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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信息论坛』>> 『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拟在建项目汇编』 | 本分论坛共57571贴 | 99243回复 | 分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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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4-广东省广州市大坦沙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改造工程 (201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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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8-广东省广州市大坦沙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4981&classid=858

3796-广东省广州市大坦沙污水处理厂污水再生利用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24231&classid=858

加入日期:2011-07-04
截止日期:2011-07-11 

大坦沙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建设地点:广州市珠江桥中桥中南路西南侧广州市大坦沙污水处理厂内。
1.2 标段划分:共设1个标段。
1.3 项目规模:本工程为大坦沙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改造工程,大坦沙一、二期主要处理荔湾区、越秀区和白云区(部分)的城市污水(包括石井河、荔湾涌、驷马涌(澳口涌)等重要河涌流域范围内的污水)。本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大坦沙一、二期污水处理厂厂区内的改造等。
大坦沙污水处理厂一、二期工程占地面积14hm2,其中一期工程于1989年11月底全面建成投产,处理规模为15万m3/d;二期工程于1996年末建成,处理规模为15万m3/d,总投资约3.8亿元;2000年又在一、二期基础上完成了处理能力3万m3/d的扩容工程。
一、二期改造工程总规模33万m3/d(峰值流量34.65万m3/d,总变化系数K=1.05),其中一期工程分配处理规模为17万m3/d(峰值流量17.85万m3/d,K=1.05),二期工程分配处理规模16万m3/d (峰值流量16.80万m3/d,K=1.05)。
1.4 资金来源及监理费:国有企业自筹资金。概算工程费用约7041.61万元,其中建筑及安装工程费约2868.89万元,设备购置费约4172.72万元。本次招标的监理费用约154.7398万元。
1.5 计划工期:工程前期准备、工程施工、安装工期、工程质量保修期和竣工结算期之和。预计施工工期为: 24 个月,此项目为改造项目,投标人需考虑到污水厂的实际运行与改造同时进行的特殊情况,监理的服务有可能会发生二次或多次进场的情况。
1.6 招标内容: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及安装准备期、施工及安装期(包括设备到货的监理服务)、竣工结算期、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及协调等相关工作。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且上年度工商年检合格。工商注册地不在广州地区的申请人必须在广州地区具有子公司、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并进行税务登记,须提供广州分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
2.2 投标申请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2.3 投标申请人自2009年5月至今在广州地区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上述第2.2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 的市政 工 程施工监理项目)。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及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指业主方出具的证明材料);
注: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4 拟派任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建设部 2006 年 4 月 1 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名称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一致;
(2) 60 周岁或以下(至 2011 年 5 月,以居民身份证登记为准);
(3) 为投标申请人的合法雇佣员工,投标申请人并为其购买社会保险。需提供由投标申请人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出具、有关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 2011 年 3 月~ 2011 年 5 月(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险费用的证明(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和身份证资料为准);
(4)必 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
2.5 拟派任的项目总监代表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建设部 2006 年 4 月 1 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执业单位名称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一致;
(2)60周岁或以下(至2011年5月,以居民身份证登记为准);
2.6 申请人拟投入的各专业监理人员须具备相关执业资格(详见按资格预审文件《 拟投入的各专业监理人员情况表》要求)。
2.7 按要求提交《资格预审申请函》(申明内容及格式见资格预审文件);
2.8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投标说明
3.1 投标申请人报名原则:投标报名文件需按要求分别编制、封装和提交(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3.2 确定中标人原则: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随机抽取法,确定项目的中标人和推荐中标候选人。

4、资格预审方法
4.1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2 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或等于 5 名时,取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4.3 当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5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4.4 资格审查结果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广州市水务局信息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gzwater.gov.cn)公示3个工作日。
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并同时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本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可从广州建设工程招标交易信息网下载或 到招标代理机构处索取。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递交时间:2011年7月8日及2011年7月11日9:00~11:30,13:30~15:30(北京时间),递交 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应按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要求办理进场和报名手续。若申请人未按要求办理手续,招标人将不承担与此有关的责任。
6.4 资格预审申请需递交的资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统一装订提交)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01号
邮 编:510655
联系人:江小姐
电 话:020-38890506
传 真:020- 38890589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6层
邮 编:510080
联系人:张冬杰、文辉
电 话:020-87768198-635(684)、13602752036、13682290330
传 真:020-87673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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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坦沙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第二次招标)

