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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4-湖南省湘潭市河东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2007/10/20 3: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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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入 日 期: 2007-04-09 招 标 编 号: GXTC-0728011 所 属 行 业: 其他设备 截 止 日 期: 2007-05-11 招 标 机 构: 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区: 湘潭市 招标编号:GXTC-0728011 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湘潭中环污水有限公司委托,对湘潭市河东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10万吨/日)工艺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资金来源:自筹及银行贷款 2.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主要规格参数、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货物名称:湘潭市河东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工艺设备采购; 含:细格栅设备(包1),微孔曝气系统设备(包2),刮吸泥机设备(包3),闸门类设备(包4),阀门类设备(包5),导轨式抓斗粗格栅设备、潜水泵及附件、旋流沉砂系统设备、搅拌器及附件、离心鼓风机系统设备、紫外线消毒系统、带式污泥浓缩脱水一体机系统设备(包6)。 技术规格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时间:自合同签定之日起4个月内,交货具体交货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 交货地点:湘潭市河东污水处理厂工地。 3.投标资格及报名条件: 包1-5: 1) 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标的设备的制造厂或授权供应商均可投标; 2) 投标人须有与履行合同相适应的财务能力; 3) 投标人如果不是投标设备的制造商则必须提供该设备制造商的资质证明和制造商的授权书,同一包中同一品牌只允许一名投标人参加投标(用户需求书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包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700万元,取得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的专业工程总承包或取得对外经贸合作经营资格证书的企业和取得设备成套的大型专业工程公司,且具有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 以上各包投标人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 投标设备制造商必须获得涵盖本次投标产品的ISO质量认证,且须提供5个以上的该设备目前仍然良好的应用于二级处理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国内外合同、用户证明; 3) 如国家对投标设备规定应具有生产许可证的,必须出具经国内有关部门允许生产或使用的证明文件; 4)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售价(售后不退):包1、包4、包5:500元人民币/包,包2、包3:1000元人民币/包,包6:2000元人民币,若需邮购,另加100元/份EMS邮寄费(若邮购,请直接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购买文件时购买人须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注册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编、移动电话、主营业务、法人、注册资本、资质等级等有效企业信息。 购买时请自带U盘以便拷贝招标图纸。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包1-5:2007年4月9日至4月20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包6:2007年4月9日至4月13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363号国信大厦1104。 7.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07年5月11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9.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100044 联 系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63号国信大厦1104室/510045 联 系 人:陈先生 阮先生 刘小姐 联系人电话:020-83631050-210、224 010-68315588-156 传 真:020-83631022 010-88356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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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7/11/24 23: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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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将投入2.7亿元建设湘潭河东污水处理项目 (水业中国上海站1月15日讯)昨日上午,我省重点工程之一的湘潭河东污水处理项目签署特许经营合同。该项目将改善长株潭三市水环境。 湘潭河东污水处理项目系湘潭第一个通过BOT方式引资建设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和环保项目,工程总投资2.7亿元。分两期建设,设计日污水处理能力为20万吨,其中一期工程为日处理污水10万吨。 由于相关部门采取全新的竞争式招商方式和BOT运作方式,不仅大大降低了政府的招商成本,而且使运营成本降至目前国内较低水平,概算每年湘潭全市可少支付1800多万元的污水处理费用。中环水务、中铁四局联合体成为这个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商。双方商洽,确定污水处理费0.819元/吨,低于政府测算的最低价格0.82元。 据了解,湘潭日产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逾80万吨。但污水处理能力缺乏,除部分企业拥有少量污水处理设施外,目前全市只有一个河西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能力也只有10万吨。 湘潭中环污水有限公司总经理吴会平表示,项目将于今年12月投入使用。建成投产后,将解决湘潭市河东近50平方公里的污水处理问题,有效提高城市多个自来水厂取水水质,并减轻湘江下游污染。 (来源:长沙晚报,作者:记者刘炬, 2007年1月14日)(恽鹏南编辑)
