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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85-江苏省宿迁市张家港宿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2011/11/8 22: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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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宿迁市张家港宿豫工业园区环境影响评价公示材料 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为推进和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现将本项目相关情况向各单位和市民公告如下:一、建设项目规模及概要:张家港宿豫工业园区是张家港市人民政府与宿豫区人民政府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南北挂钩推动区域共同发展战略号召的一个重大合作项目。园区位于省级开发区——江苏省宿豫经济开发区内。首期开发面积1平方公里的建设用地已得到省国土厅批准。具体位置是在江山大道以东,昆仑山路以北,南外环以南,嘉陵江路以西的封闭区域内,计划从2007年1月开始,利用3年时间完成启动区投资开发建设任务。远景规划面积约为6.23平方公里,具体位置是在江山大道以东,昆仑山路以北,黄山路以南,五斗渠以西的封闭区域内,计划用5—8年时间完成全部建设工程。园区致力发展高科技、高附加值产业和规模化民营经济,入园企业以机械、汽配类工业生产项目为主。园区坚持高标准建设,建成后将成为宿豫优质资本的集聚区,自主创新的先导区,功能完善的新城区以及和谐发展的示范区。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本次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主要包括:环境现状调查、总量控制、环境风险评价、污染控制规划,具体包括: 1、调查园区及周边地区的污染源及环境质量现状,分析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区域污染综合整治措施; 2、论证园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规模、处理工艺和排污口设置的合理性; 3、论证园区供热方案、热电厂的建设规模和园区能源结构的合理性; 4、根据区域管理目标和要求,结合各环境要素环境容量的计算,确定园区的污染物排放总量目标和总量控制方案; 5、分析本园区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从环境管理角度提出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 6、从环境保护角度对园区的产业结构、工业布局、发展规模、基础设施建设、进区项目的清洁生产要求等提出对策措施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园区建设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对园区建设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4、您对环保部门审批园区有何建议和要求; 5、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园区建设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 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五、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宿迁市张家港开发区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宿迁市宿豫新城区 邮 编:223800 联系人:邓全 电 话:0527-4465428 传 真:0527-4465261 电 邮:sqdq_06@163.com 六、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地 址:南京市蒋王庙街8号 邮 编:210042 联系人:巫丽俊 电 话:025-85287076 传 真:025-85280317 电 邮:w1981@126.com (来源:江苏省张家港宿豫工业园管委会,2007-06-18) “......2、论证园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规模、处理工艺和排污口设置的合理性......”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21/9/7 13:39:51修改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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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2/8/26 3: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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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宿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张家港宿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经初步编制完成,现就环评报告基本内容及结论进行公示。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张家港宿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 建设单位:宿豫区水务局 环评机构:宿迁市清源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二、主要环评内容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张家港宿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位于张家港宿豫工业园区,用地范围东至宿新高速绿化带,南至泰山河,西至百威啤酒规划用地,北至项王东路。张家港宿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建设规模为日处理污水3万吨,投资16465.81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预防和减轻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1)水环境影响分析:施工废水主要来自建筑材料的清洗水、设备水压试验水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废水。施工过程产生的砂石冲洗水、混凝土养护水、设备水压试验水以及设备车辆洗涤水等应导入事先设置的沉淀池,经沉淀后用于施工过程中使用,不得随意排放。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污水的处理,尤其是厕所污水必须排入化粪池,严禁直接排入环境,定期由当地农民抽走农用。对各类车辆、设备使用的燃油、机油和润滑油等应加强管理,所有废弃油脂类均要集中处理。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造成环境空气污染的污染物主要是CO、NO2和TSP,机械施工作业工程量小,机械废气排放量小,污染物的影响范围也很小,加上燃油机械为间断工作方式,且施工现场开阔利于废气扩散,产生的CO、NO2对周围敏感目标影响较轻。虽然现场区域TSP污染严重,但属于短期行为,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因此对环境的影响是有限的。 (3)声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施工机械噪声在75~80dB之间,本项目施工主要为人工作业,施工机械使用量少,采取如下措施后影响较小:合理布局施工机械,使高噪声设备远离农户;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限制夜间作业;优选施工机械,限制陈旧的高噪声设备进入场地施工作业,同时,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使噪声增大现象发生;处理好与周边环境的关系,构建一个和谐的施工环境。 4)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主要是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出场,送至当地政府认可垃圾处理场处理,不得长久堆放场内腐烂发酵,污染环境,影响公共卫生,更不允许向附近河道倾倒。施工期产生的一些金属轧头、木材及建筑材料的碎屑和废弃的混凝土等应指派专人专车收集处理,不得随意丢放。 2、营运期 (1)水环境影响分析:污水处理厂污水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经宿迁市截污导流二期工程进新沂河,项目的实施将大大减小污水对当地水体的污染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污水处理厂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恶臭,是无组织废气,它是污水处理厂产生的二次污染物,主要分布在格栅间、沉砂池、储泥池和污泥脱水机房等区域。为确保污水处理厂排放的臭气在厂界处达标,厂区内应采取下列措施:提高绿化率,在厂区四周设置绿化隔离带;在设计时考虑将最强臭气源安置在项目地块中部;强化管理,格栅截留的固体废物必须立即转移到容器中,送填埋场处置;经脱水后的污泥应做到日清日运,减少在场内滞留时间;本污水处理厂卫生防护距离设置为300m,项目周边300m范围内不得新建居住区、医院及学校等环境敏感点,现有敏感目标在项目营运前搬迁结束。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建成运行后主要噪声源为鼓风机、泵、曝气设备、污泥脱水设备等。鼓风机采用进口设备,设在室内;污水提升泵选用液下泵,并增加减震设施。另外,通过建筑隔声及绿化隔离带也可以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采用上述方法可以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对污水处理厂产生的剩余污泥进行浓缩、离心脱水处理,脱水至污泥含水率小于60%,经检验达到农用标准后送有机肥加工厂处理;对于污水处理厂的脱水污泥、栅渣、沉砂和生活垃圾,应做到及时清运处置。栅渣、沉砂和生活垃圾交宿豫区环卫部门处理;使用密闭的专用运输车运输污水处理厂的固废,防止漏水、漏泥以及飘散对车辆所经路线的周围环境造成影响。污泥运输时间应严格控制,尽量避开交通繁忙时刻。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第三十八大类、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的“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条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本项目的选址、建设和运营能满足所在区域总体规划要求。 3、本项目正式运营后所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上述各项措施治理后,可确保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建设单位将采用新技术、新装备,确保清洁生产水平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在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得以实施,正常情况下该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本地区环境带来的影响较小,评价单位认为本建设项目基本可行。 三、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期限及其他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索取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索取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1、张家港宿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或关心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 2、主要事项: ① 设计、施工和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问题; ② 公众希望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③ 公众对拟建工程的态度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发送电子邮件至sqhks@126.com(邮件主题请注“张家港宿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邮件中请写明日期、您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作者: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环保局,2012-0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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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2/9/3 21: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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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2012-09-03 截止日期:2012-09-24 招标编号:SYQ20120700302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城市水务工程建设处的张家港宿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部分)已经宿豫发改【2012】1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张家港工业园区内 1.2 工程规模及内容:仪表自控系统、厂区监控安防系统、污水处理设备及厂区电力(含亮化)设备采购、施工安装及调试等, 总造价约3000万元 1.3 工期:120日历天 1.4 质量标准: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工程形象进度支付,完成总工程量约50%时付合同价款的30%,完成总工程量约80%时付至合同价款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付至合同价款的80%,余款扣除5%质保金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对应日满一年时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经宿豫区审计局审计)的9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对应日满二年时付清;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按合同规定对乙方的违约金。 1.6 本工程设定投标最低控制价,低于此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 投标最低控制价设定方式如下:投标最低控制价等于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人为7家及以上时去掉其中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的 93%-96% ,具体数值由招标人组织投标人代表在项目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投标报价低于投标最低控制价的视同低于成本,作废标处理。 