大坦沙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建设地点:广州市珠江桥中桥中南路西南侧广州市大坦沙污水处理厂内。
1.2 标段划分: 共设 1 个标段。
1.3 项目规模:本工程为大坦沙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改造工程,大坦沙一、二期主要处理荔湾区、越秀区和白云区(部分)的城市污水(包括石井河、荔湾涌、驷马涌(澳口涌)等重要河涌流域范围内的污水)。本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大坦沙一、二期污水处理厂厂区内的改造等。
大坦沙污水处理厂一、二期工程占地面积 14hm 2 ,其中一期工程于 1989 年 11 月底全面建成投产,处理规模为 15 万 m 3 /d ;二期工程于 1996 年末建成,处理规模为 15 万 m 3 /d ,总投资约 3.8 亿元; 2000 年又在一、二期基础上完成了处理能力 3 万 m 3 /d 的扩容工程。
一、二期改造工程总规模 33 万 m 3 /d (峰值流量 34.65 万 m 3 /d ,总变化系数 K=1.05 ),其中一期工程分配处理规模为 17 万 m 3 /d (峰值流量 17.85 万 m 3 /d , K=1.05 ),二期工程分配处理规模 16 万 m 3 /d (峰值流量 16.80 万 m 3 /d , K=1.05 )。
1.4 资金来源及监理费:国有企业自筹资金。概算工程费用约 7041.61 万元 , 其中建筑及安装工程费约 2868.89 万元,设备购置费约 4172.72 万元。本次招标的监理费用约 154.7398 万元。
1.5 计划工期:工程前期准备、工程施工、安装工期、工程质量保修期和竣工结算期之和。预计施工工期为: 24 个月,此项目为改造项目,投标人需考虑到污水厂的实际运行与改造同时进行的特殊情况,监理的服务有可能会发生二次或多次进场的情况。
1.6 招标内容: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及安装准备期、施工及安装期(包括设备到货的监理服务)、竣工结算期、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及协调等相关工作。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且上年度工商年检合格。
2.2 投标申请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2.3 拟派任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建设部 2006 年 4 月 1 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名称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一致;
(2) 60 周岁或以下(至 2011 年 5 月,以居民身份证登记为准);
(3) 为投标申请人的合法雇佣员工,投标申请人并为其购买社会保险。需提供由投标申请人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出具、有关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 2011 年 3 月~ 2011 年 5 月(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险费用的证明(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和身份证资料为准);
(4)必 须是本企业( IC 卡)中的在册人员。
2.4 拟派任的项目总监代表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建设部 2006 年 4 月 1 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执业单位名称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一致;
(2) 60 周岁或以下(至 2011 年 5 月,以居民身份证登记为准);
2.5 申请人拟投入的各专业监理人员须具备相关执业资格(详见按资格预审文件《 拟投入的各专业监理人员情况表》 要求)。
2.6 申请人近三年没有与招标人发生合同纠纷,在此期间,如果与招标人签订了合同,没有不履行合同条款的情况;
2.7 按要求提交《资格预审申请函》(申明内容及格式见资格预审文件);
2.8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投标说明
3.1 投标申请人报名原则:投标报名文件需按要求分别编制、封装和提交(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3.2 确定中标人原则
(1)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随机抽取法,确定项目的中标人和推荐中标候选人。

4、资格预审方法
4.1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2 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或等于 5 名时,取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4.3 当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5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4.4 资格审查结果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http//:www.gzzb.gd.cn)和广州市水务局信息门户网站(网址 http://www.gzwater.gov.cn )公示3个工作日。
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并同时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本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 可从广州建设工程招标交易信息网下载或 到招标代理机构处索取。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递交时间:2011年8月22日—2011年8月23日9:00~11:30,13:30~15:3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润路333号)
6.2 逾期 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应按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要求办理进场和报名手续。若申请人未按要求办理手续,招标人将不承担与此有关的责任。
6.4 资格预审申请需递交的资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统一装订提交)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01号
邮 编:510655
联系人:江小姐
电 话:020-38890506
传 真:020- 38890589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6层
邮 编:510080
联系人:张冬杰、文辉
电 话:020-87768198-635(684)、13602752036、13682290330
传 真:020-87673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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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0724-1140C10W3052/01、0724-1140C10W3052/02
项目名称:广州市大坦沙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改造工程第一批设备采购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买方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产品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各包的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1、第一包:细格栅及刮砂机成套设备:除满足商务部编制的《机电产品采购国际竞争性招标文件》2008版第一册投标人须知2.2款的规定外,合格投标人还必须满足以下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外制造商,具有合格的ISO9001、ISO14000的体系证明书,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若投标人为关境内企业,则必须2010年度工商年检合格。
2) 业绩要求:
a、回转式细格栅除污机:制造商应有10年以上的格栅除污机的制造资历,并要求提供10万m3/d城市污水处理厂采用同等规格设备的5个以上的合同及用户证明,供业主核验。
b、无轴螺旋输送机:制造商应有10年以上的无轴螺旋输送机的制造资历,并要求提供10万m3/d城市污水处理厂采用同等规格设备的5个以上的合同及用户证明,供业主核验。
c、行车提板式刮砂机:制造商应有10年以上的沉砂池设备的制造资历,5年以上在污水厂或污水泵站成功运行的纪录,并要求提供采用同等规格设备的5个以上的合同及用户证明,供业主核验。
d、絮凝反应搅拌器:设备制造商应具有至少10年生产该类型搅拌器的历史,设备制造商应提供10万m3/d城市污水处理厂近5年不少于3个类似规格成功运行的业绩。
e、电动(手动)闸门:制造商应至少具有20年以上的生产历史,并要求提供10万m3/d城市污水处理厂,近5年不少于3个工程且口径大于3000mm的闸门(树脂砂造型铸造方式)成功运行业绩并提供合同及反馈。
3) 不接受联合体或非制造商投标。
4) 投标产品必须来自同一厂家。

