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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信息论坛』>> 『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拟在建项目汇编』 | 本分论坛共57572贴 | 99247回复 | 分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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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02-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前锋净水厂三期工程 (2010/12/9 1: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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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5-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前锋净水厂一期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12311&classid=858

2212-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前锋净水厂二期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4874&classid=858

番禺启动"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制定工作

为科学开展“十二五”期间污染减排工作,近期,区环保局启动《番禺区“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制定工作,以提高我区“十二五”期间污染减排工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根据省、市政府考核要求,“十二五”时期我区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将在“十一五”期末的基础上削减25%,污染物控制类别将在原来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的基础上增加氨氮和氮氧化物4项指标,污染减排将面临巨大压力。

根据《规划》初步成果,由于我区排放基数大,新增排污量大,工程减排项目有限,“十二五”期间必须狠抓结构减排,大力挖掘减排项目,尽快启动前锋三期污水处理厂建设,同时将机动车污染控制减排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全面推进监管减排体系建设,确保“十二五”减排任务顺利完成。

(来源:番禺日报,作者:记者樊芸、通讯员李俊飞,2010-11-23)

“......“十二五”期间必须狠抓结构减排,大力挖掘减排项目,尽快启动前锋三期污水处理厂建设......”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8/3/22 22:57:17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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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4/7/23 4: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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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日期: 2014-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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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番污公招[2014]3号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前锋净水厂扩建三期工程施工监理
2、建设单位:广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
3、资金来源:财政定额补贴及 企业收取的污水处理费
4、工程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
5、建设规模:污水处理能力为20万吨/日污水厂扩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⑴ 全部设备采购;
⑵ 安装及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气、给排水、工艺管道、机电设备、给水排水系统、消防系统、低压变配电系统(自低压配电柜(含柜)之后计起)、暖通系统、通风及排烟系统、除臭系统、自动报警系统、燃气管道、电梯、泛光照明、弱电等;
⑶ 土建: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鼓风机房、加氯加药间、进水计量井、空气计量井、储泥池、剩余污泥计量井、2#变电所、3#变电所、2#门卫、进水仪表小屋;多模式AAO生物反应池(含回流污泥及剩余污泥泵房)、矩形周进周出二沉池、中间提升泵房、砂滤池、中央控制调度中心、机修车间及仓库、消防水泵房、1#门卫、出水仪表小屋、原综合楼改造、加氯接触池、巴氏计量渠、出水箱涵及排放口、进水管接驳、房屋拆除、道路、厂内外零星等土建工程;
⑷ 自控控制及仪表系统
⑸ 装饰装修工程
⑹ 体育场地设施
⑺ 厂区室外配套的市政、园建、绿化工程等;(具体工程内容以施工图设计为准)
6、监理服务期:从监理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或参加由招标人组织的第一次进场动员会之日起算,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且办妥竣工结算止,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收尾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7、总投资:工程建安费约41000万元
8、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二、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前锋净水厂扩建三期工程施工监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投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等进行监控;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配合及协调投资控制管理工作除上述工作范围外,监理人还须按招标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招标人制定工作管理办法、各参与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注:本工程施工全过程造价管理工作由招标人另行委托专业公司负责完成)。
2、标段划分:本工程只设一个监理标段。
3、工程质量目标:一次验收合格。
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杜绝一般等级以上的伤亡事故且工伤责任事故人数为零。
5、环境管理目标:执行《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穗建质[2008]940号)等广州市及番禺区有关文明施工方面的文件。

三、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合格条件(含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甲级施工监理资质,且在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申请人的工商营业执照须通过年检。
3、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不得处于财产被查封、冻结或破产状态,近五年内没有亏损,并且具有近五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4、投标申请人在近五年内有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上述第1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且完成质量合格的工程)。
5、投标申请人须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注册,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投入的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且没被锁定。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接受投标报名。
6、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市政给排水或结构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并同时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执业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单位为投标申请人,并已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有效备案。
7、项目总监代表必须具有市政给排水或结构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并同时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执业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单位为投标申请人。
8、投标申请人已开具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的证明材料。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一投标申请人对同一工程提交或参与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注:投标时所报人员必须与资格预审所报人员一致,投标人获得投标资格后不得擅自更换资格预审时所报人员,但可在资格预审所报人员基础上增加人员配置。若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换资格预审时所报人员,必须征得招标人同意(总监理工程师更换还需征得区水务招标管理机构同意)方可更换。若未经同意擅自更换资格预审时所报人员,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
1、公告时间:2014年7月21日~7月25日(公告时间5日,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时间:2014年7月28日~8月1日9:30~11:30,14:00~16:00(报名时间5日);
3、报名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桥白沙路101号);
4、报名手续需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办理,同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及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可从广州建设工程招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gzzb.gd.cn下载,单独提交)。

五、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地点:于报名同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六、资格预审文件内容: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见公告附件。

七、资格预审办法:资格预审办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以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料为准,各投标申请人必须保证预审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招标人对资格预审结果不作任何解释。预审结果在交易信息网上公示。

八、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4 年 月 日 15:00~16:00;
2、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广东省广州市桥白沙路101号)。
3、如认为本次招标有违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或发现投标单位有违反招投标法规行为的,可向以下单位反映:
⑴ 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20-84893335;
⑵ 番禺区水务局,电话:020-34818421;
⑶ 番禺区建设局,电话:020-84833337;
⑷ 番禺区监察局,电话:020-84636701。

