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13-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县结古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49158&classid=858关于玉树县结古镇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急 件 青环发〔2010〕677号 青海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玉树县结古镇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北京市政路桥控股玉树援建工程指挥部: 你部《关于报审结古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和玉树州林业和环保局《关于北京市援建青海省玉树州结古镇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预审意见》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结古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位于玉树县结古镇东门外、214国道北侧,距结古镇6.5KM。项目近期处理规模为15000t/d,预留远期工程(日处理25000t)用地。污水处理厂采用A2/O工艺进行处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污水预处理设施、生化处理系统、深度处理系统、污泥脱水设施,以及综合楼、锅炉房等公用辅助工程。 项目近期工程投入运营后,可削减化学需氧量1149.75 t/a、氨氮93.08 t/a。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该项目属鼓励类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专篇》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基础上,我厅同意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地点、性质、处理工艺和处理规模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在建设和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结合高原地区高寒、缺氧的环境特点,落实污水处理冬季保温措施,确保污水处理厂冬季正常运行,处理后污水排放应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二)具体落实恶臭污染物防治措施。污水处理厂与周围环境空气敏感目标的间距,应满足环评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空气防护距离100m的要求,避免恶臭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空气敏感目标的影响,确保恶臭污染物厂界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新改扩二级标准。 (三)具体落实污泥临时堆放的防渗漏、防流失等措施,污泥经进一步脱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污泥送垃圾填埋场的含水率标准后,全部运至玉树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四)设计中应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认真落实项目噪声源的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分别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08-2008)中2类和4类标准。 (五)项目土建施工应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对产生的弃土、弃渣及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全部运至玉树县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六)、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贮存(处置)场。在进水口和排污口设置污水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三、项目近期工程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为化学需氧量273.75t/a,氨氮43.8t/a。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必须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向我厅提出项目试生产申请,经核查环保设施同意后方可试生产;并按规定程序在试生产期限内办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五、我厅委托玉树州林业环保局负责该项目建设期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六、你公司在接到本批复20个工作日内,应将批复原文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送至玉树州林业环保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环保 污水处理厂 环评 批复 是否宜公开选项:宜公开 抄送:玉树州林业和环境保护局,玉树县林业和环境保护局,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青海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 青海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0年9月29日印发 共印35份 (来源:青海省环境保护厅,2010-09-29) “......项目近期处理规模为15000t/d,预留远期工程(日处理25000t)用地......”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1-2-9 2:29:58修改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