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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信息论坛』>> 『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拟在建项目汇编』 | 本分论坛共57571贴 | 99234回复 | 分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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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12-上海市宝山区泰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2010/12/31 21: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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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宝山区泰和污水处理厂正在报批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12月31日讯)今天上午去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采访第三设计研究院的曹晶副总工时获悉,由于上海市北部的宝山区石洞口区域污水收纳已经超出石洞口污水处理厂(40万吨/日)的处理能力,宝山区人民政府拟建一座新的20万吨/日的城市污水处理厂。该项目(上海市宝山区泰和污水处理厂)位于宝山区共富路、梅林路、泰联路、蕰藻浜围合的区域,建成后,将能有效地缓解区域污水旱季溢流排江的状况,大大改善区域的环境质量。

(来源:中国净水技术网,作者:陈震宇销售总监,上海供排水项目网戴晓红编辑,2010年12月31日)


宝山区水务和海洋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为新时期科学治水管水指明了发展方向。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基础性和战略性。水务发展事关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安全运行、生态环境改善、现代农业建设的全局。

宝山区水务和海洋“十二五”规划是宝山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批准的《宝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有内容的进一步深化,是未来五年本区水务、海洋事业发展的蓝图,是履行政府管理职能、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依据,对于提升水务、海洋服务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

3、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

主要目标:

“十二五”中期(第五轮环保三年行动),全区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到“十二五”期末,全区污水收集率达到90%。

以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水环境质量、提升水景观品味为主线,通过“强化管理、点面结合、纳管截污、河道整治”等系统性综合措施,进一步完善污水收集系统和二、三级管网,进一步提高污水输送能力,推进城市面源污染治理和雨污混接改造。

主要任务(1厂,6站,6系统,):

(1)北部五镇二级管网建设

新增污水收集管网45公里

(2)新增污水收集系统:庙行、庙彭等6个收集系统,收集管道150公里,填补中心城污水收集系统空白

(3)初期雨水治理

改造张华浜等6座泵站,增设截流泵;

(4)顾村大型居住社区基地污水配套工程建设

新增污水收集管网46km,新建刘行1号、顾村2号污水泵站

(5)罗店大型居住社区基地污水配套工程建设

新增污水收集管网36km,新建陆翔路污水泵站,扩容长山污水泵闸

(6)新增污水处理厂

为了应对宝山人口规模进一步扩张的需求,规划新建设污水处理厂一座,按40万立方米/天的规模控制。规划泰和污水处理厂初步选址位于蕰藻浜北侧,江杨北路西侧。按照上海地区污水处理厂的一般用地规模,日处理能力40万吨的污水处理厂,若采用通常的Ⅱ级处理工艺(最低排放标准),占地约25公顷;若采用深度处理工艺(Ⅰ级A或者Ⅰ级B),则占地至少需要30公顷。场地布置应大体呈正方形。

2009年2月,区府以公文办理抄告单的形式,同意保留规划泰和污水处理厂的用地。随后,上海市水务局也正式将其纳入专业规划。
......

六、对若干前瞻性问题的思考

(一)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搬迁改造

(1)背景

根据《上海市污水专业规划》,宝山区大陆区域主要分属石洞口片区,少量污水归并到竹园片区。整体上,采用集中治理为主的原则,同时逐步完善污水收集系统。除已建的竹园污水排放系统(170万m3/d)、石洞口污水排放系统(40万m3/d)、泗塘污水厂(2万m3/d)、吴淞污水厂(4万m3/d)仍将负担部分污水排放任务外,在区内又规划新增泰和污水处理厂(近期约15万m3/d)。

随着宝山城市化进程不断深入,吴淞和泗塘污水处理厂已经显示出与城市空间布局不相适应的表征,具体体现在以下几点:首先,两座污水处理厂均位于人口密集的居住区,污水处理厂在环境方面对周边居民有较大的负面影响;其次,从城市空间规划看,两座污水处理厂均位于滨江地段,占据了得天独厚的优势资源,对下一步宝山滨江开发建设形成了一定的阻碍;最后,从污水处理系统布局发展看,集约化的大方向事在必行,新建泰和污水处理厂之后,有条件将现有泗塘、吴淞污水处理厂的负荷转移至泰和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2)对策

积极开展专题可行性研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最大限度争取市水务局支持。
......

