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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信息论坛』>> 『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拟在建项目汇编』 | 本分论坛共57573贴 | 99248回复 | 分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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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66-广东省肇庆市中山大涌(怀集)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 (2011/10/7 6: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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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大涌(怀集)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1、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山大涌(怀集)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
项目地点:中山大涌(怀集)产业转移工业园区D-5地块。
项目总投资人民币4524.95万元,占地面积约2.33公顷,日设计处理能力2万吨。

2、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本项目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项目的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并依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对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水、噪声和污染源状况进行调查与监测,分析评价该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掌握环境保护目标和环境敏感点的基本情况。对建设项目进行工程分析和污染物排放状况分析,确定本项目建成运行后各类污染物的排放量,预测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和建成投产后对厂址周围的大气、水、声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针对拟建项目可能带来的主要环境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监测管理计划。

3、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本次公示主要就项目的环境保护问题,征求项目所在地或与本项目有直接、间接关系,或者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感兴趣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其对本项目在施工期间和运行期间所造成的环境影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项目选址、建设支持与否的态度。

4、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公众可以用信件、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反映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供政府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参考。

5、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怀集县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杏珍
电 话:0758-5509382
E-mail:zqxcwater@126.com

6、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肇庆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地 址:肇庆市芹田路17号
联系人:陈煜才
电 话:0758-2209817
E-mail:zqhks@163.com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1-10-7 6:39:36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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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大涌(怀集)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对中山大涌(怀集)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以便接受公众的建议和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山大涌(怀集)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怀集县水利局。
项目地点:中山大涌(怀集)产业转移工业园区D-5地块。
项目内容:本项目总投资为4524.95万元,占地面积2.33万平方米,设计处理能力为20000m3/d,根据总体规划及污水专项规划,将接纳中山大涌(怀集)产业转移工业园的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本项目处理工艺采用循环式SBR生物处理池工艺。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
本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有:
1、施工期:
(1)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各种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等在使用和维修过程中将产生含油污水等。
(2)废气:施工期的大气污染主要是扬尘污染和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气。
(3)噪声:施工期间的噪声污染主要来自于施工机械作业产生的噪声、运输车辆以及设备安装时产生的噪声。
(4)施工期主要废弃物为余泥渣土、建筑垃圾、施工剩余废物料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2、运营期:
(1)废水:中山大涌(怀集)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本身属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将大幅度削减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域废水污染物负荷,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对地下水及地表水产生影响不大;员工产生少量的生活污水。
(2)废气:本项目的废气污染物主要来自污水处理工艺中,因在缺氧环境或生化过程中由于微生物分解有机物而产生的少量恶臭气体,主要以NH3和H2S气体为主,其产生部位主要为格栅间、初沉池、厌氧池、生化池、沉淀池与污泥浓缩脱水机房、储泥池等处。
(3)噪声:水泵、鼓风机、电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
(4)固体废物: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格栅渣、砂粒和污泥;员工产生少量的生活垃圾。

三、主要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水:泥浆废水不得排入下水道,施工单位在场地内设置深沉池,对建筑施工废水进行简易沉淀处理,上清液排入下水道,底部泥浆定期清运至环保局指定堆放点;在散料堆场四周应用石块或水泥砌块围出高0.5m的防冲刷墙,以防止散料被雨水冲刷流失;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不能随意排放,应建化粪池进行处理、收集,并用于绿化灌溉。
(2)废气:开挖、填埋和运输过程要勤洒水;运输车辆加蓬盖,且出装、卸场地前将先冲洗干净;及时清扫运输道路的泥土等。
(3)噪声:施工单位要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做好设备的减震降噪措施等。
(4)废渣:建筑及装修垃圾收集后堆放于指定地点,由施工方统一用于回填洼地或清运到指定地点;生活垃圾送往附近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水:项目员工粪便废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连同一般生活污水排入本项目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放,间排绥江。
(2)废气:将厂前区设于其上风向,通过厂区道路和绿化带与其它区域隔开,并臭气主要产生部位进行加盖密封,减少臭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3)噪声:对水泵、鼓风机、电机等设施采取减振、消声等措施,加强管理。
(4)固体废物:粗、细格栅拦截的栅渣与砂粒经过除污、压榨后作为生活垃圾外运;污泥通过浓缩脱水处理后,暂时堆放在厂区临时性污泥堆放场,待堆放场接近饱和以后,采用半封闭式自卸车外运,委托专业污泥处理公司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定期清运。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初步评价结论:综上所述,中山大涌(怀集)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是一项环境保护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本项目实施后,对进一步削减区域水污染物排放量、改善柑洞水和绥江水质,促进怀集县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等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但项目本身在建设期和营运期会产生一定的环境影响与污染风险,故在项目建设和运行中,应根据本评价提出的有关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将其负面影响控制在允许的范围之内。在项目正常运行、污水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本项目的选址是合理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参与方式和期限:本项目环评过程中已经对项目周边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想详细了解本项目有关情况,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登陆网站(http://www.zqepb.gov.cn)下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栏目下载上述报告书简本查阅;如有必要,还可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其他相关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本次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为本项目所在地或与本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七、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本次公众参与采用网上、调查问卷等公示形式,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参与或填写调查问卷反映,公众意见将供建设单位、环境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怀集县水务局
联系人:李元英
电 话:13827551103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肇庆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地 址:肇庆市芹田路17号
邮 编:526040
联系人:陈煜才
电 话:0758-2209817
E-mail:zqhks@163.com

