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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信息论坛』>> 『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拟在建项目汇编』 | 本分论坛共57578贴 | 99258回复 | 分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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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4-安徽省黄山市歙县循环经济园区综合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2011/7/21 1: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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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黄山市歙县循环经济园区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告

安徽省歙县人民政府按照“产业集聚”与“集约用地”的原则,研究决定在歙县郑村镇山坑村设立歙县循环经济园区。把目前歙县县城分散的化工企业逐步搬迁到园区,实现“退城入园”与“产业聚集”的战略性发展。园区企业主要为搬迁入园企业。园区定位为合成树脂为龙头的精细化工园区,园区企业主要有三类:环氧树脂、聚酯树脂、香料。由于聚酯树脂、香料生产废水较少,园区生产废水处理主要是环氧树脂废水。本项目位于歙县郑村镇山坑村歙县循环经济园区,拟建的园区综合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各企业排放的环氧树脂生产废水及少量其他废水。属园区环保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对园区所有生产污水进行集中处理,实行企业化管理。同时,部分深度处理的中水,可供园区生产企业循环使用,实施废水资源化,减少了对外排放总量。

根据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歙县循环经济园区管委会委托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发布的环发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方法》,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就拟建项目的有关情况向公众公告。为此,现特向社会公布《歙县循环经济园区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告》,以征求公众意见。

1、项目名称及概况
拟建项目名称:歙县循环经济园区污水处理工程项目
建设内容:
(1)建设一座1200m3/d高浓废水处理装置(只考虑近期,远期另行设计);
(2)建设一座11000m3/d综合污水处理厂,本污水厂分期建设,一期规模为6500m3/d,其中环氧树脂综合废水4500m3/d,深度处理回用中水2000m3/d;
(3)污水处理厂配套的环氧树脂浓水管网;

2、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歙县循环经济园区管委会
联系人:洪欣 
电 话:0559-6756085

3、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承担。
联系人:刘晓猛 
电 话:0551-3545163
传 真:0551-3545165
E-Mail:liuxiaom@mail.ustc.edu.cn

4、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4.1 评价工作程序: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如图1所示。
4.2 主要工作内容: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对拟建项目进行详细的工程分析,分析拟建项目的大气污染物、废水污染物和噪声排放情况,分析各类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并选择合适模式预测所排放的各类污染物在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分析拟采用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最终提出合理、可行的污染防治对策;并从环保角度给出本项目是否可行的明确结论。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
1)您是否了解本项目?
2)您认为项目园区目前环境质量如何?
3)您认为拟建项目主要存在哪些环境问题?
4)您认为本项目在施工期会造成哪些影响?
5)您认为本项目在运营期会造成哪些影响?
6)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有益影响体现在哪些方面?
7)您对本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形式及公示时间
1)公众若对该项目提出自己的意见及建议,请按上面公布的联系方式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或者与歙县循环经济园区管委会联系。
2)公示时间:根据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2006年2月14日发布的环发[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方法》,本项目一次公示的时间为10个工作日。即公示时间为从公示日期当天起往后10个工作日内。
    
歙县循环经济园区管委会
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2011年7月4日

(来源:歙县循环经济园,2011-07-04)

“......建设一座11000m3/d综合污水处理厂,本污水厂分期建设,一期规模为6500m3/d,其中环氧树脂综合废水4500m3/d,深度处理回用中水2000m3/d......”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1-7-21 1:36:11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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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1/12/22 14: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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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歙县循环经济园区12000m3/d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
  
安徽省歙县循环经济园区12000m3/d污水处理厂项目,位于歙县郑村镇山坑村歙县循环经济园区,为园区环保配套设施,属于新建项目。项目建成后对园区内所有企业的生产污水进行集中处理,实行企业化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安徽省歙县循环经济园区于2011年6月20日委托我院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通过调研和资料收集,委托黄山市环境监测站对区域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并根据本项目的有关文件、资料,我院于2011年12月编制完成《安徽省歙县循环经济园区12000m3/d污水处理厂项目》,

