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及配套管网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要 1、蒙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及配套管网工程位于蒙西工业园区,工程设计总规模为4.0万m3/d,近期建设规模为2.0万m3/d。项目占地面积约4.08公顷,其中建构筑物占地1.58公顷,道路占地面积0.76公顷,绿化占地面积1.74公顷,远期规划总占地面积约为8公顷。工程近期总投资估算为22481.35万元,其中工程直接费用18344.93万元(污水处理厂工程费用11140.93万元,管网工程费用1604.00万元,蒸发塘费用5600万元),二类费用1966.58万元,预备费用2031.15万元,静态投资费用22342.67万元。 2、污水处理采用低温催化氧+A/O生化处理工艺,污水经二级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深度处理部分采用超滤+反渗透工艺对污水进一步脱盐,出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冷却水水质标准。 3、污水管网按远期规模进行设计,逐步实施,近期主要建设收集园区内北侧现有企业排放的废水,共计敷设管道总长13942m。 4、再生水管网系统按近期规模进行设计,远期逐步实施完善形成环状管网,根据近期主要回用水企业确定回用水量及相应的管径,近期共计需敷设输水管道总长约5946m。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及其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的大气影响主要是施工产生的扬尘。主要产生扬尘的工序包括:土方的挖掘扬尘及现场堆积扬尘,建筑材料(水泥、沙石料、砖等)的现场搬运及堆放扬尘,施工垃圾的清理及堆放扬尘,场地平整和道路铺筑扬尘,车辆运输造成的现场道路扬尘等。项目扬尘污染尽管是短期可逆行为,但是对附近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会产生一定影响,因此在施工期应采取一定的抑尘措施。具体措施如下:①施工单位应在工地边界周围设置围挡;②大风天气避免进行可能造成扬尘污染的露天作业;③土石方阶段,临时堆放的土方在天气干燥、大风天气下应进行遮盖抑尘;④在结构施工阶段,建筑外侧架设的防尘网应选择网径较小的产品;⑤施工期间建筑材料的堆放应有预防起尘的措施,运输车辆应密闭运输;⑥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保持施工车辆清洁;⑦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施工地表扰动;⑧管网施工开挖土方临时堆放大风天气下采用绿色覆盖网进行覆盖,防止扬尘产生;开挖土方应及时回填,及时恢复开挖管沟的软硬覆盖。 (2)水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建筑施工中砂石料加工与冲洗废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和车辆及设备冲洗的清洗废水。为尽可能减少施工期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施工单位应采取以下环保措施:①施工区应建有排水明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泥浆水应根据量的不同设置不同大小的沉淀池;②散料堆场四周用石块或水泥砌块围出高50cm的防冲墙,防止散料被雨水冲走;③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粪便可依托园区已有设施,或排入临时修建的旱厕,粪便定期清理可用于肥田,施工结束后将旱厕及砂滤池掩埋。 (3)声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噪声主要发生在土方阶段以及清理场地活动,来源于打桩机、挖掘机等机械噪声和车辆运输的交通噪声,特别是夜间施工影响犹甚。为了减少施工机械噪声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本评价建议施工单位采取以下降噪措施:①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②施工工地周围设立围护屏障,在高噪声设备附近加设可移动的简易声屏;③将施工现场使用的固定噪声源相对集中,以减小噪声干扰范围;④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高噪声设备的夜间作业时间,夜间禁止打桩施工作业,尽量避免在22:00~6:00的时间段进行施工。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工程施工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弃土、建筑垃圾等施工废料,以及现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施工废料主要为弃土、混凝土废料、废砖、石和砂等。生活垃圾主要是施工人员产生的纸屑、塑料袋等。为防止和减少施工期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施工单位应采取以下措施:①施工开挖的表层土应单独存放,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雨水冲刷;②对于施工垃圾、维修垃圾,要求进行分类和处理,其中可利用的物料,应重复利用或收购,对不能利用的,应按要求,运送到指定地点;③施工人员集中生活营地的生活垃圾集中统一收集,并交由环卫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 (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影响主要包括对土地的永久和临时占用,土石方工程造成的水土流失,以及对当地动植物的影响。项目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有① 工程施工应尽量减少临时用地,尽量减少开挖面积,保护地面的植被;② 工程站场采取综合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的设计方法考虑绿化系统设计,绿化物种以乡土物种为主,乔灌草相结合,绿地率不小于30%;③ 土方开挖应剥离表土定点堆放,用于后期绿化用土,配套管线施工分层开挖分层回填;④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教育工作,尽量减少对项目区周边生态环境的人为扰动;⑤ 对于配套管线施工,应严格限制施工作业带,在管沟施工时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地貌恢复和植被恢复;⑥施工期间产生的临时挖方堆放到指定位置,先拦后弃,施工临时占压土地施工完成后及时清理、整地、恢复原地类。 