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规划和2011年工作思路 一、“十一五”简要回顾 (一)环境成为发展决策重要参考依据。“十一五”期间,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坚持在发展中解决环境问题,落实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环境保护领导责任制。按照省政府、温州市政府的要求,把环境保护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地及有关部门,建立阶段性目标责任制,把环境保护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级领导政绩考核内容,环境保护成为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的制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区域国土整治与资源开发及区域规划等决策依据,逐步建立健全环境与经济发展综合决策制度。 (二)全面推进生态市建设。生态建设规划编制陆续到位,生态经济初见成效,生态示范工程加快推进,舆论氛围进一步形成,生态市建设取得了可喜进展。截止目标,累计创建生态乡镇23个(其中国家级生态乡镇1个、省级生态乡镇18个、温州市级生态乡镇4个),市级以上生态乡镇比率达74.2%,创建温州市级生态村157个;完成5座垃圾中转站建设,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中心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率达到70%。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工程68个、排污管网97公里,惠及5.6万人。创建省级绿色社区2个、绿色家庭3家,温州市级绿色社区3个、绿色学校5所、生态环境教育示范基地1个,瑞安市级绿色学校9所;4家通过省级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16家企业通过市本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三)全面落实污染减排任务。围绕污染减排和区域环境污染整治,加大环保投入力度,五年间共计投入资金22亿元,建成和完善了一批环境保护基础设施,江北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建成和完善了一批城市排污管网,污水处理厂的日均污水处理量在今年达到设计能力,一批燃煤锅炉建成除尘脱硫设施,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逐年减少,大大改善了我市生态与环境面貌。建立健全污染减排工作机制,逐年编制减排工作计划,形成减排预测、应急、信息通报等一系列制度,强化减排监督工作,完成主要污染物年度减排任务。 (四)全面实施“811”环保行动。“十一五”期间,我市紧紧围绕“811”环境污染整治和“811”环保新三年行动方案,加强环境综合防治,编制落实年度工作计划,逐年逐项落实整治工作任务。完成小熔炼专项整治,并通过温州市验收;完成电镀业专项整治,并通过温州市验收;完成瑞安经济开发区环境整治任务,并通过省级验收;完成纺织印染业深化整治工作,并通过温州市验收;完成制革业深化治理工作,8家制革企业均完成治理设施改造,氨氮实现达标排放;完成废塑料洗涤加工业专项整治,取缔和关闭加工点1465家,减少废水排放714万吨,削减COD排放8050吨;全面开展酸洗加工业专项整治,完成第一批对象整治。通过“811”环保行动,全市区域性行业性污染得到遏制。 (五)完成第一次污染源普查。从2007年7月参加全国试点开始,全程参与,全面实施,按照国家、省、温州市有关污染源普查工作要求和技术规范,完成普查工作,为加强污染源的监管和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政策提供科学依据。污染源普查期间,我市共成立了各级污染源普查机构达到52个,普查办工作人员总数达到460余人,配备的普查员、指导员总计达到1851(除农业源普查)人,100%持证上岗。全市普查对象共计11159个,其中工业源8716个、生活源2440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3个。 (六)环境执法监管不断加强。强化环境管理和环境执法,组织开展“瑞剑”、“绿箭”等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取缔了部分污染环境的非法加工场点,在一定程度上扭转“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怪现象。大力推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不断完善排污许可证制度,把排污许可证的年审和工商执照的年审相结合,规范了企业的环境行为,有效地控制了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建设,新增联网企业38家,监控中心着手从三级升至一级。 (七)深入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环保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公众参与和舆论监督作用,在报刊、电视、电台等媒体开辟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专栏或专版,围绕水环境整治、大气污染综合整治、生态建设、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等环保中心工作,加强新闻宣传报道。开展“六五”环境日主题宣传,组织大型纪念活动,坚持开展广场咨询、现场投诉、宣传资料发放等,多次举办文艺演出。开展了系列“创绿”活动大力弘扬绿色文化,使绿色进学校、绿色进社区、绿色进企业、绿色进民心。 回顾“十一五”工作,我市环境保护各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局部区域有明显改善。但是,对照生态文明建设要求,还存在不少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几方面:一是资源环境要素制约持续加重,环境要素的制约性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瓶颈,环境问题仍然是我市经济发展中结构性、素质性矛盾的重要体现,环境保护领域仍然是我市滞后于经济发展的重要方面,环境污染仍然有可能引发新的社会不稳定因素;二是水环境污染仍旧严峻,平原河网水质总体仍较差,大部分监测断面无法满足水功能规划要求,温瑞塘河水系、环城河水系、瑞平塘河部分河段为V类或劣V类水质,已经完全不能满足功能区要求,水环境治理任重道远;三是环境保护基础设施仍然薄弱,污水收集系统覆盖面较小,经济发达乡镇尚未建立健全收集系统,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系统不完善;四是农村面源污染仍然较重,化肥和农药成为农村面源污染的主要来源,畜禽养殖业分散、废弃物大量排放,农村生活污染日益突出,大量污水未经处理便直接排入河道,造成水环境污染。 二、“十二五”规划思路 (一)实现三大目标。 建成省级生态市。按照《瑞安市生态市建设实施意见》加快生态市建设步伐,到2012年,全市各项指标全部达到省级生态县(市)考核要求,并通过生态市验收;到2015年,全市基本达到国家生态县(市)建设标准,绝大部分指标符合国家生态县(市)考核要求。 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根据《中共温州市委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六城联创”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质量强市建设目标,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2012年建成浙江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2015年建成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完成污染减排目标任务。