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 争 性 谈 判 采 购 文 件项目名称:广安市规划和建设局紫外线消毒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GAZFCG2009-158号 采购人:广安市规划和建设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九年十月二十日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广安市规划和建设局的委托,对“广安市规划和建设局紫外线消毒设备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诚邀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广安市规划和建设局紫外线消毒设备采购。 2.项目编号:GAZFCG2009-158号。 3.采购内容:紫外线消毒设备 二、竞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营业执照具有该项目的经营范围,且在有效期内;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资金状况,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 4、环境工程设计甲级证书、ISO9000认证证书复印件 5、投标产品生产销售许可证复印件、设备合格证证书复印件 三、提交竞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09年11月3日14 时 30分至2009年11月3日15时00分提交报价文件;2009年11月3日15时00分准时开标(北京时间)。 四、提交竞标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 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室(广安市政府大楼4楼400室) 五、谈判文件发售方式: 可现场购买,也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或广安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将招标文件工本费缴存入报名费缴存帐户,并将银行缴费证明及介绍信传真至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介绍信格式附后)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自2009年10月22日起至2009年 11月1日(节假日传真报名有效)止在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广安市政府大楼410室)购买。 谈判文件工本费:30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报名资格不得转让。 七、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资料 联 系 人:张 敏、李代川 邮 编:638000 联系电话:0826-2337760 传 真:0826-2333992 网址:www.sczfcg.com(四川政府采购网) www.gazfcg.com(广安政府采购网) Email:gazfcg@163.com 开户名称:广安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建行广安市营业部 银行帐号:5100 1748 6360 5150 1200-130007013 (130007013可填入备注栏内;此账户系报名费缴存帐户,竞标保证金请缴存政府采购专户) 二○○九年十月二十日 供应商须知 1. 采购人、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详见附后“投标资料表” 2. 采购预算:谈判时公布 3. 资金来源 3.1 “投标资料表”中所述的采购人已获得一笔政府采购资金,用于采购“货物需求一览表”所列货物。 4. 采购方式 4.1 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采购方式进行。 5. 合格的投标供应商 5.1 投标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次谈判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具体投标供应商资格详见“投标资料表”) 5.2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即: 经初审合格后,以价格最低(价格相同以在有效投标以内最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 5.3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6. 投标费用 6.1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全部费用。 7. 质疑 7.1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及时索要书面回执。 7.2 质疑书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向被质疑人提供本人签字的书面材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向被质疑人提供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材料。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具体的质疑事项; (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依据、理由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提出质疑的日期。 7.3 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时,应当向被质疑人提交本人身份证明,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7.4 供应商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是参与所质疑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在质疑有效期内提出质疑; (3)质疑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4)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7.5 被质疑人审查供应商提供的书面质疑材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供应商修改后在本办法规定的质疑期限内重新提出质疑,重新提出质疑日期为提出质疑日期,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7.6 供应商不按本办法规定提出质疑,被质疑人不予受理。 7.7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8. 投诉 8.1 投诉人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在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广安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即广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投诉。 8.2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 8.3 投诉人提供的投诉书(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2)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 (3)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4)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书应当署名。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8.4 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3)投诉书内容符合本文件的规定; (4)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5)属于本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管辖; (6)同一投诉事项未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处理; (7)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9.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构成 9.1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9.2 投标供应商须知 9.2 投标资料表 9.3 货物需求一览表 9.4 货物采购合同(样本) 9.5 附件(投标函、报价表、售后服务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10. 投标文件构成 ----报价文件 10.1 首次报价投标函(必须提供) 10.2 首次报价表(必须提供) 10.3 产品简介(包括规格型号、详细技术参数)、彩页等技术资料(必须提供) 10.4 售后服务承诺书(必须提供) 10.5 企业简介(必须提供) 10.6 同等业绩3个以上(必须提供) ----资格审查文件 10.6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前两项证照复印件要求清晰反映企业法人年检情况记录和经营范围) 10.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10.8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原件随身携带备查) 10.9 环境工程设计甲级证书、ISO9000认证证书复印件(必须提供) 10.10 投标产品生产销售许可证复印件、设备合格证证书复印件(必须提供) (以上文件均需投标供应商加盖公司鲜章确认,属必须提供的文件,如缺则投标无效) 11. 投标要求 11.1 报价和结算币种为人民币,单位为元。 11.2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开标时,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内容与报价表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报价,投标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 11.3 竞标报价是指货物的报价和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运输、装卸、验收合格所需的各种费用及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的总和。 11.4 投标供应商应对下述提供的“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的货物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并标明单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与每个品目号相对应的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供应商在谈判后要求进行第二次报价。(若有需要,本项目可进行多次报价)。报价超出预算价视为废标。 12. 投标保证金 12.