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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信息论坛』>> 『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拟在建项目汇编』 | 本分论坛共57578贴 | 99258回复 | 分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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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1-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江口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 (2011/6/18 7:26:00)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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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江口片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初步设计项目招标公告(综合评分)

闽瑞晟莆[2011]招048号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莆田市涵江区江口片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初步设计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涵江区市政工程维护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莆田市涵江区市政工程维护管理处,现对该项目的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涵江区;
2)初步设计设计费按29.6万元(人民币)包干;
3)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
4)工期要求:
A、初步设计阶段设计:签订设计合同后3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送审稿;初步设计送审稿审查通过后7天之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
B、上述时间均不含审查批复时间。中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所有设计任务,提交相应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并提供相应的后续服务工作。 
5)质量要求:确保工程设计成果经建设单位同意并通过各相关行政部门审批。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未曾被县区级及以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记录不良行为并被公告,公告内容明确在一定期限内限制投标的;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2011年4月8日起在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发展服务中心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发展服务中心(http://www.hjfwzx.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网上下载的为准。

5、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投标保证金办理详见招标文件。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4月25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发展服务中心二层。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未尽事宜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莆田市涵江区市政工程维护管理处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13859888165

招标代理: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小姐 
电 话:0594-2756216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3-6-11 15:42:37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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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1/6/18 7: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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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莆田市涵江区江口片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初步设计项目(综合评分)中标结果公示

莆田市涵江区江口片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初步设计招标,该工程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2011年4月25日开标,2011 年4月25日评标完成。中标的主要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人名称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
中标价(元) 296000
资格评审结果 合格
项目班子配备评审结果 合格
项目负责人 张卫东(CS104200110)
履约保证金(元) 合同金额的10%
施工工期(日历天) 设计周期为30天
工程施工质量 合格
被确定为废标、无效标的投标人及原因 无

资格审查小组 郑明太、林益星、陈庆枝

根据评标报告,确定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为中标人。现在涵江区人民政府发展服务中心网公示。中标公示期自2011年4月26日至2011年4月28日。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或认为评标活动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招标人:莆田市涵江区市政工程维护管理处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13859888165

招标代理: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小姐 
电 话:0594-2756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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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1/10/8 1: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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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发改委下达我省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3.215亿元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投资[2011]1142号)文件,今年国家下达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中,我省32个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获得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3.215亿元,其中垃圾处理设施项目14个,新建、扩建垃圾处理场8个(日处理规模1500吨/日),获得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1.16亿元;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项目18个,新建、扩建污水处理处理场12个(日处理规模23万吨/日),铺设污水管网615公里,获得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2.055亿元。
  
一、福州地区3个项目、4100万元。闽清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1100万元;福州浮村污水处理厂厂外管网工程2500万元;闽侯县南通污水处理厂厂外管网工程500万元。
  
二、泉州地区2个项目、2250万元。安溪县城市生活垃圾收运系统750万元;泉州市南翼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1500万元。
  
三、漳州地区3个项目、3200万元。漳州蒲姜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建设项目(一期)工程1500万元;长泰县生活垃圾处理场二期工程900万元;华安县仙都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800万元。
  
四、莆田地区3个项目、3500万元。莆田市涵江区江口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1700万元;莆田市荔城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800万元;仙游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1000万元。
  
五、龙岩地区6项目、7050万元。长汀县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改扩建工程1000万元;龙岩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1500万元;连城县城区污水管网远期工程1300万元;上杭县城区(南片)污水主干管网700万元;永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1600万元;武平县岩前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950万元。
  
六、三明地区5个项目、3600万元。三明市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改造工程500万元;清流县城区污水管网扩建工程900万元;沙县污水处理厂金沙园片区配套管网二期工程550万元;尤溪县城西污水处理工程1000万元;将乐县万安镇污水处理工程650万元。
  
七、南平地区6个项目、4150万元。顺昌县城区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工程700万元;邵武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工程1100万元;松溪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650万元;浦城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550万元;武夷山市生活垃圾二次转运站工程650万元;建瓯市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500万元。
  
八、宁德地区4个项目、4300万元。宁德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及收运系统工程1500万元;周宁县新城区垃圾中转站工程200万元;寿宁县南阳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1500万元;福安市赛岐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1100万元。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环境办,2011年07月01日)

“......四、莆田地区3个项目、3500万元。莆田市涵江区江口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17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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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1/12/7 5: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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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涵江区江口片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编制项目涵江简单低价法招标公告

