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县长岭新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示 1 规划背景 郧县位于湖北省西北部,汉江中游,地处秦巴余脉之间,具有优久的历史文化资源,是恐龙故乡,人类发源地。南距十堰市37km,素有“东控荆襄、西制汉水、南连川东、北承商洛”和"鄂之屏障、豫之门户、陕之咽喉、蜀之外局”之称。 郧县是湖北省鄂西北地区的重要城市和物资集散地,也是现今南水北调工程水源区和连接中国西部地区的经济走廊上重要的节点城市,经济和城市发展地位十分重要。长期以来,在十堰市及“二汽”经济发展的辐射影响下,县城的经济、城镇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近年来,由于跨江通道和经济条件的制约,城区仅局限于汉江北岸半岛之内,一面靠山,三面环水,缺乏拓展的腹地和纵深,形成建设用地紧张,城市发展缓慢的局面。随着区域发展环境及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的逐步开发与完善,郧县城市的发展潜能日渐突出,疏解旧城容量、拓展新城空间的需求日益迫切。在经历过半岛发展的阶段后,跨江南移、开发长岭新区势在必行。 长岭新区位于茶店镇北部,与县城隔江相望,规划范围北至汉江,南至蔡家沟,东至土天公路,西至神定河,涉及长坪村、蔡家岭村、长岭沟村、二道坡村的多个自然村组,总面积18.68km2。规划范围及规划用地布局情况见图1。 长岭新区发展目标为郧县“一江二桥三镇” 城市格局的三大功能片区之一,与城关、三门片区联系紧密、功能互补的独立新城,近期城市重点拓展区域。产业导向以建材、化工,机械、汽配工业为主,物流为辅。 规划区内现状工业企业较少,主要以建材和机械制造业为主。目前该区域内的二产业已经成为推动区域国民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但规模较小,产品附加值、技术含量低,企业规模普遍较小。 为了系统、科学地评价郧县长岭新区的活动对郧县长岭新区区内及区外敏感点的影响,本次评价主要以《郧县长岭新区总体规划》为评价依据,重点对郧县长岭新区的居住用地以及工业污染影响进行分析和评价。 2 规划目标 在县城总体规划的指导下进一步深化长岭新区空间布局,完善城市功能和重大基础设施布局;确立土地开发强度,落实配套设施项目;提出生态环境建设和城市形象建设策略,将长岭新区建设成为十堰市的后花园乃至鄂西北地区综合水平一流的新城。 3 环境影响评价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环办〔2006〕10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郧县长岭新区规划属于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规划。郧县开发区管委会积极响应国家相关政策和郧县的相关环保要求,委托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进行郧县长岭新区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我院接受评价任务后,立即组成项目组,多次组织现场查勘,深入郧县长岭新区进行调查。并进行了公众参与问卷发放、专家咨询、网站公示等,了解郧县长岭新区内、外公众对总体规划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在环评工作期间,项目组成员对郧县长岭新区建设规划进行了详细研究,对于规划中需要调整或者与其他规划不一致的部分,已反馈给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规划编制单位。 4 环境质量现状 1)水环境质量 (1)常规监测结果 2007-2009年间,汉江陈家坡监测断面各项水质监测因子均未出现超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要求;神定河茶店断面COD、NH3-N、高锰酸盐指数、BOD5、总磷、Cr6+等监测因子出现超标,最大超标倍数依次为1.86、0.35、0.27、0.44、0.4、0.2,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且2007-2009年间神定河水体水质未呈现好转现象,COD、NH3-N等水质因子严重超标。 (2)现状监测结果 汉江监测结果1#断面、2#断面、3#断面、5#断面各项水质监测因子单项污染评价指数均小于1,汉江4#断面粪大肠菌群超标,该断面其它水质监测因子评价指数均小于1,表明汉江水质基本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要求;汉江4#断面粪大肠菌群超标主要原因是由于神定河的汇入,而汉江5#断面未出现超标,表示汉江目前的水体自净能力较强。 