深度挖掘污染减排潜力,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减排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加快建设污染减排重点工程,深入实施总量控制工作,扎实推进“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任务,完成年度减排工作目标,到2015年末,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减排量达到温州市下达的任务要求。 (二)落实四大任务。 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编制和实施《瑞安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不断建立和完善规范、执行有力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机制。以产业生态转型和结构升级为主线,以技术创新为支撑,综合考虑区域资源、环境和生态承载力,优化和调整工业结构和工业布局,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形成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益的文明工业体系。加强高端农业建设,建立现代、生态、特色的农业生产体系。深入推进生态创建,继续开展生态乡镇(街道)、生态村(社区)创建活动,省级以上生态乡镇比例达到80%以上。全面开展绿色系列创建,全面开展绿色机关、绿色企业、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医院、绿色饭店、绿色家庭等绿色系列创建活动。全面发展生态教育,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广泛进行生态宣传,培养全民生态文化,提高全民生态意识。 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围绕涉水污染减排,加快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和温瑞塘河流域截污纳管工程建设,建成江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规模7万吨/天),加快建设江南污水处理厂(2.5万吨/天),马屿污水处理工程投入运行,加快推进陶山、湖岭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到2015年力争建成污水收集系统100公里以上。围绕涉气污染减排,加快实施区域集中供热工程,扎实推进工业锅炉除尘脱硫工程。垃圾焚烧发电厂投入运行,新增一批乡镇垃圾中转站。开展数字化环保信息建设,健全环境监控中心,完善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环境信息平台和辅助决策平台。加强环保队伍建设,新增一批环境执法、监管、监测设施设备。 深化环境污染综合防治。控制新增污染源,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严防产生新的结构性污染。强化污染源监管,加大环境监察工作,关停不能达标排放、不符合区域产业政策导向的企业,关停“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深化区域性、行业性污染治理工作,完成餐饮业、酸洗加工业、冷冻业、铸造业、锻打业整治,不断巩固整治成果。深化温瑞塘河综合整治,开展瑞平塘河综合整治;开展飞云江流域污染整治和生态修复,强化入河溪流小流域整治;加强对排海企业废水治理设施和污水处理厂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入海污染物种类和总量。 扎实开展农村环境保护。扎实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深化“千百工程”和“五整治一提高”工程,继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完善乡村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转运系统。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建立土壤常规监测体系,建设土壤污染治理示范工程。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落实禁养区、限养区政策,发展适度规模养殖,严格准入审批,坚持废物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不断提高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率。控制农村地区“农家乐”等服务行业的污染,开展水土流失和矿山生态治理,加快中西部山区水源涵养区保护和建设,加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强化生态公益林建设,保护生物多样性。加强瑞安铜盘岛海洋特别保护区的建设,科学围垦造地,维护海洋和岛屿生态系统。 (三)实施五大工程。 实施蓝天工程,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全面推进餐饮业环境污染专项整治,突出解决居民集中区域餐饮业油烟扰民问题。实施清洁空气行动,加快推动机动车废气污染防治,重点解决公交车尾气污染问题,加强对机动车尾气监测。继续实施燃煤锅炉脱硫工程,加快推动工业企业集中供热工程建设。大力开展建筑扬尘治理。严禁垃圾露天焚烧,坚决打击取缔小熔炼、小炼油等产生恶臭气体的非法加工场点。加强植树造林,努力提高城市绿化率。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加大清洁生产审核力度,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0%以上。 实施碧水工程,提高城乡水环境质量。加快建设污水处理工程,完善城市排污管网,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以上。深化温瑞塘河综合治理,开展瑞平塘河整治,切实提高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努力消除劣Ⅴ类水体。深化污染行业整治,巩固熔炼、电镀、废塑料洗涤加工、酸洗加工等行业专项整治成果,加快建设电镀基地。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推进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工作,继续开展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加快建设吴界山取水口水质自动监测站,市本级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6%以上。 实施安静工程,逐步降低区域噪声。围绕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和调整城区噪声功能区划,深化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创建工作,确保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低于60分贝。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监管,特别要加大夜间建筑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娱乐场所日常管理,开展联合执法,查处违规使用低音炮等声响设备。加强对居民室内装修噪声、商业喇叭昼夜播放等噪声污染源的监管。加强道路交通噪声监管,主要街道要做到人车分流,扩大城市禁鸣区范围,进一步加强禁鸣喇叭日常执法工作。 实施消纳工程,让城市变得更美丽。不断完善各类环卫设施,全力实施亮化、净化、美化工程,推进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加快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积极推广垃圾分类工作,从源头减少垃圾产生量,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以上。强化建筑垃圾收集处置工作。加强工业固体污染防治力度,进一步提高综合利用率。建立危险废物管理体系,做好危险废物转移处置工作,危险废物处理率达到100%。深化医疗废物转移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全市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处置系统。 实施放心工程,努力保护环境安全。