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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信息论坛』>> 『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拟在建项目汇编』 | 本分论坛共57571贴 | 99234回复 | 分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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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9-湖南省邵阳市洋溪桥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2007/10/12 23:08:00)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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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邵阳市洋溪桥污水处理厂厂区主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中技国际招标公司受业主的委托,对邵阳市洋溪桥污水处理厂厂区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参与本工程建设的投标人报名。
  
一、工程概况:邵阳市洋溪桥污水处理厂厂区主体工程项目,已经湘计国地[2000]307号文批准立项。本次招标项目为污水处理厂厂区主体工程,总投资约4000万元。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2004年3月16日~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报名地点:邵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截止时间以后不接受报名。
  
三、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施工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项目经理持有壹级资质证书,有类似工程经验;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4、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四、报名证件及有关资料:投标申请人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资格证、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原件(以上证件均需复印件一份)按本公告所述地址报名。
  
五、资格预审:招标人在接受报名时出售资格预审文件,并将对报名单位进行考察与评审,只有通过了资格预审的报名单位才将被邀请参加投标。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招标人:邵阳市污水处理厂
招标代理: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地址:邵阳市清泉大厦8楼污水处理厂办公室
联系人:邓志雄
电话:0739-5295555、13707391795
传真:0739-5290357     


加入日期:2007-10-10
截止日期:2007-10-16
招标编号:2007-73#

邵阳市鑫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邵阳市污水处理厂委托,对邵阳市污水处理厂厂区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1、工程名称:污水处理厂绿化工程;
2、建设规模:投资约80万元,资金来源为国有投资; 
3、建设地点:邵阳市双清区;
4、工程内容:见施工图
5、工  期:30日历天;
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应具有如下的资质要求和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二级(含二级)以上园林绿化施工资质,具有相应的工程建设、绿化栽植经验
3、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园林施工资质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凡符合第二条要求的施工企业,均可向本工程项目的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四.报名时间:2007年10月10日至2007年10月16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报名地点为邵阳市鑫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邵水东路保宁二巷)。                                      
五、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必须到场,并提供:
1、公告期间开具的业务介绍信;
2、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身份证;
4、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5、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证书等资料(所有证件需带原件并留复印件一份,业务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必须为原件)。

六、资格预审文件每套为人民币贰佰元整,售后不退。

招标人:邵阳市污水处理厂
联系人:孙迪锋      
电 话:0739-6981630

招标代理:邵阳市鑫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夏蓉       
电 话:0739-5022199

监管部门: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3-7-21 20:57:56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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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7/10/21 4: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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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 入 日 期: 2006-12-26
截 止 日 期: 2007-01-18
招 标 编 号: HNZJC2006-HW-0158

湖南中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的委托,对邵阳市污水处理厂厂区及泵站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招标货物名称:
第一包:鼓风机及其配套设备(进口)
第二包:离心脱水设备(含浓缩设备)
第三包:管膜式微孔曝气器(进口)
第四包:加氯成套设备 (进口)
第五包:水泵、水下推进器及搅拌器
第六包:阀门及阀板
第七包:除污设备
第八包:周边传动刮吸泥机及其配套设备
第九包:电气设备(含高低压配电屏、配电柜)
注:设备具体数量及技术参数见招标文件。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单位可对其中一个或多个包报名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第一包、第三包、第四包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应是招标货物制造商直接授权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经销商,并能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
2 投标产品获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
3 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 制造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 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和条例。
8 满足上述条件者均可参与投标。
二)第二包、第五包、第六包、第七包、第八包、第九包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国内制造商。
2 投标产品获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
3 第二、五、六、七、八包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第九包的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 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和条例。
8 满足上述条件者均可参与投标。

三、招标文件发售: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06年12月26日至2007年1月5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持①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第二、五、六、七、八、九包还需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质量体系认证书复印件)(第③近三年业绩表(提供同类业绩不少于5个,详细说明业主名称、设备投入使用的时间及数量、设备的规格/型号,业主的联系电话及用户证明等)等资料,到湖南中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一包号售价人民币肆佰元整(400元),售后费用不退。若邮购,需加付EMS费50元人民币。