神定河监测断面上COD、高锰酸盐指数均出现超标,COD最大超标倍数为1.48,各监测断面COD超标率均为100%;高锰酸盐指数最大超标倍数为0.23,各监测断面上高锰酸盐指数超标率均为100%;神定河6#断面、7#断面、8#断面BOD5、NH3-N出现超标,BOD5最大超标倍数为0.4,NH3-N最大超标倍数为1.15;神定河6#断面、7#断面出现总磷超标,最大超标倍数为0.32。通过以上监测结果分析,神定河目前水质已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水体呈现较为严重的富营养化特征,且COD指标为劣Ⅴ类。 2)大气环境质量 常规监测和现状监测结果表明评价区域内SO2、NO2日平均浓度、小时平均浓度和PM10、TSP日平均浓度评价指数均小于1,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较好。 3)声环境质量 现状监测结果标明规划区域内交通噪声监测点位噪声现状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类4a标准要求;环境区域噪声监测点位未出现超标,符合相应噪声功能区要求。 5 开发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 1)开发现状 郧县长岭新区现状农业主要以种植业为主导;二产业主要是以汽配制造和机械制造业为主。目前,工业发展中存在总体规模不大、产业发展关联性不强的问题,同时生产的产品主要为初级产品,附加值不高;三产业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服务业的发展主要为满足自身消费需要,以生活性消费为主,缺乏外向型服务业。 2)主要存在的问题 神定河水质达不到相关水环境功能要求,这已经成为郧县长岭新区的主要环境质量问题。 郧县长岭新区人口增加和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区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排放水量不断增加。水环境质量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神定河作为十堰市主要纳污河流,接受了大量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这对沿岸居民的生活生产用水安全构成了威胁,也制约了当地的经济可持续性发展。如果郧县长岭新区规划不当,水污染物的排放量超出环境承载力,将加重郧县长岭新区区域内水体污染程度,也将直接和间接的影响水域生态环境以及湿地生态。 6 环境影响预测 1)水环境 规划区废水通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神定河、汉江。由于神定河水体流量小,稀释能力较差,又是十堰市的主要纳污水体,目前水质已不能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功能水域标准要求,随着区域削减方案的实施,排入神定河的未经处理的工业废水将大量减少,神定河水质可逐渐好转,可达到Ⅳ类功能水域标准要求;由于汉江水体流量较大,稀释能力较强,正常工况下废水排放对汉江的影响较小,汉江水体水质预测浓度可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功能水域标准要求。同时,规划区必须对规划区域内废水处理设施及污水处理厂加强管理,确保运行正常及稳定达标排放,避免事故性排放的发生。在废水处理设施出现故障时,污水不得外排,必要时停产检修,以确保汉江受纳水体不会受到大的污染。 2)大气环境 规划区内外空气质量与现有背景值比较,大气质量改变值相对较小,说明由于规划区的建设开发对规划区的空气质量贡献较少,对规划区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规划区内空气质量与现有背景值比较,大气质量改变值相对较小,说明由于郧县长岭新区的建设开发对当地的空气质量贡献较少,且对规划区内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3)声环境 规划区噪声污染源分为工业噪声源、交通噪声源、建筑施工噪声源和社会生活噪声源。交通噪声是规划区环境噪声的主要来源,规划在主干道两侧设置40m防护绿化带,在支路两侧建设各10m的防护绿化带,在工业区和生活区之间设置15-20m宽防护绿化带。经绿化及墙体阻隔,不会对居民区正常生活产生干扰。 随着规划区规模的扩大,人口的增加,城市环境噪声整体水平可能会略有提高。规划区如加大噪声污染综合治理力度,按规划设置绿化隔离带,预计区域环境噪声整体水平会控制在各功能区要求的标准范围内。 