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犹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告 按照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上犹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评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建设项目名称:上犹工业园污水处理厂。 2、建设地点:江西上犹工业园区下游约800m的黄埠镇南村村。 3、项目概要: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近期5000m3/d,远期5000m3/d,最后总规模10000 m3/d。本次只对近期处理规模进行评价。近期投资估算5690.87万元,占地面积1.33hm2(约20亩)。污水处理采用 “粗格栅→提升泵房→细格栅→调节池→一级絮凝沉淀池→水解池→UNITANK→二级絮凝沉淀池→臭氧氧化→紫外消毒”工艺。该项目主要组成包括:(1)污水处理构筑物:粗细格栅、调节池、一级絮凝沉淀池及水解池、UNITANK池、二级絮凝沉淀池、紫外线消毒池等;(2)污泥处理构筑物:储泥池、污泥浓缩脱水机房等;(3)其他配套设施(电力设备及安装、电信工程、自动化控制系统及仪表、外部供电线路、污水外排管网、综合楼、食堂、门卫等)。 4、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委托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进行。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上犹工业园区管委会 联系人:何兆清 地址:上犹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电话:0797-8575789 E-mail:182525488@qq.com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唐本义 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280号 联系电话:0791-88326445 E-mail:zgrmjfj000@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1)接受委托,签订合同; (2)踏勘现场,收集资料; (3)编制环评报告书,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4)环评报告书初稿完成后将结论向公众告之; (5)环评报告书送审稿编制完成后送审批部门评审; (6)根据环评报告书送审稿评审会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并完成报告书报批稿报环保审批部门审批。 2、工作内容:在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评价技术导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进行工程分析,对大气、地表水、声环境等方面进行影响评价,并对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选址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论证,提出环保相关要求,做出评价结论,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征求公众主要意见 1、征求公众对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的满意度; 2、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以及认为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危害/影响程度; 3、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所持有的态度; 4、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考虑以拟建项目所在地区域内的公众为主,其它公众为辅的原则; 2、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3、对本项目建设如有较大疑义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告期间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质疑。 4、为了更好的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环评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将采用问卷方式征询公众意见,将随机发出50份,包括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2、环评报告书初步编制完成提交送审前,将制作简本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并将公众意见纳入报告书中。 3、公众以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索取相关信息或者提交书面意见。 八、公告说明 1、公告不得少于十日,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建设单位将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意见的,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可同时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编制单位提出。 江西上犹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来源:上犹县人民政府网站,作者:江西上犹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1-09-08)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1-10-12 23:21:23修改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