2、资格审查方法: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远程评标),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4、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4.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另同时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和B类安全员资格; 4.3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09年4月1日(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以来有污水处理规模2万吨/天及以上的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指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原件,三者缺一不可) ; 4.4 其他条件: 4.4.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4.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4.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4.4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4.5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4.4.6 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2012年1月份至今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月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4.7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允许总承包单位对其中标范围内无施工资质完成的内容进行分包,但分包单位必须依法具备承接该分包内容的施工资质和能力,得到招标人备案同意; 4.4.8 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证(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请登录www.sqzbtb.com网“通知公告”栏目查询,联系人:王模,联系电话:0527-84338707); 4.4.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请申请人于2012年9月3日8时30分至2012年9月7日下午18时00 分登陆宿豫区招标投标网站(http://www.suyuztb.com)进行网上报名,逾时不再办理;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5.2.1 获取方式:网上下载(http://www.suyuztb.com),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代理机构不再电话通知获取招标文件。 5.2.2 获取时间:2012年9月3日至2012年9月7日; 5.2.3 费用:100元/份,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5.3 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5.3.1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时间:获取招标文件后3日内; 5.3.2 招标人澄清及修改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日前。 5.4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以此不接受其投标; 5.5 网上报名加密锁办理:申请人网上报名未领取加密锁的,请与宿豫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陈强联系,咨询电话:0527-84480065。 6、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9月24日9时00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宿豫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城东农贸市场三楼)。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招标人: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城市水务工程建设处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水务局 联系人:祁德军 电 话:0527-8446559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山国际花园门面房19号 联系人:蔡林娜 电 话:0527-844819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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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2/9/25 19: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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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宿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部分)中标公告 编号: SYQ20120700302 根据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该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 张家港宿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部分)二次 的施工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人已经确定。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人名称: 宜兴市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中标价: 2949.856789 万元 中标工期: 120 日历天 中标质量标准: 合格 中标项目经理姓名: 张立恒 【证书号 :00074188 】 自本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 3 日内,如对中标结果没有异议,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如有异议,请在公示的 3 日内,以单位或个人署名方式用书面材料向招标办或驻场监察举报。 2012年09月25日 宿迁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中标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 SYQ20120700302 一、 中标结果公示 根据工程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该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 张家港宿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部分) 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人已经确定。