规划区管理部门在招商过程中对工业项目选址按规划进行合理布局,要求新、扩、改建企业做到厂界噪声达标,工业企业噪声对规划区的声环境将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 规划区遵循“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对入区企业要求严格,坚持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加强环境管理,规划区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工业危险固体废物产生量较之现状有小幅上升,须严格管理,将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分渠道、分类回收,进行综合利用,或运至周边其他区域进行填方不会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各类固体废物都有合理的处理,不会对规划区环境造成影响。 5)生态环境 规划实施后,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格局将发生较大变化。陆地自然体系将由原来的农业生态系统转变为以城市生态系统为主体的生态体系,其结构和功能将发生质的变化,必将对本区域的陆生生态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1)对陆生生态环境的影响 规划区沿湖、沿路人工生态廊道的形成,使得人工次生林和灌草丛面积将增加,对规划区陆生植物种多样性的影响不明显。但小型野生动物以农耕地作为生境,其生态过程迁徙、觅食与求偶等将受到影响,农田的逐渐消失导致小型野生动物的数量将大为减少。 由于规划区城市化进程加快,规划区的人口密度增加,人类干扰活动加强将增加规划区生态压力;同时,随着规划区人口增加和工业发展,其生产与生活污染物种类和污染物排放量的增加,将对规划区生态环境构成潜在不利影响。 (2)对河流生态环境的影响 建设规划方案实施后,规划区内的大部分属于农业生态景观的旱地、水田和林地等将被占用,转化为城市用地。但随着开发区“雨污分流”系统的完善,污水将被抽送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同时,由于长岭新区规划的实施,区内居住组团进行河岸整治和河滨绿化带等工程,修建园林公园,形成水、草、灌、乔相结合的河流生态体系。规划实施后,区内的农业耕地面积将减少,但开发区内以及周围河流生态环境保护将得到加强,汉江的水环境总体上将有所改善。 6)社会经济 (1)城市化过程加快,城市功能逐步得到提升 在规划区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社会环境由农村逐步向城市化转变,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道路、供水供气、通信、输变电系统、城市排水系统等不断得到强化,同时,伴随着工业项目的不断引进,土地利用、人口结构和规模、基础设施以及居民社会生活各方面城市化特征越发明显。同时郧县长岭新区的功能定位紧密结合北部郧县老城区发展发展组团,规划的实施将继续加快这一进程。 (2)产业发展进一步加强,经济活力进一步显现 随着工业企业的大量引进,土地利用性质发生改变,种植面积逐年减少,农业生产比重逐年下降。 可以预见,随着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发展,未来更多的企业将进入郧县长岭新区,进一步提升郧县长岭新区的产业品质和服务水平,突出“引导消费型”城市的概念,进一步增强郧县长岭新区的经济活力与整体实力。 (3)对十堰市社会经济的影响 长岭新区将作为丹江口库区的生态建设区进行合理适度的开发利用,进一步促进鄂西生态文化圈的建设提供示范经验。 郧县长岭新区逐步与湖北省内、国内甚至国外接轨,企业在逐步建立符合企业管理体制与经济运行机制下,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提高经济外向度,建设国际化服务体系和经济运行的国际环境,从而带动十堰市及周边地区与之相联系的企业的发展。 (4)十堰市经济与社会环境对郧县长岭新区的影响 ①十堰市相关规划对郧县长岭新区的影响 长岭新区的规划和战略定位,将为区域的发展提供更多的机遇和优惠条件,有利于郧县经济与周边经济圈的衔接,形成循环经济产业链。 ②十堰市经济政策对工业园区的影响 随着十堰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郧县长岭新区的快速发展,对于郧县乃至十堰市的经济的推动作用正在逐步加强。 ③十堰市社会环境对郧县长岭新区的影响 优越的社会环境为郧县长岭新区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是郧县长岭新区不断得以发展的动力源泉。 