终执行排放标准以环评批复文件为准)。

发包范围:东莞市樟木头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提标及三期工程、东莞市清溪镇长山头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工程、石龙镇新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勘察设计,包括:1、勘察,对拟建厂区进行勘察(含岩土工程勘察、测量、物探等),另中标人还需办理勘察报告备案,并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阶段政府方面立项、审批及施工图纸审查方面等手续,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关资料;2、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初步设计评审等)、施工图设计(含涉及深基坑支护时的岩土工程设计,如有)、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配合服务。设计内容包括樟木头污水处理厂三期、各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及污水处理厂配套的大气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3、负责勘察设计各阶段中所需的专家评审、会务、电子校核、规划报批等。 中标人尚需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招标人办理政府方面的立项、审批、备案、验收等手续(含电子校核、规划报批、消防、防雷、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手续等)。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基础资料和勘察设计任务书。

服务期限:勘察设计周期:30个日历天(不包含招标人进行图纸审核、评审和审批的时间以及项目实施施工配合服务的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1.3.2款的规定。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者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或者岩土工程甲级或者工程测量甲级或者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者市政行业甲级或者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者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2项资质(接受联合体投标):
(1)勘察: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测量甲级和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测量甲级和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和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2)设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住建部给水排水不分等级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项目总负责人资格: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者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且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投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未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7年7月11日9时30分,开标室(4)
投标会时间:2017年7月11日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开标室(4)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7年6月21日8时30分至2017年6月27日17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招标代理办事窗口”处(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76922652033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500.00元
保证金金额:100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收退办事流程已发生重大变化,敬请留意相关指南)

其它情况说明:
1、本次招标实行投标人固定投标员进场投标制度。
2、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
3、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4、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注册资本金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投标会时须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好固定投标员手续,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dgzb.com.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5、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4]2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90分的企业。
6、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根据东莞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东预办[2011]59号)、《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补充通知》(东预办[2011]63号)、《关于调整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预办[2013]18号)、《关于明确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建市[2014]6号)及《关于建设领域开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关事项的通知》(东预办[2014]28号)规定,投标人或承包人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必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内容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的查询结果(若为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查询,其中非联合体牵头人仅查询法人、法定代表人即可)。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个月。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7、按《关于调整我市建筑市场有关监管措施的通知》(东建市〔2016〕39号)的规定,开标会现场的企业、人员信息一律采用投标当天凌晨1:00时的系统信息数据。
8、本次招标实施招标投标全过程信息公开,具体按《关于推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全过程信息公开的通知》(东建市〔2016〕95号)执行。
9、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10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1)单项投标保证金,缴交方式:银行转账(含电子转账)、电汇;(2)银行出具的或由担保机构与银行共同出具的投标保函。
1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②东莞市清溪镇长山头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规模为5万立方米/d,出水水质拟执行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的较严值(最终执行排放标准以环评批复文件为准)......”
(此回复已被作者于2018/3/20 1:53:10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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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7/7/21 5: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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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樟木头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提标及三期工程、东莞市清溪镇长山头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工程、石龙镇新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公示

招标编号:SSCWQC11708491

工程名称:东莞市樟木头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提标及三期工程、东莞市清溪镇长山头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工程、石龙镇新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场所:市属

建设单位:东莞市石鼓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最高报价:0.00元

评标得分前3名企业:
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广东核力工程勘察院 
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入围企业:
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广东核力工程勘察院 
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标单位: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广东核力工程勘察院 
项目经理:文卫
中 标 值:80.00%
中标时间:2017年7月11日18时0分
公示时间:2017年7月12日至2017年7月14日(公示时间不少于三日)。

(来源: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2017-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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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8/3/20 2: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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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日期:2018-01-31
截止日期:2018-03-06
招标编号:SSBWQC11808973

建设单位:东莞市石鼓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名称:东莞市桥头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清溪镇长山头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谢岗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工程监理

工程地址:东莞市桥头镇、清溪镇、谢岗镇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投资金额:170040200.00元

工程规模:包括东莞市桥头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清溪镇长山头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谢岗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工程,其中:①东莞市桥头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工程建设规模为4万立方米/日,用地面积约7305.31平方米;②东莞市清溪镇长山头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工程建设规模为5万立方米/日,用地面积约5487.39平方米;③东莞市谢岗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工程建设规模为3万立方米/日,用地面积约6256.48平方米。

