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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信息论坛』>> 『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拟在建项目汇编』 | 本分论坛共57572贴 | 99247回复 | 分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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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07-天津市宁河县潘庄工业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2010/10/18 1: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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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 入 日 期: 2010-10-09
截 止 日 期: 2010-10-20
招 标 编 号: 津建交宁河施工[2010]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天津潘庄工业区污水处理厂BOT项目已由宁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2010】79号,110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潘庄工业园区盛达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5100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潘庄工业园区盛达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污水处理厂BOT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BOT项目项目法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潘庄工业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位于潘庄工业区六纬路西侧,三纬路北侧,西至潘庄工业区界。占地面积约30亩。污水1万吨/日,出水水质为一级A,进水水质为三级标准,污水排放出口是永定新河,项目建设期:2011年投产,收费期(经营期)为30 年。
2.2 工程建设地点:宁河县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施工招标共设1个标段。为潘庄工业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位于潘庄工业区六纬路西侧,三纬路北侧,西至潘庄工业区界。占地面积约30亩。污水1万吨/日,出水水质为一级A,进水水质为三级标准,污水排放出口是永定新河,项目建设期:2011年投产,收费期(经营期)为30 年,承包方式:由中标的项目法人组建项目公司,负责污水处理厂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
2.4 工期要求:2010年11月8日至2011年3月8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资格:
3.1.1 投标人均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国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要求须具有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工业废水甲级、生活污水甲级)
3.1.2 企业注册资本在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
3.1.3 拥有足以保证本项目得以正常建设、运营管理需要的高级专业管理、技术人才,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
3.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投标报名方式: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工业废水甲级、生活污水甲级)(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72号(宁河县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报名。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1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0年10月9日至2010年10月15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0年10月14日至10月20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东大厦307室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另行通知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5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潘庄工业园区盛达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思宽
地 址:天津市宁河县潘庄工业区
邮 编:300000
联系人:张鸿江
电 话:022-69311828
传 真:022-69311256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萍
地 址:河西区大沽南路814号
邮 编:300200
联系人:王军
电 话:022-28257756
传 真:022-28257756

违法违规举报: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宁河县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22-69594273
传真:022-6957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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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1/4/18 4: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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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庄工业区位于津京唐腹地、宁河西南部,规划面积22.98平方公里,毗邻滨海新区核心区和东丽湖,距离天津中心城区20公里、天津港45公里、天津机场15公里、空港物流加工区10公里,205国道贯穿工业区东西,京津高速和112高速分别于潘庄工业区东、西两侧各1公里处和2公里处留有出口。工业区区位优势明显,交通便利,发展潜力巨大。

在天津市新一轮空间布局规划中,将潘庄工业区列入高端装备发展区和天津市规划的19个物流节点之一,2009年天津市政府和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分别将潘庄工业区列为全市三十一个“示范园区”之一和市级农产品加工专业园区,享受土地征用、财政贴息等一系列优惠政策,这些都为潘庄工业区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潘庄工业区发展定位是:融入滨海新区、天津中心城区及周边城市发展的重要工业载体,努力建成全国一流的特色食品深加工基地、新型建筑材料研发及生产基地、宁河经济跨越发展新的增长极。

按照规划,首期利用3-5年时间,规划建设起步区约6.14平方公里土地,建成“七通一平”的基础设施保障体系,到2020年规划期末,预计工业区总产值达到1900亿元,税收达到50亿元以上,安置劳动力就业达到6.5万人以上,极大地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工业区现有规模以上企业35家,总投资36亿元,年产值140亿元,年利税7.9亿元。其中,2009年入区的南京雨润集团投资21亿元,建设中国北方畜产品加工基地;天津万佳公司加工生产的高档门窗,处于国内领先、世界前沿地位,凸显主导产业的优势。

近期园区拟投资建设的公共、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

1、建设日供水能力为2万吨给水厂一座,投资约为2500万元(不含厂外管线等投资),含厂房、清水池土建、机电设备采购安装和打群井等厂区红线内投资建设。目前正在委托设计部门进行设计,2010年6月底进入招投标阶段,10月底前竣工投入使用。

2、拟采取BOT方式,投资建设日处理规模为2万吨污水处理厂一座(排放达到一级A标准),厂区红线内含土建、机电设备采购安装投资约为5000万元。目前正在委托设计部门进行设计,2010年6月底进入招投标阶段,10月底前竣工投入使用。

3、新建道路4条,建筑面积23万平米;桥梁两座,宽度20米,长度各为120米和50米。不含管线投资,上述路桥工程项目总投资为14500万元;另外,道路绿化面积46.4万平米,投资约为8352万元。

4、其它如排水泵站、供热站、天然气入区等厂站、管线基础设施建设将陆续展开,完善园区功能,为园区和入区企业提供配套服务,提升园区环境建设水平,为承接项目打造规划科学、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的载体。

(来源:《宁河商务》第七期,2010-11-01)

“......2、拟采取BOT方式,投资建设日处理规模为2万吨污水处理厂一座(排放达到一级A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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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1/4/18 4: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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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加强水环境专项治理工程 推动污水处理厂网建设

2011年4月6日,市水环境专项治理工程指挥部办公室中心城区工程建设处组织召开清水工程污水处理厂网建设工程例会。各污水处理厂建设责任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对第一季度清水工程各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进行了总结,对存在问题进行了协调,并对二季度的工作做了具体安排。会议决定,建立工程月例会和工作进度半月报制度,要求各责任单位按期上报工程建设进展情况。

一季度末,2011年清水工程计划新建的13座污水处理厂已开工11座,其中处于土建施工的8座,正在进行机电设备安装的3座。双街大张庄污水处理厂和潘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目前正进行前期工作,尚未开工。4月份,中心城区工程建设处将着力推动两座未开工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对在建的污水处理厂按照实施计划进行监督考核,确保年底前全部完成。

(来源:天津市水务局,2011-4-11)

“......潘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目前正进行前期工作,尚未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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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2/11/25 4: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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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天津潘庄工业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环评参与公示

按照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宁河县环保局在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在本网公告建设项目情况及报告书评价结论简介,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欢迎公众对公告内容提出真实、客观、科学、合理的意见。
 
项目名称 天津潘庄工业区污水处理厂项目

建设单位 天津潘庄工业园区盛达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 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建设地点(四至情况) 本项目选址于潘庄工业区经六路南区块,厂址四侧现状均为空地。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由于潘庄工业园区的迅速发展,生活及工业排污量大量增加,如不经过治理直接排放,必然对受纳水体永定新河造成严重的污染,破坏了沿途地段的生态环境。为了减少污染,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天津潘庄工业园区盛达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拟投资6500万元建设潘庄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工程,本期工程设计处理能力1.0×104 m3/d,污水处理工艺选择A2/O(厌氧/缺氧/好氧活性污泥法)工艺流程,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为满足尾水排放要求,设置排水管线1.5km,出水最终排入永定新河,。潘庄工业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服务范围为潘庄工业区,工程计划于2012年10月开工,于2013年12月建成投入试生产,工程占地位置位于潘庄工业区经六路南区块,厂区用地面积18924.51m2,全部为污水处理设施用地。

依据2011年3月国家发改委第9号令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三十八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第15条“‘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政策和产业政策。同时,根据本项目选址条件通知书,本项目选址地块符合功能区规划要求,用地性质为污水处理厂用地。

本工程计划于2012年11月开工,于2013年12月建成投入试生产,试生产期预计3个月。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本项目除臭装置净化后排出的NH3和H2S最大落地浓度均低于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的一次浓度限值,占标率较低。由预测计算可知,本项目NH3和 H2S四侧厂界预测浓度中的最高值分别为1.55×10-3mg/m3和1.15×10-4mg/m3,低于于厂界标准限值,项目运营期排放的NH3和 H2S的厂界浓度可以满足天津市DB12/-059 -9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恶臭污染物控制标准值)要求。由预测结果可知,各环境保护目标处的恶臭污染物NH3和 H2S的浓度影响值均远低于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的一次浓度限值(0.2 mg/m3和0.01mg/m3),占标率很低,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恶臭污染物不会对环境保护目标造成显著影响。本项目对恶臭气体进行治理,针对本期工程建设规模应设置200m卫生防护距离。在厂区四周加强植树绿化的前提下,本评价认为项目厂界处臭气浓度能够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小于20(无量纲)要求,做到厂界达标。建议在绿化时注重乔灌木结合方式,实现立体绿化,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恶臭的影响。本项目燃气(天然气)锅炉烟气由1根8m烟囱排放,排放的烟尘、氮氧化物和SO2的排放浓度均可以达到DB12/151-200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燃气锅炉标准要求,烟囱高度亦符合上述标准的限值要求。本项目职工食堂应安装符合标准要求的油烟净化装置,可确保满足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相应标准要求。

本项目污水系统处理采用“A2/O+消毒”工艺,对BOD5、CODcr、氨氮、总氮、总磷、SS和粪大肠菌群等指标分别进行达标可行性分析,经处理后以上指标最终出水外排浓度均能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限值要求。根据污水来源及工程排污特征,预测对受纳水体永定新河的影响程度,并根据国家对总量控制的指标要求及水质现状情况,选定CODcr和氨氮为预测因子进行水环境影响预测评价。本项目处理达标的尾水与永定新河的河水混合后,混合过程段长度约为111m,在混合过程段过后,CODcr和NH3-N预测值即可得到一定的水质恢复,根据调查,在混合过程段内,永定新河河段范围无养殖区、开放式游泳区、亲水活动区等水质敏感区段,废水排放对该河段不构成明显的负面影响。在排放口处CODcr和NH3-N浓度的预测值稍高于本底浓度,在混合过程段过后,CODcr和NH3-N预测值即可恢复到未排放以前的断面水质;在本项目尾水达标排放的情况下,排放口及下游COD和NH3-N的预测值均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V类水体的标准(40mg/L,2 mg/L),因此本项目尾水达标排放基本不会对永定新河的水质造成污染影响。对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所在各设备间做好消声、减振、隔声措施后,由预测结果可知,项目运营期四侧厂界昼、夜间噪声排放预测值均可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的限值要求,可做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且由于本项目选址于工业区,与环境敏感目标距离较远(最近的环境保护目标距离本项目厂界400m),因此本项目噪声不会产生扰民现象。