7) 征地拆迁的环境影响 随着郧县长岭新区的建设发展,郧县长岭新区的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征地拆迁工作作为郧县长岭新区建设的一部分,也在不断地影响着郧县的社会环境。 (1)区域城市化的发展 郧县长岭新区的建设加快了区域的城市化,使区域的农村环境不断减少直至消失,农业人口逐步转为非农业人口,住房、交通、生活等设施和环境卫生条件得到极大的提高,消除了原来农业人口居住条件脏乱差的现象,生活质量得到提高。 (2)拆迁居民的安置 郧县长岭新区征地拆迁在生活安置上,不仅符合城市化发展的要求,建立了与城市相适应的住宅区兼商贸区,而且住房、交通、与环境卫生条件的提高也极大地提高了拆迁人员的生活质量。但在生产安置上,除部分人员能找到较合适的工作、以及一部分实施养老保险外,有相当一些人可能还无法适应城市化的环境,就业较困难,影响了他们的生活。 8)对郧县长岭新区交通影响 郧县长岭新区经济发展和建设与城市交通的形成发展之间有非常密切的联系,城市交通自始至终贯彻于城市的形成与发展过程之中。并与城市同步成长的,城市必然包含城市交通这一因素。因此,交通是促进郧县长岭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在郧县长岭新区逐步现代化的发展过程中,拥有现代交通也成为必不可少的条件之一。 9)环境风险 (1)环保设施故障风险 常规风险主要是区域内各种技术设施在常规运行时,有的技术设施不合格或不能正常运行,向环境排放有害物质而可能危害环境、健康,如企业在环保设施发生故障时,向环境排放超标的水污染物COD、氨氮等,可能使区域地表水质量受到影响,同时使水体水生生态环境受到影响。规划区须加快长岭新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的建设,污水进规划区污水处理厂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若污水处理设施监管不到位不能正常运行,则排放的废水和生活污水污染神定河及汉江,甚至将使汉江水体水质不能达标,破坏丹江口库区饮水安全,危害公众健康,破坏水生态环境等。 (2)地质灾害风险 长岭新区建设中在场地平整开挖过程中由于改变了边坡的稳定性,可能会加大地区水土流失和小范围的崩塌,但由于开挖面不是很大,只要注意边坡围护等措施,就不易形成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因此长岭新区在建设中各工程应进一步加强区域内边坡加固设计,基础开挖后应及时铺筑垫层,尽可能的减少地质灾害风险。 (3)潜在环境风险 按照规划区发展的三大产业,大部分不会有用危险物品和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固废产生。但是从规划区发展机械及汽车零部件,可能使用到润滑油等危险物质,贮存及使用都造成潜在的危险。这些危险物质若随废水或雨水外排入神定河及汉江,会对该水域的水环境产生危害。 7 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7.1预防性措施 1)郧县长岭新区区域内禁止生态保护林地进行项目建设,项目不得占用用于搬迁安置的耕地和宅基地,国土部门应予以严格把关。 2)郧县长岭新区各组团的开发时序。同时按照环保优先、基础设施先行的原则,给出城市基础设施的时间,以确保环保设施在建设项目前建成。 3)根据《湖北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十堰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等规划的要求,郧县长岭新区禁止新增高污染项目,尤其是水污染严重项目,原有项目要实施限期治理和关停措施,彻底实施产业结构优化和调整。 4)应尽快组织编制《郧县长岭新区生态保护规划》,从宏观上为包括旅游在内的各种开发活动和运行管理进行规范和指导,促进郧县长岭新区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 5)开发区趋于不涉及基本农田,但由于发展过程中将占用大量耕地,为实现耕地占一补一目标,应结合区域具体情况复垦整理增加耕地。 6)认真开展建设项目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从源头上遏制、控制地质灾害的发生;编制区域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立区域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系统。 7)规划影响区域涉及长岭水厂水源地,水源地保护应严格按照《十堰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中相关要求进行。 