2、第二包:立式搅拌机:除满足商务部编制的《机电产品采购国际竞争性招标文件》2008版第一册投标人须知2.2款的规定外,合格投标人还必须满足以下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外企业。若投标人为关境内企业,则必须2010年度工商年检合格。
2) 业绩要求:制造商应提供制造商资格证明以及同类设备15年以上生产经验证明。制造商需提供同类设备在国内外城市污水处理厂成功运行项目的业绩至少3份,且设备应连续运转3年(含3年),并提供相应的用户证明材料,以便业主考察。制造商应出具通过ISO9001或ISO14000的质保体系证明书;
3) 非制造商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制造商/中国区总代理授权其参与本次投标的正本唯一授权书。(注:如授权书由中国区总代理出具,则需附制造商给予该总代理的表明有效期的地区代理授权函或地区代理协议书,且地区代理协议中的销售区域应明确包括本次招标工程的所属区域),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4) 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5) 投标产品必须来自于同一厂家。

3、第三包:潜水泵:除满足商务部编制的《机电产品采购国际竞争性招标文件》2008版第一册投标人须知2.2款的规定外,合格投标人还必须满足以下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外企业。若投标人为关境内企业,则必须2010年度工商年检合格。
2) 业绩要求:制造商应有20年以上的潜水泵的制造资历,并提供15万m3/d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采用同等规格潜水泵的10个以上的用户证明,供业主核验;制造商应出具通过ISO9001或ISO14000的质保体系证明书;
3) 非制造商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制造商/中国区总代理授权其参与本次投标的正本唯一授权书。(注:如授权书由中国区总代理出具,则需附制造商给予该总代理的表明有效期的地区代理授权函或地区代理协议书,且地区代理协议中的销售区域应明确包括本次招标工程的所属区域),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4) 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5) 投标产品必须来自于同一厂家。

二、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00元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每天09:00-16:30,节假日除外。

四、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购标室。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1-09-29 09:30

六、开标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机械集团公司大厦2楼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01号
邮 编:510655
联系人:江小姐
电 话:020-38890506
传 真:020- 38890589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2楼
邮 编:510080
联系人:张冬杰
电 邮:gmgdong@qq.com
电 话:020-87768198-635、13602752036
传 真:020-87673286
开户行(人民币):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开户行(美 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帐 号(人民币):120905690610808
帐 号(美 元):12090569061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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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大坦沙污水处理厂即将扩容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水务局获悉,广州市大坦沙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改造工程已经完成监理招标,这意味着这座有着20多年历史的广州第一座污水处理厂将进行扩容,未来每天将可增加污水处理能力33万立方米,相当于在现有的污水处理能力上翻一倍。扩容工程初步计划在明年年初动工。

大坦沙污水处理厂是广州市第一座污水处理厂,位于荔湾区大坦沙岛内,主要处理荔湾区、越秀区和白云区(部分)的城市污水,包括石井河、荔湾涌、驷马涌、澳口涌等重要河涌流域范围内的污水。

