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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12-湖南省湘潭市九华示范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2011/8/25 3: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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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华示范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九华示范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湘潭九华经济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概要:湘潭九华经济投资有限公司拟投资20921.9万元建设九华示范区污水处理一期工程,一期工程规模为处理污水50000t/d,采用氧化沟处理工艺,主体工程有粗格栅、提升泵站、细格栅间、沉砂池、生化池、二沉池、消毒池、滤布滤池、贮泥池、污泥泵房。拟建厂址位于湘潭九华示范区内,规划的沪昆高铁与长城路交叉的三角地域(兴隆湖北)。本项目总投资工程预计2012年年底竣工投产。项目污水管网管线长65732m,全部考虑利用自然地势高差汇集污水,中间不设污水提升泵站,污水管网工程与园区开发配套实施。二、项目造成的影响概述 A、施工期:施工开挖将在一定程度破坏拟建项目所在地植被,造成水土流失,施工机械噪声、运输扬尘和施工产生的废水对项目周边声环境、大气环境及地表水体水质有短期不利影响。 B、营运期:营运期的废气为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HN3、H2S等),主要产生于大气产池、污泥池和污泥脱水间;废水包括生活污水和污泥脱水分离出的污水,以及脱水机产生的污水;固废主要为栅渣、沉砂、污泥以及生活垃圾等;噪声主要产生于运行的设备。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项目拟对每组构筑物的恶臭污染源采用封闭式结构,将产生的臭气抽送到生物除臭处理装置中进行集中处理; ②项目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采用专用抽油烟机(油烟净化率87%以上)处理后排放; ③厂内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将通过厂内管道系统收集至污水提升泵房的集水池进入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入莲花渠; ④项目污泥脱水后及时清运至湘潭市先锋洁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综合利用; ⑤废紫外线灯管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暂存、运输及处置。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湘潭九华经济投资有限公司九华示范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可下载。公众若要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其它补充信息,请于2011年01月19日前,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咨询,联络地址见下文。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本次环评主要针对以下事项征求公众意见:对本项目建设支持与否的态度、本项目的建设对地区经济发展、民众生活质量以及周围环境有何影响、对本项目环保措施的建议和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公众可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直接联系反馈有关意见和建议,联系如下: 1、建设单位: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787325588 联 系 人:马迎霞 2、环评单位:湘潭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714号 地 址:湘潭市建设南路6号 邮 编:41104 联 系 人:陈建华 电 话:0731-52379857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众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建设方或环评单位联系,反馈对本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来源:湘潭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作者:XHW,2011-01-11) VIP重点项目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1-8-26 14:30:28修改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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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3/7/16 22: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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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2013-07-16 截止日期: 2013-07-22 湘潭九华污水处理厂一期设计项目已经湘发改环资(2011)1391号文批准立项,由湘潭国中水务有限公司筹建,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湘潭九华污水处理厂一期设计项目。 2、建设地点:湘潭九华经开区北部(具体见图纸) 3、建设规模:日处理污水5万吨,污水处理采用全地埋或半地埋形式,确保厂区环境,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2)一级A标准。 4、资金来源:自筹; 5、项目编制和设计周期:60天; a、中标后15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b、初步设计批复后45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最终成果文件; c、后期配合服务:项目实施过程。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行业甲级资质;近五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60个月内为准)至少承担过一个日处理污水 5万吨及以上的类似设计业绩(提供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类似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或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上甲方签字时间为准); 3、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4、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为具有给排水专业的高级工程师。 5、湖南省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投标人不予受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所需资料: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凭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设计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社保证明、同类工程业绩证明资料到湘潭县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以上证件皆需原件,另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单位均可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报名时间:2013年7月16日至2013年7月22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北京时间,节假日正常休息) 。