四、所有投标书应该使用汉语编制,壹套正本,贰套副本,并提供不少于投标总价2%的人民币作为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截止时间为2007年1月1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湖南中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216号唯一星城国际23A18号。超过投标截止时间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六、本次招标将于2007年1月1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在湖南中技招标咨询公司开标室公开开标,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

七、上述日期如有变动,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发包人:邵阳市污水处理厂
联系人:邓志雄
电 话:0739-5295555
传 真:0739-5290357

招标代理:湖南中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爱军
电 话:0731-4169659
传 真:0731-4169656
(此回复已被作者于2013-7-21 20:59:38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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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8/1/28 14: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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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所有县城今年将建垃圾污水处理厂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2月27日讯)湖南省从今年开始所有县城以上(包括县城)城市都要启动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湖南省城市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水平在全国排位相当滞后,2005年污水处理率在全国排23位,污水集中处理率排29位,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排24位。全省29个设市城市中,有21个城市(包括5个地级市)没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有16个城市(包括4个地级市)没有污水集中处理厂。72个县城中,仅长沙县、凤凰县有污水集中处理厂,长沙县、保靖县、龙山县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按照“十一五”规划要求,到2010年,全省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60%,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县城两项指标均不低于20%。
  
目前在建的长沙市开福区、衡阳市、娄底市、邵阳市、吉首市等污水处理项目,今年年底前必须建成并投入使用;在建的12个生活垃圾处理项目中,娄底、怀化、永州、张家界及吉首、韶山今年要全部完工;洪江、耒阳、津市、武冈、汨罗、临湘6个市必须在“十一五”期间全部完工。邵阳市作为湖南省唯一未启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地级市,今年必须启动,明年内完成。今年适当的时候,湖南省政府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城市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问题。湖南省政府已将廉租住房建设规模及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率纳入今年8件实事范畴,年底要进行考核验收。

(来源:中国环境报,2007-2-27)(郭亮编辑)

“......目前在建的长沙市开福区、衡阳市、娄底市、邵阳市、吉首市等污水处理项目,今年年底前必须建成并投入使用;......”
(此回复已被作者于2013-7-21 21:00:52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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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8/9/17 23: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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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的通知

湘政发〔2008〕8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人事厅、省监察厅、省环保局、省物价局《关于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一五”COD减排任务,省人民政府决定,从2008年起到2010年,在全省设市城市和县城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有利于迅速提高我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能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促进“两型社会”建设,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重要意义,把它摆上当前各级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实施好“三年行动计划”,责任主体是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有权威、高效率的领导和协调机构,迅速把工作目标和工作责任分解到相关部门、单位,并建立相应的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要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加大协调力度,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要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社会资金参与建设,实现建设项目投资主体多元化。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迅速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切实履行职能,加强协调配合,加大支持力度,确保圆满完成“三年行动计划”的各项目标任务。 
  各市州政府和湖南省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年向省政府报告“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情况。 


湖南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关于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
省建设厅 省发改委 省财政厅 省国土资源厅 
省人事厅省监察厅 省环保局 省物价局
二○○八年四月七日 