目前报告书已经编制完成。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特向公众进行公告。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安徽省歙县循环经济园区12000m3/d污水处理厂项目;
(2)建设单位:安徽省歙县循环经济园区;
(3)建设地点:歙县郑村镇山坑村歙县循环经济园区;
(4)建设内容:格栅、泵房、综合用房、综合楼等,一次性建成。采用“一级物化沉淀+Fenton氧化+A/O生物化学处理工艺+二级物化沉淀”,建成后正常运行时,污水处理厂的预测处理能力为:COD去除率87.33%,BOD5去除率80.00%,SS去除率为76.00%。出水COD值预计为380mg/L,BOD5值为180mg/L,SS为120mg/L,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随后排入市政管网由歙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排放。
(5)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为3057.8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3030.41万元,流动资金27.47万元。资金来源途径有申请财政拨款、银行贷款等
(6)工作制度与劳动定员:年运行365天,管理人员为一班制,生产工人三班制,项目定员为10人。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污染治理措施
(1)施工期
1)水环境影响分析:施工人员主要为当地农民,吃住在自己家里,不设置集中施工棚,其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有施工机械清洗废水,其产生的水量很少,可在施工区设置临时收集池,沉淀后用于施工过程中使用,对环境的影响很小。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造成环境空气污染的污染物主要是CO、NO2和TSP,机械施工作业工程量小,机械废气排放量小,污染物的影响范围也很小,加上燃油机械为间断工作方式,且施工现场开阔利于废气扩散,产生的CO、NO2对周围敏感目标影响较轻。TSP主要来源于土石方开挖、材料加工以及散装水泥和砂石材料运输中的粉尘撒落,以及车辆运输产生的二次扬尘。虽然现场区域TSP污染严重,但属于短期行为。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因此对环境的影响是有限的。
3)声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施工机械噪声在75~80dB之间,本项目施工主要为人工作业,施工机械使用量少,采取如下措施后影响较小:
①合理布局施工机械,使高噪声设备远离农户。
②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限制夜间作业。
③优选施工机械,限制陈旧的高噪声设备进入场地施工作业,同时,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使噪声增大现象发生。
④处理好与周边环境的关系,构建一个和谐的施工环境。
4)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施工人员主要为当地农民,吃住在自己家里,不设置集中施工棚,不存在生活垃圾影响问题。施工产生的土石方送厂区平场使用,不随意堆弃。整个项目挖填方基本平衡,项目四周应设置必要的排水沟、排洪管道或挡土墙。严禁随意倾倒,避免弃土和弃渣被雨水冲入跳登河水库。工程竣工后,应进行整平覆土,植树种草,恢复植被。
(2)营运期
1)大气:污水处理厂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恶臭,是无组织废气,它是污水处理厂产生的二次污染物,主要分布在格栅间、沉砂池、储泥池和污泥脱水机房等区域。由于本项目污水处理厂规模较小,为确保污水处理厂排放的臭气在厂界处达标,厂区内应采取下列措施:
①提高绿化率,在厂区四周设置一定范围的绿化隔离带。
②在设计时考虑将最强臭气源安置在项目地块中部。
③强化管理,格栅截留的固体废物必须立即转移到容器中,送填埋场处置。经脱水后的污泥应做到日清日运,减少在场内滞留时间。
④加强日常环境监测与环境管理。
⑤本污水处理厂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住区、医院及学校等环境敏感点。
(2)地表水: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后进入徽州区污水处理厂后排入丰乐河,项目的实施将大大减小徽州区污水处理厂的污染负荷,对区域水质将有明显改善作用。应采取的措施:
①首先要积极做好污水管网系统的清污分流工作。对于雨污合流的区域,应尽快改造为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对服务范围内各企业要实现清污分流,把企业排放的废水分为污水和清下水两类,污水进入本工程管网系统,清下水由雨水管排放。
②建设项目服务范围内的工业废水,应达到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控制指标后,才能接入本工程污水管网。对重点污染源的污染企业,在接管前应在企业内部进行污水预处理,达到本项目规定的进水水质要求后,才能进入管网系统。对国家规定的第二类污染物须满足本项目规定的进水水质要求,对含有国家规定的第一类污染物的工业废水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中规定的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后,才能进入管网系统。
③ 加强进厂水质控制管理,对服务范围内的废水进行审计与监测,对进入污水管网系统的所有排污单位的废水量和水质进行登记,与排污单位签订废水处理服务合同,规定各排污单位的废水排放量和废水水质。对污染特别严重的重点企业实行点源控制,对其污水预处理设施的运行状况进行监督。
④对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转情况要及时了解,保障正常运行,对进水和出水水质要定期监测,根据不同的水量和水质及时调整处理单元的运转状况,以保证最佳的处理效率。