肇庆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201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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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大涌(怀集)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初步结论

1 总则
1.1前言
怀集产业转移工业园位于怀集县城金鸡山公园以南、省道263四连线以西的民营科技园的中部偏南地块。项目规划开发总面积约1km2。园区用地定为二类工业用地性质,拟定为发展服装生产、家具生产、金属机械加工、电子产品装配制造、农产品加工等产业。
根据产业转移园管委会提供的最新资料,目前工业园已引进14家工厂企业,根据《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的相应规定,工业园内各地块由于用地性质不同,采用不同的用水指标,预测其最高日用水量为8150.5m3/d,根据各种地块的污水量折减系数计算,预测产业园排水量为0.56万m3/d。
为了贯彻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既要发展经济又要保护环境,必须建设针对产业转移工业园的污水处理厂工程。本污水处理厂规划流域范围:产业转移工业园远期规划面积11002.7亩,整个工业园区位于怀集县县城南郊,北至县城建成区,县城绥江河以南,南至南郊苍龙村,东至塔山自然公园,西至园区规划发展预留地。园区近期规划面积为2781亩,位于县城松山公园以南,省道263线以西。该工程的建设作为怀集县综合治理环境污染的重要基础设施,也是怀集县污染治理的重要工程,是十分必要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家环保部环发最新修订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2008 ]年2号)以及《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的建设应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制度。受怀集县人民政府的委托,由肇庆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所在详细了解项目的内容、并对拟定厂址进行现场踏勘后,按照有关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技术规范,编制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本报告书是在室外调查和计算机模拟计算的基础上,按照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技术规范完成的。
1.2主要保护目标
1、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空气的环境保护目标为人口密集的村庄,主要环境空气敏感点见下表1。
表1 环境空气主要敏感点
序号 环境敏感点 性质 所处方位 与本项目距离(m) 规模(人)
1 苍龙村 农村居民点 南 1500 400
2 盘莲村 农村居民点 东南 1100 1000
3 松银村 农村居民点 西北 260 500
4 怀集县城 农村居民点 北 2000 ——
2、水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尾水排放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2006年修改单中的一级B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的一级标准(第二时段)的较严值,通过石咀坑河汇入柑洞水,最终间排绥江。因此,本项目水环境保护目标为选址附近的石咀坑河、柑洞水及绥江。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通知》(粤环〔2011〕14号)及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批复》(粤府函〔2011〕29号),石咀坑河目标水质为Ⅲ类,柑洞水目标水质为Ⅱ类,绥江目标水质为Ⅲ类。
3、声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并结合项目选址土地利用规划,与省道四连线相邻的东侧执行4a类标准,其余执行3类标准。
4、其它环境保护目标
做到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以防止影响景观及造成二次污染。
1.3污染控制目标
控制项目运营产生的臭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控制项目施工期和项目建成后废水对绥江的影响;控制施工期和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噪声影响。
1.4采用的评价标准
1.4.1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2000年修改单),执行二级标准。
2、石咀坑河目标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柑洞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Ⅱ类标准,绥江河段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
3、《声环境质量标准标准》(GB3096-2008),与省道四连线相邻的东侧执行4a类标准,其余执行3类标准。
1.4.2污染物排放标准
1、项目废气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2006年修改单中的废气排放二级标准值。
2、本项目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2006年修改单中的一级B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的一级标准(第二时段)的较严值。
3、项目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4类标准。
2建设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地点及性质
1、项目名称
中山大涌(怀集)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
2、项目地点
中山大涌(怀集)产业转移工业园区D-5地块。
3、项目性质
新建项目。
2.2项目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为4524.95万元,占地面积2.33万平方米,设计处理能力为20000m3/d,根据总体规划及污水专项规划,将接纳中山大涌(怀集)产业转移工业园的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本项目处理工艺采用循环式SBR生物处理池工艺。
3环境影响分析
3.1施工期环境影响
(1)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各种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等在使用和维修过程中将产生含油污水等。
(2)废气:施工期的大气污染主要是扬尘污染和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气。
(3)噪声:施工期间的噪声污染主要来自于施工机械作业产生的噪声、运输车辆以及设备安装时产生的噪声。
(4)施工期主要废弃物为余泥渣土、建筑垃圾、施工剩余废物料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3.2营运期环境影响
1、废水