据介绍,此次改造的概算工程费用约7041.61万元,资金来源为国有企业自筹,预计施工工期为两年。

(来源:南方都市报,作者:记者王卫国,201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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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买方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产品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第一包:微孔曝气器成套设备
除满足商务部编制的《机电产品采购国际竞争性招标文件》2008版第一册投标人须知2.2款的规定外,合格投标人还必须满足以下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外制造企业。若投标人为关境内企业,则必须2010年度工商年检合格,注册资金在人民币3000万元(含)以上,报名时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并提供以上2种资质原件备查。
2) 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报名,不接受代理商。
3) 业绩要求:a)制造商应有10年以上的微孔曝气器的制造资历,10年以上在污水厂成功运行的纪录,并提供10万m3/d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采用同等规格微孔曝气器5个以上的用户证明,供业主核验;b)在广州地区市政污水处理厂至少有 2个及以上污水处理规模在10万吨/日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刚玉曝气器的应用业绩。(提供工程合同或用户证明资料)
4) 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经济纠纷败诉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所有有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到www.chinabidding.com网站进行注册,将注册后的资料邮寄到网站指定地址,并须在开标前能在国际招标网的供货商名单中成功查询到投标人的名称。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招标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2、第二包:污泥浓缩池刮泥机成套设备
除满足商务部编制的《机电产品采购国际竞争性招标文件》2008版第一册投标人须知2.2款的规定外,合格投标人还必须满足以下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外制造企业。若投标人为关境内企业,则必须2010年度工商年检合格;
2) 业绩要求:制造商应有10年以上的浓缩机器的制造资历,并提供15万m3/d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采用同等规格浓缩机的5个以上的用户证明,并提供已通过验收投入正式运行的有效应用业绩证明文件,供业主核验。制造商应出具通过ISO9001或ISO14000的质保体系证明书。
3) 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3、第三包:二氧化氯消毒及加药系统成套设备
除满足商务部编制的《机电产品采购国际竞争性招标文件》2008版第一册投标人须知2.2款的规定外,合格投标人还必须满足以下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外企业。若投标人为关境内企业,则必须2010年度工商年检合格,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800万元;
2) 具有ISO9001体系系列认证,环境体系认证ISO14001:2004,职业健康安全(ISO18000)认证
3) 业绩要求:
投标人2001年至今同时具有二氧化氯发生器和加药系统设备销售业绩5个以上。 (投标人需同时提供二氧化氯发生器和加药系统设备销售合同,用户证明文件和业主联系方式,原件备查);制造商须有10年以上制造该成套设备的经验;二氧化氯发生器的制造商应有国家卫生部消毒器械卫生许可批件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执行标准登记证;
4) 非制造商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制造商/中国区总代理授权其参与本次投标的正本唯一授权书。(注:如授权书由中国区总代理出具,则需附制造商给予该总代理的表明有效期的地区代理授权函或地区代理协议书,且地区代理协议中的销售区域应明确包括本次招标工程的所属区域)
5) 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4、第四包:除臭设备
除满足商务部编制的《机电产品采购国际竞争性招标文件》2008版第一册投标人须知2.2款的规定外,合格投标人还必须满足以下的条件:
1) 投标人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上述产品及相应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制造商注册资金300万元及以上,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除臭设备承包商应具有8年以上该类设备的的设计和供货经验,
3) 如代理商投标应取得制造商的唯一授权(投标时需提交授权书);
4) 制造商具有在中国境内至少8年以上生物除臭生产设计和供货经验(提供证明资料);且近三年内有30万m3/d或以上污水处理厂生物除臭设计、供货及施工且成功运行的业绩,并提供相应的用户证明材料。同时提供5个市政污水处理厂单套处理能力在25000m3/h以上生物除臭成套设备的业绩,并提供合同证明文件,供业主校验。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所有有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到www.chinabidding.com网站进行注册,将注册后的资料邮寄到网站指定地址,并须在开标前能在国际招标网的供货商名单中成功查询到投标人的名称。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招标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二、招标文件售价:600.00。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每天09:00-16:30,节假日除外。

四、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2-05-08 09:30。

六、开标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机械集团公司大厦2楼7号会议室。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6楼
邮 编:510080
电 邮:gmgdong@qq.com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20-87768198,635
传 真:020-87673286
开户行(人民币):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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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0724-1200C10N0457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聚丙烯酰胺(阳离子)2012-2013年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0724-1200C10N0457

三、建设单位: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污水公司”)

四、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的服务对象包括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属下的8个污水处理厂或污水处理系统,分别为标段一:大坦沙污水处理厂;标段二:京溪地下水质净化厂;标段三:石井污水处理厂、龙归污水处理厂、竹料污水处理厂及从化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从化市太平镇污水处理厂、从化市良口镇污水处理厂、从化市温泉镇污水处理厂。其中:
标段一、大坦沙污水处理厂,污水总处理能力为55万吨/天。在供货期内,聚丙烯酰胺(阳离子)(下称“絮凝剂”)的预计总用量约为337吨,日产干污泥(含水率为0)约60吨。
标段二、京溪地下水质净化厂,污水总处理能力为10万吨/天。在供货期内,聚丙烯酰胺(阳离子)(下称“絮凝剂”)的预计总用量约为74吨,日产干污泥(含水率为0)约12吨。
标段三、石井污水处理厂、龙归污水处理厂、竹料污水处理厂及从化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从化市太平镇污水处理厂、从化市良口镇污水处理厂、从化市温泉镇污水处理厂,其中,石井、龙归、竹料污水厂总处理能力为23万吨/天。在供货期内,聚丙烯酰胺(阳离子)(下称“絮凝剂”)的预计总用量约为150吨,日产干污泥(含水率为0)约27.5吨。其中,龙归:34吨/22个月,竹料:20吨/22个月,石井:96吨/22个月。从化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从化市太平镇污水处理厂、从化市良口镇污水处理厂、从化市温泉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总处理能力为9.1万吨/天。在供货期内,聚丙烯酰胺(阳离子)(下称“絮凝剂”)的预计总用量约为31吨,日产干污泥(含水率为0)约11.3吨。
以上絮凝剂用量仅为采购人按往年使用情况的估计数字,合同价款按每台脱水设备每月产出的干污泥量,标段一、标段三按污水处理厂地磅读数计算的量进行结算。标段二按污泥流量计法进行结算。
有兴趣的投标人需注意下列情况:
① 除京溪地下水质净化厂外本标段涉及的污水处理系统均设有污泥浓缩池。
② 干污泥量的计算按含固率为100%的干污泥计算。
③ 在供货期内,若部分污水处理厂的设备因技术改造而不再使用投标货物的,招标人有权终止此部分的供货。招标人将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中标单位以确定终止供货。
④ 本项目开始供货日期暂定为2012年7月。本项目供货期至2013年12月,具体以生效合同上的为准。
⑤ 本项目对上述污水处理厂或污水处理系统分别设置投标限价,具体限价将于招标文件中公布。
⑥ 京溪地下水质净化厂采用膜生物处理法(MBR)工艺。
⑦ 京溪地下水质净化厂供货絮凝剂选型可为固体或乳剂。