一、莆田市涵江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拟建的涵江区江口片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编制项目已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招标范围:涵江区江口片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编制 
2、最高限价:15万元     
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定标准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5、建设地点:江口   
6、要求工期:30日历天完成送审稿编制工作并在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论证审核通过提交意见后十日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获得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法人经济实体;
2、具备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或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

四、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投标申请人于开标前不得向招标人或他人透露自身投标信息。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2011年11月25日起在涵江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发展中心网(http://hjfwzx.com)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涵江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发展中心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网上下载的为准。
2、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3、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具体办理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2月2日10时00分,提交地点为:涵江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发展中心二层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涵江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电话:小姐 13607524618      
招标代理人: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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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1/12/7 5: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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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涵江区江口片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编制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闽建发招字[2011]275号         
项目名称:涵江区江口片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编制项目
招 标 人:   莆田市涵江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招标代理人:   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日    期:2011年11月


总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 投标人须知
(一) 总则
(二) 招标文件
(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 评标细则
(六) 授予合同
(七) 费用支付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组成(格式)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工程名称 涵江区江口片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编制项目
2 建设地点 江口
3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设计要求。
4 招标范围 涵江区江口片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编制
5 要求工期 30日历天完成送审稿编制工作并在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论证审核通过提交意见后十日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
6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7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1、获得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法人经济实体;
2、具备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或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
8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9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和踏勘项目现场活动,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10 澄清和修改 投标人对工程情况和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11 年11月 29日17:00前直接登录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向招标人提出疑问。招标人将在 2011 年11月30日17时00分前,在莆田市招标中心网上和涵江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发展中心网(http://hjfwzx.com)发布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
项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1 投标有效期 为:3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2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元整
13 工程投标报价依据 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
1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15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收件人: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点: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发展服务中心二层开标室
时间:2011年12月2日10时00分
16 开  标 开标时间: 2011年12月2日10时00分
地点: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发展服务中心二层开标室
17 评标方法 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18 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签定合同前,应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必须用现金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通过投标人开户行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专户)。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至项目合格之日起,投标人完成合同约定的项目并通过合格后,凭可行性研究报告书编制合格证明后返回履约保证金。