(来源:上海市宝山区水务局,2012-01-20)

“......(6)新增污水处理厂......规划新建设污水处理厂一座,按40万立方米/天的规模控制。规划泰和污水处理厂初步选址位于蕰藻浜北侧,江杨北路西侧。......2009年2月,区府以公文办理抄告单的形式,同意保留规划泰和污水处理厂的用地。随后,上海市水务局也正式将其纳入专业规划。......在区内又规划新增泰和污水处理厂(近期约15万m3/d)......”

VIP重点项目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7/10/16 17:20:44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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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1/9/25 2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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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石洞口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完善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1、说明: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受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委托开展对“上海市石洞口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完善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国家及本市法规及规定,向公众进行第二次信息发布。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2、建设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上海市石洞口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完善工程
(2) 占地面积及建设地点:本工程占地面积约3.27万m2,其中新建扩容区约为1.45万m2。本工程不新征土地,拟建于上海市石洞口污水处理厂现有厂区内,且预留远期工程的建设用地和发展用地。
(3) 处理对象及服务范围
近期:收集处理已建的石洞口、吴淞、桃浦三座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水污泥,为本次环评对象。
远期(2020年):除收集处理近期3座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水污泥外,还包括计划建设的泰和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水污泥。
(4) 建设规模
本工程建设规模为干污泥72tDs/d(以含水率80%计,脱水污泥360t/d)
本工程建设分为现有设施改造及新建扩容工程两部分内容,共设三条生产线。其中:① 改造现有一条生产线,平均处理量22t Ds/d(脱水污泥110t/d);② 新建两条生产线,单线平均处理量25t Ds/d(脱水污泥125t/d)。
(5) 污泥处理工艺路线
本工程采用“机械浓缩+机械脱水+干化焚烧”工艺。
(6) 烟气处理工艺路线
本工程烟气处理系统工艺路线为:旋风除尘+半干法喷淋+布袋除尘+脱酸洗涤。
(7) 工程投资:本工程总投资为43475.67万元,本工程单位处理成本510.46元/吨脱水污泥,单位经营成本309.57元/吨脱水污泥。
(8) 环评结论:本项目属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具有公益性和必要性。本工程建成投入运行后,有助于提高上海市污水污泥的处置能力,符合上海城市发展规划总体目标的要求,符合污水规划确定的污泥处理要求;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改善上海市的投资环境,促进上海市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项目建设单位必须落实环评报告中设计期、施工期和运营期提出的各项污染控制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满足环境经济协调发展的要求。在此基础上,从环保角度出发,本项目建设可行。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报告书简本:公众可在上海环境热线网站(http://www.envir.gov.cn/) 查阅。
(2)查阅期限:自公布日起十个工作日

4、评价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址:钦州路508号  
邮编:200233  
传真:021-34610699
电邮:xiaoq @saes.sh.cn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附近居民、企事业员工以及其他关心本项目的公众。

6、公众意见反馈
(1)反馈方式:公众对本次公示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写本)中所涉及内容的认识和意见,可通过公布的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反馈。
(2)反馈时限:自公布日起十个工作日。信函以邮戳为准。

7、信息发布有效期限:自公布日起十个工作日

(来源:上海热线,上海供排水项目网胡旺云编辑,2011年09月23日)

“......远期(2020年):除收集处理近期3座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水污泥外,还包括计划建设的泰和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水污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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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5/5/29 18: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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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府办公厅印发2015年-2017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沪府办发〔2015〕13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2015年-2017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上海市2015年-2017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2月25日