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人名称: 宜兴市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中 标 价: 贰仟玖佰肆拾玖万捌仟伍佰陆拾柒元捌角玖分 ( ¥ : 29498567.89 元) 中标 工 期: 120 日历天 中标质量标准: 合格 中标项目负责人: 张立恒 中标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一级建造师 苏 132060801369 自本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对中标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如有异议,请在公示的 3 日内,以单位或个人署名方式书面材料向招标人质疑。 招标人:宿豫区城市水务工程建设处 招标代理: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二、项目负责人业绩公示 根据工程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该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张家港宿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部分)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人已经确定。 中标候选人为: 宜兴市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现将该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业绩公示如下: 序号 业绩(合同)名称 工程体量 得分 1 (宜兴市)辛集市创洁水处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二期工程 10 万吨 / 日 0.5 2 (宜兴市)辛集市创洁水处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二期工程 10 万吨 / 日 1.5 3 黄石山南污水处理厂设备采购及设备安装工程 2.5 万吨 / 日 0.5 4 东区污水处理厂处磷脱氧回用工程除氮工程设备及工艺管理安装施工 10 万吨 / 日 1.5 本中标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业绩将公示三日,如对该业绩存有异议,请在公示的 3 日内,以单位或个人署名方式书面材料向招标人质疑。 招标人:宿豫区城市水务工程建设处 招标代理: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三、评标结果公示 根据工程招标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该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 张家港宿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部分) 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及不合格原因: 无 (二)文件被判定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判定废标的原因: 无 。 (三)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修正的原因、依据及修正结果:无投标报价修正 (四) 投标人、投标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奖项等得分情况: 江苏镇江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奖项得分为 2.5 分。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奖项得分为 4.0 分。 南通安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奖项得分为 4.0 分。 宜兴市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奖项得分为 4.0 分。 (五)项目负责人答辩评分情况: 评委打分 投标人 评委 1 评委 2 评委 3 评委 4 评委 5 江苏镇江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1.7 1.5 1.6 1.6 1.0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 1.1 0.9 1.1 1.0 南通安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 1.7 1.6 1.6 1.6 宜兴市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1.6 1.6 1.6 1.5 1.6 (六) 每一评审技术标的评委为各投标人技术标部分的评分情况: 评委打分 投标人 评委 1 评委 2 评委 3 评委 4 评委 5 江苏镇江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15.20 15.70 15.90 16.00 16.73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6.10 15.80 16.10 14.70 16.02 南通安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90 16.00 16.00 15.70 17.19 宜兴市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15.80 16.00 15.30 15.80 17.29 (七)各投标人的最终总得分: 宜兴市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最终总得分为 94.20 ; 南通安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最终总得分为 94.13 ;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最终总得分为 89.36 ;
本评标结果将公示三日,如对评标结果存有异议的,请在公示的 3 日内,以单位或个人署名方式书面材料向招标人质疑。 招标人: 宿豫区城市水务工程建设处 招标代理: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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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宿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部分)的中标公示 工程编号: syq201207003 工程名称: 张家港宿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部分) 标段编号: syq20120700302 标段名称: 张家港宿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部分)二次 建设单位名称: 宿豫区城市水务工程建设处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发包类型: 公开招标 中标单位名称: 南通安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姓名: 冯加东 建筑面积(平方米): 0.00 中标价 (万元): 2969.51 中标工期(天): 120 中标时间: 2012年10月16日 工程地点: 张家港工业园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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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宿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配套管网污水管道工程的中标公示 工程编号: syq201210010 工程名称: 张家港宿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配套管网污水管道工程 标段编号: syq20121001002 