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2013-11-29 截止日期: 2013-12-20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湖北省十堰市房县门古寺镇污水、垃圾及中坝乡污水处理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鄂发改审批 [2013]311、309、314批准建设立项,项目业主为房县大禹南水北调项目服务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为湖北环鹏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84:16;招标人为湖北环鹏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华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门古寺镇红星村二组、门古寺镇草池村一组、中坝乡下坝村二组; 2.2 建设规模: ⑴ 门古寺镇污水日处理污水1400吨,污水收集范围为集镇中心区。新建一座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6.13公里;污水、污泥处理设备和构(建)物;辅助生产设施及公用工程等, 概算总投约1547.87万元。 ⑵ 门古寺镇垃圾总为容21.96万立方米,平均日处理垃圾42吨,服务年限12年。新建垃圾填埋场一座,建设垃圾收运系统,配套工程及生产管理工程。概算总投约2051.91万元。 ⑶ 中坝乡日处理污水900吨,污水收集范围为集镇中心区。新建一座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5.24公里;污水、污泥处理设备和构(建)物;辅助生产设施及公用工程等。概算总投约1264.18万元。 2.3 合同估算价:一标段约40万元;二标段约30万元。 2.4 招标范围:分二个标段,一标段为房县门古寺镇污水、中坝乡污水处理项目;二标段 房县门古寺镇垃圾处理项目。各标段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等全过程设计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单位资质要求: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行业(排水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业(须含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 单位资质要求: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行业(环境卫生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设计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2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国家壹级注册结构师或建筑师(须为市政工程),且必须是本单位人员; 3.4 近五年内完成二个以上类似工程项目,且近三年无不良信誉。 4、投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1月29日至2013年12月3日(法定公休日正常报名),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十堰市人民中路1号三楼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单位法人委托购买招标文件。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 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② 被委托人身份证 ③ 营业执照副本 ④ 资质证书副本 ⑤ 组织机构代码证 ⑥ 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 以上所有原件及复印件,且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2月20日15时00分,地点为 十堰市人民中路1号三楼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评)标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交易中心名称: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庹秀琴 电 话:0719-8208350 招标人:湖北环鹏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朝阳中路朝阳上都A座1906 邮 编:442000 联系人:沈涵 电 话:18772968397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华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地 址:湖北省十堰市东岳路1号 邮 编:442000 联系人:唐新 电 话:0719-8686832、18062171676 “......⑴ 门古寺镇污水日处理污水1400吨,污水收集范围为集镇中心区。新建一座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6.13公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