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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信息论坛』>> 『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拟在建项目汇编』 | 本分论坛共57578贴 | 99258回复 | 分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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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6-广东省阳江市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2011/6/20 1: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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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信息第一次公告

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由阳江市中阳联合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该污水处理厂拟建在阳西县325国道旁,位于阳西二中西南侧,南至育才路(三十米街),西至教育北路(二十二米街),污水厂总体规模预计为3万m3/d,一期规模为1万m3/d,污水处理厂尾水就近排入排洪渠,经莲塘河,最终汇入丰头河。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要将项目情况及建设单位、环评承担单位联系方式与环评工作程序、向公众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进行公示。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项目
概要: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结合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的实际情况,采用CASS工艺方案作为污水处理厂的工艺,污水处理厂尾水就近排入市政排洪渠。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为: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工程设计总规模3万m3/d,总占地约1.65公顷,分两期建设,一期(2012年):1万m3/d,二期(2020年):2万m3/d。
本项目为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项目,设计规模1万m3/d,工程投资为2346.70万元,预计2011年下半年动工兴建, 2012年上半年竣工投产。
本次环评的内容主要是评价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并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同时对项目的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2)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阳江市中阳联合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阳西县中山火炬工业园管委会办公大楼二层
联系人:张俊峰
电 话:0662-8850889

(3)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路84号
联系人:徐小姐
电 话:020-83398920
电 邮:app@hfhbco.cn

(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
① 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
② 建设单位进行第一次公众公告(6项信息)
③ 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④ 环评机构进行第二次公众公告(8项内容)
⑤ 公众意见调查
⑥ 建设单位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材料
⑦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
① 工程现场踏勘及环境敏感点调查
② 进行环境现状监测
③ 对工程施工期、营运期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价
④ 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建议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本次公众参与调查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① 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的状况是否满意;
② 对本建设项目了解的情况和渠道;
③ 对本项目在本地建设可能造成的污染的意见;
④ 对本项目建设与当地经济发展关系的理解;
⑤ 对广东省环保部门审批本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本项目共进行两次环评公告,本次为第一次公告。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将进行第二次环评公告,届时将提供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内容,请留意。

公众可在第二次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与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环评机构还会采取问卷调查(对象随机抽选)等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届时公众可提出意见。
本次公示时间从2011年04月18日起至2011年04月29日。

发布单位:阳江市中阳联合发展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1年04月18日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1-6-20 1:45:17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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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可行性研究报告

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
二○一一年四月


2011年4月15日,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会专家组意见如下:

我院按照评审会专家组修改意见及建议,对可研报告做了以下修改:
1. 参考总体规划以及阳西县政府污水厂选址红线批复意见修改。
2. 本项目的位置图、四至图已增加附图,防护距离以说明。
3. 本项目纳污范围的面积、人口数量等已复核。
4. 参考河涌现状、管网现状等资料复核纳污范围内的水量及水质分布情况。
5. 按《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要求,文本中增加了需接纳的工业废水具体要求。
6. 已复核并补充出水水质等相关标准规范的使用依据和说明。
7. 结合厂址周边实际环境要求,已优化污水厂相关构筑物及处理单元的设计、总平面布置、除臭及污泥处理方式。
8. 已补充说明一、二期公用设施和需一期先建设的公共设施。
9. 已增加工艺设备表。
10. 已完善经济分析方面内容。
11. 已增加项目工程建设进度计划和运营成本的详细说明。
12. 文本中已补充中控室、化验室等相关建设内容。
13. 参考总体规划文件,文本中补充受纳水体的常水位标高及洪水位标高。
14. 已补充明确污泥处置方式。
15. 已补充本项目进场道路、装机总容量及使用容量。
16. 与本项目相关批复文件已附附件文件。


前 言
阳西县位于广东省西南部沿海,位于东经111°22ˊ28"—111°48ˊ43"、北纬21°29ˊ—21°55ˊ。东接阳江市江城区、阳东县,北邻阳春市,西与电白县交界,南临南海。325国道以东西走向贯穿县境,过境公路50.6公里。县城沿公路东至广州市300公里,西至湛江市171公里。县境属背山面海的丘陵地带,平原面积17%,地势从西北向东南倾斜,西北和东南高,中部低。全县最高点蛾凰嶂海拔1338米,位于县境西北部,与电白县、阳春市交界。属广东省阳江市管辖,面积1420平方公里,人口46.89万,辖织篢、程村、溪头、上洋、沙扒、儒洞、新圩、塘口8个镇,11个居民委员会,131个村委会,县政府驻地织篢镇。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许多工业项目落户该地,人口急剧增长,未经处理的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直接排入河中,使河道内的水质恶化,对地面水系已造成较大污染,并导致全县生产和生活用水质量下降。目前阳西县的排水管道为雨、污合流,除部分道路上按雨、污水分流修建了雨水和污水管道外,大部地区仍为雨污水合流排放,大部分污水均通过道路边沟或管道直接排入水体,对水体造成污染。
若不尽快建设污水收集和处理工程,将对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带来严重影响,阻碍社会经济的发展,影响人民健康水平的提高。
在阳西县政府的大力推动下,以及中阳联合发展有限公司在阳西县的龙头企业的带动下,拟建设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建成后能够有效地减少阳西县排入当地河流和海域的污染物,保护当地有限的水资源和旅游资源,从而实现污水资源化的目的。
2011年3月,受阳西县政府和阳西县中阳联合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我院负责编制《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工作。

在本次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过程中,我院得到了阳西县政府和阳西县中阳联合发展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大力支持和协助,在此表示诚挚地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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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鼓风机
推荐方案采用鼓风曝气系统,需要使用鼓风机作为生化池的充氧设备,鼓风机能耗在污水厂总能耗中占的比重较大,大概为70%左右,所以选用效率高的节能型的鼓风机就显得非常重要。根据本工程的特点,由于采用的CASS工艺对供气压力变化幅度要求较大,因此决定采用带变频电机的风机。目前,国内产品在设备一体化,制造水平等方面与国外产品有一定的差距,而且在主要技术指标如功率、效率、流量调节范围方面也存在较大差别。因此本设计考虑以进口为主。
本次设计我们选出目前运用较为广泛的罗茨鼓风机与空浮鼓风机进行技术比较。从经济角度及可行性方面分析,空浮鼓风机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故本设计考虑采用空浮鼓风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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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生物除臭装置
我们根据现有生物除臭工艺的先进性、成熟性和可靠性,筛选了二种工艺进行比较。一种工艺是采用进口德国某公司生物滤池脱臭装置,另一种工艺是采用国产填充式生物脱臭装置。
国内某公司生产的填充式微生物脱臭法,其材料为特种生物填料,填料总厚度4.0 m,分四层布置,分层喷淋。见图4-9。
a、废气收集和输送
来自不同废气源的废气经由空气管道,通过一台离心风机的抽送,进入预洗池。各收集点无须设置送风机。
b、预洗池
预洗池与生物滤池为一体化设备,位于生物滤池的前端。
预洗池中装填有螺旋玫瑰型填料,设置了循环系统,主要用于去除气体中固体污染物、调节空气的温度和湿度。预洗池中还装有液滴分离器,防止清洗水进入生物滤池。
预洗池还是一个有效的缓冲器,可降低高浓度污染负荷的峰值。


图4-9  溢洋生物脱臭法工艺流程框图

德国某公司生产的生物滤池除臭系统,其处理过程如下:

图4-10  生物滤池除臭工艺流程图
c、生物滤池
经过预净化并调节了温度和湿度的空气进入到生物滤池,在其中生物把致臭污染物降解成无臭的化合物。
首先气体进入到位于生物滤池底部的空气分布系统,然后缓慢地通过活性生物滤床,净化后的空气以扩散气流的形式离开滤床表面进入到大气中。
滤床由塑料支撑板支撑,该板耐腐蚀且具有良好的通透性。
生物滤池中的高效生物填料具有良好的结构稳定性和透气性能,可以保证经过长时间的运行压力损失基本保持不变。
该填料臭味处理效率高,湿度保持性好。目前已在320多套生物滤池中成功应用。
在生物滤池启动时,该填料需要用含有专用微生物的溶液进行处理。
生物滤池将致臭污染物降解成二氧化碳和水,没有二次污染,生物降解的反应式是:
          微生物
    污染物 + O2 ———— 细胞物质 + CO2 + H2O

d、生物滤池性能特点
生物滤池的异味处理效果非常好,微生物能够依靠填料中的有机质生长,无须另外投加营养剂。
生物滤池缓冲容量大,能自动调节浓度高峰使微生物始终正常工作,耐冲击负荷的能力强。
运行采用全自动控制,非常稳定,无须人工操作。
生物滤池的池体采用组装式,便于运输和安装;在增加处理容量时只需添加组件,易于实施;也便于气源分散条件下的分别处理。
此类过滤形式的生物滤池能耗非常低,在运行半年之后滤池的压力损失也只有500Pa左右。
 表4-13  国产与进口两种除臭工艺比较表(处理量5000m3/h)
项  目 进口生物模块滤床脱臭 国产填充式微生物脱臭
填料性质 含经驯化微生物菌种的木屑、树皮等 特种生物填料
填料用量 87 m3 80 m3
填料面积 48 m2 20 m2
填料高度 1.8 m 4.0 m
设备功率 5.5 kW 13.5 kW
土建尺寸 8.0×6.0×1.8 m 8.0×9.0×5.0 m
设备投资 37.86万元 78.2万元

由表4-13中可以看出,进口设备比国产设备便宜约52%,为40.34万元,且单套设备的年电费要少5.26万元。占地面积相近,投入运行以后都不需再更换填料,因而维护及运行费用都低。
根据以上的有关参数比较可以看出,进口生物除臭系统投资省,耗电量较小,除臭效果好,缓冲容量大,易损部件少,维护管理非常简单,且池体采用组装方式,运输安装方便,因此本工程除臭装置推荐采用进口生物滤池除臭工艺。考虑本工程目前进水处理量较小,厂区封闭管理,设计除臭工艺预留用地,远期考虑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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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BOT特许经营权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编号:(2011)第011号

工程名称: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BOT特许经营权

工程建设地址:阳西县织贡镇石桥铺村委会猪头潭村

工程规模:一期工程规模1万立方米/日,远期工程建设规模3万立方米/日。一期工程暂定2011年12月15日前竣工;其余后续工程分期建设规模视社会发展情况另行确定。污水处理厂厂外的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均由招标人投资建设。本次工程占地面积约 1.432 公顷。本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约2582.79万元,其中第一部分工程费用2301.31万元,第二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0.60万元。项目签约由阳西县人民政府签订。推荐采用工艺:CASS工艺(循环式活性污泥法)。

招标范围: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的特许经营方式建设污水处理厂,通过公开招标形式选择项目投资人,中标人为该项目投资人。由该中标人组建的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限内负责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采购、运营和维护,在特许经营期满后将项目无偿地移交给广东省阳西县人民政府。特许经营期为25年(不含建设期及试运行时间)

计划开竣工日期及工期要求:项目竣工时间:2011年12月15日(暂定)。

资金来源:资金由项目法人自筹

工程质量要求:投标人在污水处理厂总体设计时,除考虑第一期建设外,还应系统考虑今后达到总规模的场地预留和设施的接口布置等;出水水质排放必须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中严者。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须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
2、投标人企业注册资金为人民币500万元或以上(含500万元)。
3、具有国家环保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乙级或以上运营资质证书(生活污水或工业废水类)(含乙临/甲临)。
4、投标人必须有一个或以上日处理规模在1.0万立方米或以上的类似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的运营业绩。
5、投标人提供财产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情况的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网上报名。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方式:公开
 
招标场所:阳西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建设单位:广东省阳西县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单位: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 2011年6月1日至2011年6月20日。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资审文件、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同为2011年6月21日9:30时至10:30时,提交到阳西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将于同一时间、地点进行。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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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BOT特许经营权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2011)第011 号

招  标  人:广东省阳西县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日期:二0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6
第二章 投标申请人资格后审须知 9
一、总 则 9
二、资格后审申请 9
三、资格后审评审标准 9
四、利益冲突 10
五、申请书提交 10
六、其他说明 10
七、附件 11
第三章 投标须知 35
一、投标须知附表 35
二、投标须知 37
三、开标与评标 48
四、污水处理厂BOT特许经营权评分细则 57
第四章 业绩、商务、报价投标文件格式[明标] 60
1、开标一览表(格式1) 62
2、投标函(格式2) 63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3) 65
4、投标人声明(格式4) 66
5、投标保证金(格式5) 67
6、承诺函(自定格式) 68
7、投标人企业资质和管理水平文件(自定格式) 69
8、商务方案(格式6) 70
9、合同、协议条款响应方案(格式7) 72
10、投标报价(格式8) 73
11、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内容 74
第五章 技术投标文件(正本为明标,副本为暗标,格式自定) 75
第六章 相关批复及前期资料 76
第七章 中标合同书 77
第八章 特许经营协议草案 80
第一章 总 则 86
第二章 术语定义 87
第1条 术语定义 87
1.1 术语定义 87
1.2 其它 90
第三章 特许经营权 90
第2条 特许经营权 90
2.1 特许经营权 90
2.2 特许经营期 91
第3条 声明和条件 91
3.1 甲方的声明 91
3.2 乙方的声明 91
3.3 项目的建设的和投资 91
3.4 融资完成 92
3.5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92
3.6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92
第四章 项目建设 93
第4条 土地使用 93
4.L 土地使用 93
4.2 对使用土地的限制 93
4.3 土地的适用性和土地的状况 93
第5条 设计 94
5.1 设计要求 94
5.2 审阅设计标准和技术规范 94
5.3 施工图变更 94
5.4 甲方的责任 94
第6条 建设 95
6.1 乙方的主要义务 95
6.2 甲方的主要义务 95
6.3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95
6.4 项目进度计划 96
6.5 进度报告 96
6.6 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97
6.6.1 对建设工程的检查 97
6.6.2 不符合质量和安全要求 97
6.7 不可免除 97
6.8 交付图纸和技术资料 97
6.9 对考古、地质及历史物品的保护 97
第7条 竣工 98
7.1 项目设施竣工验收 98
7.2 出水水质监测和环保验收 98
7.3 开始商业运营 98
第五章 项目的运营与维护 99
第8条 运营与维护 99
8.1 运营和维护的基本原则 99
8.2 污水处理范围 100
8.3 甲方的主要责任 100
8.4 乙方的主要责任 100
8.5 运行与维护手册 101
8.6 水样的采集和储存 101
8.7 水量的计量 101
8.8 污泥处理 102
8.9 暂停服务 102
8.10 环境保护 102
8.11 未履行维护的处理 103
8.12 甲方进入污水处理项目设施现场 103
第9条 污水处理服务费 103
9.1 污水处理收费的确定 103
9.2 污水处理收费单价的调整方法 104
9.3 污水处理服务费的支付 104
9.4 污水进水水质超标 105
9.5 更改出水排放标准 105
9.6 处理水量不足和出水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违约 105
9.6.1 违反规定数量的违约金 105
9.6.2 违反出水水质标准的违约金 105
第六章 项目设施的移交 106
第10条 特许经营期期满时污水处理项目设施的移交 106
10.1 移交委员会 106
10.2 移交范围 106
10.3 最后恢复性大修和性能测试 107
10.3.1 最后恢复性大修 107
10.4 备品备件 108
10.5 保证期 108
10.6 承包商保证的转让 108
10.7 移交效力 108
10.8 移交保证金 108
10.9 风险转移 109
第七章 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109
第11条 甲方和乙方共同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109
11.1 不可抗力 109
11.1.2 积极补救不可抗力的义务 109
11.1.4 费用 110
11.2 保密 110
11.3 合作义务,预先警告义务 110
第12条 甲方的一般义务 111
12.1 项目前期工作 111
12.2 不干预 111
12.3 其他义务 111
第13条 乙方的一般义务 111
13.1 遵守适用法律 111
13.2 劳动安全标准 111
13.3 项目文件的协调 111
13.4 税金、关税及收费 112
13.5 对承包商和其雇员及代理人的责任 112
13.6 知识产权的赔偿处理 112
第14条 保险 112
第八章 违约赔偿 112
第15条 违约赔偿 112
15.1 赔偿 112
15.2 减轻损失的措施 113
15.3 部分由于受损害方造成的损失 113
15.4 对间接损失不负责任 113
第九章 终止、变更和转让 113
第16条 终止 113
16.1 甲方的终止 113
16.3 终止意向通知和终止通知 114
16.4 终止的一般后果 114
16.5 终止后的补偿 115
16.6 终止后的移交 115
第17条 变更和转让 116
17.1 甲方的变更 116
17.2 乙方的转让 116
第十章 解释和争议的解决 116
第18条 解释规则 116
18.1 修改 116
18.2 可分割性 117
第19条 争议的解决 117
19.1 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17
19.2 仲裁或诉讼 117
19.3 争议解决期间的履行 117
19.4 继续有效 117
第十一章 其它 118
第20条 其他条款 118
20.1 通知 118
20.2 附件目录 118
20.3 不弃权 119
20.4 协议文字 119
20.5 生效日期 119
附件1 进水指标 120
附件2 出水指标 121
附件3 项目建设和运营的特许范围(或区域图示) 122
附件4 技术规范和要求 122
附件5 建设、运营和维护方案(计划) 122
附件6 项目所需的政府和企业相关文件 124
附件8 履约保函格式 12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BOT特许经营权招标公告

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经阳西县人民政府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投资和运营主体(项目法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诚邀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BOT特许经营权
2、招标人:广东省阳西县环境保护局
3、招标范围: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的特许经营方式建设污水处理厂,通过公开招标形式选择项目投资人,中标人为该项目投资人。由该中标人组建的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限内负责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采购、运营和维护,在特许经营期满后将项目无偿地移交给广东省阳西县人民政府。特许经营期为25年(不含建设期及试运行时间),项目竣工时间:2011年12月15日(暂定)。
4、项目概况: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位于阳西县织贡镇石桥铺村委会猪头潭村。一期工程规模1万立方米/日,远期工程建设规模3万立方米/日。一期工程暂定2011年12月15日前竣工;其余后续工程分期建设规模视社会发展情况另行确定。污水处理厂厂外的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均由招标人投资建设。本次工程占地面积约 1.432 公顷。本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约2582.79万元,其中第一部分工程费用2301.31万元,第二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0.60万元。项目签约由阳西县人民政府授权(甲方):广东省阳西县环境保护局签订。推荐采用工艺:CASS工艺(循环式活性污泥法)。

二、工程质量要求:投标人在污水处理厂总体设计时,除考虑第一期建设外,还应系统考虑今后达到总规模的场地预留和设施的接口布置等;出水水质排放必须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中严者。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
2、投标人企业注册资金为人民币500万元或以上(含500万元)。
3、具有国家环保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乙级或以上运营资质证书(生活污水或工业废水类)(含乙临/甲临)。
4、投标人必须有一个或以上日处理规模在1.0万立方米或以上的类似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的的运营业绩。
5、投标人提供财产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情况的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网上报名。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招标场所:阳西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六、公告发布时间:2011年6月1日至2011年6月20日。

