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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信息论坛』>> 『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拟在建项目汇编』 | 本分论坛共57578贴 | 99258回复 | 分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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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42-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梅山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2011/11/13 21: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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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waterchina.cn/shwater/upload/2011111320131289044.jpg
 
   
  地区 年度 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名称 项目规模 资金来源 工作班子 目标时限 "建设性质" 建设规模及内容 污水处理厂(扩容)设计处理能力(万吨/日) 项目计划投资额(万元) "建设资金来源" "运营资金来源" "项目责任单位" 责任人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其中2011年计划完成投资额(万元)"    

南安市 2011年度启动 官桥污水处理厂 新建 2011年开展选址、规划等前期工作;2012年进行厂区建设;2013年竣工并投入使用。 3 6000 60  官桥镇政府 黄跃清 2011.1 2013.12
南安市 2011年度启动 仑苍污水处理厂建设 新建 2011年进行污水处理规划设计、可研并基础施工;2012年主体验收,污水处理设备安装;2013年竣工并投入使用。 4.5 6500 1000 自筹及上级补助 自筹及上级补助 仑苍镇政府 黄文周 2011.1 2013.12
南安市 2012年度 北翼污水处理厂 新建 一期占地30亩,新建1万吨/日污水处理厂一座,远期占地60亩,污水处理能力达3万吨/日,2011年选址、规划等前期工作,投资40万元;2012年厂区泵站建设完成,投资1500万元;2013年全部完工投入使用。 1 1540 40 自筹及上级补助 自筹及上级补助 "罗东镇政府" 黄少伟 2012 2013
南安市 2012年度 南安市东翼污水处理厂 新建 2011年开展选址、规划等前期工作、环评论证;2012年开展厂区建设;2013年竣工并投入使用。 3 6000 60 BOT及上级补助 自筹 "洪濑镇政府" 黄哲明 2012.1 2013.12
南安市 2012年度 南安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扩建 2012年开展规划审批等前期工作并动工;2013年投入使用。 2.5 5000 BOT及上级补助 自筹及上级补助 南安市市政局 陈炯棱 2012.1 2013.12
南安市 2012年度 梅山污水处理厂 新建 一期占地30亩,新建1.5万吨/日污水处理厂一座,远期占地60亩,污水处理能力达3万吨/日。2011年选址、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投资60万元;2012年厂区泵站建设完成,投资1800万元,2012年投入使用。 1 1540 60 自筹及上级补助 自筹及上级补助 梅山镇政府 刘坤来 2012 2012
南安市 2013年度 ★ 石井污水处理厂 新建 2011-2012年开展选址、规划等前期工作、环评论证;2013年实施厂区建设;2014年竣工并投入使用。 3 6000 60 自筹及上级补助 自筹及上级补助 石井镇政府 吴跃达 2013.1 2014.12
南安市 2013年度 金淘污水处理厂 新建 "2012年开展规划审批等前期工作;2013年竣工并投入使用。" 2.8 5600 自筹及上级补助 自筹及上级补助 金淘镇政府 陈明君 2013 2013

“......南安市 2012年度 梅山污水处理厂 新建 一期占地30亩,新建1.5万吨/日污水处理厂一座,远期占地60亩,污水处理能力达3万吨/日。2011年选址、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投资60万元;2012年厂区泵站建设完成,投资1800万元,2012年投入使用。 1 1540 60 自筹及上级补助 自筹及上级补助 梅山镇政府 刘坤来 2012 2012......”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1-11-13 21:58:53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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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4/1/16 0: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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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南安市梅山镇政府污水处理厂一期设备采购”《采购文件》征求意见公告

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南安市梅山镇政府”委托对其所需污水处理厂一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供应商和专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采购编号:QXHNA1401

二、采购项目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里的“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
 
三、公示日期:2014年1月15日上午11:40至1月20日上午11:40。

四、获得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的办法:登录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 zfcg.fjqz.gov.cn/),免费下载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

五、关于意见和建议的回复:如对本采购文件意见稿有建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理由及建议,并在1月20日上午11:40前将书面材料分别送至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市区泉秀路福华商厦写字楼六楼)、采购单位及南安市政府采购办,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恕不受理。
 
采购单位:南安市梅山镇政府
联系人:倪先生
电 话:15059886988

采购办监督电话:0595-86373225

采购代理机构: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595-22112068   
传 真:0595-22157253

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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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安市政府采购文件

采购项目:南安市梅山镇政府污水处理厂一期设备采购
采购编号:QXHNA1401
采 购 人:南安市梅山镇政府
采购代理: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


目 录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书 5
南安市梅山镇政府污水处理厂一期设备采购招标一览表 7

第二部分 南安市梅山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备及安装采购需求与技术商务应答内容...........8
第一章 商务要求 9
第二章 技术与规格要求 12
第三章 技术与商务应答内容.....................................................15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16
A 说明 17
B 采购文件 17
C 投标文件的编写 18
D 投标文件的递交 21
E 开标、唱标和定标 21
F 授予合同 26
     
第四部分 南安市梅山镇政府污水处理厂一期设备采购合同主要内容 28
第一条 合同文件的组成 29
第二条 货物 29
第三条 质量保证 29
第四条 合同金额 30
第五条 货款结算 30
第六条 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30
第七条 货物起运 31
第八条 验收 31
第九条 售后服务...............................................................31
第十条 双方责任 32
第十一条 索赔办法 32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32
第十三条 合同纠纷的解决 32
第十四条 其它 33

