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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信息论坛』>> 『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拟在建项目汇编』 | 本分论坛共57573贴 | 99248回复 | 分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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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3-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海子街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2011/11/12 21: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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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日期:2011-11-10
截止日期:2011-11-16
招标编号:黔建招标(2011)255号 

1、毕节市碧海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毕节市污水处理二期、海子街镇、小坝镇污水处理工程设计,已由省发改委以黔发改环资(2011)2451、2450、2449号文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此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2.1 工程建设地点:毕节市。
2.2 招标工程项目基本情况:建设规模:约90000m3/d;建设总投资:约19073.78万元。
2.3 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和银行贷款。
2.4 计划开工日期:1900-1-1,计划竣工日期:1900-1-1,工期:6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招标范围:污水处理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等全部设计内容、从设计开始到工程竣工验收完成为止的全部设计服务工作。

4、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设计企业,均可对本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5、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给、排水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6、投标报名
6.1 投标报名时间为2011-11-10 9:00:00至2011-11-16 16:00:00。
6.2 投标报名地点:毕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毕节市天河路武装部对面市西办新大楼四楼)。
6.3 报名应该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原件或者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或者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报名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的两份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6.4 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间内,可在报名地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预审申请书必须经密封后,在1900-1-1时以前送达招标人(委托招标的,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书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不符合规定的或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

8、招标人预计于1900-1-1日向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9、凡资格预审合格被邀请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购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10、有关本项目投标的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
11、其他:
6.3条款、6.4条款修改为:1.持授权委托书、本人专职交易员证、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 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报名;2.省外企业还需提供入黔备案表原件;3.报名时验原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复印件二份(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报名时间为:2011年11月10日-2011年11月16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30-16:00)。

招标人:毕节市碧海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余麒麟
电 话:0857-8345339
传 真:0857-8345339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正业工程技术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宝山南路564号
联系人:张勇
电 话:0851-5505598
传 真:0851-5505598

“......1、毕节市碧海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毕节市污水处理二期、海子街镇、小坝镇污水处理工程设计......”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5-4-5 15:57:13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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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省毕节地区毕节市污水处理二期、海子街镇、小坝镇污水处理工程勘察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黔建招标(2012)081号

1、贵州省毕节地区毕节市碧海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贵州省毕节地区毕节市污水处理二期、海子街镇、小坝镇污水处理工程勘察,已由贵州省发改委以黔发改环资(2011)2451、2450、2449号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勘察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此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2.1 工程建设地点:贵州省毕节地区毕节市。
2.2 招标工程项目基本情况:建设规模:9万m3/d,建设总投资:约19073.78万元。
2.3 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银行贷款和财政资金。
2.4 计划开工日期:1900-1-1,计划竣工日期:1900-1-1,工期:3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招标范围:三个污水处理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工程地质勘察(含钻勘、技术资料、后期服务等)全部内容。

4、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勘察企业,均可对本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5、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6、投标报名
6.1 投标报名时间为2012-3-27 10:00:00 至2012-3-31 16:00:00。
6.2 投标报名地点:贵州省毕节地区毕节市建设交易中心 地址:贵州省毕节地区毕节市天河路武装部对面市西办新大楼四楼。
6.3 报名应该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原件或者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或者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报名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的两份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6.4 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间内,可在报名地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预审申请书必须经密封后,在1900-1-1时以前送达招标人(委托招标的,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书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不符合规定的或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

8、招标人预计于1900-1-1日向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9、凡资格预审合格被邀请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购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10、有关本项目投标的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其他:6.3条款、6.4条款修改为:①持授权委托书、本人专职交易员证、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 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报名;②省外企业还需提供入黔备案表原件;③报名时验原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④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⑤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⑥报名时间为2012年3月27~31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30-16:00)。

招标人:贵州省毕节地区毕节市碧海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贵州省毕节地区毕节市行政中心621号
联系人:王 伟
电 话:0857-8345339
传 真:0857-8345339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正业工程技术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宝山南路564号
联系人:张勇
电 话:0851-5505598
传 真:0851-5505598

(来源:贵州省招标投标网,2012-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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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省毕节地区毕节市污水处理二期、海子街镇、小坝镇污水处理工程设计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 毕节市污水处理二期、海子街镇、小坝镇污水处理工程设计招标 
招 标 人 毕节市碧海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贵州正业工程技术投资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1-12-6 14:30
开标地点 贵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 
技术分 1 66.35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技术分 5 技术分 6 技术分 7 技术分 8 
技术分 9 技术分10 技术分11 技术分12 
技术分13 技术分14 技术分15 
商务分 16.77 总分 83.12 
项目经理或总监 何 伟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技术分 1 53.00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技术分 5 技术分 6 技术分 7 技术分 8 
技术分 9 技术分10 技术分11 技术分12 
技术分13 技术分14 技术分15 
商务分 13.27 总分 66.27 
项目经理或总监 董 辉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技术分 1 44.05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技术分 5 技术分 6 技术分 7 技术分 8 
技术分 9 技术分10 技术分11 技术分12 
技术分13 技术分14 技术分15 
商务分 4.60 总分 48.65 
项目经理或总监 袁少宁 

公 示 期 2011-12-6 至 2011-12-12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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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项目 毕节市污水处理二期、海子街镇、小坝镇污水处理工程勘察招标
招 标 人 毕节市碧海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贵州正业工程技术投资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2-4-28 9:00:00
开标地点 毕节市建设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阳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技术分 1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技术分 5 技术分 6 技术分 7 技术分 8 
 技术分 9 技术分10 技术分11 技术分12 
 技术分13 技术分14 技术分15 
 商务分 29.00  总分 81.31
 项目经理或总监 丁晓江
 报 价 下浮率5%
第二中标候选人 深圳市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技术分 1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技术分 5 技术分 6 技术分 7 技术分 8 
 技术分 9 技术分10 技术分11 技术分12 
 技术分13 技术分14 技术分15 
 商务分 30.00  总分 71.18
 项目经理或总监 邓文龙
 报 价 下浮率12%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建筑工程勘察院
 技术分 1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技术分 5 技术分 6 技术分 7 技术分 8 
 技术分 9 技术分10 技术分11 技术分12 
 技术分13 技术分14 技术分15 
 商务分 19.40  总分 59.92
 项目经理或总监 孙志刚
 报 价 下浮率1%
公 示 期 2012-4-28 至 2012-5-3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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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2/9/2 4: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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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6月份七星关区政府工作大事记

......