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到阳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阳西)网上下载。时间为2011年6月1日至2011年6月20日。

八、资审文件、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资审文件、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同为2011年6月21日9:30时至10:30时,提交到阳西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将于同一时间、地点进行。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阳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阳西)网址:http://www.yjgcjy.cn/
联系电话:0662- 5553837(阳西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招标人:广东省阳西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阳江市阳西县县府大院6号楼2楼
联系人:冯先生
电 话:0662-5529930
传 真:0662-5529296

招标代理: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6楼1603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20-83554540,83517453
传 真:020-83517453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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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投标申请人资格后审须知
一、总 则
1.1 招标人对拟建的招标项目已按照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具备项目招标的条件。
1.2 招标人将对本项目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后审,即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
1.3 投标人可对本次招标的项目提出资格后审申请。
二、资格后审申请
2.1 资格后审将面向符合本项目资格后审合格条件标准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2 投标申请人须回答资格后审申请书及资格后审申请书附表中提出的全部问题,任何缺项将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
2.3 投标申请人须提交与其资格审查有关的资料,并及时提供对所提交资料的澄清,否则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后审。
2.4 按资格后审要求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使用中文。
2.5 投标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资料应真实、准确、详细,以便资格后审做出正确的判断。如果所提交的申请资料有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形,其申请将被拒绝。
2.6 资审文件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不接受无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的原件及复印件。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资格后审申请书中应附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没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不符合要求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无效。
三、资格后审评审标准
3.1 确定合格投标人原则:
本项目资格后审只设置必要合格条件标准,通过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评审的投标申请人均为合格的投标人。
四、利益冲突
5.1投标申请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企业法人。招标人的任何具有或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五、申请书提交
6.1 资格后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须提交正本一份,副本六份。
6.2 投标申请人所提交的全部资格后审申请文件不予退还(证书、证明资料原件除外)。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格后审申请书给予保密。
六、其他说明
7.1 资格后审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确定排名顺序进行资格审查:
当投标人报名时资格审查合格少于5家或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少于3家的,则重新组织招标。
7.2 投标资格后审工作结束后,资格后审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资格后审结果的书面报告。
7.3 招标人保留以下权利:
(1) 修改招标公告中招标项目的规模和金额等内容,前述情况发生时,投标申请人必须达到修改后的资格后审条件要求。
(2) 拒绝不符合资格后审合格条件和任何迟到的申请书以及纠正对资格后审做出的错误判断(评审)。
(3) 直到授标前,发现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后审申请资料有弄虚作假、隐瞒真实内容情形,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不予授标。
(4) 直至授标前,由于投标人的主体或法人地位发生实质性的变化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情形,使得投标人资格条件已达不到资格后审的合格标准,有权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或不予授标。
(5) 在中标通知发出后,特许经营协议签订前,发现投标申请人的投标文件有弄虚作假、隐瞒真实内容情形的,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7.4 投标申请人应派员参加资格后审,包括负责接受资格后审验证和对资格后审申请材料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工作。未派人员参加资格后审的,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七、附件
附件1、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附件2、招标项目情况介绍
附件3、资格后审程序
附件4、资格后审评审细则
附件5、招标投标分段时限投诉规定


17

附件1: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 目 内 容 合 格 条 件
1 资格后审申请书封面 见附件6-格式1
2 资格后审申请书 见附件6-格式2
3 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6-格式3
4 法人资格 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企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或以上(含500万元)。见附件5-格式4
5 资质证书 具有国家环保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乙级或以上运营资质证书(生活污水或工业废水类)(含乙临/甲临)
6 业绩要求 投标人必须有一个或以上日处理规模在1.0万立方米或以上的类似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的运营业绩。提供特许经营合同或授权文件。
7 企业财务状况 投标人提供财产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情况的证明(提供2010年财务年度审计报告及工商部门出具的工商信息查询证明) 。
8 委托代理人的要求 提供本单位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并提供本单位招标公告发布半年前经社保管理机构出具有效的社保证明.
注:1、以上的条件或说明须备原件核对。

附件2:招标项目情况介绍及要求
一、项目背景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许多工业项目落户该地,人口急剧增长,未经处理的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直接排入河中,使河道内的水质恶化,对地面水系已造成较大污染,并导致全县生产和生活用水质量下降。为了改善阳西县的水环境质量,促使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阳西县人民政府决定,2011年建设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BOT特许经营权,阳西县人民政府授权广东省阳西县环境保护局具体负责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招标的前期工作。目前,前期的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经阳西县人民政府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投资和运营主体(项目法人)。

二、城市概况
1. 城市概况
阳西县位于广东省西南部沿海,位于东经111°22ˊ28"—111°48ˊ43"、北纬21°29ˊ—21°55ˊ。东接阳江市江城区、阳东县,北邻阳春市,西与电白县交界,南临南海。325国道以东西走向贯穿县境,过境公路50.6公里。县城沿公路东至广州市300公里,西至湛江市171公里。县境属背山面海的丘陵地带,平原面积17%,地势从西北向东南倾斜,西北和东南高,中部低。全县最高点蛾凰嶂海拔1338米,位于县境西北部,与电白县、阳春市交界。属广东省阳江市管辖,面积1420平方公里,人口46.89万,辖织篢、程村、溪头、上洋、沙扒、儒洞、新圩、塘口8个镇,11个居民委员会,131个村委会,县政府驻地织篢镇。
到2002年末,全县户籍人口为46.90万,人口密度为369人/平方公里,高于阳江市的平均水平(331人/平方公里)。其中女性为21.41万人,男性为25.49万人,男女性别比为119.06。非农人口为9.02万人,农业人口为37.88万人,非农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为19.23%。
2010年阳西县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14580元,年均增长10.4%,2020年达到38684元。阳西县发展经济发展的总体思路:“工业兴县, 海洋强县, 旅游旺县, 农业稳县”。
2. 自然条件
2.1 水文气象
a)河流
阳西县东南两面频临大海,海岸线长达126.6km,西北部地区是华南暴雨中心,河流众多,河流交错,全县境内的的多年平均河川径流量为1627亿立方米,集雨面积126.6km2以上的河流主要有丰头河,织篢河,上洋河和儒洞河,小河流有36条。
丰头河在阳西县东北部,源于塘口镇望夫山脉的鹅凰嶂南麓,流经塘口镇的桐油,塘口村,程村镇的黄什村及织篢镇的店泉,再与织篢河会合,经溪头镇的丰头港流入南海,流域面积657 km2,河长45 km,河流比降为4.5‰,沿河有十八条支流,各支流建有七座中型水库,其控制积雨面积为68.8 km2,集雨面积超过100km2以上的一级支流织篢河。
织篢河,源于新圩镇望夫山脉的癞痢嶂,集雨面积266km2,河长31.7 km, 河流比降为2.33‰,流经蒲牌,织篢至店泉汇入丰头河,沿河有八条支流,各支流建有5座中小(一)型水库,其控制积雨面积为19.16 km2。
上洋河,源于阳西县龙高山第一尖,流经石桥,上洋至河北港出海,集雨面积135km2,河长22 km,河流比降为2.67‰,沿河有5条支流。
儒洞河在阳西县西部,与电白县相邻,其中一部分在电白县境内,河流源于新圩镇望夫山脉的鹅凰嶂西,集雨面积697km2,在阳西县的集雨面积341km2,河长55 km,河流比降为2.84‰, 沿河有5条支流。
阳西县城位于织篢镇,处于本县中部,流经阳西县城的主要河流有织篢河和石桥铺河。织篢河由西北到东北环绕阳西县城而过,属于洋边河的一条一级支流,集雨面积226km2,河长约31.7km。该河发源于阳西县城西部新圩镇望天山脉的癫痢嶂,向东流经蒲牌、织篢至青草渡汇入洋边河。织篢河较大的支流有蒲牌河、牛岭河(又名高垌河)、洋河等。两条支流均在阳西县城处汇入织篢河,造成县城段洪峰急剧加大,增大了县城防洪压力。流域四周为高山环绕,中部为丘陵,下游为小块平原,土地较肥沃。漂竹桥以下河床比较平缓,河道迂回弯曲,共有8处急弯,加之上游水土流失严重,且下游人为设障阻碍行洪,造成河道淤积,原来织篢河可通航100t船只,现在只有涨潮时才可通航50t以下船只。织篢河流域内建有旱塘、樟木坑两宗小(一)型水库及小(二)型水库、山塘十余宗,控制集雨面积1916km2,占流域面积的7.4%。
石桥铺河是流经阳西县县城的另外一条主要河流,位于县城北侧,横穿325国道及建设中的广湛高速公路,属于洋边河的另一条支流。石桥铺河集雨面积44.32km2,河长约13.6km,河道平均比降3.75‰。
b)地下水
阳西县的地下水资源比较丰富,地下水又分为深层地下水和浅层地下水两部分。阳西县地下水以浅层地下水为主,基本上随着地形起伏变化,且埋藏浅,分布均匀,水质较好。浅层地下水有3.55亿立方米。
c)降雨
阳西县雨量充沛,常年降雨量为2350毫米,降雨的时间、空间分布不均匀,由县境的北部向南部递减,变化范围在1600mm~2400mm,降雨量变差系数在0.3左右。降雨季节性差别十分明显,主要集中在4~9月份,占全年降水的86%,且常以暴雨形式出现。7~10月常受台风侵袭,并带来暴雨暴潮。
d)径流量
径流的主要补给来源于降雨,阳西县蒸发量大,全年有45.4%降雨量消耗于植物蒸发和土壤蒸发,只有54.6%降雨量形成径流,全县平均径流深1575mm,阳西县的河川年平均径流量为16.27亿立方米,另外,过境水全年有3.38亿立方米,阳西县的年平均径流量为19.65亿立方米。
e)水资源评价
阳西县地处河网地区,地面水资源丰富,地下水也比较丰富,分布均匀,水质较好,是广大农村小规模分散取水的好水源。
但阳西县的降雨时空分布极不均匀。水量集中在汛期的多且常以洪水的形式出现,大部分水量直泄入海,成为不可利用水资源;如遇暴雨,还会造成洪涝灾害。而在10月至次年3月,降雨量少,且中小河流的河川径流量少,往往与农业生产需水高峰发生供不应需的矛盾,致使春旱频繁发生。
但水资源利用矛盾却日益突出,尤其是饮用水资源的利用愈来愈紧张。究其原因:一是近年来高速发展的工业排放大量未经处理的污废水,使支流的水质变差;二是部分水库也受到了库区周边村的影响,大量生活污水排入,养殖业的发展造成水库水质变差。
2.2 地形地貌
阳西县的地貌及土质大体可分为沿海平原地带和山区地带两大部分。沿海地区程村镇的近河到溪头镇的散头咀这一岸段属洋边海沿岸,洋边海为一深入陆地的溺谷河口湾,沿海地段主要为冲积平原,沿岸高潮区局部有红树林及草滩分布,滩涂辽阔、平坦,底质为泥沙质及泥质。散头咀至沙扒镇,主要由三个镰刀形沙湾连接而成,连接处呈半岛岬角状,是典型的山地溺谷岸段,滩涂类型有岩礁、砾石和沙滩。全县沙滩岸段占海岸线40%,较长的沙滩岸段是上洋镇的河北沙滩、儒洞镇的月亮湾沙滩、沙扒镇的海滨浴场沙滩。沙扒镇到儒洞镇这一岸段的特征与洋边海岸段相似,属儒洞河口岸段,底质为泥沙及沙质。山区地带只要是新圩、塘口以及程村、织篢两镇的西北部。这些地方山地多,地势高,砾质土多。大体上讲,沿海地带土质粘性相对大,部分水田呈碱性,山区地带土质相对松散,部分水田呈酸性。
3. 给水现状
阳西县现水厂一座,2001年建成,占地为40000m2,设计规模为6万吨/日,目前的供水能力为3万吨/日,以陂底水库水为饮用水源,陂底水库在新圩镇,距水厂有17km,水库的集雨面积为21.8km2,库容为8000万m3,目前供水人口为6.5万人,供水压力0.35~0.4mpa。人均用水量200L/日(工业用水占20%,生活用水占80%)。
存在问题:
(1)用水量大小,目前的供水能力为供大于求,造成高投入低产出,生产成本居高不下,影响居民用水。同时,供水管网陈旧,取水口至水厂远距离单管输送,单管输送造成供水可靠性差。
(2)新城区铺设管较合理,管材较好,管径较大,供水压力可满足要求。但旧城区原铺设管比较乱,网管径偏小,管材老化,供水压力较小。经过改造后供水压力可得到提高,但是不能满足城镇未来的发展的用水要求。
4. 排水现状
目前阳西县内的排水体制是雨污合流制,工业与生活混合水质。排水设施零乱、分散,不成体系,雨污水直接排到附近水体,工业废水未经处理也直接排入水体。市政建设各自为政,排水缺乏统一规划,都是雨污合流,没有污水管网系统。
5. 地质条件
由中标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委托地勘部门做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6. 水质条件
目前区内部分工业废水和全部生活污水、餐饮业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向排洪渠,对水体造成较大程度的污染。
阳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参数
污染物名称 BOD5
(mg/L) CODcr
(mg/L) SS
(mg/L) T-N
(mg/L) T-P
(mg/L) NH4+N (mg/L) 类大肠菌群(个/L)
设计进水水质 110 245 160 30 4.5 25 107

三、项目概况
1. 建设厂址
项目选址位于阳西二中西南侧,南至育才路(三十米街),西至教育北路(二十二米街)。
2. 项目建设规模
2.1 污水处理厂
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BOT特许经营权规模 1 万立方米/日,远期工程建设规模 3 万立方米/日。本期招标建设为一期工程,暂定2011年12月15日工程竣工;其余后续工程项目可根据污水处理量的增加情况,由政府确定建设期,本项目中标人可根据本次投标的价格及相关条款向政府提出申请。经政府批准同意可继续承接本项目的后期BOT建设。
2.2 配套管网
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厂外的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工程由招标人投资建设。
3. 项目规划用地
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远期总控制用地面积约1.432ha,投标人在污水处理厂总体设计时,除考虑第一期建设外,还应系统考虑今后达到总规模的场地预留和设施的接口布置等;除可研推荐的工艺外,投标人也可自行选定处理工艺,但工艺必须具备先进、可靠、成熟、节约等特点,且必须得到评标专家的一致认可,出水水质排放必须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中严者。
4. 项目服务区概况
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详见附图。
5. 项目前期工作
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己完成片地红线内的测量和初步勘察、项目可研报告、环评报告编制工作。
6. 资金来源
项目公司(法人)自筹资金。
7. 建设营运方式
本项目按BOT方式运作,即中标人将取得本污水处理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并在阳西县境内依法成立项目公司(法人),由项目公司(法人)负责项目资金的融资、污水处理厂(一期)的建设、经营、维护管理和债务偿还。阳西县人民政府给予项目法人一定期限的特许经营权(具体以招标确定)。特许经营期内,项目法人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作为污水处理厂的运营费用和项目的投资回报,特许经营期满,项目公司(法人)将良好运行的污水处理厂无偿移交给阳西县人民政府。
8. 双方的责任
8.1 招标人的责任和义务
8.1.1 污水处理厂建设用地由政府以无偿的方式提供使用。
8.1.2 招标人按时完成建设工程所需的厂区红线外基本配套(含通路、通水、通电、通气和厂区填土工程至规划标高等)。
8.1.3 在签定特许经营协议书时负责提供阳西县财政局出具在运营期内按时支付乙方的污水处理服务费的承诺书。
8.1.4 项目法人在承包建设和营运期间,招标人要保证中标人享有合法的权利不受侵害。
8.2 中标人责任和义务
8.2.1 负责自筹资金和债务偿还;
8.2.2 负责厂区内所有工程的建设、经营、维护,并保证满足污水处理厂一期日处理污水的生产能力。同时要达到以下要求:
8.2.2.1 污水参数
8.2.2.1.1 污水量的预测
投标人可以参阅《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BOT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章节内容获得本项目服务区域污水处理量的预测的信息。该污水量信息,仅供投标人参考,不作为提供的招标条件。
8.2.2.1.2 进水水质
本工程的污水水质指标由于没有实测数据,因此其进厂污水的水质指标只能根据规范,并借鉴广东省类似污水厂的进水水质进行预测。考虑以后的社会发展情况,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的进水水质设计要求如下:
污染物名称 BOD5
(mg/L) CODcr
(mg/L) SS
(mg/L) T-N
(mg/L) T-P
(mg/L) NH4+N (mg/L) 类大肠菌群(个/L)
设计进水水质 110 245 160 30 4.5 25 107
以上数据供各投标人设计时参考,各投标人应根据各自的经验,综合考虑进水水质的变化情况。
8.2.3 从双方签定协议5个工作日内,项目公司提供200万元的履约保函,甲方征地和进厂道路修建完成后,30天内要组织施工队进场施工,并履行承包经营项目的全部责任,不得中途退场。项目在建设期间,如果项目法人根本性违约而导致中途退场,其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如果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项目公司应赔偿损失;项目法人不能按预定时间建成污水处理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若2011年12月15日(暂定)不能竣工通水则向甲方交纳300万元违约金。经营期间,如果中途退场,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项目法人承担。
9. 项目实施要求
9.1 项目公司
中标人应在阳西县境内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由招标人按阳西县人民政府的授权分别授予该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对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进行融资、设计、建设、运营、偿还债务和维护,特许经营期为25年(不含建设期及试运行时间),项目竣工时间:2011年12月15日(暂定)。项目公司将在特许经营期满时,将运行良好的污水处理厂无偿移交给阳西县人民政府。
9.2 污水处理量
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规划总规模为 3 万立方米/日,本次招标建设为一期工程 1 万立方米/日。
9.3 出水水质要求
本污水收集系统收集的废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可直接排入排洪渠。
本项目出水主要水质指标如下表所示:
污水经处理后的出水水质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执行中严者。
主要指标如下:
污染物
名称 BOD5
(mg/L) CODcr
(mg/L) SS
(mg/L) T-N
(mg/L) T-P
(mg/L) NH4+N
(mg/L) 类大肠菌群(个/L)
设计出水水质 ≤20 ≤40 ≤20 ≤20 ≤1.0 ≤8 ≤104

