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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信息论坛』>> 『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拟在建项目汇编』 | 本分论坛共57578贴 | 99258回复 | 分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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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9-江苏省南京市龙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2010/9/12 18: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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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发改委 >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业务工作 > 本单位各类业务文件 >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息

索引号 SJ002-D0101-2009-788 
信息名称 关于南京市龙潭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文件编号 苏发改投资发(2009)1859号 
产生日期 2009-12-24 15:09:00 
公开日期 2010-01-12 15:09:00 
发布机构 省发改委 

内容概述 2009年12月,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龙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污水处理能力5万立方米/日。 

正文内容 2009年12月,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龙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污水处理能力5万立方米/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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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龙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通过评审

2010年8月15日,江苏省水利厅在南京主持召开了《南京市龙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专家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省水资源协会、河海大学、省水资源服务中心、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南京市水利局、南京高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栖霞区水利局等单位的专家和代表,会议组成了专家组。

与会专家和代表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南京分局的汇报,经认真审议后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认为南京市龙潭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是必要的,排污口设置方案基本可行,且排污口的设置对所在水功能区水质和其他取水户影响较小,结论可信。专家组一致同意论证报告通过审查。

(来源:江苏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2010-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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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龙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1.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南京市龙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南京新港东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南京市栖霞区龙潭新城双纲河防护绿地西侧,龙北大道北侧
项目投资:总投资2.4亿元
处理规模:设计规模5万吨/天
项目建成投产后,将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对环境保护的要求进行生产,对公司的环保工作从严要求,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三废”都能够达标处理,可以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

2.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京新港东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罗小姐
联系电话:025-66071308

3.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盛立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972号
联系人:赵红娟  联系电话:025-86451278  E-mail:zhj-mm @163.com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通江路16号  邮编:210019

4.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现状监测与调查、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综合分析(环保措施、风险评价、环境现状调查与分析、总量控制、公众参与、选址可行性等)得出结论、编写报告书、专家评审、送环保部门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根据项目排污特点及周围地区环境特征,确定工程分析、清洁生产、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为评价重点。

5.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⑴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说明主要原因)?
⑵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的项目?
⑶您是从何种信息渠道了解该项目的信息?
⑷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是什么?
⑸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⑹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⑺您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6.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网站、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此为建设项目的第一次公众参与,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的意见。在报告书编制完成,报送审批前,建设单位还将进行第二次公众参与,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在此期间公众仍可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

7.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2010年8月27日~2010年9月7日。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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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龙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调查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龙潭新城位于南京东部,南拥宝华山,北倚长江,西靠栖霞山,东接镇江句容市。龙潭新城是南京市沿江开发的重点地区,是以南京主城和仙林新市区为依托,以龙潭港区和保税物流中心为支撑的港口工业新城;是集港口、产业、居住、服务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区域综合新城;是服务宁镇扬都市圈,与句容协调发展,“江港城山”为一体的现代化滨江新城,其产业包括物流运输业、制造加工业、港口工业、对外出口贸易、能源等,实行以产业化带动城市化的发展战略。目前龙潭新城在企业入驻、基础设施、社会事业、房地产等方面的城建项目已全面启动,随着龙潭新城开发力度的加大,该地区的污水量必将日益增多,带来的环境问题也日益突出,特别是水污染问题,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的排放将对长江产生直接影响,为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环境效益协调发展,实现可持续性发展的战略规划,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势在必行。为此,南京市新港东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拟在龙潭新城靖安镇大棚村投资建设一座污水厂,一期处理能力为5万吨/天,服务范围具体为:西至龙潭物流园,东至永定河,南至便民河,北至长江。包含东阳混合片区、港口物流片区、靖安综合片区和长江预留发展片区,面积约96.3平方公里。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是扬尘、施工废水、施工噪声以及施工垃圾等。