中山大涌(怀集)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本身属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将大幅度削减工业园区废水污染物负荷。但本项目污水处理后的尾水集中排放对工程纳污水体石咀坑河、柑洞水及绥江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排入石咀坑河的废水污染源强见表2。
表2 本项目污染负荷分析
处理规模
(万t/d) 污染物 进水 出水
水质(mg/L) 负荷(t/d) 水质(mg/L) 负荷(t/d) 去除率(%)
2 pH 6~9 6~9 /
CODCr 500 10 ≤40 0.8 92.0
BOD5 300 6 ≤20 0.4 93.3
SS 400 8 ≤20 0.4 95.0
NH3-N 25 0.5 ≤8 0.2 60.0
TP 3.4 0.1 ≤0.5 0.01 90.0
石油类 20 0.4 ≤5 0.1 75.0
2、废气
本项目的废气污染物主要来自污水处理工艺中,因在厌氧环境或生化过程中由于微生物分解有机物而产生的少量恶臭气体,主要以NH3和H2S气体为主,其产生部位主要为格栅间、厌氧池、曝气池、污泥浓缩脱水机房及储泥池等处。
根据《中山大涌(怀集)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对同类型处理工艺污水厂废气排放源强类比调查分析,估算本项目废气产生量见表3。
表3 废气污染源强
项目 NH3 H2S
排放率(kg/h) 排放量(t/a) 排放率(kg/h) 排放量(t/a)
中山大涌(怀集)产业转移工业园
污水处理厂 0.59×10-3 0.005 1.60×10-4 0.001
3、固体废物
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污水处理系统排放的格栅渣、砂粒和污泥以及员工生活垃圾。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见表4。
表4 固体废物产生量估算
固体废物名称 产生量 处置方法
污泥 湿污泥(含水99.2%,t/d) 3.99 厂内浓缩脱水
干污泥(t/d) 0.77 由有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统一处置和综合利用
格栅渣、砂粒 219t/a 经过除污、压榨后作为生活垃圾外运
生活垃圾 2.7t/a 由环卫部门负责定期清运
4、噪声
根据类比调查,污水处理工程噪声源主要来自厂区泵房、污泥浓缩脱水设备及鼓风机房的设备,噪声强度为80~105dB(A),以连续排放特征。
4污染防治措施及建议 
4.1施工期防治措施
施工期采取的措施主要包括截排水、拦挡等水保工程,尽可能安排在枯水期,而雨季施工时,尽量避免在暴雨中施工。建议施工单位合理布置施工区和施工临时简易化粪池,合理安排工序,尽量缩短占地时间,对施工产生的余泥、废弃材料等,应尽可能利用或就地回填。施工现场要进行围栏或设置屏障,以缩小施工扬尘扩散范围。对运输过程中落在路面上的泥土要及时清扫,以减少运输过程中扬尘。
4.2营运期防治措施
1、废水
(1)项目员工卫生间废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连同一般生活污水排入本项目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放,最终间排绥江。
(2)必须认真做好运行管理工作,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工作责任心;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避免因操作失误而造成事故排放。
(3)水厂进水和出水水质要定期监测,以根据不同水量和水质及时调整处理单元的运转状况,保障设施的正常和高效运行。
2、废气
项目附近区域有学校、村庄、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为减少臭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须十分重视恶臭的防治工作,建议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1)合理布局:根据常年主导风向,在厂区总平面布置中,将厂前区设于其上风向,并通过厂区道路和绿化带与其它区域隔开,减少气味的影响。
(2)污水处理厂和污水泵站要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污水处理厂应确保300 m的卫生防护距离,污水泵站应确保50m的卫生防护距离,在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严格控制不能建设居住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建筑。
(3)将主要产生臭气的单元如泵房、格栅间、储泥池、污泥浓缩脱水机房等,设置在敏感方位的下风向,并对每组构筑物的恶臭污染源采用封闭式结构,将产生的臭气抽送到生物除臭处理装置中进行集中处理。
(4)搞好厂区周围绿化:在厂区周围设一定宽度的绿化带,选择种植不同系列的树种如除臭效果较好的黄杨、夹竹桃、广玉兰、香樟等树种及其它灌木、花草,以减轻污水厂内的臭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3、噪声
本工程拟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减震,隔声,消声等有效处理措施,主要采取隔声减振、墙体隔声措施后,再通过厂界围护结构、绿化等隔声措施,其噪声防治措施基本可行。  
4、固体废弃物
粗、细格栅拦截的栅渣多为块状固体物质,其中包括无机物质和有机物质,性状类似生活垃圾,与砂粒经过除污、压榨后作为生活垃圾外运;污泥通过浓缩脱水处理后,暂时堆放在厂区临时性污泥堆放场,待堆放场接近饱和以后,采用半封闭式自卸车外运,委托专业污泥处理公司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定期清运。
5、其它建议
本项目的环境管理应考虑建设期间和营运期间的环境管理,主要的环境管理项目有较大的差别,建设期间应重视由于施工产生的水土流失、水污染问题;营运期间监督污染防治措施的实施情况。无论是在项目的建设期间还是营运期间必须按以下几点要求进行管理:
(1)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环境污染防治办法和措施;做好环境教育和宣传工作,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加强员工对环境污染防治的责任心,自觉遵守和执行各项环境保护的规章制度;
(2)定期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维修和保养,确保环境保护设施的正常运行,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3)加强与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沟通和联系,主动接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和反指导。
5结论
中山大涌(怀集)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本身是一项环境保护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本项目实施后,对削减区域水污染物排放量、改善柑洞水及绥江水质,促进怀集县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等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但项目本身在建设期和营运期会产生一定的环境影响与污染风险,故在项目建设和运行中,应根据本评价提出的有关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将其负面影响控制在允许的范围之内。在项目正常运行、污水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本项目的选址是合理的、建设是可行的。


