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国投运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 广东→ 浏览帖子:1147广东花都区新华净水厂 http://www.waterchina.cn/2010/show.asp?id=7521&bd=81147广东花都区新华净水厂 序号 省份 项目名称 主体处理工艺 投运时间 设计处理能力(万立方米/日) 平均处理水量(万立方米/日) 1147 广 东 花都区新华净水厂 A/A/0 2007年 12月 10 3.8 行政区代码 法人代码 企 业 名 称 440114 70820880-0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净水厂 245-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新华污水处理厂扩建一期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1203&classid=858
3431-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新华污水处理厂扩建二期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22114&classid=858 7945-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新华污水处理厂扩建三期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50102&classid=858 加入日期:2011-08-15 截止日期:2011-08-19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 招标人以 公开招标方式, 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 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 新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 1.2.2 工程位置: 广州市花都区 。 1.2.3 工程范围: 花都区新华污水处理厂厂区范围内的提标改造,污水厂现状规模为20万 吨/天 。工程内容包括:花都区新华污水处理厂现状规模为20万吨/天 ,出水水质达标改造要求为根据新华污水处理厂现状出水水质指标,增加沉淀出水过滤、消毒工程及配套设施等,新建管道D1220×10~D1620×12约 600米 ,出水满足一级A排放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要求(其中,生化需氧量≦10mg/L,化学需氧量≦40mg/L,石油类≦1mg/L,总氮≦15mg/L,总磷≦0.5mg/L,悬浮物≦10mg/L,磷酸盐(以P计)≦0.5mg/L,氨氮≦5mg/L,类大肠菌群数≦1000个/L),提标改改造工程处理规模为20万吨/天。要求:该项目不新设排污口,与现有一期工程共用一个排放口排放尾水,尾水排放口进行规范化设置,安装流量计量和主要污染物在线自动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实现联网等。 1.2.4 项目批准文件: 花府办[2011]9号。 1.2.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2.6 投资总额:人民币 6000万元。其中,工程 建安 费用限额:人民币 6000 万元; 1.2.7 招标内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勘察 ( 包括岩土、工程测量等)、方案修改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指导与监督。 [ 注释 ] 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1.2.8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2011年10月,竣工日期为2012年10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无 。 [ 注释 ]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 国内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市政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证书②工程勘察综合资质证书或工程勘察(岩土、测量工程)甲级资质证书资质证书。 [ 注释 ]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 [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 [2001]22 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 [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 。要求同时具备 2 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在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备案。 [ 注释 ] 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资格。 [ 注释 ]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4.6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 10 年以上。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自 本 公告发出次日起 5 个工作日的最后两个工作日,即2011年8月18日至8月19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由申请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花都区交易部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逾期可不受理。 投标报名费100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 .1 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 .2 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 .3 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 (见附录 1 、 2 、 3 )一式三份。 1.5.1 .4 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 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 .5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5.2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 招标代理机构 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3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请派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 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的 CA USB Key 数字证书( 咨询 电话 95105813 、 020-28866079 ),以 保障投标人能使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勘察设计远程评标服务系统传送电子投标文件 。 1.6 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 另行通知 。 1.6.2 集合地点: 另行通知 。 1.7 费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应严格按照国家 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执行,根据工程项目类别或复杂程度确定工作量,取定相应的工程复杂系数、难度系数和附加系数,如精装修、弱电智能化、园林绿化等专项工程设计工作应分列,单独计算设计费。 1.7.1 工程设计费基价暂定为192.47万元。其中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5% ,方案设计费不下浮为人民币9.62万元,全部用于投标经济补偿,补偿金额由业主单位统一支付给中标单位后由中标单位分配给各非中标的投标单位(如果招标失败,当次不作经济补偿),分配办法如下: 给予评审排序第1名的投标人1.924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20%);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2名和第3名的投标人1.443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15%);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4至8名的投标人0.962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 10% );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如果投标人不足8名,剩余的方案设计费支付给中标人。 [ 注释 ] 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 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查建筑市政工程各阶段工作量比例表和工程复杂程度表。 1.7.2 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并下浮20%。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95%,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 注释 ]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 100%- 方案设计阶段的比例。 设计费浮动幅度上下浮动不超过 20 % ,由招标人在本公告中确定。 1.7.3 岩土工程勘探 费用, 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 投标时暂由投标人自行估算工程量 )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等全部费用。岩土工程勘探 费用 中标综合包干单价 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并 下浮 20% 计算。 1.7.4 工程测量费用 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并下浮 20% 计算。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10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15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20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5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 0.3% ;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 30% 。 1.8.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 20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 0.5% ;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 30% 。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3 投标单位如需要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可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 10 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购买。 投标人可通过 http://maps.google.com 选择 satellite (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 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10 招标人 1.10.1 名称: 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管理局 1.10.2 邮政编码、地址: 510800 , 花都区新华街建设北路 69 号市政大厦四楼 1.10.3 电话(手机)号码: 020-36808902 1.10.4 传真号码: 020-36808616 1.11 招标代理机构 1.11.1 名称: 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11.2 邮政编码、地址: 510800 , 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 483 号南洲大厦 5 楼 1.11.3 电话(手机)号码: 020-36828202 1.11.4 传真号码: 020-36828200 1.12 交易服务机构 1.12.1 名称: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 1.12.2 邮政编码、地址: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公益路 22 号 1.12.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600751 28600750 1.12.4 传真号码: 020-28600752 1.12.5 网址: http:// www.gzzb.gd.cn 1.13 招标 管理机构 1.13.1 名称: 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3.2 邮政编码、地址: 510800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公益路 39 号 1.13.3 电话(手机)号码: 020- 36897092 1.14 监督机构 1.14.1 名称: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科技设计处) 1.14.1 邮政编码、地址: 510032 广州市府前路 1 号大院 3 号楼 415 室 1.14.2 电话(手机)号码: 020-83124969 1.14.3 传真号码: 020-83124967 1.14.4 电子邮箱: chenhaibo@gzcc.gov.cn 1.14.5 网址: http://www.gzcc.gov.cn VIP重点项目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3-11-23 22:48:32修改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