9.4 工艺技术总体要求
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应采用成熟、稳定并在国内 1 万吨/日规模以上有广泛应用的处理工艺(如:可行性研究报告推荐的CASS工艺),须具备除磷除氮效果,并具根据出水水质和当地水资源保护的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污水进出水水质要求、招标文件提供或规定的有关情况、参考资料、投标人实地考察到的情况等,综合考虑选用适合本项目的工艺技术方案。工艺设计和用地布置方案应考虑与后续工程的衔接和主要工艺管道接口预留等问题。
污水处理厂应保持稳定生产,在检修期间污水处理厂应有处理水量调配措施,此时的出水水质仍须符合环保要求,并且检修期内按照实际处理水量计算服务费。
投标书的技术标书需要求提供必要的图纸,如工艺流程图、平面布置图等。
污水处理厂进、出水应设置在线污水水量自动计量装置(可读历史流量、累计流量和瞬时流量值)和水质在线检测装置。
9.5 主要设备选型
水泵、水下搅拌器、风机、仪器仪表等关键设备应选用国际知名品牌,污泥脱水机、粗格栅、细格栅等设备应选用国内知名品牌。
中标人或项目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随意改变其投标书中的主要设备、仪器仪表的品牌,除非招标人认为这些品牌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经招标人确认选用的品牌比投标文件的品牌好;如果中标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进行设备采购招标等原因可能会改变不同于投标文件提出的主要设备品牌,设备招标条件及最后确定的品牌仍应经过招标人的同意方可实施。
9.6 总图布置要求和项目总体设计要求
遵循下述原则:应符合阳西县规划要求和城市景观的要求;能充分利用土地,节约用地;工艺流程顺捷,布置紧凑,工艺管道线路最短,生产管理方便;充分绿化,美化环境。厂内道路规整,满足消防及车行的需要。符合防火、防噪、防洪防涝、安全、卫生等规程规范的要求。
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占地面积要求结合后续工程的用地布置综合考虑平面布置方案。
9.7 环境保护要求
废气和噪声等排放的标准应执行国家环保法规的相关要求。
污泥处理工艺要求:项目公司在厂内应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规定,在符合环保要求的前提下,根据现有填埋地点阳西县垃圾填埋场,对污泥采用外运填埋处理。费用由项目公司负责承担。
取样与监测应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规定,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末端排放口应设水量自动计量装置,对BOD、COD等主要水质指标安装在线监测装置,根据有关规定安装在线中控和监测系统。(费用由项目公司负责)。
劳动安全、工业卫生、消防等措施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标准,措施得当,可操作性强。
9.8 项目建设要求
招标人广东省阳西县环境保护局要求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暂定2011年12月15日工程竣工。
投标人应提出合理的计划进度日程表,有具体的质量和工期保证措施。
要求项目公司确定的设计单位、建设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维护单位等的资质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有成功的业绩和经验。
项目试运行的措施和监测程序得当,可操作性强。
9.9 运营和维护管理要求
要求按照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规定进行污水处理厂的运营和维护管理,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效果要求稳定,出水水质必须达到国家或省级相关标准后排放。项目公司负责污水处理厂设备、设施、建(构)筑物的运营、维护和管理,以及卫生清洁、绿化和环境的维护、围墙内的保安及安全巡察、门卫值班等。
电价和水价按照现行供电部门和供水部门的收费标准计算,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时以供电局批准的电价为准。
投标人应提供切合实际的、规程完善的更新计划与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方案。
9.10 特许期满移交方案要求
污水处理厂最后恢复性大修方案和移交方案合理,可操作性强。
污水处理厂设施在特许经营期期满时移交日期的性能保证值满足要求,测试程序可操作性强。
9.11 投资人资金实力和业绩经验要求
投资人实力强,财务状况良好。
投标人必须有一个或以上日处理规模在1.0万立方米或以上的类似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的建设及运营业绩。
9.12 项目公司的组建要求
中标人组建项目公司运营管理污水处理厂。项目公司的组建计划合理可行,应对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BOT项目进行机构和人员设置,应满足项目全过程管理的要求,架构明晰,责任清楚。
拟投入污水处理厂项目的管理技术专业人员配备齐全,应具备类似项目的相关工作经验,主要人员应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关职业资格。
9.13 投资总额要求
要求投标人针对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编制投资估算,投资估算应合理、考虑全面。
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投资估算应包括:征地红线内的场地清理、土方平整、道路建设(包括施工临时道路、永久道路)、厂用给水、供电线路、通信、绿化隔离带的建设投资。污水进水总管由招标人负责接至用地红线,征地红线外的外接市政用水、电工程、市政道路与厂区道路的连接道路工程、污水处理后的出水排水管至排放口(指排放口在一期用地范围外部分)等全部投资由招标人负责。
投标人应负起审慎调查的责任,一经报价,除了不可抗力和招标人违约的情况外,不得以投资表中没有列明细目为由要求增加或调整服务费。
9.14 运营成本要求
提交的污水处理厂运营成本必须符合实际,分析清晰合理,无明显缺漏项。
10. 污水处理服务费
本次招标设定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位最高限价及最低限价,即拦标价。招标人根据国家和行业现有的政策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性质,测算出:
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污水处理服务费最高限价为 0.95元/立方米;最低限价为0.74元/立方米。(即污水单价报价在[0.74,0.95]区间(含本数)为有效报价)。
投标人根据自身工艺技术情况、管理水平和投资收益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分别对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和提出自己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报价(单位:元/立方米,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招标人对项目公司的服务将按照《特许经营合同协议》的规定付费。在设施调试进水和试运行期间不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在污水处理厂正式商业运营之日起开始计算和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但试运行时限从工程竣工之日开始计算为三个月。


附件3:阳江市建设工程招投标资格后审程序
一、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
1、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发布内容
招标人须按照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结合招标项目实际编制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并按有关规定在相关主管部门完成招标备案(含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后,方可发布。
2、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发布时间
招标公告须在新闻媒体和网上同时发布,招标文件须在网上发布。发布之日至截标时间,一般不得少于20日(含信息公告和编制标书时间)。
二、投标人的确定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不进行截标前的资格审查。各投标人必须在截标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收费
投标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到阳西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在报名时向投标人收取。
四、答疑和踏勘
1、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答疑,实行网上答疑。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网上或书面提出,截标前10日停止质疑。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5日前解答招标文件的疑问,并形成补遗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后在网上发布。补遗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须在网上向所有投标人公告。
2、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和现场踏勘,但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告知招标项目的具体位置。投标人需要了解现场情况的,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五、开标会、评标会会议安排
1、招标文件(含补遗文件)在招标管理部门备案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窗口申请安排开评标会议。
2、若变更截标时间时,招标人须按以下程序办理:到主管部门办理招标文件补遗备案,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窗口变更截标时间和会议时间并在网上公告或书面告知各投标人。
六、截标
投标前,投标人应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窗口办理投标人进场证。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人持法人证明书或受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若因投标人未带齐相关资料而导致无法办理截标手续,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七、开标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资格后审委员会负责,在开标后评标前进行,资格后审委员会由5名专家依法组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负责全程服务,招标管理机构和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
1、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在投标人和监督人员的监督下,逐个开启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代表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公布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2、资格后审委员会严格对照招标公告及资格后审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资格后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认定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合格投标人。
3、资格后审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确定排名顺序进行资格审查:
当投标人报名时资格审查合格人少于5家或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少于3家的,则重新组织招标。
4、资格后审委员会审查过程中如出现疑问,可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如出现投标人资格不符合招标公告及资格后审评审标准条件的,应当向投标人说明情况。
5、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资格后审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资格后审结果的书面报告。
八、评标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评标环节进行后续评审。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其组成人员由资格后审委员会的专家组成。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以本企业帐号开出银行转帐支票或联行即付汇票,直接开给招标人委托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帐户,在开标会会场提交银行转帐支票或联行即付汇票,由现场监督人员负责登记、查验和保管。不能提交如期提交银行转帐支票或联行即付汇票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评标后,评审结果的前3名中标候选人(投标人)的保证金银行转帐支票或联行即付汇票由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转入投标保证金专户,出具保证金收据;其余投标人的保证金银行转帐支票或联行即付汇票于开标会结束后即时退回投标企业。

附件4:资格后审评审细则

一、总 则
1、资格后审工作由资格后审委员会负责,在开标后评标前按程序进行。
2、资格后审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
3、资格后审工作及其当事人自觉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二、资格后审评审程序
1、组建资格后审委员会。
2、评审前准备。
3、相关证书、证明资料文件原件的审查验证。
4、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评审。
5、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6、编写资格后审报告。
三、资格后审委员会的组建
资格后审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资格审查具体工作,资格后审委员会成员为5人。
四、评审前的准备
资格后审委员会在评审前应当认真研究招标项目的资格后审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项目的工程基本情况和资格后审的目的、评审标准和方法等内容。
五、相关证书、证明资料文件原件审查验证
1、详细评审前,由资格后审委员会指派部份成员对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申请材料中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有关证书、证明资料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进行审查验证。
2、未能提交相关原件接受审查验证的或无复印件的或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的,资格后审申请资料中相对应的内容不予确认。审查验证后,有关人员应形成书面审查验证记录,作为详细评审的依据。
六、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评审
资格后审委员会根据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的要求和相关证书、证明资料文件原件审查验证结果记录,对各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后审申请材料进行详细评审。凡全部满足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的投标申请人即为通过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评审。
七、资料澄清、核实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可提请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要求投标申请人对资格后审申请材料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和核实。
八、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完成资格后审必要和附加合格条件评审以及澄清核实工作后,由资格后审委员会按照投标申请人资格后审须知第3.1条款规定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九、编写资格后审评审报告
资格后审评审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提交书面报告,明确资格后审结果。资格后审报告应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招标项目概述、资格后审工作简介、资格后审委员会名单、相关证书、证明资料文件原件审查验证情况表、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评审表、合格投标申请人名单、澄清、核实及其它与评审有关的资料。

附件5:招标投标分段限时投诉的规定
为提高招标投标活动效率,本工程招标投标各阶段的投诉处理按“分段限时投诉”原则进行。投诉人超过本规定要求投诉时效的,主管部门可以不受理该投诉。
一、对招标公告内容的投诉时限:公告发布首日起5日内。
二、对招标文件内容的投诉时限:截标时间10日前。
三、对开标结果的投诉时限:开标结束后资格后审前当场向交易中心现场监管人员提出,可以口头投诉方式。
四、对资格后审结果的投诉时限:公布资格后审结果后评标前,当场向交易中心现场监管人员提出,可以口头投诉方式。
五、对评标结果投诉时限:中标结果公示期间。
六、对协议签订的投诉时限:中标人确定后协议签订前。

附件6:资格后审申请书格式

格式1:资格后审申请书封面和目录格式
格式2:资格后审申请书格式
格式3:资格后审申请书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
格式4:资格后审申请书附表格式


格式1:资格后审申请书封面和目录格式

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BOT特许经营权资格后审申请书

招标项目编号:(  )第  号


工 程 名 称:                 

投标申请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                 

填 报 日 期:               


资格后审申请书目录

(一)资格后审申请书
(二)资格后审申请书签署授权委托书
(三)资格后审申请书附表
(四)企业营业执照
(五)企业资质证书
(六)业绩证明资料
(七)2010年财务年度审计报告及工商部门出具的工商信息查询证明
(八)其他


格式2:资格后审申请书格式

资格后审申请书

致:         (招标人名称)
1、经授权作为代表,并以   (投标申请人名称)  (以下称“申请人”)的名义,在充分理解资格后审文件的基础上,本申请书签字人在此以 (招标项目名称)投标申请人的身份,向你方提出资格后审申请:
2、本申请充分理解下列情况:
2.1你方保留修改本招标项目的规模和金额的权利,前述情况发生时,投标仅面向资格后审合格且能满足变更后要求的投标申请人。
2.2你方保留拒绝不符合资格后审合格条件和任何迟到的申请以及纠正对资格后审做出的错误判断(评审)权利。
2.3你方保留直至授标前,发现我方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隐瞒真实内容情形,你方有权取消我方投标资格或不予授标等方面的权利。
2.4你方保留直至授标前,由于我方投标主体或法人地位发生实质性变化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情况,使得我方资格已达不到资格后审的合格标准,你方有权取消我方投标资格或不予授标权利。
3、下述签字人在此声明,本申请书中所提交的声明和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的、真实和准确的。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日期:



格式3:资格后审申请书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

资格后审申请书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的   (姓名) 为我公司签署本项目已递交的资格后审申请书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已递交的资格后审申请书内容我均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         (印鉴)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资格后审文件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不必提交本授权委托书。


格式4:资格后审申请书附表格式

投标人申请人一般情况

1 企业名称
2 地址
3 联系方式 联系人:电话:
传真:电子邮箱:
4 公司注册资料 注册地:
注册年份:
5 公司资质等级证书号
6 主营范围 1.                           
2.                           
3.                           
4.                           

7 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注:
1、所有投标申请人都须填写此表。
2、所有独立投标申请人须在本表后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原件的复印件。



第三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附表
序号 内  容 说 明 与 要 求
1 项目名称 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BOT特许经营权。
污水处理厂的签约单位为广东省阳西县环境保护局。
2 建设地点 位于阳西二中西南侧,南至育才路(三十米街),西至教育北路(二十二米街)。
3 项目规模 总规划处理污水能力3万立方米/日,本次招标建设是一期处理污水能力1万立方米/日
4 招标内容 污水厂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管理与项目移交(BOT)之特许经营权。
5 工程质量要求 投标人在污水处理厂总体设计时,除考虑第一期建设外,还应系统考虑今后达到总规模的场地预留和设施的接口布置等;除可研推荐的工艺外,投标人也可自行选定处理工艺,但工艺必须具备先进、可靠、成熟、节约等特点,且必须得到评标专家的一致认可,出水水质排放必须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中严者。
6 招标目的 选定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的项目法人
7 建设时间要求 特许经营期为25年(不含建设期及试运行时间),项目竣工时间:2011年12月15日(暂定)。

8 资金来源 资金由项目法人自筹
9 投标人要求 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
10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1 投标报价 污水处理服务费最高限价为 0.95元/立方米;最低限价为0.74元/立方米。(即污水单价报价在[0.74,0.95]区间(含本数)为有效报价)。一般情况下污水处理费基准价从特许经营期的每隔三年调整一次,特殊情况下(电费、人工、出水标准等三项指标中任一项累计变动10%以上或进水污染物浓度超过设计标准的10%)可调整,经招标人同意,由中标人提出申请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价格管理部门有关程序审批,进行调整。
12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有效期如变动不作为索赔的依据
13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以银行转帐支票或联行即付汇票方式提供投标保证金金额为40万元人民币,不能在开标会现场提交银行转帐支票或联行即付汇票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14 现场勘察 自行组织踏勘现场。
15 招标人澄清或修补、答疑的期限和投标人质疑期限 投标人质疑期限:在投标截止日期10天前。
招标人澄清或修补、答疑期限:在投标截止日期5天前。
16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密封:A、资审文件正副本;B、商务、业绩、报价投标文件[明标]正副本;C、技术投标文件副本;D、技术投标文件正本;E、开标信封。
投标文件按以上A~E分别密封,总共5个密封袋。
投标文件份数:文件A~D各正本壹份、副本一式陆份,文件E壹份。
17 进场证、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费用和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开始时间:2011年6月21日上午 9:30至10:30时
截止时间:2011年6月21日上午10:30时
地点:阳西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18 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11年 6月 21日上午10:30 时
地点:阳西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
19 评标方法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20 评标方式 采用一次报价综合评标定标的方式
21 资金证明 投标人要提供不少于项目总投资30%(含注册资本)的投资承诺函,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合同签订前完成项目公司注册,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会被没收。
22 项目前期投入资金 签约时中标人一次付清项目前期投入咨询费 60万元。
23 履约担保金额 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函为200万元。
中标人应于签署合同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
24 项目公司注册地点 中标人应按照《公司法》规定成立项目公司,注册地点为本项目所在地。
25 投标补偿 无投标补偿。投标人投标时发生的费用自行负责。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 总则说明
1.1 凡参加投标的单位均要承认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
1.2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规范要求、附件等资料。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在提交其标书之前应尽力澄清导致出现不合格标书的一切疑点,询问应尽早提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3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2、 项目说明
2.1 本招标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附表;
2.2 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招标方式选定中标人。
2.3 投标单位根据本单位设计方案进行标书填报,评标委员会负责投标文件的评审;中标单位按设计方案对污水处理厂进行融资、建设、运营管理和债务偿还等。
2.4 为确保本项目能通过招标获得最佳的方案,招标人希望每一个投标人能在认真总结以往工程经验的基础上,精心做好本项目的设计,以严谨的态度参与本项目投标。
2.5 签约时中标人一次付清项目前期投入咨询费60万元。
3、 资金来源
3.1 项目法人自筹资金。
4、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适用)
4.1 由两个及以上的单位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4.1.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4.1.2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主办单位,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4.1.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1.4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1.5 联合体的主办单位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1.6 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也包括联合体各方成员。
4.2 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具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参加投标和开标仪式,在评标过程中随时接受评委就投标文件内容提出的质疑,并予以解答。
5、 踏勘现场
5.1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述时间,自己组织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现场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一切责任事故和风险。
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6、 投标费用
6.1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6.2 投标人中标后,当向有关部门报审设计方案不通过而进行修改时,中标人应承担修改的全部费用。