(此回复已被作者于2013-6-1 22:04:27修改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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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8/3/4 0: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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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湘潭河东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湘潭占地160亩,建设20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其中一期10万吨/日2006-200827031270319000108007231已做规划湘潭市政府、省建设厅、省环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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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旺云的回复(2008/6/10 16: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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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潭强推十大减排工程 6项涉及污水处理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6月8日讯)在“两型社会”建设中,湘潭将以壮士断腕的气魄抓好污染减排十大工程建设。前日,湖南省湘潭市召开2008至2010年污染减排十大工程调度会。 在湘潭市政府列出的十大污染减排工程中,有6项涉及污水处理。其中,湘潭河东污水处理工程,计划投资17000万元,设计处理能力10万吨/日,计划今年10月投入试运行。湘潭河西污水处理厂城市截流改造工程,截流唐兴桥上面生活污水进入河西污水处理厂,将河西污水处理厂处理量由原来6万吨/日提高到8万吨/日;九华污水处理工程将增加处理量3万吨/年,工程计划于今年10月完成;湘乡市城市污水处理工程,计划投资7000万元,设计处理能力2.5万吨/日,明年底建成试运行;湘潭县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设计处理能力2.5万吨/日;竹埠港污水处理工程,计划投资8000万元,设计处理能力5万吨/日,计划明年底完成。 (来源:长沙晚报,作者:记者刘炬,上海供排水项目网戴晓红编辑,2008年6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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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8/9/17 23: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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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的通知 湘政发〔2008〕8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人事厅、省监察厅、省环保局、省物价局《关于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一五”COD减排任务,省人民政府决定,从2008年起到2010年,在全省设市城市和县城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有利于迅速提高我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能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促进“两型社会”建设,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重要意义,把它摆上当前各级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实施好“三年行动计划”,责任主体是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有权威、高效率的领导和协调机构,迅速把工作目标和工作责任分解到相关部门、单位,并建立相应的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要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加大协调力度,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要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社会资金参与建设,实现建设项目投资主体多元化。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迅速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切实履行职能,加强协调配合,加大支持力度,确保圆满完成“三年行动计划”的各项目标任务。 各市州政府和湖南省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年向省政府报告“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情况。 湖南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关于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 省建设厅 省发改委 省财政厅 省国土资源厅 省人事厅省监察厅 省环保局 省物价局 二○○八年四月七日
省人民政府决定,从2008年起到2010年,在全省设施市城市和县城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我省实际情况,现就实施“三年行动计划”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2008年—2010年,全省共新建113个污水处理厂及5500公里配套管网(含已建成项目管网配套部分),新增污水日集中处理能力397万立方米。其中:2008年,建成13个污水处理厂(含2007年基本建成的6个项目,污水处理能力145万立方米/日)和441公里配套管网;2009年,建成70个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189.3万立方米/日)和2500公里配套管网,实现污水处理设施设市城市全覆盖;2010年,建成30个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62.7万立方米/日)和2588公里配套管网(含已建成项目管网配套),实现全省设市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各市州、县市区需要完成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规模等工作目标,按照各市州政府向省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规定执行。 二、建设原则 在责任主体上,实行省指导与市州、县市区主导相结合。各市州、县市区政府是“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对项目的实施负直接责任,省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项目的组织建设负有指导责任。在投入机制上,实行政府投入与市场运作相结合。配套管网建设所需资金,原则上以政府投入为主;污水处理厂建设所需资金,原则上以引进社会投资为主。