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中国投运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 安徽→ 浏览帖子:0677安徽朱砖井污水处理厂 http://www.waterchina.cn/2009/show.asp?id=7049&bd=50677安徽朱砖井污水处理厂 序号 省份 项目名称 主体处理工艺 投运时间 设计处理能力(万立方米/日) 平均处理水量(万立方米/日) 677 安 徽 朱砖井污水处理厂 SBR 2005年 12月 5.5 5.4 合肥朱砖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行政区代码 法人代码 企 业 名 称 340102 74890568-6 合肥朱砖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434-安徽省合肥市朱砖井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4760&classid=858
1514-安徽省合肥市朱砖井污水处理厂技改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8586&classid=858 加 入 日 期: 2010-09-30 截 止 日 期: 2010-10-20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合肥朱砖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合肥朱砖井污水厂提标改造工程设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 、项目编号:2010CGFZ1326 2 、项目名称:合肥朱砖井污水厂提标改造工程设计 3 、项目概算:70万元 4 、项目内容:本次招标设计范围包括对污水处理厂原有部分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技术改造(含除臭和降噪),同时新增处理能力为5.5万m3/d的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设施,使其最终出水水质能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A标准。设计内容包括:合肥朱砖井污水厂提标改造工程可研、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勘察、勘探及测绘)以及设备采购技术标书编制。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市政(给排水)设计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3、近5年内有1个5万吨/日(或以上)规模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设计业绩,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所设计的项目已投入运行一年以上,运行情况良好,出水水质达到设计要求(需提供用户证明)。 三、开标时间及地点 1 、开标时间:2010年10月20日15:00 2 、开标地点:合肥市阜阳路17号(原合肥市委)2楼2号开标室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0月20日15:00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1 、报名时间:2010年09月30日上午08:00至2010年10月15日下午17:30 2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200.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 、报名方式: (1)本项目只接受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会员库中已审核通过会员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会员办理网址请参见(http://www.hfztb.cn/hfzbtb/hyzq/)栏目中“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会员注册流程”,联系电话:0551-2692111,联系人:徐工),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会员报名程序请登陆合肥招标投标中心网(www.hfztb.cn)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办事指南”栏目--“会员报名操作手册”); (3)会员报名成功后直接采用网上支付系统支付标书费用,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答疑或相关说明)。如无网上银行帐号,请及时前往银行办理(本系统目前支持以下银行网上支付服务: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徽商银行); (4)投标人请在开标前,携带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至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一楼服务大厅收费窗口换取投标保证金票据,并交投标文件接收人验证,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六、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阜阳路17号(原合肥市委)四楼 本项目联系人:李工(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一楼服务大厅2号窗口) 电话:0551-2627544 传真:0551-2692070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联系电话:0551-2692009 合肥招标投标中心网址:www.hfztb.cn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址: www.hfzfcg.gov.cn 七、其它事项说明 1、网上报名的投标人可在报名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人网上报名后,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网银支付,逾期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 3、投标人如需开具标书工本费发票,请在报名成功后打印回执码页面并携带至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一楼服务大厅财务窗口办理; 4、报名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5、购买了招标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