标段名称: 张家港宿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配套管网污水管道工程二次 建设单位名称: 张家港宿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 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施工 发包类型: 公开招标 中标单位名称: 安徽中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姓名: 刘瑜 建筑面积(平方米): 0.00 中标价 (万元): 1009.57 中标工期(天): 90 中标时间: 2012年11月30日 工程地点: 张家港工业园区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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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宿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2012〕第26号 2012年9月29日,江苏省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批准建设用地4.8006公顷(农用地4.8006公顷、其中耕地4.2945公顷)。宿迁市国土资源局依据宿迁市人民政府宿政复[2002]12号《市政府关于授权市国土资源局发布征用土地方案公告的批复》,现将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张家港宿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用地 二、征用土地位置:顺河镇 三、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1、顺河镇蔡老庄居民委员会围湖三组耕地1.5159公顷、其他农用地0.1907公顷 2、顺河镇椿树居民委员会七组耕地2.7786公顷、其他农用地0.3154公顷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公顷、万元、人) 地类名称 面积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 耕地 4.2945 24万元/公顷 1.4万元/人 园地 24万元/公顷 1.4万元/人 其它农用地 0.5061 24万元/公顷 1.4万元/人 工矿居民点(交通运输) 24万元/公顷 未利用地 12万元/公顷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宿迁市人民政府宿政规发[2011]5号文件执行。 (三)青苗补偿费标准:1.2万元/公顷 五、被征用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实行社会保障安置或货币安置,实际安置途径以被征地农民的选择为准。 六、被征用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凡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现场调查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登记时间 登记地点 复核时间 顺河镇 10月16日 至10月26日 宿豫分局 10月27日 七、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费登记将被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益。 特此公告 2012年10月16日 (来源:宿迁市国土资源局,2012-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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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创模指办发〔2012〕1号 宿豫区2012年一季度创模工作进展情况通报 区创模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一季度以来,我区紧紧围绕“创模”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分解落实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强力推进创模工程,不断加大创建工作力度,创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一季度全区创模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强化领导,细化任务,健全创模工作机构。 及时调整了以区长为总指挥、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副区长为副总指挥、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指挥部。全面贯彻落实全市创建工作推进会精神,组织召开了全区创模工作推进会,对全区2011年创模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细化分解了2012-2014年创模重点工程和重点事项,明确各部门、单位的任务和职责,扎实有序推进创模工作。 (二)多措并举,统筹协调,强力推进创模工程。 一是全面推进节能减排工程。区环保局根据市下达的污染减排任务制定了全区201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区政府与相关部门、单位签订年度减排责任状。区水利局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及提标改造工程,宿豫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已准备进场施工。区经信局已完成项王水泥有限公司2台Φ2.2×6.5磨机淘汰工作,并与年耗能5000吨以上标煤企业签订了“十二五”节能目标责任状。一季度共减排化学需氧量420.56吨,氨氮59.13吨,二氧化硫45.41吨,氮氧化物68.02吨。二是全面推进城市节水工程及中水回用工程。化工科技生态产业园完成了翔盛粘胶纤维蒸汽冷凝水及冷却水回用工程,对尾水深度处理,实现年节水100万吨以上。三是全面推进碧水工程。区水利局完成了12.5公里六塘河生态清淤、生态修复和生态廊道建设。四是全面推进蓝天工程。宿豫经济开发区完成铺设集中供热管网12公里,与10多家企业新签订供热(汽)合同。区环保局责令强维橡塑等4家废气扰民企业限期整改,对鑫电能蓄电池等超标排污企业实施行政处罚,关停金剑玻璃等污染重难治理的工业窑炉,淘汰了城区一批4吨以下燃煤锅炉,杜绝服务业新建燃煤锅炉。区住建局制定《2012年度全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实施方案》,每月定期、不定期对各施工工地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五是全面推进宁静工程。区环保局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丽皇KTV噪声扰民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区政府依法实施了关闭。六是全面推进洁净工程。区城管分局共投入120多万元,新购置具备高压冲洗和清扫功能的洗扫车1台、垃圾转运车1台,新购置并安装到位果壳箱100个、垃圾桶400只,推行并完善生活垃圾收集和处理机制。区环保局开展了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排查工作,督促企业规范贮存和处置。七是全面实施生态建设和保护工程。区住建局牵头制定了《2012年春季城区绿化工作实施方案》。区环保局组织上报省级生态乡镇3个、国家级生态村2个、省级生态村2个。八是全面推进污染源达标排放工程,严控污染源排放总量。区环保局开展了危险废物专项检查、“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等环保专项行动,严格企业排污许可监管,评定并公开了34家企业环境行为等级,责令区污水处理厂、柯林固废等6家企业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捣毁医疗废物加工窝点4个。