七、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通过年审的生产企业。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
1) 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证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3)《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含聚丙烯酰胺)复印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若由代理商参与本次采购,则代理商必须拥有生产商出具的授权该代理商参与本次采购的唯一授权函。且所投品牌的生产商不能参与投标。
3、销售业绩要求:参与本次采购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代理的品牌,具有5年或以上聚丙烯酰胺(阳离子)的生产经验,并提供合同证明文件。投标货物最近三年(2009、2010、2011年)每年的年销售量不少于600吨,以提供当年签订的合同总销售量为准。
4、生产能力要求:参与本次采购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代理的品牌,其聚丙烯酰胺(阳离子)的年生产能力不少于800吨。(以合同为准)
5、投标产品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010年出具的检测报告。
6、投标人自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日前3年内,在合同执行期间,没有与招标人发生合同中止的行为。投标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作出明确的声明,招标人保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一旦发现投标人隐瞒前述行为的情况,则视为投标人弄虚作假,招标人保留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7、近3年内,投标人(或投标品牌)应:
1) 未曾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隶属关系;
2) 未曾参与本项目的技术规范、资格预审或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3) 不是承担本项目设计、咨询、施工监理业务的单位或其附属机构。
4) 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申请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法院或银行进行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9、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转包或分包,一旦发现将取消投标申请人的投标资格,在投标阶段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与中标原则:投标单位可自行选择参与一个或多个标段的投标,可同时在其投标的多个标段中标。

九、有兴趣且符合本公告第七条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应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好IC卡手续,且必须同时按本公告后附的格式和要求编写并提交投标报名文件后方可报名(报名时须向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缴纳报名费人民币100元);投标申请人须提交两份申请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同时提交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的采用WORD或PDF格式制作的电子版1份),纸质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申请人必须就其所提供的资质(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原件供招标人核对。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十、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符合本公告第七条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在递交了合格的报名申请文件(按本公告附件格式编制,同时提供电子版)后才能通过资格预审,成为正式投标人。如果投标申请人同时参与多个标段投标,需要就所参与标段分别提交报名申请文件。投标申请人按以下安排办理报名手续:
1、报名及递交申请文件时间:2012年6月13日-6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广州市天润路333号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具体接受报名的窗口见交易中心电子信息屏幕或网站上的安排。
3、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资格预审:
① 各标段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或等于5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该个标段的正式投标人。
② 任一标段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足5名时,招标人将对该标段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售(售后不退),通过资格预审,并接到招标代理通知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发售招标文件事宜如下:
1、招标文件发售(售后不退)事宜:具体另行通知。注意:请投标人务必在①提交了合格的资格预审文件,和②接到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后,才能领取招标文件以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人民币500元。
2、发售方式
投标人可以采用下述方式领取招标文件:
方式① 派员领取:
招标文件的领取:
名 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2楼(购标室)(邮编:510080)
联系人:吴小姐
电 话:020-37652392
招标文件费用的支付:
可以采用:①现金支付;②银行汇款。如果第②种支付方式,收款单位银行信息如下:
户 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行 号:308581002097)
账 号:120905690610808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不负责投标人准备申请文件、投标文件和递交标书所产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和电话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6楼
邮 编:510080
联系人:赵令喜、张冬杰(910845057@qq.com)
电 话:020-87768198-635、624、13602752036
传 真:020-87673286

招标人: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01号
邮 编:510655
联系人:江小姐
电 话:020-38890506
传 真:020-38890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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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2013-04-08
招标编号: 0724-1200C10N0218

