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塘再生水厂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厦门市政水环境有限公司的编号为E3502120201132087002的洪塘再生水厂一期工程(勘察设计)已由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洪塘再生水厂一期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函(厦发改生态函【2018】4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厦门市政水环境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融资,出资比例为100%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洪塘再生水厂一期工程(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 2.3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位于同安区洪塘镇,新建1座再生水厂,一期规模5万吨/日,规划用地约73735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0000平方米,以政府部门最终批复为准; 2.4 投资总额:51089.03万人民币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42500万人民币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初勘及详勘)、工程测量、基坑支护设计]、方案设计(如需)、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包括编制技术规范并配合招标人进行施工招标、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决算并提交相关资料等。 2.5.2 内容: 2.5.2.1 岩土工程勘察:查明建设区域的地基土层分布、地下原建构筑物基础埋置分布现状及各土层物理力学性质,完成基础工程地质勘察;基坑支护设计(包括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核及需要的方案论证等、施工过程中必要的监测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2.5.2.2 工程测量:满足本工程的道路、地形、综合管线、施工过程中土方方格网测量等工程测量; 2.5.2.3 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建筑物、构筑物及排水工程、结构工程、暖通工程、景观设计、场平设计、海绵专项设计等专业工程设计(不含外电设计); 2.5.2.4 后续设计服务: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应的设计服务;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景观工程、管线工程等(以上设计内容等)专业工程。 2.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19年3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27月。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具备具有足够能力来履行本合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以下①、②项资质的单位或联合体:①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②具有以下a、b、c 项之一的勘察资质的单位:a、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专业乙级及以上、岩土工程设计(分项)专业甲级资质、工程测量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b、工程勘察行业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c、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土工试验室要求:在福建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并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按照《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实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 号)文件执行)资质; 3.2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10-30至2018-11-05(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 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yjy.xmas.gov.cn)(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络地址或详细地址)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5.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 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 6、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记名投票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担保手续;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或(3)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或(4)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如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现场须提交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保单的原件,不用另外密封)。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 7.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 8、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11-13 09:00:00,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yjy.xmas.gov.cn),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C区信息发布大厅(云顶北路842号); 8.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资格条件要求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和身份证原件在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以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8.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8.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4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9、费用 9.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425000000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8693100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9.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优化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9.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10、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和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zyjy.xmas.gov.cn)上发布。 招标人:厦门市政水环境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157号水务大厦第七楼之二 邮 编:361000 联系人:李云舒 电 话:0592-5907576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39号 邮 编:361006 联系人:魏勇贵 电 话:0592-6020719 传 真:0592-6020719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厦门农业银行政务中心支行 帐户名称: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帐号:40379501040000333 交易中心名称: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 (来源: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1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