7.2最小化措施 引进项目时,还应该对其具体影响,尤其是对水域的环境影响,在设计和环境评价中进一步校核。 7.3减量化措施 郧县长岭新区主要污染防治措施见表13.7-1。 表13.7-1 郧县长岭新区污染防治措施清单 分类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水污染防治措施 地表水 1)规划区域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 (1)汉江流域 建议必须在项目可行性论证中,根据污水处理和回用的可行性(考虑绿化面积、地形等因素),确合理的选址和建设规模,设计合理的处理和回用工艺确保实现污水小流域处理。建议在该区域预留污水管网和泵站建设用地。 (2)神定河流域 建议选择合适地块建立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工业园区产生的污水,处理工艺可选择A/O、A2/O工艺,SBR系列及氧化沟系列等生物处理工艺,工艺选择时候应保证对N、P需有较高的去除率,出水必须达到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污水处理厂同时应设计中水处理设施。2012年前必须完成郧县长岭新区排污管网铺设和污水处理厂建设。 2)污水收集系统 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建立污水管网系统,对郧县长岭新区管网及污水提升泵站进行规划。3)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见表10.1-1。 各企业建立完善的排水系统和事故池,确保各类废水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理,严禁将高浓度废水稀释排放。 4) 中水回用措施 污水处理后达到GB50335-2002《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标准后方可回用,应采用喷灌或滴灌方式。 5)重点工程建设 郧县开发区管委会需积极配合十堰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通过开展污染源控制、生态修复和景观建设,使郧县长岭新区内水域实现有效连通,增加神定河流域的水环境容量,改善水质,从而恢复生态、景观娱乐功能。 地下水 ·新建、扩建的建设项目需要取用城市地下水的,建设单位在报送建设项目计划的任务前,取水许可预申请必须经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方可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保护的重点是加强管理,形成监测、评价、开发利用保护、监督管理相对协调的综合管理体系。配合十堰市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动态和地面沉降监测网络,使地下水开发利用获得最大的经济、社会效益,使其所造成的负效应减至最低,达到资源与环境的统一协调。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工业噪声综合治理
(1)合理布局 厂区内总图布置,高噪设备或高噪声车间远离居民点,并充分利用厂房、建构筑物遮挡隔声,厂区内外道路植树绿化。严格限制在工业区中建设住宅区。 (2)控制噪声源 对改扩建或新建项目的新增噪声设备应选择低噪声先进设备,因地制宜采取等多种各省建造措施。对新建有噪声源的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中规定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实施。 (3)加强管理 要求企业加强高噪声设备及其隔声降噪设施的运行管理,及时维护,使其经常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对锅炉排气等高强度突发噪声,应避免在夜间进行。郧县开发区管委会环境管理部门应建立噪声源档案,对郧县长岭新区内的工业噪声源制定管理规划,督促企业落实管理资金。 2)公路交通噪声综合治理 (1)完善道路两侧绿化隔离带 城市交通主次干道两侧均设置一定距离的绿化带,充分利用绿化带降低交通噪声影响。 (2)调整路边建筑布局 居民小区沿街侧建筑的走向布局尽量与道路平行。沿街侧首排建筑1层作为商业店铺,2层以上住宅安装双层隔声窗,以减轻交通噪声对居住环境的影响。 (3)加强道路交通管理 郧县长岭新区应制定相应的交通噪声管理办法,积极发展区内公共交通;在成片居民区,对允许通过的机动车种类和通行时间做出规定,设置禁鸣标志,限制机动车辆在噪声敏感区鸣笛,严格执行违章车辆罚款、违章司机教育制度;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强制过境重型车辆绕行外环路。