上海市2015年-2017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近年来,本市通过滚动实施五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和建设力度,环境基础设施能力和环境治理水平大幅提高,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环境保护倒逼转型效果逐步体现,城乡环境面貌总体持续改善。当前,本市正处在建设“四个中心”的关键时期和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的攻坚期,环境保护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环境质量与国家标准、市民期盼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定位仍存在较大差距。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本市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特制订本计划,即第六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到2020年本市基本建成“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总体目标,以“提升环境质量、促进转型发展”为主线,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突出改革创新,加大大气、水等重点领域治理力度,加强能源、产业结构布局优化调整等源头防控,强化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以环境保护促进转型发展,以发展转型推动环境质量改善。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问题导向、民生优先,更加注重环境质量和环境安全。聚焦社会关注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强化大气、水等重点领域污染治理,加快完善城市生态网络格局,努力改善城乡生态环境质量,保障城市安全。
2、坚持预防为主、监管从严,更加注重源头防控和转型发展。以强化源头控制和深化污染治理为抓手,加快推进全过程污染防控体系建设,从严监管执法,倒逼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3、坚持城乡一体、建管并举,更加注重环境公共服务均等化。继续加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动环境基础设施和环境公共服务向郊区农村延伸,加强基层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加快实现城乡环境公共服务均等化。
4、坚持全民参与、合力推进,更加注重全社会协同共管共治。以深化生态文明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的责任体系、考核追究机制,落实多部门齐抓共管,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加强区域协作和联防联控,强化环保工作合力。
5、坚持政府引导、多元投入,更加注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快构建“政府为主、市场运作、企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新环保投融资机制,积极推动PPP模式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加快环境治理机制转变完善。
(三)总体目标:到2017年,本市环境保护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全面完成国家和本市环境保护各项规划计划明确的目标任务,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初步建成,为2020年基本建成“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奠定良好环境基础。
——城市环境质量加快改善。重污染天气大幅减少,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20%左右;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实现达标,污染相对严重水体大幅减少,重要水功能区主要水质达标率(扣除上游来水)达到60%。
——生态安全格局初步建立。生态红线体系全面实施,城市生态廊道系统初步形成,生态结构不断优化,自然生态更加和谐,城市环境更加优美,森林覆盖率力争达到15.5%,中心城区绿化覆盖率进一步提高。
——环境治理水平持续提升。全市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污泥得到安全有效处置;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到燃气机组排放限值;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得到全面安全处置。
——资源环境效率不断提高。全市煤炭消费总量实现负增长,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进一步下降,主要污染物排放大幅削减,农药化肥施用强度下降10%,循环经济发展有所突破,资源回收和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水环境保护:全面贯彻国家水污染防治要求,制定落实上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力保障饮用水安全和改善水环境质量。
(一)全面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1、完成饮用水水源地基本建设。完成黄浦江上游太浦河金泽水源湖工程、连通管工程(含闵奉原水支线)和青浦、金山、松江原水支线工程,建成陈行水源地嘉定原水支线工程,完成崇明镇级水厂关停退出,全市全面实现供水集约化。
2、加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配合水源湖工程,调整黄浦江上游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准水源保护区,开展长江口准水源保护区研究。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监管力度,完成松浦大桥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水源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清拆和围栏建设,完成二级保护区内的污染源纳管或风险企业关闭。强化船舶流动污染源监管,研究推进太浦河上海段危化品船舶禁航。
(二)进一步完善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1、提升污水处理设施水平。加快推进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新建、扩建工程,新建污水处理厂、黄浦江上游准水源保护区和排杭州湾现有污水处理厂全面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 2002)的一级A标准,其他执行一级B及以上标准。中心城区完成石洞口、竹园、白龙港、吴淞、曲阳等5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启动泰和、新虹桥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郊区完成松江东部、松江西部、嘉定北区、安亭、奉贤西部等5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扩建工程,完成新浜、大众、奉贤东部、临港、新江、兴塔、城桥等7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基本完成嘉定南翔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
2、加快污水处理厂污泥和臭气改造。完成竹园、石洞口、松江、奉贤、崇明陈家镇和城桥等污泥无害化处理工程,污泥得到全面有效处置。结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进一步强化污水处理设施废气治理,规范污泥处理和运输,减少臭气扰民。
3、深入推进全市截污纳管工作。结合郊区新城、大型居住社区和重点地区开发,同步配套建设污水管网,中心城区继续完善污水收集管网,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建成区未纳管污染源截污纳管,完成虹桥机场地区截污纳管工程。加快推进城郊结合部、“城中村”、“195”等其他城镇化地区截污纳管,到2017年全市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
(三)加大城市水污染源治理力度
1、加快市政泵站旱流截污改造。完成新江湾城、龙水南路、景东、徐浦大桥、曹安线、泗塘、广中路、水电路、北虹南路、交通南路等10座以上市政雨水泵站旱流截污工程,加快推进其他泵站改造,进一步减少泵站放江量。试点开展市政泵站按污染源管理工作,制定优化运行调度规范,探索发放排污许可证,到2017年,市政泵站全部纳入污染源管理体系。
2、加强城市面源污染治理。研究制定新建或改造地块地表径流系数控制要求,积极推广可渗透铺装和生态屋顶等技术,推进“道路雨水花园”等雨水生态处理处置技术试点推广,有效降低地表径流,削减城市面源污染。
(四)强化河道生态修复和水系管理
1、加大河道综合整治力度。以郊区和城郊结合部、新城周边、骨干道路周边、郊野公园区域等为重点,聚焦市民反映强烈和污染相对严重的河道,三年累计实施200公里以上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加大镇村级河道整治力度,因地制宜推广河道生态治理。
2、完善河道长效管理。按照河道保洁和设施养护“两个全覆盖”的要求,推进河道管理范围陆域、水域设施养护一体化,全面提高河道设施养护作业水平,巩固提升全市河道水环境面貌。按照引清调水和水质监测“两个常态化”的要求,加大水利控制片水资源调度力度,加强重点河道水质监测,确保引清调水安全。
(五)加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加强长江口、杭州湾入海污染物排放管理,推进黄浦江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试点,强化近岸海域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
......