  省人民政府决定,从2008年起到2010年,在全省设施市城市和县城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我省实际情况,现就实施“三年行动计划”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2008年—2010年,全省共新建113个污水处理厂及5500公里配套管网(含已建成项目管网配套部分),新增污水日集中处理能力397万立方米。其中:2008年,建成13个污水处理厂(含2007年基本建成的6个项目,污水处理能力145万立方米/日)和441公里配套管网;2009年,建成70个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189.3万立方米/日)和2500公里配套管网,实现污水处理设施设市城市全覆盖;2010年,建成30个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62.7万立方米/日)和2588公里配套管网(含已建成项目管网配套),实现全省设市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各市州、县市区需要完成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规模等工作目标,按照各市州政府向省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规定执行。
  二、建设原则
  在责任主体上,实行省指导与市州、县市区主导相结合。各市州、县市区政府是“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对项目的实施负直接责任,省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项目的组织建设负有指导责任。在投入机制上,实行政府投入与市场运作相结合。配套管网建设所需资金,原则上以政府投入为主;污水处理厂建设所需资金,原则上以引进社会投资为主。在建设方式上,实行厂网分开建设与一体建设相结合。在确保厂网同时建成投入使用,达到规定负荷水平运营的前提下,规模较大的污水处理厂,原则上实行厂网分别投资建设;规模较小的污水处理厂,根据实际情况,可实行厂网分别投资建设,也可实行厂网一体投资建设。在治理方法上,实行城镇全面治理和流域重点治理相结合。要在全面推进设市城市和县城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的同时,大力推进环洞庭湖地区和湘、资、沅、澧四水流域城镇污水的重点治理,开展流域化治理。
  三、积极筹措资金
  “三年行动计划”所需建设资金,原则上以市州、县市区组织投入为主。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根据项目建设的要求,加大资金筹措力度,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筹资机制,确保项目建设资金及时到位。一是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统筹城市建设维护税、国有土地出让收入、污水处理费等资金,优先保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二是要积极利用国内外金融机构和外国政府贷款。特别是要积极利用开发银行等国内金融机构的贷款。三是要加大引进社会资金参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力度。省政府已与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签定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建议各地充分利用该公司在湖南设立的湖南首创投资有限公司资金和技术优势,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
  省将对“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建设给予支持。一是建立省专项以奖代补资金。省以奖代补资金由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环保局共同筹集,专项用于支持各地项目建设。二是积极争取国家专项以奖代补资金。对各地实际启动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不管是否已经纳入国家规划,省有关部门都要给予支持和配合,统一申报国家专项以奖代补资金和其他专项资金。
  四、加快前期工作
  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迅速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一是抓紧做好项目的规划和选址工作。2008年6月底之前要完成所有新建污水处理厂的规划和选址,并纳入城镇建设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二是做好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和处理工艺的论证工作。根据当前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的需要,科学合理确定本期建设规模、处理工艺和长远建设规划。三是加快建设用地审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项目核准审查等其它工作。前期工作可以市州为单位将项目统一打捆、统一报批,省直有关部门简化审批程序,加快项目审批。2009年底前建成的项目,要在2008年6月底之前完成所有前期工作,其余项目要在2008年底之前完成前期工作。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安排专项工作经费,确保前期工作顺利开展。
  五、加大政策支持
  对“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的项目,省在政策上给与重点支持。一是所有建设项目纳入省重点工程,享受省重点工程的相关优惠政策。二是保障建设用地。对污水处理厂所需建设用地,根据投资者的要求,可以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也可以实行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出让。对配套管网建设临时用地,国土资源部门要给予积极支持。三是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按照“保本微利”原则,尽快将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调整到0.8元左右/立方米,形成有利于行业良性发展的价格机制。从2008年7月1日起,全省按新的标准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各地征收的污水处理费,应作为事业性收费收入缴入同级财政的非税收入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该地区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污水处理厂运营经费。在当地污水处理设施建成以前,全部用作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建成投入使用后,按照实际污水处理量或特许经营合同,向污水处理厂拨付运营(服务)经费。四是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在实施“三年行动计划”中,将国家和省专项以奖代补资金捆绑在一起,对各地列入省规划的建设项目实行以奖代补政策。按照目标责任书规定的建设规模计算以奖代补金额,分两次拨付:在项目开工时预拨50%;其余部分,能按时建成的,在验收合格后及时全额拨付,不能按时建成的,相应扣减以奖代补资金。以奖代补标准根据各地财力状况,实行差别对待。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和省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各项优惠政策。
  六、落实工作责任
  省有关部门和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内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负领导责任,市州、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内“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各市州、县市区要科学合理规划,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切实抓好配套管网建设,实现厂网同步建设,确保污水处理厂及时达到规定的负荷水平;建立健全污水处理费征收机制,确保按时足额征收拨付,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建立完善政府信用贷款还贷机制,确保专款专用和按时还贷;加大运营监管力度,强化运行管理,确保达标排放。
  省建设厅负责“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实施的统筹协调和日常管理调度;协调市州、县市区与战略合作机构的项目洽谈,项目规划选址和设计的审查,特许经营项目的指导监督,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和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督促各地按照标准做好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项目专项奖补资金安排和对实施情况进行考核检查验收。
  省发改委负责和协调“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前期工作,督促市州、县市区按照总体目标要求落实工作进度,做好项目审查,争取国家和外国政府资金,筹措省专项奖补资金,参与项目专项奖补资金安排并下达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审查并牵头向银行和战略合作机构推荐项目,指导项目建设,参与项目实施情况的考核检查。
  省财政厅负责设立以奖代补资金财政专户,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管理国家和省专项奖补资金,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和筹措省财政专项奖补资金,会同有关部门完善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指导督促市州、县市区完善开行贷款还贷机制,监督贷款资金使用,会同有关部门安排以奖代补资金,参与项目实施情况的考核检查。
  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做好相关项目土地利用规划修编、用地审查和新增建设用地安排,参与项目实施情况的考核检查。
  省人事厅负责按照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的目标管理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促考核检查。
  省监察厅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三年行动计划”责任制落实和实施情况的监督考核检查。
  省环保局负责项目环评审查和验收,做好污水处理厂排放达标监管工作,筹措省专项奖补资金,参与项目专项奖补资金安排和项目实施情况的考核检查验收。
  省物价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督促各地按照要求及时调整到位,参与项目实施情况的考核检查。
  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要按照项目贷款协议,及时组织资金。
  七、严格考核奖惩
  对“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情况,实行严格的考核奖惩制度。
  1、建立考核制度。“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纳入市州政府责任目标,纳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的考核目标体系,按照各市州政府向省政府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进行考核。各市州政府要把工作目标和责任分解到县市区和相关部门及单位,建立相应的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2、实行督查制度。根据“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情况,组织省有关部门成立督查组进行专题督查,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市州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严格奖惩制度。对各市州政府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的,省按规定及时拨付国家和省以奖代补资金;对提前完成建设任务并取得实际减排效果、完成或超额完成COD减排任务的,按有关规定给予适当奖励。对进度缓慢和不能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的,将相应扣减以奖代补资金,并予以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
  八、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湖南省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省“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事项。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协调机构,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安排专门力量,搞好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确保“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实现。各市州每月向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进度。
  