19 备 注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鉴于莆田市涵江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涵江区江口片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编制项目的招标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市政府有关规定,已具备招标工程项目招标的条件,且已有用于该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2、本招标工程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3、利益冲突
投标人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单位不得有任何的从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 招标工程项目说明及要求
4.1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4.2本招标工程项目名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
4.3本招标工程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
5  招标范围、工程质量、工期要求及承包方式
5.1本招标工程项目工程质量标准: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
5.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项。
5.3本招标工程项目要求工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项。
6 资金来源
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招标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7 现场踏勘
7.1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7.2 参加现场踏勘等咨询活动不是强制性的,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7.3 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7.4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和踏勘项目现场活动,但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告知招标工程项目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并在现场设置足以识别的相应标识,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8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9 投标有效期
9.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9.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单位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
10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
11 为履行本招标项目合同的目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至少须满足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所要求的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二) 招标文件
12  招标文件
12.1  招标文件由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投标文件(格式)、答疑、修改和澄清文件组成。
12.2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13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日期前书面形式直接向招标人提出疑问,同时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编号。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发放给投标人,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4  招标文件的修改
投标人对工程情况和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11 年11月29日17:00前直接登录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向招标人提出疑问。招标人将在 2011 年11月30日17时00分前,在莆田市招标中心网上和涵江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发展中心网(http://hjfwzx.com)发布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
15  工程费用的投标报价方法及其他要求
15.1本次招标项目最高限价为15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投标报价(含物理扩散试验费用、现状调查监测费用、可行性研究报告书编制费用及专家评审费用)高于最高限价的按废标处理。
16  投标工期及成果要求
16.1 中标人自中标次日起30日历天内需提交排污口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报审稿,符合市、区发改局、水务局和市规划局的要求,并能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论证及审核。在审核通过提交意见后十日内提交排污口可行性研究报告书正式版壹拾贰份,并对报告书的所论负责。
17  投标保证金缴交和退还
17.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叁仟 元整(¥3000元),必须现金交纳,未按规定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17.2评标完成后招标人当即向除中标人外的其它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17.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 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其投标书的;
(2) 中标人放弃中标的;
(3)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中标人不按本须知规定签约的。
(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
  18投标文件由投标函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复印件组成。
19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9.1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9.2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0  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统一格式填写(格式中的所有表格,均可视内容扩展),包括完整地填写投标函。中文打字并装订成册。
21 投标函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
21.1投 标 函
2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1.4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2  投标函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22.1 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材料均应遵守本须知第21条中所规定。
22.2 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要求签字和盖章。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无签字盖章的,属无效文件,作废标处理。
22.3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函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作“正本”、“副本”标记(正本和副本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装入一个密封袋,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2.4 投标文件有涂改、插字的地方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校对章。
22.5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23  投标报价
23.1 投标报价以人民币表示。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24 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包封均应密封完好,外包封上应写明:①招标人名称;②招标编号;③“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的字样;④投标人的名称、地址与邮政编码。投标文件包封应密封完好并在接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盖章,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
25投标文件份数
25.1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25.2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
26、投标文件的提交
26.1存在不良记录的在规定不能参加招投标活动的时限内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26.2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前(含投标截止时)送达招标文件指定地点并交招标人签收,投标截止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均不予接收。
(五)评标细则
1、总 则
27 本招标工程项目评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
28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和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
29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按照本评标细则规定的评标程序及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
            2、开  标
30  开标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6项)在招标文件指定的地点进行,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邀请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参加。
3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
32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到场参加开标会的,招标人应不予开启其投标文件并予以退还。
33 开标程序:
33.1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
33.2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代表身份及投标文件密封情况进行查验。
33.3主持人宣布唱标人、监标人。
33.4唱标并作相应记录,投标人代表对唱标内容进行核对并签字确认。唱标内容为: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程质量承诺其它必要的内容。
3、评标程序
34招标工程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34.1评标前准备工作;
34.2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34.3推荐中标候选人;
34.4提交评标报告;
4、评标方法
35 本次招标项目采用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36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应当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及其工期以及为实现这些目标采取的基本措施、保障手段和关键合同条件方面的内容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
37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38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在评标过程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38.1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不对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负责,投标人应对其负责。
38.2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书面澄清。拒不澄清的,可以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认定。
39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
39.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盖章的;
39.2投标文件未按文件规定的要求编制,或关健内容不全、字迹涂改模糊、难以辨认的;
39.3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书或提供不全的;
40 招标文件条款含义不清或者相互矛盾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应当针对相应条款作出有利于相应投标人的结论。
41 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属于重大偏差、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情况,不应向投标人进行质询,也不允许投标人修正,但认为属明显笔误的除外。
5、评标标准
投标函投标文件评审
42 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按规定作废标处理:
42.1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未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
42.2 投标函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2.3 投标文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和提交资料;
42.4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工程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42.5 投标人资质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42.6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42.7投标函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4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盖章的;
2)投标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规定的要求编制,或关健内容不全、字迹涂改模糊、难以辨认的;
3)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书、资料备查或资料提供不全的;
44 投标人投标文件经评审后按照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进行排序。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相同时,由投标报价最低且相同的投标人抽签确定。
6、推荐中标候选人
45 本项目评标采用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确定中标人。
46.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完成详细评审后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结果进行汇总,对资格审查合格且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按照最终投标报价推荐一名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47经过审查,若只有一家合格投标人的,招标人可以直接选择该投标人为中标人。
48 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7、中标结果公示
49.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将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称及其中标金额在区人民政府公示栏公示。
50.公示期内,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接到投诉的,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招标人暂停签订合同等活动。
5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非不可抗力事由放弃中标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重新招标。本次招标和重新招标所发生的费用及中标差价等损失由放弃中标的中标人负责赔偿。
52.中标人有前款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53.中标人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其中标无效,招标人可收回中标通知书并上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54.投标人非不可抗力事由放弃中标且拒绝赔偿招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通过法律途径依法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8、附则
  55.投标人应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与投标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以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 授予合同
56 招标人及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57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按照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双方不得再进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58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实施转让(转包)给他人。
59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二至五年参加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通报,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60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61投诉书应当包括法律法规规定的必要内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相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62 履约担保
62.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先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必须用现金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62.2中标人不能在合同工期内完成工程编制的,每延误一天,应向发包人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8000元整。
(七)费用支付
63 工程款支付
63.1本工程不支付工程预付款。
63.2本项目编制费用待排污口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提交有关部门论证审批后七日内付清。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

