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2014-05-04 截止日期: 2014-05-08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叶城县排水改扩建二期工程(老城区污水处理厂附属工程)已由新发改投资【2008】115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叶城县供排水供暖总公司,招标人为叶城县社会事业项目服务代建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投资补助和地、县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叶城县排水改扩建二期工程(老城区污水处理厂附属工程) 2.2 建设地址:叶城县老城区 2.3 建筑规模:中控室、化验室、加药间、大门、围墙、警卫值班室。 2.4 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2.5 工程投资额:约280万元 2.6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7 本工程招标范围如下: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2.7.1 施工招标范围为:本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全部工作内容; 2.7.2 监理招标范围为: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施工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以往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施工中有不良影响、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将不被接受; 3.2 本工程施工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拟用注册建造师证书、外地施工企业须提供进疆施工备案手续、提供近两年类似项目业绩。(以上证书均为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3.3 监理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等级的监理企业报名参加投标。监理投标企业报名时须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外省企业进疆备案核准证、拟派总监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5月4日至2014年5月8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30至13:3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到新疆申鑫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喀什分公司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报名要求中的证件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电话报名、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同时到叶城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并进行投标资格审查。 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7、招标文件的获取:请按新疆申鑫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喀什分公司通知的时间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人:叶城县社会事业项目服务代建中心 联系人:阿布力米提 电 话:0998-7488037 代理公司:新疆申鑫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喀什分公司 地 址:喀什市天南路125号海天名都小区2号楼2单元211室 联系人:李玉琪 电 话:13899188108 招标办地址:叶城县纬三路 监督电话:0998-74880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