附件:“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建设进度

“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建设进度
 
一、2008年建成项目
  
长沙市:岳麓污水处理厂,开福污水处理厂,长善垸污水处理厂,新开铺污水处理厂,花桥污水处理厂,望城污水处理厂;衡阳市:衡阳市污水处理厂;邵阳市:邵阳市污水处理厂;娄底市:娄底市污水处理厂;怀化市:怀化市污水处理厂一期;湘潭市:湘潭市河东污水处理厂;岳阳市:平江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湘西自治州:吉首市乾州污水处理厂。
  
二、2009年建成项目
  
长沙市:宁乡污水处理厂,星沙北污水处理厂(一期);株洲市:株洲市龙泉污水处理厂(二期),株洲市河西污水处理厂,醴陵市污水处理厂,茶陵县污水处理厂,攸县污水处理厂,株洲县污水处理厂;湘潭市:湘潭河西污水处理厂(二期),湘乡市污水处理厂,韶山市污水处理二厂,湘潭县污水处理厂;衡阳市:耒阳市污水处理厂,常宁市污水处理厂,祁东县污水处理厂,衡阳县污水处理厂,衡东县污水处理厂,衡阳市南岳区污水处理厂,衡山县污水处理厂;岳阳市:岳阳南津港污水处理厂(二期),汨罗市污水处理厂,湘阴县城污水处理厂,君山区污水处理厂,华容县污水处理厂;常德市:常德市德山污水处理厂,津市市老城区污水处理厂,澧县污水处理厂,桃源县污水处理厂,石门县污水处理厂,临澧县污水处理厂,安乡县污水处理厂;益阳市:益阳市城北污水处理厂,沅江市污水处理厂,桃江县污水处理厂,南县污水处理厂;张家界市:武陵源区索溪峪污水处理厂(二期),张家界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娄底市:涟源市污水处理厂,冷水江市污水处理厂,新化县污水处理厂,双峰县污水处理厂;邵阳市:武冈市城市污水处理厂,隆回县污水处理厂,邵阳县污水处理厂,邵东县污水处理厂,新宁县污水处理厂,洞口县污水处理厂;怀化市:洪江市污水处理厂,靖州县污水处理厂,洪江区污水处理厂,溆浦县污水处理厂,麻阳县污水处理厂;郴州市:郴州市污水处理厂(扩建),桂阳县城污水处理厂,汝城县污水处理厂,嘉禾县污水处理厂,永兴县污水处理厂,安仁县污水处理厂,临武县污水处理厂,桂东县污水处理厂;永州市:永州市冷水滩下河线污水处理厂,道县污水处理厂,东安县污水处理厂,新田县污水处理厂,宁远县污水处理厂,蓝山县污水处理厂,江永县污水处理厂;湘西自治州:吉首市污水处理厂二期(老城区),古丈县污水处理厂,保靖县污水处理厂。
  