一、投标文件

二、相关证件



涵江区江口片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编制项目


投 标 文 件

“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招 标 人: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并盖章)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邮政编码:               
编制时间:                 


投标文件目录
1、投 标 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1、投 标 函
致:  {招标人名称}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        的涵江区江口片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编制项目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投标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含物理扩散试验费用、现状调查监测费用及可行性研究报告书编制费用),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承包上述工程,并承担因质量缺陷造成的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要求工期30日历天内完成编制工作,并在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论证审核通过提交意见后十日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派      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合同价款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
6、若我方中标,我方承诺,中标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保证到场,不转包或允许他人挂靠,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我方承担。
7、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8、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 标 人:                       (盖章)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并盖章)
邮政编码: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_____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申请人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全称)    的   (姓名)  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人全称)    的      (工程项目全称)       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资格后审、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签署合同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签名并盖章)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签名并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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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涵江区江口片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编制项目(重新招标)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闽建发招字[2011]275号         
项目名称:涵江区江口片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编制项目(重新招标)
招 标 人:   莆田市涵江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招标代理人:   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日    期:2011年12月


总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 投标人须知
(一) 总则
(二) 招标文件
(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 评标细则
(六) 授予合同
(七) 费用支付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组成(格式)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工程名称 涵江区江口片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编制项目(重新招标)
2 建设地点 江口
3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设计要求。
4 招标范围 涵江区江口片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编制
5 要求工期 30日历天完成送审稿编制工作并在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论证审核通过提交意见后十日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
6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7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1、获得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法人经济实体;
2、具备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或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
8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9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和踏勘项目现场活动,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10 澄清和修改 投标人对工程情况和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11 年12月 11日17:00前直接登录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向招标人提出疑问。招标人将在 2011 年12月13日17时00分前,在莆田市招标中心网上和涵江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发展中心网(http://hjfwzx.com)发布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
项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1 投标有效期 为:3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2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元整
13 工程投标报价依据 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
1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15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收件人: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点: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发展服务中心二层开标室
时间:2011年12月14日8时30分
16 开  标 开标时间: 2011年12月14日8时30分
地点: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发展服务中心二层开标室
17 评标方法 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18 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签定合同前,应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必须用现金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通过投标人开户行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专户)。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至项目合格之日起,投标人完成合同约定的项目并通过合格后,凭可行性研究报告书编制合格证明后返回履约保证金。

19 备 注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鉴于莆田市涵江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涵江区江口片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编制项目(重新招标)的招标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市政府有关规定,已具备招标工程项目招标的条件,且已有用于该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2、本招标工程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3、利益冲突
投标人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单位不得有任何的从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 招标工程项目说明及要求
4.1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4.2本招标工程项目名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
4.3本招标工程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
5  招标范围、工程质量、工期要求及承包方式
5.1本招标工程项目工程质量标准: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
5.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项。
5.3本招标工程项目要求工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项。
6 资金来源
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招标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7 现场踏勘
7.1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7.2 参加现场踏勘等咨询活动不是强制性的,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7.3 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7.4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和踏勘项目现场活动,但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告知招标工程项目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并在现场设置足以识别的相应标识,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8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9 投标有效期
9.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9.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单位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
10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
11 为履行本招标项目合同的目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至少须满足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所要求的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二) 招标文件
12  招标文件
12.1  招标文件由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投标文件(格式)、答疑、修改和澄清文件组成。
12.2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13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日期前书面形式直接向招标人提出疑问,同时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编号。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发放给投标人,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4  招标文件的修改
投标人对工程情况和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11 年12月11日17:00前直接登录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向招标人提出疑问。招标人将在 2011 年12月13日17时00分前,在莆田市招标中心网上和涵江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发展中心网(http://hjfwzx.com)发布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
15  工程费用的投标报价方法及其他要求
15.1本次招标项目最高限价为15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投标报价(含物理扩散试验费用、现状调查监测费用、可行性研究报告书编制费用及专家评审费用)高于最高限价的按废标处理。
16  投标工期及成果要求
16.1 中标人自中标次日起30日历天内需提交排污口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报审稿,符合市、区发改局、水务局和市规划局的要求,并能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论证及审核。在审核通过提交意见后十日内提交排污口可行性研究报告书正式版壹拾贰份,并对报告书的所论负责。
17  投标保证金缴交和退还
17.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叁仟 元整(¥3000元),必须现金交纳,未按规定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17.2评标完成后招标人当即向除中标人外的其它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17.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 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其投标书的;
(2) 中标人放弃中标的;
(3)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中标人不按本须知规定签约的。
(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
  18投标文件由投标函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复印件组成。
19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9.1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9.2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0  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统一格式填写(格式中的所有表格,均可视内容扩展),包括完整地填写投标函。中文打字并装订成册。
21 投标函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
21.1投 标 函
2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1.4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2  投标函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22.1 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材料均应遵守本须知第21条中所规定。
22.2 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要求签字和盖章。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无签字盖章的,属无效文件,作废标处理。
22.3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函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作“正本”、“副本”标记(正本和副本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装入一个密封袋,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2.4 投标文件有涂改、插字的地方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校对章。
22.5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23  投标报价
23.1 投标报价以人民币表示。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24 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包封均应密封完好,外包封上应写明:①招标人名称;②招标编号;③“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的字样;④投标人的名称、地址与邮政编码。投标文件包封应密封完好并在接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盖章,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
25投标文件份数
25.1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25.2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
26、投标文件的提交
26.1存在不良记录的在规定不能参加招投标活动的时限内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26.2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前(含投标截止时)送达招标文件指定地点并交招标人签收,投标截止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均不予接收。
26.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继续开标。

