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2012-09-07 截止日期:2012-09-14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柳江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投资【2011】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建投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配套800万元,企业自筹7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地方配套53%,企业自筹47%,招标人为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建投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厂区土建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和核准文号为川发改投资【2011】3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201103095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兴诚信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柳江镇。 2.2 建设规模:新建水处理能力0.15万吨/日的生活污水处理厂一座。 2.3 计划工期:厂区土建施工和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标段均为270日历天,监理标段为640天(含保修阶段监理)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1)厂区土建施工和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招标范围为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 (2)监理招标范围为项目厂区内外各标段施工阶段(包含截污干管安装)及保修期的工程监理。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3个标段,1标段:厂区土建施工标段,2标段: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标段,3标段:监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① 厂区土建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009年以来已完成不少于2个污水处理工程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 相应 能力。 ② 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009 年以来已完成不少于2个污水处理工程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 相应 能力; ③ 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2009年以来已完成的不少于2个市政公用工程的监理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分别投标。但参加监理标段的投标人及与其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公司,不能再参加另外两个标段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9月10日至2012年9月14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30至5:00,在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毕昇路468号创世纪广场13楼四川兴诚信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监理标段除外)。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0月9日9时,地点为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9号光大金融中心21楼)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建投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洪川镇青衣路176号 邮 编:620360 联系人:凌先生 电 话:028-37383666、37383051 传 真:028-37383057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兴诚信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毕昇路468号创世纪广场13楼 联系人:钟先生 电 话:028-84520051 传 真:028-845200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