以污水厂预测的进水水质和出水水质计算总量,本项目建成后可以明显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减少污染物排放量CODcr1788.5t/a、BOD5 1022t/a、SS 1387t/a、NH3-N 135.05t/a、TP 25.55t/a),改善临近水域的水质,同时对于宁河县水污染物总量的削减起到积极作用。
脱水后栅渣、沉砂、污泥经取样检验,调查污泥中的重金属元素和有毒有害成分,按照GB5085.2-2007《危险废弃物鉴别标准》要求进行鉴别,不涉及危险废物后,由天津市宁河县环卫管理所接收后与普通垃圾一起进行卫生填埋。若涉及危险废物,则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妥善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以上处置途径可行,不会造成二次污染。本项目各类固体废物处置去向明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本项目污水处理工程存在一定的事故风险,包括对纳污水体的污染、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因此在设计中应充分考虑到可能的风险事故并采取必要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如选用性能可靠的设备,关键设备应有备机,加强设备、设施的维护与管理,保证电源双回路供电,建立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和操作责任制度,在日常工作中加强管理等等,保证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并预防和及时处理风险事故,减少可能的造成环境影响及经济损失。

本项目为污水厂的建设,从自身的建设性质就体现了清洁生产理念。本项目资源消耗较低,污染物经过削减后外排,所采用工艺比较先进,因此本项目清洁生产水平较高。

根据工程分析结果,结合环保措施对污染物总量的削减,核算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CODcr排放总量为219t/a,氨氮排放总量为29.2 t/a。SO2排放总量为0.014t/a,NOX排放总量为0.139t/a。本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完善潘庄工业区基础设施配套,有助于减少该地区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污水厂的竣工正常营运后将对地区水环境质量的改善作出积极的贡献。污水厂的固体废物经取样检验不含危险废物后,外运至天津市宁河县环卫管理所进行卫生填埋,有合理的处理处置去向,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本项目总投资6500万元人民币,作为环保工程项目,其本身的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00%。为确保其所排放的各类污染物均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要求,本项目应加强施工期和运营期相应环保投资,根据核算环保投资共计490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额的7.5%。

本项目选址规划为市政设施用地,工程建设符合地区发展规划及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排放大气、水、噪声等污染物均采取相应环保治理措施进行治理,固体废物处置去向合理,工程投产后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的要求。在政府部门加强本项目收水范围内各排污点源的管理,本项目进水达到设计进水水质的前提下,在对处理工艺进行进一步的技术论证,确保各处理构筑物的处理效果,保证出水水质达标,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下,本项目具有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来源:天津市宁河县人民政府,2012-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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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2/11/25 4: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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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潘庄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前 言
   潘庄工业园区成立于2003年,2006年被天津市政府批准为省市级乡镇园区。园区现状规模占地1.5平方公里,规划面积8.4平方公里。园区位于天津市区东部15公里,与205国道、112线高速公路、京津塘二线高速公路相邻。园区分机械加工、农产品加工、轻工三个专业功能区,已有雨润食品、冀东水泥、宇轩机电、电动自行车产业园等多家投资规模较大的企业入区,固定资产投入达4.5亿元。
   由于潘庄工业园区的迅速发展,生活及工业排污量大量增加,如不经过治理直接排放,必然对受纳水体永定新河造成严重的污染,破坏了沿途地段的生态环境。如园区内各企业自行建设满足达标排放的污水处理装置,由较大程度提高企业的运行成本,降低园区发展招商的优势。因此为了减少污染,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将潘庄工业园区建成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从而进入建设新型的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良好状态,天津潘庄工业园区盛达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拟投资6500万元建设潘庄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工程,本期工程设计处理能力1.0×104 m3/d,污水处理工艺选择A2/O(厌氧/缺氧/好氧活性污泥法)工艺流程,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 标准,污水厂出水排入永定新河。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工程,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政策和产业政策。

  1. 总论
1.1 评价工作等级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NH3和H2S等恶臭污染物,污水处理区(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初沉池)及污泥处置区(污泥池、污泥浓缩脱水机房)的臭气经引风机收集后分别进入各自区域的1座生物滤池进行除臭处理,处理后的气体通过6m高的排气筒排放。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通过计算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第i个污染物),及第i个污染物的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计算公式如下:
   Pi=(Ci/Coi)×100%
   式中:
     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
     Co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
   本项目大气污染源调查参数如下:
表1-1-1 面源污染物扩散计算参数
项目 面源编号 面源
名称 海拔高度 面源长度 面源宽度 面源初始排放高度 年排放小时数 排放工况 评价因子源强
Q氨 Q硫化氢
单位 - - m m m m h - g/s g/s
数据 A1 污水处理区 0 61 31 6.5 8760 连续 5.6×10-3 3.1×10-4
表1-1-2 点源污染物扩散计算参数
项目 点源编号 点源名称 X坐标 Y坐标 排气筒底部海拔 排气筒高度 排气筒内径 烟气出口速度 烟气出口温度 年排放小时数 排放工况 评价因子源强
符号  Code Name Px Py H0 H D V T Hr Cond Q氨 Q硫化氢
单位 - - m m m m m m3/s K H - g/s g/s
数据 P1 污水处理区除臭 52 280 0 6 0.3 0.56 293 8760 连续 2.6×10-4 2.5×10-5
P2 污泥处置区除臭 61 25 0 6 0.5 1.39 293 8760 连续 1.7×10-3 5.8×10-5
   计算结果如下:


表1-1-3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判定表
编号 污染因子 最大地面浓度(mg/m3) 环境质量标准
C0i(mg/m3) 浓度占标率(%)
A1 NH3 1.13×10-2 0.2 5.63
H2S 6.23×10-4 0.01 6.23
P1 NH3 2.36×10-4 0.2 0.12
H2S 2.26×10-5 0.01 0.23
P2 NH3 1.16×10-3 0.2 0.58
H2S 3.96×10-4 0.01 0.40
根据以上计算结果,本项目Pmax=6.23%<10%,确定大气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根据导则,本评价以估算模式的计算结果作为预测与分析依据,并计算大气污染物的厂界浓度情况。
(2)废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按照建设项目的污水排放量(1.0×104 m3/d)、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污水水质复杂程度为中等)、受纳水域永定新河的规模及对它的水质要求确定。因此本评价地表水评价等级定为二级。
(3) 噪声
本项目选址于潘庄工业园区内,所在功能区适用于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规定的3类标准地区,建设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在3dB(A)以下,且受影响人口数量变化不大,因此按HJ 2.4-200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三级。

1.2 评价范围
   1.2.1大气
根据评价技术导则要求,结合工程排污情况、排气筒高度及当地气象条件和区域环境特征,大气环境评价范围以厂址为中心,半径为2.5km的圆形区域,详见附图2。
   1.2.2废水
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本项目污水厂排污口至其下游永定新河的河段。
   1.2.3噪声
   运行期评至四侧厂界外1m处。

1.3 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调查可知,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保护目标汇总如下:
 表1-3-1 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序号 名称 相对方位 距厂界距离(km) 总户数(户) 总人口数 敏感点性质 影响因子
1 杨建村 西 0.4 158 451 村镇居民点 大气环境
2    白庙村 北北西 0.4 280 980
3 王庄子村 北 1.0 300 896
4 东堤头村 南 2.2 2500 6000
5 永定新河 南 1.0 — — 地表水体 水环境
6 青排深渠 南 0.9 — — 施工期
   注:方位为对本项目厂址相对方位;距离为至厂区边界距离。

1.4 评价标准
1.4.1 环境质量标准
(1)现状环境空气质量执行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
表1-4-1 环境空气评价标准
污染物名称 浓度限值(mg/m3) 依据
小时平均 日平均 年平均
TSP - 0.30 0.20 GB3095-1996
(二级)
SO2 0.50 0.15 0.06
NO2 0.24 0.12 0.08
PM10 - 0.15 0.10
(2)运行期环境影响评价标准执行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


表1-4-2 环境空气评价标准
污染物名称 浓度限值(mg/m3) 依据
小时平均 日平均 年平均
TSP - 0.30 0.20 GB3095-2012
(二级)
SO2 0.50 0.15 0.06
NO2 0.20 0.08 0.04
PM10 - 0.15 0.07
PM2.5 - 0.075 0.035
(3)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表1-4-3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污染因子 浓度限值(mg/m3) 依 据
H2S 0.01(一次值) 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
NH3 0.20(一次值)
   (4)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V类);
表1-4-4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值
序号 项 目 单位 V类标准值
1 pH(无量纲) 无量纲 6~9
2 CODcr≤ mg/L 40
3 BOD5≤ mg/L 10
4 氨氮≤ mg/L 2.0
5 总磷≤ mg/L 0.4
6 总氮≤ mg/L 2.0
  (5)GB5084-2005《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表1-4-5  农田灌溉用水水质基本控制项目标准值
序号 项目类别 作物种类
水作 旱作 蔬菜
1 五日生化需氧量/(mg/L)   ≤ 60 100 40a,15b
2 化学需氧量/(mg/L)       ≤ 150 200 100a,60b
3 悬浮物/(mg/L)           ≤ 80 100 60a,15b
4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  ≤ 5 8 5
5 水温/℃                 ≤ 25
6 pH 5.5~8.5
7 全盐量/(mg/L)           ≤ 1000c(非盐碱土地区),2000c(盐碱土地区)
8 氯化物/(mg/L)          ≤ 350
9 硫化物/(mg/L)          ≤ 1
10 总汞/(mg/L)             ≤ 0.001
1l 镉/(mg/L)              ≤ 0.01
12 总砷/(mg/L)             ≤ 0.05 0.1 0.05
13 铬(六价)/(mg/L)        ≤ 0.1
14 铅/(mg/L)               ≤ 0.2
15 粪大肠菌群数/(个/100mL)  ≤ 4000 4000 2000a,
1000b
16 蛔虫卵数/(个/L)         ≤ 2 2a,lb
   a  加工、烹调及去皮蔬菜。
   b  生食类蔬菜、瓜类和草本水果。
   c  具有一定的水利灌排设施,能保证一定的排水和地下水径流条件的地区,或有一定淡水资源能满足冲洗土体中盐分的地区,农田灌溉水质全盐量指标可以适当放宽。
  (6)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
表1-4-6  声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dB(A)
类别 执行标准 噪声限值
昼 间 夜 间
区域噪声 3类 65 55

1.4.2 污染物排放标准
   (1)依据DB12/356-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引用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
表1-4-7  污水处理厂排水水质  单位mg/L(pH除外)
序号 污染物 GB18918-2002一级B
1 pH 6~9
2 CODcr 60 mg/L
3 BOD5 20 mg/L
4 SS 20 mg/L
5 氨氮* 8(15)mg/L
6 总磷 1 mg/L
7 总氮 20 mg/L
8 动植物油 3mg/L
9 石油类 3mg/L
10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1mg/L
11 色度 30
12 粪大肠菌群 ≤104个/L
*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2)DB12/-059-9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1-4-8  环境恶臭污染物控制标准
恶臭物质 NH3 H2S 臭气浓度
控制标准 1.0 mg/m3 0.03 mg/m3 20(无量纲)
   (3)燃气锅炉废气执行DB 12/151-200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1-4-9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项目 烟尘(mg/m3) SO2 (mg/m3) NOX (mg/m3) 烟囱高度(m)
标准值 10 20 300 ≥8
   (4)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表1-4-10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规 模 小型 中型 大型
基准灶头数 ≥1,<3 ≥3,<6 ≥6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2.0
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 60 75 85
(5)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
表1-4-1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类别 昼间 夜间
3类 65 55
   (6)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表1-4-12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标准 噪声限值dB(A)
昼 间 夜 间
GB12523-2011 70 55
   1.4.3废物控制标准
(1)《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07);