三、2010年建成项目
株洲市:炎陵县污水处理厂;衡阳市:衡阳市铜桥港污水处理厂、松木污水处理厂(一期),衡南县污水处理厂;岳阳市:岳阳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平江县污水处理厂,岳阳县污水处理厂;常德市:常德市江南污水处理厂,汉寿县污水处理厂;益阳市:安化县污水处理厂;邵阳市:新邵县污水处理厂,绥宁县污水处理厂,城步县污水处理厂;怀化市:沅陵县污水处理厂,芷江县污水处理厂,会同县污水处理厂,辰溪县污水处理厂,中方县污水处理厂,新晃县污水处理厂,通道县污水处理厂;郴州市:宜章县污水处理厂;永州市:祁阳县污水处理厂,江华县污水处理厂,双牌县污水处理厂;张家界市:慈利县污水处理厂,桑植县污水处理厂;湘西自治州:龙山县污水处理厂,花垣县污水处理厂,永顺县污水处理厂,泸溪县污水处理厂。
  
与污水处理厂配套的管网同步建成。
 
主题词:城乡建设 设施 计划 通知 

(来源: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2008-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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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邵阳市污水处理厂竣工投产
  
锣鼓喧天,彩球飘飘。1月16日上午,双清区城东乡洋溪村异常的热闹,经过近4年的施工建设,邵阳市污水处理厂正式竣工投产。出席当天庆典仪式的市领导有黄天锡、郭光文、魏太平、杨盛勋、张亦贤、周符波、彭源贤、李晓红、杨建新、胡民主等。

市污水处理厂是经省发改委批准立项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被列入省政府8件实事和市政府为民办的11件实事之一。该厂占地面积11.93公顷,总建设规模为日处理污水20万吨,分两期实施。目前完成的一期工程,项目总投资18763万元,建成日处理10万吨的污水处理厂一座,新建提升泵站三座,铺设截污干管15公里。据悉,该项目采用鼓风曝气改良型氧化沟工艺,污泥处理采用机械离心浓缩脱水一体机,城市污水处理后,其出厂水质将达到国家排放标准。投产运行后,每年可向资江、邵水少排放生化需氧量4380吨,化学需氧量8030吨,总硫6205吨,能有效地降低城市污水对水源的污染,改善市区和下游水环境质量。

(来源:邵阳日报,2008-01-18)

