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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2-安徽省蚌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2007/10/20 20: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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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建设必要性根据国务院《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安徽省政府将淮河流域第一阶段18座城市污水集中处理项目列入安徽省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蚌埠市利用国家特种债券和西班牙政府贷款兴建了“蚌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该工程二OO二年下半年投入运行。受现有污水处理厂规模的限制,蚌埠市污水处理能力还远远不能满足日益增加的污水排放量的要求,根据蚌埠市目前的污水排放情况,为进一步改善淮河水质,改善蚌埠市的发展环境,市政府决定兴建第一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二、建设规模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日处理10万m3,采用A2/O微孔曝气生化处理工艺,在一期工程设计过程中已将二期工程全面规划,厂区征地及附属构筑物已按远期设计,生化处理构筑物已按期实施和预留,因此二期工程仅需在一期工程厂区内扩建构筑物即可,包括:细格栅间、沉沙池、A2/O氧化沟、二次沉淀池、污泥泵房、接触池、加氯间及相应的电气、仪表、化验设备等。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本项目总投资9330万元,拟申请开行贷款5000万元,其余建设资金由污水处理收费结余资金解决(目前已收污水处理费6100万元,除用于一期工程投资外,结余资金约4000万元)。 四、还贷资金来源我市已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实行污水处理收费,目前每年征收污水处理费约1530万元,待第一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成后污水处理费将加倍征收,每年可征收污水处理费约3060万元。除去一期工程、二期工程经营成本以及一期工程还贷,每年结余资金及企业折旧约1200万元,因此完全有能力偿还开行贷款本息。 五、项目进展:土建、监理招标工作已完成,已进入施工阶段。 联系人:刘钧电话:13063329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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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7/10/20 20: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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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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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入 日 期: 2007-02-26 招 标 编 号: bb2007011 所 属 行 业: 其他工程 截 止 日 期: 2007-03-02 招 标 机 构: 蚌埠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区: 蚌埠市 工程登记编号bb2007011 招标人蚌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 招标人地址胜利西路387号 招标代理人蚌埠市招标投标咨询服务公司 招标代理人地址蚌埠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内 工程名称污水厂绿化工程 工程地点污水厂院内 招标范围厂区绿化 工程规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投标要求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叁级施工企业;外埠企业必须到蚌埠市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发布时间 2007-2-26 详细信息介绍 1、报名时间:2007年2月26日至2007年3月2日 2、报名地点: 蚌埠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3、联 系 人:曹李平 4、联系电话:0552--3066003 5、投标单位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介绍信、安全生产许可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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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旺云的回复(2008/5/16 11: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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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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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蚌埠市强化自备水源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5月15日讯)为确保安徽省蚌埠市城市污水处理费顺利征收,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城市污水处理水平,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日前,市政府出台了《蚌埠市自备水源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以进一步强化对自备水源城市污水处理费的征收管理工作。根据规定,自备水源城市污水处理费的收费对象是本市市区范围内取得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取水许可证,并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的自备水源使用者。收费标准经物价部门核准,与城市公共供水的污水处理费一致,采取分类计价的方式,即生活用水0.60元/m3,工业用水0.70元/m3,经营服务业用水1.00元/m3。自备水源城市污水处理费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全额缴入市财政专户,实行专款专用。我市自备水源城市污水处理费由市财政局委托市水利局征收。 根据相关规定,凡未取得取水许可证,擅自取水的,将由水行政部门依法取缔和关闭。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水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违反规定设置排污口或者采取私设暗管等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将受到责令拆除、罚款直至停产整顿的处罚。 收取的城市污水处理费,专项用于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维护和运行,城市污水排水管网建设及建成后的维护等。目前,日处理污水量达20万吨的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已投入运行,今年,市第二、第三污水处理厂将建成并投入使用,还将启动城南污水处理厂项目,完善城市污水管网配套,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将达到更高水平,我市的城市水环境质量将得到进一步改善,有利于全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来源:蚌埠日报,上海供排水项目网helen编辑,2008年5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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