大坦沙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改造工程已经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穗发改[2011]72号文 批准建设,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对该项目项下的土建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名称:大坦沙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改造工程
1.2 建设地点:广州市珠江桥中桥中南路西南侧广州市大坦沙污水处理厂内。
1.3 项目规模:一、二期改造工程总规模33万m3/d (峰值流量 34.65万m3/d ,总变化系数K=1.05),其中一期工程分配处理规模为17万m3/d (峰值流量17.85万m3/d,K=1.05),二期工程分配处理规模16万m3/d(峰值流量16.80万m3/d,K=1.05)。
1.4 本次招标合同估价:国有企业自筹资金,约2700万元,其中建筑部分约900万元,安装部分约1,800.00万元。
1.5 计划总工期:24个月 (含档案及结算资料的提交),暂定开工日期为:2013年6月30日,此项目为改造项目,投标人需考虑到污水厂的实际运行与改造同时进行、需分期分批施工的特殊情况,承包人可能会二次或多次进场。
1.6 招标范围: 广州市大坦沙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改造工程包括新建化学除磷池1座、新建加药间一座、新建一、二期加氯间设备基础一处、新建空气管道闸阀井、新建电力电信接线井、再生水闸阀井、压力井;生物反应池加盖、污泥浓缩池改造加盖、鼓风机房设备基础改造、污泥料仓改造、储泥池改造、沉沙池,格栅间改造。工程范围包括上述构建物的建造及相关配套的机电设备、工艺管道、电气等专业的安装调试,部分设备的拆除和安装涉及的电压等级为10kv。
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1.7 标段划分:1个标段。
1.8 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为本次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 为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 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 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 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 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 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 被责令停业的;
(10)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 不同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投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3) 申请人在安全生产、合同履行、招投标等工程建设相关领域 有在公布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
(说明:本款第( 9 )~( 10 )项规定的情形,在资格审查时需根据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有关文件为准)

2、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
2.1.1 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 具备下述三项资质
1)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级别资格;
2.1.2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如投标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个,且应以具有 2.1.1 条 1 )所述资质一方为牵头方,以有 2.1.1 条 2 )资质条件的一方为联合体成员,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申请人拟任本工程施工负责人应为牵头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同一单位在同一项目中只能单独参与投标,或仅能以某一联合体成员的身份参与投标。
2.1.3 若投标申请人不具备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级别资格,则应承诺中标后将涉及该部分资格要求的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并按预审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承诺书。
2.1.4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有效期内 ;
2.1.5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级的本单位在职注册建造师 , 60 周岁或以下(至 2013 年,以身份证登记为准)、投标申请人 本企业( IC 卡)中的在册人员, 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 )。 如为联合体,应由牵头方人员担任。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
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未被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锁定。报名后,该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项目负责人的解锁和更换按《广州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更换与解锁办事指引》办理。
2.1.6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 ,专职安全员应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证),并且明确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由施工专职安全员兼任;
2.1.7 分别设立机电安装专业技术负责人及土建专业技术负责人。
机电安装专业技术负责人需具有机电安装类的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若项目负责人的满足资质要求,则机电安装专业技术负责人可由项目负责人兼任。
土建专业技术负责人需具有下述类别之一的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a) 市政公用工程类; b) 给排水类; c) 建筑类。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土建专业技术负责人应由成员方人员担任。
土建技术负责人和机电安装专业技术负责人 不能由施工专职安全员兼任。
2.1.8 投标人自2008年1月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期建设规模处理量10万吨/日(或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工艺设备安装施工),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要求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发出时间为 2008 年 1 月或以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日处理量)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如提供招标公告,则需同时提供网上查询路径)。
注: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所在地市级或以上行政区域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招投标管理机构确认,并同时提供业绩网上查询路径。
2.1.9 其他要求:投标申 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自 2012 年 8 月及以后连续六个月或以上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 (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 。
2.2 按要求递交《资格预审申请函》及《 投标申请人声明》 (申请函内容及格式见资格预审文件) 。
2.3 投标申请人(含联合体成员)在报名前已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 企业 A 类 IC 卡,且诚信档案在有效期内 ,否则不接受投标报名;

3、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 5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5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3)资格审查结果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gzzb.gd.cn)和广州市水务局信息门户网站(网址:www.gzwater.gov.cn)公示3个工作日。
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并同时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本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可从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或 到招标代理机构处索取。报名时须按本招标工程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提交有关资料。

5、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从2013年4月2日至2013年4月7日16时00分。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为2013年4月8日至2013年4月12日9:30~11:30,14:00~16:00(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递交时须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提交有关资料。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 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应按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要求办理进场和报名手续。若投标申请人未按要求办理手续,招标人将不承担与此有关的责任。
5.4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申请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招标人: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01号
邮 编:510655
联系人:江小姐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6层
邮 编:510080
联系人:张冬杰
电 话:020-87768198-635、1360275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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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大坦沙污水处理厂网上竞价采购项目的结果公告