6月8日,区长刘建平上午主持召开专题会,研究“关于海子街镇污水处理厂、小坝镇污水处理厂、毕节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相关事宜”;区长刘建平下午主持召开区政府党组会,副区长唐兴全参加会议;区长刘建平晚上主持召开会议,研究关于打击违法建筑相关事宜。

(来源: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2012-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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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星关区海子街镇污水处理工程(工艺管道、设备及仪器仪表、自控系统供货及安装)项目(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黔建招标(2012)222号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子街镇污水处理工程(工艺管道、设备及仪器仪表、自控系统供货及安装)项目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发改环资[2011] 245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毕节市碧海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海子街镇;
建设规模:2.0万m3/d;
建设总投资:约4184.03万元;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工艺管道、设备及仪器仪表、自控系统供货及安装工程等(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三 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1个,近三年项目经理类似业绩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5月25日至2012年5月31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6:00,在毕节市建设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天河路武装部对面市西办新大楼四楼持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和投标企业IC卡(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原件或副本原件)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5月25~31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6:00,在毕节市建设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天河路武装部对面市西办新大楼四楼。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招标人在收到授权书、报名手续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为 毕节市建设交易中心 地址:毕节市天河路武装部对面市西办新大楼四楼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 (注:可填写内容)
以上“4.投标报名”条款修改为:1.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 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报名;2.省外企业还需提供入黔备案表原件;3.报名时验原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招标人:毕节市碧海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七星关区区政府621室
联系人:王伟
电 话:0857-8345339
传 真:0857-8345339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正业工程技术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宝山南路564号
联系人:张勇
电 话:0851-5505598
传 真:0851-5505598 
入黔备案号: 省内企业B520100150038
资质证书有效期:2012-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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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2/11/24 16: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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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waterchina.cn/shwater/upload/201211241674262749.jpg
 
   
  图为:贵州省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克明(左一)陪同考察。

贵州省人大环资委到毕节调研污水、垃圾处理和景区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图)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11月23日讯)2012年9月4日至7日,贵州省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蒋可、委员禄绍康等一行,对我市污水、垃圾处理和景区周边环境保护整治情况进行调研。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克明、毕节市政府副市长宋丽丽、毕节市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李琼,毕节市政府副秘书长张春、毕节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县区的领导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对大方县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九洞天周边环境整治,七星关区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海子街污水处理厂,赫章县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大韭菜坪周边环境整治,威宁县百草坪风能发电厂、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草海自然保护区生活污水生物处理厂进行了现场调研,调研组每到一处都仔细询问了该厂(场)及相关项目建设资金的筹集情况和资金的使用监管情况,详细查看了建成项目的管理运行情况,对建设及运行中成功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

毕节市副市长宋丽丽对全市景区周边环境整治、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建设和运行情况做了详细的介绍,全市污水处理厂总投资52789万元,先后建成了各县区城市污水处理厂9座,污水处理能力达到每日14.1万吨,建设污水管网457.949千米;全市垃圾填埋场总投资32115.32万元,垃圾处理能力达到每日1270吨;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推进,我市6个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和七星关区第二垃圾填埋场项目已获批复,2012年还需建的10座污水处理厂,其中七星关区海子街镇、小坝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已于2012年8月动工建设,其它的8个项目正在做前期准备工作。她还指出正在运行和正在建设的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对如何做好下一步工作的对策措施做了简单介绍。

贵州省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蒋可对毕节市近年来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的建设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并对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陪同调研的同志交换了意见,同时他强调,一是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加强运行管理,最终实现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二是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管、考核,保证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建设、运行正常进行;三是要多渠道争取资金,加快后续工程建设进度;四是要加强对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的管理,建设优质、安全工程;五是要加强管网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率,并在今后的发展中进一步探索有效管理模式。他还要求毕节市对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取得的成绩认真进行总结,以提供经验借鉴。

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克明在陪同调研过程中,一是肯定了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将污水、垃圾处理和景区周边环境保护整治工作摆在了城乡建设的重要位置,这对推进毕节市城镇化进程、提升景区形象,助推全市经济跨越发展作出了积极的努力;二是调研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和景区周边环境保护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三是希望列入今年建设的10座污水处理厂要加快立项、选址、工艺选择、审批等工作,多形式、多渠道、多措施筹集项目建设资金,保证工程建设及早开工和顺利实施。他还强调对已建成的污水、垃圾处理工程,要加强运行管理,真正发挥好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效用。

(来源:贵州省毕节市人大常委会,作者:罗国锦,上海供排水项目网戴晓红编辑,2012年11月23日)

“......调研组一行先后对大方县污水处理厂......七星关区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海子街污水处理厂,赫章县污水处理厂......威宁县......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草海自然保护区生活污水生物处理厂进行了现场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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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星关区三项措施推进三个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

2012年6月8日上午,区委副书记、区长刘建平召开专题会,研究以“三项措施”,统筹推进海子街镇、小坝镇污水处理厂和第二污水处理厂(以下简称“三个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
  
一是要按照“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的项目推进机制,明确三个污水处理厂项目的牵头领导,强化调度,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统筹推动项目建设。
  
二是要严格按照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统筹推进三个污水处理厂厂房建设及设备安装、管网建设招投标工作,落实工程施工、监理单位,确保海子街镇、小坝镇污水处理厂项目于今年6月20日前完成招投标并开展场平、地勘等前期工作,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于今年7月底完成招投标并开展场平、地勘等前期工作。
  
三是要按照安全、高效的原则,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确保三个污水处理厂于今年12月底前主体工程完工,污水处理能力达到设计能力的65%以上。

(来源:七星关区政府网,2012-06-13)

“......确保海子街镇、小坝镇污水处理厂项目于今年6月20日前完成招投标并开展场平、地勘等前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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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星关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相并列的战略高度,纳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要求各级政府采取措施改善环境质量,切实对辖区环境质量负责,把污染减排作为国家和省考核地方政府的一项重要指标。“十二五”国家下达给我市的指标是在2010年的基础上化学需氧量下降6.12%,氨氮减排5%。

减排的目的在于保护和改善环境,建设污水处理厂是减排的主要措施。我区正处于加速发展的重要时期,减排任务能否完成,关系到“十二五”时期减排目标的顺利实现,关系到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策部署。

一、污水处理厂的调研情况:区政协人资环委根据年初工作安排的调研题目,组织委部分政协常委、委员听取区发改委、环保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专题介绍,到七星关区第二污水厂、海子街、小坝等乡镇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听取县区乡政府和有关部门情况汇报,采取多种形式对我区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运营状况和新建污水处理厂进展情况进行了调研。

