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二期)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简本 1.1 工程概况 厦门市同安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二期工程)位于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卿朴村南面,浦声支流西侧,北距橡胶坝工程约200米处。污水厂总占地9.52hm2,一期工程用地面积为5.14hm2,本扩建工程在同安污水处理厂厂区内二期预留用地上建设,占地4.37hm2,不需另外征地。 本工程扩建规模为5万m3/d,扩建后,污水厂污水处理总规模达10万m3/d。工程总投资约8800万元人民币。: 扩建工程拟采用与一期污水处理工艺一致的前置厌氧DE氧化沟污水处理工艺,本工程设计进水水质:CODCr为500mg/l,BOD5为250mg/l,SS为400mg/l,NH3-N为30 mg/l,TN为50mg/l,TP为6mg/l;出水水质近期达GB18918-2002一级B标准,远期按环保要求经深度处理最终达到一级A标准。 本工程污泥采用与一期工艺流程衔接一致的重力浓缩形式,污泥经离心脱水机脱水后制肥或外运等。 污水经处理后,沿一期工程已建的排水管至东西溪浦声支流段排放,最终流入同安湾,本扩建工程不再建设排水管。 1.2 工程运营期的主要环境问题 (1)污水排放(正常、事故)对排放水域的影响; (2)污水厂恶臭对大气环境及周围居民生活质量的影响; (3)污水厂污泥若处置不当,极易造成环境污染; (4)污水厂运行后,机械设备的噪声影响。 1.3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结论 1.3.1 污水厂现状恶臭情况 2008年9月18、19、25日监测结果表明,本污水厂现状四厂界氨、硫化氢浓度都符合GB18918-2002的二级标准值。厂区甲烷浓度符合GB18918-2002的二级标准要求。同时对照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TJ36-79)可知,本污水厂现状厂界硫化氢监测值符合(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 1.3.2 环境噪声现状 由环境噪声监测结果知,污水厂昼间厂界噪声在45.6 dB~52.1 dB,夜间厂界噪声在45.6 dB~52.1 dB,可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污水厂厂界噪声也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总体来看,本污水处理厂的环境噪声质量现状良好。 1.3.3 评价海域水质质量现状 与三类海水水质标准比较,参评项目中所有测站活性磷酸盐高低平潮全部超标,无机氮除了同安湾大桥附近测点外,其他测站测值高低平潮也都超标,COD除了瑶江坝上游测点、低平潮时排放口处的测值超标外,其它测站所检测指标可符合三类海水水质标准。瑶江橡胶坝上游测点污染物浓度相对较高,排放口下游污染物浓度逐步降低。 1.3.4海域表层沉积物质量现状 监测结果表明:评价水域表层沉积物除了2#、3#站石油类,1#、3#、4#站铜类超标外,其它站位有机碳、硫化物、油类、铜、铬、锌、镉、铅、汞和砷等指标可符合GB18668-2002《海洋沉积物质量》第二类标准要求。 1.4 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论 1.4.1营运期污水排海的环境影响预测 根据潮流场和污染物扩散的三维数值模拟计算结果,在同安污水处理厂现状排放点,正常排放条件下污水排放引起COD浓度超过第三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最大面积(低平潮)约为0.7km2;而事故排放下,其影响面积更大:丙州、琼头以北海域COD浓度增量超过2mg/l,东坑湾以北同安湾北部海域的浓度增量超过1mg/l。 在海洋功能区划东咀港预留排污区排放,正常排放条件下污水排放引起COD浓度增量较小,事故排放条件下将在排放口附近一定范围内超过第三类海水水质标准;在澳头排放口排放时,污水排放引起COD浓度增量无论是正常或事故排放,均比东咀港预留区小,是个比较理想的排放口。 1.4.2 恶臭环境影响 类比调查表明,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时,在污水处理下风向5m范围内,感觉到较强的气味(3级~4级),在5~100m范围内很容易感觉到气味(2级~3级),在200m处气味很弱(1级~2级)。 1.4.3 固废环境影响 本工程产生的生活垃圾、沉砂、栅渣等纳入环卫系统统一处理,影响不大。污水厂运营过程产生的生物污泥经过浓缩脱水处理后,若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若回用于农用,则其污染物含量应满足GB18918-2002中表8标准限值的要求,其施用条件须符合GB4284-84《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的有关规定。 1.4.4 噪声影响分析 在采取消声减振,大的噪声源布置于地下室等措施后,噪声对厂外敏感目标的影响不大。 1.5 公众参与 根据收回的公众参与调查表及公众参与调访结果,广大公众对同安污水厂在原预留用地按照规划进行二期工程建设表示理解和支持,有关公众的意见,评价单位及时向建设单位进行反馈,建设单位表示予以采纳,并表示将严格按环评报告书的要求,落实环保工程措施,尽量减小工程建设对环境和公众利益的影响。 1.6 清洁生产 从清洁生产概念出发,本工程在这方面主要特点: (1)在污水处理工艺方面,采用DE氧化沟处理工艺,在城市污水处理技术上已经成熟,设计中采用计算机控制仪表监测及事故报警等各项可靠和先进的运行管理方式。 (2)噪声防治方面,本工程污水泵、污泥泵采用潜水泵,安装在水下;浓缩脱水机安装在室内,大大减小了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3)工程将尽可能增加厂区绿化面积,沿厂区围墙内侧布置吸收性强的灌木树,形成隔离带。 虽然本工程在清洁生产方面作了努力,但还需继续挖掘潜力,采取必要的环保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污染的影响。具体的环保措施见第八章。 1.7 环保工程措施 本工程需采取的环保工程措施主要有: 厂界四周应留有一定宽度的卫生防护距离,可种植抗污能力综合值较大的乔木。 按各构筑物所在的厂区位置划分为两个除臭单元,配备生物除臭设施。进水泵房、沉砂池、均采用加盖形式, (3)除了要求污泥浓缩机设于室内,采用封闭设备外,对污泥构筑物产生的臭气还要进行收集,采用生物法进行脱臭除臭处理。 加强管理,定期清洗污泥脱水机,格栅截下的格栅及时清运。运输污泥车辆应采取密闭方式,以防跑、冒、滴、漏,造成二次污染。 1.8 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厦门市同安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选址于同安污水厂厂区内预留用地,按照原规划进行扩建,工程建设将改善同安区基础设施、减少入海污染物总量、推动同安区经济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该工程在确实落实报告提出的对恶臭产生源进行加盖、生物除臭等环保措施前提下,使工程营运期产生的环境污染在严格采取环保工程措施后得以有效防治,从环保角度考虑,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信息类别: 勘察、设计招标 (福建) 工程名称: 厦门市同安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设计招标 报名日期: 报名开始: 2007-08-21 截止日期: 2007-08-22 报名条件: 本次投标保证金为叁万元人民币,采用转帐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转入招标人指定帐号,招标人开户行: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户名:农行厦门分行营业部;帐号:379001011813186。 11、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甲级设计资质且具有足够能力来履行本合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计企业或联合体。 12、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07年8月21日至2007年8月22日,地点: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2层)。 13、招标文件(含资格预审文件、评标办法)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 14、投标申请人必须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将资格预审申请书于2007年8月24日8:30时至9:30时送达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2层) 15、有关本项目招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6、本次招标的联系人:卢国政、邓冬娘;电话:0592-5138720、5138721; 传真:0592-5138787。 招标人:厦门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_;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盖章)_。 备注: 招标人名称:厦门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招标人地址:莲前西路157号;邮政编码:361000 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4、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莲花南路6号北方大厦四楼邮政编码:361006 5、招标项目名称:厦门市同安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设计 6、招标项目地点:同安区西柯镇卿朴村南 7、招标项目实施时间:2007年8月至9日。 8、招标项目性质、规模、数量:本工程在同安污水厂预留用地内扩建5万m3/d,扩建后规模为旱季10万m3/d,雨季16.3万m3/d。总投资额约9995.19万元。 9、本次招标,招标人将采用资格预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申请人可派人凭身份证或公司介绍信向投标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本招标工程项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将及时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投标申请人。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0-6-2 上午 12:51:45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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