招标人:广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西城路119号
联系人:姚工
电 话:020-84602513

招标代理人: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65号华宇大厦1901室
联系人:余工
电 话:18666625498
(此回复已被作者于2015-2-12 21:24:56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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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4/8/6 22: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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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番发改[2014]17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现对广州市番禺区前锋净水厂扩建三期工程——开工前清理场地及厂区树木迁移进行施工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前锋净水厂扩建三期工程——开工前清理场地及厂区树木迁移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工
电 话:020-8460251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电 话:18620735538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局,投诉电话:020-34818420

三、建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

四、项目概况: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前锋净水厂扩建三期工程,日处理量20万m3/d的污水处理厂。本次招标为了向后续进场的各专业施工单位提供施工作业面,需完成:清除指定区域内杂草,清理指定区域内的废置构(建)筑物;迁移施工区域的指定树木;清理影响开工的其他障碍物,并平整上述场地。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⑴ 项目编号:JG2014-1202
⑵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为了向后续进场的各专业施工单位提供施工作业面,需完成:清除并外运指定区域内杂草,清理并外运指定区域内的废置构(建)筑物(含埋置于地下的基础凿除);迁移施工区域的指定树木;清理影响开工的其他障碍物,并平整上述场地。
⑶ 招标规模:
① 开工前清理场地:清除指定区域内杂草约49322平方米 及清理指定区域内的废置构(建)筑物约3096平方米;
② 厂区树木迁移:厂内施工区域的现有树木总数约2205株,其中:
a、迁移至厂区内预留空地约1985株(约占90%),并平整迁移后的场地;
b、原位保留约220株(约占10%,具体保留数量及位置由甲方确定)。
⑷ 招标控制价为:104.928942万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定额补贴及企业收取的污水处理费。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4年8月7日至2014年8月27日10时00分。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4年8月7日0时0分,截止时间:2014年8月27日10时00分。
2、开标时间:2014年8月28日10时00分。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⑴ 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⑵ 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⑴ 投标担保为人民币2.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⑵ 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投标截止前完成缴纳。

十、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叁级或以上级别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在未有新规定出台前,注册临时建造师暂停使用。 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4、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5、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注:
⑴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⑵ 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开标当天中午十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5 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当 N 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N+4 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 N+2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工程根据《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设立的通知》(穗建筑 [2010]564 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50500-2013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电话: 020-84602513 ;联系人:姚工;地址:广州市番禺区西城路 119号。

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就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依法向 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局 署名投诉 。

十七、本公告(包括修改、补充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其他法定媒体同时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 GZYLZB 2013-001-2 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九、本项目为电子评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将被要求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此,投标人应当使用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投标人可以到上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的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已经办理过电子签名证书的可携带电子签名证书到上述办理点增加电子签章。)

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须使用 V2.1 版本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

二十、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图纸。

二十一、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 标 单 位:广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一四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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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4/8/29 8: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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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就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前锋净水厂扩建三期工程—土建项目施工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凡有意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通过资格预审并取得入围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将被邀请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一、工程概况 :
1、项目名称: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前锋净水厂三期扩建工程—土建项目施工
2、建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石基镇前锋村
3、总建设规模:番禺区前锋净水厂厂区征地面积19.99hm2,厂区实际用地面积为19.33hm2,其中一二期已建7.55hm2,本次扩建三期工程用地约10.64hm2。新建污水处理能力为20万m3/日的建构筑物及相关设施。污水厂进厂总管为φ 2800,污水处理采用生物脱氮除磷A2/O工艺,污水经生物处理后,尾水排放至市桥水道。本工程出水水质达到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与《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一级标准的较严值。
4、标段划分:
4.1 标段区域:以220KV 高压走廊中心线为分界线,划分为二个标段,详见总平面图。
分界线以北为:广州市番禺区前锋净水厂三期扩建工程—土建项目施工(标段一);
分界线以南为:广州市番禺区前锋净水厂三期扩建工程—土建项目施工(标段二);
注:土建项目施工范围内厂区排水管道系统的标段划分点详见图纸的标注。
4.2 投标人同时对本项目的两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只可中一个标段,不得兼中。如果同一个投标单位同时被评标委员会推荐为两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则该投标单位只能中标段一,标段二的中标候选人,按评审排名先后顺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