二、现有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
(一)我区范围内现有运行正常的污水处理厂一家,设计规模为日处理城镇污水8万吨的毕节市污水处理厂。该厂目前运行正常,严格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进行运行管理,出水水质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60mg/L),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均达标排放。
(二)截止2013年3月31日,毕节市污水处理厂共处理污水643.19万吨,日处理污水7.15万吨。平均进水COD浓度为253.4mg/L,平均出水COD浓度为26.55mg/L,共削减化学需氧量(COD)1456.7吨。平均进水氨氮为19.46mg/L,平均出水氨氮浓度为5.41mg/L,共削减氨氮89.8吨。
(三)2012年新建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
1、2012年,按照我区与国家环保部签订目标责任书,要求新建的污水处理厂是海子街镇污水处理厂。
2、海子街污水处理厂厂址位于海子街镇前所村,处理规模1.0万m3/d。配套管网设计规模2.0万m3/d,管径DN400~DN800,总长度12990m。采用以CASS工艺为主体的处理工艺,工程总投资4184.03万元。海子街镇污水处理厂项目经毕市发改产业(2011)34号文件批准立项,黔发改环资(2011)2452号文件批复同意海子街污水处理厂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黔发改建设(2012)951号文件批复同意海子街镇污水处理厂项目的初步设计。于2012年7月12日开标;由绿地科技环境有限责任公司中标,2012年8月8日进入施工阶段。
3、该项目于2012年7月12日开标;由绿地科技环境有限责任公司中标,2012年8月8日进入施工阶段。由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院设计,施工图已经通过审查。截止目前已完成厂区所有构、建筑物主体施工,主要的水处理工艺设备已安装完毕,正对单体设备进行检测。厂区外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已完成工程量清单财政评审,招投标已完成,正与中标施工单位签定施工合同。
4、污水处理厂项目选址及污水收集管网实施建设范围都位于规划新区内,污水收集管网按设计建于规划路网上,现海子街镇(碧海新区及七星关工业园区)规划建设的道路与污水处理项目及污水收集管网的建设不能同步,按目前的建设情况,污水处理厂完工后,将出现污水收集管网无法实施,污水处理厂可能无污水处理的情况。
(四)2013年新建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2013年,根据我区与贵州省人民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要求,需新建污水处理厂共有4家,分别是七星关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朱昌镇污水处理厂、长春堡镇污水处理厂、何官屯镇污水处理厂。
1、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
⑴ 七星关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厂址位于德溪新区东南角鸭池镇银河村。处理总规模5.0万m3/d,分期建设,近期建设规模2.5万m3/d,远期扩建规模2.5万m3/d,采用以改良A/A/O工艺为主体的处理工艺。配套管网设计规模5.0万m3/d,管径DN400~DN1000,总长度28574m。工程总投资10578.39万元。七星关区(原毕节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项目经毕市发改产业(2011)80号文件批准立项,黔发改环资(2011)2451号文件批复同意毕节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黔发改建设(2012)952号文件批复同意毕节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招标方案经黔发改环资(2011)2887号文批复同意,施工图设计由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院设计。于2012年12月26日开标;由江西正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2012年12月29日进入施工阶段。
⑵ 该项目于2012年12月26日开标;由江西正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2012年12月29日进入施工阶段。截止目前已完成厂区场地平整土方、生化池基坑土方开挖、级配砂石换填、C15砼垫层及部份池底钢筋制作安装及混凝土浇筑、二沉池基坑土方开挖、池底钢管预埋砼的浇筑,机修仓库、变配电房、鼓风机房正进行基础施工,厂区挡墙施工完成约30%。污水处理二期工程项目截止2012年8月共到位资金6000万元(厂区外污水收集管网专项资金),截止目前为止,共计支付环评、设计、地勘招标代理等项目费用共计486.55万元,完成固定资产近650万元。
2、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
⑴ 2013年,我区新建污水处理厂共三家,分别是朱昌镇污水处理厂、长春堡镇污水处理厂、何官屯镇污水处理厂。
⑵ 现项目正处于前期准备阶段。
⑶ 三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均已编制环评报告表,分别经毕地环计[2011]62号、毕地环计[2011]65号、毕地环计[2011]67号下发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⑷ 已编制完成项目可研报告,报送上级部门批复。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来源:政协毕节市委员会,毕节市七星关区政协人资环委,2014-1-11)

“......2、海子街污水处理厂厂址位于海子街镇前所村,处理规模1.0万m3/d。配套管网设计规模2.0万m3/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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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节市七星关区环境保护局201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索 引 号 QXGQGOV-L0100-2014-00006
生成日期 2014-06-11
发文日期 2014-06-11
文件编号 2014061192208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形式 网站
发布机构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分类 环境保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上半年,该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强化监管,落实责任,扎实推进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各项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工作完成情况
1、一是按照区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第六届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2013年~2017年)》的要求,拟出了《2014~2017年目标任务工作方案》,对照目标责任开展工作。
2、二是拟出了《2014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项目》、《七星关区油烟污染防治方案》、《七星关区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分方案》,编制完成《七星关区2014年度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实施计划》报区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审批实施。
3、三是为认真做好赤水河流域河长制考核工作,按照毕节市环境监测站的要求,每月10日前,对我区考核河流望乡河小河断面取水样送毕节市环境监测站进行检测。确保考核河流水质均达到下达的Ⅲ类水质标准。
  
二、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进展情况
1、一是按照毕节市环保局的要求,每月定期在5日前完成上月主要污染物减排月报表的上报工作,主要上报辖区内重点排污单位电子台帐。
2、二是截止2014年5月31日,毕节市污水处理厂共处理污水1085.81万吨,日均处理污水7.19万吨。平均进水COD浓度为349.32mg/L、出水COD浓度为32.03g/L,共削减化学需氧量(COD)3445.17吨;平均进水氨氮浓度为26.25mg/L、出水氨氮浓度为5.51mg/L,共削减氨氮225.2吨。
3、三是截止2014年5月31日,七星关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海子街镇污水处理厂、长春堡镇污水处理厂、何关屯镇污水处理厂、朱昌镇污水处理厂5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共处理污水55.3万吨,实现削减COD 75.4吨,氨氮10.9吨。
4、四是杨家湾镇污水处理厂三通一平已完成,办公楼主体已基本完成,正在进行内外装饰工程。厂区围墙已完成工程总量的80%。进水调节池及生化池已完成主体浇筑。正在进行办公楼、进水调节池、生化池的粉刷装饰及厂区道路硬化、绿化工程。管网已完成铺设约1200米。
5、五是撒拉溪镇污水处理厂三通一平已完成,已完成厂区围墙建设,办公楼主体已基本完成,进水调节池及生化池已完成浇筑。正在进行办公楼、进水调节池、生化池的粉刷装饰工程。近日可开始厂区道路硬化及绿化工程。管网已完成铺设约2300米。
6、六是鸭池镇污水处理厂现已完成项目可研报告,待批复。

三、污染防治工作完成情况
1、一是切实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及环境管理。按照《毕节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以县为单位开展小康创建环境质量指数监测的通知》(毕环发﹝2013﹞42号)要求,每月定期督促相关公司完成七星关区30个小康创建乡镇饮用水源点取样监测工作,并收集、整理、汇总监测数据上报毕节市环保局。 
2、二是拟定《七星关区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方案》报区政府审批实施。
3、三是完成倒天河水库、利民水库环境保护系统软件管理填报工作和《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2013年度环境状况评估自查报告》报省、市环境保护部门和区人民政府。
4、四是组织我区具有代表性的10余家规模化养殖场在毕节电信大楼电视电话会议厅参加了国家环保部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使规模化养殖场业主知道和了解国务院发布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5、五是拟出我区49家涉及水污染治理设施项目上报省环保厅争取省级安排专项治理资金。
6、六是按照中央、省、市相关要求,拟出了《七星关区环境保护局关于下达2014年度加油站油气污染限期治理任务的通知》并下发到33个加油站,限期在2014年10月30日前分期分批完成油气污染治理任务。 
7、七是督促辖区内水泥生产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对自动监控设施进行整改,达到规范化运行自动监控设施的管理要求。
8、八是抓好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完成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等医院医疗废物产生量及处置量统计工作并上级环保部门。
9、九是大力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完成七星关区固废领域审批审核管理情况的专项检查,并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危险废物例行督察工作。委托贵州诚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对杨家湾镇周驿村寨子山沟铅锌矿采冶废渣污染场地原位修复工程等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程完成代理招投标工作。督促七星关区杨家湾镇七星村、下沙坝村大埂子八组马路边铅锌冶炼废渣污染场地修复工程开工建设。完成《七星关区杨家湾镇周驿村长岩头铅锌冶炼废渣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工作。
10、十是加强放射源管理工作。组织并通知100余家涉及使用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的单位于1月份贵州环保厅组织的“贵州省第二十一期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培训”,参加培训人员经考试合格后发给上岗培证,彻底规范我区范围涉及使用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的单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11、十一是严格发放《贵州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上半年,共换、发放排污许可证12家,发挥了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有效作用。
  