  
  2. 建设项目概述
2.1 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天津潘庄工业区污水处理厂
建设单位:天津潘庄工业园区盛达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污水处理厂选址于潘庄工业区经六路南区块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投资:总投资6500万元人民币
工程总占地面积:18924.51m2
职工定员及生产制度:
本项目职工定员24人,其中生产人员18人,技术人员3人,管理人员3人。年操作时间365天,共计8760小时,项目直接生产人员为四班三运转,管理及维修人员按常日班制。
建设进度:本工程计划于2012年11月开工,于2013年12月建成投入试生产,试生产期预计3个月。

   2.2 项目概况及工程内容
2.2.1工程概况
由于潘庄工业园区的迅速发展,生活及工业排污量大量增加,如不经过治理直接排放,必然对受纳水体永定新河造成严重的污染,破坏了沿途地段的生态环境。为了减少污染,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天津潘庄工业园区盛达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拟投资6500万元建设潘庄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工程,本期工程设计处理能力1.0×104 m3/d,污水处理工艺选择A2/O(厌氧/缺氧/好氧活性污泥法)工艺流程,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 标准,为满足尾水排放要求,设置排水管线1.5km,出水最终排入永定新河,。潘庄工业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服务范围为潘庄工业区,工程计划于2012年10月开工,于2013年12月建成投入试生产,工程占地位置位于潘庄工业区经六路南区块,厂区用地面积18924.51m2,全部为污水处理设施用地。
2.2.2工程建设内容
2.2.2.1厂内工程
   潘庄工业区污水处理厂位于潘庄工业区经六路南区块,设计污水处理能力为1.0×104 m3/d,污水处理工艺选择A2/O(厌氧/缺氧/好氧活性污泥法)工艺流程,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 标准,污水厂出水排入永定新河。厂区用地面积18924.51m2,设置进水泵房、初沉池、厌氧池、兼氧池、好氧池、二沉池、污泥池、风机房、循环泵房、排水泵房、污泥泵房、污泥脱水间、综合楼等污水处理建构筑物及办公配套设施。
   2.2.2.2厂外工程
   本项目污水处理系统设计处理规模为1.0万m3/d,排水进入厂区南侧的永定新河,为满足尾水排放要求,设置1条排水管线,设计采用DN500钢管,埋地敷设,排水管线出厂后沿规划三纬路向南,沿路折向东再向南,穿越青排深渠,管线长度约1.5km,排水进入永定新河,排水口设计采用鸭嘴阀形式。输水管道施工全线均采用基槽开挖直埋敷设,管道埋设深度大于1.0m(管顶距地面),穿越青排深渠拟采用在枯水期明开挖工艺。
2.2.4项目规划及产业政策符合性简要分析
根据《潘庄工业区总体规划》(2009-2020),潘庄工业区将依托临近天津市中心城区、空港、海港等战略性资源的区位优势,构筑高端产业基地,建设成为以绿色食品深加工、新型建筑材料研发及生产、现代物流产业为主导的现代化产业园。根据上述规划要求,潘庄工业区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园区污水汇总进入新建的污水处理厂,在规划中污水处理厂分三期建设,近期建设规模为2.0万m3/d;二期建设规模为2.0万m3/d,处理能力达到4.0万m3/d;三期建设规模为3.0万m3/d,最终处理规模达到7.0万m3/d。在污水处理厂实际建设中,结合园区现阶段实际发展,并考虑适度预留的原则,本期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设定为1.0万m3/d,因此污水处理厂建设符合《潘庄工业区总体规划》(2009-2020)总体规划设计要求。
依据2011年3月国家发改委第9号令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三十八 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第15条“‘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政策和产业政策。同时,根据本项目选址条件通知书,本项目选址地块符合功能区规划要求,用地性质为污水处理厂用地。
2.2.5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及排水去向
潘庄工业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服务范围为潘庄工业区,潘庄工业区东至造甲城镇区,南至永定新河、北辰区边界,西至王庄村、白庙村西侧边界,北至潘庄农场北侧边界,面积22.98km2。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尾水直接排入厂区西侧永定新河。排放方式采取水泵提升加压的方式,将排水直接排入永定新河。
2.2.6污水处理工程处理规模、进水水质及排水水质的确定
2.2.6.1工程处理规模
本期工程建、构筑物土建工程按1万m3/d设计。
2.2.6.2工程进水水质
   潘庄工业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确定如下:
表2-2-1  本项目设计进水水质
CODcr
(mg/L) BOD5
(mg/L) SS
(mg/L) NH3-N
(mg/L) TN
(mg/L) TP
(mg/L)
550 300 400 45 70 8
针对潘庄工业区规划产业方向,规划建设成为绿色食品深加工和新型建筑材料研发及生产基地,规划产业项目排水中含重金属废水的比例应较小,建设单位应严密监控入驻企业排水水质情况,确保其排水稳定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对重金属污染物的排放控制要求,确保废水中特征因子不对本项目生化处理产生负面影响,从而影响污水处理厂排水的达标排放。
2.2.6.3工程排水水质
本项目处理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最终的排水去向为永定新河,永定新河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V类),水体功能为地区行洪、排沥和农灌用途,根据DB12/356-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本项目污水处理排水水质执行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具体水质指标见表2-2-6。
    
   
   
     表2-2-2 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排水水质  单位:mg/L
水质指标 CODcr BOD5 SS NH3-N TN TP
数值 ≤60 ≤20 ≤20 ≤8(15) * ≤20 ≤1.0
水质指标 pH 粪大肠菌群 动植物油 石油类 色度 -
数值 6~9 ≤104个/L ≤3 ≤3 ≤30稀释倍数 -
  *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ºC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为水温≤12ºC的控制指标。

   2.3 公用工程
   2.3.1给排水系统
   厂区给水分为生产给水、生活给水及消防给水,生产用水主要包括污泥脱水间用水及加药用水,设计用水量为80 m3/d。生活用水包括综合楼及其它生活设施用水,本项目职工人数为24人,按照人均用水量100L/d计算,日均用水量为2.4m3/d。由市政管网引1根DN200给水管接入厂内,供污水厂用水。消防给水与生活给水共用管网。污水处理厂排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污泥脱水排水及污泥脱水间排水,由厂内排水管网收集排入本项目进水泵房,然后与外来污水一并进入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2.3.2供电系统
   污水处理厂用电设备安装容量约为655kW,其中工作容量约为523kW。根据厂区负荷分布状况,在鼓风机房设置10kV变配电室和控制室。10kV高压系统采用单母线接线,选用两台1000kVA电力变压器。低压配电系统采用单母线分段运行,两台变压器同时工作。
   2.3.3通风及采暖
   本项目污水处理建筑物内采用自然通风,办公楼使用空调制冷。冬季建筑采暖热源来自新建燃气(天然气)锅炉,本项目建设1台0.5t/h燃气锅炉,燃气锅炉年运行时间为2400h,天然气由园区内天然气管道输送。
   2.3.4鼓风机房
   为满足好氧系统鼓风要求,厂内设置鼓风机房,鼓风机采用离心式,型号C30-1.6,流量30m3/min,压力58.8kPa,功率45kw,4台(3用1备)
   2.3.5消防系统
   本项目厂内设室外消火栓,根据污水厂内建筑物确定室外消防水量为15L/s,消火栓间距按120m布置。综合办公楼、食堂、值班室、车库及污水提升泵站配置灭火器。
   2.3.6食堂
   本项目食堂规模为小型规模,满足企业职工一日三餐的用餐需要,食堂炊事燃料采用天然气。
   

  3.工程分析
   3.1污水处理工艺及配套系统
   3.1.1污水处理工艺
   根据本项目的进水水质和所要达到的出水标准,污水二级生物处理采用A2/O(厌氧/缺氧/好氧活性污泥法)工艺流程,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 标准,污水厂出水排入永定新河。
 
图3-1-1 污水处理工艺流程
   污水从市政排水管引入厂内,经溢流井、粗格栅至提升泵房集水池,由泵提升后依次进入细格栅、反应池、初沉池、A/A/O反应池、二沉池和紫外消毒池进行物理和生化处理,最终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B标准后排入永定新河。
   工艺流程说明:
   (1)污水厂来水(1.0万m3/d)先流经进水闸和溢流井,经过回转式粗格栅除污机去除较大的漂浮杂物,预防后续设备及管道堵塞,然后自流进入进水泵房,由潜污泵提升送入细格栅渠,经回转式细格栅除污机进一步去除砂粒及粒径较小的杂物。
   (2)污水经细格栅后进入反应池,投入药剂与原水混合发生絮凝反应,形成矾花;反应池出水进入初沉池,实现矾花与水的固液分离,初步排除污泥。
   (3)本项目主反应器采用A2/O工艺,进水依次通过厌氧池、缺氧池和好氧池,污水首先进入厌氧池,兼性厌氧菌将污水中的易降解有机物转化成VFAs。回流污泥带入的聚磷菌将体内的聚磷分解,此为释磷,所释放的能量一部分可供好氧的聚磷菌在厌氧环境下维持生存,另一部分供聚磷菌主动吸收VFAs,并在体内储存PHB。进入缺氧区,反硝化细菌就利用混合液回流带入的硝酸盐及进水中的有机物进行反硝化脱氮,污水经厌氧,缺氧区,有机物分别被聚磷菌和反硝化细菌利用后浓度已很低,有利于自养的硝化菌的生长繁殖。接着进入好氧区,聚磷菌除了吸收利用污水中残留的易降解BOD外,主要分解体内储存的PHB产生能量供自身生长繁殖,并主动吸收环境中的溶解磷,此为吸磷,以聚磷的形式在体内储存。最后,混合液进入二次沉淀池,进行泥水分离,上清液作为处理水排入砂滤池,经深度过滤后进入消毒池;沉淀污泥的一部分回流厌氧池,另一部分作为剩余污泥排放。
   (4)消毒池及排水
   本项目污水出水消毒工艺选择紫外线消毒工艺,在出水池设置模块化明渠式消毒装置,紫外线系统由若干独立的紫外灯模块组成,经消毒后达标尾水由排水管道排入厂区南侧的永定新河。
   3.1.2污泥处理工艺
   本项目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汇总进入污泥池,经静置后送入污泥脱水间,结合其他污水处理厂运营经验,本项目考虑采用运行管理简单的污泥浓缩脱水一体机,将污泥在厂内脱水至含水率为80%后全部暂存在污泥间,定期外运至天津市宁河县环卫管理所所属卫生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处置。
   3.1.3除臭工艺
   针对污水厂营运期恶臭污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拟对恶臭气体进行收集处理,对产生恶臭污染的构筑物:污水处理区(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初沉池)及污泥处置区(污泥池、污泥浓缩脱水机房)的臭气经引风机收集后分别进入各自区域的生物滤池进行除臭处理,处理后的气体通过6m高的排气筒排放。
   污水处理区设置1座生物滤池除臭系统,负责收集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初沉池产生的恶臭气体;污泥处置区设置1座生物滤池除臭系统,负责收集污泥池、污泥浓缩脱水机房产生的恶臭气体。
   生物滤池为安全可靠的处理方法,除臭效率大于90%。其原理是污水处理过程中所产生的臭气经收集系统收集后集中送至生物滴滤塔除臭装置处理,臭气通过湿润、多孔和充满活性微生物的滤层,利用微生物细胞对恶臭物质的吸附、吸收和降解功能,微生物的细胞个体小、表面积大、吸附性强、代谢类型多样的特点,将恶臭物质吸附后分解成CO2、H2O、H2SO4、HNO3等简单无机物。
   
