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巫溪县菱角乡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044487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重庆市巫溪县菱角乡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已由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巫溪发改发(2013)301号文批准建设,该项目招标人为巫溪县旭阳市政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80%)加上级专项补助(2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址:重庆市巫溪县菱角乡柏树湾。 2.2 工程规模:近期350吨/日,远期800吨/日,占地面积1933.38㎡。 2.3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 总投资:本工程最高限价为:1777378.00元。(不含管网建设部分)。 2.5 招标范围:该工程的厂区建设部分(不含管网)、污水处理工艺部分及调试营运(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坏境污染治理设施营运资质乙级(类别为:生活污水)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重庆市外投标企业需符合渝建发〔2011〕130号、136号文件规定,满足该文件要求方可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不需报名,在规定的时间直接递交投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2月18日起在重庆市巫溪县发展服务中心网上(http://www.wuxifz.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限价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知晓有关招标全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重庆市巫溪县发展服务中心网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在开标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支付招标文件文本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4年1月14日10 时00分 5.2 投标和开标地点:巫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展服务中心三楼) 5.3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招标人:巫溪县旭阳市政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巫溪县马镇坝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23-51528554 代理机构:重庆市永新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北部新区财富大道7号 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18996690690 传 真:023-58580678 “......2.2 工程规模:近期350吨/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