第五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34
投标书 35
南安市梅山镇政府污水处理厂一期设备采购开标一览表 36
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明细表  37
技术商务应答书 39
设备供货明细表 40
设备技术参数偏离表 41
商务条款偏离表 42
须知 43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44
法人委托授权书 46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47
中小企业声明函    48
最高限价书      49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项目            约定内容
1 采购项目 南安市梅山镇政府污水处理厂一期设备采购
2 货物交货地点 南安市梅山镇政府指定地点。
3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4 采购内容 详见文件第二部分【南安市梅山镇政府污水处理厂一期设备采购需求与技术商务应答内容】。
5 交货时间 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后30日历日内交货完毕且验货合格。
6 价格与费用 包含中标供应商将设备送至采购单位指定安装地点。
7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8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陆万玖仟元整;(南安市投标人提交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肆仟伍佰元整);提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应汇款或转账到达招标代理人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9 制作投标文件数量 正本壹份和副本柒份
10 中标供应商产生方法 综合评分法
11 合同履约保证金 中标总金额的5%(南安市投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为中标总金额的2.5%)
1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3年 月 日下午15:00分(北京时间)
13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 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南安市区郑成功雕像旁)
14 开标时间 2013年 月 日下午15:00分(北京时间)
15 预算审核价 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    元整;超过预算审核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一、投标邀请书
   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南安市梅山镇政府”的委托对该单位所需的一期工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编号:QXHNA1401
 二、项目名称:南安市梅山镇政府污水处理厂一期设备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项目要求:详见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与技术商务应答内容》
 五、凡愿意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即日起,工作时间的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14.30:00-17:30时(北京时间)按下述地址到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可在http://zfcg.fjqz.gov.cn网上提供下载。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 月 日下午15:00分(北京时间)
 七、开标时间:2013年 月 日下午15:00分(北京时间)
 八、投标及开标地点: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会议室(南安市区郑成功雕像旁)
 九、采购单位联系人:倪先生     联系电话:15059886988
 十、凡对本次《采购文件》有疑问,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与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十一、本次采购如有更改或澄清,均发布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fjzfcg.gov.cn/areaindex.cfm、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ucapqzzfcg/portal/index.jsp,届时会通知,请投标人随时关注,以免影响投标。
十二、收款单位: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区泉秀路福华商厦写字楼6楼。
    开户银行:泉州市建设银行          帐号:35001652490052501498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95-22113118
    电子邮箱:ZXH266@163.com         传真:0595-22157253
十三、本次采购解释权归属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 月 日

 
二、南安市梅山镇政府污水处理厂一期设备采购一览表

采购编号:QXHNA1401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数量 技术要求   备注
1 南安市梅山镇政府污水处理厂一期设备采购 1批 详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
注:1、以上为一个合同包,投标人对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
  2、交货日期: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后30日历日内交货且验货合格。
  3、交货地点:南安市梅山镇政府指定地点。
  4、中标人需配合本项目工程的安装及调试。
  5、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次采购的货物为本国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