发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地基与基础工程;(2)主体工程;(3)装饰装修工程;(4)给排水工程;(5)电气工程(含自控);(6)消防工程;(7)通风工程;(8)防雷工程;(9)起重设备;(10)景观绿化工程;(11)污水处理设备及其他附属设施工程等工程和与本工程相关的各类监测与检测的监理工作(具体按所有专业的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内容进行监理)。

服务期限:东莞市桥头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清溪镇长山头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谢岗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工程监理服务期限包括监理各阶段的全部时间。其中从招标人发出的《监理进场通知书》之日起计,至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完工的监理责任期暂定为12个月,保修责任期暂定24个月(具体期限以各监理项目施工合同及设备采购合同中的保修责任期为准)。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或者 市政公用工程甲级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工程监理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住建部市政公用工程不分等级注册监理工程师 ( 1、具有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 2、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3、具备建设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执业单位(或工作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除本工程外的其他任何工程项目中任职。 )

投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未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8年3月6日9时30分,开标室(3)

投标会时间:2018年3月6日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开标室(3)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1月31日8时30分 至 2018年2月6日17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招标代理办事窗口”处(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图纸费:0.00

招标人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区石鼓村王洲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黄嘉伟 0769-23286382

招标代理联系地址:东莞市莞龙路下桥银门街建筑之家七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罗炳强 0769-22652033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500.00元

保证金金额:40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收退办事流程已发生重大变化,敬请留意相关指南)

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交易企业库已开发相关检测功能,投标人应通过此功能进行检测),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注册资本金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dgzb.com.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7]9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90分的企业。 5、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①按东莞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东预办[2011]59 号)、《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补充通知》(东预办[2011]63 号)、《关于调整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预办[2013]18号)、《关于明确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建市[2014]6号)及《关于建设领域开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关事项的通知》(东预办[2014]28号),投标人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必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内容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个月。 ②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统一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不接受纸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投标人应在投标会前提前自行上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核实本企业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相关信息,并按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的相关要求及时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相关查询申请。企业网上提交查询申请后,查询结果将于3个工作日内返回市交易中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 ③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已过期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 ④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核对其企业信用档案或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档中的相关信息,如因企业信息缺失、信息不规范甚至错误或未及时提交查询申请,造成投标会上行贿犯罪档案无法查询、查询结果过期或未有查询结果,投标人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按《关于调整我市建筑市场有关监管措施的通知》(东建市〔2016〕39号)的规定,投标会现场的企业、人员信息一律采用投标当天凌晨1:00时的系统信息数据; 7、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固定投标员手续(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投标会时需办理)。 8、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9、如为省外进粤建筑企业,企业及其在广东省开展建筑活动的人员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10、投标担保金额: 4万元,投标担保形式:(1)单项投标保证金,缴交方式:银行转账(含电子转账)、电汇;(2)银行出具的或由担保机构与银行共同出具的投标保函。 11、在发布招标公告时,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同步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发布以供投标人查阅和下载。但如果投标人未按本公告规定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招标人发出的投标邀请书原件作为购买招标文件的原始凭证,开标时投标人必须随同投标文件提交。 12、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石鼓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采购部;电话:0769-23286362,廖先生;地址:东莞市南城区石鼓村王洲。
2、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69-22652033,罗炳强;地址:东城区莞龙路下桥银门街建筑之家七楼。
3、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69-22203133;地址:东莞市东城区莞龙大道下桥路段79号。

“......工程规模:包括东莞市桥头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清溪镇长山头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谢岗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工程,其中:①东莞市桥头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工程建设规模为4万立方米/日,用地面积约7305.31平方米;②东莞市清溪镇长山头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工程建设规模为5万立方米/日,用地面积约5487.39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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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敏感区域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作的通知