          
   
   生物除臭过程主要以三个步骤进行:
   ①水溶渗透
   水溶渗透过程是生物除臭的第一步。滤料表面覆盖有水层,臭气中的化学物质与滤料接触后在表层溶解,并从气相转化为水相,以利于滤料中的细菌作进一步的吸收和分解。另外,滤料的多孔性使其具有超大的比表面积,使气、水两相有更大的接触面积,有效增大了气相化学物质在水相中的传送扩散速率(经实验测试所得,其产生的瞬时效应是化学清洗的好几百倍)。所以,水溶渗透过程其实是一物理作用过程,高速的传送扩散意味着滤料可迅速将臭气的浓度降至极低的水平。
   ②生物吸收
   水溶液中的恶臭成分被微生物吸附、吸收,恶臭成分从水中转移至微生物体内;
   ③生物氧化
   通过生物氧化来降解污染物的过程。滤料中的专性细菌(根据臭源的类型筛选而得到的处理菌种)将以污染物为食,把污染物转化为自身的营养物质,使碳、氢、氧、氮、硫等元素从化合物的形式转化为游离态,进入微生物的自身循环过程,从而达到降解的目的。与此同时,专性细菌等微生物又可实现自身的繁殖过程。当作为食物的污染化合物与专性细菌的营养需要达到平衡,而水分、温度、酸碱程度等条件均符合微生物所需时,专性细菌的代谢繁殖将会达到一稳定的平衡,而最终的产物是无污染的二氧化碳、水和盐。从而使污染物得以去除。
   
   
   
   
                           
  

图2-1-3 生物滤池法除臭流程简图
  3.1.4排水工程
  本项目污水处理系统设计处理规模为1.0万m3/d,排水进入厂区南侧的永定新河,为满足尾水排放要求,设置1条排水管线,设计采用DN500钢管,埋地敷设,排水管线出厂后沿规划三纬路向南,沿路折向东再向南,穿越青排深渠,管线长度约1.5km,排水进入永定新河,排水口设计采用鸭嘴阀形式。输水管道施工全线均采用基槽开挖直埋敷设,管道埋设深度大于1.0m(管顶距地面),穿越青排深渠拟采用在枯水期明开挖工艺。

3.2工程污染源及污染治理措施分析
   3.2.1 废气
表3-2-1 本项目恶臭排放汇总
污染源 排气筒 污染物 产生浓度
及产生量 排放浓度
及排放量 治理措施
面源 污水处理区恶臭 A1 NH3 2.0×10-2kg/h 2.0×10-2kg/h 无组织排放
H2S 1.1×10-3kg/h 1.1×10-3kg/h
臭气浓度 570(无量纲) —
点源 污水处理区恶臭 P1 NH3 4.7mg/m3
9.4×10-3kg/h 0.47mg/m3
9.4×10-4kg/h 设置1个生物滤池集气除臭。对产生恶臭污染的构筑物加盖密封、用引风机负压集气、通过生物滤池除臭后的气体通过1根6m高排气筒排放。
H2S 0.45mg/m3
0.9×10-3kg/h 0.045mg/m3
0.9×10-4kg/h
臭气浓度 760(无量纲) —
污泥处置区恶臭 P2 NH3 12.2mg/m3
6.1×10-2kg/h 1.22mg/m3
6.1×10-3kg/h 设置1个生物滤池集气除臭。对产生的臭气经收集后进入生物滤池除臭处理,净化后的臭气通过1根6m高的排气管排放。
H2S 0.42mg/m3
2.1×10-3kg/h 0.042mg/m3
2.1×10-4kg/h
臭气浓度 2000(无量纲) —
(3)燃气锅炉烟气
本项目在锅炉房内设1台0.5t/h燃气(天然气)锅炉用于提供冬季采暖热源。经计算排放量为烟尘0.011t/a,SO20.014t/a,NOX0.139t/a,排放浓度依次为9.5mg/m3、12.3 mg/m3和120mg/m3。燃气废气通过1根8m高的排气筒进行排放。
   (4)食堂油烟
   本项目设有职工食堂,燃料使用天然气,根据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对有关企业食堂油烟监测结果,食堂油烟浓度约6~10mg/m3。
   3.2.2 废水
本工程营运期废水主要包括污水处理厂尾水和厂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厂内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1.9m3/d,污水处理装置冲洗水等排水量约为80m3/d,污泥脱水约为256m3/d,上述废水汇集后排入厂内进水泵房,随进厂污水一起进行处理。本项目设计出水水质为:CODcr60mg/L、BOD5 20mg/L、SS 20mg/L、NH3-N 8(15)mg/L、TP 1.0mg/L、TN 20mg/L,排水经管道进入永定新河,按污水设计处理能力1.0万m3/d计算,污水处理厂尾水中污染物排放量CODcr 0.6t/d、BOD5 0.2t/d、SS 0.2t/d、NH3-N 0.08t/d、TP 0.01 t/d、TN 0.2t/d。
3.2.3 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进水泵房、污泥泵房、循环泵房、风机房、污泥脱水间、锅炉房等建筑物中的污水泵,污泥泵,污泥脱水机、鼓风机、锅炉风机等设备。根据同类设备噪声源强调查,污水泵和污泥泵噪声源强约为80dB(A),污泥浓缩脱水机噪声源强约为90B(A),风机噪声源强约为85dB(A)。
3.2.4 固体废物
(1)污泥及栅渣S1
   污水厂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粗、细格栅的栅渣、初沉池沉砂和污泥脱水间产生污泥泥饼。固体废物产生情况见表3-2-2,污泥去向说明详见附件。
表3-2-2 固体废物产生情况表
序号 名称 产生量 去向
1 污水厂 栅渣 1.0 t/d(含水率60%) 经取样检验不含危险废物后,外运至天津市宁河县环卫管理所所属卫生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处置。
2 沉砂 0.45 t/d(含水率60%)
3 泥饼 11.75 t/d(含水率80%)
(2)生活垃圾S2
本项目职工在厂区内生活及日常办公活动中将产生一定的生活垃圾,多为纸屑、食物残渣、办公废物等,按照0.5kg/d·人计算,本项目职工产生生活垃圾为4.4t/a,由环卫部门清运。
3.3施工期污染源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厂内工程及厂外工程两部分,厂内工程部分包括污水、污泥处理处理系统的各建构筑物以及附属的建构筑物;厂外工程部分包括排水管线等。
   厂内工程施工过程按作业性质可以分为下列几个阶段:清理场地阶段,主要包括平整土地等,管沟开挖、管道敷设、土方回填等施工;各建筑施工的土方阶段,包括挖掘土石方等;基础工程阶段,包括打桩、砌筑基础等;主体工程阶段,包括钢筋、混凝土工程、砌体工程和装修等;扫尾阶段,包括回填土方、修路、清理现场、绿化等。其中清理场地、土方、基础和扫尾阶段易产生扬尘,而施工噪声则贯穿于施工全过程。
   厂外管线铺设工程主要包括开挖工程。开挖工程——排水管线全长约1.5km,管线敷设沿着规划三纬路向南,沿路折向东再向南,排水进入永定新河,排水口设计采用鸭嘴阀形式。输水管道施工全线均采用基槽开挖直埋敷设,管道埋设深度大于1.0m(管顶距地面)。
   (1)环境空气污染源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都是排放扬尘的污染源,可在短期内明显影响当地环境空气质量。扬尘主要来自于场地清理、挖掘、回填、土方转运和堆积,大部分是由车辆在工地的来往行驶引起的。
   扬尘的排放是与施工场地的面积和施工活动频率成比例的,与土壤的泥沙颗粒含量成正比,同时与当地气象条件如风速、湿度、日照等有关。目前尚无充分的实验数据来推导扬尘的排放量。根据部分施工场地监测资料,预测本项目建设工地内扬尘浓度为0.5~0.7mg/m3。
   (2)噪声污染源
   施工噪声主要来自施工过程管线工程、土方、基础、结构和装修等阶段,不同施工阶段采用的施工机械不同,噪声污染情况也有所区别。根据相关资料进行类比。
   (3)废水和固体废物
   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民工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管道试压废水以及冲洗车辆、路面的废水。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工程渣土、回填管沟剩余土方和碎水泥块、废弃建筑材料等建筑垃圾和民工产生的生活垃圾。
   
   
   

  4. 建设地区概况
4.1 地理位置
   宁河县位于天津市东北部,地处京津唐大城市群中间地带,面向广阔的华北、东北平原。芦台镇距天津市区80公里,距北京210公里,距唐山45公里,距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40公里。宁河县北起还乡河、小新河汇流地带,邻玉田县、丰润县;南至永定新河、潮白河汇流地带,与天津市滨海新区(原东丽区、塘沽区)为界,西南傍永定新河,东南依京山铁路;东接丰润县、丰南县和滨海新区(汉沽区);西连宝坻区、武清区。宁河县总面积约1031km2。
   本项目选址于潘庄工业区经六路南区块,厂址四侧现状均为空地。建设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周边环境见附图2,潘庄工业区规划图见附图3。

4.2 环境质量概况
   (1)大气环境
   本项目空气环境质量现状引用《环境质量年报》(2011年)中宁河县环境空气中常规因子SO2、NO2、PM10的监测结果,该地区常规大气污染物中PM10、SO2、NO2年均值均满足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2011年宁河县达到或优于Ⅱ级良好水平天数为321天,所占比例较高,说明该地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水平良好。
   项目选址处H2S、NH3、臭气浓度现状浓度均为未检出。各因子监测结果均能满足相应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
   (2)噪声
   