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万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全称:湘潭县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湘潭县易俗河镇信用社 帐号:83010001600264024012 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湘潭九华污水处理厂一期设计项目”。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账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湘潭九华污水处理厂一期设计项目”),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八、招标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给予经济补偿费。 招标人:湘潭国中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富洲路 98号九华大楼206室 联系人:李本立 招标代理机构:湘潭县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易俗河银杏路县建设局院内设计院四楼 联系人:刘跃文 电 话:0731-578839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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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3/8/30 7: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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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九华污水处理厂一期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机构:湘潭县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业主:湘潭国中水务有限公司 评标结果公示时间:2013-08-05 项目名称:湘潭九华污水处理厂一期设计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湘潭九华污水处理厂一期设计项目国内公开招标于2013年08月05日上午9:30分举行开标、评标会。评标委员会由从湖南省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湘潭市建设局设计管理科、湘潭九华建设局、湘潭九华监察室、 建设方等有关领导负责对开标评标全过程进行监督。确定的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名:湖南省建筑设计院 第二名: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名:湖南博世科华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湖南省招标公告发布和中标候选人公示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 本公告公示期三天。在此正常办公时间内只受理有单位公章和个人真实署名、反映真实情况的举报。 举报地址:湘潭县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电话:0731-57883953。 (来源: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2013-0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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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3/8/30 7: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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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湘潭市九华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备采购 湘潭县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湘潭国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九华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HXZB-20130801 二、招标内容:九华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备采购(详见技术清单) 三、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和售价:招标文件从2013年8月29日起至2013年9月4日,每天8:00~11:30,15:00~17:30(北京时间)在湘潭县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售。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投标人需对本次招标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否则,投标无效。 四、投标时间和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9月18日9:3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13年9月18日9:30(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至投标、开标地点,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恕不接受: ① 逾期收到; ② 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密封; ③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足额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开标地点:九华大楼。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必须是具有中国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并在湘潭县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理了相关资格登记手续; 2、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相关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够提供所需服务,并且资信良好; 4、投标人资质证明: ① 投标代表身份证; ② 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③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④ 税务登记证(地税、国税); ⑤ 银行开户许可证明;经审计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负债表、收益表、流量表)。 ⑥ 近三年以来具有4个及以上市政供水、污水处理且规模不低于5万吨的设备总包采购项目(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合同影印件及用户评价); ⑦ 投标单位须提供MSBR工艺的授权委托书。 ⑧ 投标单位需具备3个(含3个)以上给排水、电仪、工程管理、设备采购等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提供其身份证影印件及资格证书影印件。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名,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以上要求。 