“......中心城区完成石洞口、竹园、白龙港、吴淞、曲阳等5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启动泰和、新虹桥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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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6/3/17 7: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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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和污水处理厂专项规划》规划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我局将《泰和污水处理厂专项规划》方案向社会公示,听取公众意见,该规划的主要内容详见所示图件。本次公示时间为公告之日起的30天,如对该规划有异议者请在此公示期限内与我局联系。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15年7月24日~2015年8月23日

联系人:张媛慧           应慧芳
电 话:021-52397000-6083     021-62473288-1230
电 邮:yuanhuizhang@hotmail.com  yinghf@supdri.com


上海市水务局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三日


一、规划背景

2015年4月国务院正式发布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明确了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率要求。

2014年5月29日市水务局、市发改委、市建设管理委、市环保局、市规土局等单位联合发文,提出了“加快中心城区4座大型污水厂提标改造、推进规划污水厂建设、逐步整合归并现有中心城区中小型污水厂”的方案。方案中明确了“加快规划虹桥及泰和污水常新建工程,满足新开发地区发展增量”。为此,本专项规划拟落实泰和污水处理厂用地。


二、规划主要内容

本专项规划主要内容包括:泰和污水处理厂选址、DN3000污水进水总管选线等2部分内容

(一)泰和污水处理厂

规划规模:55万立方米/日,近期实施40万立方米/日。

排放标准:一级A+,处理后尾水排入薀藻浜。

位置:宝山区薀藻浜北、薀川路东、S20南、杨盛河西。

用地面积:以联谊路为界分为南北两块。北块东西长376.5米,南北宽396.5米,面积约14.91公顷;南块东西长354.5-374.5米,南北宽约346米,面积约12.72公顷。总占地面积约27.63公顷。