第二部分 南安市梅山镇政府污水处理厂一期设备采购需求与技术商务应答内容

第一章 商务要求
一、投标人的工作范围:
   1.1 投标人必须能提供《南安市梅山镇政府污水处理厂一期设备采购》中的全部货物、配件、材料及工具的采购。
  1.2 投标人拟提供的货物须为全新未使用的合格产品。设备及其辅助装置的铭牌、使用指示、警告指示应以中文或英文及易懂的通用符号来表示,应能够准确无误地表示设备的型号、规格、制造商等内容。
   1.3 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它伴随服务(或义务)。
   1.3.1 供货
  投标人必须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准时提供货物、配件、材料及工具,并负责所供货物、配件、材料及工具的包装和运保。
   1.3.2 验收
  ①验收标准:货物的验收标准、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应符合设备制造厂商的产品验收标准、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及设备出厂标准,以及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要求。
  ②检验程序:项目验收分出厂检验、到货验收、试运行(初验收)和最终验收四个阶段。
  ③出厂检验:中标人负责所提供新购设备的出厂验收,保证产品原厂地和技术指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并负责将产品送达交货地点,并向招标人提供货物检验报告和质量合格证书。在生产过程中招标人有权要求进入生产现场。对货物的材质、配件及生产工艺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对发现的瑕疵提出整改要求,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如中标人不按整改要求进行整改或发现重大问题,采购人将中止合同并要求索赔。
  ④到货验收:设备送至招标人安装现场后,中标人和招标人指定人员一同拆箱,对其全部产品、零件、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进行到货验收,对用户许可证书、资料、介质造册登记,并与装箱单对比,如有出入应立即书面记录,由中标人解决,如影响安装则按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1.3.3 文本资料: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不少于涵盖以下内容的中文(或带有中文摘要的英文)技术资料,其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总价内。
  a.出厂明细表(装箱单);
  b.出厂检验报告和合格证书;
  c.使用说明书;
  d.电气原理图;
  e.电气接线图;
  f.电气元件代号说明书;
  g.安装手册;
  h.操作手册(中英文版);
  i.维修手册;
  j.货物安装、调试维修线路原理图;
  k.零部件目录;
  l.相关文件、支持程序软盘或光盘;
  m.合同中要求的其它文件资料。
   1.3.4 培训
  中标人应结合货物的安装、调试及试运行过程,有计划地对用户派出的管理、维保人员进行货物的基本知识、使用、维护保养技术的现场培训,以保证售后货物的良好运行状态。
   1.3.5 保修期及售后服务
  a.投标人须提供货物在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一年的质量保证期(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的按技术要求)。质保期内,须按合同条款提供免费服务,非人为破坏而损坏的免费保修保养,并按照本项目特点提供终身良好的售后服务。保修期内非因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坏由中标人负责包修、包换。
  b.在质量保证期内,须在4小时内维修响应,拟出有效书面计划,并在48小时内修复。如在72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的,则应提供同等配置的备用设备以供招标人使用。如保修期内同一故障发生三次,或在两个月内无法修复,招标人有权要求免费更换同型号的整机,中标人应无条件予以更换,更换的整机30天内安装到位,更换的质量保证期从更换之日起相应顺延。保修期内,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设备由中标人负责包修、包换。
  c.质保期内,若中标人无法在规定时间内修复,招标人有权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完成修复工作,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同时中标人还应向招标人支付维修费用的10%作为管理费。招标人可以在质保金中直接扣除相关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承诺。
  d.质保期后,中标人仍应负责提供终身维修服务,对货物在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更换配件时只能收取配件的成本费。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承诺。
  e.质保期后,中标人应提供或指定维护机构对货物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能在招标人提出问题后一日内给予答复,并在一周内派人到现场进行仪器故障的维修。
  f.投标人应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证体系,并设立维修服务机构,得以完成上述维保任务。投标文件中应列明售后服务网点的分布、人员(数量、职称、学历、工作经验、专长)、货物或配件(名称、数量、型号规格、使用年限等)情况等。
  g.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保障措施、保修期内的维保范围和内容、保修期后的维保服务内容及服务费用的报价。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质量保证期后的服务不收取上门服务人工及差旅费。
  h.投标人可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
二、报价要求:
  2.1 根据报价表的内容,有设备组件或零部件的设备要求报出各组件或零部件的单价。
  2.2 由于项目上存在设计变更的可能性,因此应允许采购人分批进货和数量等方面适度调整。
  2.3货物总价和上述明确的安装、调试、培训、备品配件、专用工具及其它附带伴随服务的费用需在报价表中详细标明。
  2.4货物的报价还应包括设备及材料的价格、运输费、搬运费、保管费、质量保修期内的维护费用、施工配合费(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考虑配合费用,并与土建施工单位衔接)、压缩机配件内件、二次装修过程中与其他专业有矛盾所涉及的返工、拆装等所需的费用、水电费(应据实与水电提供方结算)、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调试费、验收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保险费、检验(包括海关、商检等)、税费以及所有不可预见的费用(投标人可在分项报价表中详细列出报价,如果所列分项报价不含以上内容,则视为已含在投标总价中)。
  2.5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投标价格单位为人民币元。
  2.6设备的其他相关组件如备品配件、易损件和专用工具等的报价在报价表中提供,采购人有权进行选择性购买。
三、交货期限、交货地点:
  3.1交货安装期限: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后30日历日内交货且验货合格。
  3.2交货地点:南安市梅山镇政府指定地点。
四、货款结算:
  4.1所有货款均由采购单位支付。
  4.2申请付款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4.2.1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单、合同的原件;
  4.2.2中标人开具正式税务发票和政府采购审批表的有效复印件(均应加盖采购单位公章);
4.3付款方式:
4.3.1货到工地现场初步验收合格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4.3.2安装调试完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4.3.3货物经最终验收合格30天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五、履约保证金
  中标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总金额的5%(南安市投标人合同总金额的2.5%)向采购人缴纳履约及维护保证金。该履约及维护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供应的货物全部验收合格后免费质量保修期满且无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时无息退还。
六、应充分响应的商务条款
  本章节所提出的付款方式、交货地点、交货时间、保修期限等重要商务要求,投标人应充分响应,否则评委可酌情认定是否属于实质性负偏离或重大负偏离而作为无效投标。
七、知识产权
  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具有独立的知识产权,保证采购单位在使用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时不受任何专利或版权等方面的侵权困扰,如出现类似纠纷,成交供应商应对由此产生的后果负全部责任,并赔偿采购单位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二章  技术与规格要求
一、货物一览表:
工程名称:南安市梅山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等特殊要求          单位 设备数量
1 潜污泵 Q=415m3、H=17m、P=37W、重0.85T 台 4
2 电动葫芦 起重量2吨,起升高度15m,P=3.0+2*0.4KW 台 1
3 格栅除垢机 B=1000,b=20,P=1.1W,а=75° 台 1
4 手动铸铁圆闸门 DN1200,明杆式双向受压 座 1
5 铸铁方闸门 1100×1100mm以内 座 3
6 手动铸铁圆闸门 DN700,明杆式双向受压 座 2
7 回转式细格栅除垢机 B=700,b=6mm,N=1.1KW 台 1
8 立式浆叶分离机(气提吸沙,适用于池径Φ2430,N=0.75KW) 台 1
9 鼓风机 Q=1.43m3/min,风压49KPa,N=3KW 台 1
10 手动渠道闸门 渠宽800m,渠深1400m,水深750mm不锈钢 座 2
11 手动渠道闸门 渠宽900m,渠深1400m,水深750mm不锈钢 座 2
12 手动渠道闸门 渠宽500m,渠深1400m,水深750mm不锈钢 座 1
13 转碟曝气机 Φ1500,沟宽6.5m,充氧量47kg02/h(N=22kw,配套挡水罩,挡水板,变频控制 台 5
14 潜水搅拌器 Φ325,N=2.2kw,n=750r/min 台 1
15 潜水搅拌器 Φ480,N=4.0kw,n=492r/min 台 2
16 潜水推流器 Φ1400,N=4.0kw,n=64r/min 台 2
17 潜水推流器 Φ1800,N=5.5kw,n=45r/min 台 2
18 电动调节堰门及启闭机 2000*6000(调节高度) 启闭力T=4.0t N=3.0kw 个 1
19 手动渠道闸门及启机 (B*H=1.0*1.2m) 座 1
20 回流污泥泵 Q=417m3/h,H=3.0m,N=7.5kw(1台变频,一用一备) 台  2
21 剩余污泥泵 Q=60m3/h,H=9.0m,N=3.0kw(一用一备库) 台   2
22 手动铸铁圆闸门 DN500,T=2.0t(带手动启闭机) 座   4
23 中心传动单管吸泥机 Φ=26m,H=4.0m,N=0.37kw(配套工作桥,中立柱,桁架,出水堰,排渣斗,浮渣挡板刮板,配水孔管,堰板等) 台 1
24 排渣堰门 (B*H=500*500mm 304不锈钢,配手动启闭机) 座  1
25 手动铸铁圆闸门 DN400 明杆式双向受压,杆长5000mm(配手动启闭机) 座 1
26 紫外消毒设备 Q=2.0万m3/d,空压机:220v、1.5kw,整流器柜:220v、21kw,紫外消毒模块:5个排架、12支灯/模块 台 1
27 渠道闸门 (渠宽500mm,渠深2500mm,水深1000mm) 座 1
28 渠道闸门 渠宽600mm,渠深3100mm,水深1800mm 座 1
29 滑阀 DN700,L=295,双向密封(配手动启闭机) 座 1
30 手动葫芦 起重量0.5吨,起吊高度6m 台 1
31 手动葫芦 起重量2.0吨,起吊高度6m 台 1
32 滤布滤池系统设备 碟片:Φ2.1m,12碟 处理力:Q=2.0万m3/d 碟片驱动电机:N=0.55kw,1台 反冲洗/排泥泵:N=3.0kw,扬程10m,吸程7.5m,Q=30m3/h,2台 电动阀门:N=0.2kw,7台 台 1
33 中心传动悬挂式浓缩机 Φ8000,N=0.37kw(包括工作桥、小刮板、稳流筒、刮泥桁架、溢流装置、中心支架、驱动机构、浮渣刮板、刮泥板、电气箱等) 台 1
34 电磁流量计 DN150 台 1
35 带式浓缩脱水一体机 B=1.5m,Q=18m3,N总=1.5+2.2kw 台 2
36 污泥螺杆泵 Q=10~30m3/h,P=0.6MPa,N=7.5kw 台 2
37 药液螺杆泵 Q=0.8~3.5m3/h,P=0.6MPa,N=1.5kw 台 2
38 螺旋式静态混合器 DN150,L=150mm 个 2
39 清洗泵 Q=14m3/h,P=0.6MPa,N=11kw 台 2
40 移动式空压机 Q=0.37m3/min,P=0.8MPa,N=2.2kw 台 2
41 水平螺旋输送机 Φ=320,L=14m,N=4.0kw 台 1
42 倾斜螺旋输送机 Φ=320,L=7m,a=25°,N=3.0kw 台 1
43 二次稀释装置 Q=3/4.5m3/h,DN=25mm 台 2
44 轴流风机 Q=4250m3/h,N=0.6kw 台 3
45 PAM药液制备及稀释装置 N总=0.75+0.18kw,配置浓度0.2% 台 1
46 溶药加药整套装置 溶解罐有效容积1.5m3,溶液罐5.0m3,配置溶度5%,N总=5.5+3.0kw,配套搅拌机 台 1
47 计量泵 Q=274L/h,N=0.37kw,Pnmax=0.3MPa,吸程3m,含安全阀,背压阀,Y型过滤器,均流器,冲程调节器 台 2
48 自控控制柜1PLC 含UPS电源、光端机、触摸面板、自动控制程序、CPU、模块等 台 1
49 自控控制柜2PLC 含UPS电源、光端机、触摸面板、自动控制程序、CPU、模块等 台 1
50 自控控制柜3PLC 含UPS电源、光端机、触摸面板、自动控制程序、CPU、模块等 台 1
51 超声波液位计 量程:~10m,输出:4~20mA,IP65 台 4
52 超声波液位计 量程:~5m,输出:4~20mA,IP65 台 16
53 插入式超声波流量计 DN700;精度±1.0%RS;输出:4~20mA,IP65 台 2
54 插入式超声波流量计 DN150;精度±1.0%RS;输出:4~20mA,IP65 台 1
55 电磁流量计 DN150;精度±1.0%RS;输出:4~20mA,IP65 台 1
56 电磁流量计 DN50;精度±1.0%RS;输出:4~20mA,IP65 台 2
57 便携式硫化氢检测仪 量程:~500ppm,分辨率:1ppm 套 1
58 在线SS检测仪 量程:0~500mg/l,输出:4~20mA 套 1
59 在线SS检测仪 量程:0~100mg/l,输出:4~20mA 套 1
60 在线COD检测仪 量程:0~1000mg/l,输出:4~20mA 套 1
61 在线COD检测仪 量程:0~100mg/l,输出:4~20mA 套 1
62 在线氨氮检测仪 量程:0~50mg/l,输出:4~20mA 套 2
63 在线总氨检测仪 量程:0~50mg/l,输出:4~20mA 套 2
64 在线总磷检测仪 量程:0~10mg/l,输出:4~20mA 套 2
65 在PH/T检测仪 量程:12~16,分辨率:0.01PH 套 2
66 在线溶解氧测定仪 量程:0~20mg/l,输出:4~20mA 套 2
67 污泥溶度仪 量程:0~10000mg/l,输出:4~20mA 套 2
68 高压成套配电柜安装1AH 台 1
69 高压成套配电柜安装2AH 台 1
70 高压成套配电柜安装3AH 台 1
71 高压成套配电柜安装4AH 台 1
72 高压成套配电柜安装5AH 台 1
73 高压成套配电柜安装6AH 台 1
74 低压开关柜1AA 台 1
75 低压开关柜2AA   台 1
76 低压开关柜3AA   台 1
77 低压开关柜4AA   台 1
78 低压开关柜5AA   台 1
79 低压开关柜6AA   台 1
80 低压开关柜7AA   台 1
81 低压开关柜8AA   台 1
82 低压开关柜9AA   台 1
83 直流电源柜38AH   台 1
84 变压器 TM1、2(SCB11-400/10,400KVA) 台 2