肇庆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2011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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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日期:2011-12-20
截止日期:2011-12-26
招标编号:0809-1144HJG2B934/01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受怀集县水务局委托,就中山大涌(怀集)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BOT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投资人,欢迎具有项目承接能力的单位前来报名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中山大涌(怀集)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BOT项目
2、招 标 人:怀集县水务局
3、项目位置:中山大涌(怀集)产业转移工业园
4、建厂用地:35亩
5、处理规模:20000m³/d
6、投资总额及资金来源:项目建设投资约为人民币4500.00万元,全部采用BOT方式建设。
7、BOT项目建设期:中标签订合同后2年之内。
8、收费期(经营期)不超过25年(不含建设期)。

二、对投标人的要求:投标人须是国内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并具有项目 融资和建设经验。基本要求如下:
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2、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五年内不存在诉讼案件的不良商业信誉),具有与本项目投资相适应的投融资及运营能力。

三、报名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到现场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原件备查):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需委托须提供)
以上资料一式二份(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加封面与目录用A4纸张规格装订成册。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四、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少于5家时重新招标,不少于5家时,均取得投标资格,招标文件500元/份。

五、项目报名时间:
1、项目报名时间:2011年12月26日下午2:30~5:00
2、地点:怀集县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怀城镇三江路建设局三楼

六、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组织考察。

七、招标活动实施时间和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怀集县水务局
联系人:林先生、梁先生
电 话:0758-552333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肇庆市天宁北路75号发展广场15楼
联系人:许先生、任先生、张小姐(财务)
电 话:0758-2313165
传 真:0758-2313395
电 邮:zqhl2313165@21cn.com

怀集县水务局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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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大涌(怀集)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BOT项目 
 
中山大涌(怀集)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BOT项目招标评标工作于2012年1月17日进行,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产生中标候选人,评标工作已结束。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唐山旭成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杭州萧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此结果有异议的,请于本《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2012年1月18日—2012年1月20日)内书面向怀集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和怀集县监察局反映。反映意见以单位名义的需加盖公章,个人名义的需署明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否则不予受理。