在建设方式上,实行厂网分开建设与一体建设相结合。在确保厂网同时建成投入使用,达到规定负荷水平运营的前提下,规模较大的污水处理厂,原则上实行厂网分别投资建设;规模较小的污水处理厂,根据实际情况,可实行厂网分别投资建设,也可实行厂网一体投资建设。在治理方法上,实行城镇全面治理和流域重点治理相结合。要在全面推进设市城市和县城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的同时,大力推进环洞庭湖地区和湘、资、沅、澧四水流域城镇污水的重点治理,开展流域化治理。 三、积极筹措资金 “三年行动计划”所需建设资金,原则上以市州、县市区组织投入为主。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根据项目建设的要求,加大资金筹措力度,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筹资机制,确保项目建设资金及时到位。一是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统筹城市建设维护税、国有土地出让收入、污水处理费等资金,优先保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二是要积极利用国内外金融机构和外国政府贷款。特别是要积极利用开发银行等国内金融机构的贷款。三是要加大引进社会资金参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力度。省政府已与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签定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建议各地充分利用该公司在湖南设立的湖南首创投资有限公司资金和技术优势,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 省将对“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建设给予支持。一是建立省专项以奖代补资金。省以奖代补资金由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环保局共同筹集,专项用于支持各地项目建设。二是积极争取国家专项以奖代补资金。对各地实际启动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不管是否已经纳入国家规划,省有关部门都要给予支持和配合,统一申报国家专项以奖代补资金和其他专项资金。 四、加快前期工作 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迅速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一是抓紧做好项目的规划和选址工作。2008年6月底之前要完成所有新建污水处理厂的规划和选址,并纳入城镇建设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二是做好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和处理工艺的论证工作。根据当前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的需要,科学合理确定本期建设规模、处理工艺和长远建设规划。三是加快建设用地审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项目核准审查等其它工作。前期工作可以市州为单位将项目统一打捆、统一报批,省直有关部门简化审批程序,加快项目审批。2009年底前建成的项目,要在2008年6月底之前完成所有前期工作,其余项目要在2008年底之前完成前期工作。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安排专项工作经费,确保前期工作顺利开展。 五、加大政策支持 对“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的项目,省在政策上给与重点支持。一是所有建设项目纳入省重点工程,享受省重点工程的相关优惠政策。二是保障建设用地。对污水处理厂所需建设用地,根据投资者的要求,可以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也可以实行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出让。对配套管网建设临时用地,国土资源部门要给予积极支持。三是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按照“保本微利”原则,尽快将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调整到0.8元左右/立方米,形成有利于行业良性发展的价格机制。从2008年7月1日起,全省按新的标准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各地征收的污水处理费,应作为事业性收费收入缴入同级财政的非税收入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该地区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污水处理厂运营经费。在当地污水处理设施建成以前,全部用作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建成投入使用后,按照实际污水处理量或特许经营合同,向污水处理厂拨付运营(服务)经费。四是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在实施“三年行动计划”中,将国家和省专项以奖代补资金捆绑在一起,对各地列入省规划的建设项目实行以奖代补政策。按照目标责任书规定的建设规模计算以奖代补金额,分两次拨付:在项目开工时预拨50%;其余部分,能按时建成的,在验收合格后及时全额拨付,不能按时建成的,相应扣减以奖代补资金。以奖代补标准根据各地财力状况,实行差别对待。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和省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各项优惠政策。 六、落实工作责任 省有关部门和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内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负领导责任,市州、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内“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各市州、县市区要科学合理规划,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切实抓好配套管网建设,实现厂网同步建设,确保污水处理厂及时达到规定的负荷水平;建立健全污水处理费征收机制,确保按时足额征收拨付,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建立完善政府信用贷款还贷机制,确保专款专用和按时还贷;加大运营监管力度,强化运行管理,确保达标排放。 省建设厅负责“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实施的统筹协调和日常管理调度;协调市州、县市区与战略合作机构的项目洽谈,项目规划选址和设计的审查,特许经营项目的指导监督,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和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督促各地按照标准做好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项目专项奖补资金安排和对实施情况进行考核检查验收。 省发改委负责和协调“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前期工作,督促市州、县市区按照总体目标要求落实工作进度,做好项目审查,争取国家和外国政府资金,筹措省专项奖补资金,参与项目专项奖补资金安排并下达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审查并牵头向银行和战略合作机构推荐项目,指导项目建设,参与项目实施情况的考核检查。 