此次广州市大坦沙污水处理厂网上竞价采购项目(201307310128/201307310129)(项目编号:GZIT2013-XJ004634),根据竞价邀请函中的成交原则并经采购人确认,其竞价结果公布如下:

一、竞价文件编号:GZIT2013-XJ004634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大坦沙污水处理厂网上竞价采购项(201307310128/201307310129)

三、采购内容:采购办公自动化设备等一批

四、项目工期要求:必须在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和验收

五、成交供应商确定日期:2013年8月8日
六、本项目竞价邀请函发出日期:2013年8月5日

七、成交供应商名称:广州佳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二路29号2405房;成交金额:21,000.00元;成交服务费:252.00元;

八、本项目采购人:广州市大坦沙污水处理厂;地址:广州市大坦沙污水处理厂 珠江桥中坦尾大街3号;电话:81761054。

我中心在发布本成交公告的同时,通过网上招投标业务受理平台出具成交通知书电子版备查。

成交供应商应在本竞价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或划帐形式到我中心以下银行账号交纳成交服务费。我中心依据广州银行提供的已到账单位名单确认成交服务费到帐后,出具发票。成交供应商凭已盖收款章的现金送款单原件或进帐单原件到我中心领取发票后,可自行登录网上招投标业务受理平台打印成交通知书。

现金送款单必须注明以下内容:

收款单位全称: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广州银行龙口西支行
账号:800163582111108
款项来源:GZIT2013-XJ004634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4楼
传 真:020-38825650
联系人:叶艳
E-mail:gztender@gz.gov.cn
电 话:020-38201607
网 址:http://www.it-tender.gov.cn/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二〇一三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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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聚丙烯酰胺(阳离子)2014-2016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聚丙烯酰胺(阳离子)2014-2016年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0724-1300C10N1553/1/2

三、建设单位: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四、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的服务对象包括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属下的8个污水处理厂或污水处理系统,分为2个标段:
标段一:大坦沙污水处理厂270吨、沥滘污水处理厂180吨、石井污水处理分公司50吨、龙归污水处理分公司25吨、竹料污水处理分公司8吨、从化中心城区、太平镇、温泉镇、良口镇4座污水处理厂共7吨,合共540吨,预发包价约为人民币1800万元
标段二:猎德污水处理厂600吨、京溪地下净水厂80吨,合共680吨,预发包价约为人民币2000万元
以上絮凝剂用量仅为采购人按往年使用情况的估计数字,合同价款按每台脱水设备每月产出的干污泥量进行结算。有兴趣的投标人需注意下列情况:
1、标段一涉及的污水处理系统均设有污泥浓缩池;标段二中猎德污水处理厂三、四期及京溪地下净水厂没有污泥浓缩池。
2、干污泥量的计算按含固率为100%的干污泥计算。
3、在供货期内,若部分污水处理厂的设备因技术改造而不再使用投标货物的,招标人有权终止此部分的供货。招标人将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中标单位以确定终止供货。
4、供货期:全部厂区项目实施时间为2014年1月-2016年12月。
5、京溪厂供货絮凝剂选型可为固体或乳剂。

七、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通过年审的生产企业。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1) 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证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若由代理商参与本次采购,则代理商必须拥有生产商出具的授权该代理商参与本次采购的唯一授权函。且所投品牌的生产商不能参与投标。
3、销售业绩要求:参与本次采购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代理的品牌,具有5年或以上聚丙烯酰胺(阳离子)的生产经验,并提供合同证明文件。投标货物最近三年(2011、2012、2013年)每年的年销售量不少于600吨,以提供当年签订的合同总销售量为准。
4、投标产品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近三年(2011,2012,2013)中任意一年出具的检测报告。
5、投标人自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日前3年内,在合同执行期间,没有与招标人发生合同中止的行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明确的声明,招标人保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一旦发现投标人隐瞒前述行为的情况,则视为投标人弄虚作假,招标人保留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6、近3年内,投标人应:1)未曾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隶属关系。2)未曾参与本项目的技术规范或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3)不是承担本项目设计、咨询、施工监理业务的单位或其附属机构。4)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申请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5)没有处于被法院或银行进行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转包或分包,一旦发现将取消投标申请人的投标资格,在投标阶段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备注:投标与中标原则:
1、标段划分:本次两个标段一同招标,同一投标申请人可选择一个或两个标段。
2、同一投标申请人只能授予上述两个标段中的一个标段。若同一投标申请人在两个标段中均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申请人将被授予标段二(猎德污水处理厂、京溪地下净水厂)项目。

八、有兴趣且符合本公告第七条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好IC卡手续,且必须按本公告的要求编写并提交《投标报名申请表》(及其附件)方可报名,报名时须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报名费人民币100元(每标段)。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九、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本公告第七条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投标申请人按以下安排办理报名手续:
1、报名及递交申请文件时间:2014年01月01日-2014年01月0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广州市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接受报名的窗口见交易中心电子信息屏幕或网站上的安排。
3、投标人报名及审查相关事务的流程:
①详细阅读招标公告及其附件(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②按公告要求报名——③等候来自国义招标的可办理购标手续的通知——④按要求办理购标事宜(由国义招标1楼综合部购标室负责)