(五)评标细则
1、总 则
27 本招标工程项目评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
28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和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
29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按照本评标细则规定的评标程序及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
            2、开  标
30  开标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6项)在招标文件指定的地点进行,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邀请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参加。
3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
32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到场参加开标会的,招标人应不予开启其投标文件并予以退还。
33 开标程序:
33.1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
33.2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代表身份及投标文件密封情况进行查验。
33.3主持人宣布唱标人、监标人。
33.4唱标并作相应记录,投标人代表对唱标内容进行核对并签字确认。唱标内容为: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程质量承诺其它必要的内容。
3、评标程序
34招标工程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34.1评标前准备工作;
34.2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34.3推荐中标候选人;
34.4提交评标报告;
4、评标方法
35 本次招标项目采用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36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应当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及其工期以及为实现这些目标采取的基本措施、保障手段和关键合同条件方面的内容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
37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38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在评标过程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38.1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不对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负责,投标人应对其负责。
38.2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书面澄清。拒不澄清的,可以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认定。
39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
39.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盖章的;
39.2投标文件未按文件规定的要求编制,或关健内容不全、字迹涂改模糊、难以辨认的;
39.3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书或提供不全的;
40 招标文件条款含义不清或者相互矛盾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应当针对相应条款作出有利于相应投标人的结论。
41 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属于重大偏差、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情况,不应向投标人进行质询,也不允许投标人修正,但认为属明显笔误的除外。
5、评标标准
投标函投标文件评审
42 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按规定作废标处理:
42.1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未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
42.2 投标函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2.3 投标文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和提交资料;
42.4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工程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42.5 投标人资质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42.6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42.7投标函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4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盖章的;
2)投标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规定的要求编制,或关健内容不全、字迹涂改模糊、难以辨认的;
3)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书、资料备查或资料提供不全的;
44 投标人投标文件经评审后按照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进行排序。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相同时,由投标报价最低且相同的投标人抽签确定。
6、推荐中标候选人
45 本项目评标采用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确定中标人。
46.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完成详细评审后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结果进行汇总,对资格审查合格且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按照最终投标报价推荐一名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47经过审查,若只有一家合格投标人的,招标人可以直接选择该投标人为中标人。
48 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7、中标结果公示
49.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将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称及其中标金额在区人民政府公示栏公示。
50.公示期内,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接到投诉的,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招标人暂停签订合同等活动。
5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非不可抗力事由放弃中标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重新招标。本次招标和重新招标所发生的费用及中标差价等损失由放弃中标的中标人负责赔偿。
52.中标人有前款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53.中标人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其中标无效,招标人可收回中标通知书并上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54.投标人非不可抗力事由放弃中标且拒绝赔偿招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通过法律途径依法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8、附则
  55.投标人应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与投标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以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 授予合同
56 招标人及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57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按照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双方不得再进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58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实施转让(转包)给他人。
59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二至五年参加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通报,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60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61投诉书应当包括法律法规规定的必要内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相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62 履约担保
62.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先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必须用现金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62.2中标人不能在合同工期内完成工程编制的,每延误一天,应向发包人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8000元整。
(七)费用支付
63本项目签订合同后招标人支付30%编制费用给中标人,待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交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七日内付完余款。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

