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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信息论坛』>> 『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拟在建项目汇编』 | 本分论坛共57578贴 | 99258回复 | 分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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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75-河南省鹤壁市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中水回用一期二阶段工程 (2011/3/5 22: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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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21-河南省鹤壁市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中水回用一期一阶段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23431&classid=858

河南省鹤壁市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康达环保(鹤壁)水处理有限公司鹤壁市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工程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河南省鹤壁市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工程
2、建设地址:河南省鹤壁市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污水处理厂一期一阶段建设工程,总投资9372.08万元,拟建于鹤壁市淇滨区上峪乡水泉村东,距省道302与乡道005交叉口西240m。实施后污水处理规模为1.5万t/d,中水全部回用于聚集区工业及市政用水。
5、项目总用地面积59609.66m2(89.414亩),其中工程用地面积49961.28m2,代征道路面积5220.11m2,代征绿地面积4428.27m2。
6、本项目主要处理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的污水,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全部作为集聚区内企业生产循环冷却用水、林木灌溉、景观用水及城市中水的补充水源,使废水资源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利用,不仅缓解城市供水压力,也带来了很大的经济效益。
(注:本污水处理厂设计总污水处理规模为9万t/d,中水全部回用于聚集区工业及市政用水。其中一期规模3万吨/日,二期扩建后规模达到6万t/d,远期规模9万t/d;一期工程分两个阶段实施,本次评价对象为第一阶段,即1.5万t/d,主要建设内容:与后期工程共用部分土建按3万t/d实施,设备均按1.5万t/d实施)。

二、新建项目与规划相符性
1、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南起淇滨区上峪乡,北至鹤山区砂锅窑村,西至淇滨区大河涧乡,东至山城区西鹿楼。集聚区由三个组团组成,以建成区现有产业为基础,以煤化工和盐化工产业为龙头,带动相关产业集约发展。污水处理厂厂址确定在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中部组团,可以就近接纳工业区产生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同时地势比较低,污水可以重力流到污水厂,节约了能源,另外处在常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向地区,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因此,项目的选址可行。
2、项目为鹤壁市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工程,是一个环境保护工程项目,满足《鹤壁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中卫河流域水污染治理的需要,贯彻了“节能减排”及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同时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的鼓励发展项目。

三、工程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反应池、贮泥池、污泥处置构筑物(污泥浓缩、脱水)、污泥浓缩车间等,主要是氨(NH3)和硫化氢(H2S),为无组织排放。主要通过对易产生构筑物进行密闭、厂区绿化,优化布局等措施降低对环境的影响。经类比分析可知,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H2S和NH3,排放量分别为0.002t/a、0.02t/a。经计算大气防护距离在厂界内,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预测结果显示下风向居住区恶臭浓度能够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评价建议本项目的防护距离为300m;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西侧35m的水泉村,根据相关文件可知,水泉村拟于2013年年底前完成搬迁,搬迁后本项目厂址周围300m内不存在环境敏感点。
2、水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
① 本项目属中水处理项目,处理规模为1.5万m3/d,污水深度处理后再生水全部作为化工区的绿化,道路清洗用水及部分工厂的循环补充水,不排放。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也有废水产生,如污泥浓缩废水、车间冲洗废水以及员工生活污水,一并排入该项目处理厂进行处理。
② 项目建成运营后能大大减少排入本区域地表水体的污水,对地表水环境有一定的改善作用。
3、噪声影响及防治对策:项目主要噪声源是设备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通过加设减震隔音装置、尽量选用噪音小的设备、加强管理,可有效的减少噪声的影响,可控制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及防治措施
①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格栅栅渣、沉砂池沉砂、脱水污泥和生活垃圾。
② 项目运营阶段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栅渣、沉砂和污泥,其中生活垃圾与格栅栅渣、沉砂一起外运卫生填埋处理;水解池截留污泥、生化剩余污泥和化学除磷泥经脱水后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1996)中的要求进行鉴别,如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的要求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如不是危险废物,则应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相关要求,即含水率低于60%后可进入鹤壁市生活垃圾处理填埋场填埋,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5、环境风险及防范措施:根据项目环境风险源及事故隐患情况调查,主要对生产系统及贮存单元引起的有毒有害物质泄漏,本项目中的危险物品主要为原料盐酸、乙酸,在生产运营中它们都贮存在储罐中,主要表现为溶液的泄露产生的污染。项目在确保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的基础上,在加强风险管理和不发生大于本报告设定的最大可信事故的条件下,项目的选址和建设从环境风险的角度考虑是可以接受的。

四、污染控制与环境保护目标:工程完成后,确保项目投产后的污水处理厂TSP 、PM10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H2S、NH3厂界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回用污水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厂界噪声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五、评价结论要点:
1、本项目投产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发展规划,符合鹤壁市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生产过程中贯彻清洁生产原则,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环境风险在可接受程度内,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对当地环境影响较小。
2、建设单位按照评价提出的要求加强运行期管理,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可保证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对周围环境将不会产生显著的影响。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讲,该项目的建设可行。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的居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关心本工程建设的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对本项目选址和建设的态度,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对项目环保方面的建议等。
2、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放置在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公众可在上述地点进行查阅。即日起,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拟建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七、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康达环保(鹤壁)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自强
电 话:15037023699
电 邮:szq1964@126.com

八、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森林生态环境与保护研究所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小府2号中国林科院森环森保所
联系人:吴众伟
电 话:18003813995
电 邮:gh86633060@qq.com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10日内。

(来源:鹤壁市人民政府,2013-2-18)

“......一期工程分两个阶段实施,本次评价对象为第一阶段,即1.5万t/d,主要建设内容:与后期工程共用部分土建按3万t/d实施,设备均按1.5万t/d实施)......”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3-6-16 20:48:39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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