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县五港工业集中区拓展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材料 为充分落实科学发展观,调整优化农村经济结构,进一步推动五港经济发展和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提升工业集中区发展水平,根据《淮安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乡镇工业集中区建设的十二点意见》(淮办发[2007]29号)文件,五港镇决定在集镇北部设立工业集中区。 淮安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接受委托后,目前正在编制此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为推进和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现将本项目有关环评情况向各单位、企事业和市民公告如下: 一、五港工业集中区选址合理性 五港工业集中区布置于涟水县总体规划确定的北部工业用地上,位于涟水县北部偏东侧,工业集中区的选址在涟水县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工业用地范围内,与城市总体规划布局的要求是相容的。 按照涟水县总体规划的发展思路在涟水县北部五港建设工业集中区,对有一定污染的企业实行污水集中处理、固废妥善处置并零排放,实行“三废”的集中治理,其布局和发展思路符合涟水县总体规划。 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表明:评价区大气监测点各污染因子均能达标,特异因子达到《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要求;地表水监测共设5个监测断面,监测结果表明,港河和渠西河各监测断面水质良好,各监测因子均达到地面水环境质量IV类水标准;声环境能满足区域噪声评价标准;地下水监测指标均能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土壤环境质量良好,土壤监测指标均符合国家《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二级标准。监测表明,集中区总体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各监测要素监测因子中无超标现象出现。 涟水县冬季主导风向为东北风,夏季为东南风,全年主导风向为东风,工业集中区选址在五港规划镇区的北部,不在涟水县城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同时工业集中区距离镇区较远,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果表明工业集中区废气污染物对镇区的影响较小。 工业集中区规划安置一、二类工业为主,相比化工、冶金的环境影响要小的多,环境风险小;工业集中区在落实污废水治理措施后,区内废水接管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港河,可保证其环境功能不会改变,不会对下游水环境安全造成影响。 从环境保护角度看,五港工业集中区污水排入五港镇规划的污水处理厂,区内需要供热的企业通过自建单独供热装置,供热装置采用清洁能源作为燃料,集中区将在道路边建设宽度不等的立体防护绿化带,保证昼、夜间所有道路两侧40米外声环境质量将全部达标,固体废弃物外排量为0,不产生二次污染。 综上所述,五港工业集中区选址基本合理。 二、五港工业集中区建设与当地规划相符性 五港工业集中区规划与《涟水县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相符,同时五港工业集中区建设与《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苏环管262号文精神、《涟水县生态县建设规划》等相协调。 三、五港工业集中区功能定位及产业结构合理性 五港镇工业集中区为位于镇域北侧平安村内的工业拓展区,规划范围西至盐河,东至调度河,北至与连云港交界处,南至万支河,总用地面积106.4公顷。 工业集中区规划面积106.4公顷,按行业类别进行划分,工业用地87.12公顷,在功能组织上集中区分为二部分:东北部和东南部为二类工业组团,主要引进污染较小的木材加工工业;东部为三类工业组团,主要为再生资源利用工业和造纸工业等产业。 集中区按组团式布局,行业相对集中,考虑了进区项目的相关性及公用设施的便利性,有利于规划实施过程中地块的合并与分割,各组团的划分及布局,考虑到了行业的污染特性和防护要求。规划按组团设置与划分的思路,从环保角度分析是合理的。 但原规划各组团的功能定位与产业发展内容不一致,组团的划分和产业结构不合理,有些组团的产业不符合工业集中区的产业定位。 四、规划方案调整 为适应工业集中区建设目标,节约和利用好土地资源,从环保及实际需求出发,本评价建议整合集中区工业用地范围内工业企业,对北部三类工业区内不符合规划的企业逐步实施搬迁或对用地规划进行调整,使之符合产业布局规划要求;取消再生资源利用产业三类工业用地面积,调整为增加该产业类型中污染较轻的一、二类工业项目;造纸产业仅限于废纸造纸,规划工业用地范围内的小型造纸企业属于禁止建设,大中型造纸企业是属于严格限制。 集中区应限制污染较重的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入区,保证集中区产业结构的合理性,提高集中区工业土地资源的利用率,将集中区建设成为具有示范作用、清洁、优美高效、安全的工业园区。 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评价对工业集中区点、面源大气污染物的影响均进行了预测。预测结果表明,五港镇工业集中区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粉尘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max=MAX(P so2,P NO2,P粉尘)=4.2%<10%,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满足相应评价标准要求。 对于工业集中区内各企业生产及储运过程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确定工业集中区的卫生防护距离为为区界外100m,该卫生防护距离可满足防护要求。 五港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正常排放情况下,枯水期废水中COD对排污口所在河流及其下游水系水质影响最大值为2.1mg/L,各断面处得影响值与现状值叠加后,满足港河水环境功能要求。因此,正常情况下工业集中区废水中污染物排放对港河及下游渠西河有一定影响,但不会改变地表水环境功能。 五港工业集中区建成后声环境可以满足3类功能区类别;固体废弃物得到妥善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六、 环境容量及总量控制 根据环境容量计算,当地大气、地表水环境容量能满足工业集中区建设需要。从环境容量和工业集中区污染物预测结果综合考虑,确定工业集中区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大气、地表水污染物总量具体控制指标分别见表14.6-1、表14.6-2。 表14.6-1 工业集中区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t/a) 污染物 SO2 烟(粉)尘 NO2 HCl 苯 总量指标 26.1 8.18 4.96 0.2 0.18 表14.6-2 工业集中区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t/a) 污染物 废水量 COD SS 氨氮 总磷 石油类 接管排放量 3650000 219 73 29.2 5.48 10.95 工业固废排放量为0,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为100%。 七、污染防治措施 7.1 水污染防治对策 工业集中区的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雨水全部排入工业集中区雨水管网,直接进入港河;污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港河。 五港镇工业集中区严禁建设除废纸造纸外的三类工业企业,对二类企业中污染物排放量较大,易产生有毒、有害、高盐度废水的工业企业也有严格的限制,因此,工业集中区废水水质相对简单,各企业自建沼气净化池或其它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即可排入工业集中区污水管网。