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规划环评的相符性。 (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相符性分析 吉林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项目是一项水环境治理工程,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鼓励类“三十八、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15.“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总体规划相容性分析 吉林市作为快速发展的城市,城市建设用地比较紧张,《吉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纲要》已确定了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厂址位于秀水街以东、吉林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的南部。吉林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厂址地处污水厂服务范围的下游,且污水厂进水总干管已经按照远期60万m3/d的规模修建完毕,另外周边交通和用电等市政建设比较完善,用地范围内现有七家子村20户居民正在规划搬迁(搬迁承诺附后),待搬迁工作完成后占地范围内为农田和菜地,是比较理想的建设用地。 拟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的建设用地是根据吉林市总体规划预留的,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相邻建设,可对运行共同管理,并可利用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的部分设施,最终确定该厂址做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的建设用地是可行的。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吉林市城市总体规划的一部分,本项目的建设与吉林市总体规划具有良好的相容性。 (3)清洁生产先进性分析 由清洁生产分析可知,本项目是一项水环境保护治理工程,且项目建设符合清洁生产对清洁能源和物耗小的要求,采用较成熟且先进的处理工艺,出水水质达标、产污量小,在采取本评价建议的废物减量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符合我国政府提倡的清洁生产原则。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产业政策,符合清洁生产原则,采取的环保措施有效,污染物达标排放可行,在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可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带动地方相关产业发展,综合效益显著,符合吉林市总体规划要求,符合其准入条件,选址从环境敏感性来说可行,公众参与的认同性较好,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因此本项目选址合理,建设可行。 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一)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 由监测结果及评价结果可以看出,非采暖期评价结果TSP、SO2、NO2各监测点日均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二级标准,仅NH3在2#、3#均出现不同程度超标现象,最大超标浓度0.25mg/m3,最大超标倍数为1.25,这是由于2#、3#点位周边村屯的生活垃圾未能得到及时清理,随意堆放现象较多造成的。由此可见,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中TSP、SO2、NO2均有一定的环境容量, NH3的超标现象可通过及时清理/处置生活垃圾实现达标,建议当地环卫及环境监管部门加强管理力度,保护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不受影响。 现状监测结果表明,4个断面中总氮均超标,其中2#断面污染最严重,超标倍数为2.2。相比较而言,1#、3#、4#断面污染较轻。这主要是由于吉林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服务范围内污水量较大,部分污水未经处理溢流至松花江,导致了松花江(吉林江段)水中总氮不同程度超标。 监测结果表明,厂界各测点昼间和夜间均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区标准,声环境质量较好。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1)环境空气 以污水处理厂所在地为中心,以主导风向为主轴,半径2.5km的圆形区域。 (2)地表水 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上游500m至排污口下游15km范围。 (3)噪声 评价范围选择厂界外200m处。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一)主要环境问题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废气 本项目供热由吉林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水源热泵房经局部改造后供给,没有锅炉烟气产生。 本项目运行时,排放的废气主要是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恶臭气体,恶臭气体的主要来源于污水收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处理系统。 经调查,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恶臭气体主要成分为:氨、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和三甲胺等,是混合性气体,但主要的污染成分是氨气和硫化氢。经查阅相关资料、类比同规模及同工艺现有污水处理厂资料,分析得到的污水处理厂H2S的产生浓度在0.75~1.50mg/m3之间, NH3的产生浓度在1.25~2.72 mg/m3之间。 污水厂传统除臭工艺常采用生物滤池法和化学法等,这些方法均需要建设集气罩、臭气输送管道和风机,需要建设单独的除臭设施,系统庞大复杂,存在投资运行费用高、占地面积大,运行维护繁杂等弊端,同时存在不同程度的二次污染,构筑物增加集气罩后,易加重罩内设备的腐蚀老化,导致了额外的经济损失。 新型全过程生物除臭工艺只需在污水厂生物池内安装一定数量的除臭微生物培养箱,铺设除臭污泥投加泵和管道,即可实现全过程的恶臭治理,系统精简、占地小、投资运行成本大幅降低,运行稳定、维护简便。 2)废水 本项目运行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二期工程处理后的尾水、职工生活污水、生产设备的冲洗废水。其中本项目自身产生的生活污水及设备清洗冲洗废水排入厂内污水泵站,不作单独考虑。 拟建项目是污染治理项目,项目建成运行后,吉林市江南地区污水系统、中西部地区污水系统、西北部地区污水系统和东部地区污水系统的部分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经“膜—生物反应器(MBR)”工艺处理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第二松花江(吉林江段)。二期工程投产后,可大幅度削减向第二松花江(吉林江段)排放的废水污染物的排放量,降低了吉林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的处理负荷,同时可改善超量的城市污水不能进入污水厂处理直接排入市内河道的现状,减轻废水对第二松花江(吉林江段)的水质污染。 3)噪声 污水厂的主要噪声源是提升水泵和鼓风机。