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临港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报告书简本 1.1项目概况:松滋临港工业园远期规划面积76.76平方公路,中期规划面积26.6平方公里,首期规划面积10平方公路。计划通过由北向南向松滋腹地纵深发展,实现工业园区、火车站区和中心城区的有机串联,与松滋城东工业园形成“一城两翼”的经济发展格局,最终建成以港口物流、化工产业、机械制造、纺织印染为主导产业,集行政管理,商贸物流、生活居住、科技研发和教育培训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产业新区。在园区建设中,拟建设松滋临港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处理规模为30000m3/d,分两期建设,近期10000m3/d,处理后污水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1.2污染因素 施工引起水污染主要表现在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对水环境的影响、施工机械水面施工时的漏油造成的水体油污染等等。 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来源于施工作业产生的扬尘和机械设备产生的尾气。工程建设将消耗大量各种燃油,从而产生大量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如NOX、CO 和THC 等。 声环境施工机械设备运行时造成一定的噪声污染。 生态环境影响主要是污水处理厂施工过程中造成的陆域植被破坏和尾水排放管施工造成的水生生物的破坏。另外还有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 社会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污水处理厂的施工影响人们的出行;材料、土石方的运输增加了运输的车流量,从而影响交通。 营运期水环境影响主要是污水厂尾水排放对纳污水体的影响;污水处理厂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污泥料仓排水、设备停机时清洗水及车间地坪冲洗废水,此外还产生一定量的生活污水。工程实施后,在一定的程度上改善了服务区范围内的水体水质,对水环境起到正面的影响。 大气环境主要是污水处理厂的臭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声环境主要是污水厂运行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生态环境影响主要是对尾水排放口附近底栖生物和浮游生物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对服务范围内水域的水生生物有正面的影响。 工程实施后,改善了服务范围内的水环境质量,改善了卫生状况,提升开发区的整体形象。 1.3环境质量现状 PM10、SO2、NO2、TSP的日均浓度值污染评价指数均小于1,表明监测期间评价区域内的PM10、SO2、NO2、TSP的浓度监测值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中二级标准浓度限值要求,NH3、H2S污染评价指数均小于1,表明监测期间评价区域内NH3、H2S的浓度监测值均达到《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相关标准浓度限值要求。说明评价区域空气环境质量良好。 长江(松滋陈店园区段)监测因子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Ⅱ类标准的有关要求。 项目选址区域周围各监测点的昼间等效声级在51.4-56.3dB(A),夜间值在41.5-46.4dB(A)。区域环境噪声现状较好,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区标准。 地下水各个监测指标评价指数均小于1,环境质量各个项目均达到国家相关标准中Ⅲ类标准。 1.4环境影响结论 根据计算,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H2S和NH3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不存在超标点,卫生防护距离范围为50m。经现场勘查,本项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和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没有长期居住人群。 工业园区废水正常排放时废水污染物对长江(松滋陈店镇段,枯水期)的贡献值很小,对长江(松滋陈店镇段,枯水期)的影响较小;在近期和远期,在非正常排放时废水污染物对长江(松滋陈店镇段,枯水期)的贡献值显著升高,但在污口至下游不存在超标区域,未形成污染带。 通过对厂区内各噪声设备进行降噪隔音处理后,经预测,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1.5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结论 本项目近期的污水处理能力为10000m3/d,主要污染物的去除量分别达到CODCr4.40t/a,BOD2.80t/a,NH3-N0.22t/a,TP 0.04t/a,TP233.6t/a,因此作为一项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本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将有效地改善城市环境,对区域水污染物总量的削减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同时产生较大的社会效益。 1.6总量与清洁生产 本项目投入使用后的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值CODCr219t/a,NH3-N29.2t/a,项目在清洁能源、清洁生产过程和节能措施等几个方面符合国家的清洁生产要求。 1.7政策附合性 本项目为污水处理工程,符合《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中“第二十六 城市基础设施及房地产:城镇供水水源、自来水、排水及污水处理工程”,因此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根据环境功能区划,厂址区域环境空气属二类功能区,声环境属3类功能区,长江松滋段水环境属地表水Ⅱ类功能区和,以及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可满足项目建设的要求。 1.8总结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选址基本合理,符合产业政策和清洁生产原则,实现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成后预计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较好,对改善松滋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有突出的贡献,可实现区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CODCr4.40t/a,NH3-N0.22t/a。通过采取环保防治措施,所排污染物控制在允许排放范围之内,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二、公众咨询途径和期限:公众可通过下述网址查阅本项目公众参与信息及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索取补充信息。 荆州环保网: http://www.jzhbj.gov.cn/index.asp
环评单位:荆州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 联系电话:027-4312654 电子信箱:jz_eia@163.com 建设单位:武汉森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鲁磨路118号国光大厦B座1801室 邮 编:430074 联系人:何小姐 电 话:027-87597587 期限:自公布之日起10天内。 (来源:荆州市环境保护局,2011-1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