“......目前完成的一期工程,项目总投资18763万元,建成日处理10万吨的污水处理厂一座,......”
(此回复已被作者于2013-7-21 21:02:00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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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 入 日 期: 2008-10-30
截 止 日 期: 2008-11-21
受邵阳市公用事业局委托,我公司对邵阳市洋溪桥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特许经营权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对此有兴趣的、合格的企业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编号:SZ2008049
2、招标项目名称:邵阳市洋溪桥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特许经营权咨询服务
3、采购单位:邵阳市公用事业局;联系人:朱桂华; 联系电话:0739-5221380;
4、对投标人的要求:要求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咨询机构;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要求投标人成功承接过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相关的咨询业务(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并承担过污水处理招商顾问项目2个以上。具备相关招标代理资质;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所有规定。
5、完工时间:按合同约定;
6、发售标书时间:2008年10月31日起,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
7、发售标书地点:邵阳市邵政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市红旗路193号五交化公司二楼)
8、投标截止时间: 2008年11月21日上午9:20;
9、接收标书地点:邵阳市邵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0、开标时间: 2008年11月21日上午9:30;
11、招标文件售价为每份人民币200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12、招标代理公司:邵阳市邵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3、帐户名称:邵阳市邵政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湖南省邵阳市工行红旗路支行
银行帐号:1906021039022531778
14、联系方法:
联系人:黎先生 龙小姐
联系电话:0739-5462013 13973910599 6977610