省财政厅负责设立以奖代补资金财政专户,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管理国家和省专项奖补资金,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和筹措省财政专项奖补资金,会同有关部门完善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指导督促市州、县市区完善开行贷款还贷机制,监督贷款资金使用,会同有关部门安排以奖代补资金,参与项目实施情况的考核检查。 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做好相关项目土地利用规划修编、用地审查和新增建设用地安排,参与项目实施情况的考核检查。 省人事厅负责按照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的目标管理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促考核检查。 省监察厅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三年行动计划”责任制落实和实施情况的监督考核检查。 省环保局负责项目环评审查和验收,做好污水处理厂排放达标监管工作,筹措省专项奖补资金,参与项目专项奖补资金安排和项目实施情况的考核检查验收。 省物价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督促各地按照要求及时调整到位,参与项目实施情况的考核检查。 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要按照项目贷款协议,及时组织资金。 七、严格考核奖惩 对“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情况,实行严格的考核奖惩制度。 1、建立考核制度。“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纳入市州政府责任目标,纳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的考核目标体系,按照各市州政府向省政府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进行考核。各市州政府要把工作目标和责任分解到县市区和相关部门及单位,建立相应的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2、实行督查制度。根据“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情况,组织省有关部门成立督查组进行专题督查,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市州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严格奖惩制度。对各市州政府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的,省按规定及时拨付国家和省以奖代补资金;对提前完成建设任务并取得实际减排效果、完成或超额完成COD减排任务的,按有关规定给予适当奖励。对进度缓慢和不能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的,将相应扣减以奖代补资金,并予以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 八、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湖南省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省“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事项。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协调机构,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安排专门力量,搞好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确保“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实现。各市州每月向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进度。
附件:“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建设进度 “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建设进度 一、2008年建成项目 长沙市:岳麓污水处理厂,开福污水处理厂,长善垸污水处理厂,新开铺污水处理厂,花桥污水处理厂,望城污水处理厂;衡阳市:衡阳市污水处理厂;邵阳市:邵阳市污水处理厂;娄底市:娄底市污水处理厂;怀化市:怀化市污水处理厂一期;湘潭市:湘潭市河东污水处理厂;岳阳市:平江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湘西自治州:吉首市乾州污水处理厂。 二、2009年建成项目 长沙市:宁乡污水处理厂,星沙北污水处理厂(一期);株洲市:株洲市龙泉污水处理厂(二期),株洲市河西污水处理厂,醴陵市污水处理厂,茶陵县污水处理厂,攸县污水处理厂,株洲县污水处理厂;湘潭市:湘潭河西污水处理厂(二期),湘乡市污水处理厂,韶山市污水处理二厂,湘潭县污水处理厂;衡阳市:耒阳市污水处理厂,常宁市污水处理厂,祁东县污水处理厂,衡阳县污水处理厂,衡东县污水处理厂,衡阳市南岳区污水处理厂,衡山县污水处理厂;岳阳市:岳阳南津港污水处理厂(二期),汨罗市污水处理厂,湘阴县城污水处理厂,君山区污水处理厂,华容县污水处理厂;常德市:常德市德山污水处理厂,津市市老城区污水处理厂,澧县污水处理厂,桃源县污水处理厂,石门县污水处理厂,临澧县污水处理厂,安乡县污水处理厂;益阳市:益阳市城北污水处理厂,沅江市污水处理厂,桃江县污水处理厂,南县污水处理厂;张家界市:武陵源区索溪峪污水处理厂(二期),张家界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娄底市:涟源市污水处理厂,冷水江市污水处理厂,新化县污水处理厂,双峰县污水处理厂;邵阳市:武冈市城市污水处理厂,隆回县污水处理厂,邵阳县污水处理厂,邵东县污水处理厂,新宁县污水处理厂,洞口县污水处理厂;怀化市:洪江市污水处理厂,靖州县污水处理厂,洪江区污水处理厂,溆浦县污水处理厂,麻阳县污水处理厂;郴州市:郴州市污水处理厂(扩建),桂阳县城污水处理厂,汝城县污水处理厂,嘉禾县污水处理厂,永兴县污水处理厂,安仁县污水处理厂,临武县污水处理厂,桂东县污水处理厂;永州市:永州市冷水滩下河线污水处理厂,道县污水处理厂,东安县污水处理厂,新田县污水处理厂,宁远县污水处理厂,蓝山县污水处理厂,江永县污水处理厂;湘西自治州:吉首市污水处理厂二期(老城区),古丈县污水处理厂,保靖县污水处理厂。 三、2010年建成项目 株洲市:炎陵县污水处理厂;衡阳市:衡阳市铜桥港污水处理厂、松木污水处理厂(一期),衡南县污水处理厂;岳阳市:岳阳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平江县污水处理厂,岳阳县污水处理厂;常德市:常德市江南污水处理厂,汉寿县污水处理厂;益阳市:安化县污水处理厂;邵阳市:新邵县污水处理厂,绥宁县污水处理厂,城步县污水处理厂;怀化市:沅陵县污水处理厂,芷江县污水处理厂,会同县污水处理厂,辰溪县污水处理厂,中方县污水处理厂,新晃县污水处理厂,通道县污水处理厂;郴州市:宜章县污水处理厂;永州市:祁阳县污水处理厂,江华县污水处理厂,双牌县污水处理厂;张家界市:慈利县污水处理厂,桑植县污水处理厂;湘西自治州:龙山县污水处理厂,花垣县污水处理厂,永顺县污水处理厂,泸溪县污水处理厂。 与污水处理厂配套的管网同步建成。 