⑤为有效控制和避免非正常排放的发生,污水处理厂在出水口设置水质在线监测系统、污水流量器,发现异常信息反馈,及时根据需要调整运行参数,保证污水的达标排放和水量的有效控制,并在排放口位置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确保排放口的安全运行。
(3)噪声:根据预测: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对敏感点的影响值很小。项目设备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较小。噪声的控制主要是从噪声源及噪声传播途径两方面进行控制。
① 选择低噪声设备:在设备选型上,尽可能选用低转速水泵和低噪声水泵、三叶风机等低噪声设备,使设备的声功率级尽量降低。
②对噪声源采取隔声和消声措施:对鼓风机房、污泥脱水机房等主要噪声源加隔声罩和消声器,基础采用减振措施(地脚螺栓下安装弹性衬垫和保护套);对空气动力产生的噪声,可加装节流器及消音器等;对裸露在外的噪声设备,如格栅除污机、除砂机、清洗泵等应设置隔声罩等;对高噪声设备,如风机房、空压机房等应采用结构隔声,如封闭墙或双层窗结构的机房,房内墙壁采用吸音材料等措施。
③合理布局噪声设备:尽可能地将污泥脱水机、鼓风机、离心脱水机等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远离厂界的区域内,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固体废物为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栅渣和污泥,以及员工的生活垃圾等。
①污水处理厂污泥脱水后,将在污泥暂贮场贮到一定数量后,统一外运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此时,若露天堆放,则由于降雨的冲刷和淋溶,会使部分污泥随暴雨径流进入水体,造成水质污染。若采取适当的措施,如暂贮场设在室内或暂贮场设置防雨棚,则可以消除污泥受降雨冲刷和淋溶的影响,避免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②预处理和处理设施产生的浮渣、格栅截留物和沉砂池的沉砂,这些物质也需妥善处理。在本工程中,浮渣排入污泥池与污泥、格栅截留物与污泥一同处理。
③员工的生活垃圾送垃圾填埋场处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影响分析:一旦发生事故性排放,污水处理厂应采取以下应急对策:
①立即报告有关部门,组成城建、环保、工业等部门的事故应急小组,查明事故原因,分工负责,协调处理事故。
②发生污水处理厂停运事故时,排水的单位大户应调整生产,减少污水排放,并启用应急贮水池。
③组织抢修,迅速排除故障,恢复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
④建立可靠的污水处理厂运行监控系统,设立标准排污口并安装在线监测系统,以时刻监控和预防发生事故性排放。
⑤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提高设施的完好率,关键设备应留足备件,电源应采取双回路供电。
⑥加强职工操作技能培训,建立和严格执行各部门的运行管理制度和操作责任制度,杜绝操作事故隐患。
3、选址的合理性分析
(1)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属于其中第一类“二十六、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的“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属于鼓励类项目。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本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减少排入丰乐河的污染物,对区域水环境有改善作用。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拟建项目的建设既是一项市政工程,又是一项环保工程。本项目污水厂选址合理,污水量、污水水质的设定依据充分,项目建设与区域发展规划是完全相容的,符合产业政策。该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使本园区的水污染物的排放得到了有效的控制,拟建工程环保措施切实可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并符合总量控制要求,项目运行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且附近公众均同意该项目建设。但在切实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并在建设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环保制度、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拟建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即日起十日内。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对本项目选址、环境敏感目标、本项目配套环保措施的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1、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安徽省歙县循环经济园区管委会
联系人:洪亮  
电 话:13855992380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袁工
电 话:0551-3545181
电 邮:yuanchy@sina.com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即日起十日内。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来源:歙县环境保护局,作者:环保局项目科,2011-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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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JG2012-4-073

