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2011-08-26 截止日期:2011-09-01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射阳县兴桥污水处理厂拟实施的污水处理项目经县发改委射发改投(2011)179号文件批准实施。现根据建设工程招投标有关法律和法规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该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承包人。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射阳县兴桥污水处理厂一期3000吨/天污水处理项目工程 (二)项目地址:射阳县兴桥镇幸福路南侧 (三)一期工程规模:日处理污水3000吨/天 (四)工程合同估算价:约400万元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七)出水水质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 (八)计划开工时间:2011年9月20日 (九)计划竣工时间:2012年1月20日 二、招标范围 (一)污水处理项目工程施工 1、厂区内全部土建安装工程; 2、厂区内供电、供水、通信工程; 3、设备、仪器采购、安装调试。 (二)污水处理项目调试期及相关服务 1、污水处理项目的竣工与试验; 2、水质测试及达标排放; 3、人员培训; 4、运行管理及操作维修手册编制; 5、30日调试期内的生产运行管理、维护; 6、一年试运行期内的技术支持与协助管理; 7、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 8、法规、行规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三)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拟定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 ★ 投标申请人不得以虚假材料、证件参加本项工程的投标报名、资格后审和投标。一经发现并被证实其弄虚作假行为,将报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交纳的保证金被没收。 四、根据射阳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射办发[2010]42号“关于在招投标过程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投标报名人应出具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记录者方可参加投标报名。 五、工程款支付办法:采用3:3:4模式 (一)工程竣工付中标价的30%工程款; (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再付中标价的30%工程款; (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按审计结论结清剩余工程款。 六、投标与履约保证金:20万元。投标与履约保证金按招标文件具体规定交至规定“专用帐户”。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定标后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中标人的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 七、评定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确定中标人(低于有效平均报价×95%的投标报价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八、投标报名 (一)投标报名时间 :2011年8月26 日至2011年9月1日。上午8:30-11:00 ,下午15:00-17:00(星期假日除外) (二)投标报名地点:射阳县招投标中心(射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地址:射阳经济开发区西区) (三)投标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1、报名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和两份复印件、缴纳社保基金凭据原件及其两份复印件; 2、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介绍信或加盖申请人公章的投标申请书(格式自拟)和投标申请书复印件; 4、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预缴综合服务费:7500元(不是中标候选人,在定标后予以退还;是中标候选人的,待中标合同签订后予以结算)。 (四)投标报名联系人:于广胜 (五)投标报名联系电话:0515—82396891 九、资格审查: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十、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招标人:射阳县兴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射阳县兴桥镇 负责人:李超 联系人:沈为友 电 话:0515-82702301 招标代理机构: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城人民西路66号 联系人:王祥 电 话:0515-82341002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1-8-27 1:54:32修改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