5、标段一的建设规模及招标内容:
5.1 标段一的施工规模(注:〔 〕中的数字为各单体在总平面图中的编号):
新建及改建的建(构)筑物单体:①、粗格栅及进水泵房〔 101 〕;②、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 102 〕;③、多模式 AAO 生物反应池〔 103A 〕④、矩形周进周出二沉池〔 104A 〕⑤、三期中间提升泵房〔 105A 〕;⑥、砂滤池〔 106A 〕;⑦、鼓风机房〔 110 〕;⑧、加氯加药间〔 111 〕⑨、进水计量井 2 座〔 112 〕;⑩、空气计量井〔 113 〕;⑪、生物除臭设备基础〔 114 〕;⑫、储泥池〔 121 〕;⑬、剩余污泥计量井〔 122 〕;⑭、 2# 变电所〔 132 〕; ⑮ 、 3# 变电所〔 133 〕; ⑯ 、 进水仪表小屋〔 138 〕; ⑰ 、 2# 门卫〔 137 〕;配水井进水管接驳与修复(含 A03 检查井)。
5.2 标段一的招标内容:招标图纸及招标过程中所发出的相关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5.2.1 拆除原有建(构)筑物单体及设备拆运:污泥浓缩脱水车间,仓库维修车间,侧门值班室,原有设备拆运,围墙,零星废旧房屋等工程;
5.2.2 厂区市政配套工程:围墙(含挡土墙)、道路(含新建、原有道路改造、厂外连接道路)、2个标段交叉部位的市政工程施工等工程;
5.2.3 土建:基础凿除、场地清理、回填、用于桩机行走的场地平整;为护坑、护桩而必须的土层抛高、开挖及基坑施工围护等;土石方、土方平衡、淤泥外运、基坑支护(含方案评审)、地基处理与基础工程、设备基础(含二次浇筑)、主体结构工程、屋面工程、防雷及接地工程(包括二次设计,报审)、室内外排水工程(含管线、管沟、设备、检查井、挂网、编号等)、厂区进水管(配水井至粗格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含厂区内建构筑物标识铭牌制作安装)、室内电缆沟施工(计至室外1米处(包括盖板、电缆支架等))等工程;除了设备专用的预埋件(如化学螺栓等)由设备方提供土建方负责安装外,其余全部预埋件(含预埋套管)均由土建方负责制作安装;
5.2.4 室内给水:计至各单体建(构)筑物外1.5m处(1.5m以外的给水项目由发包人另行委托),包含建构筑物室内终端用水的管线、设备、阀门(含水表)井等工程;
以上 5.2.1 至 5.2.4 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仅供参考,具体工程量以招标图纸为准。
5.2.5 开工前准备工作:动工仪式、三通一平、场内外的施工道路(含施工临时道路、村路)、沿途路桥和排水设施的修建、修复及加固、施工临时设施等工程;
5.2.6 与前锋净水厂现有生产区隔离的施工围蔽(设置由厂外进入施工区的进出口,严禁施工单位人员进入厂区现有生产区域)等;
5.2.7 施工保护:厂区现有管线及绿化迁改或保护(含路灯、室外供配电变压器等)、现有建 ( 构 ) 筑物保护等;
5.2.8 进水管施工:总配水井与粗格栅连接的进水管标高以现场实际测量为准,管道埋深及预埋件施工需经设计人同意后方能实施,不因位置、标高、长度的变动而增加合同总价。
5.2.9 变电所施工:建筑设计、结构设计、供电设备布局、管沟设计、门窗材质要求等必须取得当地供电部门的审批通过方可实施,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以上 5.2.5 至 5.2.9 投标人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考虑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费用应包含于投标报价中。

6、标段二的建设规模及招标内容:
6.1 标段二的施工规模(注:〔 〕中的数字为各单体在总平面图中的编号):
新建及改建的建(构)筑物单体:①、多模式 AAO 生物反应池〔 103B 〕;②、矩形周进周出二沉池〔 104B 〕;③、三期中间提升泵房〔 105B 〕;④、砂滤池〔 106B 〕;⑤、加氯接触池〔 107 〕;⑥、巴氏计量渠〔 108 〕;⑦、出水箱涵及排放口〔 109 〕;⑧、空气计量井〔 113 〕⑨、中央控制调度中心〔 131 〕(含装修和电气,详见专业图纸);⑩、机修车间及仓库〔 134 〕;⑪、消防水泵房〔 135 〕;⑫、 1# 门卫〔 136 〕;⑬、出水仪表小屋〔 139 〕; ⑭、原综合楼改造〔 140 〕(含装修和电气等,详见专业图纸)。
6.2 标段二的招标内容:招标图纸及招标过程中所发出的相关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6.2.1 拆除原有建(构)筑物单体及设备拆运:职工食堂(含拆除职工食堂高低压变电器,解决临时用电供应),职工单身宿舍,大门值班室,侧门值班室,原有设备拆运,围墙,零星废旧房屋等工程;
6.2.2 厂区市政配套工程:道路(含新建、原有道路改造、厂外连接道路)、 2 个标段交叉部位的市政工程施工、园建道路(不含铺装)、围墙(含挡土墙)等工程;
6.2.3 土建:基础凿除、场地清理、回填、用于桩机行走的场地平整;为护坑、护桩而必须的土层抛高、开挖及基坑施工围护等;土石方、土方平衡、淤泥外运、基坑支护(含方案评审)、地基处理与基础工程、设备基础(含二次浇筑)、主体结构工程、屋面工程、防雷及接地工程(包括二次设计,报审)、室内外排水工程(含管线、管沟、设备、检查井、挂网、编号等)、尾水排放(含报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其中,中央控制调度中心及原综合楼改造含电气工程;厂区内建构筑物标识铭牌制作安装)、室内电缆沟施工(计至室外 1 米 处(包括盖板、电缆支架等))等工程;除了设备专用的预埋件(如化学螺栓等)由设备方提供土建方负责安装外,其余全部预埋件(含预埋套管)均由土建方负责制作安装;
6.2.4 室内给水:计至各单体建(构)筑物外 1.5m 处( 1.5m 以外的给水项目由发包人另行委托),包含建构筑物室内终端用水的管线、设备、阀门(含水表)井等工程;
以上 6.2.1 至 6.2.4 ,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仅供参考,具体工程量以招标图纸为准 。
6.2.5 开工前准备工作:动工仪式、三通一平、场内外的施工道路(含施工临时道路、村路)、沿途路桥和排水设施的修建、修复及加固、施工临时设施等工程;
6.2.6 与前锋净水厂现有生产区隔离的施工围蔽(设置由厂外进入施工区的进出口,严禁施工单位人员进入厂区现有生产区域)等;
6.2.7 施工保护:厂区现有管线及绿化迁改或保护(含路灯、室外供配变压器等)、现有建 ( 构 ) 筑物保护等;
6.2.8 出水箱涵及排放口施工:施工位置及标高要以区水务部门、环保部门、规划部门以及相关用地权属部门批准的实际现场测量位置为准,同时需经发包人及设计人同意后方能实施,不因位置、埋深、长度的变动而增加合同总价。
以上 6.2.5 至 6.2.8 ,投标人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考虑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费用应包含于投标报价中。