怀集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怀城镇三江路
邮编:52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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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zq102-01-2013-000196
分  类: 综合政务;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市府办 
发文日期: 2013年02月25日
名  称: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肇府办〔2013〕5号) 
文  号: 肇府办〔2013〕5号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肇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环境保护局反映。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2月22日 


肇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肇庆市委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化的实施意见》(肇发〔2012〕14号),深入实施“两区引领两化”战略,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化,到2015年实现污水处理中心镇一镇一厂,其他镇逐步推广,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0%的目标要求,根据《广东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就加强全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现状分析:目前,我市共建成污水处理厂21座,实现“十一五”一县一厂的建设目标,总污水处理能力47万吨/日。2012年,全市实际污水处理量11626万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为80.27%,离2015年污水处理率达到90%的目标仍有较大差距。

二、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1、到2015年,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0%,实现污水处理中心镇“一镇一厂”,其他镇逐步推广。
2、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进一步完善,到2015年,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和进水水质有较大提高,其中全市平均运行负荷达到80%以上,平均进水COD浓度达到150mg/L以上,平均进水氨氮浓度达到15mg/L以上。
(二)主要任务。
1、大力完善配套污水管网。
(1)全面开展污水管网勘察规划。以现有运行负荷不高、进水浓度偏低,达不到正常运营负荷率要求的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和周边地区为主要对象,2013年6月底前完成各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及污水入网情况勘察,彻底摸清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现状及存在问题,作为制定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和改造具体实施方案的基础。
(2)优先完善已建设施配套管网,优先解决已建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不足问题。至2015年,中心城区及各地的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不得低于85%;镇级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应达到75%以上。要扎实推进新建、扩建设施的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必须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时投入运营。投产当年的实际处理量不得低于设计能力的60%,投产3年以上的污水处理量不得低于设计能力的75%。
至2015年,力争中心城区及各地污水处理设施的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达到160mg/L以上,进水氨氮浓度达到16mg/L以上;各镇污水处理厂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达到130mg/L以上,进水氨氮浓度达到13mg/L以上。
2、继续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
(1)积极推进新建污水处理厂建设。按照市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肇庆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肇府办〔2012〕39号)(简称《方案》)要求,我市计划在“十二五”期间,在“十一五”原污水处理能力的基础上,新增23家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8.7万吨/日。到2015年全市城市化率将达到55%基础上,着力解决当前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发展不平衡问题,以现有处理能力不足的城市、各中心镇,以及沿江城镇为重点,继续加大投入,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在《方案》基础上,再新增建设8家污水处理厂。到2015年,全市总污水处理能力须达到86万吨/日,以确保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鼓励具备条件的城镇相邻地区污水处理设施共建共享。提高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设计标准要求,加强脱氮除磷效果,重污染流域周边污水处理设施的设计、建设和运行原则上应同时符合国家一级A排放标准和广东省一级标准要求。
(2)实施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以现有出水COD、氨氮浓度依然较高或不能稳定达标的低标准运营污水处理厂为重点,实施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设施改造后出水化学需氧量浓度必须低于40毫克/升,氨氮浓度低于8毫克/升。
(3)积极推广污水再生利用。以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以及工业园区为重点,积极推广污水再生利用。鼓励其他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划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力争全市污水再生利用率达到10%的水平。
3、加快推进污泥处理处置:各地要根据污水处理实际情况做好污泥处理处置和利用,彻底转变“重水轻泥”的现象。巩固和提高现有污泥处置中心建设,大力推进广宁县集中式污泥处理处置中心建设。难以集中处理处置污泥的地区及镇级污水处理厂,根据因地制宜的原则灵活选用厌氧消化、建材利用、堆肥、强化脱水后填埋等处理处置工艺,确保污水处理污泥基本得到无害化处理处置。
4、加强设施运营管理和保障。
(1)加强运营管理制度建设。各污水处理厂结合自身工艺、规模等实际情况编制运营管理手册,建立设施运行记录和污染减排台账管理制度。继续强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的监督考核,建立设施运行考核评估制度,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核定污染物减排量和划拨污水处理费、财政补贴或奖励资金的依据。
(2)提高运营管理能力和水平。强化监管手段,加快完善污水处理设施的中控系统和在线监测监控设施,完善县、市、省三级在线监控网络,定期进行检验和校准。各地应将污水处理厂列入重点监管企业,加强日常巡查,督促辖区内污水处理厂完善内部管理,健全运行监管机制,不断提高运行负荷率和处理效率,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和稳定达标排放。
(三)重点工程。重点实施污水管网建设工程、污水处理设施新建工程、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升级工程、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工程等四大工程,其中,各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按照一厂(网)一策的原则,按《已建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及进水水质目标表》以及《“十二五”新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任务目标表》中各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和进水水质目标,进行单项规划建设(其余重点工程见附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大力实施我市“两区引领两化”战略,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化,切实推进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应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每年由市政府与各地政府签订责任书,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层层落实。同时,切实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管理,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二)加大政策扶持,保障资金需求。
1、各地要加大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的投入力度。在积极争取国家、省资金支持的同时,市财政根据各地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年度污染减排能力情况,给予适当补助或奖励。各县(市、区)财政也要加大投入,确保按期完成各项建设任务,保障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
2、积极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的市场化运作。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积极引导企业和社会资金采用BOT、TOT等模式投资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促进投资主体和融资渠道的多元化。鼓励利用银行贷款、外国政府或金融组织优惠贷款和赠款。
3、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立健全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机制,加大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加强自备水源的监督管理和污水处理费征缴力度,对长期拖欠、拒缴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各地征收的污水处理费全部用于设施建设运营。
4、保障用地需求。城市总体规划中要确保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用地需求,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用地应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三)实行绩效考核,强化监督检查。将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和运营管理纳入对各级政府的绩效考核,并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对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严重滞后或污水处理设施无故不运行的辖区,暂缓审批新增主要水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环评,不纳入国家、省和市建设资金扶持范围。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办,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同时,要及时公开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运营情况以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有关信息,鼓励公众参与社会监督。