七、与本次招标有关事宜请按下列方式联系: 采购人:湘潭国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3873125633 招标人:湘潭县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跃文 电 话:0731-57883953 传 真:0731-57883953 (来源: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2013-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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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3/10/14 1: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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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公 告 本次招标共有湘潭九华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和涿州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东厂扩建工程两个项目。具体招标内容如下: 项目所在地:兴隆湖北侧的长城路与沪昆高铁之间的三角区域 项目简介:湘潭九华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处理规模5万m3/d,出水水质要求达到一级A标准。工程采用MSBR池+高效沉淀池+滤布+紫外光消毒工艺处理污水,由低位粗格栅/提升泵站、高位粗格栅/提升泵站、配水井/细格栅/沉砂池、MSBR生物池、高效沉淀池、滤池及紫外光消毒池、鼓风机房、储泥池、污泥脱水间/加药间等组成。 投资方:湘潭国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设备总包方:北京爱建同益经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华金矿业设备有限公司 招标人:北京爱建同益经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华金矿业设备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10个标段: (★注:03、04、05、06、07、08标段为系统功能性招标) XTWS-01(粗/细格栅、沉砂池、刮泥机等非标设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直接制造厂家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00万; XTWS-02(离心潜水泵,进口品牌)除原装进口设备接受代理商投标,在中国大陆生产制造的设备均由厂家直接投标,直接制造厂家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0万; XTWS-03(高效沉淀池系统)此标段系统带安装,不接受代理商投标,直接制造厂家注册资金不得少于2000万; XTWS-04(滤布滤池或转盘过滤系统)接受代理商投标; XTWS-05(紫外光消毒系统)接受代理商投标; XTWS-06(曝气鼓风机系统,进口品牌)接受代理商投标; XTWS-07(离心式污泥脱水,进口品牌;料仓系统)接受代理商投标; XTWS-08(除臭系统)此标段系统带安装,接受代理商投标; XTWS-09(加药、二氧化氯系统)此标段系统带安装,接受代理商投标; XTWS-10(水源热泵系统)接受代理商投标; 项目所在地:涿州市刁窝乡东张村北(华阳路最东端路北)南侧紧邻原污水处理厂东厂 项目简介:涿州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东厂扩建工程 工程内容为扩建2万m3/d水处理系统,主要工程量包括预处理池、CASS生化池、混凝沉淀池、滤布滤池过滤系统、消毒除臭、脱水机房、加药加氯车间、浓缩池、排泥调节池及设备与工艺管线安装。 投资方: 涿州中科国益水务有限公司 设备总包方:北京爱建同益经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北京爱建同益经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涉及5个标段: ZZWS-10(加药系统)接受代理商投标; ZZWS-13(水源热泵系统)此标段系统带安装,接受代理商投标; ZZWS-14(阀门类)不接受代理商投标,直接制造厂家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00万; ZZWS-15(低压电气系统)不接受代理商投标,直接制造厂家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00万; ZZWS-16(自控系统)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0万; 其中XTWS-09与ZZWS-10、XTWS-10与ZZWS-13合并招标。 以上两个项目投标报名时需提交资料及要求: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代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书 3、除特殊注明外,若投标商为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0万人民币 报名日期:2013年9月30日 购买标书时间:2013年10月8日 购买标书截止时间:2013年10月21日 开标时间:2013年10月25日 报名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霞光道1号宁泰广场1202室 招标联系人:李爽 电话:022-58989716、13821882870 传真:022-58989700 湘潭项目联系人: 柴华 电话:18975289101 涿州项目联系人:袁龙 电话:15128279819 本次招标投诉信箱:jubao@interchina-bj.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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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3/10/21 5: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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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九华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施工项目中标公告 标段名称:湘潭九华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施工项目 代理机构:湘潭县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业主:湘潭国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湘潭九华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施工项目经公开招标,该项目于2013-10-16在湘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经过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公示如下: 名次 投标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中标情况 第1名 湖南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唐彪 中标 第2名 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张瑜 有效 第3名 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欧阳学明 有效 本公告自2013-10-17起,公示期为3天。 如有异议,请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制定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2004]第11号)的有关规定,向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反映。公示期满对以上中标候选人若无异议,招标人将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该项目的中标人。 招标监管机构:湘潭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731-58262625 传真:0731-58262625 2013-1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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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4/2/4 13: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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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九华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设备招标公告 本次招标共有湘潭九华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 具体招标内容如下: 项目所在地:兴隆湖北侧的长城路与沪昆高铁之间的三角区域 项目简介:湘潭九华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处理规模5万m3/d,出水水质要求达到一级A标准。