运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来自本项目的尾水排放;废气主要是污水处理系统中的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沉砂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机房等散发出来的恶臭气味,其主要成份为硫化氢和氨;固体废物来自粗、细格栅的栅渣,曝气沉砂池的沉砂、污泥脱水机房产生的泥饼以及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噪声源主要有鼓风机和水泵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施工期保持地面清洁,保持一定的湿度减少扬尘的产生;废水集中收集;施工建筑垃圾按指定地点定期存放;避免夜间施工,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营运期:
废水:严格控制接管污水水质;重视管网的维护及管理,防止泥沙沉积堵塞而影响管道的过水能力;加强对污水处理厂内部的运行管理。
废气:采用喷洒雾化天然植物提取液的方法,在主要臭源周边布置除臭喷头,通过雾化设备将植物提取液雾化成微小颗粒分散在除臭空间内,这些植物液微小颗粒可以吸附空气中的恶臭分子,并与空气中的臭气分子进行反应,从而生成无毒、无味的产物,达到消除异味的目的。
固废:本污水处理厂不设污泥堆场,拟交给环卫部门处置。定期外运或根据产生量及时外运和处理。
噪声:加强设备维护,保证设备正常稳定运行,并采取相应的减震、消声措施,尽量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采取以上措施后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物不会对当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建设单位拟依照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要求,通过采取一系列相应的环保治理措施做到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减小项目产生的污染影响程度。在采取相关的环保措施后,项目产生的这些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龙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社会效益、环境效益显著,是一项保护环境、造福子孙后代的公用事业,是龙潭新城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一项重要举措。本项目采用的工艺先进;建设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采取了污染控制措施,污染物达标排放;在采取污染控制措施后,建设项目对评价区的环境影响较小,服务范围内水系的水质情况得到改善,人民居住环境得到提升。从环保角度考虑,在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获取更多相关信息的方式和期限:本次公示期限为2010年11月23日~12月2日,在此期间,公众可与本项目环评单位联系,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简本和相关信息。必要时可通过网站、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公众参与主体范围:包括可能受建设项目影响及对建设项目感兴趣的有关单位和一般公众,熟悉本项目所属行业或相关环境问题的专家。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对建设项目实施、选址的意见;对项目主要选址的不利影响的可接受程度;对建设项目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建议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本次公示在采取网上发布公示信息的同时,还采取了向公众发放问卷调查表的形式进一步深入调查。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发表对建设项目的意见和看法,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本次公示期限为2010年11月23日~12月2日,共10天。

(九)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南京新港东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电 话:025-66071308
联系人:罗女士

(十)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盛立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972号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通江路16号 
邮 编:210019
联系人:赵工  
电 话:025-86451278  
E-mail:zhj-mm @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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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2/5/5 18: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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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南京市龙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关于对南京市龙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苏环审[2012]79号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日

(来源: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江苏省环境信息中心,2012-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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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编号:BJJ120048-02FG

南京新港东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东阳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龙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发改投资字[2012]583号、宁发改投资字[2012]1245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580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58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该工程项目的总投资约为58000万元。

一、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东阳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龙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监理
2、工程地点:东阳污水处理厂:栖霞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龙潭污水处理厂:南京市栖霞区靖安街道龙潭新城双纲河西侧
3、工程类型:大型工程
4、建设内容:城市水处理工程;机电安装工程;
5、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6、监理合同估算价:约770.46万元(监理报价取费基础为58000万元)
7、划分一个标段
8、招标内容:监理招标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四控制、二管理、一协调”及安全管理(即进度、质量、投资、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建设与施工单位关系)

三、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并且依据苏建函建管〔2011〕887号文件《关于公布承担政府投资工程监理企业名录》文件规定,申请人必须为文件中公示的“承担全省政府投资工程监理企业名录”中的单位。
2、总监资质类别和等级: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资格条件中需提供的主要材料:①有效营业执照;②企业资质证书;③总监证书; ④其余见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方法:
1、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指定地点报名,同时也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2、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3年1月11日至2013年1月18日止(具体时间以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准)。
3、现场报名地址: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桥北路1号顶山都市产业园10栋)。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资格审查方法:
1、本工程资格审查的必选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总监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 总监无在监工程,或者虽有在监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并且已经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销号手续;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工程资格审查的可选合格条件:无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① 报名通过的投标人均为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
② 所有关于评标时资格审查的资料均要提交原件进行审核,公证件不能代替原件且在本工程资格审查过程中不予认可,具体要求将在招标文件中进一步详述。