(二)招标文件
7、 招标文件的组成
7.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申请人资格后审须知
第三章:  投标须知
第四章:  商务、业绩、报价投标文件格式[明标]
第五章:  技术投标文件格式[注:正本为明标,副本为暗标]
第六章:  设计相关批复及前期资料
第七章:  特许经营协议草案
7.2  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以书面形式或在网上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详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发现招标文件的缺损,在截标10天前以书面形式或在网上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该审阅招标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材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8、 招标文件的澄清
8.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0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告知招标人或在【阳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yjgcjy.gov.cn/)登陆并提出疑问,不得署名。
8.2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解答投标人提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以网上答疑在【阳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yjgcjy.gov.cn/)网上发布。
8.3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及时浏览【阳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yjgcjy.gov.cn/),主动取得招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在上述网站发布的对招标文件随时可能的澄清、修改、补充和答疑。投标人未遵守本条款规定而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 招标文件的修改
9.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网上发布,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网上答疑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网上答疑文件为准。
9.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形容,招标人可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给予明确。
10、 项目承包方式
10.1 采用项目法人(BOT)之特许经营权方式承包污水处理厂项目资建设、融资、设计、建设、营运、维护和债务偿还等。
11、 工程质量、工期及有关要求
11.1 本项目质量要求:投资人在污水处理厂总体设计时,除考虑第一期建设外,还应系统考虑今后达到总规模的场地预留和设施的接口布置等;除可研推荐的工艺外,投资人也可自行选定处理工艺,工艺必须具备先进、可靠、成熟、节约等特点,且必须得到评标专家的一致认可,出水水质排放必须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中严者。
如由于中标单位原因导致排放水质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和一切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
11.2 特许经营期
特许经营期为25年(不含建设期及试运行时间),项目竣工时间:2011年12月15日(暂定)。
12、 污水处理费支付办法
12.1 污水处理费的支付按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及有关规定支付。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3、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文字均应使用中文简体。
14、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分下如下两部分:
(1)商务、业绩、报价投标文件[明标]
(2)技术投标文件[注:正本为明标,副本为暗标]。
14.1 商务、业绩、报价投标文件编制内容及要求: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各方面的要求做出全面的、实质性的响应,其内容、格式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的“商务、业绩、报价投标文件格式[明标]”的要求填写。
投标人编写的商务、业绩、报价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内容:
14.1.1 开标一览表(格式1)
14.1.2 投标函(格式2)
14.1.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3)
14.1.4 投标人声明(格式4)
14.1.5 投标保证金(格式5)
14.1.6 承诺函(投标人要提供不少于项目总投资30%(含注册资本)的投资承诺函,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合同签订前完成项目公司注册,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会被没收。)
14.1.8 投标人资质和管理水平应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分(评分依据,自定格式)
14.1.8.1 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14.1.8.2 投标人企业概况(自定格式);
14.1.8.3 投标人资质证书复印件;
14.1.8.4 正在运营的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运营合同或授权书)(提供合同或授权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没有提供原件业绩的不得分)。
14.1.9 商务方案(评分依据,根据格式6要求编制,自定格式)
14.1.10 合同、协议条款响应方案(格式7)
14.1.10.1 对特许经营协议的响应
投标人应对特许经营协议的条款做出逐条响应,按条款顺序将建议修改的内容填入特许经营协议条款偏差表中,对条款的不接受或修改将影响评标结果。
14.1.10.2 投标人如提出下列要求,则建议的变更不会被接受:
(1)要求招标委员会提供项目的内部收益率或其他固定回报的保证;
(2)对招标文件中的特许经营协议条款(包括有关特许期、基本水量、进水水质标准、保函、污水处理价格调整、预定违约金、补偿、保险等内容的条款)的实质性变更。
14.1.11 投标报价(格式8)
14.1.11.1 污水处理费以元/m3报价,污水处理服务费最高限价为 0.95元/立方米;最低限价为0.74元/立方米。(即污水单价报价在[0.74,0.95]区间(含本数)为有效报价)。
14.1.11.2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资总造价和每吨污水处理价格就包括按招标方提出的技术要求完成设计、建设、运营管理等所有可能产生的所有费用,并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
14.1.11.3 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内容。
14.1.12 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内容
14.2 技术投标文件[正本为明标,副本为暗标](按污水厂设计规范自定格式)
14.2.1 技术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4.2.1.1 技术投标文件组成:
(A) 文本文件。
(B) 电子文件。
14.2.1.2 保密要求:
技术投标文件的副本必须隐匿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名称(副本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技术投标文件正本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正本不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待技术评审打分结束后用以核对投标人身份),投标人不得在技术方案投标文件副本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等标志。否则,作为废标处理。
14.2.1.3 文本文件
(A) 设计图纸以A3(297mm×420mm)、文本文件以A4(210mm×297mm) 规格编排装订成册。
(B) 文本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1份,封面标注“正本”字样,副本4份,正本为明标,副本为暗标,副本封面不作任何标注。
(C) 技术投标文本文件内容:
投标人投标时提交的污水处理技术方案,必须保证运营时污水厂具有处理污水能力1万立方米/日,且污水处理后出水水质符合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技术方案概述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 污水处理费报价。
(2) 总投资额(含工程投资估算表);处理每吨污水的综合成本(估算编制的标价应与技术方案设计相吻合)。
(二)技术工艺方案选择
(1) 技术工艺方案选择:详细论述工艺方案的选择理由、该工艺应满足招标的最低要求,要求选用低能耗、低运行费、低投入及占地面积少、操作管理方便的成熟工艺。
(2) 详细阐述主要工艺流程并列出主要设计参数。
(3) 必要的设计图纸(工艺流程图、平面图、高程图等)。
(三)主要设备选择
(1) 主要设备选型:设备的技术描述,性能参数,材料材质等。
(2) 主要设备来源及供应方式:应提供主要设备的性能参数。
(3) 主要设备清单:列明名称、型号、技术数据、数量、价格、在线监测设备、产地、使用位置等(列表),优先采用优质、低耗、技术先进、性能可靠、使用时间较长)。
(四)污水处理厂场地总图布置方案及公用工程
(1) 厂区总平面布置图:总平面布置应结合规划用地现状,以节约用地为原则,布置要合理恰当,其标准应符合国家的现行规定,能为今后施工、维护管理等提供良好条件,办公用房、绿化等配套设施要按污水处理厂国家规范要求进行建设,并考虑与后续工程的衔接流畅、合理、美观。
(2) 主要建筑物及构筑物(列明名称、面积、结构形式、尺寸、数量、使用功能等)。(列表)
(3) 公用工程方案及指标。
(五)环境保护措施描述
(1) 防治臭味和有毒有害气体的措施。
(2) 防治噪声污染的措施。
(3) 污水处理厂场地绿化方案。
(4) 剩余污泥处理措施。
(六)详细阐述劳动安全、工业卫生和安全、消防措施及其主要技术原则
(七)项目施工计划和进度日期
(1) 项目施工实施方案概述。
(2) 项目施工主要计划及进度。
(3) 项目设施在初步完工日性能保证值的范围及测试程序。
(八)运营维护方案
(1) 估计污水厂运行所需的电力、化学品、水、燃料及其他须购买的物品的年用量;维修备品、备件库存;以及保护性、预测性维修养护计划。
(2) 更新和更换计划:为主要设备提供合同期内的更新和更换计划,投标人须提供移交时各主要设备的设备完好率水平。
(3) 污泥处理计划。
(4) 异味控制计划。
(5) 建设、运营和维护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方案。
(九)移交方案
(1) 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完整的移交方案。
(2) 提交最后恢复性大修方案。
(3) 提交污水处理厂设施在特许期期满时移交日期的性能保证值和能力以及适当的测试程序。
(十)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15、 招标货币
15.1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 人民币 。
16、 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间,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7、 投标保证金
17.1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7.2 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以本企业帐号开出银行转帐支票或联行即付汇票,直接开给招标人委托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帐户(开户银行: 农行广东阳江分行阳西金穗支行, 帐号:44-557801040001370;户名:阳西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在开标会会场提交银行转帐支票或联行即付汇票,由现场监督人员负责登记、查验和保管。
17.3 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银行转帐支票或联行即付汇票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其投标资格。
17.4 评标后,评审结果的前3名中标候选人的保证金银行转帐支票或联行即付汇票由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转入投标保证金专户,出具保证金收据;其余投标人的保证金银行转帐支票或联行即付汇票于开标会结束后即时退回投标企业。
17.5 经评标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中标人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并进场施工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利息);其余2名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于招标人与中标人签定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17.6 在查验或转帐时,凡经查核投标保证金是空头支票或汇票的投标人,由招标管理主管部门对该投标人作出停止半年参加本市投标资格的处罚,记为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公示,对中标人取消中标资格。
17.7 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7.7.1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协议;
17.7.2 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合同签订前未按照规定完成项目公司注册的。
18. 投标文件的份数、盖章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9.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0. 投标文件(指明标)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其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21.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指明标)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2. 所有投标文件(指明标)的原件及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不接受无加盖公章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23.  资格后审文件、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23.1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
23.1.1 投标文件:
(1)资格后审文件:装订成一册,A4纸幅装订。
(2)商务、业绩、报价投标文件[明标]:单独装订成一册,A4纸幅装订,并胶装成册(书状)。
(3)技术投标文件正本[明标]:图纸采用A3纸幅绘制、文本文件采用A4纸幅,并胶装成册(书状),如果技术文本文件过多允许分册,但必须注明上下册,不可超过两册。(封面写上项目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技术投标文件副本[暗标]:图纸采用A3纸幅绘制、文本文件采用A4纸幅,并胶装成册(书状),如果技术文本文件过多允许分册,但必须注明上下册,不可超过两册。(副本封面及内容统一使用普通白色A4打印纸,并不得有任何标记。)
(5)开标信封: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同时须提交一个单独密封的开标信封,将开标一览表复印件、资审文件、[商务、业绩、报价]投标文件的电子光盘1份(不得含有技术方案投标文件内容)、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装于独立的信封,信封上注明“开标信封”并按投标人须知第23.3.1和23.3.2条的规定标注。其中所有文件不做压缩处理、不留密码,所有有关报价表格用EXCEL7.0以上版本处理。
23.2 投标文件的密封:A、资审文件正副本;B、商务、业绩、报价投标文件[明标]正副本;C、技术投标文件副本;D、技术投标文件正本;E、开标信封。
投标文件按以上A~E分别密封,总共5个密封袋。
投标文件份数:文件A~D各正本壹份、副本一式陆份,文件E壹份。
23.3 在投标文件(指资审文件,商务、业绩、报价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正本,开标信封)(技术投标文件副本除外)密封袋上均应:
23.3.1 写明招标人名称;
23.3.2 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1)项目名称及编号;
(2)文件类型:按A、资审文件;B、商务、业绩、报价投标文件;C、技术方案投标文件正本;D、技术方案投标文件副本;E、开标信封五种类型标注。
(3)2011年 月 日 时00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23.3.3 除了按本须知第23.2款和第23.3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投标文件密封袋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本须知第26条规定情况发生时,招标人可按密封袋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将投标文件原封退回。
23.3.4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标明按本投标须知第23.1款、第23.2款和第23.3.3款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23.4. 电子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23.4.1 资审文件;商务、业绩、报价投标文件”的光盘1套和技术投标文件光盘1套(无病毒),随纸质资审文件、投标文件一起密封提交。
23.4.2 电子光盘的密封方式:“资审文件;商务、业绩、报价投标文件”的电子光盘或U盘密封在开标信封内;技术方案文件的电子光盘密封在技术方案投标文件正本内(技术方案投标文件正本和技术方案投标文件电子文件不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待技术评审打分结束后用以核对投标人身份)。
23.5  技术方案投标文件副本密封袋只须密封,密封袋不得作任何标记,亦不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余资审、投标文件(含资审文件,商务、业绩、报价投标文件,技术方案投标文件正本,开标信封)密封袋及文件均应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4. 投标文件的提交
24.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25.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5.1 进场证、投标保证金银行转帐支票或联行即付汇票原件和投标文件提交开始和截止时间、地点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
25.2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6.  迟交的投标文件
26.1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5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7.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7.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要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7.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25条有关要求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7.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8.  截标时投标文件的数量要求
28.1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5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招标人将不负担因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
三、开标与评标
(五) 开标
29. 开标
29.1  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29.2 开标程序:
(1)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注意事项;
(2)主持人宣布参加开标会议人员组成情况;
(3)主持人宣布投标人数量和投标文件送达情况;
(4)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和招标人代表对投标人到会的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代理人身份进行验证,并宣布验证结果;
(5)招标人委托监督人员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宣布检查结果;
(6)工作人员开启开标信封,商务、业绩、报价投标文件,主持人将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数据逐项进行公布;
(7)各投标人确认报价等数据,并将所有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资格后审申请书送资格审查。
29.3 招标人在截标时间前收到的有效投标文件,在开标时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29.4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
29.5 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30.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30.1 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资格后审和评标;
30.1.1 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
30.1.2 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23条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
30.1.3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30.1.4 投标人未能提交投标保证金银行转帐支票或联行即付汇票原件的。
(六) 资格后审
31. 资格后审
31.1  根据招标公告的要求采用资格后审的,在开标后评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如投标人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能力和条件,其投标将被拒绝,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详见资格后审须知附件3资格后审评审细则具体要求。
31.2  资格后审委员会提交资格审查报告,根据资格审查报告,招标人将审定为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比较。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5家的,不再进行后续招标投标程序。
(七) 评标
32. 评标委员会组成
32.1  评标委员会由资格后审委员会中的专家组成。
32.2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33. 评标过程的保密
33.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人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及与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33.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3.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34. 开启商务、业绩、报价投标文件后,经评标委员会确认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商务、业绩、报价投标文件出现但不限于下列情况被认定为无效标书(即废标),废标不得参与下一阶段的评分及评审。
(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
(2)未能提交项目总投资30%(含注册资本)的投资承诺函,;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要求盖章或签字而影响其有效性的;
(4)投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整提供资质证明材料而影响其资质确认的;
(5)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按规定参加开标会的;
(6)投标总价和污水处理单价不是唯一且不接受评标委员会调整报价的;
(7)投标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要求的建设工期或投标书中无明确工期的;
(8)污水报价超过0.95元/m3或低于0.74元/m3的;(注:即污水单价报价在[0.74,0.95]区间(含本数)为有效报价)。
35. 详细评审
35.1 本次招标的评标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议和比较。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分“投标人资质和管理水平”、“技术方案”、“商务方案”和“价格”四部分进行评审。
35.2 评标的基本标准
35.2.1 专家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以下比例结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定:
投标人资质和管理水平:  30%
技术方案: 25%
商务方案: 15%
每吨污水处理报价: 30%
35.2.2 《投标人资质和管理水平》详本招标文件第三章第四点评分细则;
35.2.3 对商务方案进行评价和比较时,主要考核:
总投资额(含工程投资估算表);处理每吨污水的综合成本(融资方案、财务评价价编制合理);
(1)对《特许经营协议》条款的响应程度 30分
(2)财务状况评价 70分
35.2.4 对《每吨污水处理报价》主要考核:
每吨污水处理报价以所有投标方报价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平均值的98%为基准价(报名投标人少于或等于5家时直接取其平均值的98%),基准价为满分100分,每吨污水处理报价等于基准价,得100分;高于基准价的,每增加0.01元,减1分;低于基准价的,每减少0.01元,减0.5分,实行内插计算。
35.2.5 对设计投标文件[暗标]进行评价和比较时,主要考核:
污水处理厂设计方案的污水处理能力,出水水质标准要求,其它主要技术规格与参数对招标文件的满足程度等。
(1) 设计方案的完整性
(2) 工艺比选的合理性
(3) 工程设计的合理性
(4) 项目实施计划的科学性
(5) 工程估算的合理性(包括投资估算和污水处理成本计算)
35.2.6 技术投标文件评审时的无效标书:技术投标文件的副本出现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等的其他标志的为无效标书。
35.2.7 技术投标文件评审打分结束后,开启技术投标文件保密正本,以核对投标人身份,出现下列情况时,作废标处理:
A、技术投标文件正本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
35.2.8 综合得分
  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将按下列公式计算:
        S=A×30%+B×25%+C×15%+D×30%
其中:S为投标人综合得分,满分为100分;
A为“投标人资质和管理水平”得分,满分为100分;
B为“技术方案”得分,满分为100分;
C为“商务方案”得分,满分为100分;
D为“每吨污水处理报价”得分,满分为100分。
36. 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上的投标人资质和管理水平评分、技术评分、商务评分和每吨污水处理报价的评分结果,按权重分配分别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按从高到低依次排出名次。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写出评标结果,并推荐综合得分从高到低前三名分别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计算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出现并列得分时的评标优先原则:1、以投标报价低者优先;2、以技术文件得分高者优先。
36.1 评标、定标程序(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定标会议由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主持。
36.1.1 主持人宣布资格审查结果并宣布评标会议注意事项。
36.1.2 指定工作人员开启技术投标文件副本并进行匿名编号。
36.1.3 工作人员把资审查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含技术投标文件副本)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36.1.4 各评委根据附表1符合性审查表中审查细项逐一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确认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是否作出响应以及投标报价是否为有效投标报价。没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书不能参加下阶段的评审。
36.1.5 评标委员会对确认的有效的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评分办法对各投标人进行综合打分。
36.1.6 工作人员在监督部门人员的监督下对照技术投标文件正本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投标文件副本匿名编号进行还原,并将评标委员会评审所有合格投标人的各项得分(含技术得分)进行公报。
36.1.7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综合得分按由高至低的顺序进行排序,并向招标人推荐综合得分前三名的为中标候选人,并书写评标报告。
36.1.8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评标报告和推荐的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对前三名中标候选人进行谈判及对其正在运营项目进行实地考察,选择三名候选人中的企业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最好的单位为中标人,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排名第一的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或其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其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总得分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排名第二的中标人出现前款规定同样原因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三名中标候选人均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没有义务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不中标的理由。
(八)合同的授予
37.  合同授予标准
37.1  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36款所确定的中标人。
38. 中标通知书
38.1  中标人确定后,中标单位及其中标内容将于2011年 6月 22日起在阳江市建设信息网上和阳西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三个工作日。
38.2  公示结束后,中标人需向阳西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提交招投标服务费,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经阳西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见证和招标管理机构备案的中标通知书。
38.3 投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与招标人签订《中标合同书》,签订《中标合同书》后,双方(甲方和项目公司)就《特许经营合同》条款进行磋商,30天内正式签订《特许经营合同书》。
39、 其它
招标人通过法定或规定的程序,有权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40、 履约保证金
40.1 中标人应于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以保函的形式提交,金额为200万元。履约保函必须采用本招标文件附件中提供的格式。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退还中标人,但不计利息。
40.2 若中标人不能按40.1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取消中标人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的,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可考虑下一个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40.3 若在上述期限内中标人或其项目公司无故拒绝签订《中标意向书》或《特许经营合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与项目公司应另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1 合同备案
41.1 合同协议书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把一份合同原件送招标管理机构备案。



附表1             符 合 性 审 查 表

审查项目


审查
情况
投标
单位 投标保证金 投标承诺 投标文件有效性 投标资质 出席开标会 投标报价 投标工期 投标限价 合同、协议条款的响应性 其它重大偏离 结论
(是否通过)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提交不少于项目总投资30%(含注册资本)的投资承诺函; 投标文件按招标要求盖章签字的;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整提供资质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按规定参加开标会的; 投标总价和污水处理单价报价是唯一价或不唯一但接受评标委员会调整报价的; 投标工期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污水报价不高于0.95元/m3且不低于 0.74/m3的;(即污水单价报价在[0.74,0.95]区间(含本数)为有效报价)。 对协议文件的响应及对变更的解释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无其它被有关法规界定为重大偏离的内容。

评委签名:                  日期:
备注:1、每一项目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并注明不符合的具体内容。
2、“结论”一栏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3、如评委的结论不一致时,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
4、超过半数的评委的结论是“不通过”的申请人不能进入下一轮评标。