工程采用MSBR池+高效沉淀池+滤布+紫外光消毒工艺处理污水,由低位粗格栅/提升泵站、高位粗格栅/提升泵站、配水井/细格栅/沉砂池、MSBR生物池、高效沉淀池、滤池及紫外光消毒池、鼓风机房、储泥池、污泥脱水间/加药间等组成。 投资方:湘潭国中水务有限公司 设备总包方:北京爱建同益经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华金矿业设备有限公司 招标人:北京爱建同益经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华金矿业设备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6个标段:(★注:03、13、14标段为系统功能性招标) XTWS-03(高效沉淀池系统)此标段系统带安装,接受集成商、制造商投标,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500万,标书费1000元 XTWS-11(阀门类)不接受代理商投标,直接制造厂家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00万,标书费500元 XTWS-12(闸门类)不接受代理商投标,直接制造厂家注册资金不得少于2000万,标书费500元 XTWS-13(电气系统)接受代理商投标,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00万,标书费1000元; XTWS-14(自控系统)此标段系统带安装,接受代理商投标,标书费1000元; XTWS-15(恒压供水系统)不接受代理商投标,直接制造厂家注册资金不得少于2000万,标书费500元 投标报名时需提交资料及要求: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代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书 3、除特殊注明外,若投标商为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0万人民币 报名日期:2014年2月7日 购买标书时间:2014年2月7日 购买标书截止时间:2014年2月24日 开标时间:2014年2月27日(因各标段开标时间不同,具体时间详见标书) 报名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霞光道1号宁泰广场1202室 招标联系人:张尔诺 电话:022-58989758、13002229816 传真:022-58989700 湘潭项目联系人:柴华,联系电话:18975289101 国中水务项目管理部联系人:李剑,联系电话:13983269071 本次招标投诉信箱:jubao@interchina-bj.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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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4/5/7 5: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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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九华污水处理厂设备安装工程中标公告 标段名称:湘潭九华污水处理厂设备安装工程 代理机构:湘潭县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业 主:湘潭国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湘潭九华污水处理厂设备安装工程经公开招标,该项目于2014-5-5在湘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经过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公示如下: 名次 投标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中标情况 第1名: 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向昕 中标 第2名: 湖南天人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周洁 有效 第3名: 湖南天禹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左小明 有效 本公告自2014-5-6起,公示期为3天。如有异议,请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制定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2004]第11号)的有关规定,向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反映。公示期满对以上中标候选人若无异议,招标人将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该项目的中标人。 招标监管机构:湘潭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传真):073158262625 2014-0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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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5/7/28 3: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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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中水务:关于湘潭国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拟签署关于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一期工程项目特许经营权的补充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 号:临2013-030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湘潭国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拟签署关于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一期工程项目特许经营权的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中水务”或“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湘潭国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潭国中”或“乙方”)拟与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湘潭经开委”或“甲方”)就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一期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签署《关于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一期工程项目特许经营权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本补充协议”)。 本补充协议是对湘潭国中与湘潭经开委(以下合称“双方”)此前签订的《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一期工程项目特许经营合同》(以下简称“《特许经营协议》”,经本公司于2012年3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本公司临2012-009号公告)的修订和补充,构成《特许经营协议》的一部分。 