“禁鸣”管理对控制城市交通干道噪声是卓有成效的手段。 (4)采取隔声降噪措施 施工场地的固定高噪声设备设在操作间,或搭建隔声棚、设置声障,施工场界采取围挡措施,施工车辆进出现场应减速,并减少鸣笛。要求场界噪声达标。 5)社会生活噪声治理 合理规划商业网点和加强管理与监督,同时应控制音响设备、装潢装修活动的噪声。加强管理与监督,对歌舞娱乐场所、露天卡拉OK等应限制其活动时间和地点。一般晚上10:00以后应停止活动。设立噪声污染举报电话。 固废及危 (1)管理机制 完善收费制度。建立起以垃圾处理、利用的良性运行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工业大气污染源控制措施 (1)调整能源结构,提倡清洁能源建议加快天然气入区管道等基础工程的建设。对于区域内已存在企业,改变燃料结构。 尽快制定详细的工业规划,限制新增高污染企业,现有企业使用清洁能源,减少污染物排放。 坚决淘汰和取缔污染严重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工艺和设备,对新、改、扩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 开发建设中,必须保证各片区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不突破环境容量使用值。 2)生活大气污染源控制 郧县长岭新区区域内严禁建设严重污染环境空气的燃煤锅炉等供热设备,应建立以天然气为主,其它燃气为补充的燃气供应系统。使用不排放尾气的电瓶车作为短途转运工具,水上观光采用液化气、电动或者风帆动力船舶。 建筑物设计时布置暗烟道,居民厨房油烟经暗烟道高空排放,单位及服务业的厨房油烟经净化处理设施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后,再经暗烟道高空排放。 强化郧县长岭新区区域内饮食行业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严格控制餐饮业油烟污染。 3)交通和地面扬尘污染控制 (1)加强建筑施工和道路扬尘治理;(2)加强机动车尾气综合治理;(3)合理布置绿化区域,扩大绿化面积 生态保护措施
1)开发建设期生态环境保护 旅游设施占地尽量少占生态价值高的耕地和有林地,施工期间尽量减少对植被的破坏,能利用的天然植被尽量作为景观保留,必须清除的树木特别是区域内保护植物,要尽量就地移栽;对占用的林地、耕地要明确界限,严禁越界占用和砍伐。 对施工区内的表土临时集中堆集保护,等施工完毕后再利用表土进行植被恢复;规划区内绿化和观赏树种应种植本地树种,以免引起外来物种入侵,对规划区生态系统产生危害;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森林火灾,应加强防护,在施工区、居民区及周围山上竖立防火警示牌,划出可使用明火的范围,巡回检查,以杜绝森林火灾发生。 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在施工期要防治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 2)污染源控制 郧县长岭新区区域内需重点防治面源污染,选择易降解、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最大程度减轻农药对规划区生态环境的影响;肥料应使用高效、低污染的绿色肥料和有机肥料;另外绿化植物选择抗病强的类型也可有效减少农药、化肥的使用量。与旅游观光配套的生态农业、渔业项目采用有机农业的标准。 3)园内部绿化与生态修复 (1)规划主干道要建设50m的生态隔离带;(2)园区的干道网两侧要栽种一些既能吸收有害气体又能兼顾景观结构的树种,绿化带宽度在12—20m才能起到净化污染的作用;(3)园区各公共设备用地、工业用地以及仓储用地内均应搞好普遍绿化,企业用地内绿地率应达到30%以上;(4)公共绿地重点建设神定河和汉江绿地;(5)从严控制外来物种入侵。 4)生态隔离带与园区周边生态建设 在变电站、污水处理厂外围设置绿化隔离带。工业区可以根据工业类型形成各种工业小(园)区;工业区内部根据污染状况分片,片区之间设置绿化隔离带,特别是污染性工业区周边均设置绿化隔离带。主干道两侧形成以绿化为主的景观,避免集中人流对快速交通的影响。 5)生态廊道建设 增强园区生态系统的连通性和开放型,要建设空间结构多样、类型层次丰富的生态廊道。 6)监测管理体系 提高科学管理水平,郧县开发区管委会应设置专门的生态保护部门,与专业机构合作建立环境质量(侧重于大气、水体和土壤)、自然景观(侧重于山水与动植物种的组合)、动植物群落(侧重于生物多样性和珍稀濒危动植物)的监测、评价和预测系统,监测生境的变化,植被的变化,野生动物的种群、数量变化以及生态系统整体性变化。