   项目选址四侧厂界处现状噪声值昼间和夜间监测值均可以满足 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标准要求。
   (3)地表水环境
   根据《天津市环境质量报告书》(2010年本)中永定新河水质的监测统计结果,永定新河水体中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算术平均值均超过了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V类标准相应的限值,说明永定新河水质已为劣V类,水环境质量较差。为进一步了解本项目排放口附近永定新河和龙凤河水质,本评价在排放口上游500m,下游1000设置了3个监测断面,由监测结果可知,pH、NH3-N、COD、BOD5、总磷指标均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V类标准限值要求。
   
   
   
   
  
  5. 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
5.1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1)本项目除臭装置净化后排出的NH3和H2S最大落地浓度均低于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的一次浓度限值,占标率较低。
   (2)由预测计算可知,本项目NH3和 H2S四侧厂界预测浓度中的最高值分别为1.55×10-3mg/m3和1.15×10-4mg/m3,低于于厂界标准限值,项目运营期排放的NH3和 H2S的厂界浓度可以满足天津市DB12/-059 -9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恶臭污染物控制标准值)要求。
(3)由预测结果可知,各环境保护目标处的恶臭污染物NH3和 H2S的浓度影响值均远低于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的一次浓度限值(0.2 mg/m3和0.01mg/m3),占标率很低,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恶臭污染物不会对环境保护目标造成显著影响。
   (4)本项目对恶臭气体进行治理,针对本期工程建设规模应设置200m卫生防护距离。在厂区四周加强植树绿化的前提下,本评价认为项目厂界处臭气浓度能够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小于20(无量纲)要求,做到厂界达标。建议在绿化时注重乔灌木结合方式,实现立体绿化,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恶臭的影响。
   (5)本项目燃气(天然气)锅炉烟气由1根8m烟囱排放,排放的烟尘、氮氧化物和SO2的排放浓度均可以达到DB12/151-200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燃气锅炉标准要求,烟囱高度亦符合上述标准的限值要求。
   (6)本项目职工食堂应安装符合标准要求的油烟净化装置,可确保满足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相应标准要求。
   
5.2 水环境影响分析
   (1)本项目污水系统处理采用“A2/O+消毒”工艺,对BOD5、CODcr、氨氮、总氮、总磷、SS和粪大肠菌群等指标分别进行达标可行性分析,经处理后以上指标最终出水外排浓度均能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限值要求。
   (2)根据污水来源及工程排污特征,预测对受纳水体永定新河的影响程度,并根据国家对总量控制的指标要求及水质现状情况,选定CODcr和氨氮为预测因子进行水环境影响预测评价。本项目处理达标的尾水与永定新河的河水混合后,混合过程段长度约为111m,在混合过程段过后,CODcr和NH3-N预测值即可得到一定的水质恢复,根据调查,在混合过程段内,永定新河河段范围无养殖区、开放式游泳区、亲水活动区等水质敏感区段,废水排放对该河段不构成明显的负面影响。在排放口处CODcr和NH3-N浓度的预测值稍高于本底浓度,在混合过程段过后,CODcr和NH3-N预测值即可恢复到未排放以前的断面水质;在本项目尾水达标排放的情况下,排放口及下游COD和NH3-N的预测值均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V类水体的标准(40mg/L,2 mg/L),因此本项目尾水达标排放基本不会对永定新河的水质造成污染影响。


5.3 厂界噪声达标论证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进水泵房、污泥泵房、循环泵房、风机房、污泥脱水间、锅炉房等建筑物中的污水泵,污泥泵,污泥脱水机、鼓风机、锅炉风机等设备。根据同类设备噪声源强调查,污水泵和污泥泵噪声源强约为80dB(A),污泥浓缩脱水机噪声源强约为90B(A),风机噪声源强约为85dB(A)。本项目投入运营后,四侧厂界噪声昼、夜间噪声影响值均低于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限值,厂界噪声达标,可维持现状水平。且由于本项目选址于工业区,与环境敏感目标距离较远(最近的环境保护目标距离本项目厂界420m),因此本项目噪声不会产生扰民现象。


5.4 固体废物处置可行性分析
   栅渣、沉砂处理至含水率60%以下;由于本项目采用A2/O工艺,污泥龄较长,剩余污泥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好氧稳定,因此,剩余污泥可直接经带式浓缩脱水一体机脱水后含水率达到80%以下,对脱水后栅渣、沉砂、污泥经取样检验,调查污泥中的重金属元素和有毒有害成分,按照GB5085.2-2007《危险废弃物鉴别标准》要求进行鉴别,不涉及危险废物后,由天津市宁河县环卫管理所采用密封车辆输送,严禁随意倾倒、偷排等违法行为,防止因暴露、洒落或滴漏造成二次污染。本项目建设单位、污泥运输单位以及污泥接收单位应建立污泥转运联单制度,并定期将转运联单统计结果上报环保主管部门。若脱水污泥涉及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妥善处置。
   天津市宁河县环卫管理所是宁河县唯一的环卫垃圾清运、处置和填埋单位,对宁河县所属区域产生垃圾进行卫生填埋。本项目污泥暂存于脱水机房,定期外运由宁河县环卫管理所接收后进一步干化处置后与普通垃圾一起进行卫生填埋。建设单位已与天津市宁河县环卫管理所签订了相关污泥接收协议(相关协议见附件),因此污泥处置途径可行。
   生活垃圾:主要为果皮、菜叶、塑料袋等生活废物,产生量约为4.4 t/a,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途径可行。
   
  6、环境风险分析
   污水处理厂运营期污水处理系统可能出现的突发性和非突发性的事故对环境将产生严重影响。风险分析的目的就是通过分析运营期可能发生的事故及其影响程度和范围,为工程设计和管理提出反馈意见。
   6.1污水处理系统事故分析
   6.1.1事故识别
   (1)设备故障:污水或污泥处理系统的设备发生故障,使污水处理能力降低,出水水质下降或污泥不能及时浓缩、脱水,引起污泥发酵,污泥均质池爆满,撒发恶臭,影响周围环境空气质量。
   (2)进水水质:在收水范围内,工厂排污不正常致使进水水质浓度大幅增加,或有毒有害物质误入管网,造成污泥的活性下降或被毒害,或者发生污泥膨胀等现象,影响污水处理效率,造成污水厂出水不能达标。
   (3)污水处理厂由于停电、污水处理构筑物运行不正常等造成大量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受纳水体,造成事故污染;或由于管理原因造成的污水处理厂不能正常运行。
   (4)进水泵房由于机械故障和停电等原因可能引起污水得不到及时排放。
   6.1.2事故分析
   6.1.2.1电力及机械故障
   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行后,一旦出现机械设施或电力故障即会造成污水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污水事故排放。
   污水处理过程中的活性污泥是经过长时间培养驯化而成的,长时间停电,活性污泥就会缺氧窒息死亡,从而导致工艺过程遭到破坏,恢复污水处理的工艺过程,重新培养驯化活性污泥需要很长时间。
   污水处理厂设计中供电应采用双电源设计,电力有保障。机械设备设计选型上考虑引进国外先进的产品,并且在关键工序上设有备用机。自动控制采用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的生产过程自动化系统,在全厂设置控制中心与分控站,控制中心通过各分控站采集现场数据并传送信息下达指令,可以对各生产设备工作状态进行监测和控制。由此可见,污水处理厂由于电力及机械故障造成的事故几率极低。
   此外进水泵房的格栅和排污泵均设有备用设备,同时在进水泵房可配备柴油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因此进水泵房由于电力及机械故障造成的事故几率也很低。
   6.1.2.2污泥膨胀
   正常的活性污泥沉降性能良好,含水率在99.6%左右,当污泥变质时,污泥不易沉淀,污泥指数增高,污泥结构松散,体积膨胀,含水率上升,澄清液稀少,颜色也有异变,这就是“污泥膨胀”。主要是丝状菌大量繁殖所引起,也有由于污泥中结合水异常增多导致的污泥膨胀。一般污水中碳水化合物较多,缺乏氮、磷、铁等养料,溶解氧不足,水温高或pH值较低等都容易引起丝状菌大量繁殖,导致污泥膨胀。此外,超负荷、污泥龄过长或有机物浓度梯度小等,也会引起污泥膨胀,排泥不通畅则易引起结合水性污泥膨胀。
   本项目采用的A2/O 反应池前端设置厌氧反应器,起到选择优势菌胶团菌种,改善污泥特性,防止污泥膨胀的功能;同时还可为微生物提供一个厌氧环境,使回流污泥中微生物在吸收有机物的同时,将体内的磷充分释放,通过排放富含磷的剩余污泥,达到除磷的目的。
   6.2事故排水水质影响分析
   考虑非正常情况下(由于污泥膨胀而引起污水处理设施停止运转)的事故排放,或是遇到故障、停电或者其它原因,污水厂不能正常运行,污水处理效率大幅下降导致出水未达标即排放:污水厂无法正常运行,处理效率大幅降至30%左右;
   通过预测结果可以看出,当潘庄工业区污水厂出现处理效率大幅降至30%的情况下,所排放的尾水将明显影响永定新河的水质。根据调查,在排水口下游永定新河1km河段范围内无养殖区、开放式游泳区、亲水活动区等水质水体敏感区段,事故状态下尾水排放对河道的影响将主要限制在水质超标的影响,事故影响的范围较小。但从预测可以看出,事故排放对水质超标的影响范围还是较大的,鉴于以上情况,污水处理厂在设计中就应考虑严防风险的发生,同时在运行中严格按操作规程和步骤进行规范化操作,还要注意加强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防治事故的发生;另外环境管理部门还应对污水处理厂采取一定的监督措施,以促进污水厂的管理,保证其正常运行。
   6.3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对策
   6.3.1事故防范措施
   (1)本项目应严格设计,采用单系列运行原则,以保证日后正常营运,即如果一个处理系列出现问题,则将其负责处理的水量均匀分配到其他几个处理系列进行处理。
   (2)选用性能可靠的设备,关键设备应有备机,加强设备、设施的维护与管理。
   (3)电源双回路供电;加强电站管理,保证供电设施及线路正常运行。
   (4)如一旦出现不可抗拒的外部原因,如双回路停电,突发性自然灾害等情况将导致污水未处理外排时,应要求接管工厂部分或全部停止向管道排污,以确保水体功能安全。
   (5)力争保证格栅和沉砂池正常运行,使进水中的SS和CODcr得到一定的削减。
   (6)加强对进水泵房设备的维护及管理,保证泵站供电设施的稳定。
   (7)建立污水厂运行管理和操作责任制度;搞好员工培训,建立技术考核档案,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8)加强对污水厂的日常管理,加强生产中的监测,避免或减少污泥膨胀发生。
   (9)加强对收水范围内重点排污单位的监管和联系,及时获知其可能的超标排放和事故排放的信息,并采取措施调整污水处理厂运行参数,以减少冲击负荷或有毒有害物质对污水处理系统的影响,确保尾水达标排放。
   (10)污水厂一旦发生污水非正常排放的事故,应按照应急预案采取紧急措施如及时进行设备维修等,并通知宁河县环境保护局。
   6.3.2应急措施
   (1)建立应急事故处理小组,负责事故的处理和日常预防措施的执行监督;
   (2)如果是由于重点排污单位排水水质浓度过高或是有毒有害物质误入管网,在污水厂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从汇水系统的主要源头查找原因,对相关工厂采取应急措施,控制其含微生物有毒害物质的废水的排放量,尽可能降低对本项目污水处理系统的影响,保证出水水质稳定;
   (3)如一旦出现不可抗拒的外部原因,如双回路停电,突发性自然灾害等情况将导致污水未处理外排时,应要求接管工厂部分或全部停止向管道排污,以确保水体功能安全;
   (4)在事故发生及处理期间,应在排放口附近水域悬挂标志示警,提醒各有关方面采取防范措施。
   综上所述,污水处理工程存在一定的事故风险,主要为对纳污水体的污染等,因此在设计中应充分考虑到可能的风险事故并采取必要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在日常工作中加强管理,保证污水厂的正常运行并预防和及时处理风险事故,减少可能的造成环境影响及经济损失。