一、投标文件

二、相关证件



涵江区江口片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编制项目(重新招标)


投 标 文 件

“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招 标 人: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并盖章)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邮政编码:               
编制时间:                 


投标文件目录
1、投 标 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1、投 标 函
致:  {招标人名称}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        的涵江区江口片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编制项目(重新招标)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投标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含物理扩散试验费用、现状调查监测费用及可行性研究报告书编制费用),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承包上述工程,并承担因质量缺陷造成的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要求工期30日历天内完成编制工作,并在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论证审核通过提交意见后十日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派      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合同价款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
6、若我方中标,我方承诺,中标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保证到场,不转包或允许他人挂靠,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我方承担。
7、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8、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 标 人:                       (盖章)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并盖章)
邮政编码: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_____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申请人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全称)    的   (姓名)  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人全称)    的      (工程项目全称)       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资格后审、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签署合同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签名并盖章)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签名并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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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涵江区江口片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编制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涵江区江口片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编制项目(重新招标),该工程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2011年12月14日开标,2011年12月14日评标完成。

中标的主要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人名称 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14.8万元
资格评审结果 合格
项目班子配备评审结果 合格
施工组织设计评审结果 /
项目负责人名称 林晓青
履约保证金(元) 合同价款的10%

工期(日历天) 30日历天完成送审稿编制工作并在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论证审核通过提交意见后十日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
工程质量 合格
评标办法 低价中标法
被确定为废标、无效标的
投标人及原因 无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林爱珍、林先胜、詹凡姐

根据评标报告,确定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为中标人。中标公示期自2011年12月16日至2011年12月19日。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或认为评标活动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招标人:莆田市涵江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联系地址:莆田市涵江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联系地址:莆田市梅园路中段
联系方式:朱先生0594-2336005
201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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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2/1/8 4: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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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

全市已投入运行的有5座污水处理厂,正调试阶段2座污水处理厂即湄洲岛、港城新区(北岸),总规模为22.75万吨/日,至11月底共处理污水6092万吨,平均负荷率为81%,共完成配套管网建设208.5公里,占年度目标任务75.7%。7座污水处理厂前期工作方面,市闽中污水处理厂三期正抓紧各项前期工作。涵江区白沙镇污水处理厂、仙游钟山镇污水处理厂已完成前期可研报告,预计年底前完成前期工作。其他4座污水处理厂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目前已将部分项目列入2012年度建设任务。江口污水处理厂新建项目已列入2012年度开工项目并已开始前期工作,预计于2012年下半年动工建设,年底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来源: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用事业科,2011-12-31)

“......江口污水处理厂新建项目已列入2012年度开工项目并已开始前期工作,预计于2012年下半年动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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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2/11/20 14: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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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事项名称: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分解下达2012年度木兰溪及萩芦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PT00116--2012- 
生成日期:2012-8-14 0:00:00 
主办单位: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内容概述/关键字: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分解下达2012年度木兰溪及萩芦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备注/文号:莆建效[2012]26号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分解下达2012年度木兰溪及萩芦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莆建效〔2012〕26号

各相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2012年开展为民办实事的通知》(莆委〔2011] 91号)精神,深入推进木兰溪及款芦溪(以下简称“两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度木兰溪及萩芦溪流域水环境整治工作计划的通知》(莆政办[2012]10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局任务分解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重点任务
(一)饮用水源保护。按照《莆田市2012年饮用水源保护和供水保障工作方案》(莆政办[2012]33号)文件执行。
(二)加快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市垃圾焚烧发电厂要尽快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按计划建成一批垃圾转运站和垃圾收集池,购买一批垃圾转运车,提高农村“家园清洁行动”水平。
责任科室、单位:公用事业科、村建科、生物质处理产业化管理处