每年旅游旺季以后提出评价预测报告和恢复改进措施。 7)宣传教育 水保措施 切实做好水土保持工作,落实相关预防措施、治理措施和监督措施 环境风险管理措施 1)建立环境风险管理体系 2)形成郧县长岭新区环境风险管理模式 征地拆迁 成立专门的拆迁工作指挥部,落实责任做好拆迁工作,制定统一的搬迁补助标准和宅基地安排办法。对有拆迁和退耕还林的居民要有适当的补偿,并引导就业。 8 总量控制 根据核算,给出开发区总量分配情况见表8-1。由于规划区域较大,涉及相关因素较大,建议规划区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进行跟踪评价,结合发展现状对总量控制指标进行调整和修正。 表13.8-1 开发区总量分配情况一览表 名称 SO2 t/a 烟尘t/a CODt/a 氨氮t/a 固体废物×104t 危险废物t/a 近期 1.45 1.10 444 45 3.05 127 中期 3.50 2.60 670 67 7.55 317 远期 4.00 3.00 902 91 9.00 396
9 公众参与 本次规划环评拟采取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网站公示以及各职能部门座谈会等形式。公众参与统计结果显示,公众比较关心的问题集中在开发区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居民如何安置、补偿等方面。 对于公众意见中关于环境保护方面的均已在报告中反应并提出了相关措施,其他相关意见已反馈给郧县开发区管委会。管委会根据公众意见,邀请各职能部门座谈讨论了有关环境保护问题,与会部门代表们从不同的角度对规划建设的环境影响进行了的讨论,对各自关心的问题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对所涉及问题的部门也提出了具体的方案和措施。这些方案和措施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得到采纳和完善。通过这种环评单位与各个职能部门之间的互动方式,从而能使本次规划的工业布局设计更加完善和合理,所采取的相应污染防治措施更加可行、可靠。 10 规划调整建议 通过此次环境影响评价,对郧县长岭新区各项规划进行综合分析后,提出规划调整建议,见表10-1。 表10-1 郧县长岭新区规划调整建议一览表 分类 原有规划 调整建议 规划区域占地类型 湖北郧县经济开发区四至范围为:区块一:东至茶店镇长岭沟村郭家沟,南至茶店镇王家岭村前梁子,西至茶店镇长坪祝家沟,北至郧县水泥厂;区块二:东至茶店镇长坪村祝家沟,南至茶店镇二道坡村蔡家沟,西至茶店镇蔡家岭村龚家洼,北至茶店镇蔡家岭村邓家洼。区块一面积为53.84公顷,区块二面积为222.09公顷。 湖北郧县经济开发区批复范围与本规划的用地类型存在不符,建议做相应调整。 规划空间布局 规划在新区南部工业园区,南部工业配套居住区紧邻机械工业园区;东部滨水居住区与滨水商业区充分利用神定河河岸景观优势,傍河而建。 南部工业配套居住区离机械工业区较近,建议布设防护林隔离带;东部滨水居住区主要为房地产开发,距离河岸较近,给流域岸线带来较大的生态环境压力。 供水规划 规划续建长岭水厂,最大供水能力扩大至10万立方米/日,占地面积扩大至约5.08公顷,取水口位于汉江 根据规划区域人口增长情况计算,长岭水厂的供水规模无法满足新区未来的发展要求,建议调整水厂供水规模。 排水规划 规划新建2座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分别为2.1*104t/d、1.0*104 t/d,集中处理神定河流域的生活污水;汉江流域生活污水按排水小流域集中处理后排入汉江;工业废水遵循“自行处理、达标排放”原则。神定河流域污水处理厂规模无法满足新区发展要求,且神定河目前无水环境容量,建议就神定河废水处理能力及排水去向作出详细说明;汉江流域水处理方案需进一步明确,以保证达标排放。 产业引进规划 长岭新区规划工业用地275.61ha,占总规划用地的14.75%,其中,一类工业用地44.29 ha,二类工业用地231.31 ha,主要发展汽配、机械产业。 长岭新区位于丹江口水源保护区,规划为宜居新城和生态产业园,区内引进企业应以一类工业为主,二类工业为辅,严禁发展三类工业。 环卫设施规划 长岭新区建成后主要废弃物为生活垃圾和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采取统一收集、统一处理方式,在区内设置垃圾转运站,统一对生活垃圾收集后进入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处理。 本规划未给出生活垃圾和工业固体废物的具体去向。郧县城区现有二处垃圾填埋场,其中一处负荷已满,目前使用的为原种场处垃圾填埋场,处理方式为卫生填埋式。建议规划进一步给出固体废物处理的具体方案。