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防城港北投水务有限公司大西南临港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截污管网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 防城港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已基本完成“大西南临港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截污管网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告,望广大公众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报告书的进一步完善及项目改造工程的顺利开展。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广西防城港北投水务有限公司大西南临港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截污管网一期工程项目为大西南临港工业园配套建设项目,位于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大西南临港工业园B区南侧,新建全套4万m3/d的处理构筑物以及配套的12万m3/d辅助构筑物,近期新增污水管网总长度40683m,其服务范围为大西南临港工业园以及大西南临港工业园以北仓储物流用地,区域面积约为24.28km2范围内的污水收集系统,污水处理采用改良A2O工艺,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B标准,工程总投资17084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 (一)施工期 1、清洗设备或材料的污水、基础施工时的地下水、建筑施工人员的生活食堂含油污水及生活污水等所排放的废水对附近水环境水质的影响。 2、施工期间废气主要来源于运输车辆、燃油机械的尾气排放等产生的废气对周边环境空气有一定影响。 3、建设项目施工期间噪声主要来自污水处理厂建设时施工机械和建设材料的运输和施工桩基处理,对周围居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有一定影响。 4、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主体工程开挖等产生施工弃渣以及施工人员、管理人员日常生活所排放的生活垃圾。 5、项目建设过程,必然使一些林木植被受到破坏,给自然景观造成一定的暂时性影响,但工程竣工后及时地植树种草恢复植被,影响便会消失。 (二)运营期 1、污水处理厂职工产生的生活污水及构筑物的生产处理废水。 2、本项目的废气主要是处理厂产生恶臭,恶臭污染源主要是格栅、沉砂池、CAST池、污泥浓缩池、储泥池等工艺单元产生的恶臭污染物,其主要成分是H2S和NH3。 3、污水厂的噪声主要来自水泵、风机、脱水机和运输设备,其值约为60~90dBA。 4、污水处理厂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污水、污泥处理过程产生的栅渣、泥饼。污泥经浓缩脱水后,泥饼含水率降到≤80%。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 施工期 1、尽量减少雨季施工,避免冒雨施工。 2、施工作业区及宿营区设置临时厕所,并配套三级化粪池,生说污水处理达标后排放。 3、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清洗废水、建筑排水等工地排水应设沉砂池进行处理,以减少施工期地表径流的含砂量,但不能直接排入自然水体。 4、在项目施工场地四周设置不低于2m的围栏,以减小施工场地内产生的扬尘对近周边空气环境的影响。 5、施工现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 6、及时清除洒落在场地进出口及附近路段的尘土并清洗路面,尽最大的可能减少扬尘对施工场地周围区域环境空气的污染。 7、运输、施工单位必须使用所排污染物达到国家有关标准的运输车辆和工程机械,严禁使用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车辆和机械。 8、打桩等高噪声作业不得在中午(北京时间12时至14时30分)和夜间(北京时间22时至次日早晨6时)进行。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环境保护等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中午或夜间作业,建设施工单位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9、施工单位应采用先进的低噪声施工机械。推土机、挖掘机等应采取安装高效消声器的措施。 10、施工场地建筑垃圾、弃土及生活垃圾根据有关部门规定,选择、确定好建筑垃圾、弃土弃渣的处置场所。 (二)营运期 1、污水处理厂职工产生的生活污水及构筑物的生产污水均进入厂区内调节池,然后进入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外界环境影响较小。 2、建议在厂区厂界外设置卫生防护,同时在厂区厂界内外处设置绿化带,在厂区内的污水生产区、污泥生产区周围均设置绿化隔离带,在辅助生产及管理区、职工生活区也应有足够的绿化,在厂区空地和公路边尽量植树及种植花草树木形成多层绿化带,以降低恶臭污染的影响。 3、污水处理厂运行后,削减恶臭污染的主要措施是在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操作中加强管理。污泥脱水后要及时进行清运处理;在停产修理时,池底积泥会暴露出来散发臭气,组织人力物力及时清除积泥来防止臭气散发。脱水后污泥及时运出厂区,做到日产日清;严禁污泥堆放在厂区内晾晒;各除臭设施定期检修、维护。 4、污水处理厂的噪声来源于厂内传动机械工作时发出的噪声,有鼓风机、污水泵、污泥泵的噪声,还有厂区内外来自车辆等的噪声。在总平面布置时,使鼓风机房等高噪声设备距职工生活区较远,加强厂房周围绿化,减小噪音对厂外的影响;采用隔音措施,使高噪声设备均设在室内,经过隔声措施以后传播到外环境时已衰减很多;同时,采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对环境的影响进一步减小。 5、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可直接用专用运输车运送到处置点,不会对处理厂及沿途环境造成污染。厂内格栅及污泥脱水机房均有固体废弃物产生,在运行管理中应按要求堆放,外运时采用半封闭自卸专用车辆,运送到指定区域处置。 6、本工程注意建筑和园林绿化设计,尽可能增加厂区绿化面积,搞好园林绿化,种植多种树木,爬藤植物和草本植物,并布置建筑小品,提高景观质量。污水处理厂有卫生防护带,在此带内种植高大阔叶乔木形成绿化隔离带,阻挡和吸收(吸附)可能产生的恶臭的致病微生物气溶胶,使厂区附近环境卫生质量得以保证,厂区围墙内侧布置吸抗性强的灌木树,以形成隔离带。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拟建污水处理厂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工业区规划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设计的进水水质适当,采用的污水处理工艺先进、运行可靠、环境效益突出、社会效益显著。该项目建成后有利于防城港市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有利于引进项目投资,具有一定的间接经济效益和潜在的经济价值,只要遵守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认真执行“三同时”建设的情况下,从环保角度出发,从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综合考虑,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到环评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文件初稿。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受规划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规划的单位和个人。 2、主要事项:①对本项目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七、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请您在公告发布后10日内,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1、环评单位:防城港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电话:0770-2827932 传真:0770-2827932 电邮:fcgshks@163.com 2、建设单位:广西防城港北投水务有限公司 电话:13481719718 广西防城港北投水务有限公司 防城港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2010年7月16日 (来源:防城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0年07月16日)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0-9-19 上午 03:59:42修改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