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露水河镇镇区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受抚松县蓝天碧水基础设施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吉林省林昌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了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露水河镇镇区污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性文件的有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露水河镇镇区污水处理工程 2、项目概要 ⑴ 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工程。 ⑵ 污水处理厂近期2020年规模处理生活污水3000m3/d,远期2030年规模为处理生活污水10000m3/d。 ⑶ 污水管线按2030年远期水量规模设计,污水管线总长度6.775km,设计管径d400~d800mm。出水达到一级标准的A标准。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施工期扬尘、废水、施工机械噪声等对环境的影响;营运期污水处理产生异味的影响及生产设备在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本项目生活污水由厂区下水管网汇集后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放;剩余污泥经浓缩脱水后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设备噪声拟采取相应的减振降噪等措施。上述影响经采取行之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可以使其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三、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建筑施工现场应采取全封闭措施,对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设立临时仓库;运输车辆在运载工程废土、回填土和散粒状建筑材料时,应设有防护措施。施工现场设有临时集水池,沉砂池等临时性的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可用于施工场地除尘使用;施工单位应首先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分别堆放,不得随便弃于现场,金属垃圾,如钢筋等可以回收利用,其它混凝土连同弃土可用于土方回填;生活垃圾亦不能随意堆放,设置专门的垃圾箱与垃圾桶进行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2、运营期:本项目生活污水由厂区下水管网汇集后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放;剩余污泥经浓缩脱水后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设备噪声拟采取相应的减振降噪等措施;厂区除臭工艺采用生物除臭工艺。采取如上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对环境影响不大。 四、环境影响报告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本项目的建设可大大削减城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水环境污染状况,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总体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符合辽河流域污染防治规划,项目选址合理。在采取建议的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其排放的污染物均可控制在国家标准或可接受范围内,对环境影响不大。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衡量,该项目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如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或索取有关信息可通过下面的联系方式同抚松县蓝天碧水基础设施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或评价单位吉林省林昌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取得联系。 2、期限: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征求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1、对该项目建设内容的问题; 2、最关心项目建设地点的环境污染问题; 3、对本项目最关心的污染问题是什么; 4、对环境影响报告的建议; 5、对评价单位有何要求; 6、项目建设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如何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可寄信或打电话提出自己的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以内。 九、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抚松县蓝天碧水基础设施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秦工 地 址: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 电 话:15943931110 十、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 吉林省林昌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工 电 话:0431-85954845 “......⑵ 污水处理厂近期2020年规模处理生活污水3000m3/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