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 入 日 期: 2008-12-01 截 止 日 期: 2008-12-08 招标编号:SC070-2008-SZ 招 标 人: 贵阳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贵阳实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资格预审文件条款修改表 条款号 修改类型 原条款内容 修改后或新增条款内容 第9条 删除 删除联合体投标要求的相关内容 第10.3条 删除 删除“(12)近三年内有受行政处罚未整改的或有过错违约司法纠纷未结案的。” 第11条 增加 11.资格预审保证金 11.1 投标申请人应向招标人提交资格预审保证金。资格预审保证金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资格预审保证金的投标申请人,将被视为不响应资格预审文件,无法获得资格预审合格的通过。 11. 2资格预审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转帐支票、电汇、银行(承兑)汇票(本项目不接收现金或银行保函等方式),等方式之一提交,且必须是投标申请人工商注册所在地基本账户开户行所开具的,本项目的资格预审保证金按80万元提交。投标申请人应于资格预审文件递交之前交纳资格预审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应自行考虑非工作日时间对资格预审保证金递交的影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此可能造成的任何影响),并根据银行出具的进账单或电汇回单到招标人财务部(地址:贵阳市公园路2#贵阳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换取回执或收据,并将招标人提供的回执(或收据)的复印件附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未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递交回执凭证的申请,招标人将有权拒绝其投标申请。 进帐单位:贵阳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开户行:贵阳市商业银行开阳支行;账号:17010120060000139。 11.3未入围参与正式投标的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保证金将在招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入围参与正式投标的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保证金将直接转为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执行。 第14条 删除 删除“(8)或银行资金证明”、 “(10)近三年投标申请人未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受行政处罚已整改完毕声明”、“(11)近三年投标申请人无履约司法纠纷或司法纠纷无过错声明”、“(12)联合体协议书”的要求” 第17.1条 删除 删除“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申请的,联合体各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封在一个包封贷内。” 第18.1条 修改 本文件要求的企业IC卡均为在贵阳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的IC卡 第24.2条 删除 删除全条内容 第26.2条第(1)款 修改 26.2通知 (1)招标人将在资格审查报告提交后5天(日历天)内,将资格审查结果通知投标申请人,同时,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第27.2条 删除 删除“或银行资金证明”; 删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相关内容、删除“近三年投标申请人未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受行政处罚已整改完毕声明”、删除“近三年投标申请人无履约司法纠纷或司法纠纷无过错声明” 第27.2.1条 增加 27.2.1投标申请人类似工程业绩应提供5万吨/日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主体土建施工的相关业绩证明。在贵州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类似工程可作业绩计算,在省外完成的类似工程需是获奖项目(鲁班奖或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或国家优质工程奖)方可作业绩计算。 第28条 删除 删除全条内容 第八章目录第七条 删除 删除“或银行资金证明”相关内容 第八章目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 删除 删除全条内容 第八章 增加 在第八章目录后增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上一年度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省外企业入黔备案表(省外企业)复印件;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复印件;投标申请人业绩证明;项目经理业绩证明” 文本格式 …… 删除 ……. …… …… 增加 ……. …… …… 修改 ……. …… 目录 序言 第一章 基本情况………………………………………………………… 第二章 招标方式、承包方式、招标范围及其他………………………… 第三章 投标申请人………………………………………………………… 第四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第五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补充、修改与撤回…………………… 第六章 资格审查与通知…………………………………………………… 第七章 资格审查办法………………………………………………………. 第八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文本……………………………………… 序言:贵阳新庄污水处理厂土建工程已经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准,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贵州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在贵阳市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处办理了招标备案。 本资格预审文件为招标人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建设工程管理程序基础上择优选择投标申请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第一章 基本情况 1.招标人 1.1名称: 贵阳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2地址: 贵阳市公园路2# 1.3联系人: 1.4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 2.1名称:贵阳实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2资格证书编号: F152000086 2.3入黔备案登记号(省外招标代理机构): 省内企业 2.4地址:贵阳市贵开路18# 2楼 2.5联系人: 王 君 2.6联系电话:0851—6793430 3.招标工程项目(或标段)情况 3.1招标工程项目(或标段)名称:贵阳新庄污水处理厂土建工程 3.2建设地点: 贵阳市乌当区新庄 3.3建设规模: 新建25万吨/日污水处理厂1座 3.4概算投资: 17578万元 3.5建设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日元贷款及国内配套资金 第二章 招标方式、承包方式、招标范围及其他 4.招标方式 4.1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5.承包方式 5.1承包方式:固定单价承包。 6.招标范围 6.1招标范围: 贵阳新庄污水处理厂土建工程及相关附属工程。 7.质量标准和计划工期 7.1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7.2计划工期:360天(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 年 \ 月。 8. 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 8.1 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 8.1.1 资格预审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后,应仔细阅读资格预审文件的全部内容,若发现资格预审文件缺页或附件不全以及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条款,应及时向招标人或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若对资格预审文件有疑问需要澄清,应当在本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3天(日历天)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电报、信函等)递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将在本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天(日历天)前,将需澄清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资格预审申请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资格预审申请人收到澄清内容后,应在1天(日历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收到该澄清。 