四、污水处理厂BOT特许经营权评分细则
(一)投标人资质和管理水平评分细则(100分)
序号 评分要点 满分
(100分) 得分 备注
1 投标人注册资金 25 企业注册资金在500万(含500万)~1000万得5分、注册资金在1000万(不含1000万)~3000万得10分;注册资金在3000万(不含3000万)~5000万的得15分、注册资金在5000万(不含5000万)~8000万的得20分、注册资金在8000万(不含8000万)以上的得25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企业资质 15 1、具备环境污染治理生活污水甲级(或甲临)和工业废水甲级(或甲临)设施运营资质的得15分;2、具备环境污染治理生活污水甲级(或甲临)和工业废水乙级(或乙临)以上设施运营资质或具备环境污染治理生活污水乙级(或乙临)以上和工业废水甲级(或甲临)设施运营资质的得10分;3、具备环境污染治理生活污水乙级(或乙临)以上或工业废水乙级(或乙临)以上设施运营资质的得5分.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 管理水平 40 投标人具备有效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0分;投标人具备有效OHSAS18001-1999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0分;投标人具备有效的ISO14000-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0分;投标人获得省级环保诚信企业荣誉的得10分。提供证书复印件
4 企业技术实力 15 与国内211工程院校环境工程专业建立产学研基地的得5分;有污水处理方面实用型专利的每项得5分,最高得10分。提供证书复印件
5 运营业绩 5 正在运营的有单个日处理能力在1~3万(不含3万)立方米的得2分、在3~5万(不含5万)立方的得3分、在5万(含5万)立方米以上的得5分,提供BOT合同或授权文件复印件。
注:
1、以上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2、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查,不提供原件不得分;

(二)技术方案评分细则(100分)
序号 评分要点 满分
(100分) 专家评分 备注
1 设计方案的完整性 60 ——
1.1 设计方案说明 5 工艺流程成熟合理,设计参数准确合理,各专业内结合当地工程实际现状,工艺流程成熟合理,设计参数准确合理,各专业内容齐全,最高得5分,最低0分
1.2 方案图纸 55 ——
1.2.1 总平面图 3 结合当地工程实际现状,根据合理程度打分,最高3分,最低1分,无图纸的得零分
1.2.2 工艺流程图 3 结合当地工程实际现状,根据合理程度打分,最高3分,最低1分,无图纸的得零分
1.2.3 高程图 3 结合当地工程实际现状,根据合理程度打分,最高3分,最低1分,无图纸的得零分
1.2.4 室外综合管线图 4 结合当地工程实际现状,根据合理程度打分,最高4分,最低1分,无图纸的得零分
1.2.5 粗格栅提升泵图纸(建筑、工艺) 4 结合当地工程实际现状,根据合理程度打分,最高4分,最低1分,无图纸的得零分
1.2.6 细格栅、曝气沉砂池图纸(建筑、工艺) 4 结合当地工程实际现状,根据合理程度打分,最高4分,最低1分,无图纸的得零分
1.2.7 CASS池图纸(建筑、工艺) 4 结合当地工程实际现状,根据合理程度打分,最高4分,最低1分,无图纸的得零分
1.2.8 出水消毒池图纸(建筑、工艺) 4 结合当地工程实际现状,根据合理程度打分,最高4分,最低1分,无图纸的得零分
1.2.9 污泥脱水机房图纸(建筑、工艺) 4 结合当地工程实际现状,根据合理程度打分,最高4分,最低1分,无图纸的得零分
1.2.10 鼓风机房图纸(建筑、工艺) 4 结合当地工程实际现状,根据合理程度打分,最高4分,最低1分,无图纸的得零分
1.2.11 配电房图纸(建筑、工艺) 4 结合当地工程实际现状,根据合理程度打分,最高4分,最低1分,无图纸的得零分
1.2.12 生物除臭系统、给排水图纸 4 结合当地工程实际现状,根据合理程度打分,最高4分,最低1分,无图纸的得零分
1.2.13 电气图纸 5 结合当地工程实际现状,根据合理程度打分,最高5分,最低1分,无图纸的得零分
1.2.14 自控仪表图纸 5 结合当地工程实际现状,根据合理程度打分,最高5分,最低1分,无图纸的得零分
2 工程设计的合理性 25 ——
2.1 结合当地工程实际现状,工艺流程成熟合理,设计参数准确合理,工艺构筑物按工艺流程顺序布置顺畅 5 有明显失误,适当扣分,最高5分,最低1分,无内容的得零分。
2.2 总平面符合规划和景观要求,满足规范要求,节约用地,兼顾远期布置,预留发展用地,分期建设布局合理,道路顺畅,公用配套设施完善,生产管理方便 5 有明显失误,适当扣分,最高5分,最低1分,无内容的得零分。。
2.3 主要设备选型 10 主要设备配置先进,关键设备采用国际知名品牌,得10分;关键设备采用合资或国内知名品牌,得3分,无内容的得零分。
2.4 办公区布置合理,远离污水处理较臭的区域 5 结合当地工程实际现状,根据合理程度打分,最高5分,最低1分,无内容的得零分。
3 项目实施计划的科学性 10 根据合理程度打分,最高得10分,最低1分,无内容的得零分。
4 工程估算的合理性 5 根据合理程度打分,最高得10分,最低1分,无内容的得零分。
4.1 投资估算 2 根据合理程度打分,最高得2分,最低1分,无内容的得零分。
4.2 污水处理成本 3 根据合理程度打分,最高得3分,最低1分,无内容的得零分。
小计 100 ——
(三)商务方案评分细则(100分)
序号 评分要点 满分(100分) 专家评分 备注
1 对《特许经营协议》条款的响应程度 30 ——
1.1 必须提供《特许经营协议》内容; 15 不完整齐全,适当扣分,最高15分,最低0分。
1.2 如对《特许经营协议》条款的响应有偏差,应提供响应偏差表.如对《特许经营协议》条款的响应无偏差,应作出相关说明并由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 15 A、 有偏差:每一项偏差扣5分,超过3项偏差得0分;
B、 无偏差:响应无偏差表得15分
C、 无响应得0分
2 财务状况评价 70 ——
2.1 最近期财务报告净利润为盈利,且报告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30 满足得30分;缺一项扣15分;
2.2 资产负债率不超过50%,且近一期财务报告显示的流动负债不超过总负债的30% 30 满足得30分;缺一项扣15分;
2.3 应提供银行贷款意向函(按银行格式) 10 满足得10分;无不得分;
小计 100 ——
(四)价格评分标准
每吨污水处理报价以所有投标方报价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平均值的98%为基准价(投标人少于或等于5家时直接取其平均值的98%),基准价为满分100分,每吨污水处理报价等于基准价,得100分;高于基准价的,每增加0.01元,减1分;低于基准价的,每减少0.01元,减0.5分,实行内插计算。百分比和价格得分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将按下列公式计算:
S=A×30%+B×25%+C×15%+D×30%
其中:S为投标人综合得分,满分为100分;
A为“投标人资质和管理水平”得分,满分为100分;
B为“技术方案”得分,满分为100分;
C为“商务方案”得分,满分为100分;
D为“每吨污水处理报价”得分,满分为100分。
所有专家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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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业绩、商务、报价投标文件格式[明标]
1. 开标一览表(格式1)
2. 投标函(格式2)
3. 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3)
4. 投标人声明(格式4)
5. 投标保证金(格式5)
6. 承诺函(投标人要提供不少于项目总投资30%(含注册资本)的投资承诺函,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合同签订前完成项目公司注册,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会被没收。)(自定格式)
7. 投标人资质和管理水平(评分依据,自定格式)
8.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8.2投标人企业概况(自定格式);
8.3 投标人的运营资质证书复印件
(原件备查,没有提供原件的,技术文件不得分);
8. 商务方案(评分依据,根据格式6要求编制,自定格式)
9. 合同、协议条款响应方案(格式7)
10.1 对特许经营协议的响应
10.1.1 投标人应对特许经营协议的条款做出逐条响应,按条款顺序将建议修改的内容填入特许经营协议条款偏差表(详见附件)中,对条款的不接受或修改将影响评标结果。
10.1.2 投标人如提出下列要求,则建议的变更不会被接受:
(1)要求招标委员会提供项目的内部收益率或其他固定回报的保证;
(2)对招标文件中的特许经营协议条款(包括有关特许期、基本水量、进水水质标准、保函、污水处理价格调整、预定违约金、补偿、保险等内容的条款)的实质性变更。
10. 投标报价(格式8)
11. 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内容
注:所有投标文件(指明标)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不接受无加盖公章的原件及复印件。

1、开标一览表(格式1)

开标一览表

1 项目总投资        万元
2 项目公司注册资金        万元
3 每吨污水处理服务费报价        元/m3
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 投标函
6 建设期
7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法人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2、投标函(格式2)
投标函
致:广东省阳西县环境保护局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BOT特许经营权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 (投标人名称) 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  (授权代表全名,职务)  代表我方进行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
在此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陆份,投标书的电子文件一份。
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经研究,我方投标报价为:
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BOT特许经营污水处理服务费为人民币  元/立方米(保留小数点两位)。
特许经营期为25年(不含建设期及试运行时间),项目竣工时间:2011年12月15日(暂定)。
我方在此声明并同意:
1)本投标书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后 3 个月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如果在投标截止日后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书,贵方将有权没收我方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2)我们已详细地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附件,包括澄清(如果有)及参考文件,并完全明白,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我方明白并愿意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3)我们在此与本投标函一并提交以下根据招标文件准备的文件和资料,作为投标书的组成部分: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函;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投标人声明;
(五)投标保证金;
(六)承诺函;
(七)投标人基本资料的文件;
(八)商务方案;
(九)合同、协议条款响应方案;
(十)投标报价;
(十一)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内容。
4)我方承诺投标书中的一切资料、数据是真实的,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5)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果有的话)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投标文件的承诺组建项目公司及筹措项目所需的建设资金。
6)我们在此确认,我们遵守作为投标书的组成部分提交的各合同、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对招标文件中上述合同、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所提出的任何变更建议已明确标出。对于每一项变更建议将对我们项目融资或招标人在项目的有效实施中的利益所带来的净效益,我们都做出了明确的说明。
7)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或信息。
8)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
9)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报挂号:
传  真:
代表姓名:
职  务:

投标人(法人公章):
投标人地址:
授权代表姓名(签名或盖章):
日   期: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广东省阳西县环境保护局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地区)的      (投标人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表人,就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BOT特许经营权(编号:   )的投标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法人公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4、投标人声明(格式4)

投标人声明

投标人声明已充分了解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BOT特许经营权项目法人负责的融资、建设及运营管理总承包的项目下的工程概况、工程范围、环境条件、现场条件、以及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所有要求。投标人愿意在以上条件下接受竞争投标,如果中标,在此条件下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并得到相应的权利和利益。


投标人(法人公章):

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  期:

5、投标保证金(格式5)

(不定格式)

(以开标会现场确认为准)


6、承诺函(自定格式)

承诺函


(投标人要提供不少于项目总投资30%(含注册资本)的投资承诺函,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合同签订前完成项目公司注册,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会被没收。)(自定格式)

7、投标人企业资质和管理水平文件(自定格式)

投标人资质和管理水平


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
2、投标人企业概况(自定格式);
3、投标人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4、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5、企业研发实力证明文件复印件;
6、运营业绩复印件;
7、其他;
(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没有提供原件业绩的不得分)。


8、商务方案(格式6)

商务方案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要求及评审办法,提交一份商务方案。
由投标人填报、编制的本方案将作为评审的主要考虑因素。投标人如果中标,应按其在本方案中的承诺安排各阶段工作的实施,本方案将招标人对作为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的主要依据。
项目商务及实施计划应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投标人可根据本项目的实际特点和自身的实际情况做适当补充,以便能更清楚表述有关内容。

(一) 合同、特许经营协议条款响应方案(格式详合同、协议条款响应方案(格式7))

(二) 背景资料
1、投标人实力和融资能力的介绍:
投标人业务经营范围介绍(以企业营业执照为准);关于投标人总资产、净资产、资产负债表和盈利状况的最新年度报告,或对资格预审财务状况的补充和确认;提供有关资信状况;信贷支持程度(如有),包括保险范围或保证的详情、银行或其他资信评价单位的支持函(原件或原件备查);
2、预期的贷款人的情况介绍。
3、本项目主要承包商的介绍(如果有的话)。
4、投标人财务状况,提供投标人201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三) 项目公司组建计划
投标人应说明组建项目公司的时间、注册资金、注册地点、公司章程、法人代表、办公地点、公司规模、公司主要领导成员等等。
(四) 项目公司的机构设置
投标人应说明项目公司的各部门的设置及相应的职责范围等,设置机构人员。
(五) 项目资金筹措、融资方案
包括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BOT特许经营权的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两方面的筹措方案,以及资金投入、使用计划。投标人应提出符合本项目实际的融资方案,制定详细的项目融资计划和实施步骤;项目资本金的明确承诺,说明项目公司的自有资金(项目资本金)的来源、筹措方案、银行贷款或其他筹资渠道等等。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除招标文件规定之外,对招标人作出的额外承诺(如果有)

9、合同、协议条款响应方案(格式7)

合同、协议条款响应格式

我方根据投标的实际情况对招标文件合同、协议及附件的条款内容作全面响应,除下述变更描述需协商外,其余全部条款我方均接受。
(注:对某一条款完全满足的则不填写,若有变更在下表“变更描述”栏中写明实际响应的具体内容及解释。)
合同条款响应情况一览表
协议名称 条款号 变更描述 解释
中标合同


特许经营协议








投标人(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10、投标报价(格式8)

投标报价

致:广东省阳西县环境保护局(招标人)
我方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根据国家有关城市污水处理、环保公用事业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含税收政策)以及2010年阳江市阳西县的价格水平计算,对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BOT特许经营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报价,即:
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BOT特许经营权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为  元/立方米(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投标人:        (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11、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内容

(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补充)



第五章 技术投标文件(正本为明标,副本为暗标,格式自定)



第六章 相关批复及前期资料

A、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批文(略)
B、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   (略)
C、 相关文件     (略)


注: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资料,仅供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若由于采用该资料而导致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第七章 中标合同书
污水处理系统厂区工程BOT特许经营项目法人招标
中标合同书

甲方(广东省阳西县环境保护局。):
乙方(中标人):

甲方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招投标程序,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决定选取乙方为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BOT特许经营权的中标人,由乙方负责投资组建项目公司以建设—运营—移交的方式投资建设营运管理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BOT特许经营权(下称“本项目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法规于  年 月 日前在广东省阳西县注册成立一家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的名称初定为××公司(以工商行政局核准的为准)。

第二条 项目建设、运营、维护所需的全部资金由乙方负责解决。在乙方向金融机构融资过程中,如果金融机构要求乙方对部分或全部借款提供担保,乙方将提供担保。如果项目公司未能向金融机构及时贷到足够的资金或贷款条件不合理,或者如果项目总投资超出预算,乙方应增加注册资本并及时投入,以确保满足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乙方对项目总投资额承担连带出资责任。

第三条  甲乙双方已经对《特许经营协议》及其他附件进行了认真及充分的讨论,对其实质性内容已达成了一致意见,在签署本合同的时候一并确认文本。乙方承诺和确保经确认后的特许经营协议文本、污水处理服务合同文本及其他附件文本,非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甲乙双方均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甲方保留对其中的非实质性条款、用语、合同条款的排列顺序、表达方式、语言进行修正的权利。乙方确保项目公司取得营业执照后7天内在广东省阳西县环境保护局与甲方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及其他附件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以实施本项目。

第四条 项目公司将按下述日期进行本项目的建设:
事项 进度日期
甲方向项目公司交付项目用地及相关手续 签订中标合同后10天
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及审批 签订中标合同后10天内完成编制,编制后甲方协助10天内完成审批。
组建项目公司 签订中标合同后15个工作日完成项目公司组建工作。

初步设计编制及审批 甲方基础资料提供齐全的前提下15天完成编制,编制完成后甲方协助5天完成审批。
三通一平 开标前完成。
施工图设计编制及审批 签订中标合同后45天完成编制,编制完成后甲方协助5天完成审批。
项目报建 甲方同意后,协助办理报建手续。
工程竣工(不含试运行) 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2011年12月15日(暂定)前竣工,总处理规模工程工期,具体根据污水量的增长情况和甲方另行要求的时间扩建完毕。
项目通水试运行 3个月
项目商业运营 年  月  日前
……
注:本项目的事项及具体进度日期由中标人根据工程竣工(不含试运行)时间自行进行调整。
乙方对项目公司按上述日期完成项目的建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五条 甲方将在乙方和项目公司遵循招标文件及其所附的特许经营协议等一系列合同的规定的前提下,授予项目公司本项目的建设和经营特许权,项目公司对项目进行融资、设计、建设、运营、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维护,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特许经营期为25年(不含建设期及试运行时间),项目竣工时间:2011年12月15日(暂定)。项目公司将在特许经营期满时,将本项目无偿移交给阳西县人民政府。

第六条  乙方确保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向甲方提交金额为贰佰万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可为保函形式)。

第七条 甲乙双方均受以下文件的制约:
(1) 本中标合同书;
(2) 特许经营协议及其附件文本;
(3) 中标通知书;
(4) 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5) 招标文件及附件;
(6) 其他投标参考资料。
应当将招投标文件与《特许经营协议》作为一个整体来理解。招投标文件与《特许经营协议》互为补充,在《特许经营协议》中没有明确规定的应当参考招投标文件的相关陈述,招投标文件没有明确说明的应当参考《特许经营协议》的有关规定。

第八条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之后,如果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要求兑取乙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作为预定违约金,并取消乙方的中标资格,解除本合同,同时有权向其他中标候选人授予中标人资格,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1)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注册成立项目公司;或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
(3)项目公司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及其它附件,而并非因政府部门无理拖延或不可抗力事件所致。