一期40万立方米/日用地包括北块处理设施,以及南块西侧的管理用地和消毒池,一期用地面积约19.58公顷,二期处理设施用地面积约8.05公顷。

规划用地性质:市政用地(U3)、公共绿地和市政综合用地(G1U3)。

污水处理厂管理用房等范围内为市政用地(U3),占地面积约3.89公顷;主要处理构筑物范围内为公共绿地和市政的综合用地(G1U3,即污水处理厂处理设施设于地下,上部是公共绿地)。为满足污水处理厂今后日常运行、养护管理、采光、透气等需求,在地上的绿化用地内需留有约25%市政用地。

带征地:在污水处理厂与规划梅林路以及薀藻浜间为本次工程的带征地,北块约2.36公顷,南块约4.64公顷。

用地组成表 用地性质 污水厂占地面积(公顷) 带征地面积(公顷) 备注
北块 G1U3综合用地 14.91 2.36 一期工程
南块 U3市政用地 3.89 4.64 一期工程
G1U3综合用地 0.78 一期工程
G1U3综合用地 8.05 二期预留用地
小计 27.63 7 
合计 34.63
 
(二)污水总管

规划沿联谊路敷设DN3000污水进水总管,长度约2.1公里。

(来源:上海市水务局(市海洋局),2015-07-23)

“......规划规模:55万立方米/日,近期实施40万立方米/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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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泰和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1、说明
⑴ 同济大学受上海市排水管理处委托开展对上海市泰和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国家及本市法规及规定,向公众进行第一次信息发布。
⑵ 上海市排水管理处和同济大学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2、建设项目概要
⑴ 项目名称:上海市泰和污水处理厂工程
⑵ 项目地点:泰和污水厂规划用地为蕴藻浜以北、共富路以南、泰联路至梅林路之间的地块。
⑶ 项目所属行业: D4620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⑷ 项目建设内容:本工程为泰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计规模为40万m3/d;远期规划规模为55万m3/d,用地规模合计27.6 hm2。泰和污水处理厂将建设地下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厂尾水经出水泵提升后排入蕴藻浜。

3、建设单位概要
建设单位名称:上海市排水管理处
建设单位地址:上海市厦门路180号
建设单位联系人:冼工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021-63225484-413

4、评价机构概要
评价机构名称:同济大学
评价机构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810 号
评价机构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 号
评价机构联系人:邹工
评价机构联系方式:021-65980024-115

5、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技术导则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针对建设项目的内容特点确定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大体为:进行现场调查收集相关资料、进行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分析及评价、公众参与、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专家技术评审、报告修改完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完成后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⑵ 主要工作内容:项目概况、项目工程分析、项目规划相容性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分析评价、工程施工期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公众参与调查、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建议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7、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8、信息发布有效期限:信息发布有效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若公众认为有必要了解该环评其它信息,请与环评单位联系,联系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来源:上海环境热线,发布单位:同济大学,发布日期: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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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和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1、说明
⑴ 2016年3月10日,本项目在上海环境热线进行了第一次环评信息网上公示,公示名称为“上海市泰和污水处理厂工程”,后为与项目建议书统一名称,因此,项目名称调整为“泰和污水处理厂工程”,特此说明。
⑵ 同济大学受上海市排水管理处委托,对“泰和污水处理厂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国家及上海市法规及规定,并经上海市排水管理处同意向公众进行第二次信息发布,公开环评内容。
⑶ 本文内容为现阶段环评成果,下一阶段,将在听取公众、专家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