二、配合任务
(一)加强投入运行的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进一步提高进水浓度和处理水量,加快新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力度。对已投入运行的闽中、荔城、秀屿、仙游枫亭、嵋洲岛污水处理厂要进一步完善配套管网,提高进水浓度和处理水量,达到减排规定的目标要求:要加快闽中三期、仙游第二、钟让、游洋镇污水处理厂,涵江区江口、白沙、庄边污水处理厂,以及北岸港城新区、秀屿区埭头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度,按时建成投入运行。
责任科室、单位:公用事业科、排水管理处
(二)污泥无害化处理。完成污泥处置工程前期工作。并于年底前动工建设。
责任科室、单位:公用事业科、排水管理处
(三)污水配套官网建设。完成规划控制区污水专项规划编制,建设配套污水管网190km。其中市本级33.6km、仙游县32.9km,荔城区3lkm、城厢区25.2km、涵江区25.3km、秀屿区30km、北岸11km、湄洲岛1km。
责任科室、单位:公用事业科、排水管理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在2011年流域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制定本年度《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步骤,落实工作措施和资金人员保障,并于2012年6月30日前上报市流域整治办备案。同时,要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流域整治办。
(二)积极履行职责。牵头责任科室要积极履行职责,对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要适时推进,加强监督检查,主动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与配合单位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确定配合单位工作目标和任务,及时指出存在问题,帮助分析原因,确保任务全面完成。
(三)主动交流沟通。对于配合项目我们要主动与主办单位进行沟通,根据主办单位要求,明确自身承担的工作任务、工作目标,结合实际及时、主动抓好落实工作,按时参加主办单位召开的协调会议和联席会议,加强与主办单位的沟通,共同完成所承担的相应工作任务。

附件:1、莆政办[2012]108号

2、莆政办[2012]33号

二○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来源: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2-8-14)

“......要加快闽中三期、仙游第二、钟让、游洋镇污水处理厂,涵江区江口、白沙、庄边污水处理厂,以及北岸港城新区、秀屿区埭头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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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发改委下达我省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3.215亿元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投资[2011]1142号)文件,今年国家下达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中,我省32个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获得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3.215亿元,其中垃圾处理设施项目14个,新建、扩建垃圾处理场8个(日处理规模1500吨/日),获得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1.16亿元;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项目18个,新建、扩建污水处理处理场12个(日处理规模23万吨/日),铺设污水管网615公里,获得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2.055亿元。
  
一、福州地区3个项目、4100万元。闽清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1100万元;福州浮村污水处理厂厂外管网工程2500万元;闽侯县南通污水处理厂厂外管网工程500万元。
  
二、泉州地区2个项目、2250万元。安溪县城市生活垃圾收运系统750万元;泉州市南翼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1500万元。
  
三、漳州地区3个项目、3200万元。漳州蒲姜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建设项目(一期)工程1500万元;长泰县生活垃圾处理场二期工程900万元;华安县仙都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800万元。
  
四、莆田地区3个项目、3500万元。莆田市涵江区江口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1700万元;莆田市荔城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800万元;仙游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1000万元。
  
五、龙岩地区6项目、7050万元。长汀县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改扩建工程1000万元;龙岩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1500万元;连城县城区污水管网远期工程1300万元;上杭县城区(南片)污水主干管网700万元;永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1600万元;武平县岩前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950万元。
  
六、三明地区5个项目、3600万元。三明市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改造工程500万元;清流县城区污水管网扩建工程900万元;沙县污水处理厂金沙园片区配套管网二期工程550万元;尤溪县城西污水处理工程1000万元;将乐县万安镇污水处理工程650万元。
  
七、南平地区6个项目、4150万元。顺昌县城区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工程700万元;邵武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工程1100万元;松溪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650万元;浦城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550万元;武夷山市生活垃圾二次转运站工程650万元;建瓯市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500万元。
  
八、宁德地区4个项目、4300万元。宁德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及收运系统工程1500万元;周宁县新城区垃圾中转站工程200万元;寿宁县南阳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1500万元;福安市赛岐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1100万元。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环境办,2011年7月1日)

“......四、莆田地区3个项目、3500万元。莆田市涵江区江口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17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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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3/6/11 15: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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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莆田市涵江区江口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的环评审批公示

莆田市涵江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于日前向我局报送《莆田市涵江区江口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局拟对该项目进行环评审批,现就该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莆田市涵江区江口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2万m3/d,配套建设长度为85km的污水管道及一座中途提升泵站,一期工程的排污口位于涵江区萩芦溪江口社区港下新井感潮河段,坐标为:东经119°12′21.81″,北纬25°29′09.39″。一期工程总投资13007.7万元,总用地面积为42.88亩。
2、该项目为新建项目。

二、提意见方式
1、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方式反馈我局,或登陆我局网站www.ptepb.gov.cn进行留言。
2、公示时间:2012年7月6日至7月12日
3、公示单位:莆田市环境保护局
电话:2699639 
传真:2681708

二0一二年七月六日

(来源:莆田市环境保护局,2012-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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