二、资金来源 :财政补贴及企业自筹资金,其中:
1、标段一:本标段工程招标总价控制价为 万元(暂定 12790.210139 万元) 。
2、标段二:本标段工程招标总价控制价为 万元(暂定 13342.997250 万元) 。

三、工期:(各标段均相同)
工期:350个日历天,自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其中:自开工日期起算26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单位工程的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并达到符合设备工艺安装的要求;所有土建工程项目的交工验收必须在350个日历天内完成并达到通水试运行条件。

四、承包方式:本合同采用按招标图纸固定总价承包合同形式。 实行工程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甲供材料设备除外)、包项目措施费、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含水土保持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工程组织实施工作和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即对招标人另外招标的其他专业工程以及招标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实施总承包管理、协调、配合(包括但不限于:供电验收、供水验收、消防验收、专业特种设备、规划验收、环评验收、竣工环保验收等配合服务、设备调试运行、各单体及管道试验、组织整体竣工验收(含资料整理))等。

五、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见本招标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内容):
1、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一 级或以上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申请人须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工商营业执照通过有效年审或 其工商营业执照已经完成年度申报。
3、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 类),且已取得 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注:投标报名时,须能够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中查询到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的有关情况,项目负责人的人员类别是“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没有被锁定,否则将视为投标报名无效。
申请人取得投标资格后,所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擅自更换,若未经招标人同意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申请人自2009年1月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质量合格的污水处理能力为3万吨/日或以上的新建或扩建污水处理厂厂房或池体主体土建工程(不含单独完成的污水管网、泵站、机电等工程)市政总承包工程)。
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单位工程验收证书,证书须加盖验收主持单位或业主或质量监督单位公章)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相关打印页等材料。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当场提交收件人核查。
注:
(1)业绩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且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为准。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或土建类高级 技术职称,并为本企业在职人员。
6、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
注: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8、具备有效的企业税务登记证。
9、具有有效的企业 ISO 质量体系认证。
10、具有满足本工程需要的人员及机械设备。
11、具备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12、申请人在报名前已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IC卡。
13、申请人及其拟投入本项目的相关人员在本年度内均无不良投标记录。
14、中标人须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9个日历天 内将本项目中标价20%的款项通过委托银行贷款借给广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

六、报名时须按本招标工程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提交有关资料。资格预审文件可从广州建设工程招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gzzb.gd.cn下载。

七、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办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预审结果在交易信息网上公示。

八、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1、公告时间:2014年8月28日~9月1日(公告时间5日,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时间:2014年9月2日~9月8日,9:00~11:30,14:00~16:00 (报名时间 5 日);
3、报名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 ( 地址:市桥白沙路101号)。

九、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年 月 日 15:30~16:30;
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市桥白沙路101号)。
如认为本次招标有违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或发现投标单位有违反招投标法规行为的,可向以下单位反映:
(1)番禺区水务局,电话:020-34818420
(2)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20-84893335
(3)番禺区建设局,电话:020-84833337
(4)番禺区监察局,电话:020-84636701

招标人:广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工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西城路119号
电 话:020-84602513

招标代理人: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定峰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流花路73号
电 话:15918810020

主管部门: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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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前锋净水厂扩建三期工程泵、搅拌器及推流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根据番发改[2013]38号批准,广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现对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前锋净水厂扩建三期工程(甲供设备第一批)泵、搅拌器及推流器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货商。

一、项目名称: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前锋净水厂扩建三期工程(甲供设备第一批)泵、搅拌器及推流器设备采购             

二、招标联系方式
1、招标人:广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电 话:020-84825460 
2、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工      
电 话:13660666622  
3、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局,投诉电话:020-34818421        

三、项目概况: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前锋净水厂扩建三期工程(甲供设备第一批)泵、搅拌器及推流器设备的采购、供货、调试、人员培训等技术服务以及售后服务。

四、本标包、主要技术参数和招标控制价:
1、项目编号:JG2015-1053;
2、招标内容:泵、搅拌器及推流器设备采购;
3、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4、招标控制价:预计发包价¥13,719,678元。

五、到货地点和供货时间
1、到货地点:卸货至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2、供货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20日历天内完成制造,并到达国内仓库。在完成制造后3个月内,买方提前15日通知交货时间,交货日期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交货地点按买方指定卸货地点。          

