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市陈埠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为充分了解老河口市陈埠污水处理厂工程拟建地周边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意见,更好的做好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告。 一、项目概况:老河口市陈埠污水处理厂工程位于老河口市陈埠科技产业园区,总占地面积为47.8亩,总投资3896万元,分期建设规模为:一期:1万m3/d(本次项目即为一期),二期:1.5万m3/d。本次项目不包含污水管网建设,其管网建设由开发区统一规划实施。 (1)项目名称:老河口市陈埠污水处理厂工程 (2)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老河口市城市污水处理公司 (4)建设地址:老河口市陈埠科技产业园区西南部横二路西侧 (5)劳动定员:项目劳动定员13人。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概述 (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经检索,该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鼓励类中“第三十八条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第15项“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因此,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城市规划相符性分析 老河口市陈埠污水处理厂工程厂址位于老河口市陈埠科技产业园区西南部横二路西侧,项目目前已取得老河口市规划部门的规划用地红线图。项目建设符合老河口城市规划的要求。老河口市陈埠污水处理厂工程已纳入《老河口市陈埠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老河口市陈埠组团竖向及排水专项规划》。 (3)厂址可行性分析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中指出:“污水处理厂位置的选择宜符合下列要求:1、在城市水系的下游并应符合供水水源防护要求;2、在城市夏季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3、与城市规划居住地、公共设施保持一定距和离的卫生防护距离;4、靠近污水、污泥的排放和利用地段;5、应有方便的交通、运输水电条件。”。项目选址符合以上要求。因此,本评价认为项目选址基本合理。 三、环境现状评价概述 (1)环境空气现状评价结论 评价区域SO2、NO2小时浓度值及TSP日均浓度值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2)地表水环境现状评价结论 监测结果表明,汉江各监测断面各监测因子均符合《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Ⅲ类标准。 (3)声环境现状评价结论 厂界各噪声监测点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评价标准要求,说明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良好。 四、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概述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①恶臭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估算模式计算出项目大气污染物——氨和硫化氢下风向最大浓度分别为0.01532mg/m3、5.75E-05mg/m3(出现距离均为147m),浓度占标率分别为7.66%、0.57%,均小于10%,项目排放大气污染物氨和硫化氢排放浓度均小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氨1.5mg/m3;硫化氢0.06mg/m3),由此可见项目氨和硫化氢的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②大气防护距离 根据卫生防护距离及大气防护距离计算结果,综合考虑该项目执行大气防护距离为50m。根据调查,该项目所在区域为工业园区,最近居民点为东北侧邓岗村居民距离东北厂界约800m,符合该项目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要求。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污水处理厂项目建成后,废水与汉江水混合后,其COD、氨氮浓度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要求,其纳污水体汉江的水环境质量维持在现状水平 在非正常情况下废水对汉江的贡献值将显著增加,该部分废水与汉江水完全混合后,虽然不会对汉江的水体功能产生影响,但由于贡献值的显著增加,仍然会对汉江水质产生一定影响,因此污水处理厂应加强废水处理设施的维护与管理,杜绝废水非正常排放,使其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3)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主要噪声源昼、夜间叠加值均小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昼:60dB(A);夜:50dB(A)],其周围最近的居民点距高噪声设备约800m,污水处理厂在正常运行时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轻微。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拟建工程固废产生量约为636.2t/a,其中剩余污饼约593.13t/a,格栅截留物和沉砂分别为27.37t/a和10.95t/a;管理人员的生活垃圾约4.75t/a。以上固废全部送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有合理、安全、经济的处理方式,对环境不会造成污染影响,固废处理处置率达100%,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五、污染防治措施概述 (1)废气污染治理措施 在污水处理厂运行后,削减恶臭污染的主要措施是在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操作中加强管理,污泥浓缩控制发酵,污泥脱水后要及时清运减少污泥堆存;在各种池子停产修理时,池底积泥会暴露出来散发臭气,应采用及时消除积泥的措施来防止臭气的影响,在采取以上控制措施后,项目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将会进一步减小。 通过在厂外设置大气卫生防护距离,采用绿化带降污。根据本报告第五章节的计算结果,该项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为50m,并应按规范在厂界周围种植30m的树木隔离带。 (2)废水污染治理措施 拟建污水处理厂污水采用水解酸化+多级 A/O处理工艺,在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情况下,排放废水中的COD、BOD5、氨氮和总磷等污染物的排放浓度明显降低。因此该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纳污水体汉江水质将得到较大的改善。 (3)噪声污染治理措施 防治噪声污染措施有:①污水泵和污泥泵可采用潜污泵,置于水下噪声较小;②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使其远离周围噪声敏感点以减轻噪声影响;③选择低噪声的鼓风机、污水泵等并加隔音罩;④在风机的进、出气口设阻抗复合式消声器;⑤对于曝气池鼓风机房采取减振、隔音、地下廊道式进风等措施;⑥鼓风机房控制设中心控制检测室,操作人员可不必在鼓风机房内工作。⑦尽可能沿厂区围墙内侧布置吸抗性强的灌木树,形成绿化隔离带,利用绿化林木降低噪声影响。 (4)固废污染治理措施 ①对污水处理厂污泥进行无害化、稳定化处理并做好严格的防渗措施,底泥渗滤液送至的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②污泥收集时必须设置专门的存储设施和场所,存储场所要有防止污水渗漏、溢流措施,并应采取设置顶盖等防止降雨(水)进入的措施。 ③对污水处理厂污泥及其临时堆放场的土壤和地下水进行定期监测,发现污染问题应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扩大或转移; ④要求污泥运输过程中使用密闭的专用运输车运输。 六、总量控制概述:根据国家有关污染物总量控制政策,结合项目污染物产生、排放特点及其污染物控制措施,并从保护环境和促进项目加大污染防治力度的角度出发,进一步严格控制,报经襄阳市环境保护局核定,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COD:230t/a;氨氮:31t/a;TP:3.8t/a;固体废物合理处置不允许排放。 七、环境风险分析概述:根据项目营运期水环境影响预测,在极端情况下该废水对汉江的贡献值显著增加,非正常情况下对汉江水质产生一定影响,因此一旦发生故障应及时检修,保证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转,将此类风险降至最低限度,其风险程度是可以接受的。 八、报告书总结论要点 老河口市陈埠污水处理厂位于老河口市陈埠科技产业园区,由老河口市城市污水处理公司投资3896万元兴建,设计总处理能力为2.5万m3/d,一期为1万m3/d的处理能力(本次项目即为一期),污水处理工艺采用水解酸化+多级 A/O工艺,工艺技术路线成熟可行,经过分析,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老河口市总体规划的要求,污水处理厂工程的运行可大大削减陈埠科技产业园区污水对汉江的污染负荷,对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项目在落实拟采取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和本评价推荐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情况下,各种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均可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要求,评价区域内的环境空气、地表水及声环境质量可控制在相应的环境标准范围内。 只要该公司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建议,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该项目按拟定设计规模和建设方案进行建设,从环保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九、公众意见调查及联系方式:对老河口市陈埠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其它意见和建议,请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拟建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1、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老河口市城市污水处理公司 地址:老河口市陈埠科技产业园区西南部横二路西侧 联系人及电话:张伟 18907277866 2、评价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襄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地址:襄阳市襄城区陈侯巷 邮编:441021 联系人及电话:梅立新 0710-3721501 电子信箱:704941445@qq.com(注明“陈埠污水处理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