2、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恶臭气体,恶臭来源有隔栅和提升泵房、旋流沉砂池、调节池、厌氧水解酸化池、A/O生化池、污泥池、污泥脱水间、污泥堆棚等;其中隔栅间、提升泵房、污泥池、污泥脱水间、厌氧水解池为主要恶臭源。项目防治恶臭污染的主要措施有:①对隔栅间、提升泵房、污泥池、污泥脱水间、厌氧水解池的池体加盖,并采用离子除臭装置吸收处理,恶臭气体的去除率达80%以上;②厂区的污水管设计流速足够大,尽量避免产生死区,导致污物淤积腐败产生臭气;③污泥经脱水后尽快处理,对场内临时堆场要用氯水或漂白粉冲洗和喷洒,运送污泥的车辆在驶离厂区前要做消毒处理;④厂区防护距离内种植高大乔木形成绿化隔离带,有效地阻挡和吸收(吸附)可能产生恶臭和致病污水微生物气溶胶;⑤厂区内和防护带绿化树种的选择应尽量选用乡土物种并能吸收恶臭气体;⑥厂界周边设置300m的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住宅、学校、医院等敏感建筑,项目防护距离内现状没有敏感建筑分布⑦加强对污泥的管理,以便及时运输和处置,运输途中应防止沿途丢弃、遗洒,处置方法要得当,以防止二次污染。 (2)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对地下水的可能影响途径主要有运行过程中污水渗漏对地下水的影响、固废堆放对地下水的影响以及外排废水对地下水的影响。针对以上三种可能对地下水产生污染的途径,分别提出防治措施。项目建成后,要杜绝运行过程中跑、冒、滴、露等现象的发生,保证高质量的施工安装和对设备的及时维修,拟建项目在厂区废水产生、储存、输送等区间地面采取防渗措施,废水必须经密闭管网收集输送,输水管道做好防渗措施,污水泄漏几率很低。本项目厂区室内、外地面均应固化、防渗处理,并设置雨水排水沟及导流渠,保证初期雨水排入污水处理设施;厂内地面冲洗水全部收集,统一输送到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厂内使用的车辆要到设立的专门的洗车场进行冲洗,冲洗水统一输送到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污水站构筑物及事故水池做好防渗处理,保证其渗透系数小于10-7cm/s,以免污水渗漏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项目运营产生的固体废物均送至工业园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厂内临时固废堆场做好遮雨、防渗处理,减少固废堆放对地下水的影响;废水经二级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深度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冷却水水质标准,再生水全部回用于工业园内企业,不外排。处理水穿透防渗层下渗过程中会由于土壤吸附降解过程使水质进一步净化,对地下水的影响很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潜污泵、提升泵、污泥回流泵、鼓风机和清洗水泵等生产设施,噪声值在80 dB(A)~90 dB(A)之间。工程所有有振动的设备均设减振基础或吊架,接管柔性减振接头;对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加强日常管理,定期检修,使设备噪声维持在正常水平。在采取以上措施后,经预测分析,各厂界噪声排放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是有效可行的。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栅渣、沉砂、剩余污泥和生活垃圾。预处理和处理设施产生的格栅截留物和沉砂池的沉砂,与污泥一同处理。剩余污泥利用园区余热进行污泥干化处理,最后送至水泥厂作为原料进行混烧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厂区内固体废物的临时堆场应设置防雨棚,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堆场周边围堰及导流渠。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影响分析:通过对污水处理厂所选用的A/O生化处理工艺及污水厂整体布局、建设设施等的分析,造成事故排放风险的环节主要有以下几方面:①污水管网系统由于管网堵塞、破裂和接头处的破损,造成大量污水外溢,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②污水处理厂由于停电、设备损坏、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停工检修等造成大量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造成事故污染;③活性污泥变质,发生污泥膨胀或污泥解体等异常情况,使污泥流失,处理效果降低;④由于发生地震等自然灾害致使污水管道、处理构筑物损坏,污水溢流于厂区及附近地区和水域,造成严重的局部污染。根据事故风险分析,提出防止风险事故的措施对策。措施对策从技术措施对策和管理措施对策两个层面进行探索。 ①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与管网的维护关系密切。应十分重视管网的维护及管理,特别需加强对所接纳工业废水进水水质的管理,确保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 ②为使在事故状态下污水处理厂能够迅速恢复正常运行,应在主要水工建筑物容积上留有相应的缓冲能力,并配有相应设备(如回流泵、回流管道、阀门及仪表等)。 ③对污水处理厂各种机械电器、仪表等主要设备,必须选择质量优良、事故率低、便于维修的产品。关键设备应一备一用,易损部件要有备用件,在出现事故时能及时更换。 ④严格控制处理单元的水量、水质、停留时间、负荷强度等工艺参数,确保处理效果的稳定性。 ⑤加强运行管理和进出水的监测工作,未经处理达标的污水严禁外排。 ⑥加强事故苗头监控,定期巡检、调节、保养、维修,及时发现有可能引起事故的异常运行苗头,消除事故隐患。 ⑦建立由污水处理厂厂长负责制的环境管理机构,从上到下建立起环境目标责任制,规范各部门的运行管理。 ⑧因需要暂停运转的,须报当地环保部门审查和批准。因事故停止运转,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⑨污水处理厂需与重要的污水排放企业之间,要有畅通的信息交流管道,建立企业的事故报告制度。