六、资金来源:财政定额补贴及企业自筹。          

七、招标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从2015年2月11日至2015年3月1日
2、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2015年3月2日(节假日除外)
3、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15年3月6日(节假日除外)
4、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5、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招标监督机构备案,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白沙路101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外制造商或国内代理商,代理商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2、所投设备:潜水离心泵、潜水轴流泵、潜水水平轴流泵、潜水推流搅拌器及潜水搅拌器必须为同一品牌产品,其制造商应同时具有20年以上的潜水泵制造资历和15年以上的搅拌器制造资历,需提供潜水泵及搅拌器制造资历的证明材料。
3、供货业绩,需提供供货合同或用户证明及用户联系人、固定办公电话,制造商须加盖单位公章(国外制造商可授权签字并加盖投标专用章),以代理商名义投标的可以使用制造商的供货业绩。具体业绩要求如下:
① 自2005年1月1日以来,泵(含功率≥150KW的潜污泵)有3个及以上的规模在10万m3/d以上国内的市政污水厂供货业绩;
② 自2005年1月1日以来,搅拌器及推流器有3个及以上的规模在10万m3/d以上国内的市政污水厂供货业绩。
4、所投设备(潜水离心泵、潜水轴流泵、潜水水平轴流泵、潜水推流搅拌器及潜水搅拌器)制造商通过ISO9001及ISO14000的质保体系证明书。
5、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设备(潜水离心泵、潜水轴流泵、潜水水平轴流泵、潜水推流搅拌器及潜水搅拌器)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其参与本次投标的持有唯一正本授权书的代理商。本项目不接受同一品牌有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报名,也不接受同一品牌有两家或以上的代理商同时报名。
6、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包中同时投标;
8、投标人报名前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妥正式IC卡,招标人不接受无正式IC卡企业的报名申请。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应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核对原件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核对原件资料一览表》。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84602513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西城路119号三楼

(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201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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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前锋净水厂扩建三期工程鼓风机及配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根据番发改[2013]38号批准,广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现对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前锋净水厂扩建三期工程(甲供设备第一批)鼓风机及配套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货商。

一、项目名称: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前锋净水厂扩建三期工程(甲供设备第一批)鼓风机及配套设备采购  

二、招标联系方式
1、招标人:广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电 话:020-84825460 
2、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工      
电 话:13660666622  
3、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局,投诉电话:020-34818421        

三、项目概况: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前锋净水厂扩建三期工程(甲供设备第一批)鼓风机及配套设备的采购、供货、调试、人员培训等技术服务以及售后服务。

四、本标包招标内容、主要技术参数和招标控制价:
1、项目编号:JG2015-1051;
2、招标内容:鼓风机及配套设备采购;
3、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4、招标控制价:预计发包价¥12,243,280元。

五、到货地点和供货时间
1、到货地点:卸货至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2、供货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80日历天内完成制造,并到达国内仓库。在完成制造后3个月内,买方提前15日通知交货时间,交货日期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交货地点按买方指定卸货地点。                

六、资金来源:财政定额补贴及企业自筹。          

七、招标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从2015年2月11日至2015年3月1日
2、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2015年3月2日(节假日除外)
3、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15年3月6日(节假日除外)
4、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5、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招标监督机构备案,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白沙路101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外制造商或国内代理商,代理商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2、鼓风机业绩要求:2005年1月1日至今,3个规模在3万m3/d及以上国内市政污水处理厂的鼓风机供货业绩,提供用户证明(用户证明须加盖其供货设备制造商的单位公章)及用户联系人、固定办公电话,以代理商名义投标的可以使用制造商的供货业绩。
3、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设备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其参与本次投标的持有唯一正本授权书的代理商。本项目不接受同一品牌有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报名,也不接受同一品牌有两家或以上的代理商同时报名。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包中同时投标;
6、投标人报名前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妥正式IC卡,招标人不接受无正式IC卡企业的报名申请。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应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核对原件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核对原件资料一览表》。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84602513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西城路119号三楼

(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201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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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前锋净水厂扩建三期工程(甲供设备第一批)链式刮泥机及配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根据番发改[2013]38号批准,广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现对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前锋净水厂扩建三期工程(甲供设备第一批)链式刮泥机及配套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货商。

一、项目名称: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前锋净水厂扩建三期工程(甲供设备第一批)链式刮泥机及配套设备采购             

二、招标联系方式
1、招标人:广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电 话:020-84825460 
2、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工      
电 话:13660666622  
3、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局,投诉电话:020-34818421     

三、项目概况: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前锋净水厂扩建三期工程(甲供设备第一批)链式刮泥机及配套设备的采购、供货、调试、人员培训等技术服务以及售后服务。

四、本标包招标内容、主要技术参数和招标控制价:
1、项目编号:JG2015-1052
2、招标内容:链式刮泥机及配套设备采购;
3、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4、招标控制价:预计发包价¥13,819,323元。

五、到货地点和供货时间
1、到货地点:卸货至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2、供货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80日历天内完成制造,并到达国内仓库。在完成制造后3个月内,买方提前15日通知交货时间,交货日期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交货地点按买方指定卸货地点。                

