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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信息论坛』>> 『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拟在建项目汇编』 | 本分论坛共57571贴 | 99234回复 | 分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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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6-河南省平顶山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2007/10/9 2:47:00)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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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 入 日 期: 2007-07-11
招 标 编 号: 0733-074013817/01
截 止 日 期: 2007-07-31
招 标 机 构: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区: 河南省

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氧化沟改造招标采购项目

日期:2007年07月11日

招标编号:0733-074013817/01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买方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产品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曝气搅拌机12套、潜水推进器12套、电气设备及招标设备安装调试等;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或125美元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每天09:00-16:00,节假日除外

4、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08号鸿华高尔夫商务花园A12座一层

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07-07-31 09:00:00

6、开标地点:郑州市,详细地址另行通知。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08号鸿华高尔夫商务花园A12座一层
邮编:100012
电子邮箱:bidding01@citic.com
电话:010-64939785
传真:010-64939855
联系人:汪莉萍
开户银行(人民币):中信银行北京京城大厦支行(开户名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美元):---
帐号(人民币):7110210182600030709
帐号(美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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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8/11/17 18: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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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 入 日 期: 2008-11-17
截 止 日 期: 2008-11-21
平顶山市污水处理厂南大门改造及拆墙透绿等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南大门改造、餐厅屋面改造、汽车库改造、污脱间、中控楼平屋面改坡屋面、喷泉及标志性建筑、道路加宽等改造工程。
第二标段:拆墙透绿工程及道路两侧绿化工程。
二、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招标人发标的内容。
三、招标要求施工招标要求:
第一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业与民用建筑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房屋建筑贰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第二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园林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项目经理为园林绿化专业且具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
有意向的投标人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资格证》和《项目经理培训证》、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证件须携带原件及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本项目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图纸押金300元,招标文件500元。
四、报名时间:2008年11月 17 日~2008年11月21 日(不含周六、周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报 名 地 点:平顶山市建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 标 人:平顶山市污水净化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平顶山市建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陶先生 联系电话:0375-3198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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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8/11/25 0: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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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waterchina.cn/shwater/upload/20081125074068205.jpg
 
   
  图为:河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副院长、总工程师尹卫红先生
(同济大学环境工程学院1978级给水排水专业本科毕业)

河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市民新村北街2号 
邮编:450000 
电话:0371-66230643 
传真:0371-66230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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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8/11/25 0: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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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waterchina.cn/shwater/upload/200811250262598744.jpg
 
   
  河南省平顶山市污水处理工程
(来源:河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08-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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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9/5/20 1: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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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中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污水净化公司委托,就平顶山市污水处理厂自控系统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平顶山市污水处理厂自控系统改造项目(编号:HNZHJZHB-2009-0400)。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内包含自控系统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等相关内容。
2、企业注册资金50万元及以上。
3、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较强的技术实力、可靠的产品质量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三、报名须知:有意向者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等(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
四、报名时间:2009年5月5日~2009年5月8日
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河南中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平顶山市曙光街东段经济适用房发展中心二楼)
招 标 人:平顶山市污水净化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亮
联系电话: 0375-2689169 13837518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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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4/3/7 8: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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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顶山市污水净化公司第一污水处理厂碳源投加剂、化学除磷混凝剂及絮凝剂等生产用药剂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污水净化公司 的委托,对平顶山市污水净化公司第一污水处理厂碳源投加剂、化学除磷混凝剂及絮凝剂等生产用药剂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污水净化公司第一污水处理厂碳源投加剂、化学除磷混凝剂及絮凝剂等生产用药剂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PZC2013--7368Ag--36518

二、采购内容:
产品名称     型号 单位/数量(以出水水质合格的实际每月用量为准)
碳源投加剂    工业甲醇或其它碳源补充剂 100 吨/月 
化学除磷混凝剂  聚合氯化铝 240 吨/月 
絮凝添加剂    聚丙烯酰胺 0.4 吨/月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2014年1月24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及《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了招标公告。

四、评标信息:
1、评标日期:2014年3月5日
2、评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中标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法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1872.00 万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北京思乐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1895.04 万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武汉瑞恒信业商贸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1889.28 万元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平顶山市污水净化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常女士
电 话:0375-3890368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谨对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表示感谢!
201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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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5/8/28 0: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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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日期: 2015-08-22
截止日期: 2015-09-21

为深化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加快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发展步伐,按照《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6号)、《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15〕25号令)、《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市政公用领域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推介工作的通知》(财建〔2015〕29号)及《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市政公用领域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推介工作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市政公用领域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推介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豫财建〔2015〕52号)规定,根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5〕2号)、《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5〕7号)及《平顶山市污水处理行业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15〕1号)的精神,对平顶山市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授权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本项目实施机构,招标人为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咨询机构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报名参加资格预审。