一旦排水进入污水处理厂的企业发生事故,应要求企业在第一时间向污水处理厂报告事故的类型,估计事故源强,并关闭出水阀,停止将水送入区域污水处理厂。对于个别重污染工业企业应设置事故蓄水池。 三、选址的合理性分析 1、本项目为城市基础建设项目,同时运行后削减区域污染物排放量,将在很大程度上降低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对照《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国土资发[2006]296号)以及《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增补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增补本)》(国土资发[2009]154号),本项目不属限制和禁止用地目录;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文),本项目符合第一类“鼓励类”第二十八条“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58项“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因此本项目属于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 2、根据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的自然条件和前面章节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的结果,对项目选址的合理性分析如下: (1)蒙西工业园的全年主导风向为SSE,夏季多为南风和东南风。蒙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的选址位置位于蒙西镇的西部,规划工业园区北侧,处于工业园的下风向,降低了蒙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产生恶臭气体对工业园的影响,从主导风向上来说,拟建项目的选址合理。 (2)蒙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的选址位置位于规划工业园区北侧,距离黄河约2.9km,在保证污水处理厂的再生水不外排的情况下,对黄河水质的影响较小,选址合理。 (3)在蒙西工业园内,既分布有用于生产的工业用地又分布有用于居住生活的生活配套区,在用地的布局上,拟建污水处理厂位于规划的工业用地仓储物流区内,而生活配套区位于蒙西工业园的西侧,这样通过规划的仓储物流区使拟建污水处理厂与生活配套区相隔,从而降低了拟建污水处理厂无组织排放废气对集中人群的影响,从蒙西工业园用地布局上来说,拟建项目的选址合理。 (4)根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的结果,本项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和卫生防护距离内,现状没有长期居住人群,也无规划中的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及其它对环境空气质量要求较高的设施和建筑。因此,拟建项目的选址从大气环境影响来说是可行的。 (5)项目的再生水均输送给工业园内生产企业再利用,出水不外排,因此拟建污水处理厂的运营不会影响黄河的使用功能,对地面水环境无影响。因此,拟建项目的选址从地面水环境影响来说是可行的。 (6)根据《蒙西镇及工业园区总体规划》,污水处理厂位于仓储物流区,属于3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周边最近的居民点约810m,因此拟建污水处理厂的运营不会影响附近居民,对声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因此,拟建项目的选址从声环境影响来说是可行的。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该项目为城市基础建设项目,项目投入运行后削减区域污染物排放量,可以大大降低对水环境的影响,环境效益显著。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经采取相应的污染治理方案后均可达标排放;不会降低评价区域地表水和大气环境质量原有功能级别;建设地点符合蒙西工业园规划要求。因此本次评价认为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在确保施工安装质量、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 1、项目选址区域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可以以书面信函、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将有关意见送到评价单位(清华大学环评室)、建设单位(鄂托克旗正和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清华大学环评室和鄂托克旗正和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设有专门的人员接待广大公众进行交流。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认真考虑,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将给予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接受公众意见的单位和送达意见的方式如下: 2、以书面信函、电子邮件、电话、传真接受公众意见的单位 2.1 评价单位:清华大学环评室 地 址:北京清华大学学研大厦B708 邮 编:100084 联系人:王虎 电 话:010-62773327-601 传 真:010-62789870 电 邮:wanghu92002@163.com 2.2 建设单位:鄂托克旗正和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蒙西高新技术工业园区 邮 编:016014 联系人:方亮东 电 话:0477-6445234 3、参与问卷调查方式提出意见的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可在第二号公告发出后7天内到建设单位免费领取公众调查表,并在领取公众调查表后5天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意见。 (来源:内蒙古蒙西高新技术工业园区,2011-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