六、资金来源:财政定额补贴及企业自筹。          

七、招标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从2015年2月11日至2015年3月1日
2、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2015年3月2日(节假日除外)
3、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15年3月6日(节假日除外)
4、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5、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招标监督机构备案,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白沙路101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外制造商或国内代理商,代理商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所投刮泥机制造商应有10年及以上矩型链式刮泥机的制造资历。
2、业绩要求:并提供1个规模在10万m3/d以上国内市政污水处理厂的矩形链式刮泥机的供货业绩,提供相关用户证明(用户证明须加盖其供货设备制造商的单位公章)及用户联系人、固定办公电话,且提供其供货设备2012年1月1日前验收投入运行的证明文件;以代理商名义投标的可以使用制造商的供货业绩。
3、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设备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其参与本次投标的持有唯一正本授权书的代理商。本项目不接受同一品牌有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报名,也不接受同一品牌有两家或以上的代理商同时报名。
4、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6、投标人报名前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妥正式IC卡,招标人不接受无正式IC卡企业的报名申请。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应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核对原件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核对原件资料一览表》。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84602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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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201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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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前锋净水厂扩建三期工程—链式刮泥机及配套设备采购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前锋净水厂扩建三期工程(甲供设备第一批)—链式刮泥机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编号:jg2015-1052]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5-04-08 10:49 至 2015-04-11 23:59止),具体如下:
中标候选人 第一候选人 第二候选人 第三候选人
单位名称 南通华新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国美(天津)水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源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投标价(万元) 1296.88 1380 1215.955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招标人:广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工
电 话:020-84602513

招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局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禺山西路横江村段水务局
电话:020-34818421

招标人:广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
2015-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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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前锋净水厂扩建三期工程(甲供设备第一批)—泵、搅拌器及推流器设备采购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区前锋净水厂扩建三期工程(甲供设备第一批)—泵、搅拌器及推流器设备采购[项目编号:jg2015-1053]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5-04-08 10:55 至 2015-04-11 23:59止),具体如下:

中标候选人 第一候选人 第二候选人 第三候选人
单位名称 深圳市升朗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阀安龙机械成套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欣安(上海)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投标价(万元) 1260.6186 1263.98 12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招标人:广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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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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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006939748/2015-01033
分  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广东省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15年12月31日
名  称: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粤府〔2015〕131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环境保护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31日
......

