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生水厂(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建设的需要,成都市规划了13个产业功能区,其中包括天府新城和金融总部商务区。拟建金融总部商务区位于成都市中心城南部,高新区东部和锦江区西部,三环路和四环路之间,锦江两侧。规划金融总部商务区范围北至繁雄大道(武侯大道),西至益州大道,东至新成仁路,南至民丰大道、民悦东街、锦江和规划20米道路,总用地面积约511公顷(含水域76.2公顷),绿地98.7公顷(新益州公园22.6公顷,河心岛23.1公顷),目前范围内主要有原行政中心、政府A、B楼,新益州公园、成都第一污水处理厂和成都第二污水处理厂、四川省森林总队和一些在建项目,该规划已于2010年03月获得批准。按照该规划,成都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40万m3/d,占地470亩)和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30万m3/d,占地310亩)须予以拆除,另新建污水处理厂承担其作用。根据《成都市主城区排水规划》、《成都市市域排水工程体系规划》以及成都市人民政府文件(成府发【2009】34号)——《成都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水务局关于建立和完善我市统筹城乡生活污水处理体系意见的通知》要求,成都市主城区所有污水处理厂出水均需达到一级标准A标准。目前,成都第一污水处理厂和成都第二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均未达到一级标准A标准,但要实施提标改造工程,一厂和二厂厂内均无改造设施场地可用,厂外新征地更无可能。因此易地新建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一级A标准,再生水回用部分按河道景观用水标准执行,一次性解决了出水水质达标问题。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须对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保护信息,以便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成都市新生水厂(一期)工程; 建设地点:中途泵站位于双流县中和镇;处理厂址位于成都市锦江区大安桥村; 项目业主:成都市金融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业主: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占地面积:中途泵站占地面积为21.15亩;处理厂址占地面积为905.45亩; 建设性质:搬迁改造; 建设规模:一期规模Q=70.0万m3/d; 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厂内设施及厂中途泵站建设(不含管网建设)。其中处理厂址主要处理构筑物初沉池、改良A2/O生化池、二沉池、滤池是按一期工程70万m3/d规模计算投资外,其余的生产性构筑物和附属建筑均按总规模100万m3/d一次建成,分期增加设备计算投资。 污水提升泵房土建部分按100×104m3/d设计,设备分期安装,一期设计规模为75×104m3/d;再生水加压泵房按50×104m3/d设计。 建设方案:污水处理工艺采用改良型A2/O,污泥处理采用重力浓缩、机械脱水,深度处理工艺采用直接过滤,消毒采用紫外线消毒工艺,除臭采用微生物除臭工艺; 投资经额:本工程估算总投资(一期工程)14.86亿元,其中工程费用10.65亿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0.95亿元,预备费0.93亿元,厂外供电线路(110kV双回路)费用2.16亿元,建设期贷款利息0.11亿元,铺地流动资金0.059亿元。 二、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会产生一定的环境问题,其具体表现为:建筑机械、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和扬尘;产生建筑废弃物;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和垃圾等,但其影响将随着施工期结束而消除。 项目营运期造成的环境问题主要有:废水、恶臭、设备噪声、污泥、生活垃圾。 三、主要的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废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混凝土搅拌产生的少量浆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施工扬尘:对施工区域实行封闭或隔离,并采取有效防尘措施;风速四级以上易产生扬尘时,项目施工单位应暂时停止土方开挖,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飞散;严禁抛撒建筑垃圾;施工工地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前必须作除泥除尘处理,严禁将泥土尘土带出工地;运输沙、石、水泥、土方、垃圾等易产生扬尘物质的车辆,必须封盖严密,严禁撒漏;沙、渣土、灰土等易产生扬尘的堆放场地,必须设置围栏或采取遮盖、洒水等防尘措施;做好施工周围道路交通组织工作,保障周围道路畅通,避免因施工而造成交通堵塞。 施工噪声:要求施工时必须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的工作时间,尤其是在夜间严禁高噪声机械进行施工作业,休息时间禁止高噪声设备的施工,在学生考试期间更应严禁夜间施工,减少这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对不同施工阶段,按《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对施工场界进行噪声控制。 施工固废:主体工程施工和装饰工程施工产生的废弃物料等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堆放场。