第三章  技术与商务应答内容
   
根据设备技术与规格的需要,要求投标人按照投标设备的规格型号,对照下列技术、商务应答条款以及对商务要求中的内容应答,并保证应答内容真实、可信。如果出现应答内容与事实不符情况,评委将拒绝投标人的商务请求。
1.设备配置情况
A.投标人应根据本采购文件规定,详细提供设备、车辆的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及主要技术参数等指标。
B.按项目技术与规格要求内容详细提供投标设备主要配置清单,清单应详细标明每一配置的品牌、规格型号、参数、性能指标、材质、产地及生产厂家等内容(附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
2.项目的实施方案:项目实施计划、项目生产计划、供货计划。包含技术人员、设备配备、材料采购情况。
3.服务质量保证
  A.服务、质量保证条款。
  B.设备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含设备制造商的保修服务承诺文件)。
  C.免费保修期满后的易损件的价格(附清单)及维修收费标准。
  D.随机配置的备品配件、专用工具清单(附明细表)。
  E.培训承诺条款。
4.其它要求:提供可以证明企业资信、综合技术实力、履约能力、财务状况及企业信誉的材料。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A 说明
1.适用范围
  1.1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邀请中所叙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
2.定义
  2.1“采购人”或“采购单位”系指采购文件第一部分所指采购项目的委托方即南安市梅山镇政府。
  2.2“招标人”系采购文件第一部分所指的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即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3“投标人” 或“投标供应商”系指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条件,并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参与采购活动的法人。
  2.4“投标人代表”指全权代表投标人签署《投标文件》,参加采购标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或须持有《法人委托授权书》的授权代理人。
  2.5“货物”系指中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须向指定用户提供的设备、软件、配件及工具。
  2.6“服务”系指按采购文件规定,中标供应商须承担的货物技术协助及自身承诺的义务。
  2.7“中标候选供应商” 或“中标候选人” 指经过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评委审查、考评、推荐的中标供应商候选人。
  2.8“中标供应商” 或“中标人”系持有招标人签发的《中标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买卖合同》的法人。
3. 投标人条件
  3.1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经营权的独立企业法人。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投标人应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5投标人必须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投标费用
   4.1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B  采购文件
5.采购文件的组成
  5.1 采购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的资料。采购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5.1.1投标邀请书;
  5.1.2南安市梅山镇政府污水处理厂一期设备采购需求与技术商务应答内容;
  5.1.3投标人须知;
  5.1.4南安市梅山镇政府污水处理厂一期设备采购买卖合同主要内容;
  5.1.5投标文件格式。
  5.2 除非有特殊要求,采购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采购文件的澄清
  6.1投标人对采购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要求澄清应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原件,不接受传真)递交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将视情况在投标截止时间15个日历日前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投标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7.采购文件的修改
  7.1招标人可主动地或依据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采购文件,并以公告(可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7.2因为修改采购文件的缘故,招标人将根据规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以公告(可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采购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7.3采购文件的修改内容将构成采购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7.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质疑书必须为原件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签字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和送达。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质疑书则不予受理。
  C 投标文件的编写
8.要求
  8.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的内容,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书面的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8.2以电报、电话、传真形式代替投标文件的投标概不接受。
9.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9.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人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
  9.2计量单位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或国际单位。
  9.3投标文件对日期的约定一律指日历日。
10.投标货币单位
  10.1投标文件涉及到的价格、金额一律使用人民币元为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1.1.1投标书、开标一览表 (统一格式);
  11.1.2技术商务应答书 ;
  11.1.3投标货物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如设备彩页及设备其它技术参数)及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资料;
  11.1.4设备技术参数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
  11.1.5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
  11.2上述投标文件按11.1.2—11.1.5装订成册,并填制“投标文件资料清单”。11.1.1投标书、开标一览表 (统一格式)用小信封单独密封。除前述的单独密封的信封外,其它投标文件的正、副本中不应体现投标承诺书、开标一览表等与投标报价有关的内容,否则投标无效。
  11.3投标人不得提供虚假资料,否则将被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取消投标人资格及中标供应商资格。投标人提供的证明资料原件备查,必要时,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中的相关原件,以便确认投标文件的真实性。投标人须按照约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证明资料原件。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 投标人应按采购文件中提供的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书、开标一览表等资料。
13.投标报价
  13.1 投标报价是指投标人根据采购文件第二部分“南安市梅山镇政府污水处理厂一期设备采购需求与技术商务应答内容”要求将货物送达指定交货地点,并提供货物验收、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的价格,包括技术服务费、保险费、税金等以及一切不可预见的费用。
  13.2投标人对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报价。
  13.3投标人按上述条款要求填写报价是因为供招标人定标方便的缘故,但不限制买方以其它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力。
14.投标货物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4.1投标人须提供证明其拟供货物和服务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
  14.2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5.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下述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评委有权认定为无效标)
  15.1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时应提供原件核对);
  15.2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012年度已年检);
  15.3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15.4投标人应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15.5投标人必须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15.6法人委托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时);
注:上述资料(除证照原件外)应按第11.2条要求的内容装订成册,以上资格文件的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并签署“与原件一致”。
16.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万玖仟元整;(南安市投标人提交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肆仟伍佰元整)
  16.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16.3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采购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6.4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转账、电汇。
  16.5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6.6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五日内无息退还。
  16.7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同时交纳履约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合同原件后,予以无息退还(因此与金融部门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16.8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
  16.8.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16.8.2如果投标人或中标供应商未能做到;
  ①. 按本须知第30条约定签订合同;
  ②. 按本须知第31条约定提供履约保证金;
   ③. 按本须知第32条约定支付中标服务费。
   16.8.3 投标人因自身过错而无法实现投标承诺;
   16.8.4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
   16.8.5投标人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17.投标有效期
  17.1投标有效期为90天,投标有效期从开标之日起计算。
  17.2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通知投标人延长有效期。
18.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8.1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和副本柒份。且在每一份投标文件封面上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8.2投标文件的文字除签名及与签名相关日期外建议采用电脑打印。
  18.3投标人代表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签名和加盖投标人公章(若盖投标专用章或其它内部章投标无效)。
  18.4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代表进行签名。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纸质档案袋密封(封口加贴封条,且盖投标人公章),并标明采购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及正本或副本。
  19.2投标书、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 、投标报价表用小信封单独密封后再与投标文件正本装在同一密封袋内。
  19.3每一密封件上应注明“于2013年 月 日下午15:00时之前(填上开标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
 D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递交投标文件
  20.1所有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人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及开标地点由投标人代表送至招标人。
   20.2投标人代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凭下列证明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20.2.1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各一份。
   20.3出现第7.2款因采购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时,则按招标人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21.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招标人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
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22.1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22.2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将按16.8款的规定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E 开标、唱标和定标
23.投标
  23.1投标邀请人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招标, 投标供应商代表必须参加。
  23.2投标供应商代表到达投标现场,须按采购文件规定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23.3投标时,查验投标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公布“开标一览表”内容,以及邀请人认为合适的其它内容。
24.对投标响应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4.1投标开始后,评标小组将审查投标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是否恰当签署。
   24.2在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小组将依据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供应商的法人资格、营业范围、财务状况、技术实力和供货能力。如确定供应商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
   24.3评标小组将确定每一供应商的投标是否对采购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采购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采购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买方的权力,或供应商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
   24.4评标小组判断投标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4.5评标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4.6评标小组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有规则的地方,但这种允许是以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供应商为前提。
24.7评标小组评标工作规则———
  (一)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二)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或者说明。澄清或者说明必须符合原投标文件的范围,并不得改变其实质性内容;
  (三)对报价明显低于其它投标人或者明显低于标底的,应当要求投标人具体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作废标处理;
  (四)对符合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遗漏或者技术信息和数据不全等细微偏差的投标文件,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
  (五)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或者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候选人;
  (六)对评标过程中需要以表决方式决定的事项,实行一人一票,并经评标小组成员过半数通过。
  评标小组表决通过的评标事项被确认为违法或者违反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小组成员应当承担责任,但在表决中持反对意见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可以免除责任。
  评标报告由评标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小组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并由评标小组作出书面说明并存档。
24.8投标人制作文件出现以下情况时为无效标:
  24.8.1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24.8.2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投标文件或加盖公章;
  24.8.3投标人没有提供第15条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
  24.8.4投标文件的正、副本中装订有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的;
  24.8.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了最高采购限价的;
  24.8.6投标响应(含样品的结构、外形尺寸和配置等)与采购文件产生重大偏离;
  24.8.7其他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情形。
24.9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24.9.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注:均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投标人将被视为一家投标人,并以资格条件符合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作为评审对象);
  24.9.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4.9.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4.10投标人有下列串通投标的情形时为无效标:
  24.10.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或雷同,且不能合理解释的;
  24.10.2不同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24.10.3由同一人或分别由几个有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参加招标答疑会、交纳或退还投标保证金、开标的;
  24.10.4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25.投标文件的澄清、比较与评价
  25.1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小组有权向供应商质疑,请供应商澄清其投标内容。供应商代表有责任按照投标邀请人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答疑和澄清。
  25.2 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25.3对漏(缺)报项的处理:采购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投标总价中。
26.定标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效益和维护公共利益原则,通过市场竞争,选择企业实力强,货物质量好、价格合理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27. 定标方法
  27.1 由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按下述方法进行评审。
  27.1.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7.1.2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7.1.3 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7.1.4 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7.2本次采购设有预算审核价,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预算审核价时,为无效投标。
  27.3中标供应商的产生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27.4综合评议总分为100分。由技术及商务评议分55分、价格分45分组成。
  27.4.1额外加分: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部分加分标准
  a.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投标产品为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注:若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计算出小计及占合同号总金额的百分比,并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从发布以上清单目录的权威媒体网站上下载的网页公告等)。未提供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明细表及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国家环保总局和财政部联合最新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强制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不予加分。加分方法如下表:
同一合同号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号报价总金额 评标项 额外加分比例
20%(含20%)以下 价格评标项 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
技术评标项 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
20%-50%(含50%) 价格评标项 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
技术评标项 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
50%以上 价格评标项 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
技术评标项 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
b.以上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27.4.2技术商务分(满分55分):
一、技术部分(满分40分)
评审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产品的可靠性(23分) 6分 1、投标人生产的关键设备(格栅、刮泥机、加药装置、过滤器、曝气机、压滤机)具有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的,每项得1分,满分6分
1分 2、投标人所投格栅除污机通过省级及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主管部门检验的得1分,须提供检验报告,否则不得分。
1分 3、投标人所投格栅除污机通过省级及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主管部门检验的得1分,须提供检验报告,否则不得分。
1分 4、投标人所投格栅除污机通过省级及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主管部门检验的得1分,须提供检验报告,否则不得分。
1分 5、投标人所投格栅除污机通过省级及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主管部门检验的得1分,须提供检验报告,否则不得分。
1分 6、投标人所投纤维转盘过滤器通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主管部门检验的得1分,须提供检验报告,否则不得分。
3分 7、投标人所投自控系统拥有固定式低压开关设备3C认证的得3分(原件备查)。
4.5分 8、投标人所投自控系统同时获得AI模块软件登记证书、AO模块软件登记证书、DIO模块软件登记证书的,每项得1.5分,满分4.5分。(原件备查)
3分 9、投标人所投自控系统获得调理模板软件登记证书、开关量模板软件登记证书的,每项得1.5分,满分3分。(原件备查)
1.5分 10、投标人所投自控系统须具备如下功能:(1)冗余配置;(2)模块采用点点隔离;(3)可带电拔插。共计1.5分,每缺1项扣0.5分。
主要设备的技术、性能及配套(满分14分) 2分 1、氧化沟曝气设备:优质2分、符合1分、不满足不得分。
2分 2、纤维过滤器系统:优质2分、符合1分、不满足不得分。
2分 3、压滤机:优质2分、符合1分、不满足不得分。
2分 4、水下推进器设备:优质2分、符合1分、不满足不得分。
1分 5、加药间设备:优质1分、符合0.5分、不满足不得分。
1分 6、紫外消毒设备:优质1分、符合0.5分、不满足不得分。
4分 7、根据投标人所投自控系统模拟组态画面演示情况进行打分。优的得3-4分,良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差的不得分。
生产及供货方案(满分3分 3分 从投标人提供的生产程序、水平、工艺、方法、技术、组织措施、人员安排及拟投入的主要生产机械设备情况考评(满分3分)。其中:有提供完整的生产及供货方案得2分;生产及供货方案更好的得(2-3分);不足得(0-2分)。