附表6 2015-2017年主要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计划

地市 序号 污水处理厂名称 新增处理规模(万吨/日) 新增管网长度(公里) 建设起止年限
广州市 1 前锋污水处理厂 20 6 2015-2017
2 龙归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9 / 2015-2016
3 竹料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3 / 2015-2016
4 流溪河(白云段)截污支管完善工程 / 169.3 2015-2016
合计   32 175.3  
深圳市 1 福田污水处理厂         40 0 2015-2017
2 沙井污水处理厂二期 35 / 2015-2017
3 松岗水质净化厂 15 / 2015-2017
合计   90 0  
汕头市 1 潮南区峡山污水处理厂扩建 4.5 40 2015-2017
2 潮南区两英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 / 25 2015-2017
3 潮南区陇田污水处理系统 1.5 55 2015-2017
4 潮南区陈店污水处理系统 3 40 2015-2017
5 潮南区司马浦镇污水处理系统 3 30 2015-2017
6 潮阳区和平镇污水处理厂 2.5 35 2015-2017
7 潮阳区铜盂镇污水处理厂 1.5 35 2015-2017
8 龙湖区新溪镇污水处理厂 6 20.3 2015-2017
9 澄海区隆都镇污水处理厂 2   2015-2017
10 澄海区清源水质净化厂二期 6 27.7 2015-2017
11 澄海区东里镇污水处理厂 4   2015-2017
12 澄海区莲下镇区污水处理厂 5   2015-2017
13 潮阳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 / 65 2015-2016
14 谷饶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 / 50 2015-2016
15 贵屿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 / 41 2015-2016
合计   39 464  
佛山市 1 大沥盐步污水处理厂的三期(10万吨/日) / 10 2015-2017
2 南边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1.5 13.2 2015-2017
3 范湖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1.5 10.5 2015-2017
合计   3 23.7  
韶关市 1 韶关市第五(黄金村)污水处理厂 3 1.5 2015-2017
2 黄坑镇污水处理厂 0.3 3.9 2015-2017
3 顿岗镇污水处理厂 0.2 1.5 2015-2017
4 大桥镇污水处理厂 0.15 1.1 2015-2017
5 马头镇污水处理厂(一期) 0.2 8 2015-2017
6 李屋拦泥库污水处理厂(二期) 4.5 2.7 2015-2017
合计   8.35 18.7  
河源市 1 连平县忠信污水处理厂 1 8.42 2015-2017
2 船塘镇污水处理厂 0.3 3.14 2015-2017
3 蓝口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0.48 3.14 2015-2017
4 和平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 1.5 0 2015-2017
5 龙川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 2 15 2015-2017
6 彭寨镇污水处理厂 0.5 3 2015-2017
7 麻布岗镇污水处理厂 0.5 2.5 2015-2017
8 佗城镇污水处理工程 0.2   2015-2017
9 顺天镇污水处理工程 0.25   2015-2017
10 岩镇镇污水处理工程 0.25   2015-2017
11 贝岭镇污水处理工程 0.5   2015-2017
12 东源县新港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 4.5 2014-2015
13 东源县库区半江等五镇污水处理厂主干管及支管扩建工程 / 9.2 2014-2015
14 连平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0.5 / 2014-2015
15 东源县灯塔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0.48 8 2014-2015
16 东源县骆湖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0.3 6 2014-2015
17 连平县隆街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 0.5 11.5 2014-2015
合计   9.26 74.4  
梅州市 1 高陂镇污水处理设施 1.5   2015-2017
2 茶阳镇污水处理设施 1.5 2015-2017
3 丰良镇污水处理设施 0.15 2015-2017
4 隍镇污水处理设施 0.15 2015-2017
5 潭江镇污水处理设施 0.05 2015-2017
6 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 0.1 2015-2017
7 安流镇污水处理设施 0.1 2015-2017
8 水口镇污水处理设施 2 2015-2017
9 坭陂镇污水处理设施 1 2015-2017
10 罗浮镇污水处理设施 2 2015-2017
11 石正镇污水处理设施 0.4 2015-2017
12 仁居镇污水处理设施 0.1 2015-2017
合计   9.05 0 2015-2017
惠州市 1 惠东县考洲洋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 3   2015-2017
2 博罗县罗阳镇小金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1 15 2015-2017
合计   4 15  
汕尾市 1 陆丰市甲子镇污水处理厂 1.5 11.39 2015-2017
2 陆丰市碣石镇污水处理厂 1.5 13.8 2015-2017
3 海丰县公平镇污水处理厂 1 4.6 2015-2017
4 海丰县可塘镇污水处理厂 1 4.6 2015-2017
5 海丰县梅陇镇污水处理厂 1 4.6 2015-2017
6 陆河县河口镇污水处理厂 1 4.6 2015-2017
7 陆河县螺溪镇污水处理厂 1 4.6 2015-2017
合计   8 48.19  
东莞市 1 东莞市谢岗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配套管网工程 3 10 2015-2017
2 东莞市桥头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工程 4 10 2015-2017
3 长安和长安新区合建污水处理厂 20 / 2015-2017
合计   27 20  
江门市 1 恩平市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 2 8.12 2015-2017
2 君堂镇污水处理厂 0.5 4.85 2015-2017
3 良西镇污水处理厂 0.5   2015-2017
4 东成镇污水处理厂 0.2   2015-2017
合计   3.2 12.97  
阳江市 1 阳江市第一净水厂扩建 2   2015-2017
2 沙扒镇污水处理厂 0.5 0.1 2015-2017
3 东平镇污水处理厂 0.5 0.1 2015-2017
4 合山镇污水处理厂 0.3 0.1 2015-2017
5 儒洞镇污水处理厂 0.3 0.1 2015-2017
6 春湾镇污水处理厂 0.5 0.1 2015-2017
7 合水镇污水处理厂 0.3 0.1 2015-2017
8 潭水镇污水处理厂 0.3 0.1 2015-2017
合计   4.7 0.7  
湛江市 1 吴川市浅水镇污水处理工程 1 20 2015-2017
2 塘尾镇污水处理设施 0.2 3 2015-2017
3 振文镇污水处理设施 0.2 3 2015-2017
4 兰石镇污水处理厂 0.2 / 2015-2017
5 长岐镇污水处理厂 0.2 / 2015-2017
6 博铺街道污水处理厂 0.2 / 2015-2017
合计   2 26  
茂名市 1 茂名市第一污水处理厂 / 35 2015-2017
2 茂名市河西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 5 29 2015-2017
3 金山开发区生活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 1 20 2015-2017
4 茂名市茂南区污水处理厂(一期) 3 43 2015-2017
5 水东湾新城水质净化厂 2.25 1.85 2015-2017
6 电白区城区生活污水处理二期工程 3 2.5 2015-2017
7 电白区沙琅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0.5 2 2015-2017
8 电白区羊角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0.5 1.8 2015-2017
9 金塘镇污水处理厂 0.4 20 2015-2017
10 大井镇污水处理工程 0.3 8 2015-2017
11 镇隆镇污水处理工程 0.25 2 2015-2017
12 石鼓镇污水处理工程 1 17 2015-2017
13 平定镇污水处理工程 0.3 2.5 2015-2017
14 合江镇污水处理工程 0.1 2.5 2015-2017
15 怀乡镇污水处理工程 0.25 2 2015-2017
16 北界镇污水处理工程 0.25 2 2015-2017
17 合水镇污水处理工程 0.1 2 2015-2017
18 电城镇污水处理工程 0.6 1.8 2015-2017
19 茂名监狱污水处理工程 0.1 3 2015-2017
20 化州市污水处理厂 / 12 2015-2017
21 镇盛镇污水处理厂 1.5 24 2015-2017
22 山阁镇污水处理厂 1 12 2015-2017
23 泗水镇污水处理厂 1 20 2015-2017
24 分界镇污水处理厂 1 14 2015-2017
25 根子镇污水处理厂 1.5 21 2015-2017
26 南盛污水处理站 0.3 9 2015-2017
27 鉴江开发区东区污水处理站 0.5 11 2015-2017
28 同庆镇污水处理厂 1.5 19 2015-2017
29 化州长岐镇污水处理厂 14. 5 15 2015-2017
合计   27.2 354.95  
肇庆市 1 四会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三期 4 0 2015-2017
2 高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首期第一阶段 2.5 6 2015-2017
3 四会市下茆镇污水处理厂 0.15 0.2 2015-2017
4 四会市迳口镇污水处理厂 0.15 0.2 2015-2017
5 高要区禄步镇污水处理厂 1 2.88 2015-2017
6 德庆县悦城镇污水处理厂 0.3 2.8 2015-2017
7 封开县南丰镇污水处理厂 1 6.6 2015-2017
8 怀集县梁村镇污水处理厂 0.2 1.94 2015-2017
9 广宁县江屯镇污水处理厂 0.2 5.1 2015-2017
合计   9.5 25.72  
清远市 1 洲心污水处理厂 2 20.91 2015-2017
2 旧城污水处理厂二期 4 7.5 2015-2017
3 清新区滘星污水处理厂 0.5 41.82 2015-2017
4 望埠镇污水处理厂 0.5 5.23 2015-2017
5 连江口镇污水处理工程 0.3 / 2015-2017
6 飞来峡镇污水处理工程 0.8 / 2015-2017
7 黎溪镇污水处理工程 0.35 / 2015-2017
合计   8.45 75.46  
潮州市 1 潮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 6 5.77 2015-2017
2 三饶镇污水处理厂 2 6.3 2015-2017
3 潮安区沙溪污水处理厂 3 13.8 2015-2017
合计   11 25.87  
揭阳市 1 揭阳市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6   2015-2017
2 普宁市占陇污水处理厂 5 60 2015-2017
3 普侨区污水处理厂 0.16   2015-2017
4 蓝城区白塔镇人工湿地工程 1   2015-2017
5 揭东区空港经济区污水处理厂 1   2015-2017
6 揭东区新亨镇污水处理厂 1   2015-2017
7 普宁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扩建及配套管网 5 50 2016-2017
8 南径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管网工程 4 30 2016-2017
9 麒麟镇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管网工程 4 30 2016-2017
10 英歌山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4.5 91.3 2016-2017
合计   31.66 261.3  
云浮市 1 云城区腰古镇污水处理厂 0.5 4.2 2015-2017
2 罗定市第三生活污水处理厂 2 2.2 2015-2017
合计   2.5 6.4  
顺德区 1 容桂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 3 24.7 2015-2017
合计   3 24.7