主题词:城乡建设 设施 计划 通知 (来源: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2008-0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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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9/1/4 12: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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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入 日 期: 2008-12-31 截 止 日 期: 2009-01-06 湘潭恒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湘潭中环污水有限公司委托,对湘潭河东污水处理厂一期(10万吨/日)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前来竞标。 一、招标编号:XTHS–2008–1202 二、项目综合说明 1、项目名称:湘潭河东污水处理厂一期(10万吨/日)绿化工程 2、建设地点:湘潭河东污水处理厂 3、建设规模:日处理10万吨/日 4、计划投资:75万元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质量要求: 合格工程; 7、工期要求: 25日历天; 8、招标范围: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三、对潜在投标人的要求: 1、企业资质:园林绿化资质贰级(含)以上、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A证); 2、注册建造师:相关专业贰(含)以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为该企业职工; 四、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08年12月31日至2009年1月6日每日8:00~12:00、15:00~17:00(北京时间); 2、报名方式:投标申请人在招标公告公布的报名时间内,使用USB加密锁(办理手续的说明附后)登录湘潭建设工程信息网,在“会员之家”栏目中按网站提示即可完成网上报名。 五、只有通过招标人资格审查,并被招标人邀请后方可参加投标。 六、各投标人均不得采用串标、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方式获得中标,一经发现,其中标无效,并负责赔偿相关损失。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湘潭中环污水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魏江漫 杨建明 联系电话: 0732-8531182 0732-8564263 招标代理:湘潭恒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云珍 张先群 电话(传真): 0732–8251198 13507322239 13875207502 湘潭中环污水有限公司 湘潭恒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00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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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9/11/2 0: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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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潭强推十大减排工程 6项涉及污水处理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6月8日讯)在“两型社会”建设中,湘潭将以壮士断腕的气魄抓好污染减排十大工程建设。前日,湖南省湘潭市召开2008至2010年污染减排十大工程调度会。 在湘潭市政府列出的十大污染减排工程中,有6项涉及污水处理。其中,湘潭河东污水处理工程,计划投资17000万元,设计处理能力10万吨/日,计划今年10月投入试运行。湘潭河西污水处理厂城市截流改造工程,截流唐兴桥上面生活污水进入河西污水处理厂,将河西污水处理厂处理量由原来6万吨/日提高到8万吨/日;九华污水处理工程将增加处理量3万吨/年,工程计划于今年10月完成;湘乡市城市污水处理工程,计划投资7000万元,设计处理能力2.5万吨/日,明年底建成试运行;湘潭县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设计处理能力2.5万吨/日;竹埠港污水处理工程,计划投资8000万元,设计处理能力5万吨/日,计划明年底完成。 (来源:长沙晚报,作者:记者刘炬,上海供排水项目网戴晓红编辑,2008年6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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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9/11/2 0: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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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湘潭市河东污水处理工程动工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10月18日讯)日前,随着推土机的阵阵轰鸣,湖南省湘潭市民期盼已久的湘潭河东污水处理工程破土动工。该工程建成投产后,将基本满足湘潭河东地区污水处理的需要,对提高和改善湘江水质、确保湘潭及湘江下游饮水安全发挥重要作用。 湘潭河东污水处理工程系湖南省、湘潭市重点工程,也是湖南省政府3年环保计划重点项目。该工程分两期实施,总投资约2.7亿元,占地84.76亩,设计日处理污水能力20万吨,服务面积46平方公里,服务人口近50万。这次开工建设的一期工程日处理污水10万吨,预计明年底可建成并投入使用。 另据了解,该项目完全按市场化方式运作。中环水务中铁四局联合体在竞争中脱颖而出,成为该项目的投资与合作伙伴 (来源:生意社,上海供排水项目网胡旺云编辑,2008年10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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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湘潭提前完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图)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10月29日讯)今天上午,湖南省湘潭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情况。截至到2009年10月28日,湘潭市河东污水处理厂、湘潭县污水处理厂、湘乡市污水处理厂、韶山市污水处理厂及河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九华管网工程)已先后完成了工程施工,并通过了工程验收和环保验收。这标志着湘潭提前完成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成为湖南省第一个全面完成三年行动计划的城市。 陆续竣工的五个污水处理设施可新增污水处理能力6500万吨/年,新增COD减排能力约7500吨/年。据介绍,市环保局将通过开展“零点行动”等多种行动加强对各污水处理厂的监控,使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确保处理效果达标。 (来源:湘潭在线,作者:记者罗玲,上海供排水项目网helen编辑,2009年10月29日) “......