第九条 本合同各方签署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九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其余报送有关单位。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第八章 特许经营协议草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6
第二章 投标申请人资格后审须知 9
一、总 则 9
二、资格后审申请 9
三、资格后审评审标准 9
四、利益冲突 10
五、申请书提交 10
六、其他说明 10
七、附件 11
第三章 投标须知 35
一、投标须知附表 35
二、投标须知 37
三、开标与评标 48
四、污水处理厂BOT特许经营权评分细则 57
第四章 业绩、商务、报价投标文件格式[明标] 60
1、开标一览表(格式1) 62
2、投标函(格式2) 63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3) 65
4、投标人声明(格式4) 66
5、投标保证金(格式5) 67
6、承诺函(自定格式) 68
7、投标人企业资质和管理水平文件(自定格式) 69
8、商务方案(格式6) 70
9、合同、协议条款响应方案(格式7) 72
10、投标报价(格式8) 73
11、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内容 74
第五章 技术投标文件(正本为明标,副本为暗标,格式自定) 75
第六章 相关批复及前期资料 76
第七章 中标合同书 77
第八章 特许经营协议草案 80
第一章 总 则 86
第二章 术语定义 87
第1条 术语定义 87
1.1 术语定义 87
1.2 其它 90
第三章 特许经营权 90
第2条 特许经营权 90
2.1 特许经营权 90
2.2 特许经营期 91
第3条 声明和条件 91
3.1 甲方的声明 91
3.2 乙方的声明 91
3.3 项目的建设的和投资 91
3.4 融资完成 92
3.5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92
3.6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92
第四章 项目建设 93
第4条 土地使用 93
4.L 土地使用 93
4.2 对使用土地的限制 93
4.3 土地的适用性和土地的状况 93
第5条 设计 94
5.1 设计要求 94
5.2 审阅设计标准和技术规范 94
5.3 施工图变更 94
5.4 甲方的责任 94
第6条 建设 95
6.1 乙方的主要义务 95
6.2 甲方的主要义务 95
6.3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95
6.4 项目进度计划 96
6.5 进度报告 96
6.6 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97
6.6.1 对建设工程的检查 97
6.6.2 不符合质量和安全要求 97
6.7 不可免除 97
6.8 交付图纸和技术资料 97
6.9 对考古、地质及历史物品的保护 97
第7条 竣工 98
7.1 项目设施竣工验收 98
7.2 出水水质监测和环保验收 98
7.3 开始商业运营 98
第五章 项目的运营与维护 99
第8条 运营与维护 99
8.1 运营和维护的基本原则 99
8.2 污水处理范围 100
8.3 甲方的主要责任 100
8.4 乙方的主要责任 100
8.5 运行与维护手册 101
8.6 水样的采集和储存 101
8.7 水量的计量 101
8.8 污泥处理 102
8.9 暂停服务 102
8.10 环境保护 102
8.11 未履行维护的处理 103
8.12 甲方进入污水处理项目设施现场 103
第9条 污水处理服务费 103
9.1 污水处理收费的确定 103
9.2 污水处理收费单价的调整方法 104
9.3 污水处理服务费的支付 104
9.4 污水进水水质超标 105
9.5 更改出水排放标准 105
9.6 处理水量不足和出水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违约 105
9.6.1 违反规定数量的违约金 105
9.6.2 违反出水水质标准的违约金 105
第六章 项目设施的移交 106
第10条 特许经营期期满时污水处理项目设施的移交 106
10.1 移交委员会 106
10.2 移交范围 106
10.3 最后恢复性大修和性能测试 107
10.3.1 最后恢复性大修 107
10.4 备品备件 108
10.5 保证期 108
10.6 承包商保证的转让 108
10.7 移交效力 108
10.8 移交保证金 108
10.9 风险转移 109
第七章 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109
第11条 甲方和乙方共同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109
11.1 不可抗力 109
11.1.2 积极补救不可抗力的义务 109
11.1.4 费用 110
11.2 保密 110
11.3 合作义务,预先警告义务 110
第12条 甲方的一般义务 111
12.1 项目前期工作 111
12.2 不干预 111
12.3 其他义务 111
第13条 乙方的一般义务 111
13.1 遵守适用法律 111
13.2 劳动安全标准 111
13.3 项目文件的协调 111
13.4 税金、关税及收费 112
13.5 对承包商和其雇员及代理人的责任 112
13.6 知识产权的赔偿处理 112
第14条 保险 112
第八章 违约赔偿 112
第15条 违约赔偿 112
15.1 赔偿 112
15.2 减轻损失的措施 113
15.3 部分由于受损害方造成的损失 113
15.4 对间接损失不负责任 113
第九章 终止、变更和转让 113
第16条 终止 113
16.1 甲方的终止 113
16.3 终止意向通知和终止通知 114
16.4 终止的一般后果 114
16.5 终止后的补偿 115
16.6 终止后的移交 115
第17条 变更和转让 116
17.1 甲方的变更 116
17.2 乙方的转让 116
第十章 解释和争议的解决 116
第18条 解释规则 116
18.1 修改 116
18.2 可分割性 117
第19条 争议的解决 117
19.1 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17
19.2 仲裁或诉讼 117
19.3 争议解决期间的履行 117
19.4 继续有效 117
第十一章 其它 118
第20条 其他条款 118
20.1 通知 118
20.2 附件目录 118
20.3 不弃权 119
20.4 协议文字 119
20.5 生效日期 119
附件1 进水指标 120
附件2 出水指标 121
附件3 项目建设和运营的特许范围(或区域图示) 122
附件4 技术规范和要求 122
附件5 建设、运营和维护方案(计划) 122
附件6 项目所需的政府和企业相关文件 124
附件8 履约保函格式 125

第一章 总 则

为落实国家和广东省政府“碧水蓝天”的环境保护目标,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行业管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实施城市污水处理特许经营,保证高效、优质地处理广东省广东阳西县城市污水,不断改善城市居民的生活环境,兼顾城市环境保护目标和污水处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BOT特许经营权的实际情况,签署本项目特许经营合同。
根据建设部《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建城[2002]272号)、《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6号)、《关于加强市政公用事业监管的意见》(建城[2005]15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文件和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BOT特许经营权(建造-运营-移交)特许经营项目法人招投标文件要求签署,以规定项目公司据以享有特许经营权的条款和条件。
协议双方分别为:
甲方:(广东省阳西县环境保护局。)(下称甲方)    乙方:        (下称乙方)
法定地址:              注册地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号:         
职务: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于  年  月  日在中国         达成如下条款并签署本文本。

第二章 术语定义
第1条 术语定义
1.1 术语定义
在本协议中,下述术语具有下列含义:(以术语的拼音字母排序)

“项目”或“污水处理项目” 指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BOT(建造-运营-移交)特许经营项目,设计处理能力为每日1万立方米,地址为:阳西二中西南侧,南至育才路(三十米街),西至教育北路(二十二米街)。
“本协议”或“本合同” 指甲方与乙方之间签订的本特许经营协议,包括本特许经营协议的所有附件(含招标和投标文件)以及日后可能签订的任何本特许经营协议之补充修改协议和附件,上述每一文件均被视为并入本协议。
“出水采样点” 指为检测出水质量对出水进行采样之处。
“法律变更” 指:
a. 在本协议签署之后,中国任何政府部门颁布、修改、废除或重新解释的任何适用法律;或者
b. 甲方的任何上级政府部门在本协议签署日之后修改任何批准的重要条件或增加任何重要的额外条件。
并且,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导致:
(i) 适用于乙方或由乙方承担的税收、税收优惠或关税发生任何变化;或
对项目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的要求发生的任何变化。
“工作日” 指法定的正常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化学品” 指工程技术方案中所述的用于污水处理的化学品。
“基本水量或设计日处理能力” 按每一个运营月内,日均 1 万立方米计算的处理水量。
“谨慎运行惯例” 指在中国的大部分污水处理厂运营者为建设运营类似于本项目的项目所采用或接受的惯例、方法和做法以及采用的国际惯例和方法。
“进水采样点” 指为检测进水质量对进水进行采样之处。
“接收点” 指本项目接收污水进水的具体地点。
“交付点” 指污水经过本项目处理后的交付点。
“开工日期” 指按以下方式确定的日期:
本合同生效且甲方将污水厂用地移交给乙方30天内。
“开始商业运营日” 指满足第7.3条款的规定,项目视为开始商业运营之日。
“履约保函” 指乙方按照本协议第3.3条款规定向甲方提供的保函。
“批准” 指根据本协议的规定,乙方为项目进行融资、建设、拥有、运营、维护和/或移交而需从政府部门获得的许可、执照、同意、授权或批准。
“适用法律” 指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部门颁布的所有技术标准、技术规范以及所有其他适用的强制性要求。
“商业运营期”或“运营期” 指自开始商业运营日起至特许经营期最后一日止的期间。
“特许经营期” 具有第2.2条规定的含义。
“违约” 指本协议签约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而且这种违约不能归咎于另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作为或不作为或不可抗力等。
“违约利率” 指违约当时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一年期贷款利率加 两个百分点。
“污水” 指经污水管道收集输送至污水处理项目接收点未经本项目处理的污水。
“污水处理项目用地” 指位于阳西二中西南侧,南至育才路(三十米街),西至教育北路(二十二米街)。总规划占地约1.432ha,将用于修建污水处理项目的场地。
“污水处理服务费” 指甲方根据本协议就污水处理项目应向乙方承担污水处理服务支付的费用。
“污水处理单价” 指处理每立方米污水的价格。
“运营年” 指运营期内任一公历年度期间,但第一个运营年的开始应自开始商业运营日或视为开始商业运营开始,最后一个运营年的结束应在特许经营期的最后一日结束。
“运营月” 指运营期内任一个公历月期间,但第一个运营月的开始应在开始商业运营日或视为开始商业运营开始,最后一个运营月的结束应在特许经营期的最后一日结束。
“运营日” 指运营期内每日从00:00时开始至同日24:00时结束的二十四小时期间。
“移交日” 指特许经营期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或经双方书面同意的移交项目设施的其它日期。
“最终竣工日” 指根据第7.1条款颁发或视为颁发最终完工通知之日。
管网建设方式 政府投资建设,与污水处理厂区工程同步进行。
其它


1.2 其它
在本协议中:
(a) “元”指“人民币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
(b) 除本协议上下文另有规定外,“一方”或“各方”应为本协议的一方或各方;本协议、或融资文件的各方均包括其它各自的继任者和获准的受让人;
(c) 所指的日、星期、月、和年均指公历的日、星期、月、和年;
(d) 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包括”一词在任何时候应被视为与“但不限于”连用;
(e) 所指的合同是指有关的合同和合同附件,并且在任何情况下均包括对该合同所作的补充或修改;
(f) 所指的“维护”应始终解释为包括修理和更新,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
(g) 甲方认为协议草案有必要调整的以最新的书面调整意见为准。


第三章 特许经营权
第2条 特许经营权
2.1 特许经营权
甲方根据阳西县人民政府授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授予乙方的、在特许经营期内独家享有的、乙方进行项目融资、项目建设、项目运营和维护并取得污水处理服务费的权利。
乙方的特许经营权在整个特许经营期内始终持续有效。乙方在特许经营期内拥有本项目除土地外的固定资产所有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本项目固定资产抵押、出租、转让。
在特许经营期内,除本协议约定外,非经甲方同意,并仅限于本项目的融资担保所需,乙方不得擅自就本特许经营权,向任何第三方进行转让、出租、质押或其它任何处置。
2.2 特许经营期
除非依据本协议约定或双方协商一致延长或第16条而终止,特许经营期为26年(不含建设期,项目必须于2011年12月15日竣工(不含试运行时间)),从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3条 声明和条件
3.1 甲方的声明
3.2 乙方的声明
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在生效日期:
(1)乙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要求由××××公司(持股××%)、××××公司(持股××%)投资成立的企业法人,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其它项目协议和融资文件的法人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乙方或乙方股东不会于协议约定之外将项目通过转让股权方式向乙方股东之外的任何第三方进行转让、出租、质押或其它未经甲方同意的任何处置;
(2)乙方已经获得本协议附件7列出的应在生效日期前获得的所有批准;
(3)乙方应确保在特许经营期内在项目中的投资股本金数额高于或等于实际项目投资总额的30%。
(4)如果乙方在此所作的声明被证实在作出时存在实质方面的不属实,并且该等不属实声明严重影响本协议项下的污水处理项目的顺利进行,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5)乙方提供的污水处理设备等必须全新、符合技术标准,价格最合理。
(6)如遇上级部门(或社会团体)对污水处理等环保方面有新的拨款、资助,全部归甲方所有,与乙方无关。
3.3 项目的建设的和投资
(1)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设计规模为 1 万立方米/日。
(2)项目投资
根据初步测算,本项目总投资为2582.79万元。
(3)协议生效日期后 5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履约保函。履约保函的金额为人民币 200 万元。以保证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设计和建设的义务。
(4)履约保函的有效期为自生效日期起至最终竣工日后的一年届满之日。
3.4 融资完成

3.5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负责项目规划选址、立项、可研及批复、环评及批复等工作,前期相关费用共60万元由中标人支付。
(2) 负责项目厂区和管网工程的征地拆迁以及厂区内三通一平等工作。
(3) 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并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
(4) 在特许经营期内,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政府部门要求的各种与本项目有关的批准和保持批准有效。
(5) 对乙方污水处理特许经营过程实施监管,包括产品和服务质量,项目经营状况和安全防范措施,以及协助相关部门核算和监控企业成本等。
(6) 甲方本着尊重社会公众的知情权,鼓励公众参与监督的原则,有权及时将产品和服务质量检查、监测、评估结果和整改情况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并受理公众对乙方的投诉,并进行核实处理。
(7) 遇紧急情况,在可能严重影响公众利益的情况下,可依法对乙方进行临时接管。
(8) 组织审查乙方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3.6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在特许经营期内享有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经营期满,项目全部固定资产的产权归阳西县人民政府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抵押、出让和转让。
(2) 根据本协议的规定,乙方应在特许经营期内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负责进行项目的融资、设计、建设、安装调试,以及项目设施的运营与维护。
(3) 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方式取得污水处理服务费。
(4) 接受政府部门的行业监管。服从社会公共利益,履行对社会公益性事业所应尽的义务和服务。
(5) 乙方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承担安全生产的责任。
第四章 项目建设
第4条 土地使用
4.l 土地使用
在特许经营期内,甲方无偿提供该项目需用的土地给乙方建设该项目使用,并确保乙方在特许经营期内独占性地使用土地。
甲方负责完成本项目土地的项目选址、征地拆迁、“三通一平”工作及承担相关费用。
4.2 对使用土地的限制
无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项目土地用于项目之外的其它任何目的,也不得用于抵押。
4.3 土地的适用性和土地的状况
项目公司被视为已察看并检查了污水处理厂场地,并已对该土地及其周围的状况,包括前期工作所包含的地下土壤状况、通道和设施关联物表示满意。
除另有规定外,关于上述任何土地的状况,甲方不对项目公司做出任何声明和保证。项目公司接受该等土地的现状(包括地下土层条件)以及所有缺陷。
第5条 设计
5.1 设计要求
(1)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审批程序,自行承担或选择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并承担相应费用,设计图纸要经甲、乙双方及相关机构会审,严格控制造价。
(2)若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地质重大差异或政府原因产生设计变更,导致投资出现重大变化,经有资质单位确认,总投资按有关规定做相应调整。
(3)乙方应对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本项目设计中的任何缺陷负责,甲方未对设计文件提出异议不应被视为对本协议项下其权利的放弃,或以任何方式解除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唯有第5.4条规定的情况除外。
5.2 审阅设计标准和技术规范
乙方已审阅过附件4规定的设计标准和技术规范。对设计文件中的任何错误、不一致、不明确或遗漏应在下一阶段工作中提出并给予纠正,否则造成的后果和一切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5.3 施工图变更
(1)设计变更均须经甲方同意;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对周围环境、设施等造成的影响或损坏均应由乙方负责。
(2)有内容变更的施工图设计,必需经甲方批准方可以据此施工。如申报后 10 日内甲方未书面拒绝,视为甲方同意该施工图的内容变更。
5.4 甲方的责任
只有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应对设计中的错误负责:
(a) 乙方认为甲方批复中部分内容错误,并书面通知甲方,在甲方接到通知之日起10 日内甲方没有对该错误进行纠正或作出说明;
(b) 甲方在收到乙方有关错误的通知后,经甲、乙双方核实确定是错误的仍书面答复乙方按照原设计行事。
第6条 建设
6.1 乙方的主要义务
乙方应依照所有适用法律法规和建设程序以及本协议的要求,负责本项目设施的建设工程,并承担建设工程中应承担的费用和风险,包括:
(a) 进行施工前准备,及时提供所有必要的施工设施;
(b) 根据适用法律法规和基本建设程序以及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报批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交甲方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下道程序,所需的相关费用乙方支付,按国家、省、阳江市、阳西县有关规定进行项目施工建设。在施工工程中安装的所有设备必须是全省污水项目统一使用的、全新的,所有材料必须经检验是合格的;
(c) 按照适用法律法规选择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公司进行项目建设施工的全过程监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d)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乙方在签署、取得或完成各种分包和采购合同、审批文件后,应于 15 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有关项目建设的文件之复印件报甲方备案;
(e) 在工程建设完成后,按照本协议第6.8条的规定交付有关竣工图纸和技术资料。
6.2 甲方的主要义务
(a) 在建设期内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政府部门所要求的批准和保持批准有效;
(b) 依法及时给予属于甲方批准权限内的批准并保持批准有效;
(c) 所有报批文件应于 15 个工作日内批复;在施工过程中地下管线及地面附着物的迁移与拆迁工作应按工程进度完成,保证项目用地按时移交。
6.3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本项目要求达到的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在工程建设开始之前,乙方应根据附件5制定和执行工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计划,并在工程建设进度月报表中同时反映工程质量监控情况。
6.4 项目进度计划
6.4.1 项目计划
本项目建设工期:   年  月  日前竣工。
双方应根据附件5规定的进度计划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建设义务。
如果出现下列情况,附件5规定的进度计划日期的最后期限将延长或修改。
(a) 本协议所述的不可抗力事件;
(b) 由于第6.9条所述的发现文物使工程建设的实施延误;
(c) 由于甲方的违约而造成乙方的延误;
(d) 由于乙方的违约而造成甲方的延误。
6.4.2 进度日期的延长
当本协议所述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一方应在实际发生延误的 10 个工作日之内,向另一方提出书面的延期要求,并说明该延期是已采取所有合理的措施后所无法回避的延期。
收到延期要求的一方应积极同提出要求的一方就延期事项进行协商,并达成书面意见。如提出书面要求的一方在 10 个工作日之内没有收到另一方对延期表示异议的书面意见,将被视为另一方对延期的要求已表示同意。
6.4.3 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开始商业运营日的延误(与6.4.4对等)
如果由于甲方的违约造成开始商业运营日的任何延误,乙方应:
(a) 提出附件5规定的进度计划日期作适当延长;
(b) 有权获得延误的经济补偿,其中经济补偿的金额为每日支付1000元。
(c) 有权获得延长特许经营期,相应延长的特许经营期应不少于被延误的商业运营期。
6.4.4 乙方导致的竣工延误(与6.4.3对等)
如果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开始商业运营日的延误,则乙方应就发生的任何延误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延误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额1000元。
6.5 进度报告
乙方每月应向甲方提交工程建设进度月报,该月报应反映已完成的和在建的建设工程进度和质量、预计完成工程的时间,如果进度和质量发生问题,应提出挽回的措施和计划。
6.6 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6.6.1 对建设工程的检查
甲方有权在不影响工程施工的前提下,检查乙方进度和项目的质量控制检验方法及结果,以确认工程建设符合本协议规定的进度和质量要求。乙方应派代表陪同检查,提供检查工作的必要条件,若检查工作中涉及专有资料的保密问题,应按本协议所述的保密条款执行。
6.6.2 不符合质量和安全要求
如果工程建设不符合本协议的质量或安全要求,甲方可以就此向乙方提出警告。如果乙方在甲方通知后的合理时间内不能或拒绝修正缺陷,甲方有权停止施工,责成乙方进行整改,直到安全得到保证、缺陷得到修补、质量得到控制方可恢复施工。停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7 不可免除
不论甲方是否监督、检查建设工程的任何部分,都不应视为放弃其在本协议下的任何权利,也不能免除乙方在本协议下的任何义务。
6.8 交付图纸和技术资料
在竣工日之后 2 个月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下列资料:
(a) 2 份项目设施的全套施工和竣工图纸、竣工验收记录;
(b) 2 份所有设备技术资料和图纸的复印件(包括设备平面图、说明书、使用和维护手册、质量保证书、安装记录、测试记录、质量监督和验收记录);
(c) 2 份甲方合理要求的与项目有关的其它技术文件或资料。
6.9 对考古、地质及历史物品的保护
如果乙方在污水处理项目设施建设运营和维护过程中,发现考古文物、化石、古墓遗址、及具有考古学、地质学和历史意义的任何物品,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如果上述发现导致建设工程的延误,应按第6.4.2条执行,或双方按照第6.4.3条款中(b)(C)条款进行协商延长特许经营期。
第7条 竣工
7.1 项目设施竣工验收
本工程竣工验收应达到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如未能达到规定标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额 100 万元人民币。
乙方应至少提前 10 个工作日向甲方发出竣工验收的书面通知。
甲方在接到通知后的 5 日内派代表参加由乙方组织有关方面联合进行的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包括设备、土建、水电、消防、环保等各方面的工程验收。在成功完成竣工验收后,乙方应将最终完工通知甲方,连同合理详细地列明竣工验收结果的证书,表明工程已达到规定的验收标准。
如果甲方在收到通知后未参加竣工验收,则竣工验收可在甲方缺席的情况下按预定的时间进行,并将验收结果及时通报甲方。
如果竣工验收部分或全部不合格,甲方应在 5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陈述不合格理由。乙方应采取所有必要的改正措施补救不合格情况,并应至少提前 10 个工作日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再次组织竣工验收。乙方应对因不合格而导致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承担全部责任。
如果甲方在再次竣工验收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未发出有关不合格的书面通知,并且验收结果已得到有关部门的认可,则视为项目设施竣工。
7.2 出水水质监测和环保验收
乙方应在开始商业运营前,取得环保部门的水质监测合格报告。并在商业运营后 90 天内上报环保部门进行环保验收。
7.3 开始商业运营
(a) 项目完工后进行不多于 3 个月的试运营,在合理期间内乙方通过环保部门或甲、乙双方认可的具有认证资格的第三方监测机构检测,且项目连续 5 日出水水质满足污水处理出水质量标准,并接到环保部门发出的水质监测合格报告之日起,正式开始商业运营。
(b) 甲方应自接到开始商业运营申请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是否同意开始商业运营,如不同意须同时陈述理由。如果不同意原因是由甲方造成的,甲方应在 5 日内解决;如 5 日内仍未能解决,乙方从第 6 日视为开始商业运营日。如甲方未于上述期限内发出同意或不同意的通知,视为同意乙方开始商业运营。乙方应将最终的开始商业运营日通知甲方。
(c) 污水处理厂竣工后 90 天内,因甲方无水或排入水量不足原因造成乙方无法实施出水水质调试和环保验收,则从第91天起视为开始商业运营日。
(d) 自开始商业运营日或视为开始商业运营日起,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污水进水,并按照第9条规定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
(e) 如因甲方的违约或不可抗力或第6.4.1(2)条款所述情况以外的任何原因,乙方出现下列情况,则项目的建设应视为已被乙方放弃:
(1)书面通知甲方其已终止建设工程,且不打算重新开始施工;
(2)未能在任何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30 日内恢复建设工程施工;
(3)在商业运营日之前停止建设工程或者从污水处理厂场地撤走全部或大部分的工作人员,但因项目建设工程更换建设承包商除外;或
(4)未能在商业运营日后30日内开始商业运营。
如果出现以上情况,甲方有权收回项目,并没收履约保函全部款项。