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由投标供应商按“投标资料表”规定的金额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并在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40天内有效内保持有效。如不按规定交纳,其投标将无效。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银行保函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12.2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不接受银行保函及现金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12.3下列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按相应办法处理: (1)供应商逾期递交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无效,并按所缴保证金总额40%的标准扣缴其投标保证金; (2)凡决定参与此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不递交投标文件或无故不参加评标会的,所交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供应商在开标后要求撤回投标的; (4)中标供应商未按有关规定到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的,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 (5)中标供应商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签订合同后不供货的,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 13.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3.1 投标文件按构成顺序装订成册,每项文件均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凡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的公章。 13.2 投标文件提交一份正本二份副本。 13.3 投标文件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40天内有效。 14. 投标文件提交要求 14.1 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具体详见“投标资料表”) 14.2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具体详见“投标资料表”) 14.3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具体详见“投标资料表”) 15. 谈判小组组成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等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谈判小组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16.中标结果确定原则 本项目的报价分为首次和最后报价或(多轮报价)。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最后报价的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 对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无须做任何解释。 17. 采购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能中标: 17.1 超出经营范围竞标; 17.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7.3 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17.4 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 17.5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8. 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18.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18.2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19. 中标通知书 19.1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中标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19.2 中标通知书的发出时间参见“投标资料表”。 19.3 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投标供应商解释未中标原因和退回投标文件。 20. 签订合同 20.1 中标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正式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送广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和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各一份备案。 20.2 如中标供应商不按采购文件要求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视中标供应商违约,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中标供应商的全部投标保证金。 20.3 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1. 交货及验收 21.1交货期:具体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21.2 交货地点:具体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21.3 货物验收:(具体详见“投标资料表”) 22. 货款支付 22.1 付款方式:(具体详见“投标资料表”) 22.2 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供应商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中标单价进行计算。 22.3 采购过程中,如采购人、投标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违法行为,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调查期间、被行政处罚期间,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可视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并延期支付货款。 23. 履约保证金及质保金 23.1 签订合同前,中标供应商应按中标通知书上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向采购代理机构交足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中标供应商违约,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中标供应商的全部投标保证金。 23.2 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4. 解释权 本采购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解释权属本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资料表 该表是关于本次采购的货物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本项目仅采用《投标供应商须知》中适合本次采购的有关条款,具体采用情况请参照下表,所有与本次采购有关的事宜,以本资料表规定的为准。 条款号 内 容 1 采购人:广安市规划和建设局 项目名称:GAZFCG2009-158号 项目编号:广安市规划和建设局紫外线消毒设备采购 5.1 投标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营业执照具有该项目的经营范围,且在有效期内;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资金状况,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 4、环境工程设计甲级证书、ISO9000认证证书复印件 5、投标产品生产销售许可证复印件、设备合格证证书复印件 10 报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提供正本1份副本2份。(副本与正本内容不符以正本为准) 10.1 首次报价投标函;10.2 首次报价表;10.3 产品简介(包括规格型号、详细技术参数)、彩页等技术资料;10.4 售后服务承诺书;10.5 企业简介 10.6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0.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提供);10.8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10.9 环境工程设计甲级证书、ISO900认证证书复印件(必须提供) 10.10 投标产品生产销售许可证复印件、设备合格证证书复印件(必须提供) 11 投标总价:现场交货价 投标总价必须含以下部分: 1.投标的货物总价;2.货物的运输、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所发生的各种费用;3.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12 投标保证金为现场提交人民币1万元整。如未中标,当场无息全额退还。 14 (1)提交方式:投标供应商将投标文件密封(封口签章)后送至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09年11月 3 日15:00分(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400招标室(市政府大楼4楼) 19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中标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1 交货期:具体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交货地点:具体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货物验收: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交付货物后,采购人于5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 22 货款支付:本项目无预付款,甲方在乙方交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付 90 %,使用半年后无质量问题付余款10 %。 23.1 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即时等额转为履约保证金 24 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采购代理机构: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张敏、李代川 通讯地址:广安市政府大楼4楼410室 邮编:638000 联系电话:0826-2337760 传真:0826-2333992 政府采购专户(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存帐户) 开户名称:广安市财政局 账号:0517 3908 0910 0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安市分行营业部 货物、服务需求一览表 1、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排放B标准。消毒指标:大肠菌群总数≤10000个/L。 2、紫外线消毒系统数量及设计参数 数量:壹台 *设计规模:日处理5万吨。 *平均流量: 5.0万 m3/d * 峰值流量: 5.75万 m3/d(2500 m3/H) * SS: 20 mg/L(最大值) *CODcr ≤60mg/L *BOD5 ≤20 mg/L 3、灯管使用寿命:12000小时以上(进口灯管)。 4、消毒渠须在我厂现有的消毒渠基础上整改,现有的消毒渠规格:3.3m*1.3m。 5、设备验收以广安市环境监测站监测数据为依据。 6、包括附属备件和土建安装。 注:*号为重要参数,必须完全响应,否则投标无效。 广 安 市 政 府 采 购 合 同(范本)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200 年 月 日的广安市规划和建设局紫外线消毒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GAZFCG2009-158号)的评标结果,经协商一致,于200 年 月 日签订此项政府采购合同: 一、采购货物名称: 货物名称 型号、技术参数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合计: (大写) 交货期:
二、货款支付 1、本项目无预付款,甲方在乙方交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付 90 %,使用半年后无质量问题付余款10 %。 2、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供应商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中标单价进行计算。 3、询价采购过程中,如采购人、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违法行为,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调查期间、被行政处罚期间,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可视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并通知国库支付中心延期支付货款。 三、保证金: 按采购文件约定,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将投标保证金等额转为履约保证金。乙方履约完毕后,该履约金由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接到采购人验收合格证明资料后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2、乙方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1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8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解决处理。 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六、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广安市。 七、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供货清单和分项价格表 (2)技术规格 (3)乙方投标函的内容及其澄清内容 (4)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单据 (5)本合同适用的特殊条款 3、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市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广安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5、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二份,由采购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报广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及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备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开户名称:
签订地点:四川省广安市 日期: 年 月 日 首次报价投标函(格式) 致: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广安市规划和建设局紫外线消毒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GAZFCG2009-158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 全权代表竞标人 (竞标人全称) 参加贵方组织的有关采购活动,并提交下述文件。 一、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投标资料表要求竞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二、资格审查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投标资料表要求竞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货物需求一览表和报价表,总报价(大写) 元,人民币(¥ )。 2、我方同意在竞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竞标文件,并在竞标人须知第18条规定的竞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中标。 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我方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5、我方已详细审核招标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6、如果在竞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竞标、成交后不按采购文件及竞标文件和成交通知书要求签订合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的竞标保证金可被贵方全部或部分没收。 7、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竞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 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竞标人为中标供应商的行为。 9、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0、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 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与本竞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 号: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竞标人盖公章: 竞标日期: 注:未按照本竞标函的格式要求填写竞标函的,将造成非实质响应竞标,从而导致该竞标人竞标无效。 首次报价表(格式) 设备名称 详细技术参数 数量 单价 紫外线消毒设备 1台 合计 大写: 小写: 完工期 (必填)
注:以上报价包括设备、运输、保险、税金、施工、安装、培训等所有费用。 售后服务承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竞标人(公章): 联系电话: 注:未按照本竞标报价表的格式要求填写竞标报价表的,将造成非实质响应竞标,从而导致该竞标人竞标无效。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委托单位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授权(姓名和职务)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广安市规划和建设局紫外线消毒设备采购(项目编号:GAZFCG2009-158号)的投标及合同签订、执行、完成,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委托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1、委托代理人工作单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性别: 年龄: 联系电话: 2、委托人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经济性质: 注册资金: 经营方式: 经营范围: 说明: 1.委托书内容填写要明确,文字要工整清楚,涂改无效。 2.委托书不得转借、转让,不得买卖。 3.委托代理人根据受权范围,以委托单位的名义签订合同,并将此委托书提交给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注:未按照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及要求填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将视为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从而导致该投标供应商投标无效。 报价单位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电 话 网 址 地 址 经济类型 传 真 E-mail 单位简历及 结构 单位优势及 特点 单 位 概 况 职工总数 上年主要经济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实际完成 其中 业务人员 销售额 万元 工程技术人员 实际利润 万元 注册资金 万元 主要经营业绩 1、 上年末资产总额 万元 2、 上年末所有者权益 万元 3、 4、 5、 投标方(加盖公章): 第二次报价表(格式) 设备名称 详细技术参数 数量 单价 紫外线消毒设备 1台 合计 大写: 小写: 完工期 (必填)
注:以上报价包括设备、运输、保险、税金、施工、安装、培训等所有费用。 售后服务承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竞标人(公章): 联系电话: 注:1、未按照本竞标报价表的格式要求填写竞标报价表的,将造成非实质响应竞标,从而导致该竞标人竞标无效。 2、此表不需装入报价文件中,请自备2-3份签字、盖章后备用。 介绍信(格式)
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兹介绍我公司 前往贵处联系 广安市规划和建设局紫外线消毒设备采购(项目编号:GAZFCG2009-158号)报名事宜,请予接洽。 此致
敬礼! 公司名称(盖章): 日 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案资料
公司电话: 传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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