2、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泰和污水处理厂工程
(2)项目地点:泰和污水厂规划用地为蕴藻浜以北、共富路以南、泰联路以东至梅林路以西之间的地块,规划工程总用地约27.63 hm2。
(3)项目所属行业:D4620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4)项目性质:新建
(5)项目内容:
① 泰和污水厂将是目前全国规模最大的地下式污水厂之一,相对于传统的地面污水厂,其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工程均位于地下,仅办公区为地面构筑物,因此在大气污染、噪声污染的有效防治方面以及区域环境质量的改善方面有十分显著的成效。
污水厂上部地面空间将建设为公园,包括阳光草坪、生态湿地、市民广场为一体的景观场地,可彻底改变现状环境“脏、乱、差”的情况,公园将部分对外开放(除污水厂办公区),为市民提供休闲娱乐场所。
② 泰和污水厂一次规划,分期实施,一期规模40万m3/d,远期规模55万m3/d。本报告评价对象为一期工程40万m3/d,工程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工程、进水管线、尾水排放管线、地面绿化水系景观等。污水处理采用三级处理工艺:二级生化采用“A2/O”工艺,三级深度处理采用“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工艺,尾水消毒采用次氯酸钠接触消毒工艺。尾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其中,氨氮、总磷优于一级A标准,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排放薀藻浜。厂内污水、污泥处理工程均位于地下,产生臭气的构筑物均进行加盖/罩密封收集处理,多级除臭工艺除臭效率达95%以上,臭气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982-2016)。
(6)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① 污水厂建设为市政基础设施,属环保项目。本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提高区域的污水处理率,有利于整治城市地表水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改善投资环境。从经济效益角度看,污水治理工程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项目的实施将削减水污染物排放、改善城市环境状况,缓解宝山区水环境污染现状,具有一定的环境效益;以及优化宝山区污水处理系统布局、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宝山区社会发展需要,体现城市污水厂的社会效益。
②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注重环境保护,采用地下式构筑物的建设型式、尾水排放达到一级A标准(其中氨氮、总磷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恶臭源实施封闭并集中处理等方式大幅降低了工程对周边环境及居民生活的影响,环境更友好。从区域总体规划和布局来看,项目选址地块与地区规划相容。环评认为在采取必要的环境保护和污染控制措施后,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符合相关环境保护标准和规定的要求。在实施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并加强环境管理的前提条件下,建设项目在环境上是可行的。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⑴ 第二次信息发布文本
⑵ 查阅期限(在本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4、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上海市排水管理处
(2)建设单位地址:上海市厦门路180号
(3)建设单位联系人:冼工
(4)建设单位联系方式:021-63225484-413

5、环评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环评机构名称:同济大学
(2)评价机构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810号
(3)评价机构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
(4)评价机构联系人:邹工
(5)评价机构联系方式:021-65980024-115  zlyysyy@126.com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特别是项目附近居民或单位人员对本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对本项目建设是否认可;
(2)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状况的看法,认为存在哪些环境问题;
(3)本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主要关注的环保问题;
(4)对本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及措施的合理化建议;
(5)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7、公众意见反馈
⑴ 反馈方式:公众可以通过向公示网站提交意见、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意见,并请提供具体联系方式。
⑵ 反馈时限:本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8、信息发布有效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来源:上海环境热线,发布单位:同济大学,发布日期:201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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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第2016-10385号信息--上海市水务局泰和污水处理厂项目PPP项目第三方咨询顾问与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使用单位委托,对下列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
现邀请对本采购信息感兴趣、符合下列条件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供应商,按照以下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一、 合格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
3、其他资质要求:
⑴ 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登记并通过公示的公告栏内的代理机构;
⑵ 本项目面向所有企业采购;
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⑷ 投标人与未来计划参加本项目的社会资本方不能有相应的关联主体或承担参加本项目的社会资本项目公司的咨询服务。

二、采购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
1、采购项目名称:泰和污水处理厂项目PPP项目第三方咨询顾问与相关服务。
2、项目概述:承担泰和污水处理厂项目PPP项目第三方咨询顾问,处理、解决项目所涉及的各项商务、财务、法律问题,并提供专业咨询意见与服务。具体内容与采购需求见附件。项目具体内容与采购需求见附件。          
3、★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000000元人民币,超过采购预算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4、技术要求:与本项目有关的国家、地方相关标准、规范与技术要求。具体见磋商文件附件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             
5、项目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至项目完成(不少于1年)。
6、项目服务地址:宝山区
7、项目完成交付状态:经采购人组织验收达到采购需求要求标准。
8、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保证金:不收取。
上述技术要求和其他要求,仅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资料和参加磋商时之参考。通过磋商,最后确定符合采购需求的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
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采购文件中凡标注“★”的条款均系实质性要求条款,不符合“★”条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办法和时间:凡愿参加本项目磋商竞争的合格供应商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6月20日(星期一)00:00,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http://www.shzfcg.gov.cn)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凡愿参加磋商竞争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