四、环境监察执法及排污费征收工作
1、一是加大污染源现场监察力度,突出重点,严查严办,其中重点污染源单位15家,一般污染源单位74家。
2、二是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定期巡查和生态环境监察执法,确保全区市民和城镇居民饮水安全;上半年,共出动120人次,开展沿江沿河化工企业、尾矿库重点行业企业的环境生产安全大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好自我监督检查并完善自身管理体制,确保环境生产安全。
3、三是继续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环境合法权益。上半年,共出动150人次开展集中打击非法采煤采矿百日专项行动,对全区重点镇(乡)办进行全面巡查,巡查中发现的非法采煤采矿窝点进行登记造册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加大了中高考期间监督检查专项执法力度,严格控制各类环境噪声污染,确保广大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
4、四是依法及时查处各类环境污染纠纷54起,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   
5、五是全面落实驻厂监督责任制,向国控企业派驻了环境监督员,督促企业的污染设施正常运行;开展不定期暗查,随时掌握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加强业务指导,帮助企业整改不规范不完善的运行台帐;检查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的建设、运行管理和维护情况,确保在线监控设备上传数据真时有效。
6、六是继续加大排污申报和排污费征收力度。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及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征收范围、权限、时限和程序征收排污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收费公示制度,截止2014年6月5日,共征收排污费179万余元。
  
五、规划环评工作
1、一是积极为园区建设、项目建设提供有效服务。我们创新服务模式,明确服务人员,细化服务措施,主动上门服务,继续为园区、新区、公路、铁路建设及招商引资项目提供有效服务,上半年共帮助91个项目(企业)业主办理完善相关手续,促进了项目落地建设和企业发展。
2、二是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得到加强。坚决执行“四个一律不批”,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达不到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布局不合理和无成熟可靠治污技术的项目坚决予以否决,坚决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切实保护我区环境。上半年,共审批建设项目69个,其中审批报告书3个、报告表22个、登记表45个;环评执行率达100%。

六、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1、一是切实抓好清水铺镇橙满园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项目、海子街镇擦枪岩村、大新桥街道办事处魏家屯村、大坡村和天生桥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其中,清水铺镇橙满园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工程为2012年度中央补助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总投资30万元。目前,由我局拟定的《七星关区清水铺镇橙满园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工程实施方案》已通过市环保局的批复,正在组织实施中。项目将于今年七月建成投运,建设内容包括购置垃圾收集车1辆,配置垃圾箱28个;海子街镇擦枪岩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为2013年度省级农村环境保护专项预算项目,总投资50万元。目前,项目实施方案正在编制工程中,项目拟配置移动式垃圾收斗4个、垃圾清运手推车4辆、户用垃圾桶30个,新建人工湿地系统及污水收集系统;大新桥街道办事处魏家屯村、大坡村和天生桥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为2013年度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总投资180万元(其中魏家屯村100万元、大坡村60万元、天生桥村20万元)。目前,我局已委托贵州恒旭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项目实施方案并经省环保厅审查,经进一步修改后立即组织实施。根据资金文件要求,该项目将于2015年底建成投运。
2、二是扎实推进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申报工作。根据贵州省环境监察局《关于申报跨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通知》要求,迅速组织、指导各乡镇开展申报工作。经综合梳理,共申报贵州省跨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23个,申请项目资金超过4000万元,主要涉及赤水河、六冲河流域与外县(市)、区跨界村庄。目前,项目申报相关资料已上报省环境监察局审核。
3、三是扎实推进生态创建工作。为进一步加强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结合新阶段我区农村环境保护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积极组织、协调、指导各乡镇办事处开展2014年生态创建工作。目前,已将鸭池镇哈啷村、清水铺镇东山村申报省级生态村材料上报市环保局审核。
  
七、环境宣教工作
1、一是创新开展“六·五”环境宣教活动。开展环境保护工作成果图片展、环保知识有奖竞答等活动向市民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环境安全和环境权益维权知识,活动现场进行环保法律法规咨询170余人次。
2、二是通过活动引导市民关注环境保护,接受“向污染宣战”的理念,自觉参与到环境保护工作中来,为建设生态文明、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贡献力量。
3、三是在“六·五”期间,抽调业务骨干面向全区开展环保法律法规“三下乡”和“五进”活动,通过 “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乡镇”普及环保法律法规,全面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和绿色消费意识,为全区的跨越发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此项活动共发送环保警示教育书籍一百余册,挂图、手册、环保宣传资料2000余份。
四是继续加大信息报送力度,2013年上半年,共报送各项信息50余条,有力的宣传了环保工作。
  
八、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切实抓好扶贫攻坚、“一宣四帮”工作
1、一是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召开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区委的安排部署和要求。围绕必学内容,结合实际,创新形式,以“加强环境监管、优化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为载体,从“一把手”、从每位班子成员带头做起,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带头领学与讨论发言相结合,全面开展第一环节各项工作,做到边学边查边改,不断把活动引向深入。 
2、二是元旦春节期间,七星关区环保局党群领导干部到杨家湾扶贫联系点开展扶贫帮困慰问活动,慰问了杨家湾镇照壁、塘边、嘎木营村空巢老人、留守儿童、五保户、残疾人、孤儿、二女结扎户等45户困难群众,帮扶现金、大米、食用油、乌骨鸡苗等共计折合资金13200余元,发放关爱空巢老人联系卡6张。
3、三是根据区委、区政府相关文件要求,我局抽派3名干部常驻杨家湾镇开展“一宣四帮”活动。扎实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做好同步小康村在今年的发展目标,推动扶贫联系点美丽乡村建设。
  
九、环境监测工作
1、关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和重金属监测,由于我区无环境监测能力,分别委托毕节市环境监测站和赫章县环境监测站开展,我局负责配合。监测数据显示,全区市民饮用水安全,空气质量良好。
2、此外,还开展了环境监测监察执法用房装修前期工作,相关材料已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十、其他工作:2014年上半年,我局党建、思想宣传、保密、党务、政务、档案管理、组织建设、工会、妇委会、统战、老干、计生、群团等工作有序推进。