  
  7. 清洁生产分析
   本项目为污水厂的建设,从自身的建设性质就体现了清洁生产理念。本项目资源消耗较低,污染物经过削减后外排,所采用工艺比较先进,因此本项目清洁生产水平较高。

  8. 公众参与
8.1公众参与的目的和作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国家环境保护局、国家计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环监[1993]324号文规定,公众参与是环境影响评价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公众参与的目的和作用是:
   (1)让公众了解项目、充分认可项目,从而使项目发挥更好环境经济效益。
   (2)让公众了解工程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是协调工程建设与社会影响的一种重要手段。
   (3)让公众了解清除或减缓环境影响的措施,确认环保措施的合理性与可操作性。
   (4)给公众尤其是受影响的公众发表意见的机会,提出公众对项目的各种看法和要求,切实保护受影响公众的利益,利用公众判断力提高环境决策的质量。
   
8.2公众参与的方式
   根据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进行公众参与活动。天津潘庄工业区污水处理厂选址位于潘庄工业区经六路南区块,天津潘庄工业园区盛达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分别于2012年6月29日及2012年9月3日,委托本项目环评单位在评价单位的网站http://www.tjeiac.com/html上进行了两次信息公示,公示截图如下。在两次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单位和公众个人向评价机构和建设单位提出反馈意见。
   在环境影响评价编写过程中,建设单位采取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在评价单位的网站(http://www.tjeiac.com)上发布信息公告、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公示期为2012年9月3日~9月14日,公示期10天(工作日),有关信息在整个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之内均处于公开状态。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中包含如下内容:建设项目情况简述;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等。
   在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后,本项目同时还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公众参与工作,调查咨询对象为污水处理厂周边村庄居民以及潘庄工业区企业职工等。调查问卷包括“项目简介”及“调查问卷”两部分,项目简介对本项目工程背景、主要内容及规模、投资、厂址、污水处理工艺及污染治理方案等进行了简要介绍,并对工程将产生的环境影响和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进行了说明,调查问卷内容见附件。
   
8.3公众参与调查对象情况汇总
   本项目报告书简本在评价单位网站公布简本后,未有企业和公众个人向评价机构和建设单位提出反馈意见或询问项目建设情况。同步进行的公众参与问卷调查,调查对象涉及周围企业和周边居住人群,如周边村庄王庄村、白庙村、杨建村,邻近企业如天津兆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宁河县兴旺棉业有限公司、冀东水泥有限公司、宁河县振富装饰材料厂、天津中林钢结构有限公司、天津银球机械有限公司、天津宝石车业有限公司、天津市茂元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天津市恒达机械有限公司等。本评价共发放问卷50份,收回50份,回收率为100%,经检查回收的50份问卷全部有效。被调查人群基本情况见表8-3-1。
表8-3-1 公众参与调查对象情况统计表
项目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职 业
男 女 <30 30~50 50以上 初中以下 高中中专 大学及以上 干部 职工 农民 其它
数量 37 13 3 16 21 31 8 0 0 0 50 0
比例% 74 26 6 32 42 62 16 0 0 0 100 0
   
   从调查范围看,本项目调查的对象反映了周围人群的分布特点,调查结果具有一定的区域代表性。
   
8.4公众参与调查结果分析
   根据对50份调查问卷统计结果可以得出以下统计结果:

表8-4-1  调查问卷统计结果
项目 统计
个数 选 项 各选项
个数 百分比
(%)
1、本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您所在地区整体居住条件的改善 50 有利 50 100
不利 0 0
无影响 0 0
2、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是否能促进园区/地区的经济发展 50 促进作用 50 100
阻碍作用 0 0
没有影响 0 0
3、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周边地区总体环境质量的改善 50 有利 50 100
不利 0 0
无影响 0 0
4、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对地区生态景观环境影响如何 50 严重破坏 0 0
轻微破坏 0 0
改善生态景观 37 74
无影响 13 26
5、您认为项目施工期将造成的主要环境问题有哪些 50 噪声 28 56
扬尘 7 14
振动 6 12
建筑垃圾 7 14
其它 2 4
6、项目施工对您工作和生活可能产生哪些不利影响 50 休息 0 0
学习或工作 0 0
出行 33 66
收入 0 0
没有影响 17 34
其它 0 0
7、您认为所在区域的现状主要环境问题有哪些方面 50 没有环境污染 33 66
噪声污染 0 0
水污染 15 30
恶臭 0 0
其他大气污染物 2 4
其它 0 0
8、您认为项目建成后有所改善的主要环境问题可能有哪些 50 声环境质量 0 0
大气 0 0
生态 0 0
水 50 100
没有明显的改善 0 0
其它 0 0
9、项目完成后可能给您哪些方面带来有利影响 50 收入 0 0
居住条件 32 64
配套生活设施 15 30
没有影响 3 6
其它 0 0
10、项目建成后可能给您哪些方面带来不利影响 50 收入 0 0
居住条件 0 0
没有不利影响 50 100
其它 0 0
11、您希望采取哪些措施减轻本项目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 50 绿化 17 34
生态补偿 3 6
加强管理 30 60
其他 0 0
12、您对建设本项目的整体态度 50 积极支持 50 100.0
基本支持 0 0
反对 0 0
无所谓 0 0
   在回收的公众参与问卷中,调查人群未提出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统计,大部分人认为本项目建设会对地区经济发展产生有利影响;项目得到附近工作和生活的大部分人群的理解,100%的被调查者对项目的建设持支持的态度。此次公众参与的调查结果基本上反映了评价区内大多数公众对拟建项目的看法和建议,建设单位可参考本次调查结果,将项目建设和环境保护有效联系起来,从而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协调统一。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选址及建设符合规划,周边接受调查的公众普遍能够理解和支持本项目的建设,同时提出应重视绿化和加强管理来减轻本项目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所有受访公众均对本项目建设持有积极支持的态度,没有公众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9.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结果,结合环保措施对污染物总量的削减,核算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CODcr排放总量为219t/a,氨氮排放总量为29.2 t/a。SO2排放总量为0.014t/a,NOX排放总量为0.139t/a。
   
   
   
  10. 项目选址可行性分析
10.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依据2011年3月国家发改委第9号令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三十八 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第15条“‘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政策和产业政策。
   
10.2 规划选址符合性分析
   根据《潘庄工业区总体规划》(2009-2020),潘庄工业区将依托临近天津市中心城区、空港、海港等战略性资源的区位优势,构筑高端产业基地,建设成为以绿色食品深加工、新型建筑材料研发及生产、现代物流产业为主导的现代化产业园。根据上述规划要求,潘庄工业区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园区污水汇总进入新建的污水处理厂,在规划中污水处理厂分三期建设,近期建设规模为2.0万m3/d;二期建设规模为2.0万m3/d,处理能力达到4.0万m3/d;三期建设规模为3.0万m3/d,最终处理规模达到7.0万m3/d。在污水处理厂实际建设中,结合园区现阶段实际发展,并考虑适度预留的原则,本期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设定为1.0万m3/d,因此污水处理厂建设符合《潘庄工业区总体规划》(2009-2020)总体规划设计要求。
   项目选址的潘庄工业区经六路南区块,周围地块均为空地,南侧邻近永定新河,在本评价提出的200m卫生防护距离内现状无环境敏感目标,如居民点、学校和医院等。根据本项目选址条件通知书,本项目选址地块符合功能区规划要求,用地性质为污水处理厂用地。本项目选址地块周边规划为工业用地,200m范围内没有规划集中居住区、办公区等环境敏感项目。现状最近的居民区为西侧的杨建村和西北侧的白庙村,虽然现状有居民居住,但此村落处于潘庄工业区规划范围之内,将陆续进行开发建设,届时,规划范围内村庄将全部搬迁,因此,本项目污水处理厂远期运营将不会对其产生不利影响。
   本项目针对恶臭产生构筑物均进行了有针对性地治理,对污水处理区(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初沉池)及污泥处置区(污泥池、污泥浓缩脱水机房)构筑物均加盖密封,用引风机负压集气,恶臭气体分别收集后进入各自区域的生物滤池进行除臭处理,处理后的气体经6m高排气筒外排。经过以上治理,除臭装置外排的恶臭气体在厂界处可以满足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中对于污水处理厂厂界恶臭因子的最高允许浓度要求,从环境影响角度选址可行。
   本项目在事故情况下可能发生设备故障致使污水出水水质下降或污泥不能及时处理而引发贮泥池爆满,散发恶臭,影响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但本项目污水厂在营运过程中会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和对策,因此发生事故的概率很低且这种不利影响是短期的、局部的。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可行。
在对本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的过程中,项目周边的企业和工作的人群对本项目的建设普遍持理解和支持的态度,没有调查者提出反对意见。
   综合分析,本项目选址是具有环境可行性的。
  
  11.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本项目总投资6500万元人民币,作为环保工程项目,其本身的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00%。为确保其所排放的各类污染物均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要求,本评价根据以上分析提出的环保治理措施,列出本项目用于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保设施和投资明细。主要环保设施及其投资列表如下,环保投资共计490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额的7.5%。
   
   
  
  12.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
   为贯彻执行我国的环境保护法规,实现拟建项目的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协调统一,必须对拟建项目的污染物排放及地区环境质量实行监控。
   