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解密时间:
1、截止时间:对上述采购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请于2016年6月20日(星期一)10:00前(以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www.shzfcg.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电子招投标系统(网址:http://www.shzfcg.gov.cn)中,按照本磋商文件有关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提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解密时间: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在2016年6月23日9:00时由评审小组组长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www.shzfcg.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中按照有关程序要求进行解密后开启。

五、信息变更: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如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有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执行。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磋商响应单位关注。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磋商响应单位关注。

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大连路515号
联系人:沈伟
电 话:021-35968033             
传 真:021-35968055             
             
采购人:上海市水务局
地 址:江苏路389号
邮 编:200050
联系人:朱萌、冼巍
电 话:021-52397000-6067
传 真:021-52397000-6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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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第2016-10413号信息--上海市水务局虹桥、泰和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物有所值及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服务成交公告
 
开始时间:2016-07-11 16:00:00 
截止时间:2016-07-19 00:00:00 
开标时间:2016-07-04 10:00:00 
采购目录: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 
招标项目编号:201610413 
代理机构名称: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单位名称:上海市水务局   
撰写人:沈伟   

主题内容:项目名称: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第2016-10413号信息--上海市水务局虹桥、泰和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物有所值及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服务

项目编号:2016-10413

采购公告日期:2016-06-20

公告发布媒体:上海政府采购网

评审日期:2016-07-07

评审小组成员名单:林萍 王显星 郑琦 祝进才 纪鑫华

第1包成交供应商:北京金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院1号楼14层1704 
成交金额:430000元 
主要标的名称:上海市水务局虹桥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物有所值及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服务
总价(元):430000
服务周期(月):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后一个月内完成。备注:服务时间可根据采购人要求延长或加快进度。

第2包成交供应商:北京金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院1号楼14层1704 
成交金额:430000元 
主要标的名称:上海市水务局泰和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物有所值及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服务
总价(元):430000
服务周期(月):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后一个月内完成。备注:服务时间可根据采购人需求适当延长或加快。

在此,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所有供应商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若无异议,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如对成交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大连路515号,邮编:200011,联系电话:63185500-4142/63186100)提出质疑。

特此公告

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大连路515号
联系人:沈伟
电 话:021-35968033             
传 真:021-35968055             
             
采购人:上海市水务局
地 址:江苏路389号
邮 编:200050
联系人:朱萌、冼巍
电 话:021-52397000-6067
传 真:021-52397000-6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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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和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

1、说明
⑴ 同济大学受上海市排水管理处委托完成了对“泰和污水处理厂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及本市规定,在向具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前公开环评文件全文。
⑵ 本文本内容为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上海市排水管理处和同济大学承诺本文本与报批稿全文完全一致,但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⑶ 上海市排水管理处和同济大学承诺本文本内容的真实性,并承担内容不实之后果。
⑷ 本文本在报环保部门审查后,上海市排水管理处和同济大学将可能根据各方意见对项目的建设方案、污染防治措施等内容开展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工作,“泰和污水处理厂工程”最终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经环保部门批准的“泰和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稿)为准。