邵阳市邵政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0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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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 入 日 期: 2009-03-11
截 止 日 期: 2009-04-16
(招标编号:0623-0985N3112134)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费思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受邵阳市公用事业局(以下简称“邵阳市公用局”)委托,就邵阳市洋溪桥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转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择投资运营商。本项目招标编号:0623-0985N3112134,现诚邀合格的且有意向的投资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名称:邵阳市洋溪桥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招标
位置:邵阳市城北洋溪桥
规模:日处理污水10万立方米
性质:转让-运营-移交(TOT)
二、招标内容和特许经营期
经邵阳市人民政府同意,邵阳市公用局对邵阳市洋溪桥污水处理厂进行特许经营权招标,通过公开竞争确定中标人,由中标人出资组建项目公司。
项目公司负责运营邵阳市洋溪桥污水处理厂,从事污水处理特许经营业务,包括生产和生活污水的处理,并按约定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
邵阳市公用局将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资产经营权益转让协议、污水处理服务协议等法律文件。
本次转让的标的物是邵阳市洋溪桥污水处理厂三十年的特许经营权,为保证受让者能正常经营,邵阳市公用局将按现状把该厂的资产(围墙范围内的资产经营权益,不包括截污管网、提升水泵)移交给项目公司占有和使用。厂区范围内的土地,由邵阳市公用局免费提供给项目公司使用(资产经营权益转让完成后,项目资产的所有权和土地的使用权不发生转移,仍归属于邵阳市公用局),邵阳市洋溪桥污水处理厂转让之前的债权债务与投资人无关。
特许经营期间内,项目公司将占有、使用邵阳市洋溪桥污水处理厂厂区的全部实物资产,除按照资产经营权益协议约定向邵阳市公用局支付资产经营权益转让金外,将无需再为本项目的资产(包括厂区内的土地使用权)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一定限度内的处分权(该处分权仅指对项目资产的合理维护和更新)以及取得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向邵阳市公用局支付任何费用。
项目公司将被授予特许经营权,并应在特许经营期限内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按照有关规定或常规运营惯例负责项目设施的运行与维护,并于特许经营期届满时将项目设施和相关资产完好、无偿移交给邵阳市公用局,并保证正常运行。
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期限为三十年。
本次招标设若干前置条件,投标人只有接受全部招标前置条件,其投标才能被接受。招标前置条件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三、合格投标人条件:
1、必须是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不同公司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有总规模不低于30万立方米/日的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经验,且其中至少有一个规模不低于10万立方米/日的城市污水处理厂。
3、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控股公司(母公司),或其控股的子公司须拥有所在国环境污染治理设施最高等级运营资质证书两年以上,且投标人必须在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及重大投诉。
4、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2008年经审计的净资产不少于人民币8000万元,且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0%。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得:
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在下述时间和地点购买招标文件,获得进一步信息。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2009年3月11日起至2009年3月16日,每天9:00~12:00、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授权代表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如下资料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资质、近三年(不足三年的从公司成立之日起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相关业绩的合同等资料。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十二部( 长沙市东风路123号)
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3000元整,售后不退。相关资料由招标人提供,费用柒仟元整。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在2009年4月1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下同),派专人将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后递交到招标人指定地点(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开标厅),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2009年4月16日上午9:00,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
七、联系方式:
湖南省邵阳市公用事业局
联系人:朱桂华
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宝庆东路1248号
电话:0739-5222575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费思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朝晖
地址:长沙市东风路123号
电 话:13808426336
传 真:0731-4552165
邮 箱: hnzb7@163.com
八、招标文件汇款账户:
全 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华联支行
帐 号:8000808331020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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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 入 日 期: 2009-06-05
截 止 日 期: 2009-06-20
(招标编号:0623-0985N3112134)
经邵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邵阳市公用事业局委托,就邵阳市洋溪桥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转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择投资运营商。本项目招标编号:0623-0985N3112134,现诚邀合格的且有意向的投资人参加。
一、项目概况
名称:邵阳市洋溪桥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招标转让招标
位置:邵阳市城东洋溪桥
规模:日处理污水10万立方米
性质:转让-运营-移交(TOT)
二、招标内容和特许经营期
经邵阳市人民政府同意,邵阳市公用事业局对邵阳市洋溪桥污水处理厂进行特许经营权转让招标,通过公开竞争确定中标人,由中标人出资组建项目公司。
项目公司负责运营邵阳市洋溪桥污水处理厂,从事污水处理特许经营业务,包括生产和生活污水的处理,并按约定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
邵阳市公用局将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资产经营权益转让协议、污水处理服务协议等法律文件。
本次转让的标的物是邵阳市洋溪桥污水处理厂三十年的特许经营权,为保证受让者能正常经营,邵阳市公用事业局将按现状把该厂的资产(厂区围墙范围内的资产经营权益)移交给项目公司占有和使用。厂区范围内的土地,由邵阳市公用局免费提供给项目公司使用(资产经营权益转让完成后,项目资产的所有权和土地的使用权不发生转移,仍归属于邵阳市公用事业局),邵阳市洋溪桥污水处理厂转让之前的债权债务与投资人无关。
特许经营期间内,项目公司将占有、使用邵阳市洋溪桥污水处理厂厂区的全部实物资产(但不得擅自变更用途),除按照资产经营权益协议约定向邵阳市公用事业局支付资产经营权益转让金外,将无需再为本项目的资产(包括厂区内的土地使用权)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一定限度内的处分权(该处分权仅指对项目资产的合理维护和更新)以及取得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向邵阳市公用事业局支付任何费用。
项目公司将被授予特许经营权,并应在特许经营期限内自行承担运营费用、责任和风险,按照有关规定或常规运营惯例负责项目设施的运行与维护,并于特许经营期届满时将项目设施和相关资产完好、无偿移交给邵阳市公用事业局,并保证正常运行。
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期限为三十年。
本次招标设若干前置条件,投标人只有接受全部招标前置条件,其投标才能被接受。招标前置条件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三、合格投标人条件:
1、必须是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不同公司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有总规模不低于30万立方米/日的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经验,且其中至少有一个规模不低于10万立方米/日的城市污水处理厂。
3、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控股公司(母公司),或其控股的子公司须拥有所在国环境污染治理设施最高等级运营资质证书两年以上,且投标人必须在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及重大投诉。
4、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2008年经审计的净资产不少于人民币8000万元,且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0%。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得:
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在下述时间和地点购买招标文件,获得进一步信息。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2009年6月 5 日起至2009年 6 月 12 日,每天9:00~12:00、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授权代表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如下资料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资质、近三年(不足三年的从公司成立之日起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相关业绩的合同等资料。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十二部( 长沙市东风路123号)
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3000元整,相关资料费用7000元整,售后不退。
投标人可于6月15日前自行赴邵阳进行现场踏勘。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在2009年6月 20日上午9:00,派专人将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后递交到招标人指定地点(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开标厅),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2009年6月20日上午9:00,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
七、联系方式:
湖南省邵阳市公用事业局
联系人:李勇
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宝庆东路1248号
电话:0739-5226773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梁朝晖
地址:长沙市东风路123号
电 话:0731-4514218
传 真:0731-4510448
邮 箱: hnzb12@163.com
八、招标文件汇款账户:
全 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投标保证金专户(需写全称)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华联支行
帐 号:800081861209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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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9/6/20 2: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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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洋溪桥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转让项目招标变更