区农委完成了曙光牧业等养殖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在保安乡建成年处理80万吨畜禽养殖废弃物,年产20万吨有机肥的谷浪多有机肥厂。九是全面推进环保能力建设工程。2012年度区财政安排了100万元创模专项资金,用于创模工作推进,提升了全区环保能力建设水平。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辖区内部分河流水质未达到水体环境功能要求,陆塘河、马河河流水质存在超标现象;二是信息报送不及时,个别部门创模工作情况不能按时上报;三是创模宣传氛围不浓,没有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开设创模专栏。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进一步加大创模宣传力度。4月底前制定出台全区创模宣传工作方案,5月份开始实施,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设创模宣传专栏,在城区交通要道、机关单位及社区悬挂创模宣传横幅宣传牌,大力宣传创模工作,在全区努力营造人人讲创模、个个为创模的良好氛围。 二是进一步加大创模工作力度。建立创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总结工作经验,认真查找差距不足,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布置落实工作任务,确保创模工作持续有效开展。区创模指挥部办公室将于6月中旬召开一次创模工作例会,通报二季度创模工作开展情况。 三是进一步加大创模工程实施力度。加快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及二期工程、张家港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和乡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加快推进经济开发区集中供热工程,关停或拆除管道覆盖区内所有工业燃煤锅炉,限制和禁止搬迁的企业新上燃煤锅炉。督促橡胶制品企业加快治理和污染项目搬迁步伐。完善城区污水管网和提泵站工程,增加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加强陆塘河、马河等水环境综合整治,开展河道疏浚,整治河面垃圾,严禁河岸企业超标排放废水,提高河流水环境质量。深入开展化工企业和重金属企业专项整治,全面实施排污许可和总量控制制度,加大污染治理力度,查处违法排污企业,依法取缔“十五小”和“新五小”项目。扎实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启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工程,加强小塑料加工的污染防治,推进生态细胞工程创建,提高全区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水平。 宿豫区创模指挥部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进展 通报 ──────────────────────────── 抄送:区政府张晓伟区长、叶锋常委、吴昊副区长、赵杉副区长、区人大张为民副主任、区政协史明霞副主席、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 ──────────────────────────── 宿豫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2012年4月27日印发 ──────────────────────────── 共印10份 (来源: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环保局,2012-04-27) “......三是进一步加大创模工程实施力度。加快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及二期工程、张家港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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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宿豫区、宿城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湖滨新城、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园、市洋河新城,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宿迁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宿迁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市区水环境综合整治,逐步解决中心城区建成区雨污水合流、雨污水管网混接、污水管网配套不完备、局部不通畅等问题,结合市区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围绕《宿迁中心城市排水规划(2012-2030)修编》和市政府部署,坚持“统一指挥调度、统一排查摸底、统一规划审查、统一资金筹措,统一质量抽查、统一考核验收”的“六统一”工作原则,通过集中实施雨污分流、污水处理厂建设、污水收集管网配套、重点区域控源截污、中心城市尾水导流等五类工程措施,完善污水收集系统,构建与城市发展相适应的污水收集处理体系。 二、目标任务 (一)中心城区启动区:至2014年3月,彻底实现中心城区启动区(北到中运河、南到项王路、东到黄河路、西到环城西路约13km2)范围内雨污分流,严格执行排水许可制度,确保市区中运河(宿迁闸至三号桥段)和古黄河(环城西路~项王路段)区域内污水不入河。 (二)中心城区其他区域:建成市区各污水处理厂及其收集主干管网;清淤疏通现有污水管网;执行排水许可制度,分年度逐片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启动中心城市尾水导流工程建设。项目完成后,使中心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投运一年以内的污水处理厂负荷率不低于60%;投运一年以上,三年以内的污水处理厂负荷率不低于75%;投运三年以上的污水处理厂负荷率不低于85%。到2015年底,实现中心城区彻底雨污分流,确保污水不入河。 三、主要措施 (一)中心城区启动区 1、2013年5月~7月为排查摸底阶段。市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组织专业队伍,倒逼排查,全面摸底,从区域内41处沿河污水排放口(古黄河左岸18处,右岸21处,中运河2处)溯源而上,分片逐段排查污水管网,根据排查的问题整理编制整改方案,确保排查无死角、无遗漏、全覆盖。 2、2013年8月~10月为主管网整改实施阶段。市指挥部组织施工队伍实施管网纳管及清淤,重点整治市区中运河(宿迁闸至三号桥)和古黄河(环城西路~项王路段)沿线污水排放口,新建控源截污管网、配套和改造污水主管网,确保污水主管网覆盖到位、内部通畅。 3、2013年10月~12月为支管网整改实施阶段。严格执行排水许可制度,对接入市政主管网出现雨污错接、混接的支管的有关责任单位或个体户进行交办督查,由相关责任单位或个体户自行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向市指挥部提交接管申请,经竣工验收合格后准许接管,同时发放市政管网接入排水许可证。 4、2014年1月~3月为检查验收复查整改阶段。组织专业队伍对区域内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巡查维护,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交市指挥部,专题会办,逐一整改。同时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定期和不定期巡查,对污水处理设施维护和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建立良性管控维护机制,确保整个区域内污水设施运行良好,污水不入河。 (二)中心城区其他区域 1、扩大污水处理能力,提高污水集中处理率:新建宿豫区陆集、张家港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宿城区城北、耿车污水处理厂等4座污水处理厂,2013年底完成建设并调试运行。