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有关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规定,与接纳单位签定环境卫生责任书,确保运输过程中保持路面整洁;在工程竣工以后,施工单位应同时拆除各种临时施工设施,并负责将工地的剩余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理干净,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2、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水 污水处理厂在处理污水的同时也将产生污水: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污泥脱 水间产生的污水等。工程将自身产生的污水引入细格栅井前的集水池,用泵提升至污水处理工序中进行处理,实现达标排放。 (2)、废气 成都市新生水厂(一期)工程采用改良型的A2/O污水处理工艺,废气(恶臭物质)的排放强度类比参考一般城市污水处理厂二级生化处理工艺(如A/O、A2/O)的排放情况,同时考虑该厂的臭气治理措施(加盖、风道收集至生物过滤塔)和治理效果(臭气收集效果和生物过滤塔效果),由于本工程采取加盖密封收集,从对环境保护有利角度考虑,查阅相关规范后确定其臭气泄露率为10%,确定H2S的排放强度为0.00050kg/h,NH3的排放强度为0.045kg/h。经计算得到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00米(即以提升泵站、格栅、污泥脱水间、储泥池、生化池、初沉池等为圆心周围100米范围)。 另外综合楼内职工食堂,将产生餐饮油烟,油烟通过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可实现达标排放。 因此,运行期的大气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污水泵、污泥泵、鼓风机、脱水机、除砂机等,各个噪声源均处于建筑物内,屏蔽作用较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墙体隔声等措施后,本项目营运时设备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 (4)、固体废弃物 A、污泥 污泥是污水处理厂的主要固体废物。成都市新生水厂(一期)项目建成后,预计每日污泥产生量约700吨(含水率应≤80%),污泥干质140吨,污泥堆棚存放量可达3~4天,污泥堆放场地采取防渗漏和流失等措施,避免了污泥给环境造成的二次污染。新生水厂一期工程污泥经本厂浓缩、脱水后,送成都市第一城市污水污泥处理厂进行干化焚烧处理。污泥焚烧灰渣送成都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卫生处置场填埋。 B、栅渣及砂石渣 格栅产生的栅渣采用渣斗集中收集,洒石灰消毒并及时外运。 沉砂池产生的沉砂通过砂水分离器进行了清洗,降低了砂砾中所含的有机物。清洗砂砾的废水返回处理中集中处理,分离后的砂砾采用砂斗集中收集,洒石灰消毒并及时外运。此类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5.0.0t/d。 C、生活垃圾 成都市新生水厂(一期)项目劳动定员为100人,按每人每天产生生活垃圾0.5kg计,则年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8.25t,定期清运至城市垃圾处置场进行处理。 因此,运行期的固体废弃物可实现达标排放。 (5)、污水处理厂环境正效益分析 新生水厂(一期)工程的建设,大大消减了洗瓦堰的污染负荷,使排入洗瓦堰的污染物CODcr减少了22630t/d、BOD5减少了10220t/d、SS减少了14600t/d、NH3-N减少了2044t/d,T-P减少了255.5t/d,T-N减少了2190t/d,项目建成后对洗瓦堰地表水环境有明显改善。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 本工程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发展政策,符合成都市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工程已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经济技术可行,在治污设施连续稳定运行的基础上,项目建成运行后不会改变项目区域现有的环境区域功能,工程的建设符合“达标排放、清洁生产”的原则,因此,本评价认为,成都市新生水厂(一期)工程在完善环保设施及环评要求前提条件下,工程对改善城市环境均具有积极作用,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本工程是可行的。 五、公示期限: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日内,即自2010年8月5日起至2010年8月15日止。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本次公众参与采用向公众公示相关信息后,收集公众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该工程建设方案及环境保护等方面有建设性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直接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反映,供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南工 电 话:13881909359 评价单位:成都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昝晓辉 电 话:028-87012502 (来源:成都市环保信息中心,2010-8-5) VIP重点项目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2-6-12 14:37:27修改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