安徽省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歙县循环经济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其12000t/d污水处理厂安装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就以下项目及有关服务接受有兴趣的企业前来报名:

一、招标编号:JG2012-4-073

二、项目名称:12000t/d 污水处理厂安装工程

三、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含污水处理厂厂区范围内全部设备、仪表、电气、管道、消防、安全设施、室外综合管线工程安装(含设备供应商提供的附件和其他配件外的管线等采购)、单体调试、防腐处理、协助业主及环保部门验收、培训、保养等相关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工期:合同签定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除调试验收外的项目所有内容。
2、调试验收交付使用工期:自进水之日起1年内。

四、投标人资质和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是管理先进,质量可靠,信誉良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或者机电工程专业安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安装工程投标人应具有两个及以上污水处理工程施工业绩(业绩可以为①5000t/d以上化工污水处理厂;②10000t/d污水处理厂;③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污水处理工程)。
3、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注册资金800万元及以上。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派现场的项目经理须为市政公用或者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且在投标单位注册;并具备1个5000t/d以上化工污水处理或10000t/d污水处理厂安装经验。
7、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须携带的材料:
①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② 委托代理人有效证件
③ 营业执照
④ 资质证书
⑤ 拟派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⑥ 污水处理系统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业绩,提供合同及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验收报告)
⑦ 报名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
以上资料均 需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装订成册, 到安徽省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报名。招标人将根据上述资料和投标资质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必要时对投标人进行考察)择优确定合格的投标人。对未被确定为合格投标人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解释。

六、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2012年2月16日-2012年2月22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双休日不接受报名。
2、地点:安徽省招标集团有限公司9楼906招标四部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和高铁路交口东北角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9楼906室招标四部
联系人:徐泽民、孟凡金
电 话:0551-2220248、0551-2220241
传 真:0551-2220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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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2-02-22
招标编号:0622-120004005086

安徽省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歙县循环经济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其12000t/d污水处理厂设备采购、系统调试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就以下项目及有关服务接受有兴趣的企业前来报名:

一、招标编号:0622-120004005086

二、项目名称:12000t/d污水处理厂设备采购、系统调试项目

三、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设备(含设备相关配件、附件、安装材料)采购、运输、装卸、指导安装和单机调试、运行、系统调试、协助业主及环保部门验收、培训、保养等相关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工期:合同签定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除调试验收外的项目所有内容。
2、调试验收交付使用工期:自进水之日起1年内。

四、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投标人应是技术、装备、管理先进,质量可靠,信誉良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厂商;注册资本金应在1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制造厂商应具有污水成套设备设计、制造、经验和业绩,在国内有 2 套及以上同等或以上能力设备供货及调试并运行半年以上且正在正常运行的业绩(业绩指5000t/d以上化工污水处理或10000t/d污水处理厂)。
3、取得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调试完成、验收合格后,必须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两年以上。如因非操作因素而导致设备不能正常运行,则中标单位负责免费更换、安装。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派现场的项目负责人具备环保工程相关专业(市政、环保、给排水)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备1个5000t/d以上化工污水处理或10000t/d污水处理厂安装、调试经验。
7、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须携带的材料:
①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② 委托代理人有效证件
③ 营业执照
④ 资质证书
⑤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⑥ 污水处理系统业绩证明材料(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业绩,提供合同及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验收报告)
⑦ 报名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
以上资料均 需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装订成册, 到安徽省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报名。招标人将根据上述资料和投标资质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必要时对投标人进行考察)择优确定合格的投标人。对未被确定为合格投标人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解释。

六、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2012年2月16日-2012年2月22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双休日不接受报名。
2、地点:安徽省招标集团有限公司9楼906招标四部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和高铁路交口东北角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9楼906室招标四部
联系人:徐泽民、孟凡金
电 话:0551-2220248、0551-222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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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2-03-29
招标编号:JG2012-4-073 