附表1   “十二五”计划新建污水处理厂建设任务表

序号 地区 污水处理工程名称 设计处理能力(万m3/d) 建成时间(年) 备注
1 肇庆高新区 高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二期 4 2013
2 高要市 金渡镇污水处理厂 2 2013 国家责任书项目
3 端州区 肇庆市第三污水处理厂二期 5 2014
4 鼎湖区 鼎湖区沙浦镇污水处理设施 0.2 2014
5 肇庆高新区 高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 5 2014
6 四会市 四会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三期 2 2014 国家责任书项目
7 四会市 四会市下茆镇污水处理厂 0.5 2014
8 四会市 四会市迳口镇污水处理厂 0.5 2014
9 高要市 高要市污水处理厂二期 2 2014
10 高要市 禄步镇污水处理厂 1 2014
11 广宁县 广宁县江屯镇污水处理厂 0.5 2014
12 广宁县 广宁县石涧镇污水处理厂 0.5 2014
13 广宁县 广宁县古水镇污水处理设施 0.3 2014
14 德庆县 德庆县悦城镇污水处理厂 0.2 2014
15 德庆县 莫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0.5 2014
16 德庆县 九市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0.3 2014
17 封开县 封开县南丰镇污水处理厂 0.3 2014
18 封开县 封开县渔涝镇污水处理设施 0.3 2014
19 封开县 封开县长岗镇污水处理设施 0.3 2014
20 怀集县 怀集县梁村镇污水处理厂 0.5 2014
21 怀集县 怀集县桥头镇污水处理设施 0.3 2014
22 怀集县 怀集县中洲镇污水处理设施 0.5 2014
23 怀集县 怀集县中山大涌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 2  2014
合 计 28.7

“......23 怀集县 怀集县中山大涌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 2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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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2014-05-13
招标编号: 0809-1441HJT3B455/01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肇庆富盈水质净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怀集县中山大涌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勘察、设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者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详情请参见谈判文件。诚邀合格的竞价人提交竞价文件。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 0809-1441HJT3B455/01,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5月6日至2014年5月12日)五个工作日。

一、文件编号:0809-1441HJT3B455/01

二、项目名称:广东省肇庆市怀集县中山大涌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勘察、设计

三、采购项目的内容、数量、时间进度要求、性质及要求:
1、采购项目的内容:广东省肇庆市怀集县中山大涌(怀集)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2、数量:1项
3、时间进度要求:勘察时间:签订中标合同后15天内提供详细勘察报告3份;初步设计时间:签订中标合同后3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8套及电子版1份。施工图设计时间:签订中标合同后60天内提交全部施工图纸16套及电子版1份。
4、采购项目的性质及要求:本项目为一个整体,竞价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得分拆,且要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技术要求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四、项目最高限价:本次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肆拾捌万元整(¥480,000.00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拒绝。

