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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信息论坛』>> 『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拟在建项目汇编』 | 本分论坛共57578贴 | 99258回复 | 分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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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76-北京市顺义区现代三厂(杨镇)再生水厂二期工程 (2011/5/11 4: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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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924-北京市顺义区现代三厂(杨镇)再生水厂一期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55539&classid=858

建设项目已受理项目公告

项目名称:顺义杨镇再生水厂(一期)工程
建设地点:北京市顺义区杨镇横五街与纵三路十字路口西北 
公示时间: 2011-4-21至2011-5-5

建设项目主要内容: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顺义杨镇再生水厂(一期)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北京市顺义区水务局
建设内容:顺义杨镇再生水厂(一期)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格栅渠、提升泵房、气浮池、厌氧生物滤池、中间水池、生物活性炭滤池、紫外消毒渠、清水池、鼓风机房、变配电间、脱水机房、回用泵房、办公楼及污水收集管线、回用管线的铺设等。
顺义杨镇再生水厂总规模6000m3/d,占地1.05公顷,一期处理规模为3000m3/d,工程一期占地0.67公顷(其中预处理、污泥处理、中水回用构筑物和办公用房考虑远期一次建设)。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为4271.67万元。
实施进度:本项目计划于2011年7月开工,2012年4月竣工,建设周期总计10个月。

2、主要污染物
(1)施工期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在施工中,会对环境产生废水、废气、噪声、生态环境的影响:
①本项目施工期间对大气环境影响最大的是扬尘,主要来自于挖掘扬尘、搅拌混凝土扬尘、建筑材料搬运扬尘、施工垃圾清理扬尘、现场道路扬尘以及材料、垃圾的堆放扬尘。
②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由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本身产生的废水组成。
③施工噪声源主要是各类高噪声的施工机械设备和物料运输的交通噪声。单体施工机械设备的声源声级一般均高于90dB(A),最高可达135dB(A);施工运输车量的噪声一般为90~100dB(A)。
④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施工产生的废渣土。
(2)运营期主要环境问题:该项目运营期的污染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本项目建成后,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污水处理产生的恶臭污染源和食堂排放的油烟。
②项目废水主要来源于化验室废水,冲洗设备、地面产生的生产废水以及职工生活污水。
③再生水厂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厂内的一些机械设备在正常工作时发出的噪声。其中主要设备有鼓风机、脱水机、栅渣输送机及各类泵机等。
④该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固体废物再生水厂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处理系统排放的栅渣、浮渣、剩余污泥、废活性炭及生活垃圾。

3、评价标准
(1)环境质量标准:大气环境执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1]1号“关于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修改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地表水环境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Ⅴ类标准。地下水环境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本项目运营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
(2)污染物排放标准:施工期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中新污染源第Ⅱ时段的相应标准;运营期臭气浓度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单位”的二级标准限值。
该项目出水用作回用水的部分应同时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关于“4.1.2.1指出的:一级标准的A标准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作为回用水的基本要求。当污水处理厂出水引入稀释能力较小的河湖作为城镇景观用水和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时,执行一级标准的A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并取其中的最严格限值。对于再生水厂出水中排入东侧的冉家河的部分,其水质应满足《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05)中关于“3.2.4指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III、IV、V类水体及其汇水范围的,执行GB 18918—2002表1中一级标准的B标准以及表2、表3的有关规定。”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的规定;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限值。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执行2004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的相关规定。

4、施工期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工程施工中应采取定期洒水抑尘,工地周边设置围挡,运输车辆限速低速进场,禁止大风天气施工,多尘物料帆布覆盖,及时清理场地等措施。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时可采用养护剂,减少混凝土养护过程用水量;建议本项目的施工车辆、设备的冲洗和保养到市内定点统一处理;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拟收集、处理后排至下水管道。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应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必要的减噪防护,选用符合国家在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加强施工现场管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过程中严禁将建筑垃圾随意堆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并做进一步处置,严格执行北京市人民政府2001年5月1日发布的《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72号)中所作的规定,采取以上建议措施后,该项目施工期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5、运营期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建成后,主要大气污染物为H2S和NH3。NH3、H2S最大落地点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标准限值,本项目拟定期清洗污泥脱水机,栅渣和污泥及时清运,在臭气发生源周围加设绿化带以减少臭味的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2)污水防治措施:本项目采取“厌氧生物滤池+生物活性炭滤池”工艺对周边企事业单位、行政办公及商业区产生的污水进行处理,避免了企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未经处理或者处理不达标直接排入冉家河。经处理后的再生水水质可达到本项目出水水质标准限值,尾水经管道排入冉家河后经自身水体自净能力,使污染物浓度进一步降低,因此再生水厂的出水对冉家河影响很小。
(3)噪声防治措施:对于各种设备,如水泵等,要采取一定的消声减噪措施,项目噪声经过隔音、减震、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绿色植物吸收后(预计衰减10dB(A)),厂界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昼间和夜间标准。此外,由于本项目地处杨镇工业区闲置空地,周边无噪声敏感点,除考虑对自身办公的防护外,本项目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可由厂家进行再回收利用,项目产生的栅渣和生活垃圾经过分类收集后,不能回用的厂区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定期清运至顺义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进行卫生填埋,浮渣、污泥经离心机脱水后,进行污泥重金属的检测,污泥满足顺义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的填埋要求,可运送至顺义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进行卫生填埋。如果发现重金属超标现象,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理。此外,项目设立一般生产固废专用堆放场,堆放场应设防渗地面与围堰,防止雨淋水溢流及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另外,要制定污泥清运制度,保证污泥及时运走,以保证污水厂厂区的清洁。通过采取以上措施,项目营运期对固体废物的处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修订)》的要求,对当地环境造成影响可降至最低。