十一、存在的问题
1、一是根据国家环保部2013年度认定的污染物减排量,在水污染类有减排污染物总量,在气污染类污染物减排总量极少,这给气污染类新建项目审批带来一定的困难,没有污染物减排总量难以审批新建项目。
2、二是毕节市污水处理厂城区管网建设大部分已建成,背街小巷污水收集管网属在建中或污水收集不完善,导致部分城区生活污水未进入污水处理厂。城区污水雨污混流,清污混流,造成水量增加时浓度降低,水量减少时浓度升高,枯水季节污水处理量达不到处理负荷,直接影响COD、氨氮减排任务的完成。
3、三是减排目标任务的完成责任主要是在相关职能部门,环保部门只能督促工业污染源企业完成重点减排工程到位,其他重点减排工程、污水收集管网等建设,环保部门是无能为力督促建设到位的。
4、四是在收集污染物减排佐证材料的工作中,部分单位不够配合,个别单位还出现态度不好和脸难看的现象。
5、五是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工作难度大。近几年来,由于物价变化与养殖成本极为不协调,小规模养殖场更无能为力调节收支平衡,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亏本现象。养殖场均属个体弱势企业,产生的经济效益收入不高,靠养殖场自身筹集资金建设规范化污染治理设施是很不容易的,养殖场减排减任务很难完成。
6、六是受乡镇排水系统不完善的影响,导致雨污分流不到位,在雨季来临时大量的雨水和生活污水一同进入污水处理厂,大大增加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导致机器故障频繁出现、排污管道破裂等风险。
7、七是由于我区乡镇居民大多使用旱厕,而目前改水改厕推进情况并不理想,致使污水管网建成后,覆盖区域的污水不能完全收集,无法达到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要求。影响COD、氨氮减排任务的完成。
8、八是我区污水处理费目前只在城区征收,乡镇由于生活水平不高,污水处理费收取存在很大困难。因此,乡镇污水处理厂缺乏持续运营资金,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9、九是第二污水处理厂和海子街镇污水处理厂由于部分管网分别在海子街镇规划新区和德溪新区内,目前两个新区道路建设未及时启动,造成部分污水收集管网未按期完成。
10、十是乡镇污水处理厂部分污水收集管网位于高速公路、铁路建设区,受施工影响,导致部分管网受损,严重影响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十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强减排项目的监管力度,要求减排项目单位实施好“三个到位”、“三个确保”,即减排措施到位、减排资金到位、减排管理到位,“三个确保”即确保减排项目按计划实施、确保建成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关闭企业不反弹。 
2、进一步加强污染防治,切实做好赤水河流域环境保护工作,加快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工程建设,加强辐射安全管理。
3、强化环境执法监察。按照省、市、区“六个一律”环保利剑执法行动要求,大力开展环境监察执法行动,扎实抓好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努力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确保全区无重特大环境事故发生。
4、继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跟踪建成项目的后续管理,确保正常运营,着力改善项目地人居环境。
5、严把项目环境准入关。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从严控制“两高一资”和产能过剩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防部分企业利用产业转移的机会,将国家已经明令淘汰的产业转移在我区建设,真正从源头把好污染产生的关口。
6、深入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二阶段)、创先争优、“多彩贵州文明行动”、“一宣四帮”、“践行十八大,永葆纯洁性”、“三创一建”等活动深入开展。
7、继续推进干部驻村、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政务公开、保密、安全生产、计生、工、青、妇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来源:毕节·七星关区,作者:环保局,2014年6月11日)

“......3、三是截止2014年5月31日,七星关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海子街镇污水处理厂、长春堡镇污水处理厂、何关屯镇污水处理厂、朱昌镇污水处理厂5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共处理污水55.3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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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522401001B05120130021
生成日期 2013-06-24
发文日期 2013-06-24
文件编号 2013062487030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形式 网站
发布机构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七星府办通〔2013〕83号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七星关区2013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给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10日

毕节市七星关区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根据《贵州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4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黔府办发〔2012〕66号)、《省环保厅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度主要污染减排计划编制工作的函》(黔环函〔2013〕14号)和毕节市人民政府与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签订的《七星关区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要求,为确保完成我区4项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减排任务,特制定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一、总则
(一)目的和意义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是七星关区“十二五”期间重点工作之一,按照毕节市人民政府与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要求,到2015年,二氧化硫(SO2)排放总量控制在28840吨,氮氧化物(NOX)排放总量控制在11736吨,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控制在9889吨,氨氮(NH3-N)排放总量控制在1377吨。2013年是“十二五”规划和毕节试验区新一轮改革发展承前启后的一年,科学谋划“十二五”污染减排规划,完成全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全面控制主要4项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并持续改善环境,对于推动全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经济结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改善民生,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立足点,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强化结构减排、细化工程减排、实化监管减排,明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加大投入、落实政策、明确责任,确保实现年度减排目标任务。
(三)编制原则
1、统筹衔接。规划编制要服从于宏观经济政策、节能减排重大战略、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要求,从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等全过程系统控制角度,对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进行总体设计。在规划目标与规划方案的制定过程中,加强统筹协调、上下衔接、部门联动,做到宏观与微观相结合,区域与流域相结合,行业与项目相结合。
2、分类指导。分区域、分流域、分行业的技术、政策、标准等差异化要求,合理测算减排潜力。总量控制目标与任务要结合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和资源能源消费需求,综合考虑差异、经济发展水平、环境质量状况、污染治理现状、污染密集型行业比重、环境容量等因素,因地制宜地确定。
3、分解落地。按照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工作要求,准确掌握本辖区主要污染物排放状况、重点行业治理水平,科学测算总量控制基数、新增量,上下统筹衔接,将减排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行业、项目,明确工作重点,落实责任、严格考核,通过计划编制的过程切实推动2013年污染减排工作。
4、合理可行。总量控制目标确定和任务落实要兼顾需求和实际可能,在综合考虑新增量的基础上,按照技术可达可控、政策措施可行、经济可承受的思路,做好存量、新增量、减排潜力、削减任务之间的系统分析,合理把握工作节奏和步伐,做到总量控制目标、任务和投入、政策相匹配。
(四)总体思路
1、严格按照环保部《“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规划编制指南》(以下简称《编制指南》)的测算要求:2013年经济社会发展有关参数、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量和新增削减量的计算,按照《编制指南》中有关测算2015年相关数据的要求进行测算。
2、与有关规划相衔接:与毕节市国民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能源发展及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衔接一致。
3、可操作性:按照主要污染物排放源属性和控制途径,明确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在结构调整、工程治理和监督管理方面的具体项目,使计划项目能层层落实到位,便于自查和核查,具有可操作性。
(五)编制依据
1、《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的通知》(环发〔2011〕148号)。
2、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编制技术指南〉的通知》(环发〔2010〕97号)。
3、毕节市人民政府与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签订的《七星关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
4、毕节市人民政府与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签订的《七星关区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
5、《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
6、《毕节市七星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7、2010年污染源动态更新数据。
8、七关区2012年环境统计年报。
(六)计划目标
按照国家规定的总量控制减排指标范围和毕节市人民政府与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签订的《七星关区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要求,计划编制的基准年为2010年,排放基数采用2010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数据,计划目标年为2013年,控制因子为: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2013年计划减排目标如下:到2013年底,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控制在7292.9吨,同比下降11.44%。氨氮(NH3-N)排放总量控制在1196.77吨,同比下降8.96%。二氧化硫(SO2)排放总量控制在31598.49吨,同比上升0.43%。氮氧化物(NOX)排放总量控制在7796.96吨,同比上升11.86%。