12.1环境管理
   12.1.1环保机构的组成
   ①施工期环保机构
   为了保证环境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公正性,成立独立的施工管理小组,该机构人员应具有适当的资历和经验,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本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机构设置组长1名,大气监督员、噪声监督员、污水监督员和固体废物监督员各1名,共计5名。
   ②运营期环保机构
   运营期污水厂内环保机构主体为生产运行科,其下设化验室。为保证工作质量,环保管理人员须经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并定期参加国家或地方环保部门的考核。
   12.1.2环境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
   12.1.2.1施工期
   施工期环境管理小组应根据工程的施工计划,制定详细的环境管理计划,并应每月对该计划进行检查,以及进行必要的修订。组长应向项目负责人汇报工作,每月定期汇报环境管理检查成果,并就检查中发现的潜在环境问题提出针对性的解决办法。大气、噪声、污水及固废监督员应根据计划巡视检查各项施工期环境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并每月将检查结果和现场处理意见向组长汇报。
   12.1.2.2运营期
   (1)环境管理部门
   ①生产运行科
   负责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环境管理工作,主要职责由以下几项内容组成:
   a、宣传、组织贯彻国家有关环境保护主方针、政策、法令和条例,接受天津市环保局和宁河县环境保护局的指导和检查监督;
   b、建立的各种环境管理制度,组织制定全厂的环境保护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应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c、定期检查、维护污水厂的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对环评报告中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d、对进入污水管网系统的所有排污单位的废水量和水质进行登记、注册,对其污水预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
   e、领导并组织项目运行期的环境监测工作,建立监控档案;
   f、调查、处理厂内污染事故与污染纠纷;
   g、开展环保教育、技术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素质,推广利用先进技术和经验。
   ② 化验监测室
   化验监测室负责制定环境监测计划,以及监测数据的收集、整理、存档和上报,职责包括:
   a、按时开展例行环境监测工作,编制监测报告与报表;
   b、对主要排污单位的废水水质和排放量进行不定期的监测;
   c、参加本厂污染事故的调查工作;
   d、加强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校验工作,确保监测工作正常进行;
   f、建立监测、分析数据统计档案和填报环境报告;
   g、搞好监测仪器的维修、保养和校验工作。
   监测人员应持证上岗,对所提供的各种环境监测资料负责,监测人员应不断提高业务素质,自觉接受上级考核。
   12.1.3环境管理措施
   ① 提升污染源监控水平,做好源头控制
   加强纳管工业废水的水质、水量的监察力度,控制好本项目污水处理进水水质和水量,为污水处理系统的正常运转提供良好的条件。要求纳入管网的重点工业污染源建设污染源自动化监控系统、企业污水处理运行监控系统,以及必要的预警系统,提升环境保护部门监控手段,严格控制一类污染物和其他有毒、难降解污染物的纳管浓度,杜绝排污单位偷排、漏排的侥幸心理。
   ② 规范运营机制,完善过程控制
   一是建立健全污水厂运行规范,建立完善的运行台帐记录制度,制定污水处理应急预案;二是提高自动控制化管理程度,从而可以优化运转参数,提高能源利用率,降低运行费用;三是严厉打击未处理污水偷排、直排现象和受错误的利益驱动私自接受有毒、难降解甚至含有“三致”效应的物质的废水。
   ③ 健全监控体制,加强末端控制
   明确污水处理厂运营责任,逐步建立完善的处理厂尾水和污泥等监控体制,利用行政、经济手段,加强末端控制。建立健全尾水水质、水量监测和检查制度;加强污水处理厂污泥的处理处置的监管力度,避免造成新的环境问题;加强运营过程中噪声、恶臭气体的监控。
   ④ 排放口规范化管理要求
   规范化排放口的相关设施(如:计量、监控装置,标志牌等)属污染治理设施的组成部分,环境保护图形标志设置安装后,不得擅自拆除、移动和涂改。自动监控设备安装后,不得擅自拆除、闲置和破坏。
   ⑤ 建立健全环境管理档案
   建立并完善如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档案、污染物排放档案、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档案、固体废弃物处置档案、环境应急管理档案的管理。对建设项目清单、环评报告书及审批文件、项目试生产批复文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资料;人工化验的废水、废气等排放浓度数据和自动监测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数据;污染防治设施位置图,污水管网线路图,各个废水、废气污染物排放口分布图;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记录、污泥的产生量、及其贮存、处置和利用的管理情况;环境应急预案,应急处置设施日常维护运行情况记录等应全部妥善收集、整理、保存。档案管理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12.2环境监测
   环境监测的目的在于掌握各种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包括排放量、排放浓度是否符合环境标准,监督生产安全运行,并为控制污染和环境保护提供科学依据。
   根据本项目的特点,项目监测计划设置如下:
   
   
   表12-2-1 环境监测方案
位置 类型 监测项目 监测点位 监测频次 标准 监测实施
污水厂工程 大气 NH3
H2S
臭气浓度 2个除臭装置的排气筒、四侧厂界处及夏季、全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厂界、有大气敏感点的厂界 4次/天×3天,1次/季度 天津市DB12/-059 -9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委托环境监测站检测
SO2
NOX
烟尘 燃气锅炉烟囱排口 每年一次 DB 12/151-200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委托环境监测站检测
污水 pH、CODcr、BOD5、SS、NH3-N、TP、TN等 污水处理工段进水口、出水口 pH、CODcr、氨氮在线监测,且所有指标1次/周 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B) 厂中心化验室监测或委托宁河县环保监测站协助检测
噪声 等效A声级 四侧厂界外1m 1次/季度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3类) 可由管理部门委托的环境监测站负责
固体
废物 pH、Zn、Cu、Ni等重金属及其他特征因子 外运污泥 1次/年 GB5085.2-2007《危险废弃物鉴别标准》 委托宁河县环保监测站检测
在线监测设备 pH、CODcr、NH3-N、流量 总排放口 在线 设备获得计量认证,或对比监测校验合格 厂中心化验室自行管理
   
   12.3环保竣工验收方案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规定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中“对试生产3个月确不具备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试生产的3个月内,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延期验收申请,说明延期验收的理由及拟进行验收的时间,经批准后建设单位方可继续进行试生产。试生产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的规定,本项目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建议监测方案见表12-3-1。
   