歙县循环经济园区12000t/d污水处理厂安装工程招标公告(二次)

安徽省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歙县循环经济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其12000t/d污水处理厂安装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就以下项目及有关服务接受有兴趣的企业前来报名:

一、招标编号:JG2012-4-073

二、项目名称:12000t/d污水处理厂安装工程

三、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包含污水处理厂厂区范围内全部设备、仪表、电气、管道、消防、安全设施、室外综合管线工程安装(含设备供应商提供的附件和其他配件外的管线等采购)、单体调试、防腐处理、协助业主及环保部门验收、培训、保养等相关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工期:合同签定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除调试验收外的项目所有内容。
3、调试验收交付使用工期:自进水之日起1年内。

四、投标人资质和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是管理先进,质量可靠,信誉良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或者机电工程专业安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安装工程投标人应具有两个及以上污水处理工程施工业绩(业绩可以为①5000t/d以上化工污水处理厂;②10000t/d污水处理厂;③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污水处理工程)。
3、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注册资金800万元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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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拟派现场的项目经理须为市政公用或者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且在投标单位注册;并具备1个5000t/d以上化工污水处理或10000t/d污水处理厂安装经验。
7、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须携带的材料:
①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② 委托代理人有效证件
③ 营业执照
④ 资质证书
⑤ 拟派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⑥ 污水处理系统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业绩,提供合同及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验收报告)
⑦ 报名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
以上资料均 需提交原件查验、并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装订成册, 到安徽省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报名。招标人将根据上述资料和投标资质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必要时对投标人进行考察)择优确定合格的投标人。对未被确定为合格投标人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解释。

六、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3月23~29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双休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安徽省招标集团有限公司9楼906招标四部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和高铁路交口东北角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9楼906室招标四部
联系人:徐泽民、孟凡金
电 话:0551-2220248、2220241
传 真:0551-2220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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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黄山市歙县循环经济园区综合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备采购、系统调试中标公示

招标人 歙县循环经济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歙县循环经济园区12000t/d污水处理厂设备采购、系统调试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12年3月22日上午9:30

中标人 宜兴市环球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 2012年3月27日-201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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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201105_JA0150301201105032
生成日期:2011-04-26
发布机构: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体裁分类:请示
文  号:黄建城〔2011〕040号
信息格式:其他
信息名称:关于报送新安江综合治理相关项目的请示
内容概述:关于报送新安江综合治理相关项目的请示
索 取 号:JA0150301201105032 
内容分类:工作动态 
发布文号:黄建城〔2011〕040号 
发文日期:2011-04-26

市政府:

根据4月13日市新安江流域综合治理领导组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新安江综合治理项目安排,我委立即部署,对牵头实施的流域内综合治理项目详细摸排,进一步充实完善,并对各区县所报项目进行细化,排出项目名称、建设内容、投资额、时间节点及目标任务等,并对照文件中提供的试点项目补偿标准进行测算,提出申请补助金额。现将项目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新安江综合治理涉及我委的项目共计四大类115个,合计申请补助资金为1.08亿元。其中,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53个,申请补助1010万元;截污工程建设项目30个,申请补助6017.2万元,工业污染防治整治经济园区污水处理量补助项目6个,申请补助591.9万元;中心城区新安江延伸段综合开发项目4个,申请补助3200万元。