一、审议程序情况:本公司已于2013年6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湘潭国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拟签署<关于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一期工程项目特许经营权的补充协议>的议案》。 二、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应湘潭经开委的要求,湘潭国中和湘潭经开委同意将本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方案更改为地埋式,地埋式污水处理厂规划方案总投资额暂定为 29,810 万元(以可研批复的投资估算额为准)。为此,湘潭国中和湘潭经开委签订了本补充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1、双方同意,将《特许经营协议》第5.1.1条修改为:“由乙方投资、建设、维护、运营,一期规模5万m3/日、二期建设完成后规模累计达到10万m3/日的湘潭九华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投资暂定为人民币29810万元。” 2、双方同意,将《特许经营协议》第5.2.1条修改为:“项目用地位于湘潭经开区沪昆高铁以南、兴隆湖以西、长城路以北,约为98.46亩(实际面积以规划红线图为准),土地性质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3、双方同意,将《特许经营协议》第5.1.2条修改为:“项目分二期建设,一期项目于2013年6月30日前开工建设(如因特殊原因导致乙方2013年6月30日前未能开工建设,不构成乙方违约),2014年9月30日前建成5万m3/日规模并投入运营(如因特殊原因导致乙方9月30日未能投入运营,不构成乙方违约);二期项目预计于2017年开工建设,于2018年建成累计10万m3/日规模并投入运营。”《特许经营协议》第21条之21.1.1(i)修改为:“延误90日内,不支付违约金。” 4、双方同意,将《特许经营协议》第5.3.2条修改为:“为满足项目建设需要,乙方的三方股东: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湘潭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及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将在2013年7月10日前以货币形式完成对乙方的同比例增资,增资后三方股东持股比例不变。增资总额人民币7,200万元,其中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增资人民币1,311万元(¥13,110,000),湘潭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认缴增资人民币432万元(¥ 4,320,000),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增资人民币5,457万元(¥54,570,000)。增资后乙方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亿元。” 5、双方同意,将《特许经营协议》第8.5条项目进度修改为:重大事项进度日期乙方开始建设工程2013年6月30日前,预计通水日2014年9月30日前,预计商业试运行日2014年9月30日前,预计商业运行日2014年11月30日前。 6、双方同意,污水厂改为地埋式后项目投资以及运营费用的增加以水价调整的方式补偿,将《特许经营协议》第14.2条污水处理价格和调价办法修改为:“14.2.1在生效日,污水处理暂定价格按照下述原则确定: (1)总投资额由原协议中11,610万元变更为29,810万元(暂定,以本项目可研批复金额为准,下同),其中11,000万元(暂定)为补贴款基数(以下简称“补贴款基数”),由甲方按照本协议第6条之约定在三年内以运营补贴专项资金形式返还给乙方,双方以投资额18,810万元作为水价计算基础(以下简称“水价计算基础”),项目可研批复后两个月内以投资额18,810万元和双方共同确定的运营成本数额以及14.2.1(3)约定的项目内部收益率确定开始运营日的暂定水价。 (2)补贴款基数将在项目取得可研批复后,根据批准的投资估算总额进行调整,补贴款基数为批准后的投资估算总额减去水价计算基础后的余额。 (3)项目预期投资回报率按全部投资的内部收益率8%测算。14.2.3因九华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水所占比例较大,且改为地埋式后,处理的难度和技术要求更高,处理后的水质须达到国家一级A标准,在污水处理费用测算过程中运营成本暂不能确定,鉴于上述原因,本项目在商业试运营半年后核算每吨水的实际运营成本,将每吨水实际运营成本乘以满负荷时水量,得出满负荷时实际年经营成本,若核算后的满负荷实际年运营成本高于14.2.1条第(1)款中双方根据可研批复确定的运营成本,则双方对本协议14.2.1款约定的污水处理暂定水价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水价作为正式的基准水价(以下简称“基准水价”),并按照前述基准水价与暂定水价间的差额对乙方前六个月(含商业试运行期及商业运行期)内应收的污水处理服务费进行补偿。” 7、双方同意污水厂更改为地埋式后,总投资额中扣除水价计算基础18,810万元后的补贴款基数部分由甲方承担,并由乙方先行垫付。甲方以“运营补贴专项资金”方式将垫付资金分期支付给乙方。 运营补贴发放方式如下: (1)甲方以“运营补贴专项资金”方式补贴乙方,分三年支付。第一年暂按11,000万元的40%支付,待项目审计结算完成后,双方确定最终的运营补贴总额,第二年按照确定的运营补贴总额支付 30%,第三年运营补贴金额为运营补贴总额扣除前两年已支付的金额。 (2)进入商业试运行当日为开始计算日(以下简称“开始计算日”),第一年的运营补贴应在开始计算日后一个月内支付,第二年的运营补贴在开始计算日满一年后一个月内支付,第三年的运营补贴在开始计算日满两年后一个月内支付。 (3)资金占用费为未偿还补贴款总额的余额部分乘以资金占用费利率,双方一致同意资金占用费年利率为9%,且不低于当年壹年期同期贷款利率上浮30%,当期资金占用费应与当年应付运营补贴按照前款约定一并支付。甲方承诺提前一年将下一年度需支付的运营补贴和资金占用费以“运营补贴专项资金”的形式纳入下一年度财政预算。 (4)若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足额支付运营补贴,则从应付之日起每日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应付未付运营补贴金额×万分之一×违约天数 (5)乙方承诺按期支付工程建设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各类纠纷,其责任及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责任处理完毕前,甲方将顺延支付补贴款项,并且不计算纠纷期间的资金占用费。若因甲方原因导致建设期延后或试运营拖后或未能及时确认试运营的时间,甲方不得顺延支付补贴款项。 8、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文),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部门取得的应计算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符合文件要求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为此,经开区须全力协助乙方取得运营补贴专项资金作为不征税收入,并按照该通知要求出具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及资金管理办法。 三、补充协议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补充协议的履行对本公司本年度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对未来几年的经营业绩将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本补充协议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补充协议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补充协议的签署将扩大本公司在该业务区域的影响力,对公司整体上是有利的、积极的。本补充协议进一步明确了本项目更改为地埋式后将以水价调整的方式补偿项目投资以及运营费用的增加,以及运营补贴专项资金的具体发放方式。 四、补充协议履行的风险分析:本项目实施可能存在的主要风险为合同履行期限较长,存在可能遭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风险。