8.1.2 当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内容未能保证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天(日历天)前通知给所有投标申请人,招标人可酌情延长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延长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申请人。 8.1.3 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内容作为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部份。当资格预审文件与资格预审文件澄清内容有不一致时,以澄清内容为准。 8.2 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或补充 8.2.1 资格预审文件发出后,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天(日历天)前,招标人可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投标申请人收到书面修改或补充内容后,应在1天(日历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或补充。 8.2.2 当资格预审文件修改或补充内容未能保证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天(日历天)前通知所有投标申请人,招标人可酌情延长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延长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申请人。 8.2.3 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内容作为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部份。当资格预审文件与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修改或补充内容为准;当前后发出的修改或补充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迟发出的修改或补充内容为准。 9. 联合体 9.1本招标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允许联合体投标的: (1)联合体资质要求: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文本),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工程项目中申请资格预审; (4)联合体各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按本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单独准备和提交。
第三章 投标申请人 10. 投标申请人资格 10.1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壹级资质,并要求从事过5万吨/日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主体土建施工的施工企业。 10.2 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资格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类壹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壹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10.3投标申请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近三年内有受行政处罚未整改的或有过错违约司法纠纷未结案的。 10.4财务状况(如要求):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复印件 10.5类似工程业绩(如要求) (1)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5万吨/日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主体土建施工的相关业绩证明 (2)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从事过5万吨/日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主体土建施工的相关业绩证明 11.资格预审保证金 12.资格预审申请费用承担 12.1投标申请人自已应承担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申请活动所支付的一切费用。不论资格预审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1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13.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采用本资格预审文件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文本”。 1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 (1)封面(格式文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文本)或授权委托书(格式文本); (3)资格预审申请函(格式文本); (4)投标申请人基本情况表(格式文本); (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6)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7)上一年度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财务证明(如要求):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复印件,或银行资金证明; (9)项目经理承诺书; (10)近三年投标申请人未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受行政处罚已整改完毕声明; (11)近三年投标申请人无履约司法纠纷或司法纠纷无过错声明; (12)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 (13)省外企业入黔备案表(省外企业)复印件; (14)项目经理简历表; (15)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复印件; (16)投标申请人业绩证明(如要求):在建类似工程承包合同复印件或已完工类似工程竣工验收文件(证书)复印件; (17)项目经理业绩证明(如要求):在建类似工程承包合同复印件或已完工类似工程竣工验收文件(证书)复印件。 1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使用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使用中文。相关文件资料使用外文的,外文资料应有中文译文,解释以中文译文为准。 15.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相关的文件资料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份数、装祯和签署 1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纸质文件贰份(正本、副本各一份)和电子光盘文件壹份。电子光盘文件与纸质文件的内容应一致,纸质文件与电子光盘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内容为准。 16.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装祯: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用A4格式打印或复印,并逐页编码,采用纸质封面(不使用硬壳封面)。 16.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签署(纸质文件) 1、封面按要求标记、签章(签字);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组成部份的原件按要求标记、签章(签字);复印件加盖投标申请人法人印章。 16.4电子光盘文件签署 电子光盘文件应以贴标签方式标记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字样。 1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包封、标记和签署 1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含电子光盘文件)密封在一个包封袋内。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申请的,联合体各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封在一个包封袋内。 17.2 包封袋标记 招标工程项目(或标段)名称:贵阳新庄污水处理厂土建工程 招标人名称:贵阳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投标申请人名称: 内装文件名称:贵阳新庄污水处理厂土建工程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17.3包封袋签署 1.包封袋封口处加盖投标申请人法人印章; 2.投标申请人名称处加盖投标申请人法人印章。 第五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补充、修改与撤回 1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8.1 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投标企业IC卡,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投标专职交易员证、投标企业IC卡,于2008年12月8日10时10:00分(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贵阳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新华路23号5楼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处。