   表12-3-1 环保竣工验收方案一览表
位置 类别 监测位置 监测项目 验收标准
污水处理厂 废气 2个生物除臭装置的排气筒、四侧厂界;夏季、全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厂界 NH3、H2S、臭气浓度 天津市DB12/-059 -95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燃气锅炉排烟口 SO2、NOX、烟尘、黑度 DB 12/151-2003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食堂油烟排放口 油烟   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废水 污水处理工段进水口及出水口 pH、BOD5、CODcr、氨氮、总氮、总磷、SS和粪大肠菌群 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
固体废物 - Zn、Cu、Ni等重金属及其他特征因子 按危废鉴别采样标准采取样品
噪声 四侧厂界外1m 等效连续A声级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
环境管理 —— 环境管理制度、环境应急预案等 具备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系统负荷工况正常、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要求、固体废物有妥善的处置去向,制定了环境应急预案等。
- 厂总排口 在线监测设备(pH、COD、氨氮、流量) 设备获得计量认证,对比监测校验合格
  13. 评价结论与对策建议
13.1 评价结论
   13.1.1项目概况
由于潘庄工业园区的迅速发展,生活及工业排污量大量增加,如不经过治理直接排放,必然对受纳水体永定新河造成严重的污染,破坏了沿途地段的生态环境。为了减少污染,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天津潘庄工业园区盛达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拟投资6500万元建设潘庄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工程,本期工程设计处理能力1.0×104 m3/d,污水处理工艺选择A2/O(厌氧/缺氧/好氧活性污泥法)工艺流程,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 标准,为满足尾水排放要求,设置排水管线1.5km,出水最终排入永定新河,。潘庄工业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服务范围为潘庄工业区,工程计划于2012年10月开工,于2013年12月建成投入试生产,工程占地位置位于潘庄工业区经六路南区块,厂区用地面积18924.51m2,全部为污水处理设施用地。
13.1.2产业政策及规划选址符合性
依据2011年3月国家发改委第9号令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三十八 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第15条“‘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政策和产业政策。同时,根据本项目选址条件通知书,本项目选址地块符合功能区规划要求,用地性质为污水处理厂用地。
   13.1.3 建设地区环境现状
   (1)大气环境
   本项目空气环境质量现状引用《环境质量年报》(2011年)中宁河县环境空气中常规因子SO2、NO2、PM10的监测结果,该地区常规大气污染物中PM10、SO2、NO2年均值均满足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2011年宁河县达到或优于Ⅱ级良好水平天数为321天,所占比例较高,说明该地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水平良好。
   项目选址处H2S、NH3、臭气浓度现状浓度均为未检出。各因子监测结果均能满足相应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
   (2)噪声
   项目选址四侧厂界处现状噪声值昼间和夜间监测值均可以满足 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标准要求。
   (3)地表水环境
根据《天津市环境质量报告书》(2010年本)中永定新河水质的监测统计结果,永定新河水体中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算术平均值均超过了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V类标准相应的限值,说明永定新河水质已为劣V类,水环境质量较差。为进一步了解本项目排放口附近永定新河和龙凤河水质,本评价在排放口上游500m,下游1000设置了3个监测断面,由监测结果可知,pH、NH3-N、COD、BOD5、总磷指标均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V类标准限值要求。
   13.1.4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和治理措施
13.1.4.1 废气
   (1)恶臭污染物
   ①恶臭气体有组织收集净化——污水处理区和污泥处置区的恶臭气体经收集进入各自区域的生物滤池除臭后通过6m高排气管排放。污水预处理区NH3排放浓度约为0.47mg/m3,排放量为9.4×10-4kg/h,H2S排放浓度约为0.045mg/m3,排放量为0.9×10-4kg/h;污泥处置区NH3排放浓度约为1.22mg/m3,排放量为6.1×10-3kg/h,H2S排放浓度约为0.042mg/m3,排放量为2.1×10-4kg/h。
   ②恶臭气体无组织面源排放——敞开式的构筑物恶臭污染物源强为NH3排放量为2.0×10-2kg/h,H2S排放量为1.1×10-3kg/h。
   (2)燃气锅炉烟气
   本项目在锅炉房内设1台0.5t/h燃气(天然气)锅炉用于提供冬季采暖热源,经计算排放量为烟尘0.011t/a,SO20.014t/a,NOX0.139t/a,排放浓度依次为9.5mg/m3、12.3 mg/m3和120mg/m3,燃气废气通过1根8m高的排气筒进行排放。
   (3)食堂燃气废气和油烟
   本项目食堂燃用天然气,天然气属清洁能源,燃烧后各项污染物产生量较少,经大气稀释扩散后,预计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本项目食堂属于小型规模,其排放油烟参照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关于小型规模的规定必须加装油烟净化装置,且油烟净化率不得低于60%,油烟的最高排放浓度小于2.0mg/m3。
13.1.4.2 废水
本项目厂内生活污水、污水处理装置冲洗水、污泥脱水等汇集后排入厂内进水泵房,随进厂污水一起进行处理。本项目建成后在正常运行情况下,一级B处理出水排入项目南侧永定新河,按污水设计处理1.0万m3/d计算,本项目外排尾水中污染物排放量CODcr 0.6 t/d、BOD5 0.2t/d、SS 0.2t/d、NH3-N 0.08t/d、TP 0.01 t/d。
13.1.4.3 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进水泵房、初沉池、鼓风机房、污泥浓缩脱水机房等建筑物中的污水泵,污泥泵,污泥脱水机、鼓风机等设备。根据同类设备噪声源强调查,污水泵和污泥泵噪声源强约为80dB(A),污泥浓缩脱水机噪声源强约为90B(A),鼓风机噪声源强约为85dB(A)。
13.1.4.4 固体废物
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粗、细格栅的栅渣1.0 t/d(含水率60%)、沉砂池的沉砂0.45 t/d(含水率60%)、污泥泥饼11.75 t/d(含水率80%)和生活垃圾4.4 t/a。
13.1.5 运营期环境影响
13.1.5.1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1)本项目除臭装置净化后排出的NH3和H2S最大落地浓度均低于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的一次浓度限值,占标率较低。
   (2)由预测计算可知,本项目NH3和 H2S四侧厂界预测浓度中的最高值分别为1.55×10-3mg/m3和1.15×10-4mg/m3,低于于厂界标准限值,项目运营期排放的NH3和 H2S的厂界浓度可以满足天津市DB12/-059 -9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恶臭污染物控制标准值)要求。
(3)由预测结果可知,各环境保护目标处的恶臭污染物NH3和 H2S的浓度影响值均远低于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的一次浓度限值(0.2 mg/m3和0.01mg/m3),占标率很低,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恶臭污染物不会对环境保护目标造成显著影响。
   (4)本项目对恶臭气体进行治理,针对本期工程建设规模应设置200m卫生防护距离。在厂区四周加强植树绿化的前提下,本评价认为项目厂界处臭气浓度能够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小于20(无量纲)要求,做到厂界达标。建议在绿化时注重乔灌木结合方式,实现立体绿化,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恶臭的影响。
   (5)本项目燃气(天然气)锅炉烟气由1根8m烟囱排放,排放的烟尘、氮氧化物和SO2的排放浓度均可以达到DB12/151-200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燃气锅炉标准要求,烟囱高度亦符合上述标准的限值要求。
   (6)本项目职工食堂应安装符合标准要求的油烟净化装置,可确保满足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相应标准要求。
13.1.5.2水环境影响评价
   (1)本项目污水系统处理采用“A2/O+消毒”工艺,对BOD5、CODcr、氨氮、总氮、总磷、SS和粪大肠菌群等指标分别进行达标可行性分析,经处理后以上指标最终出水外排浓度均能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限值要求。
   (2)根据污水来源及工程排污特征,预测对受纳水体永定新河的影响程度,并根据国家对总量控制的指标要求及水质现状情况,选定CODcr和氨氮为预测因子进行水环境影响预测评价。本项目处理达标的尾水与永定新河的河水混合后,混合过程段长度约为111m,在混合过程段过后,CODcr和NH3-N预测值即可得到一定的水质恢复,根据调查,在混合过程段内,永定新河河段范围无养殖区、开放式游泳区、亲水活动区等水质敏感区段,废水排放对该河段不构成明显的负面影响。在排放口处CODcr和NH3-N浓度的预测值稍高于本底浓度,在混合过程段过后,CODcr和NH3-N预测值即可恢复到未排放以前的断面水质;在本项目尾水达标排放的情况下,排放口及下游COD和NH3-N的预测值均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V类水体的标准(40mg/L,2 mg/L),因此本项目尾水达标排放基本不会对永定新河的水质造成污染影响。
   (3)以污水厂预测的进水水质和出水水质计算总量,本项目建成后可以明显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减少污染物排放量CODcr 1788.5t/a、BOD5 1022t/a、SS 1387t/a、NH3-N 135.05t/a、TP 25.55t/a),改善临近水域的水质,同时对于宁河县水污染物总量的削减起到积极作用。
13.1.5.3 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对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所在各设备间做好消声、减振、隔声措施后,由预测结果可知,项目运营期四侧厂界昼、夜间噪声排放预测值均可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的限值要求,可做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且由于本项目选址于工业区,与环境敏感目标距离较远(最近的环境保护目标距离本项目厂界400m),因此本项目噪声不会产生扰民现象。
13.1.5.4 固体废物处置可行性分析
脱水后栅渣、沉砂、污泥经取样检验,调查污泥中的重金属元素和有毒有害成分,按照GB5085.2-2007《危险废弃物鉴别标准》要求进行鉴别,不涉及危险废物后,由天津市宁河县环卫管理所接收后与普通垃圾一起进行卫生填埋。若涉及危险废物,则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妥善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以上处置途径可行,不会造成二次污染。本项目各类固体废物处置去向明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13.1.6 环境风险
   本项目污水处理工程存在一定的事故风险,包括对纳污水体的污染、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因此在设计中应充分考虑到可能的风险事故并采取必要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如选用性能可靠的设备,关键设备应有备机,加强设备、设施的维护与管理,保证电源双回路供电,建立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和操作责任制度,在日常工作中加强管理等等,保证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并预防和及时处理风险事故,减少可能的造成环境影响及经济损失。
13.1.7 清洁生产分析
本项目为污水厂的建设,从自身的建设性质就体现了清洁生产理念。本项目资源消耗较低,污染物经过削减后外排,所采用工艺比较先进,因此本项目清洁生产水平较高。
13.1.8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结果,结合环保措施对污染物总量的削减,核算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CODcr排放总量为219t/a,氨氮排放总量为29.2 t/a。SO2排放总量为0.014t/a,NOX排放总量为0.139t/a。
本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完善潘庄工业区基础设施配套,有助于减少该地区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污水厂的竣工正常营运后将对地区水环境质量的改善作出积极的贡献。污水厂的固体废物经取样检验不含危险废物后,外运至天津市宁河县环卫管理所进行卫生填埋,有合理的处理处置去向,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13.1.9公众参与
本项目采取网上公示和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网上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通过对回收的调查问卷统计,项目附近周边的企业员工和环境敏感点居民均能够理解和积极支持本项目建设,并认为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区域整体条件的改善和促进地区经济的发展,同时公众希望采取加强绿化和强化管理的措施来减轻项目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本项目应根据公众参与的意见,加强日常生产管理,保证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转,严格执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13.1.10 环保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6500万元人民币,作为环保工程项目,其本身的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00%。为确保其所排放的各类污染物均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要求,本项目应加强施工期和运营期相应环保投资,根据核算环保投资共计490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额的7.5%。
13.1.11 评价结论
本项目选址规划为市政设施用地,工程建设符合地区发展规划及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排放大气、水、噪声等污染物均采取相应环保治理措施进行治理,固体废物处置去向合理,工程投产后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的要求。在政府部门加强本项目收水范围内各排污点源的管理,本项目进水达到设计进水水质的前提下,在对处理工艺进行进一步的技术论证,确保各处理构筑物的处理效果,保证出水水质达标,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下,本项目具有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13.2 对策建议
   (1)在设计上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本项目应重点考虑产噪设备的选用和厂平面布局,加强日常管理,保证厂界噪声达标。
   (2)本项目应预留碳源投加设备及功能,待污水处理厂运行条件下,视污水处理的实际情况进行碳源的投加,以确保污水处理效果和效率。
   (3)运营期对主要设备定期维护检修,防止由于设备老化造成污水非正常排放事故的发生。
   (4)建议建设单位在污水厂建成投运出泥后,对污泥进行土壤质量监测,确定污泥中有毒物质及重金属不超标后,可探讨污泥脱水后农用、林用、绿化和用做建筑材料的可行性,以对污泥进行资源化利用。
(5)遵循“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原则,加强对各生产工序的监控和管理,有计划、有步骤地制定和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制度。
   
   
   
  14、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联系人:王 颖 回蕴珉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号
邮编:300191
联系电话:87671908
传真:87671908
电子邮箱:huiyunmin@163.com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102号     


天津潘庄工业区
污水处理厂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二〇一二年十月
公众参与意见表
   填表说明:  本表格用于征集公众对于上述项目的意见,对您提出的合理意见我们将认真考虑,填表人须提供真实信息以便于我们核查及反馈意见,经核实,提供虚假信息的意见将不被接受,请确保个人信息填写正确、意见客观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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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单位     
住址     
项目
名称     
意见
陈述     
   
                       环保审批部门:宁河县环保局
                    联系人:刘金霞
                   联系电话:69119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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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6/2/18 2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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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潘庄工业区污水处理厂BOT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天津潘庄工业区污水处理厂BOT项目已由宁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招标人为天津潘庄工业园区盛达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现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该项目的BOT模式(建设-运营-移交)投资运营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概况:天津潘庄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地址为天津潘庄工业区内,建设规模为处理污水1万m3/d,分两期实施。
2.1.2 建设期:本招标项目一期工程于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土建、设备安装并具备投入运营条件;二期工程由园区管委会根据园区内污水情况和企业入驻需要决定何时启动,中标人组建的项目公司应在接到园区管委会发出的启动二期工程通知后,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建设。
2.1.3 特许经营期: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含建设期)。
2.2 招标范围:
2.2.1 本次招标范围为天津潘庄工业区污水处理厂BOT项目招标,共1个标段。合同名称:天津潘庄工业区污水处理厂BOT项目,合同编号:PZGYQWSCLC/HT-2015-01,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含750米厂外排水管),总规模为1万m3/d,结合园区现状,本着一体设计,分两期实施原则,一期工程处理规模0.5万m3/d、部分土建按1万m3/d建设(如粗细格栅、提升泵房、沉砂池、鼓风机房和污泥脱水机房等)。出水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规定的一级A标准。
2.2.2 本项目中标人负责项目资金的筹措、建设、运营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期满后,将该项目及其全部设施完好无偿交归政府指定部门或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中国境内的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应不少于人民币一亿元且净资产不少于3000万元;
3.2 具有处理能力1万吨/天以上(含1万吨/天)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经验;
3.3 近三年(2012~2014)在银行无不良记录,无商业欺诈行为,无被责令停业、投资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3.4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人符合3.1、3.2、3.3条规定的要求,联合体各方应共同授权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牵头人满足3.1要求;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投标报名: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5年4月22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1)通过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tsjj.com.cn)进行网上报名。
(2)不能通过上述(1)中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的,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联合体协议书(若联合体投标)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到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可拨打022-23266688转8117进行咨询。

5、购买招标文件
⑴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业绩证明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联合体协议书(若联合体投标)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5年4月23日~2015年4月29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⑵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予退还。

6、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7、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5月27日9时30分。
(2)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要素厅(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招标人:天津潘庄工业园区盛达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宁河县潘庄工业区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 编:300204
网 址:http://www.tjpuze.com.cn
电 邮:puze2008@126.com
联系人:高永亮
电 话:022-23266688转8149
传 真:022-23256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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