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2012-12-20 截至日期: 2012-12-28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Ⅰ期)设计施工总承包-BT项目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三发规南 [2012]4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奔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标人负责筹集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佛山市奔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 BT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 标 人:佛山市奔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Ⅰ期)设计施工总承包-BT项目。 3、工程地点: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孖岗电排站以西。 4、工程规模: ①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占地面积为13266.67平方米,总设计日处理生活污水规模为5000m3/d,分两期进行建设。 ② 本次招标工程为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Ⅰ期)设计施工总承包-BT项目,属于三水区南山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第一期。一期设计规模为2000m3/d,用地面积 6600 平方米,主要收集处理南山镇中心城区和工业园的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其中工业污水约占30%。项目主要建设污水处理站一座及配套综合楼(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变配电房、道路、园林绿化等。 ③ 本工程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BT项目进行招标。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约为910万元人民币。包括:本项目的设计、建筑工程费(含厂内电力设施、道路及填土)、设备及安装工程费、及其它不可预见费用。本项目建安施工投标报价折率为80%≤b%≤95%,设计费为20万元。 5、招标范围: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Ⅰ期)设计施工总承包-BT项目投资、设计、建设与移交。 其中: ① 设计: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Ⅰ期)设计施工总承包-BT项目的设计方案深化、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 ② 施工: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Ⅰ期)设计施工总承包-BT项目工程施工。 6、质量要求:设计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行业标准要求;施工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7、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8、计划工期:本工程施工工期为100个日历天,设计工期20个日历天,本工程必须2013年6月1日前交 ( 竣 ) 工并验收合格。 9、定标方式: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价法。 10、项目回购 10.1 项目模式:本施工项目采用BT(建设—移交)管理运作模式招标,中标人按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维护并在调试、验收合格后向招标人或其指定的接收机构移交。招标人根据协议对项目进行回购,按期支付项目回购款项。 10.2 项目回购金额=项目投资本金(为经审核的工程结算金额)+回购期投资回报; 10.3 回购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分5年完成回购; 10.4 回购方式: 10.4.1 本项目回购款项包括乙方投资本金、回购期投资回报,甲方将按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上述款项。 10.4.2 项目回购金额=项目投资本金(为经审核的工程结算金额)+回购期投资回报; 10.4.3 项目投资本金:为经审核的工程结算金额,须经甲方委托有相关资质的造价咨询的机构审核确定后的最终结算总金额。 10.4.4 回购期投资回报金额:5年等额投资本金回购,每年回购金额为项目投资本金的20%,每年回购一次,共分5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每年(以未付回购款为计算基数)回购一次,每次支付的回购款项包括中标人投资本金及回购期投资回报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每年(以未付回购款为计算基数)回购一次,每次支付的回购款项包括乙方投资本金及回购期投资回报。第一期支付时间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当日(以已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日期为准)后续每期支付时间为每年的同一日。 其中回购期投资回报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加上1.00%作为回购期投资回报的计算利率。本项目回购期第一期所采用的贷款基准利率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以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日期为准)当日对应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贷款基准利率。其后的每期回购期,以每期支付回购款当日对应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加上固定的年利率1.00%作为回购期投资回报的计算利率。 1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帐。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以到帐时间为准)。投标人在开标时提供转账凭据接收查验,招标人提供到账证明进行核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项企业资质: ①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报名,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并提交联合体协议; 4、自委托查询日起的前三年内,在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档案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报名人;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曾发生围标串标、骗取中标、提供虚假投标材料、严重违约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投标报名人均不得参与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2月21日8时30分至2012年12月27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五个工作日),在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3楼)持下列相关资料报名(报名资料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一式两份,连续页码,每页加盖公司公章,一份报名时递交交易中心,一份递交招标代理处): (1)法人代表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固定投标员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固定投标员证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施工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施工、设计资质企业均提供),拟派驻项目设计总负责人(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证)及施工总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二级临时建造师证书)(广东省以外的企业须提供市政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复印件加盖公章; (4)施工企业需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B证)和专职安全员(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2、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3、报名合格的投标人成为正式的投标人,当正式的投标人少于3家(联合体)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4、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要求:投标人应凭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投标报名回执”于2012年12月21日8时30分至2012年12月28日17时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三水区广海大道中32号1座202室)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若已报名的投标人不按时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图纸资料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应由投标单位(若是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固定投标员递交,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待定,地点为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拟定开标时间为待定,地点为: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人:佛山市奔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757-87218808 招标代理: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1号金海广场1905室 联系人:崔先生、余先生 电 话:0757-88020555、88023484 传 真:0757-88023555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三水区办事处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广海大道中32号1座202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