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治,严格行业环境准入,严格日常环境管理,规范企业物料堆放、废渣场,含重金属危险废物转移处置。强化辐射污染防控工作,放射源生产、进出口、销售、使用、运输、贮存和废弃处置实行全过程安全监管,防止放射性环境污染,到2015年,确保电离辐射工作单位100%合法运行,闲置、废旧放射源和普通放射性废物收储率保持在100%。深化化工行业环境安全监管,健全相应制度,完善防范措施。加强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环境应急管理的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应急响应和恢复评估机制,加强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应急预防预警监控系统和指挥信息调度平台,提升防范和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三、2011年工作思路 2011年瑞安环保工作总体目标是:完成主要污染物年度减排任务,创建温州市级生态村30个、温州市级以上生态乡镇3个,一批环境基础设施建成投产,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指标中70%以上达到考核要求,新批建项目环评执行率100%、按期验收率90%以上,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维持率100%,电镀淤泥转移处置率100%,信访投诉件处理率100%、回复率100%,基本满意率80%以上,完成排污费征收工作。 根据以上总体目标,2011年重点落实以下几方面任务: 一要强化环保优先,助推经济科学发展。深入实施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严把环保审批关,坚持污染减排政策导向,落实总量控制和替代削减制度,支持发展生态经济,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健全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发展绿色经济和低碳经济。完成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调整,积极推进“规划环评”工作,开展排污权交易工作。加快生态创建步伐,开展生态街道创建,巩固提升创建成效。深入开展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制定落实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继续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抓好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配合落实畜禽养殖业排泄物治理任务。 二要强化综合治理,加快改善环境质量。全面推进市区及温瑞塘河流域餐饮业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完成酸洗加工业专项整治,巩固往年行业污染整治成果,完成电镀基地主体工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深化温瑞塘河综合治理,加快莘塘片截污纳管工程建设,科学实施生态调水工程,整治沿河各类污染源。启动瑞平塘河综合整治工程,编制完成相关规划、工作方案。推进清洁空气行动,加快推动机动车废气污染防治,着手解决公交车尾气污染问题,加强机动车尾气监测,积极绿色出行。深化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建设,进一步扩大创建范围,完成创建调研和方案编制工作。加强环境监测工作,开工建设吴界山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 三要强化基础建设,落实污染减排任务。继续推进减排相关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污水收集管网,江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开工建设,江南污水处理厂完成前期准备。加强紫光水业有限公司环境监管,确保在线监测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确保废水稳定达标排放,确保相关应急措施准备到位。加强排污企业日常监管,狠抓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实现废水稳定达标排放。继续抓好燃煤锅炉脱硫设施建设,推动集中供热工程建设,加强规模以上企业用煤监管工作,严格审批新增燃煤锅炉,推进新能源综合利用。加强减排核算和预警预报,强化部门之间工作协调,切实做好统计数据衔接工作,合力推进污染减排任务落实。 四要强化执法监管,努力维护环境安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按照规定频次开展现场监察,严厉查处擅自扩建、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社会影响广、群众反响大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组织开展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强化限期治理,继续推进重点污染企业“治污再提高”工程,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加强辐射环境管理,建立落实长效监管机制。继续开展环保信用等级管理,强化评定结果的运用。狠抓环境信访工作,突出解决关系民生、环境敏感问题。推进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建设,不断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能力。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打非”力度,健全案件移送制度,合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环保队伍自身建设,大力培专业人才,不断提高一线执法人员能力水平,提升环保队伍综合素质。 五要强化宣传教育,提升公众环保意识。积极开展全民环境教育活动,大力弘扬生态文明基本理念,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基本国策教育,深入开展环保“五进”活动,广泛普及生态环保基本知识,大力倡导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不断扩大环保宣教队伍建设,努力将环境保护政策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确立正确政绩观,自觉履行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职责。继续办好《绿色瑞安》,广泛设置环保宣传栏,巩固和扩大宣传阵地。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完善环境信访举报受理查处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来源:瑞安市环保局,2010年11月11日) “......二、“十二五”规划思路......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建成江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规模7万吨/天),加快建设江南污水处理厂(2.5万吨/天),马屿污水处理工程投入运行,加快推进陶山、湖岭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根据以上总体目标,2011年重点落实以下几方面任务:......三要强化基础建设,落实污染减排任务。继续推进减排相关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污水收集管网,江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开工建设,江南污水处理厂完成前期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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