二、商务部分(满分15分)
评审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综合实力(满分10分) 2分 1、投标人的注册资金最高的得2分;第二的得1分;第三的得0.5分;其它不得分。
2分 2、投标人经营年限(以营业执照为准):成立3年(不含)以上每满一年的得0.5分,最高得2分。(满分2分)。
1分 3、投标人拥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缺一项扣0.5分,满分1分。
1分 4、投标人具有环境污染治理工程设计资质和环境污染治理资质证书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1分 5、投标人具有计量合格确认证书,得1分。
1分 6、投标人获得过质量信用产品证书,得1分。
1分 7、投标人具有环保标志使用许可证的得1分。
1分 8、投标人所投自控系统制造商具备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得1分。
服务保障体系(满分5分) 2分 1、投标人在南安市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网点的得2分、投标人在南安市无固定售后服务网点在泉州地区有设固定售后网点者得1分、投标人在福建省(除泉州地区)有设固定售后网点者得0.5分;(需提供在售后服务网点营业执照)
1分 2、投标人需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售后服务承诺内容、故障响应时间、响应方式等),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维护机构和技术人员配备情况在0-1分之间打分。
2分 3、保修期在满足采购文件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加0.5分,满分2分。
27.4.3价格分的计算(满分45分):
 (一)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40)。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
 (二)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多个选择性的投标报价、或者为等于或小于零的投标报价、或者为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报价时,价格得分为0分,且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三)中小企业及南安生产企业参与投标价格扣除:
 A、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中小企业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价格扣除标准:
 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投标人必须另行提供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清单(该清单格式自拟,且必须与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装订在一起),否则不予扣除。
 2.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①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②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和价格清单才能给予价格扣除。
 B、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文件《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采购促进我市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实施意见》规定,对符合南安市小型及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价格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价格扣除标准:
 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投标人必须另行提供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清单(该清单格式自拟,且必须与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装订在一起),否则不予扣除。
 2.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
 ①联合体双方可以是南安市的小型、微型企业及大中型企业。
 27.4将评委对投标人考评的技术分和商务分,计算每一投标人的价格得分、额外加分及合计得分。
 27.5 评议分、价格得分的计算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27.6 评委根据投标人的合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情况,推荐不超过三家中标候选供应商。
 27.7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合计得分时,报价低者为先;若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考评内容中的“一、技术考评”合计得分高者为先,若该得分仍相同,则以抽签方式确定先后排名。
 27.8招标人将现场公布评委考评结果,宣布本次采购项目的中标候选供应商。
 27.9 投标人不得干扰招标人的招标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并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27.10上述中标候选供应商均由评委推荐产生。
               F  授予合同
28.中标供应商
  28.1投标邀请人在投标结束后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
  28.2采购人依据评审报告,首先审查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的供货能力、财务状况、技术实力、信誉及供应商的设备是否能满足用户要求,确定其能否圆满地履行合同。 如果确定该中标候选供应商无能力圆满履行合同时,将对次位排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作出类似的审查(以此类推)。
  28.3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供应商候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28.4本次采购并不能保证向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授与合同。
29.中标通知
  29.1 招标人将根据采购单位依照专家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名确定的中标供应商签发《中标通知书》。
  29.2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0.签订合同
  30.1中标供应商应在接到中标通知后5个日历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
   30.2 采购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买卖合同的依据。
31.履约保证金
31.1中标供应商在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时,应向采购单位提交中标总金额的5%(南安市投标人提交中标总金额的2.5%)作为履约保证金。
  31.2该履约保证金在货物全部交货、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免费质量保修期满且无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时无息退还。
  31.3 该履约保证金应在签订合同时提交,提交方式为:现金、电汇或银行转帐。
32.代理服务费
  32. 1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当日应按中标金额的0.9%计算,向招标人提交代理服务费,该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32.2 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
  32.3 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银行汇票、电汇或现金。