为了有效地控制噪声污染,减轻噪声危害,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建议采取如下措施: ⑴在风机进、出口安装消音器; ⑵对电机噪声采取隔声措施,将机泵集中布置在砖砌墙房内; ⑶各类泵房采用双层隔声门窗结构,选用低噪音水泵; ⑷在设备安装和设备与管路连接处,采用减振垫或柔性接头等措施; ⑸在噪声级较高岗位上的工人应佩带隔声耳塞等防噪声设备。 当有效的采取上面各项治理措施后,可使车间厂房内噪声级降低,既可改善工人的劳动环境,又可减少噪声源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从而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 4)固体废物 ⑴格栅截留物、沉砂、生活垃圾 本项目栅渣年产生量为365t,沉砂年产生量为182.5t。格栅截留物主要是污水中漂浮的大颗粒物质,以塑料、纤维、纸类为主,经压榨打包后,与沉砂一同运至城市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 污水厂生活垃圾约为9.125t/a,可由环卫部门集中收集运至吉林市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 上述固体废物排放量不大,比较容易处理,一般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⑵污泥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污泥与垃圾混合焚烧作为吉林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污泥的处置方式,污泥填埋作为焚烧的应急方案,同时通过水质源头控制等措施,消减污水中重金属含量,并保留土地利用作为远期污泥处置方式的可能性。 (二)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附相关图件) 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用地东侧隔规划的汶水街现有5间七家子村居民住宅,南侧隔1.5km耕地为松花江热电厂,西侧隔秀水街为华润啤酒和恒源纸箱厂,北侧隔规划赣江路为吉林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占地及周围地势平坦,交通便利,北侧600m处为松花江(吉林江段),河对岸为龙潭经济开发区,本项目规划用地范围内有20户居民正在规划搬迁。 (三)环境保护措施的技术、投资 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措施、投资见表1。 表1 拟建项目环保设施投资估算表 项目 治理措施 投资估算(万元) 噪声 环保设备、植树绿化、减震措施等 150 废水 防渗旱厕 5 固体废物 垃圾箱、清运设备、污泥处置等 200 废气 生物除臭系统、集气罩、排气筒等 300 拆迁安置 拆迁补偿、安置 1000 合计 1655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总投资44989.3万元,环保投资165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3.7%。经采取以上措施后,可将污染物排放量降到最低,且均可满足各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四、公众参与 (一)公众参与调查范围及内容 1)调查范围 吉林市污水处理厂一期用地的南侧,秀水街东侧,规划赣江路南侧,规划汶水街西侧之间的地块内。 2)调查内容 (1)被调查对象对拟建工程周围环境质量状况的态度; (2)被调查对象对拟建工程的了解程度; (3)被调查对象对本工程所持态度等。 (二)公众参与调查方法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2006[28号]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本次公众参与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建设单位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采用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公众公告下列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 (1)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2)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3)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阶段公示内容详见表2。 表2 环境信息公告内容 吉林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环评公告 一、建设项目概况 已建吉林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位于吉林市下游,秀水街以东,哈大公路以南的七家子江畔地段。二期扩建工程用地位于吉林市污水处理厂一期用地的南侧,秀水街东侧,规划赣江路南侧,规划汶水街西侧之间的地块内,总占地面积26hm2,处理能力15万m3/d。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用地东侧隔规划的汶水街现有5间七家子村居民住宅,南侧隔1.5km耕地为松花江热电厂,西侧隔秀水街为华润啤酒和恒源纸箱厂,北侧隔规划赣江路为吉林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二、评工作程序 吉林市污水处理公司现已正式委托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编制《吉林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工作程序如下: 1)环评单位进行环境调研和环境监测 2)环评单位征求居民、企事业单位意见 3)环评单位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 4)主管环保局对报告书进行技术审查与批复 三、征求意见内容 本项目根据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请该区居民对下述问题广泛、充分发表意见: 1)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有何看法 :A、较好B、一般C、较差 2)你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 : A、比较了解B、了解一些C、不了解 3)你对本工程建设的意见: A、支持B、不支持C、无所谓 4)你认为本工程建设是否有必要: A、有必要B、没有必要C、不清楚 5)本工程建设对改善干雾海河水质的作用:A、作用很大B、较小C、不清楚 四、征求意见方式 1)起止时间:2013年2月17日-2013年2月28日; 2)在公示此期间我们将会去各村登门拜访,征求村民意见 如不方便,也可电话反映意见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吉林市污水处理公司 电话:13904426832 环评单位: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 电话:043185659955 第二阶段: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于2013年3月11日通过吉林市政府网站及吉林市报纸向公众公告如下内容: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3)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5)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7)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8)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第二阶段公示内容详见表3,吉林市政府网站公示地址http://www.shjnet.cn/syzx/201303/t20130307_138443.html,网站公示截图详见图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