市城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2013年底完成调试运行;宿豫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2013年启动实施。污水集中处理能力从2012年的22万吨/天提高到2013年的29.5万吨/天。 2、完善污水管网配套,实现建成区污水管网全覆盖:2013年6月启动实施污水管网建设,2013年底完成已建道路管网清淤,实施污水管网配套与改造,实现已建管网通畅,无淤积;逐步开展新建道路同步建设管网工作,到2015年底完成近三年随道路同步建设管网任务,实现建成区管网配套到位,污水应收尽收。污水管网普及率从2013年的50%提高到2015年的85%以上。 3、严格执行排水许可制度,逐步实现雨污分流:2013年5月统一排查摸底,制定实施方案,按组团布局逐步实施雨污分流,组织施工单位对主管网错接情况进行整改;对接入市政主管网出现雨污错接、混接的支管的有关责任单位或个体户进行交办督查,由相关责任单位或个体户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向市指挥部提交接管申请,经竣工验收合格后准许接管,同时发放市政管网接入排水许可证,整改费用由相关责任单位或个体户自行承担,到2015年底全部完成,确保中心城区实现雨污分流,关闭沿河企业排污口,确保污水不入河。 四、建设内容 (一)中心城区启动区:市指挥部统一组织实施中心城区启动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在一年内,完成区域内排查摸底,编制整改实施方案;改造文汇路、年华东巷、西湖路及部分支路等道路管网约5公里和污水提升泵站1座;随道路同步建设管网约8.77公里;清淤管网57.7公里,纳管并安装检查井防坠落网约1300个,确保区域管网通畅,无淤积;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对错接乱接的单位和小区实施整改,确保非雨天雨水管网无污水入管。启动实施中心城区尾水导流工程。完成投资约6.2亿元。 (二)中心城区其他区域: 1、新建污水处理厂4座和提标改造污水处理厂2座;污水提升泵站13座;已建道路配套及改造污水管网38.99km;新建道路同步配套实施污水管网246.82km;清淤管网502.4km,纳管并安装检查井防坠落网11090个;严格执行排水许可制度,分年逐片实施雨污分流,整治沿河污水排放口,确保无污水入河。预计总投资约8.54亿元。 2、宿豫区新建陆集和张家港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2座,规模4万吨/天;提标改造宿豫区污水处理厂1座,规模3万吨/天;新建3座污水提升泵站,规模3.3万吨/天;已建成道路配套或改造管网约19.12公里;新建设管网约22.99公里;清淤管网180.64公里,纳管并安装检查井防坠落网约4000个,确保区域管网通畅,无淤积;排查整治区域内雨污水管网乱接错接问题,分步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完成投资约2.4亿元。 3、宿城区新建城北和耿车污水处理厂2座,规模3.5万吨/天;新建3座污水提升泵站,规模3.3万吨/天;已建成道路配套或改造管网约5公里;新建设管网约33.63公里;清淤已建管网44.55公里,纳管并安装检查井防坠落网约2100个,确保区域管网通畅,无淤积;排查整治除市住建局管养区以外区域雨污水管网乱接错接问题,分步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指导相关单位和小区对主次干道雨污水管网进行整改,并督促整改完成,确保非雨天雨水管网中无污水入管。完成投资约2亿元。 4、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建管网约153.96公里;清淤已建管网134.45公里,纳管并安装检查井防坠落网约3000个,确保区域管网通畅,无淤积;排查整治区域内雨污水管网乱接错接问题,分步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完成投资约3.1亿元。 5、苏州宿迁工业园区新建1座污水提升泵站,规模0.8万吨/天;新建设管网约23.14公里;清淤已建管网18.51公里,纳管并安装检查井防坠落网约400个,确保区域管网通畅,无淤积;排查整治区域内雨污水管网乱接错接问题,分步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完成投资约4874万元。 6、市湖滨新城新建1座污水提升泵站,规模0.8万吨/天;已建成道路配套或改造管网约9.87公里;新建设管网约0.63公里;清淤已建管网95.31公里,纳管并安装检查井防坠落网约2100个,确保区域管网通畅,无淤积。排查整治区域内雨污水管网乱接错接问题,分步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完成投资约2725万元。 7、市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园新建设管网4.36公里,完成投资约872万元。 8、市洋河新城新建5座污水提升泵站,规模5.3万吨/天;建设管网约8.12公里;清淤已建管网28.94公里,纳管1公里,纳管并安装检查井防坠落网约700个,确保区域管网通畅,无淤积。排查整治区域内雨污水管网乱接错接问题,分步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完成投资约2731万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审查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方案,下达年度建设任务,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组织工程验收,指导、监督和检查考核工作落实。市指挥部直接实施中心城区启动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各区(开发区、园区、新城)成立分指挥部,各自负责辖区内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二)规范建设程序。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根据市指挥部下达的任务,分解责任,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整个建设过程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及时完成前期工作、工程招标、工程建设、工程验收等工作,接受市指挥部的监督和管理。 (三)保障建设资金。中心城区启动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统一由市指挥部筹集;尾水导流工程积极争取省以上资金到位,建设所需地方配套资金和建成后管理运行费用,由市及各区财政按申请和配备的尾水排放规模同比例承担。中心城区其他区域按“属地”原则,由各区(开发区、园区、新城)自行筹集资金,组织工程建设。 (四)严格督查考核。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实行风险抵押保证金制度,宿豫区、宿城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各缴纳200万元风险抵押金,市湖滨新城、市洋河新城各缴纳100万元风险抵押金,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园各缴纳20万元风险抵押金。年底由市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指挥部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经考核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任务的,退还风险抵押金,按考核情况给予所缴纳风险抵押金0.5~1倍的奖励;未完成年度任务的,按照比例扣除风险抵押金。对积极协调推进、按质、按量完成建设任务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嘉奖;对懈怠、拖延项目进度,没有按计划完成的单位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来源:宿迁市人民政府,2013-06-03) “......2、宿豫区新建陆集和张家港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2座,规模4万吨/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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