第四部分 南安市梅山镇政府污水处理厂一期设备采购合同主要内容
  
南安市梅山镇政府污水处理厂一期设备采购合同主要内容
                 
合同编号:
         
注释:《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本格式条款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参考,为阐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可增加新的条款。但不得与采购文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背离。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人)
   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于   年 月 日组织的政府采购(采购编号:  )活动,确认乙方为合同号  的中标供应商,中标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规,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合同,双方同意严格执行本合同规定的所有条款。
第一条 合同文件的组成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甲方的《采购文件》(采购编号:)以及相关的补充文件;
  2.乙方所有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
  3.中标通知书;
  4.合同附件:                      等。
第二条 货物
  设备内容:详见《南安市梅山镇政府污水处理厂一期设备采购一览表》及《采购文件》的要求。(另附清单,按采购清单依次说明产品型号、数量、设备生产地址、生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或数目不足,乙方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
第三条 质量保证
  1.乙方对设备包装:
  1.1设备应密封包装。包装适应长途运输 ,能防潮、防震、防锈、防磁等。
  1.2每件包装上应用不褪色油墨清晰标明件号、长宽高尺寸、毛重、净重、起吊位置、及“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
2.文本资料
-----每台设备详细的安装手册﹑调试手册和使用保养维修手册;
-----出厂货物明细表(含包装和装箱的详细情况说明);
-----其它需提供的通知或文本。
  以上所有资料为中文书写。
  3.设备保险:为保证货物运输安全,乙方负责办理货物合同价格110%保险及承担该项费用。
  4.设备质量:
  4.1乙方保证按投标的设备,向甲方供货。提供的设备及软件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或具有中国商检部门合格证明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本次采购要求。保证设备正常安装、使用和维护的情况下,自调试完成并经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24个月或以上的免费保质期(国家或厂家对设备或配件另有约定更长免费保修期限的从其约定)。
  4.2 在免费保质期內出现任何货物质量问题,都由乙方免费维修并更换货物及配件。
  5.乙方在与甲方签订合同时,应根据合同总金额的5%(南安市投标人按合同的2.5%)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元。该履约保证金在货物全部交货、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后免费质量保修期满且无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时无息退还。
          
第四条 合同金额
  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
  2.本合同价款含:乙方按甲方规定条件进行供货,并送达甲方指定地点所发生的所有费用,除设备主机(含标配)价格及运保费外,还应包括设备的搬运费、技术服务费、人员培训费、保险费、检验费(包括海关、商检、技术监督局检验等)、海关手续费、备品备件费、系统集成费、车辆报牌费、税费以及所有不可预见的费用。
  3.乙方必须详细勘察设备安装现场的实际状况是否符合设备安装、使用的技术要求,并根据勘察结果作出合理判断,计算并承担现场整改所需的全部费用。
  4.合同总价款在项目有调整时,甲方可根据乙方的实际数量与投标单价计算确定。
  5.供应商同时应提供设备主机(含标配)、要求提供的配件、软件及赠送件的详细单价。
  6.在项目完工综合验收前,乙方在运输、装卸等各种环节中产生的一切事故,包括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事故,概由乙方负责。
  7.本次采用按中标价格一次性包干的方式。在本合同执行期內,不论市场价格或税费政策是否调整,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第五条 货款结算
 1所有货款均由采购单位支付。
 2申请付款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2.1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单、合同的原件;
  2.2中标人开具正式税务发票和政府采购审批表的有效复印件(均应加盖采购单位公章);
 3付款方式:
  3.1货到工地现场初步验收合格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3.2安装调试完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3.3货物经最终验收合格30天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第六条 交用时间、地点和方式
  1.交货期限: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后30日历日内交货且验货合格。
  2.交货地点:南安市梅山镇政府指定地点。
第七条 货物起运
  货物装车(船)起运时,乙方应立即将合同编号、货物名称、货物件数电告甲方。
第八条 验收及培训
  1.乙方到货时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
   2.验收程序:
  a.出厂检验:乙方在货物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卖方应随同货物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
  b.货物运达安装现场后,由甲方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基本质量和数量的验收(但不作为最终合格的保证),应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
  3.培训
  乙方应有计划地对采购单位的管理、维保人员进行本次采购货物的基本知识、使用、维护保养技术的现场培训(包括厂方针对性的培训),以保证售后的良好运行状态。
第九条 售后服务
  1.乙方必须确保提供的产品应是原厂、原装、全新产品,各项技术参数指标应达到该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以及采购文件的要求,乙方应严格履行服务承诺,若产品出现质量技术等问题,应更换合格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延长交付使用的经济责任。
  2.维保服务
  a.本次采购的货物验收合格后免费质量保证期为24个月或以上(国家或厂家对设备或配件另有约定更长免费保修期限的从其约定),在质量保证期内如出现故障乙方应免费提供咨询、维修服务,包括免费更换零部件。
  b.乙方如有违反上述保修服务条款或自身承诺,甲方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造成损失的同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双方责任
  1.合同生效后若有一方自行解除合同,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25%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赔偿金及违约金从自行解除合同之日计算十日內付清。
  2.合同生效后,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支付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3.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3.1 所提供的货物、配件与投标文件的承诺不相符;
  3.2 不能按期交货或交付使用的,并造成合同工期延误,若甲方不终止合同,每延误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支付给甲方;
  3.3 不能达到《采购文件》及投标承诺的要求;
  3.4 乙方违反承诺的品牌、生产厂家、报价、质量和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技术与性能、售后服务的内容行为;
  3.5未经甲方同意将项目转包他人;
  3.6乙方违反双方签署合同书的其它主要条款;
  4.对于不可抗拒的原因等客观因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双方根据客观情况协商处理;
  5.乙方在货物运输、装卸等各种环节中产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包括不可抗拒力因素造成的事故,造成设备或配件的损坏概由乙方负责。
第十一条 索赔办法
  如果出现设备供货内容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违约责任。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应按下列顺序与方式理赔:
  1.调换有质量问题的部件,换件必须全部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性能,乙方并负责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对换货的质量,乙方仍应按合同规定执行。
  2.按照货物的质量差别程度、损坏范围及甲方遭受的损失,将货物贬值处理。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质量违约赔偿金。
  3.同意甲方退货,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仓租等发生的一切必要费用。
  4.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向乙方提出违约赔偿的数额。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尽管有合同条款第十条的规定,如果双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不应该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自身的违约或疏忽。不可预见的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它双方同意的情况。
  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损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除对方书面另行要求外,受损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延续超过一百二十(120)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就进一步实施合同达成协议。
第十三条 合同纠纷的解决
  原则上由双方协商解决,若未能达到一致意见时,可向合同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四条 其它
  1.合同双方可以就本合同主要内容以外的事项进行协商、谈判。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乙方交付履约保证金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合同条款,须经双方协商同意。
  3.本合同任何条款不能认定为任何一方提供的格式条款。
  4.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5.本合同正本一式八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政府采购办及招标公司各执一份(由乙方负责提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经营地址:                   经营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五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投 标 书
致: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          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        请          (采购编号),投标人代表      (姓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
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
  2.以     (转账、电汇)方式,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元。
  3.下述文件:
    ⑴按投标人须知第11条要求提供的全部文件;
    ⑵按投标人须知第15条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及服务投标总价(交货地点为采购单位指定的货物)为人民币¥      元,即               (文字大写)。
  2.投标人将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含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或误解的权利。
  4.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为 90 个日历日(若贵方有通知延长有效日期时,则以实际延长后的时间为准)。
  5.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6.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和汇款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盖章)
   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日期    年   月   日  
   