无IC卡(本IC卡为贵阳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的,投标申请人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或是以上证件加盖法人公章的复印件。迟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19.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9.1 投标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后,在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 19.2 投标申请人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补充、修改书面材料,应按本资格预审文件有关规定单独包封、标记,包封袋上应标明“补充、修改”字样;补充、修改后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在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提交。 19.3 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申请人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第六章 资格审查与通知 20.资格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 21.资格审查委员会由贵阳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评标专家库中6名评标专家和招标人3名代表组成。 22.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人数为通过资格预审中详细评审的所有投标单位。 23.审查 23.1初步审查 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资格审查办法中的初步审查标准,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初步审查。 23.2详细审查 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资格审查办法中的详细审查标准,对通过初步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详细审查。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详细审查。 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申请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投标申请人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申请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申请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作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份。资格审查委员会不接受投标申请人主动提出来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4.投标人确定 24.1采用合格制进行资格审查的,通过详细审查的投标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成为投标人。 24.2采用有限数量制进行资格审查的,通过详细审查的投标申请人人数不足本资格预审文件规定数量的,投标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成为投标人;通过详细审查的投标申请人超过本资格预审文件规定数量的,资格审查委员会采用随机抽取方式选取符合数量的投标人。 (1)量化评分的,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按本资格预审文件第七章资格审查标准中的评分标准进行量化评分,将得分排序,从高到低选取本资格预审文件规定数量的投标人。 (2)随机抽取的,资格审查委员会按本资格预审文件第七章资格审查标准的随机抽取规定随机抽取本资格预审文件规定数量的投标人。 25.通过详细审查的投标申请人人数不足3人时,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26.审查结果与通知 26.1提交审查报告 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本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程序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完成审查后,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名单,并向招标人提交资格审查报告。 26.2通知 (1)招标人将在资格审查报告提交后5天(日历天)内,以书面形式将资格审查结果通知投标申请人,同时,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2)投标申请人接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即获得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资格。 (3)投标申请人应在收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以书面形式(邮递或传真)予以确认。 第七章 资格审查标准 27.合格制资格审查办法 27.1初步审查标准 审查因素 审查标准 包封 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申请文件份数 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申请文件组成部份 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申请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27.2详细审查标准 审查因素 审查标准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有效 资格预审申请函 有效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有效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 上一年度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 有效 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银行资金证明 满足财务要求 项目经理承诺书 真实 近三年投标申请人未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受行政处罚已整改完毕声明 真实 近三年投标申请人无履约司法纠纷或司法纠纷无过错声明 真实 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 真实 省外企业入黔备案表(省外企业) 有效 项目经理资格证书 有效 投标申请人业绩证明:在建类似工程承包合同或已完工类似工程竣工验收文件(证书) 真实 项目经理业绩证明:在建类似工程承包合同或已完工类似工程竣工验收文件(证书) 真实 本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第10.3条款情形 不得具有 …… …… 27.2.1投标申请人类似工程业绩应提供5万吨/日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主体土建施工的相关业绩证明。在贵州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类似工程可作业绩计算,在省外完成的类似工程需是获奖项目(鲁班奖或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或国家优质工程奖)方可作业绩计算。 28.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办法 28.1初步审查标准 审查因素 审查标准 包封 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申请文件份数 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申请文件组成部份 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申请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28.2详细审查标准 审查因素 审查标准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有效 资格预审申请函 有效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有效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 上一年度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 有效 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银行资金证明 满足财务要求 项目经理承诺书 真实 近三年投标申请人未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受行政处罚已整改完毕声明 真实 近三年投标申请人无履约司法纠纷或司法纠纷无过错声明 真实 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 真实 省外企业入黔备案表(省外企业) 有效 项目经理资格证书 有效 投标申请人业绩证明:在建类似工程承包合同或已完工类似工程竣工验收文件(证书) 真实 项目经理业绩证明:在建类似工程承包合同或已完工类似工程竣工验收文件(证书) 真实 本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第11.3条款情形 不得具有 …… …… 28.3评分标准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财务状况 业绩 企业业绩 项目经理业绩 其他 合计 100分 (1)评分基准值为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 (2)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的有效评分为评分基准值±30%(含30%)范围内的评分。 (3)每个评分项目的最终得分为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28.4随机抽取规定 资格审查委员会组织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申请人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使用计算机软件随机抽取本资格预审文件规定数量的投标人。抽取人可以是投标申请人推举的代表,也可以是投标申请人自己。 第八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文本 贵阳新庄污水处理厂土建工程 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投 标 申 请 人: (法人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目 录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二、资格预审申请函 三、投标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六、上一年度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七、财务证明: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复印件或银行资金证明 八、项目经理承诺书 九、近三年投标申请人未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受行政处罚已整改完毕声明 十、近三年投标申请人无履约司法纠纷或司法纠纷无过错声明 十一、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 十二、省外企业入黔备案表(省外企业)复印件 十三、项目经理简历表 十四、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复印件 十五、投标申请人业绩证明:在建类似工程承包合同复印件或已完工类似工程竣工验收文件(证书)复印件 十六、项目经理业绩证明:在建类似工程承包合同复印件或已完工类似工程竣工验收文件(证书)复印件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姓名) ( 性别) (年龄) ( 职务) 系 (投标申请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申请人: (法人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 为我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可以本人名义代表本公司参加 (招标人名称)的 (招标项目或标段名称)的投标活动。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报名、资格审查、投标、开标、评标等投标活动中所签署的文件和处理的事务,本人均予以承认。 委托期限: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授 权 人: (法人印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码: 日 期: 年 月 日 注:被委托人需提供其属于本单位正式职工的相关证明(社保局出具的养老保险花名册等)。 二、资格预审申请函 资格预审申请函 (招标人名称) : 1、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我方(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用于你方(招标人)审查我方参加 (工程项目或标段名称) 招标的投标资格。 2、我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含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3、我方接受你方授权代表的调查,以审核我方提交的文件和资料,并可通过我方的客户,澄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有关技术方面的情况。 4、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得到进一步的资料。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投 标 申 请 人: (法人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电 话: 传 真: 投 标 申 请 人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年 月 日 三、投标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申请人名称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企业资质等级 资格证书编号 营业执照号 注册资金 开户银行 账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申请人:(法人印章) 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副本复印件
本企业资质证书 副本复印件 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副本复印件 六、上一年度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上一年度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 本企业上一年度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 七、财务证明:200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复印件或银行资金证明 财务证明 200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八、项目经理承诺书 项目经理承诺书 招 标 人 名 称: 我公司拟派出 (姓名,资格证书号码:)担任 工程项目或标段 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系本公司正式职工,没有承接工程项目或承接的工程项目主体结构已经完工。我公司承诺该项目经理在本工程的施工期间能及时到位和履行项目经理职责。如违背上述承诺或承诺不实,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投标申请人: (法人印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九、近三年投标申请人未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受行政处罚已整改完毕声明 近三年投标申请人未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 或受行政处罚已整改完毕声明 招 标 人 名 称: 我公司近三年内,未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受行政处罚已整改完毕。如声明不实,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投标申请人: (法人印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十、近三年投标申请人无履约司法纠纷或司法纠纷无过错声明 近三年投标申请人无履约司法纠纷或司法纠纷 无过错声明 招 标 人 名 称: 我公司近三年内,无履约司法纠纷或司法纠纷无过错。如声明不实,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投标申请人: (法人印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十一、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 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或标段名称) 招标资格预审和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确定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的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标段施工招标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 头 人 名 称: (法人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成 员 一 名 称: (法人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成 员 二 名 称: (法人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年 月 日 十二、省外企业入黔备案表(省外企业)复印件 省外企业入黔备案表(省外企业)复印件 本企业省外企业入黔备案表 (省外企业)复印件 十三、项目经理简历表 项目经理简历表 姓 名 年龄 学历 证书号 职 称 职务 资格等级 毕业院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类似工程业绩 时 间 类似工程项目名称 担任职务 备注 投标申请人:(法人印章) 十四、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复印件 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复印件 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复印件 十五、投标申请人业绩证明:在建类似工程承包合同复印件或已完工类似工程竣工验收文件(证书)复印件 类似工程一览表 投标申请人名称: 序号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监理(咨询)单位 合同金额 (万元) 结算金额 (万元) 竣工质量 标准 竣工日期 十六、项目经理业绩证明:在建类似工程承包合同复印件或已完工类似工程竣工验收文件(证书)复印件 业绩证明一览表 投标申请人名称: 序号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监理(咨询)单位 合同金额 (万元) 结算金额 (万元) 竣工质量 标准 竣工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