五、竞价人的资格要求:
1、竞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竞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本项目的服务能力;
3、竞价人须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4、竞价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
5、关于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联合体中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注:竞价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上述3、4、5点要求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到本公司获取谈判文件,原件核对后退还。

六、获取谈判文件的方法:
1、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4年5月5日至2014年5月12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谈判文件地点:广东省肇庆市天宁北路75号广发银行大厦(原发展广场)15楼。
3、谈判文件工本费:人民币¥150.00元/套,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4、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5、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报名、竞价及谈判。

七、本次采购不举行答疑会。若有疑问,请书面传真、邮至本公司,过期不提交者,当无异议。

八、采购活动实施时间和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竞价文件递交时间:2014年5月13日下午2:30–3:00(北京时间)
2、竞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4年5月13日下午3:00(北京时间)
3、竞价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广东省肇庆市城东新区信安四路8号肇庆市财政大楼三楼评标会议室。

九、采购人、采购办、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肇庆富盈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先生
电 话:15814764319
2、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肇庆市天宁北路75号广发银行大厦(原发展广场)15楼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区小姐,联系电话:0758-2313165
财务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0758-2313165
传真:0758-2313395
电邮:zqhlzb@163.com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5月5日


广东省肇庆市怀集县中山大涌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受肇庆富盈水质净化有限公司的委托,于2014年5月13日就怀集县中山大涌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文件编号:0809-1441hjt3b455/01)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怀集县中山大涌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二、文件编号:0809-1441hjt3b455/01

三、数量:1项

四、时间进度要求:
1、勘察时间:签订中标合同后15天内提供详细勘察报告3份;
2、初步设计时间:签订中标合同后3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8套及电子版1份;
3、施工图设计时间:签订中标合同后60天内提交全部施工图纸16套及电子版1份。

五、本项目为一个整体,竞价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得分拆,且要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

六、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本项目于2014年5月6日在登载采购公告。

七、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14年5月13日
2、评审地点:广东省肇庆市城东新区信安大道肇庆市财政大楼三楼会议室。
3、评审委员会负责人:徐耀铭。
4、评审委员会成员:梁超才、徐耀铭、林敬莲。

八、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最低评标价法成交候选人排序表
序号 竞价人名称 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 最终报价(人民币:元) 时间进度要求
1 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 是 ¥470,000.00 按标书要求
2 北京首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核工业赣州工程勘察院 是 ¥450,000.00 按标书要求
3 哈尔滨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核工业广州工程勘察院 是 ¥475,000.00 按标书要求
备注:
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应当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采购人确定非投标报价最低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的需说明理由。  

九、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首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核工业赣州工程勘察院
2、成交金额: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元)
3、时间进度要求:按标书要求

十、感谢各供应商对我公司工作的支持,请成交单位在本公告公示期满并收到我公司通知之日起七天内到我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并与用户单位联系尽快(三十天内)签订采购合同;不在成交名单之列者即默认为落标,本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

十一、请成交单位按采购文件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成交服务费:
收款人: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肇庆市第一支行
帐 号:2017002109022156565
联系人:张小姐
电 话:0758-2313195

采购人:肇庆富盈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先生
电 话:15814764319

采购办:怀集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758-559928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小姐、区小姐
电 话:0758-2313165
传 真:0758-2313395
电 邮:zqhl2313165@21cn.com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或肇庆富盈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5月13日
(此回复已被作者于2015-1-20 15:26:44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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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肇庆市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本招标项目已由怀集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怀发改[2011]172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由BOT融资筹措解决,招标人为肇庆富盈水质净化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性质:新建工程;
2、建设地点:广东省肇庆市怀集县怀城镇中山大涌(怀集)产业转移工业园内;
3、工程建安费:约2218万元;
4、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35亩,总建筑面积4063平方米,工程处理规模为20000m3/d,建设内容包括厂区内的全部污水及污泥处理构筑物,厂区建筑物及附属构筑物、进水管线、道路、厂区内雨污管线、厂区内通讯、电力、自控等;
5、招标内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总承包;
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等,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固定综合单价包干;
7、工期:100日历天,签订合同后,20天内必须完成桩基础工程;
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以下合格条件和资质要求:
① 投标单位必须是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② 投标人必须是已办理肇庆市年度或季度IC卡的企业。
③ 投标单位必须是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④ 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不存在控股、管理的关系。
⑤ 拟派项目建造师要求:若属广东省内的企业要求通过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或临时执业建造师;若属广东省外的企业要求通过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含一级)建造师或临时执业建造师。
2、具备以上第三、1点要求的独立法人单位或联合体均可参加本项目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由具有住建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作为主体方,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体方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并明确联合体主体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联合体组成应在报名时确定,且报名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变更)。