二、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
(一)4项主要污染物指标新增量预算
根据《毕节市七星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2010年,七星关区生产总值为122.45亿元,计划到2015年达到280亿元。据此推算年均增长率为17.988%,2013年全区GDP预计为201.13亿元。
1、二氧化硫(SO2)新增量预算
根据《2011年七星关区统计年鉴》和《“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有关公式计算,2012年七星关区全社会煤炭消费总量为183.2万吨。
根据2012年和2013年的能源消费总量以及2012年煤炭消费总量,推算出在2015年GDP达到280亿元的情形下,按《编制指南》有关公式计算出2013年的煤炭消耗总量为221.7万吨,从而推算出2013年比2012年的煤炭消耗总量增量为38.5万吨。
2013年,我区无新增装机机组,根据《编制指南》无新增电力煤炭消费增量,但根据2010年污普更新调查毕节热电厂耗煤量及2013年我区GDP增长率,预计全区已建火电机组比2012年将新增煤炭消耗量24.4万吨。硫份按2012年火电机组平均硫份取值2.16%,按环保部认定的综合脱硫效率61.75%,计算得出2013年电力行业新增SO2排放量为3225.5吨。
根据2013年煤炭消耗总量新增量与2013年电力行业煤炭消耗新增量,计算出在2015年GDP达到280亿元的情形下,2013年非电力行业煤炭消耗新增量比2012年新增14.1万吨。
根据上述参数,计算得出2013年非电行业SO2新增量为2256吨。
2、氮氧化物(NOX)新增量预算
⑴ 电力行业新增排放量。2013年全区预测新增电煤24.4万吨,按国家环保部认定的燃煤NOX平均产污系数2.30千克/吨计算,2013年全区电力行业新增NOX排放量561.2吨。
⑵ 建材(水泥)行业新增排放量。根据2011年《七星关区统计年鉴》(2012年未出来)中水泥行业的产量, GDP年均增长率17.988%。计算出2013年比2012年水泥产量新增6.76万吨,按照污染源普查系数水泥行业1.15千克NOX/吨水泥计算,2013年水泥行业新增NOX排放量为77.7吨。
⑶ 其它行业新增排放量。2013年非电行业煤炭消耗量比2012年增加14.1万吨,按照污染源普查系数2.7千克NOX/吨燃煤计算,则2013年非电行业NOX新增排放量为380.7吨。
其他行业NOX新增排放量为:非电行业-水泥行业=380.7吨-77.7吨=303吨
综上所述, 2013年七星关区其他行业NOX新增排放量为303吨。
3、化学需氧量(COD)新增量预算
城镇生活化学需氧量预测采用综合产污系数法,根据2012年人口基数,我区城镇人口为18.981万人,按照第五次人口普查全区城镇化率年均上升约1.36%,从而预测2013年全区城镇人口将达到19.239万人,较2012年新增0.258万人。因此,预计2013年生活COD新增排放量58.3吨。
4、氨氮(NH3-N)新增量预算
城镇生活氨氮预测采用综合产污系数法,根据2012年人口基数,我区城镇人口为18.981万人,按照第五次人口普查全市城镇化率年均上升约1.36%,从而预测2013年全区城镇人口将达到19.239万人,较2012年新增0.258万人。因此,预计2013年生活氨氮新增排放量6.84吨。
根据以上分析和市人民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排放指标,七星关区预计2013年四项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SO2)新增排放量5481.5吨、氮氧化物(NOX)新增排放量942吨、化学需氧量(COD)新增排放量58.3吨、氨氮(NH3-N)新增排放量6.84吨。二氧化硫(SO2)排放总量控制在31598.49吨,同比上升0.43%;氮氧化物(NOX)排放总量控制在7796.96吨,同比上升11.86%;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控制在7292.9吨,同比下降11.44%;氨氮(NH3-N)排放总量控制在1196.77吨,同比下降8.96%。
(二)工程减排
1、加快推进七星关城区污水管网改建力度,确保2013年5月31日前,毕节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设计能力的100%,化学需氧量、氨氮进口浓度分别稳定在280mg/L、30mg/L以上。新增削减化学需氧量(COD)995.6吨、氨氮(NH3-N)339.58吨。
2、加快推进海子街镇污水处理厂(规模为日处理生活污水1万吨)、七星关区第二污水处理厂(规模为日处理生活污水2.5万吨)及配套管网建设力度,务必于2013年3月31日前、8月31日前建成投入试运行,确保污水处理能力达到设计能力的60%以上。新增削减化学需氧量(COD)819.8吨、氨氮(NH3-N)145.64吨。
3、纳入2013年、2014年省级以上减排项目的七星关区何官屯镇、长春堡镇、朱昌镇、燕子口镇、小吉场镇、杨家湾镇、撒拉溪镇等7家污水处理厂务必于2013年9月30日前完成项目可研批复,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初步设计批复。
4、加快推进毕节金河化工有限公司污水“生化处理+深度治理”建设力度,务必于2013年6月30日前完成生化处理和深度治理工程。新增削减化学需氧量(COD)60.69吨、氨氮(NH3-N)7.7吨。
5、加快推进毕节市水泥厂、毕节市江天水泥厂脱硝设施建设力度,确保两个项目分别于2013年6月30日、9月30日前建成投运脱硝设施,综合脱硝效率达60%以上并正常运行,新增削氮氧化物(NOX)1885.68吨。
6、加快推进农业规模化养殖场的减排力度,务必于2013年3月31日前完成畜禽养殖区划定工作。
7、加快推进毕节市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建设,务必于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可研、初步设计批复等前期工作。
(三)监管减排
1、毕节市污水处理厂是我区减排的重要企业,派驻专业人员对污水处理厂进行督查,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监督管理,及时了解污水处理进展情况,确保污水处理厂高效运行。
2、毕节热电厂是我区减排的重要企业,派驻专业人员对毕节热电厂进行督查,加强对毕节热电厂的监督管理,严格控制火电机组入炉煤质,煤质含硫率不得超过2%。并确保毕节毕节热电厂高效运行提高脱硫效率。2013年度必须新增削减二氧化硫(SO2)5333吨才能完成签订的目标减排任务。
3、加强对毕节赛德水泥有限公司脱硝设施的监督管理,确保综合脱硝效率达60%以上并正常运行,新增削氮氧化物(NOX)2619吨。
(四)结构减排
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政策,制定淘汰浪费资源、污染严重的落后工艺、设备和生产能力计划并组织实施;公布我区关停和淘汰企业名单,并对全区关停和淘汰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新区规划建设关闭拆除观音桥办事处素琼酱醋酿造厂;督促毕节金河化工有限公司使用清洁能源(毕节热电厂供热),拆除35T锅炉。新增削减二氧化硫(SO2)1910吨、氮氧化物(NOX)94.57吨、化学需氧量(COD)0.14吨。
(五)加大污染减排资金投入力度实施减排
区财政务必于2013年3月31日前安排100.8万元县级环保专项资金用于污染减排项目专项经费。