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PZC2015-6190Ag-52523

3、项目概况:
3.1 运作模式:本项目被政府列为PPP项目,采取移交-运营-移交(TOT)模式运作。
3.2 特许经营年限:30年。
3.3 污水处理服务费初始单价:1.1元/吨。
3.4 特许经营权最低转让价款:4.5亿元人民币。
3.5 特许经营范围:平顶山市区纳入本项目的污水处理厂4座,设计污水处理能力26万吨/日,分别为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一期(15万吨/日)、第二污水处理厂(5万吨/日)、新城区污水处理厂一期(3万吨/日)、二期(3万吨/日,计划于2015年下半年建成)。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一期和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由平顶山市污水净化公司负责运行管理,新城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和二期由平顶山市新城清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负责运行管理。
3.6 平顶山市污水净化公司及平顶山市新城清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3.6.1 公司概况:平顶山市污水净化公司(以下简称净化公司)是由平顶山市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副县级事业单位,事业法人证书号:141040000115,地址:市中兴路广厦商务中心十三楼,经费形式:自收自支;平顶山市新城清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源公司)是在平顶山市工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号410400000015849,组织机构代码证号796774692,住所:平顶山市新城区平郏路西侧(乌江河北侧),注册资本金:400万元人民币,经济性质:国有。
3.6.2 污水处理厂概况
3.6.2.1 平顶山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一期
⑴ 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一期于1997年底开工建设,2000年12月26日建成投运,设计规模15万吨/日,投资2.2415亿元人民币。
⑵ 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一期技术改造于2009年10月开工建设,2012年12月竣工验收并投入运行,投资9724.99万元人民币。出水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
3.6.2.2 平顶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于2012年11月24日开工建设,2014年4月主体工程完工投入试运行,2015年7月17日完成环保验收正式投入运行,设计规模5万吨/日,概算投资1.993亿元人民币。出水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
3.6.2.3 平顶山市新城区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新城区污水处理厂一期于2011年5月投入运行,设计规模3万吨/日,概算投资7410万元人民币;新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设计规模3万吨/日(计划于2015年下半年建成),概算投资5283万元人民币。出水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

4、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国相关法律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同时应满足下列条件:
⑴ 申请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三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汇率以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的连续上三个年度(2012、2013、2014会计年度)审计报告和会计报表中三个年度年末净资产的平均值不低于十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连续三年均为盈利,2014年末资产负债率不大于70%;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申请人需自行承诺);
⑵ 申请人需具有资信评估机构出具的不低于AAA级资信证书,或地市级及以上银行出具的不低于AA级资信证书(或证明);
⑶ 申请人已取得特许经营权(含委托运营)的污水处理厂总规模不低于100万吨/日,其中至少有1个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规模不低于15万吨/日;
⑷ 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8月21日止,申请人或其控股子公司无较大安全生产事故,且 在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中企业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记录(申请人 需至少提供已取得特许经营权〔含委托运营〕项目的三个不同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经营情况、信誉、无安全生产事故及无违法记录证明,或者在同一个城市的污水处理厂项目处理总规模达到50万吨/日及以上,提供一个证明即可);
⑸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根据双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中各方承担的义务至少有一方具备上述条件,联合体协议书中需明确牵头人及双方的权利义务。以联合体参加申请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提出申请,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申请;
⑹ 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记录告知函;
⑺ 对申请人的法律声明要求:
① 在本次招标过程中申请人所提供披露的全部资料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如因其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无效,申请人将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② 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8月21日止,申请人不存在由于自身任何过失或疏忽,而导致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被逐出现场或被解除协议的情况发生;
③ 有能力清偿其债务;没有处于停业清理、清算或破产状态;其资产没有被法院查封、冻结或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其经营活动没有被终止;并且没有因上述事件而成为法律诉讼的对象;
④ 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8月21日止,没有任何因违反职业道德准则(如编制虚假财务报表或编制不实陈述材料以获得投资、合作、承包、融资合同而被宣告为违约、违规或违法等)而被处罚的记录存在;
⑤ 在已取得 特许经营(含委托运营)的污水处理厂项目中,没有因违约造成职工上访等不稳定因素;
⑥ 无条件接受本项目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职工安置方案;
⑦ 在特许经营期内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的环保指标;
⑧ 如有需要应积极配合招标人实地考察,如拒绝考察的,视为自行放弃投标资格,同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如发现材料有虚假,经查证属实,有权取消投标资格;
⑨ 本项目不恶意竞争;
⑽ 申请人须对以上内容进行逐一承诺。
⑾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无论是独立投标人还是组成联合体只能对本项目提出一个资格预审申请,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者为有效申请人。

5、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有效申请人多于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数量限定为9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请申请人于2015年8月24日至2015年9月2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持下述材料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处(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祥云路与湖光路交叉口路北)报名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⑴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如为联合体报名的,双方均应提供);
⑵ 资信证书或证明(如为联合体报名的,只提供满足条件一方的资料即可);
⑶ 业绩合同或委托经营文件(如为联合体报名的,只提供满足条件一方的资料即可);
⑷ 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2015年1月至6月社保部门盖章的社保证明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如为联合体,应提供联合体双方对委托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委托代理人须为其中一个成员公司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2015年1月至6月社保部门盖章的社保证明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备2套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21日上午10时0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上午8:00~10:00之间 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七楼,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清风路与福佑路交叉口)。
7.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接受。

8、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资格预审评审后,招标人将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同时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9、招标文件获取:凡资格预审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招标人: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中段
联系人:何开伟
电 话:13523267107、0375-2633851

招标咨询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南环路中段76号
联系人:田真、王姣
电 话:0375-4995888
传 真:0375-4991888
邮 箱:guoxinzhaobiao126@126.com

“......⑴ 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一期于1997年底开工建设,2000年12月26日建成投运,设计规模15万吨/日,投资2.2415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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