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一)已投入运行项目9个:自2010年开始,通过实施农村清洁工程,流域内阳湖镇、汤口镇、西溪南镇、万安镇、深渡镇、郑村镇、西递镇、宏村镇共8个镇合计投入983万元,建成6个压缩式垃圾中转站、1个垃圾焚烧炉及购置1 辆后装式垃圾压缩车;市经济开发区蕉充小区投入100万元建成垃圾中转站1座。除深渡镇垃圾焚烧外,其余各镇及蕉充小区均通过中转运往中心城区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
每乡镇拟申请运转费用5万元/年,合计共申请运营成本补助资金45万元/年。
(二)2011年在建项目21个:2011年利用新安江生态补偿机制农村垃圾处理项目首期启动资金及省农村清洁工程资金共2600万元,实施流域内村镇垃圾处理工程21个(7个压缩式垃圾中转站,14个垃圾焚烧炉),垃圾压缩后均运往区县城统一处理。预测建成后年垃圾处理总量为14.1万吨,年运行成本为726.6万元,单位成本为51.5元/吨。每乡镇拟申请运转费用5万元/年,合计共申请运营成本补助资金105万元/年。
目前各区县住建委结合实际,制定了《农村垃圾处理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了今年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运作模式和具体措施;21个试点乡镇均完成初步规划选址,进入征地及“一书两图”编制等工作阶段。
(三)2011年拟再建项目23个:目前流域内还有38个乡镇未纳入农村清洁工程及新安江试点一期垃圾处理项目。今年计划再安排22个乡镇(徽州区3个,黟县1个,歙县10个,休宁县8个)及市经济开发区约山小区垃圾处理项目,
计划总投资1800万元,合计设计日处理规模为162吨/日。建成后,预测年处理垃圾量6.24万吨。每乡镇拟申请建设补助资金40万元,市经济开发区约山小区申请垃圾池及垃圾车补助资金20万元,合计申请补助资金860万元。

三、截污工程建设项目
(一)中心城区沿江污水排放口改造项目
我市新安江中心城区段共22个污水排放口进行改造治理,除横关河、黄山学院(宿舍区)及新潭茶楼污水排放口正在设计外,其余排放口均在施工中。合计拟申请建设补助资金249万元。
(二)已建污水厂及在建或新建污水处理厂项目
1、已投入运行污水处理厂4座,分别为中心城区、休宁县、歙县及黟县污水处理厂;徽州区污水处理已完工,并于今年5月1日试运行,7月1日正式运营。合计5座污水处理厂共申请运行补助资金为1556万元。
2、在建及新建城区及园区污水处理厂5座,分别为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工程二期、徽州区污水处理厂、歙县循环经济园区污水处理厂、徽州区循环经济园区污水处理厂及市经济开发区汽摩产业园工业废水处理中心(园区净水处理为一级处理)。合计厂站总投资为19350万元,拟申请补助资金为1500万元。
3、新建乡镇污水处理厂3座,分别为汤口镇、王村镇及北岸镇污水处理厂,厂站总投资为3461万元。拟申请补助资金600万元。
(三)新建城镇污水配套管网工程项目
1、2011年在建及新建城区污水配套管网工程12个,共配套建设污水管网139.28km,合计管网建设总投资为21605万元,拟申请补助资金为1751.4万元。
2、2011年新建乡镇污水配套管网工程5个,分别为万安镇、呈坎镇、汤口镇、王村镇及北岸镇污水管网建设,共配套建设污水管网30.07km,合计管网建设总投资为2805万元,拟申请补助资金为360.8万元。

四、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整治
(一)经济园区污水处理量补助项目:流域内在建或新建经济园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共6个,分别为市经济开发区汽摩产业园废水处理中心、屯溪区九龙园区污水管网项目、歙县循环经济园区污水处理厂、徽州区循环经济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黟县五东殿新区污水处理项目、渔亭工业园区污水处理项目,合计年处理污水总量为1479.8万吨,拟申请运营成本补助资金为591.9万元。

五、中心城区新安江延伸段综合开发工程:续建完成湖边水利枢纽、花山拦水坝及湖边至花山段6.3公里两边护岸、道路等工程建设,确保4月底花山坝蓄水并实现屯溪老大桥至花山坝的通航。合计4个项目,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建议按总投资的40%申请补助,补助金额为3200万元。

附:
1、《新安江流域乡镇垃圾处理项目一览表》
2、《新安江流域城镇污水处理项目一览表》
3、《新安江流域中心城区沿江污水排放口改造项目一览表》
4、《新安江延伸段综合开发工程先相关项目一览表》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2、在建及新建城区及园区污水处理厂5座,分别为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工程二期、徽州区污水处理厂、歙县循环经济园区污水处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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