十、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2、发售时间:具体日期另行通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注意:请投标人务必在①提交了合格的申请文件,和②接到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后,才能领取招标文件以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3、发售方式:
方式一、派员前来购标室办理购标事宜:(1)现场递交《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2)现场缴纳标书款;(3)现场领取发票和纸质招标文件等资料。
方式二、采用邮购+汇款方式办理购标事宜:(1)按要求填写并传真《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同时附上支付凭证复印件)至购标室;(2)注意查收快递,以便及时接收来自购标室的纸质招标文件等资料和发票;(3)收款人账户信息见第4条。注意:及时传真《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并同时附上汇款凭证复印件,并在传真后应及时与发售招标文件的联系人吴小姐联系确认。
4、发售招标文件事宜由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综合部购标室负责,具体联系人如下:
联系人:另行通知;
电话:另行通知;传真:020-37652396;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艺星大厦西侧)1楼(购标室)(邮编:510080)
户  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行号:308581002097)
账  号:120905690610808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不负责投标人准备申请文件、投标文件和递交标书所产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和电话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艺星大厦西侧)16楼(能源环保部)(邮编:510080)
电话:020-87768198-635、661、624;传真:020-87673286
邮箱:GYZB16F@126.COM
联系人:张冬杰(13602752036),梁凯旋(13570295838),赵令喜

十二、招标人联系方式
名称: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01号
邮编:510655
联系人:江小姐
电话:020-38890506
传真:020-38890589

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12月31日

请前往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zzb.gd.cn下载以下附件:
附件A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附件A: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及其附件)   (报名时单独递交,1式2份)
(注意:由于《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和发布的格式文件,本附件中的申请表仅作示范用,为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投标申请人应使用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段号
 
投标人名称

(企业IC卡编号)
 被授权人
 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                   (经理/总监/其他)
 项目负责人资质证号
 
安全员
 安全员安全考核证号
 
保证书
我公司保证该项目由本单位承包,不接受他人挂靠,不转包,不非法分包。如有违犯,责任自负。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招标人意见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报名申请表》附件(1式2份):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格式自拟,可采用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制订的格式)。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可采用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制订的格式)。4、投标人如果不是投标产品的生产商,请投标人出具书面说明(格式不限)拟投标产品的生产商的全名。5、投标人如果同时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应当出具书面说明(格式不限)拟参加的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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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4座污水处理厂获评十佳达标单位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1月10日讯)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排水专业委员会近日对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了节能减排绩效考核,广州猎德、大坦沙、沥滘、西朗4座污水处理厂获全国十佳达标单位称号。据了解,此次全国性的污水处理节能减排绩效考核评比,主要是考察各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效果、污水处理达标、污水处理能耗、运行成本、运营管理水平、安全管理、资源再生利用等方面的情况。

(来源:中国建设报,作者:记者刘一心、通讯员罗清绮,上海供排水项目网戴晓红编辑,2014年1月7日)

“......广州猎德、大坦沙、沥滘、西朗4座污水处理厂获全国十佳达标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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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将斥14.9亿增建污水处理厂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4月5日讯)广州将斥巨资再建一座污水处理厂,规划污水处理能力为15万吨/日,目前该项目进入施工图审查服务招标阶段,预计将耗资约14.9亿元。昨日,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发布包括石井净水厂工程在内的10个施工图审查服务的招标公告,选定施工图审查单位。该工程已获市发改委批准,相关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

据介绍,大坦沙污水处理系统规划大坦沙和同德围两座污水处理厂,目前系统内大坦沙污水处理厂经过一期、二期、三期的扩建,现状处理能力55万吨/日,但因为用地原因已无法扩建。近年来,大坦沙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越来越高,水量越来越大,无法满足系统污水量处理需求,因此急需开展石井净水厂工程建设。

石井净水厂工程,纳污范围为规划中大坦沙污水处理系统新市涌、白云二线以北区域,总服务面积33平方公里。建设处理规模为15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一座。预计投资总额约14968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7130万元。

石井净水厂工程项目选址白云区张村,张村涌以南,石井河以东,目前现状为菜地和水塘。施工环境敏感点包括临近的金碧新城、广雅实验学校、嘉福中学、省司法学、省化学工业研究所、警察医院、风度花园等。为减小净水厂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石井净水厂采用“地面上湿地过滤、地下污水处理”的要求进行设计。

(来源:信息时报,作者:记者高金花,上海供排水项目网戴晓红编辑,2014年4月5日)

“......目前系统内大坦沙污水处理厂经过一期、二期、三期的扩建,现状处理能力55万吨/日,但因为用地原因已无法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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