四、报名要求事项
1、投标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① 投标申请函(格式自定,联合体投标由主体方提供)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联合体投标由主体方提供)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仅限法人报名时须提供) ;
②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需委托,联合体投标由主体方提供);
③ 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须提供,查原件留复印件);
④ 企业参与项目投标人员(项目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情况表,需附上表中人员身份证、劳动合同、岗位资格证书及其本单位社保证明(须注明可查询的社保编号);企业IC卡、企业投标员IC卡及投标员第二代身份证;企业技术负责人第二代身份证、拟派项目建造师身份证及注册证书、企业负责人(A证)、拟派项目建造师(B证)及专职安全员(C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须提供,查原件留复印件);
⑤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
2、以上资料须按顺序排列打印封面、目录,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正本1份、副本2份,自“目录”起每页标注连续页码,目录所标注的页码必须与每页标注的流水页码相对应。正、副本需每页加盖单位公章,由投标员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到现场核对报名。以上报名资料报名时须提供原件核对,身份证经过机查验,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后原件即时退回,否则不接受报名。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20日至1月26日,每天上午9:30至11:00,下午14:30至16: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受理报名后将向投标申请人发出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2、报名及领取资料地点:怀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怀城镇金龙一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查询电话:0758-5511139)。
3、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文件工本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正式投标人的确定
1、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重新组织招标;
2、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大于等于5家时,则全部投标人为正式投标人。

招标单位:肇庆富盈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小姐
电 话:1892262636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小姐、任先生
电 话:0758-2313165、2313195

肇庆富盈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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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肇庆市中山大涌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东省肇庆市中山大涌(怀集)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5年2月12日至2015年2月15日),具体如下:

中标候选单位 第一中标候选单位 第二中标候选单位 第三中标候选单位

单位名称 主体:广东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广西五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贵州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元) ¥21,070,932.94 ¥20,915,677.25 ¥20,826,961.03
工期(日历天) 100 100 100
报价得分 99.62 98.89 98.4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
招标人:肇庆富盈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小姐
电 话:18922626369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怀集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怀城镇三江路
邮编:526400
电话:0758-5568689

招标人:肇庆富盈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201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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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日期: 2015-07-30
截止日期: 2015-08-20
招标编号: 0809-1541HJG1B622/02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受肇庆富盈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已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者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点击打开0809-1541HJG1B622/02)。现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一、招标编号:0809-1541HJG1B622/02

二、项目名称:中山大涌(怀集)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设备采购

三、项目类别:货物类

四、项目的内容、数量、交货期、招标项目的性质及要求
1、项目内容:
包号 分包名称 数量 交货期
一 中山大涌(怀集)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标准设备采购 一批 签订合同后60天内(交钥匙项目)
二 中山大涌(怀集)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非标准设备采购 一批 签订合同后60天内(交钥匙项目)
2、招标项目的性质及要求:本项目共分两个包,投标人可对本项目部分或全部包进行报价,但每个分包不得分拆报价,且要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3、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分包最高限价如下,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包号 分包名称 最高限价
一 中山大涌(怀集)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标准设备采购 ¥3,000,000.00元(人民币叁佰万元整)
二 中山大涌(怀集)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非标准设备采购 ¥3,500,000.00元(人民币叁佰伍拾万元整)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并在有效期内;
3、分包一投标人须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或以上。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公司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及上述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到本公司获取招标文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身份证需过机验证)。凡不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5年7月31日至2015年8月1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东省肇庆市天宁北路75号广发银行大厦(原发展广场)15楼。
3、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150.00元/套,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5、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报名及投标。

七、招标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标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八、招标活动实施时间和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8月20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8月2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3、投标及开标地点/地址: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5会议室(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即端州消防大队东侧)。

招标人:肇庆富盈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小姐
电 话:18922626369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肇庆市天宁北路75号广发银行大厦(原发展广场)15楼
联系人:许先生、区小姐
电 话:0758-2313165
传 真:0758-2313395
电 邮:zqhlzb@163.com
财务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0758-2313165。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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