6、公众参与:本次公众调查共发放调查表90份,回收有效调查表82份,回收率91.1%。调查结果显示:所有的被调查者认为拟建项目的选址合理或基本合理。100%的被调查者同意本项目建设,被调查者无人持反对意见。被调查者最关注营运期的环境问题是大气污染、固体废物和噪声,分别占被调查者的51.2%、31.7%和29.3%。因此,本报告采信公众的意见,即“赞同”,同意本项目的建设。

7、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顺义杨镇再生水厂(一期)工程是一项环境保护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本项目实施后,对削减区域水污染物排放量、改善杨镇工业园区和临近的村庄以及冉家河环境质量,促进杨镇社会、经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但项目本身在建设期和营运期会产生一定的环境影响与污染风险,故在项目建设和运行中,应根据本评价提出的有关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切实做好“三同时”及日常环保管理工作,将其负面影响控制在允许的范围之内。

在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前提下,从环保角度看,顺义杨镇再生水厂(一期)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建设单位名称:北京市顺义区水务局
联系人:王正攀
电 话:13810811567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神州瑞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陆晶
电 话:010-62129406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环评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受理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电话:010-68413836
传真:010-68413836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4号
邮编:100044

(来源:北京市环境保护局,2011-4-21)

“......顺义杨镇再生水厂总规模6000m3/d,占地1.05公顷,一期处理规模为3000m3/d,工程一期占地0.67公顷(其中预处理、污泥处理、中水回用构筑物和办公用房考虑远期一次建设)......”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1-5-11 4:37:41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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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2/10/19 2: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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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顺义区镇级再生水厂建设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经北京市顺义区政府同意,现邀请合格投资人(下称“投资人”)参加北京市顺义区镇级再生水厂建设运营项目(下称“本项目”)的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根据《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分批实施小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打捆”招商项目,由社会投资人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负责部分小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营。
2、为贯彻《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中北京重点发展的3个新城之一目标,顺义区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契机,不断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提升基础设施供应能力和服务水平,提高村镇污水处理能力,完善城镇功能,成功申请成为第一批试点区县。
3、顺义区采用“8+2打捆招商”的模式来运作部分存量和增量再生水厂,规模共计43500吨/天。其中“8”为李遂、北石槽、北务、张镇、龙湾屯、大孙各庄、木林、北小营8个镇的增量再生水厂,规模共计27500吨/天;“2”为赵全营镇、杨镇2个镇的存量再生水厂,项目规模共计16000吨/天。

二、特许经营内容:
1、选定的投资人为本项目在顺义成立专门的项目公司,区政府授权区水务局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授予项目公司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并分别就每个再生水厂与项目公司签订《污水处理服务协议》或《委托运营协议》,对项目实施日常监管,向项目公司提供污水并支付再生水处理服务费。
2、项目公司负责新建及运营管理李遂、北石槽、北务、张镇、龙湾屯、大孙各庄、木林及北小营8个镇再生水厂;同时,项目公司也需负责赵全营镇、杨镇2个镇再生水厂的运营管理。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时,项目公司将10个再生水厂无偿完好移交给区水务局或其指定机构。
3、此外,目前已经在规划中的规模为2000吨/天的杨镇再生水厂二期工程,待确定建设时间后,由区水务局要求项目公司一并负责建设及运营管理;同时已经建成的规模为5000吨/天的南彩镇再生水厂,待配套管网完善后,区水务局也将要求项目公司一并进行运营管理。

三、投资人的要求
1、投资人可以是独立法人实体,也可以是由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名。
2、投资人在过去五年中,具有2万立方米/日以上规模污水处理厂(含再生水厂)的投资、建设或运营的良好项目业绩及经验(上述三种经验中至少须具备两种)。
3、投资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净资产不低于2.5亿元人民币;投标联合体每一成员净资产乘以其在项目公司所占股份比例之和应满足上述要求。
4、投资人应符合法律法规各项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发售对象为所有有意向的投资人,时间为2012年10月17日-2012年10月21日(9:00-17:00),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3号通泰大厦C座901(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售价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

五、递交投标文件的方法和途径: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1月16日上午10点。

招标咨询机构: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3号通泰大厦C座901
邮 编:100140
联系人:贺磊
电 话:010-88086760
传 真:010-88087674

“......3、此外,目前已经在规划中的规模为2000吨/天的杨镇再生水厂二期工程,待确定建设时间后,由区水务局要求项目公司一并负责建设及运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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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8/11/24 22: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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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顺义区杨镇再生水厂升级改造及扩建工程设计中标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北京市顺义区杨镇再生水厂升级改造及扩建工程设计

项目单位:北京顺义市政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鑫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批复文号:京顺义发改(核)[2017]221号

招标方式:委托,公开

顺义区杨镇再生水厂升级改造及扩建工程(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届满,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人: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标价:下浮20%(2002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中规定的相应计费标准,取专业系数1.0,工程复杂调整系数1.1,取最终的投资批复总额为计费基数)。

招标人:北京顺义市政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府前东街10号7幢1108室
邮 编:101300
联系人:刘主任
电 话:010-6945760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鑫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辅线188号2层
邮 编:101300
联系人:尚留勇、韩国虹
电 话:010-69449323
传 真:010-69445270
邮 箱:xinzongzhaobiao@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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