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三年六月十四日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关于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一期工程项目特许经营权的补充协议 上述备查文件查阅途径为:公司证券事务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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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中水务湘潭工程入选财政部首批PPP示范项目 2014年12月22日,湖南省全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发布会在长沙召开,发布会由省财政厅、省住房厅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举办,财政部PPP中心副主任、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副主任焦小平、湖南省副省长张剑飞等主要领导出席会议。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社会资本参与的湘潭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一期工程成为湖南省唯一入选的财政部首批PPP示范项目。 发布会上,湖南省财政厅向社会重点推出了30个PPP示范项目,总投资583亿元,涉及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农业水利、文化旅游等多个领域。副省长张剑飞在会上指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PPP模式在全省的推广运用,PPP模式是当前投融资体制的一次重大变革,对于推动全省基础设计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示范项目,国中水务旗下子公司——湘潭国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柴华在会上展示了湘潭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一期工程在合作方面的运作模式和成功经验。“PPP模式中的第3个P,即Partnership至关重要,即利益协调和分享机制,有了这个才能有效避免资源内耗,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多方共赢。由于各方都有入股,以往一些政府不兑现“三通一平”的现象也不复存在”。湘潭国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柴华向媒体介绍项目经验时表示。 今年以来,国家有关部门大力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等公益性事业投资和运营。各地政府积极响应,多地的PPP试点项目纷纷投入建设。湖南作为财政部的6个PPP试点省份之一,其PPP试点项目湘潭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一期工程成为财政部12月初公布的全国首批30个PPP示范项目之一。而这个PPP项目中的“Private”就是国中水务公司。 据了解,2012年,国中水务旗下湘潭国中水务有限公司与湘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一期工程项目特许经营合同》,标志着项目启动。由湘潭国中水务占股76%左右,湘潭经开委主导的湘潭九华经建投占股18%左右,湘潭市公用事业局所属的湘潭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占股约6%。项目总投资约为2.990221亿元,其中1.881亿元投资(含土地费用3511.08万元)由湘潭国中水务承担,并作为水价计算基础,剩余部分投资由湘潭经开委以“运营补贴专项资金”的方式分期支付。原定计划是今年年底完工,由于项目进程中各方合作融洽,湘潭经开区管委会等部门也给予了大力支持,项目将于年底前完工并投入运营。 国中水务常务副总裁周建和在现场向媒体表示:“从一期项目看,由于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各方在面对困难时的处理方式和心态都比较积极,合作十分愉快,达到了多方共赢”。业内人士指出,真正的PPP是公开透明的,这样一来就不可能出现价格倒挂的问题,原来想通过隐报成本获取利润的模式也就走不通了。而社会投资者的收益保障也以法律的形式加以确定和保障。因此,通过PPP模式,两个核心难题得到了解决。一是解决了政府对公共产品定价的社会化、公开化、透明化;二是解决了新常态经济条件下投资的社会化,同时也打破了民营资本进入社会公共服务领域的壁垒。 此次,国中水务作为社会资本参与的湘潭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一期工程成为湖南省唯一入选的财政部首批PPP示范项目,为公司进一步拓展湖南省乃至全国的污水处理市场,又探索出一新的合作模式,也打开了公司污水处理项目的价值空间。 (来源:中国证券网,作者:记者张海英,2014-12-22) “......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社会资本参与的湘潭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一期工程成为湖南省唯一入选的财政部首批PPP示范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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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现加速推进PPP项目 随着国务院下发文件要求建立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机制,在若干领域积极推广PPP模式以来,上市公司签订PPP项目有提速的迹象。 随着国务院下发文件要求建立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机制,在若干领域积极推广PPP模式以来,上市公司签订PPP项目有提速的迹象,包括福星晓程、国中水务、东方园林、新筑股份等多家公司公布签订PPP项目。综合多家机构分析来看,PPP模式有望化解城镇化融资困境和当前地方融资平台窘境,将给环保、园林等行业公司带来机会。 PPP项目提速 国中水务日前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湘潭污水拟与湘潭经开委签订《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一期工程PPP项目特许经营合同》。项目总投资约为29902.21万元,分二期建设,一期和二期工程设计的每日处理污水的能力均为5万立方米。污水处理厂二期预计于2019年初开工建设,2020年建成投产。 东方园林也披露,东方园林近日与中国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管委会完成了《宜兴环科园环科新城生态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书》的签署,项目总投资额约为20亿-50亿元,建设工期约5年。项目采用PPP模式之中的BLT模式(建设-租赁-移交),即东方园林及东方园林引入的第三方公司与中国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管委会下属国有投资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由东方园林相对控股。 2014年12月24日,新筑股份与成都市新津县人民政府签署《新津现代有轨电车项目PPP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就新津现代有轨电车项目达成合作框架协议。新津现代有轨电车项目起点于新津城区,对接天府新区和成都主城区,总里程约20公里,预计总投资约21.5亿元。 多公司有望受益 安信证券认为,中长期来看,国内投资增长必须依赖于改革,PPP模式是化解城镇化融资困境和当前地方融资平台窘境的一大利器,除引入海量民营资本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外,还将大幅提高项目投资效率。 广发证券认为,PPP模式是环保行业面临的新模式,政府存量环保资产将通过该模式盘活,并向社会资本开放。预计存量供水、污水资产将成为PPP模式推广的最大市场,特别是在“水十条”出台预期下,上述资产面临提标改造的强烈需求。建议关注兴蓉投资、武汉控股、首创股份、重庆水务等上市公司。 申银万国指出,PPP是将来公共品市场的新方向,该模式的项目有望随着PPP执行规范的完善逐渐进入快速增长期,园林等主要从事政府项目的公司有望获得可持续发展,推荐关注棕榈园林、普邦园林、铁汉生态、东方园林、蒙草抗旱等上市公司。 (来源:同花顺金融服务网,2015年1月5日) “......国中水务日前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湘潭污水拟与湘潭经开委签订《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一期工程PPP项目特许经营合同》。项目总投资约为29902.21万元,分二期建设,一期和二期工程设计的每日处理污水的能力均为5万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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