加 入 日 期: 2009-06-18
截 止 日 期: 2009-06-25

邵阳市洋溪桥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0623-0985N3112134) 更正公告 各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均修改为:“2009年6月25日上午9时”;地点不变。温馨提示:由于东风路修路,目前机动车仅能由北向南行驶。车辆难以进入本院内。请各采购单位、投标人提前做好准备,以免迟到。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费思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湖南邵阳市洋溪桥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转让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0623-0985N3112134

我公司受邵阳市公用事业局委托,对湖南省邵阳市洋溪桥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转让(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已于2009年6月25日(星期四)上午9:00在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经评审委员会认真查阅和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名: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名:湖南首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如果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公示之日起十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交加盖单位公章、反映真实情况的举报,逾期不再受理。

招标代理公司: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梁朝晖、聂毅
电 话:0731-4514218
传 真:0731-4510448
(此回复已被作者于2013-7-21 21:03:18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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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旺云的回复(2009/10/26 21: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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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邵阳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快马加鞭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10月26日讯)10月19日,家住平溪江畔的湖南省洞口县洞口镇村民杨大林满脸喜色。他对记者说:“今后,城里的污水不再直接排放到江里,我们打鱼和游泳将更加放心了!”当天,总投资8000多万元的洞口县污水处理厂竣工试运行,标志着邵阳市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已进入开花结果阶段。
  
为落实省政府提出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去年以来特别是今年下半年以来,邵阳市把污水处理厂建设作为保增长、保民生、促和谐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来抓,加快建设步伐。他们将每个污水处理项目细分为3大责任区间、23个责任节点,实行倒计时排工,多点交叉作业。市政府还派出工作组现场督办,一周一汇报,一月一通报。
  
同时,邵阳市对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与责任倒查制,并从9月开始,在每月进度考评排名倒数第一的县(市)召开现场督战会,对当地政府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凡未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的县(市),将对政府“一把手”进行行政问责,对政府工作“一票否决”。
  
目前,邵阳市10余个污水处理建设项目均达到进度节点要求。其中,投资2亿多元的市区洋溪桥污水处理厂已建成投产,洞口污水处理厂竣工试运行;设在新宁、武冈、邵东、邵阳、隆回的5个污水处理项目,其管网建设和厂区设施建设进入最后冲刺阶段,年底可建成投产。

(来源:湖南日报,作者:蒋剑平,上海供排水项目网胡旺云编辑,2009年10月26日)

.......投资2亿多元的市区洋溪桥污水处理厂已建成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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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3/7/21 21: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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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邵阳市洋溪桥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管材)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YSZ2012-17#

1、招标条件:邵阳市洋溪桥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管材)招标项目,已由湖南省发改委以湘发改环资[2012]1285号文核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资金,已落实。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邵阳市公用事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该项目的管材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货物内容(设备清单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管材)一批 ,金额约200万元。
货物名称 型号 数量(米) 刚度 压力
玻璃钢夹砂管
DN1000 1534 5000Pa 0.25MPa
DN1000 100 10000Pa 0.25MPa
DN800 431 5000Pa 0.25MPa
DN800 100 10000Pa 0.25MPa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投标人应是制造厂家,投标人必须是注册资金3000万元及以上的生产厂家;
3.3 投标人所投设备必须提供该产品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通过IS09001质量认证体系认证;
3.4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在本行业中具有良好的业绩;
3.5 所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标准;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2年11月26日至11月30日止(北京时间,下同)自行从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syjszbw.com)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 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本, 投标人代表 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于11月30日17:00前到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邵阳大道佘湖桥加油站旁东湖日欣1号楼1703室)缴纳,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办理。
4.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syjszbw.com)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17日9时0分,地点为邵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9-5226532。

招标人:邵阳市公用事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邵阳市宝庆中路
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1890739828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邵阳大道佘湖桥加油站旁东湖日欣1号楼1703室
联系人:彭先生
电 话:0739-5221333、13397390131
传 真:0739-5188833
邮 箱:sytp@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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