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需进一步细化 新区为库区重要的水源安全保障区,环境功能分区、保护措施须进一步细化,并应贯穿于整个开发建设过程中,建议开展专项环境保护规划。 规划实施 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限制了长岭新区的发展 给排水、道路规划等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应加快实施进度,解决新区基础配套设施的限制因素 11 困难与不确定性 郧县长岭新区区域内已有工业与居民区混杂分布,为环境保护规划、设计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同时由于区内部分企业治污情况难以系统、完整地进行收集整理;同时郧县长岭新区内居民分布散乱,因此生活污染物的统计不够精确。 郧县长岭新区目前神定河水体污染严重,水环境容量不足。长岭新区处于丹江口库区,郧县长岭新区发展将受到相关环境要素的限制。目前十堰市正在进行水环境整治工程,该工程结束后,相关湖泊水文数据及水环境容量等会发生变化。 郧县长岭新区建设规划的实施,将可能带来一定的环境风险,如:污水出现事故排放情况下可能对郧县长岭新区及下游丹江口库区水环境质量造成较严重不利影响。郧县长岭新区应建立完善的环境风险管理体系。 12 总体评价结论 郧县长岭新区区域人力资源充足,区位优势明显,生态新城、布局选址基本合理的。郧县长岭新区布局基本合理,南部工业配套居住区离机械工业区较近,建议布设防护林隔离带;东部滨水居住区主要为房地产开发,距离河岸较近,给流域岸线带来较大的生态环境压力,需进一步调整。建设规划实施后,可以进一步完善郧县长岭新区供水、供电、供气及排水设施,完善交通与绿化,以及其它基础设施建设,拉动郧县经济发展,有利于郧县城市结构和功能调整,对郧县及十堰市的经济发展都具有一定的贡献作用。 但是规划的实施也会带来一些环境问题:如废气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有一定不利影响,污水排放加重周边水体负荷,交通噪声对道路沿线区域产生影响等等。对规划及布局进行适时调整,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并进行跟踪评价和跟踪监测,适时地采取改进措施,规划实施的不利环境影响可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减轻或避免。 郧县长岭新区为与丹江口库区上游,受到土地资源和水环境容量的限制,需针对这一限制因素采取一系列措施,尽快完成土地合法性手续,削减水污染物排放量,建设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和中水回用系统,保障丹江口库区水质安全。 郧县开发区管委会应该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规划方案,切实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对规划调整建议措施进行积极有效的施行,使郧县长岭新区成为生态良好、交通便利的生态新城,湖北省对外交流的窗口之一。真正使郧县长岭新区保持在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上。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在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规划调整措施和环保基础工程得到落实后,郧县长岭新区在选定的地址上进行建设是可行的。 (来源:湖北环境保护网,2010-07-23) “.....规划区须加快长岭新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的建设......建议选择合适地块建立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工业园区产生的污水,处理工艺可选择A/O、A2/O工艺,SBR系列及氧化沟系列等生物处理工艺,工艺选择时候应保证对N、P需有较高的去除率,出水必须达到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污水处理厂同时应设计中水处理设施。2012年前必须完成郧县长岭新区排污管网铺设和污水处理厂建设......排水规划 规划新建2座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分别为2.1*104t/d、1.0*104 t/d,集中处理神定河流域的生活污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