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韶关、河源、惠州、汕尾、东莞、中山、江门、阳江、湛江、茂名、潮州、揭阳市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 17号)、环境保护部等1 0部委《关于印发<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的通知》(环办水体函[2017] 43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5]131号)的要求,敏感区域(供水通道沿岸、重要水库汇水区、近岸海域直接汇水区等)、建成区水体水质达不到地表水IV类标准的城市等区域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应于2017年底前达到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的较严值。新建、改建和扩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全面执行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的较严值。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厅严格对照上述要求,多次组织各地进一步核定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督促加快项目提标改造工作进展。截至目前,我省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仅完成43座,大部分项目仍未按时完成。为进一步推进敏感区域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作,改善我省水环境质量,2 0 1 8年须进一步加快敏感区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作,确保完成提标改造任务。(计划清单详见附件)有关要求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在2017年的基础上,到2018年底,敏感区域、建成区水体水质达不到地表水IV类标准的城市(县城)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必须完成提标改造工作。其出水要达到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的较严值,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根据当地水环境容量适当提高排放标准。
(二)广佛跨界河流、茅洲河、练江、小东江、淡水河、石马河流域和榕江龙石、东湖,东江南支流沙田泗盛,深圳河深圳河口,东莞运河樟村(家乐福)等断面的责任城市(县城)和镇级污水处理设施,须按照整治计划和出水标准要求开展提标改造工作,于2018年底前完成提标改造工作。
(三)全省新建、改建和扩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必须全面执行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的较严值。

二、有关要求
(一)充分认识提标改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多次对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提出要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是水环境改善的一项重要举措,国家对敏感区域的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各地务必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坚决措施对敏感区域排放标准不符合要求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促进城镇水环境的实质性改善。
(二)迅速制定提标改造方案。有关地级以上市、县(市、区)政府要尽快制定提标改造方案。充分研究污水处理设施服务范围内的人口规模、城市性质及经济水平、排水体制、进水水质以及污水管网完善程度,从工程建设时间、技术工艺适配度、占地规模、运营成本、施工工期和涉及BOT项目合同内容调整谈判等实际情况出发,编制切实可行的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方案。
(三)合理选择技术方案。各地生活污水管理部门要在充分挖掘现有污水处理厂潜能的前提下,寻求最节能、最合理的改造方法,重点突出总氮、总磷控制,采取生物、化学等综合技术,确保达标排放。要以“先功能定位,后单元改造;先优化运行,后工程措施;先内部碳源,后外加碳源;先生物除磷,后化学除磷”的技术原则,根据各厂不同情况,因地制宜采取不同措施。
(四)灵活解决存在困难。对进水负荷较低,现状出水水质接近一级A标准的污水处理厂,优先采取运行优化调控措施,根据出水水质尚未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的指标有针对性的增设提标改造设施;对现状用地不能满足提标改造需求的污水处理厂优先调整平面布局,选择占地较小的深度处理工艺或挖掘建筑物纵向布局空间,构建立体式污水处理系统缓解用地不足问题;对采取BOT方式建设的污水处理厂要抓紧开展合同调整谈判,签订补充协议,明确运营费用调整原则,重点考虑提标改造工程增加的投资费用、直接运行成本和合理投资回报;政府投资建设的污水处理厂,要抓紧落实提标改造工程投资资金和运行费用来源。
(五)确保按期保质完成任务。各地生活污水管理部门要合理安排工期,按照提标改造任务完成时限,倒计时安排项目建设计划,加大资金、人员和机械设备投入。同时要加强施工期间污水处理厂水质水量管理,制定应急预案,确保达标排放。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a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是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坚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总协调,污水、环境保护、发展改革、国土资源、规划、财政、物价等部门组成的工作班子,定期会商提标改造工程进展情况,简化项目征地、规划、环评、立项等审批流程,统筹省、市、县资金用于提标改造项目建设和运营,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
(二)加强监督和考核。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作将纳入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和河长制的考核内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厅将定期派出督察组对提标改造工作进行督导,并进行季度通报,对工作严重滞后的将提请省政府约谈市县主要负责人。

有关地级以上市要在3月9日前制定完成提标改造方案(内容包括具体项目提标改造计划的进度安排,提标改造方法、具体负责人等),并于每月底将最新进展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厅备案。

附件:2018年广东省敏感区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计划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2月27日

(来源:广东省环境保护厅,2018-03-21)

“......6 东莞市 东莞市清溪长山头污水处理厂 市、县 5.00 2018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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