五港镇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近期(2010年)规模为0.5万t/d,远期(2020年)为1万t/d。采用A2/O工艺,该工艺是在AB法的基础上进行改进而形成的,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特性,也符合尾水受纳水体环境容量的控制要求,是技术、经济可行的工艺之一,可保证尾水的达标排放。工业集中区废水经处理达标排放,经影响预测,不会改变受纳水体的水环境功能。 7.2大气污染防治对策 五港镇工业集中区不建设集中供热设施,各企业自建单独供热装置。根据涟水县总体规划及江苏省相关规定,园区内应建设采用固硫型煤、电、天然气、轻质油等清洁能源作为燃料的供热措施,燃烧废气须达到国家相关标准。经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工业集中区废气排放对五港镇区及周边环境敏感点大气环境质量影响很小,不会改变当地的大气环境功能区划。 7.3 声环境保护对策 工业集中区在建设阶段应控制施工及交通噪声,营运期应要求各企业采取噪声治理措施,如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消音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7.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工业集中区的一般固废可利用的实行综合利用,不可利用的进行安全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实现固废零排放。区内固废贮存场应采取防腐防渗措施,防止二次污染。 工业集中区除投入资金1530万元建设各类环境保护设施外,还规定禁止禁止建设3类工业和2类工业中污染物产生量大、成分复杂、难降解或易对生化处理产生冲击的企业入区,必须有完善、可靠、有效的废气、废水处理措施,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工业集中区建设对当地环境质量会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但通过合理规划布局,加强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不利影响,并保证当地的环境质量不降低,满足环境功能的要求。 八、 公众参与 公众参与调查,共抽样调查了建设地及周边地区有代表性的106人。调查结果显示,100%的被调查公众对五港镇工业集中区的建设持支持态度,无反对意见;95.3%的人在此地居住了20年以上,有40.6%的居民居住在距工业集中区中心500m的范围内。因此,被调查公众可以真实、客观地反映受影响居民的意见;公众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非常高,被统计的人都对本工业集中区的建设情况了解,了解率达100%;被调查的公众100%认为五港镇工业集中区布局比较合理; 89.6%的公众对拆迁安置表示满意。 被调查对象积极参与调查,提出很多有利于五港工业集中区建设和管理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主要要求五港工业集中区在建设和运营时,完善环保设施建设,加强入园企业审核力度,严格遵守国家、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保证企业实施“三同时”、清洁生产,总量控制,达标排放等制度,保证周围的水体如盐河的水质安全,同时加强绿化等生态防护措施,减轻工业集中区建设对当地环境的影响。 九、入区企业清单 依据规划要点,在对规划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五港工业集中区鼓励、限制和禁止入区企业类别清单及具体要求。见表9-1。 表9-1 集中区内入驻企业准入清单 准入类型 项目类型 备注 允许类 造纸 仅限5万吨/年以上废纸造纸 家具制造 - 人造板生产 不含制胶 资源综合利用 资源综合利用目录中一、1; 二、13、23;24、28;三、30、34、35、36、37、38、40;四、41(非化工项目)、42、43(非化工项目)、44 其它污染物产生量小、环境影响轻微的行业 限制类 资源综合利用 除允许类以外的其它项目 其它有一定产污量,且易产生难降解难处理污染物的项目 禁止类 造纸 - 所有三类工业及部分产污量较大的二类工业 注:所有入驻企业必须首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相关要求,凡是国家产业政策中明令限制或禁止类的一律不得进入园区。 十、环境风险评价 五港工业集中区内以一、二类工业为主,规划工业用地内可能涉及的主要风险物质为苯和盐酸,潜在事故风险因素最大的评价因子为苯系物。 根据本环评提出事故风险预防措施:入区企业应具有完善的自动监控系统、安全消防系统、生产管理系统和事故应急措施、应急预案等。要求在工业集中区外设置100m的空间防护距离。并要将本环评提出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纳入“三同时”验收。 涟水县五港工业集中区的建设,符合《涟水县城市总体规划》,与《涟水县生态县建设规划》相互协调,发展方向和产业结构充分考虑到当地经济发展的迫切需求,也符合当地地理特征和区域环境特征,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具有较大的促进作用,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明显。 工业集中区通过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及环境管理措施,其各项环境指标均能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区域环境质量可保持现状。区内新增废气污染物总量可在涟水县范围内平衡,废水接管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污染物总量在涟水县总量基础上平衡,各项环保措施可行。 因此,在切实控制开发规模和开发进度,在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工程措施和总量控制要求,并对区内用地布局进行逐步整合、调整的基础上,本次评价区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在切实做到“三同时”,并在运行期间内严格落实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从环保角度看,五港工业集中区建设可行。 (四)其他注意事项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简本可向环评单位联系人索要。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受本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公众如需所取相关补充信息、反馈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时,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与淮安市环境科学研究所联系。感谢大家的参与和支持。 具体联系方式为: 建设单位的名称:涟水县五港工业集中区拓展区规划 建设单位联系人:卢主席 联系电话:15952334000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淮安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评机构联系人:高翔 联系电话:0517-83652589 Email:185241652@QQ.COM 发布单位:淮安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发布时间:2010.9.10 (来源:淮安市环境保护局,2010-09-10) “......五港镇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近期(2010年)规模为0.5万t/d,远期(2020年)为1万t/d。采用A2/O工艺,......”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0-12-21 上午 02:54:43修改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