三、强化结构、细化工程、实化监管,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减排
(一)区发展和改革局:一是加快推进毕节市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建设,务必于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可研、初步设计批复等前期工作;二是对纳入2013年、2014年省级以上减排项目的七星关区何官屯镇、长春堡镇、朱昌镇、燕子口镇、小吉场镇、杨家湾镇、撒拉溪镇等7家污水处理厂务必于2013年9月30日前完成项目可研批复,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初步设计批复;三是及时协调相关部门上报各类减排项目,并监督执行年度减排工程项目的实施。
(二)区工业经济和能源局:一是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政策,制定淘汰浪费资源、污染严重的落后工艺、设备和生产能力计划并组织实施;二是公布我区关停和淘汰企业名单,并对全区关停和淘汰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将相关资料送七星关区污染减排办公室上报核算污染物减排量。
(三)区环境保护局:一是督促毕节金河化工有限公司污水“生化处理+深度治理”建设力度,务必于2013年6月30日前完成生化处理和深度治理工程;二是督促毕节市水泥厂、毕节市江天水泥厂脱硝设施建设,确保两个项目分别于2013年6月30日、9月30日前建成投运脱硝设施,综合脱硝效率达60%以上并正常运行;三是派驻专业人员对污水处理厂、毕节热电厂、毕节赛德水泥厂等进行督查,加强对重点减排企业的监督管理。确保污水处理厂高效运行;严格控制火电机组入炉煤质,煤质含硫率不得超过2%,循环流化床锅炉高效运行提高脱硫效率;毕节赛德水泥厂投的脱硝设施综合脱硝效率达60%以上并正常运行;四是加大督促重点工业污染源的治理力度,努力实现污染物少排放或零排放。同时强化对重点污染源污染设施的监管,充分发挥在线监控系统的作用,确保各类污染防治设施运营正常,在线监控数据上报真实有效;五是组织实施好2013年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程项目,彻底解决历史遗留的粗锌冶炼废渣污染问题,确保完成“十二五”重金属污染物总量减排的目标。
(四)市公安局七星关区分局:一是认真核实我区常住人口,年底送七星关区污染减排办公室上报核算生活污染物减排量;二是全面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扎实做好2013年以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全部淘汰、注销工作,并提供机动车减排核算的相关数据及资料,配合区环保局做好机动车减排工作;三是加快推进机动车尾气治理工作。将尾气排放检测结果作为办理机动车年检登记业务的审查内容和查处依据。
(五)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不执行环评审批、环保“三同时”制度和不完成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不予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证照。
(六)区财政局:一是将环保业务经费、监测经费、宣教经费、污染减排经费和执法经费纳入七星关区2013年财政预算并予以保障。务必于2013年3月31日前安排100.8万元环保专项资金用于污染减排项目专项经费;二是按时足额拨付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确保我区建设的生活污水处理厂和生活垃圾填埋场正常运行。
(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是加快推进城市污水管网建设力度,确保2013年5月31日前,毕节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设计能力的100%,并确保化学需氧量、氨氮进口浓度分别稳定在280mg/L、30mg/L以上。督促毕节市污水处理厂完成脱氮除磷改造,提高除磷脱氮能力;二是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力度,督促七星关区海子街镇、小坝镇污水处理厂分别于2013年3月31日前、12月31日前投入试运行,污水处理能力达到设计能力的60%以上;三是督促七星关区第二污水处理厂于2013年8月31日前建成投入试运行,并确保处理能力达到设计能力的60%以上;四是协调纳入2013年、2014年省级以上减排项目的七星关区何官屯镇、长春堡镇、朱昌镇、燕子口镇、小吉场镇、杨家湾镇、撒拉溪镇等7家污水处理厂于2013年9月30日前完成项目可研批复,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初步设计批复;五是协调毕节市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于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可研、初步设计批复等前期工作;七是大力推广城市燃气使用,逐年提高全区城市气化率。
(八)区农牧局:一是加快推进农业规模化养殖场的减排力度,务必于2013年3月31日前完成畜禽养殖区划定工作;二是负责完成朱昌镇周国敏养殖场、杨家湾镇盛世养殖场、杨家湾镇坚持生态种养殖场、杨家湾林茂养殖场、杨家湾镇青年养殖场、海子街镇福泽生态养殖场、龙场营镇彭垣养殖场、清水铺镇老道山村种养殖场、三板桥宏兴养殖场、清水铺镇曾军养殖场、梨树镇顺泰养殖场、梨树镇岑华养殖场、毕节地区地区养殖场、小坝镇活源养殖场、小坝镇运红养殖场污染治理工程(配套建设畜禽粪便、废水及其他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设施)。完成农业畜牧养殖污染物总量减排的目标任务。
(九)区统计局:合理调整统计指标,负责提供与减排核算相关的人口数、能源消耗量、国民经济统计数据等资料。
(十)区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是负责抓好医疗废水治理工作, 2013年底完成5个以上重点集镇医院医疗废水治理任务;二是对不执行环评审批、环保“三同时”制度和不完成减排任务的医疗卫生建设项目不予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证照。
(十一)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对全区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实施舆论监督,对不认真完成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曝光,大力宣传污染减排工作较好的典型事例、单位或个人。
(十二)区河道管理处:加强城市河道管理和维护,防止生活污水进入河道,并配合相关部门对城市河道污水收集管网的建设、维护,确保生活污水全部进入城市污水收集管网。
(十三)区城市管理局:取缔城区燃煤炉灶(锅炉),推广城市燃气使用,提高城市气化率,实现污染物总量减排的目标。
(十四)区交通运输局:配合交警部门做好全区机动车的淘汰及“黄绿标”发放工作。加强我区营运机动车管理,及时提供机动车减排的相关资料、数据。
(十五)区水利局:制定饮用水源保护方案,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确保全区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并及时提供水资源利用与保护、水环境现状等与减排工作相关的资料及证明材料。
(十六)市国土资源局七星关局:对未执行环评审批、“三同时”制度的矿产资源开采项目不得办理相关证照。并及时提供与减排相关的资料及证明材料。
(十七)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把环境保护许可作为生产经营单位登记注册的重要审查内容,严把环保准入关。对未执行环评审批、“三同时”制度的项目不得办理相关证照。
(十八)区教育局:督促管辖区内新建教育项目认真履行环评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实现污染物总量减排的目标。
(十九)区监察局:加强各单位履行环境保护及污染物总量减排的职责监察,及时纠正各种渎职行为造成的环境损失。
(二十)贵州毕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足额征收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及时缴交财政专户,确保生活污水处理厂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正常运行。并及时提供供水等与减排工作相关的工作资料及证明材料。
(二十一)区城乡规划局:督促全区新建项目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未执行环评审批、“三同时”制度的新建项目不得办理相关证照。
(二十二)区审计局:重点审计各类减排工程项目的实施情况,并及时提供相关减排项目实施情况的审计报告。
(二十三)区质量和技术监督局:一是禁止在城市烟控区内新建燃煤锅炉,烟控区外新建燃煤锅炉必须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实现污染物总量减排的目标;二是强化成品油的监督管理,提高成品油油质,配合完成机动车尾气减排工作。
(二十四)区督办督查局:对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进行督查,及时督促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对未完成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
(二十五)区实绩考核办:一是对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工作进行跟踪考核,及时督促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工作;二是对年度环保工作目标进行细化考核,及时分解落实到各镇、乡、办事处和相关区直各部门;三是对各单位完成年度环保工作目标和减排任务进行通报。
(二十六)区商务与投资促进局:一是督促各类招商引资项目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并正常运行。并及时提供与减排工作相关的资料及证明材料。
(二十七)毕节市天河城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一是在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相关环保政策,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二是提供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情况,确保城市生活污水全部进入污水收集系统;三是及时提供与减排工作相关的资料及证明材料。
(二十八)毕节市七星关区益民住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一是在加快住房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相关的环保政策,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二是提供建设过程中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情况,确保城市生活污水全部进入污水收集系统;三是及时提供减排工作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材料。
(二十九)毕节市开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一是对纳入2013年、2014年省级以上减排项目的七星关区何官屯镇、长春堡镇、朱昌镇、燕子口镇、小吉场镇、杨家湾镇、撒拉溪镇等7家污水处理厂务必于2013年9月30日前完成项目可研批复,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初步设计批复;二是在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相关环保政策,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三是提供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情况,确保城市生活污水全部进入污水收集系统;四是及时提供与减排工作相关的资料及证明材料。
(三十)毕节市七星关区新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一是在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相关环保政策,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二是提供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情况,确保城市生活污水全部进入污水收集系统;三是及时提供与减排工作相关的资料及证明材料。
(三十一)市郊供电局:一是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相关环保产业政策,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淘汰落后产能单位不得办理供电手续;二是对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的企业不得办理供电手续;三是配合环保部门做好企业的污染防治工作,对超标排污和超总量排污的企业,要及时采取断电措施,如需恢复供电必须有当地环保部门的意见;四及时提供减排项目的供电及使用情况,并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
(三十二)毕节市碧海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一是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力度,并确保七星关区海子街镇、小坝镇污水处理厂、七星关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分别于2013年3月31日前、12月31日、8月31日前投入试运行,污水处理能力达到设计能力的60%以上;二是在加快新区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相关环保政策,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三是提供建设过程中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情况,确保生活污水全部进入污水收集系统并处理达标排放(利用);四是及时提供减排工作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材料。
(三十三)毕节市城市污水综合治理有限公司:一是在2012年的基础上,毕节市污水处理厂再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能力。2013年5月31日前,污水处理能力达到设计能力的100%,并确保化学需氧量、氨氮进口浓度分别稳定在280mg/L、30mg/L以上。充分发挥毕节市污水处理厂的减排效益;二是到2013年底,毕节市污水处理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区环保局下达的指标内。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551.75吨、氨氮排放量控制在66.33吨;三是强化中央控制系统的管理,确保与环保部门联网正常,参数的选择和历史数据的保留符合国家检查的有关要求;三是做好运营月报,规范各类运行台帐管理,数据真实有效;四是加强内部管理,保障各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正常,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及时检修并投入运营;五是2013年12月31日前配合相关部门完成中水回用工程项目可研、初步设计批复等前期工作,污水处理厂再生水日回用量达到2万吨以上, 2014年12月31日前,污水日回用量达3.5万吨以上。2015年6月底前,完成脱氮除磷改造,提高除磷脱氮能力,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50%以上。
(三十四)毕节金河化工有限公司:一是到2013年底,毕节金河化工有限公司化学需氧量控制在95.75吨以内、氨氮排放总量控制在74吨以内;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8101吨以内、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在1130吨以内;二是2013年6月30日前完成“污水生化处理和深度治理工程”建设并通过市环保局验收;三是拆除除“三气锅炉”外的所有燃煤锅炉,确保生产用气正常使用贵州华电毕节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的供气;四是及时做好各类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转。做好各类污染防治设施运营台帐的管理,保障数据真实有效;五是认真抓好在线监控及中央控制系统管理,确保企业和环保部门终端的传输正常,数据真实有效。
(三十五)毕节复烤厂:一是到2013年底,毕节复烤厂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0.6吨以内。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无排放总量;二是拆除所有燃煤锅炉,确保生产用气正常使用毕节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的供气;三是及时做好各类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转;  
(三十六)毕节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是到2013年底,毕节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化学需氧量、氨氮无排放总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目标控制在9686吨以内、氮氧化物控制在6374吨以内;二是强化污染源在线监控装置的管理,确保与环保部门联网正常,参数的选择和历史数据的保留符合国家检查的有关要求;三是认真做好各类污染防治设施运营台帐的管理,保障数据真实有效;五是加强调配,严格控制火电机组入炉煤质,煤质含硫率不得超过2%;六是强化管理,及时做好各类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营维护,保障石灰石供应系统的正常运转;八是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全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技术的推广使用;九是确保对毕节金河化工有限公司、毕节复烤厂等企业的正常供气。
(三十七)毕节卷烟厂:一是到2013年底,毕节卷烟厂化学需氧量控制在60.43吨以内、氨氮排放总量控制在1.04吨以内;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319吨以内、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在25.33吨以内;二是强化污染源在线监控装置的管理,确保与环保部门联网正常,参数的选择和历史数据的保留符合国家检查的有关要求;三是抓好企业清洁生产工作,拆除燃煤锅炉;四是认真做好各类污染防治设施运营台帐的管理,保障数据真实有效;五是及时做好各类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转。
(三十八)毕节东华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一是到2013年底,毕节东华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化学需氧量控制在172吨以内、氨氮控制在72吨以内;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目标控制在910.61吨以内、氮氧化物控制在761.2吨以内;二是2013年6月30日前,毕节东华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完成厂内脱硫设施项目建设,综合脱硫效率达到70%,并要求完成整体项目“三同时”验收;三是强化污染源在线监控装置的管理,确保与环保部门联网正常,参数的选择和历史数据的保留符合国家检查的有关要求;四是认真做好各类污染防治设施运营台帐的管理,保障数据真实有效;六是强化管理,及时做好各类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转。
(三十九)毕节江天水泥有限公司:一是到2013年底,贵州毕节江天水泥有限公司化学需氧量、氨氮无排放总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目标控制在117.699吨以内、氮氧化物控制在223.2吨以内;三是贵州毕节江天水泥有限公司2013年9月30日前务必完成脱硝设施建设并投入运行,综合脱销效率达到60%以上;四是强化污染源在线监控装置的管理,确保与环保部门联网正常,参数的选择和历史数据的保留符合国家检查的有关要求;五是认真做好各类污染防治设施运营台帐的管理,保障数据真实有效,六是强化管理,及时做好各类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转。
(四十)毕节市水泥厂:一是到2013年底,贵州省毕节市水泥厂化学需氧量、氨氮无排放总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97.99吨以内,氮氧化物控制在207.6吨以内;二是贵州省毕节市水泥厂2013年6月30日前务必完成脱硝设施建设并投入运行,综合脱销效率达到60%以上;三是强化污染源在线监控装置的管理,确保与环保部门联网正常,参数的选择和历史数据的保留符合国家检查的有关要求;四是认真做好各类污染防治设施运营台帐的管理,保障数据真实有效;六是强化管理,及时做好各类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转。
(四十一)毕节赛德水泥有限公司:一是到2013年底,毕节赛德水泥有限公司化学需氧量、氨氮无排放总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目标控制在90.52吨以内,氮氧化物控制在303.1吨以内;二是2013年3月30日前,毕节赛德水泥有限公司必须完成脱硝设施正常运营,综合脱硝效率达到60%以上并申请验收;三是强化污染源在线监控装置的管理,确保与环保部门联网正常,参数的选择和历史数据的保留符合国家检查的有关要求;四是认真做好各类污染防治设施运营台帐的管理,保障数据真实有效;六是强化管理,及时做好各类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转。
(四十二)毕节市垭关煤矿:一是到2013年底,毕节市垭关煤矿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2.96吨以内、氨氮排放量控制在0.4吨以内;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0.71吨以内、氮氧化物排放量控制在0.05吨以内;二是认真做好各类污染防治设施运营台帐的管理,保障数据真实有效;三是强化管理,及时做好各类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转。