第五章 项目的运营与维护
第8条 运营与维护
8.1 运营和维护的基本原则
在整个运营期内,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的规定,自行承担费用和风险,管理、运营和维护污水处理设施。乙方应确保在整个运营期内,始终根据下列规定运营并维护污水处理项目设施:
(a) 国家和地方现行的企业运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污水处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标规范,本项目有关批准文件的要求;
(b) 附件5规定的质量保证、质量控制和安全生产的要求;
(c) 运行维护手册以及污水处理项目内设备制造商提供的说明手册和指导。
乙方应确保污水处理项目设施始终处于良好营运状态并能够安全稳定地处理污水,使其达到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和噪声满足环保要求。
8.2 污水处理范围
在特许经营期内,乙方应只对甲方规划给本项目的污水提供处理。
8.3 甲方的主要责任
甲方应确保在整个特许经营期内,保障提供和输送污水至污水处理项目管网的接收点,如期达到本协议规定的基本水量和进水水质,即每一个运营月内平均日污水量为 1 万m3/日和控制污水进水水质在附件1进水水质标准以内。
在整个特许运营期内,应督促乙方认真执行国家行业标准《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行业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以及本协议规定的出水质量标准。
8.4 乙方的主要责任
从开始商业运营日起,乙方应连续接受和处理污水(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将从接收点排入的进水经处理达到出水质量标准后,排放至交付点。
如果进水水量超过本协议规定的污水处理项目设计处理能力,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同时提出拟采取的对超量污水进行处理的措施。自通知发出 5 个工作日内甲方没有表示意见,则被视为同意乙方的措施建议。
乙方应按适用法律法规和国家或省级标准以及谨慎运行惯例认真而有效地处理其业务与事务。乙方应建立健全水质检测和检验制度,按照国家或省规定的检测项目、检测频次和有关标准、方法定期检测污水处理厂进水和出水等项目,做好各项检测分析资料和水质报表的汇总、归档。
乙方应对污水处理设施的状况及性能建立定期检修保养制度,对各项设施的图纸资料进行收集、归类和整理,完善公用设施信息化管理系统,保持水处理设施处于良好使用状态。
乙方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充分考虑环境影响,维护生态环境。
乙方应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机制,制定应急预案报甲方备案,并按要求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乙方应保障生产和服务的稳定和安全,防止事故发生。如出现重大意外事故,乙方应及时通报甲方,并尽最大人力、物力进行抢救,尽快恢复生产与服务;在事故影响期间,乙方应采取各种应急措施进行补救,尽量减少事故对公众的影响。
8.5 运行与维护手册
在开始商业运营之前,乙方应编制运行与维护手册。该手册应包括生产运行、日常维护、设备检修内容、程序和频率等,并在开始商业运营日之前报送甲方备查。
8.6 水样的采集和储存
(a) 水样的采集和储存应满足附件4的相应要求;
(b) 用于检测水质的进水水样和出水水样应分别在污水进水采样点和污水出水采样点采集;
甲方有权指定代表或委派监督员在任何时候对乙方的检测程序、仪器、设备和结果进行现场检查和检测。
甲方核实或抽查的结果与乙方自检结果不一致时,应以双方认可的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结果为准。聘请第三方检测的细则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8.7 水量的计量
8.7.1 乙方应在进水和出水位置安装计量检测装置(由计量部门核准),计量污水处理厂的进水量及出水量。在开始商业运营日或双方约定的时间,双方应将所有安装的流量计设定一个基础读数,以确定每一流量计的原始值。出水流量由乙方在每月 1 日抄表,以确定出水水量。水量以立方米计算。甲方有权随时核查流量计读数及乙方的抄表记录。如果甲乙双方就水量记录结果存在分歧,任何一方有权提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检验确定。
8.7.2 乙方应使用符合要求的流量计连续测量、计算和记录在进水计量点提取的进水量和在出水计量点提取的出水量。包括瞬时流量和时、日、月、年的累计流量。监测装置要与省、市联网在线监督。
8.8 污泥处理
乙方污泥排放需符合国家及地方排放标准。项目公司在厂内应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规定,污泥应进行稳定化处理后临时存放,在符合环保要求的前提下,定期转移至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项目公司负责承担处理费用。

8.9 暂停服务
安排计划内暂停服务,乙方应于每年 12 月 15 日提交下一年度维护计划,其重大维护和更新内容上报甲方。甲方应在预计的计划内暂停服务开始之前给与书面答复或批准,乙方应尽最大努力使计划内暂停服务的影响降低到最小,以使设施的处理能力在计划内暂停服务期间维持不少于 50 %的设计处理能力。每一运营年计划内暂停服务不得多于 18 天。计划内暂停服务期间甲方不承担基本水量义务。
若发生计划外暂停服务,乙方应30分钟内通知甲方,解释其原因并尽最大努力在 24 小时内恢复正常服务。若因乙方原因计划外暂停服务超过 24 小时,乙方应按9.6条款支付处理水量不足违约金。
8.10 环境保护
乙方应始终遵守有关公共卫生和安全的适用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的规定。
乙方不应因项目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维护而造成污水处理厂场地和和排水干管(如果有)、土地(包括土壤、地下水或地表水及空气)或周围环境的污染。
乙方在项目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维护期间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来避免或尽量减少对项目设施周围建筑物和居民区的干扰。
但乙方对于以下任何一种情形不承担责任:(1)生效日期前已经存在的或潜在的;或者(2)因第三方的作为或不作为引起的;或者(3)甲方导致的环境污染及安全隐患。
8.11 未履行维护的处理
如果乙方违反其第8.4条项下污水处理项目设施维护的义务,甲方可就该违约向乙方发出通知,限期完成纠正性维护。乙方在接到上述通知后应对污水处理项目设施进行必要的纠正性维护。如果乙方不立即采取措施,甲方有权自行或聘请他人采取措施,费用由乙方负责。
8.12 甲方进入污水处理项目设施现场
甲方及其代表应有权在任何时候进入污水处理项目设施,按照相关规定对污水处理项目设施的运营和维护进行监察,但甲方不得干涉、延误或干扰乙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交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报表、报告和资料,但应予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漏(政府相关管理机构行使行政职权的除外)。
第9条 污水处理服务费
9.1 污水处理收费的确定
在进水调试和试运行期间,甲方不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正式运营期开始的第一个月甲方开始向乙方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用,污水处理服务费不高于  元/立方米(以投标承诺为准),并依据下列条款调整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
在运营期内,甲方每月按污水处理项目当月处理后出水水量向乙方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为   元/立方米。
(一) 项目建成投入商业运行或视为商业运行后,第一年内,甲方提供进入的实际污水处理量将达到设计日处理量的70%或以上,污水处理服务费按实际处理水量结算(若实际污水进水量达不到设计日处理量的70%,按设计日处理量的70%作为保底水量结算污水处理服务费)。
(二) 第二年内,甲方提供进入的实际污水处理量将达到设计日处理量的80%或以上,污水处理服务费按实际处理水量结算(若实际污水进水量达不到设计日处理量的80%,按设计日处理量的80%作为保底水量结算污水处理服务费)。
(三) 第三年内,甲方提供进入的实际污水处理量将达到设计日处理量的90%或以上,污水处理服务费按实际处理水量结算(若实际污水进水量达不到设计日处理量的90%,按设计日处理量的90%作为保底水量结算污水处理服务费)。
(四) 第四年开始,甲方提供进入的实际污水处理量将达到设计日处理量的100%或以上,污水处理服务费按实际处理水量结算(若实际污水处理量达不到设计日处理量的100%,按设计日处理量的100%作为保底水量结算污水处理服务费)。
(五) 当甲方引入的实际污水量超过设计日处理量的1.2倍时,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增建生产线扩大处理能力。
9.2 污水处理收费单价的调整方法
污水处理服务费应根据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的污水处理服务合同计算调整。
9.3 污水处理服务费的支付
9.3.1 支付流程。乙方应在每个运营月结束后 7 个工作日内按照计算的污水处理服务费金额向甲方开具账单或付款通知,并同时向甲方提供当月运营报告,包括处理水量、水质检测情况、设施运行状态等情况。甲方在收到账单 10 日内支付无争议的污水处理服务费金额。如甲方对账单有争议,应在收到付款通知后 10 日内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就争议部分进行协商,也可提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确定。如双方对检验结果均无异议,则甲方应依照第三方结果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如甲乙双方未能协商解决,应依照第19条解决。
9.3.2 支付保证。为保证项目在特许经营期内正常运作,并确保乙方能收取约定费用,甲方承诺:
a.甲方负该项目纳污区域内的处理费的征收工作,征收的污水处理费存入专用账户。
b.支付乙方的污水处理费将从专用账户中优先提取。
c、甲方负责提供由甲方所在地市(县)财政局出具的承诺函,承诺当专用账户存款余额不足以支付乙方的污水处理费额度时,由该市(县)政府财政统筹差额资金调配划拨。
9.3.3 支付违约。本协议项下任何逾期未付款项,应从到期应付之日起至收款方收到款项之日止按违约利率计息。
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支付一律以人民币支付。
9.3.4 费用支付需由业主签字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支付。
9.4 污水进水水质超标
如果污水进水水质超过本协议规定的标准致使乙方不能履行其在第8.4 条项下的义务,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按下列方法处理:
如果由于甲方责任造成进水水质超标20%,甲方应向乙方给予适当补偿。
(a) 如果污水处理项目有能力处理,则甲方应补偿因增加处理负荷所造成的成本增加部分;
(b) 如果污水处理项目没有能力处理,并持续 5 天,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办法,制订改造方案,经甲方同意后实施。在新的改造方案完成前,按本协议附件2的规定调整出水指标,并免除由此造成乙方的出水水质超标的责任。
9.5 更改出水排放标准
甲方在知悉或合理预见在工程所在地区发生通过水传染的疾病时,可随时通过向乙方发出合理通知,要求乙方加强对污水的净化和消毒,对于因遵守此类要求而必需增加的运营成本或资本支出,乙方应有权向甲方申请支付额外污水处理服务费。
9.6 处理水量不足和出水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违约
9.6.1 违反规定数量的违约金
除非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甲方违约,在运营期间,乙方如未能处理任一运营日实际可获得的污水数量(超过设计规模的处理能力的除外),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按如下公式计算的受影响期间的违约金:
违约金=30%×(该运营日实际可获得污水数量对应的处理服务费-己处理污水量对应的处理服务费)
9.6.2 违反出水水质标准的违约金
除非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计划内停产或甲方违约,在运营期间的任一营运日,项目公司如未能使出水水质达到规定的出水水质标准,甲方照常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但污水处理服务费中扣减按如下公式计算的受影响期间的违约金:
以出水水质主要考核项目中的超标比例的最大值按下述梯度等级计取违约金。
超标10%以内(含10%),违约金为超标时段的污水处理服务费乘以对应的超标比例值;
超标10~20%以内(含20%),违约金为超标时段的污水处理服务费的20%;
超标20~50%以内(含50%),违约金为超标时段的污水处理服务费的50%;
超标50%以上,违约金为超标时段的污水处理服务费的100%;
以上均以实际超标的时段流量计算。
环境监测执法部门按国家政策执行的出水水质不达标的超标排污费或罚款,与上述违约金的处罚无直接关系。
第六章 项目设施的移交
第10条 特许经营期期满时污水处理项目设施的移交
10.1 移交委员会
特许经营期结束 6 个月前,由甲方和乙方各自派员组成移交委员会,具体负责和办理移交工作,甲乙双方代表人数应当相同。移交委员会主任委员由政府指派有关部门担任,组织必要的会议会谈并商定设施移交的详尽程序,确定移交仪式,最后将移交信息在省级报上刊登,向社会公告。
10.2 移交范围
在特许经营期结束当日即移交日,乙方应向甲方无偿移交:
(a) 乙方对污水处理项目设施的使用权利和利益,包括:
(i) 污水处理项目设施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ii) 与污水处理项目设施使用相关的所有机械和设备;
(iii) 第 10.4条要求的所有零备件和配件、化学药品以及其它动产;
(iv) 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所要求的技术和技术诀窍、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包括以许可方式取得的);
(b) 在用的各类管理章程和运营手册包括专有技术、生产档案、技术案、文秘档案、图书资料、设计图纸、文件和其它资料,以使污水处理项目能平稳地正常地继续运营;
(c) 土地使用权、项目产权及与污水处理项目场地有关的其它权利;
这些资产在向甲方移交时应不存在任何留置权、债权、抵押、担保物权或任何种类的其它请求权。污水处理项目场地在移交日应不存在乙方原因导致的环境问题和环境遗留问题。
甲乙双方在办理移交工作的同时,乙方应明确特许经营期结束后按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由乙方负责妥善安置原项目公司雇员的办法。
10.3 最后恢复性大修和性能测试
10.3.1 最后恢复性大修
(a)在移交日之前不早于 2 个月,乙方应按照移交委员会商定的最后恢复性大修计划对污水处理项目设施进行大修,此大修必须于移交日 1 个月之前完成。大修的所有费用由项目公司负责。大修的具体时间和内容应于移交日前 6 个月时由移交委员会核准。
(b)通过最后恢复性大修,乙方应确保污水处理厂关键设备的整体完好、污水处理厂厂内构筑物不存在无法正常运营的重大破损。
10.3.2 性能测试
在移交日之前,移交委员会应进行污水处理项目设施的性能测试。乙方有责任使测试所得各项性能参数都能符合附件4技术规范的要求。
如果未达到这些参数标准,乙方应修正污水处理厂设施的任何缺陷,并重新进行性能测试。如果乙方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修正任何上述缺陷,甲方可以自行修正,由乙方承担风险和费用。甲方应有权从最后恢复性大修基金中支取费用以补偿修正上述缺陷的支出,若甲方这样做时则须将发生的支出详细记录提交给乙方。
10.3.3 最后恢复性大修基金
在特许经营期满的倒数第二年开始,乙方应从每月的营业收入中预留百分之五(5%)设立“最后恢复性大修基金”,为此,乙方在此同意并授权甲方从每月应付给乙方的污水处理服务费中扣除5%,汇入乙方与甲方共同设立的“最后恢复性大修基金”账户内,如果乙方不能根据第10.3条进行最后恢复性大修,甲方可以自行进行大修,由乙方承担费用和风险。甲方应有权提取“最后恢复性大修基金”和抵扣应付的污水处理服务费,以支付最后恢复性大修的费用。在此情况下,应向乙方提供所发生的支出的详细记录。如果最后恢复性大修基金不足支付最后恢复性大修的费用,乙方应补足
10.4 备品备件
10.4.1 在移交日,乙方应向甲方无偿移交按附件4技术规范要求的在 3 个月期间污水处理项目设施正常运行需要的消耗性备件和事故抢修的零备件,并提交备件的详细清单。
10.4.2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生产、销售污水处理项目设施所需全部备品备件的厂商名单。
10.5 保证期
乙方应在移交日后 12 个月的保证期内,承担全厂设备和设施质量缺陷的保修责任(因接受移交的单位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除外),乙方在收到该通知后,应尽快自费进行保修。
10.6 承包商保证的转让
在移交时,乙方有义务将所有承包商、制造商和供应商提供的尚未期满的担保及保证在可转让的范围内分别无偿转让给甲方,并促成供应商以过去同样的优惠价格供应设备,在移交时,甲方有权选择是否接受协议延续和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
10.7 移交效力
除10.5条规定以外,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随移交的完成而终止,甲方应接管污水处理项目的运营及享有污水处理项目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10.8 移交保证金
项目移交前最后 12 个月甲方在每月应付给乙方的污水处理服务费中扣留 30% 作为移交保证金。移交保证金担保的期限一直到项目移交日之后 12 个月(即乙方按照第10.5条款应承担的保证期间)。移交保证金在满足偿付甲方的索赔要求、支付乙方违约金以及兑取修补缺陷的费用后如有剩余则退给乙方。
10.9 风险转移
甲方承担移交日后污水处理项目的全部或部分损失或损坏的风险,除非损失或损坏是由乙方的过错或违约所致。
第七章 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第11条 甲方和乙方共同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11.1 不可抗力
11.1.1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在签订本协议之时和协议履行过程中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和不可避免的事件或情形。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
雷电、地震、火山爆发、滑坡、水灾、暴雨、海啸、台风、龙卷风或旱灾;
大规模流行病、瘟疫爆发;
战争行为、入侵、武装冲突或外敌行为、封锁或军事力量的使用,暴乱或恐怖行为;
全国性、地区性、城市性或行业性罢工;
由于不能归因于甲乙方的原因引起的污水处理项目供电中断。
11.1.2 积极补救不可抗力的义务
(a) 尽快向对方通告事件或情况的发生,对事件或情况的预计持续时间和其在本协议项下履行义务的可能影响作出估计;
(b) 作出一切合理努力以继续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c) 尽快采取行动纠正或补救造成免于履行义务的事件或情况;
(d) 作出一切合理努力以减轻或限制对对方造成的损害;
(e) 将其根据上述(b)( c)和( d) 段采取的行动或行动计划定期通告对方并在导致它免于履行义务的事件或情况不再存在时立即通知对方。
11.1.3 不可抗力的处理程序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双方应本着诚信平等的原则,立即就此等不可抗力事件进行协商,
(a) 如果双方在 10 日内达成一致意见,继续履行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b) 如果双方不能够在上述 10 日期限内达成一致意见,则任何一方可向对方送达终止通知。
11.1.4 费用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任一方必须各自承担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支出和费用。乙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应由保险获得补偿,甲方可依不可抗力造成的时间损失给予延期并相应延长特许经营期。
11.1.5不可抗力造成的终止
如果任何不可抗力事件阻止一方履行其义务的时间自该不可抗力发生日起连续超过 30 个工作日,双方应协商继续履行本协议的条件和重新履行本协议的时间。如果自不可抗力发生后 30 个工作日之内双方不能就继续履行的条件和时间达成一致意见,并且该不可抗力事件如果不能一致解决将会对项目的顺利进行造成实质性影响时,任何一方均可以按16.3条款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协议。
11.2 保密
任何一方或其雇员、承包商、顾问或代理人获得的所有资料和文件(不论是财务、技术或其它方面,但不包括与项目进展有关的非敏感信息),如果尚未公布即应保密,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在特许经营期期满之后的 2 年期间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公开,但是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信息除外。本承诺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11.3 合作义务,预先警告义务
双方应相互合作以达到本协议的目的,并应善意地行使和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在此前提下,双方同意:
(a)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当一方要求取得另一方的同意时,被要求方应在 10 天或其它合理所需的时间内给予同意或批准,而不可以无理拒绝或迟延给予该等同意或批准;
(b) 如果任何一方获悉的任何事件或情形属于:
(1) 经该方合理预计将对任何一方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实施项目的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或情形;
(2) 合理预计另一方不可能获悉该事件或情形;
则该方应尽快将该事件或情形通知另一方。
第12条 甲方的一般义务
12.1 项目前期工作
甲方负责项目的前期工作,包括项目规划选址、立项、可研及批复、环评及批复、征地拆迁、三通一平及相关费用。由于项目前期工作延期导致整个项目延期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12.2 不干预
甲方不得干预污水处理项目内部管理事务,除非本协议条款的执行受到影响。
12.3 其他义务
按约定的付费标准和付费方式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
使该项目可享受当地政府的相关优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免征营业税的优惠。
按上级政府的要求及时做好项目各审批环节的工作。
协助乙方办理融资机构要求的应由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第13条 乙方的一般义务
13.1 遵守适用法律
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时应始终遵守适用法律的规定。
13.2 劳动安全标准
乙方应遵守现行的劳动保护法规,尊重职工的权利和严格执行安全法规及有关标准。
13.3 项目文件的协调
乙方应确保融资文件、股东之间的任何合同、乙方章程、本协议项下的保险单以及由乙方签订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其它合同都能符合本协议的规定和都能够履行本协议。
13.4 税金、关税及收费
乙方可根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法规,享受流转税、企业所得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相关税金、关税及行政性收费的优惠。
13.5 对承包商和其雇员及代理人的责任
乙方雇用任何承包商和其雇员及其代理人,不应解除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承包商和其雇员及其代理人为本协议目的的所有作为或不作为视同乙方的作为或不作为。
13.6 知识产权的赔偿处理
乙方应对本项目在建设、运营和管理工作中可能发生的侵犯知识产权而引起的诉讼负责应诉和赔偿。
第14条 保险
14.1在特许经营期内,乙方自费购买和维持所有足额的财产、人员和经营风险的保险。
第八章 违约赔偿
第15条 违约赔偿
15.1 赔偿
任何一方有权获得因违约方违约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支出和费用的赔偿,该项赔偿由违约方支付。
15.2 减轻损失的措施
由于另一方违约而遭受损失的一方应采取合理行动减轻损失。如果一方未能采取合理措施,违约方可以请求从赔偿金额中扣除能够减轻或减少的损失金额。
受损害的一方应有权从另一方取得为减轻损失而采取行动所发生的合理费用。
15.3 部分由于受损害方造成的损失
如果造成损失的部分原因是由于受损害方的作为或不作为造成的,赔偿的数额应扣除这些因素应承担的损失。
15.4 对间接损失不负责任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各方均不应对由于或根据本协议产生的或与其相关的任何索赔为对方的任何间接、特殊、利润损失或附带损失或惩罚性损害赔偿负责。
第九章 终止、变更和转让
第16条 终止
16.1 甲方的终止
下述每一条款所述事件,如果不是由于甲方的违约或由于不可抗力所致,如果有允许的纠正期限而乙方在该期限内未能纠正,即构成乙方违约事件,甲方有权立即发出终止意向通知:
(a) 乙方擅自转让、出租特许经营权;
(b) 乙方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
(c) 乙方因管理不善,发生特别重大质量、生产安全事故;
(d) 乙方擅自停业、歇业连续五天;
(e) 根据中国法律乙方进行清算或资不抵债;
(f) 乙方在第3.2条中的任何声明被证明在做出时即有严重错误,使乙方履行本协议的能力受到严重的不利影响;
(g) 乙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其它义务,或履行义务达不到协议约定,构成对本协议的实质性违约,并且在收到甲方说明其违约并要求补救的书面通知 10 个工作日内仍未能补救该实质性违约。