2、建设项目概要
⑴ 项目名称:泰和污水处理厂工程
⑵ 项目建设地点:泰和污水处理厂位于蕴藻浜以北、共富路以南、泰联路以东至梅林路以西之间的地块。
⑶ 项目所属行业:G4620-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⑷ 项目建设内容:泰和污水处理厂是上海市新建的地下式污水厂之一,相对于传统的地面污水厂,其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工程均位于地下,仅办公区为地面构筑物,因此在大气污染、噪声污染的有效防治方面以及区域环境质量的改善方面有十分显著的成效。本工程一次规划,分期实施,一期工程污水处理规模为40万m3/d,远期污水处理总规模55万m3/d。本次实施工程为一期工程,工程内容可分划为四块,污水处理工程、进水管线、尾水排放管线和地面绿化水系景观。本项目建成后,地面为城市公园,采用现代跟自然相结合的景观布局,为市民提供娱乐、休闲和活动的场所。
⑸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注重环境保护,采用地下式构筑物的建设型式、尾水排放达到一级A标准(氨氮和总磷优于一级A标准)、臭气源实施封闭并集中处理等方式大幅降低了工程对周边环境及居民生活的影响,环境更友好。从区域总体规划和布局来看,项目选址地块与地区规划相容。在采取必要的环境保护和污染控制措施后,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符合相关环境保护标准和规定的要求。在实施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并加强环境管理的前提条件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项目是可行的。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⑴ 报告书全文
⑵ 报告书全文查阅期限:本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内

4、建设单位概要
建设单位:上海市排水管理处
地 址:上海市厦门路180号
联系人:冼工
电 话:021-63225484-113

5、评价机构概要
评价机构:同济大学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810号
地 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
联系人:邹工
电 话:021-65980024-115
电 邮:zlyysyy@126.com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本项目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7、公众意见反馈
⑴ 反馈方式: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反馈意见和建议。
⑵ 反馈时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8、信息发布有效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来源:上海环境热线,2016年8月1日)


沪水务〔2016〕1110号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泰和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行业审查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排水管理处:

你处《关于泰和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行业预审的请示》(沪排管〔2016〕195号)收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上海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相关行业审查意见通知如下:

一、为确保完成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和《上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目标任务,泰和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十分必要和紧迫。

二、我局从行业角度原则同意《泰和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分析和结论意见。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
2016年8月16日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16年8月16日印发
(此回复已被作者于2016-12-4 20:46:37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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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和污水处理厂工程

项目编码:31011342500643220161A2101001 
项目名称:泰和污水处理厂工程
审批文号:沪发改环资〔2016〕105号
审批文件: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泰和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批复时间:2016-08-19
项目法人: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沉砂池、初沉池、AAO生物反应池、二沉池、中间提升泵房、污水深度处理设施、出水泵房及加氯池、储泥池、污泥脱水机房及料仓、鼓风机房、加药间、加氯间、调蓄池、尾水排放管、综合楼、门卫、变配电间、机修车间、35KV降压站、除臭设施、场内生产管线、电气、供排水、环保、仪表自控、在线监测等设施,以及场内道路、地面公共绿地、地面建筑屋顶和墙面立体绿化。沿联谊路敷设直径3000进水总管约2.2千米。
建设规模:近期建设规模40万立方米/日,远期建设规模初定55万立方米/日

(来源: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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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和污水处理厂工程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1601BS0024 
标段号:B01 
招标人: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黄浦区金陵东路50号 
招标项目名称:泰和污水处理厂工程 
建设地点:蕰藻浜沿河绿带以北、规划共富路以南、泰联路以东、梅林路以西 
工程规模描述 
设计工程规模描述 
具体描述:(1) 市政-排水工程:1.处理厂40万立方米/日;
工程总投资:615000万元人民币 
建设周期:730日历天 
其他说明:泰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40万m3/d。 
投标条件 
资质要求:设计资质要求 
第一条 市政行业资质甲级 
以上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接受境外企业投标:不接受 
网上资质比对网址:http://www.ciac.sh.cn/zbxx_new.aspx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14楼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08-25 至 2016-08-29 (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 
招标公告截止时间:2016-08-29 16:00:00 

注意:
1、投标人需持凭证,获得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樊宏亮,联系电话:021-62791919-175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材料(如有): 1、网上报名凭证原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  
提交投标文件地址:上海市小木桥路683号2楼B02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6-09-14 10:30:00 
投标保证金:0万元人民币 
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人民币  
填报单位: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监管部门联系电话:021-54614788*3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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