四、工作要求
(一)加大监管力度,强化现场执法监督。督促污染源企业强化建岗、立制体系建设,严格执行现行环保法律、法规和《贵州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管理办法》, 严格污染源工作规程管理维护和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并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积极配合做好新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及运行工作,进一步完善城市污水收集系统。
(三)结合2012年开展的环境统计工作,做好污染源普查数据分析,充分掌握全区污染排放状况,制定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地实施污染防治,促进减排工作开展。
(四)加强排污许可证制度的推行,积极发挥排污收费的积极杠杆作用,保证发证、排污、收费“三统一”。
(五)建立健全区减排工作机构,加强环保执法能力建设,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努力推进科学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采取综合措施,加强机动车氮氧化物控制。全区各级各部门要积极配合交通管理主管部门通过提高准入门槛,加速淘汰“黄标车”,推进机动车辆燃油同步升级等综合措施,控制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
(六)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和行政问责。按照《贵州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每年对我区年度减排目标和措施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告。
(七)推进农业源减排工程项目建设。“十二五”期间农业污染源纳入了总量控制管理体系,将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为主要切入点,抓紧推进农业污染源的总量减排工作。全区各级各部门要积极配合畜牧主管部门强力推进清洁畜禽养殖工程。

(来源: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6月24日)

“......2、加快推进海子街镇污水处理厂(规模为日处理生活污水1万吨)、七星关区第二污水处理厂(规模为日处理生活污水2.5万吨)及配套管网建设力度,务必于2013年3月31日前、8月31日前建成投入试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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