   
南安市梅山镇政府污水处理厂一期设备采购开标一览表

采购编号: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数量 技术要求   备注
1 南安市梅山镇政府污水处理厂一期设备采购 1批 详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

  注:1、以上为一个合同包,投标人对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
    2、交货日期: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后100日历日内交货且验货合格。
    3、交货地点:南安市梅山镇政府指定地点。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

投标人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注:此表应与投标书、投标报价表一起密封装订在一单独的信封内。
南安市梅山镇政府污水处理厂一期设备采购
投标报价表

采购编号:   合同号: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产品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 产地 单位 数量 投标单价 小计金额


投标单价(合计金额)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注:此表与投标书一起密封在一单独的信封内。
技术商务应答书

投标人应根据采购文件第二部分第三章的要求详细回答。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供货明细表

采购编号:      合同号: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产品(或配置)名称 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品牌 产地 制造商名称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货物规格技术参数偏离表

采购编号:
序号 名称 采购规格
参数 投标响应规格参数 偏离情况 说明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商务条款偏离表

采购编号:
序号 条目 采购要求 投标响应要求 偏离情况 说明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⒈投标人名称及概况:
  A.投标人名称:              
  B.总部地址:               
    传真/电话:         邮编:        
  C.成立日期或注册日期:               
  D.注册资金:                    
  E.资产负债表摘要(到2012年12月31日为止)。
    ⑴固定资产:        
    ⑵流动资产:        
    ⑶长期负债:        
    ⑷短期负债:        
    ⑸所有者权益:        
  F.法定代表人姓名:      
  G.投标人在国内地址、邮编、传真、电话:       
                             
  2. 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下述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评委有权认定为无效标)
   15.1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时应提供原件核对);
   15.2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012年度已年检);
   15.3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15.4投标人应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15.5投标人必须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15.6法人委托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时);
   注:上述资料(除证照原件外)应按第11.2条要求的内容装订成册,以上资格文件的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并签署“与原件一致”。
   3.与投标提供货物有关情况。

   A.关于投标人生产(经营)设施及其它情况:
      常年生产(经营)的货物:
      
    年生产(经营)能力:
   
      职工(雇员)人数:
  其中: 本科学历以上人数:   高级职称人数:   

     中级职称人数:
   
   B.近年科研成果情况(含与其它部门合作)

   C. 最近三年以来该类货物在福建省主要用户的名称和地址:
    
   D. 最近三年以来该类货物在全国主要用户的名称和地址: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须  知

  1.资格文件的签字人应保证他所做的声明及对一切问题的回答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文件将由招标人及采购单位使用,并据此进行评价和判断,确定投标人的资格和履约能力。
  3.投标人提交的文件将给予保密,但不退还。
  4.全部文件应以中文书写,正本壹份,副本柒份。按投标人须知第19条规定封装。
  5.本次采购若有未尽事宜,以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为准

法人委托授权书


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全称)法人代表    (姓名)授权            .(投标人代表姓名)为投标人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                    (采购编号    )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签名):
                  
              投标人全称(公章):
           
           

                日期:

附:
  投标人代表(签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传     真:       
  电     话: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招标有限公司:

我们在贵方组织的                  项目采购中如获中标 (采购文件编号:         )。我们保证按采购文件的规定以银行转帐、电汇、现金或经贵方认可的方式,向贵方提交中标服务费。
  我方如违约,愿凭贵方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承诺金额的200%在投标保证金或采购单位支付的中标 款项中扣缴。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盖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明细表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1 2 3 4 5 6 7
合同包 清单产品名称 金额 本合同包报价 占本合同比率(%) 价格评标项加分 技术评标项加分                                     
合计
注:
1.此表应与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其它费用报价表同装在一单独的信封内密封。
2.当一个合同包内有多个属于清单内产品时,投标人应详细填写并计算出该类产品合计金额。
3.栏目5为栏目3÷栏目4。
4.栏目6为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根据下表得出的相对应的优惠幅度。
5.栏目7为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根据下表得出的相对应的优惠幅度。
6.以上属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须提供清单内产品的证明材料。
7.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注: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综合评分法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
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    优惠幅度
   20%(含20%)以下 价格评标项 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1%的加分
    技术评标项 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1%的加分
   20%—50%(含50%) 价格评标项 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2%的加分
    技术评标项 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2%的加分
   50%以上 价格评标项 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3%的加分
    技术评标项 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3%的加分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最高限价书(采购单位填写)
                   
   我单位本次“南安市梅山镇政府污水处理厂一期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     )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南安市梅山镇政府(盖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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