截至到2009年10月28日,湘潭市河东污水处理厂、湘潭县污水处理厂、湘乡市污水处理厂、韶山市污水处理厂及河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九华管网工程)已先后完成了工程施工,并通过了工程验收和环保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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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9/11/15 1: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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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湘潭市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实行周报制度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11月13日讯)自10月开始,湖南省湘潭市污染物总量减排办公室对各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周巡查。重点核查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设备安装、管网截流、处理设施进水量、进水COD浓度、溶解氧浓度、污泥浓度、沉降比、在线设施、是否验收等情况进行查看,将查看结果及时汇报湘潭市政府,并送市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环保局、建设局及各业主单位,就各污水处理厂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意见。 目前,各城市污水处理厂进展顺利,已全部投入使用,其中河东污水处理厂和湘乡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已完成工程竣工验收,韶山污水处理厂和湘潭县污水处理厂也正在加紧调试,将于本月底前完成验收。至此,湘潭市已全面完成省政府《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处于全省处于领先位置。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上海供排水项目网helen编辑,2009年11月13日) “......其中河东污水处理厂和湘乡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已完成工程竣工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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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0/7/27 0: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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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入 日 期: 2010-07-26 截 止 日 期: 2010-07-30 招 标 编 号: HNTD-2010-024 湘潭市河东污水配套管网工程已经潭发改地区[2009]173号文批准建设。现湘潭市河东污水处理厂建设指挥部委托湖南通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竞标。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湘潭市河东污水配套管网一、二、三标段工程监理 2、建设地点:一标段起点东坪路,终点湘潭机电技术学院 二标段起点宝塔路,终点吉安路口 三标段起点湖湘西路,终点东湖路 3、建设规模:一标段潭下路污水管管径D1200,总长3922米,全线共设顶管工作井13座,总投资约3224.26万元。 二标段河东大道污水管管径D1000,总长3158米,全线共设顶管工作井16座,总投资约2783.86万元。 三标段宝塔路污水管管径D1200,总长2273米,全线共设顶管工作井13座,总投资约2065.59万元。 4、招标范围:湘潭市河东污水配套管网一、二、三标段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的监理 5、监理服务期:一标段约11个月;二标段约9个月;三标段约6个月 6、质量要求:符合GB50300-2001《建筑工程质量统一验收标准》的合格标准。 二、潜在投标人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较强的经济实力,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工程专业)岗位证书,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证,60周岁以下,从事监理工作5年以上(不含5年),近三年至少有1个类似工程监理经验。 4、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5、拟任职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正式员工; 6、投标申请人可以报三个标段,但只允许中一至二个标段。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所需资料: 报名所需资料:1单位介绍信;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本人身份证;4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工程专业)岗位证书、身份证;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6工商营业执照副本;7组织机构代码证;8类似工程证明材料;9投标企业USB锁。以上资料除第9项外全部要提供原件核验,同时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全部需加盖单位公章(含年检页) 报名程序:投标申请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法地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和总监理工程师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资料到湖南通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核验原件,凭湖南通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报名登记表到湘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湘潭市以外的投标企业来潭进行投标活动,必须按照潭建办发【2009】169号文件的规定,到市交易中心办理外地来潭企业备案手续。 四、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 五、入围办法:潜在投标人只有通过资格预审并被邀请后方能成为正式投标人。 六、报名时间:2010年7月26日至7月30日每天北京时间8:00-11:30,2:30-17:00。 地 点:湘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联系人:彭馨永、刘灿 电 话:0731-58201406 七、注意事项: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转包和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发现,其中标一律无效,并负责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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