“......广州市 1 前锋污水处理厂 20 6 2015-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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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番禺区内净水厂(大石净水厂、中部净水厂、化龙净水厂、钟村净水厂、前锋净水厂、南村净水厂)2018年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采购项目(PYZH2017-69)

1、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番禺区内净水厂(大石净水厂、中部净水厂、化龙净水厂、钟村净水厂、前锋净水厂、南村净水厂)2018年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PYZH2017-69

3、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

4、项目内容:广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番禺区域属下的6间净水厂(大石净水厂、中部净水厂、化龙净水厂、钟村净水厂、前锋净水厂、南村净水厂)2018年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采购项目

5、保险期限:合同签订起计一年

6、最高限价:
⑴ 总价限价:人民币18.48万元/一年(6间净水厂)
⑵ 单价限价:人民币3.08万元/一年(1间净水厂)
(采购总价报价或采购单价报价中任一项超出相应控制价时,采购文件无效)

7、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⑴ 投标人必须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并依法被核定许可经营责任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⑵ 投标人必须为广州地区注册的保险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以上的保险机构。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参与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
⑶ 投标人提供近3年内(2015年、2016年、2017年)2份或以上同类项目的投保合同(合同要点包括签约时间、项目名称、内容和双方盖章)。
⑷ 投标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证明具备该险种承保、出单、服务、理赔等资格,并能满足《应发关于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环【2012】47号)及《广东省环保厅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环【2013】46号)的要求。
⑸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及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8、发布媒体:广州市番禺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panyuwater.com.cn/)上公布。

9、招标信息公示时间:2017年12月7日-2017年12月13日。

10、招标文件获取: 
⑴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2月7日-2017年12月13日办公时间内,前往水务公司报名获取;
⑵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广州市番禺市桥清河西路11号,
⑶ 获取招标文件提供下列资料(加盖公章):
①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② 资质证明材料及合同证明材料;
③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加盖公章;
④ 若经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1、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3日。

12、开标
⑴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5日点正;
⑵ 开标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清河西路22号6楼;
⑶ 联系人:梁小姐020-84825460);
⑷ 要求: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书原件及密封完好投标文件准时到场。

13、投标文件递交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商务投标文件与报价文件合并装订。

14、投标保证金:无。
  
15、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天。

16、履约保证金:无。
17、招标疑问澄清: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日三天前将有关疑问原件送达给招标人;招标人在投标截止前1天将疑问澄清通知各投标人。

18、其他
⑴ 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投标截止日三天前同时向招标人广州市番禺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书面反映,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
⑵ 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期3个工作日之前,以“投标确认书”格式传真通知广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是否参加本次投标;
⑶ 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人查询:
招标人:广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市桥清河西路22号 
联系人:梁小姐
电 话:020-84825460
⑷ 备注:
① 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② 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供应商已具有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③ 评审结果确定后,采购人根据需要通知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在2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中所列清单中的相关证件、证明文件、合同的原件送采购人核对与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是否一致。采购人在接到原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核对没有不一致的,须确认中标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第一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书面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报同级财政部门核实后按投标无效处理。
④ 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广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7日

(来源:广州市番禺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7-12-07)

“......4、项目内容:广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番禺区域属下的6间净水厂(大石净水厂、中部净水厂、化龙净水厂、钟村净水厂、前锋净水厂、南村净水厂)2018年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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