16.2 乙方的终止
下述每一条款所述事件,如果不是由于乙方的违约或由于不可抗力所致,如果有允许的纠正期限而在该期限内未能纠正,即构成甲方违约事件,乙方有权立即发出终止意向通知:
(a) 甲方在第3.1条中的任何声明被证明在做出时即有严重错误,使甲方履行本协议的能力受到严重的不利影响;
(b) 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向乙方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的义务,经乙方书面催收后仍未支付;
(c) 甲方未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构成对本协议的实质性违约,并且在收到乙方说明其违约并要求补救的书面通知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未能补救该实质性违约。
16.3 终止意向通知和终止通知
16.3.1 终止意向通知
按照第16.1或16.2条发出的任何终止意向通知应表述违约事件的详细情况并给出必要的协商期。
在终止意向通知发出之后,双方应在协商期内为避免本协议终止采取措施,如果双方就将要采取的措施达成一致意见,并且在相应的协商期内纠正了违约事件,终止意向通知应立即自动失效。
16.3.2 终止通知
在协商期届满之时,除非:
(i) 双方另外达成一致;或
(ii) 导致发出终止意向通知的违约事件得到纠正,
发出终止意向通知的一方有权发出终止通知。
16.4 终止的一般后果
如果本协议提前终止,则自任何一方发出终止通知起,至双方商定的提前终止日止,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下的权利和义务。
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在本协议项下不再有进一步的义务,但根据第16.6条可能到期应付的任何款项,以及本协议到期或终止之前发生的而在本协议到期或终止之日尚未支付的付款义务除外。本协议的终止不影响本协议中争议解决条款和任何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的其它条款。
16.5 终止后的补偿
16.5.1 乙方违约事件导致的终止
在生效日期后,如果甲方因乙方违约事件根据第16.1条终止本协议,则甲方应有权收回乙方对该项目的相关权益。甲方在向乙方支付足额的补偿金额后,乙方对该项目的相关权益将转归甲方所有。
补偿金额的确定应从特许年限、已运营年限、乙方在项目中的总投入、污水处理设施状况、乙方的过错程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和设定。
16.5.2 甲方违约事件导致的终止
在生效日期后,如果乙方因甲方违约事件根据第16.2条终止本协议,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收回该项目的相关权益。甲方在向乙方支付足额补偿金额后,乙方在该项目中的相关权益将转归甲方所有。
补偿金额的确定应由甲乙双方从特许年限、乙方已运营年限、乙方在项目中的总投资、污水处理设施状况、乙方已获取的收益、该项目的预期收益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
16.5.3 本协议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和/或法律变更导致的终止
如果因本协议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政策影响导致任何一方依据第16条终止本协议,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补偿金额。甲方支付该项目的补偿金额后,乙方将该项目中的相关权益转让给甲方。
补偿金额的确定应由甲乙双方从特许年限、乙方已运营年限、污水处理设施状况、乙方在项目中的总投资、乙方已获取的收益、该项目的预期收益以及各方对此等事件承担的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
16.6 终止后的移交
16.6.1 乙方根据16.6.2条款向甲方移交参照第10.2条规定的污水处理项目所有设施的权利和权益。
16.6.2 乙方应于终止日起向甲方移交污水处理项目的占有权和运行权。甲方和乙方应于 10 日内按照16.5条款确定终止补偿金额。甲方应在确定终止补偿金额后 10 天内将终止补偿金全部支付。乙方在收到最后一笔终止补偿金当日,将项目设施的所有权和所有权益全部移交给甲方。
第17条 变更和转让
17.1 甲方的变更
由于政府机构改革造成甲方的变更,但新的甲方应:
(a)具有承担原甲方对项目的所有权利、义务和责任的能力,并重新得到政府的授权,以及:
(b) 接受并完全承担原甲方在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履行。
17.2 乙方的转让
17.2.1 资产或协议的转让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出让、转让、抵押、质押本项目的资产,也不得在上述资产、权利和利益上设置任何留置权或担保权益或者以其它方式处置这些资产、权利或利益。
第十章 解释和争议的解决
第18条 解释规则
18.1 修改
本协议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只有以书面形式并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方可生效并具约束力。
18.2 可分割性
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不合法、无效或不能执行,或者被任何有管辖权的仲裁庭或法院宣布为不合法、无效或不能执行,则
(a) 其它条款仍然有效和可执行;
(b) 双方应对不合法、无效或不能执行的条款进行修改,使之合法、有效并可执行,并且这些修改应尽可能平衡双方之间的利益。
第19条 争议的解决
19.1 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若双方对本协议条款的解释(包括关于其存在、有效或终止的任何问题)产生任何争议、分歧或索赔,则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争议、分歧或索赔。若在 10 个工作日内该争议未能得到解决,则应适用第19.2条的规定。
19.2 仲裁或诉讼
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争议,由甲乙双方在项目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方式解决。
19.3 争议解决期间的履行
在争议、分歧或索赔作出最终裁决前,各方应继续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并继续享有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在最终裁决作出后按裁决进行最终调整。
19.4 继续有效
第19条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


第十一章 其它
第20条 其他条款
20.1 通知
本协议项下的通知,通过专人递交、快递、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按下述地址送至或发至对方:
甲方:
地址:
邮编:
收件人:
传真:
电子信箱:

乙方:
地址:
邮编:
收件人:
传真:
电子信箱:
一方的收件人地址、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若有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下述情况应视为已送达:(i)如用信件进行任何通讯,在由专人递交、快递或邮寄方式(挂号、要求回执)发送至上述地址时;和(ii)如用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在准确发送至上述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时。
20.2 附件目录
附件1  污水处理项目进水水质设计指标
附件2  污水处理项目出水水质质量指标
附件3  项目建设和运营的特许范围(或区域图示)
附件4  技术规范和要求
附件5  建设、运营和维护方案(计划)
附件6  项目所需的政府和企业相关文件
附件7  保险
附件8  履约保函格式
20.3 不弃权
任何一方均不被视为放弃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除非一方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任何一方未坚持严格履行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或未行使其本协议中规定的任何权利,均不应被视为对任何上述条款的放弃或对今后行使任何上述权利的放弃。
20.4 协议文字
本协议以中文订立,正本一式六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三份。
本协议由双方各自正式授权的代表在其签名下注明的日期签署。双方愿受本协议的法律约束。
20.5 生效日期
双方签字盖章后当日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职务:                  职务: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 进水指标
污水处理项目进水水质设计指标
进出水水质及处理程度

污染物名称 BOD5
(mg/L) CODcr
(mg/L) SS
(mg/L) T-N
(mg/L) T-P
(mg/L) NH4+N (mg/L) 类大肠菌群(个/L)
设计进水水质 110 245 160 30 4.5 25 107


注:上述标准为正常情况下的进水水质标准,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处理。

附件2 出水指标
污水处理项目出水水质质量指标

本项目的出水水质指标:
污水经处理后的出水水质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中严者执行。

主要指标如下:
污染物
名称 BOD5
(mg/L) CODcr
(mg/L) SS
(mg/L) T-N
(mg/L) T-P
(mg/L) NH4+N
(mg/L)
设计出水水质 ≤20 ≤40 ≤20 ≤20 ≤1.0 ≤8


附件3 项目建设和运营的特许范围(或区域图示)

由中标人组建的项目公司建设及运营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BOT项目运营及维护,招标人将授予其特许经营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期为25年(不含建设期及试运行时间),项目竣工时间:2011年12月15日(暂定)。

附件4 技术规范和要求
主要内容:
(1)、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中严者执行;
(2)、《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城建[2000]124号);
(3)、《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建城[2001]77号);
(4)不限于……

附件5 建设、运营和维护方案(计划)
(一)建设方案由项目施工单位完成
(二)运行技术方案及安全管理
1、乙方按照中国法律法规在广东省阳西县设立负责本项目运营、维护的项目公司(下称项目公司)。
2、在本项目运行期间,政府将组织负责或委托相关部门对项目公司运营监管、水质检测、计量和安全管理等进行监督管理工作。
3、在本项目的运营期间,项目公司应建立完整的运营日记,记录每日进水水质指标、出水水质、出水排放量等指标,以及主要构筑物和设备的运行情况、处理效果、事故、检修等事项。每月向甲方提交一份上月的运行记录。
4、在项目的运营期间,项目公司负责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水量、出水水质的监测。每日按规定对有关参数进行测定并记录,并以书面形式报送甲方,每月10日前向甲方提交一份上月的监测汇总统计记录。甲方有权对本项目出水口的排放量、水质进行定期或随机抽查监控。
5、本项目的运营期间,项目公司每年安排一次不超过18天的时间进行污水处理厂主要设施、设备大修。
6、本项目的运营期间,项目公司应对投入使用的生产设施、设备、仪表等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维护、保养、更换,以保证正常运转。
7、项目公司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主要部门和岗位应持证上岗。
8、项目公司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9、项目公司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相关人员签字。
10、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的出口,标志要明显,并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11、项目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12、不管出现任何不正常情况,项目公司都需及时通知项目甲方。否则因此引起的后果,由项目公司承担。
13、本方案为概略方案,应以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以及项目公司的运作技术规定予以补充。


附件6 项目所需的政府和企业相关文件
(一)项目政府审批资料
1、项目立项批复
2、项目环评批复
3、项目土地使用批复
4、项目施工许可证
5、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6、甲方提供政府财政同意支付污水处理费的承诺函
7、甲方提供填埋场同意接收承诺函
8、项目其他资料

(二)投资企业资料
1、投资人(乙方)的营业执照
2、投资人(乙方)的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3、投资人(乙方)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4、其他各种相关资料

(三)项目公司资料
1、项目公司登记和营业执照;
2、项目公司税务登记;
3、项目公司的初始股东名单及有关协议;
4、项目公司章程;
5、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资料为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附件8 履约保函格式
(格式)

致:  (建设单位名称)  (以下简称 “受益人”)
鉴于    (承包人的名称与地址)       (以下简称“申请人”),已保证按  (工程名称)  承发包协议(  年  月  日签订)的规定实施;
根据上述协议(招标文件)规定,申请人应向受益人提供一份金额为协议总价的10%即人民币    (RMB   元)的不可撤销银行履约保函,作为申请人履行上述协议的担保。
我方   (银行名称)  ,受申请人的委托,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无条件和不可撤消地在受益人出具本保函原件且提出因申请人没有履行上述协议规定,而要求扣划保证金的书面要求后,为受益人扣划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RMB   元)的保证金。
我方还同意,任受益人与申请人之间可能对协议条款的修改、规范或其他协议文件的变动补充,都不能免除我方按本保函所应承担的责任。因此,有关上述变动、补充和修改无须通知我方。
本保函直至保修责任证书发出后二十八(28)天内一直有效。

 担保银行:              (盖章)
              银行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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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BOT特许经营权招标的补充说明

各投标单位:

一、原招标文件第43页14.2.1.3 (B) 文本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1份,封面标注“正本”字样,副本4份,正本为明标,副本为暗标,副本封面不作任何标注。
修改为:(B)文本文件一式柒份,其中正本壹份,封面标注“正本”字样,副本陆份,正本为明标,副本为暗标,副本封面不作任何标注。

二、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对投标文件的提交要求作以下补充:
① 投标文件的密封:A、资审文件正副本;B、商务、业绩、报价投标文件[明标]正副本;C、技术投标文件副本;D、技术投标文件正本;E、开标信封。
投标文件按以上A~E分别密封,总共5个密封袋。
② 投标文件份数:文件A和B各正本壹份、副本一式陆份;文件C副本一式陆份;文件D正本壹份;文件E壹份。

三、本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原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以上内容的地方均作相应的修改,并以本次补充说明为准,其它内容不变,特此说明。

招标人:阳西县环境保护局
日 期:二0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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