六、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本工程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七、其它在招标过程中应当做到的事项: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报名本工程的项目总监和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资审现场。项目总监还须携带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和项目总监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时间前不能到达资格预审现场或虽然到场但提供不了上述原件的,招标人将认为其自动放弃资格审查申请。
(3)本工程没有对企业资质和项目总监资质提高等级的要求。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九、评分细则
项目 分值 评分办法 满分
监理大纲 20分
1、监理大纲内容全面,重点突出(包括有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目标、依据、组织机构、岗位职责、监理工作程序、控制措施、监理工作制度、监理内部管理措施)(优4分 良3.2分 一般2.5分) 4
2、有质量控制措施 (优2分 良1.6分 一般1.2分) 2
3、有进度控制措施 (优2分 良1.6分 一般1.2分) 2
4、有投资控制措施 (优2分 良1.6分 一般1.2分) 2
5、有合同与信息管理的控制措施 (优2分 良1.6分 一般1.2分) 2
6、有现场组织、协调管理措施 (优2分 良1.6分 一般1.2分) 2
7、有全面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工作方法与措施(优2分 良1.6分 一般1.2分) 2
8、有监理工作制度、内部管理措施(优2分 良1.6分 一般1.2分) 2
9、有针对本工程特点、难点提出的监理措施(优2分 良1.6分 一般1.2分) 2
总监 23分
1、总监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得5分,其它注册专业得3分;
2、总监同时具有一级建造师(市政工程或房建工程专业)得3分。(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和一级建造师注册证原件)。 8
3、2009年1月1日以来(以监理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总监承担过3.5万m3/日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工程或15万m3/日及以上的净水厂工程总监的,有1个工程得5分,最多得15分。(提供监理合同原件和中标通知书原件) 15
监理配备人员 25分
1、工民建专业:2名,若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3分/人,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得2分/人。(提供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专业以证书原件中所学专业为准) 6
2、给排水专业:1名,若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3分,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得2分。(提供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专业以证书原件中所学专业为准) 3
3、环境工程专业:1名,若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3分,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得2分。(提供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专业以证书原件中所学专业为准) 3
4、电气类(包括电力工程、发供电专业)专业:1名,若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3分,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得2分。(提供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专业以证书原件中所学专业为准) 3
5、测量专业:1名,若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3分,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得2分。(提供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专业以证书原件中所学专业为准) 3
6、设备专业:1名,配备国家注册设备监理师且为本单位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3分。(提供国家注册设备监理师证书原件及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 3
7、造价人员:1名,若为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得2分。(提供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原件) 2
8、安全监理人员:1名,取得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得2分;未取得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但通过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的人员得1分。(提供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原件) 2
监理取费 20分
监理报价按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执行。本工程造价暂按58000万元计,基价963.08万元。专业调整系数为1.0;复杂程度系数取1.0;高程调整系数为1.0;浮动幅度值取下浮20%。监理费为963.08万元×1.0×1.0×1.0×(1-20%)= 770.46万元,费率为1.3284%。若投标人按监理费基价下浮20%得满分(即监理费报价为770.46万元,监理费率为1.3284%得满分)。在满分监理费率1.3284%基础上,每增加0.01%扣1分,扣完为止,超出国家规定的监理取费标准范围的不得分。 20
监理设备 7分
现场配备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砼回弹仪、电脑、打印机、数码相机得7分,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以书面承诺书为准) 7
企业业绩 5分
2009年1月1日以来(以监理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企业承担过3.5万m3/日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工程或15万m3/日及以上的净水厂工程的,得5分。(提供监理合同原件和中标通知书原件) 5
备注:
1、评分标准中的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人员证书均需要提供原件,无原件不得分。
2、监理人员注册证书上的监理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一致的不得分。
3、企业业绩与总监业绩不可兼得。

十、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招标人:南京新港东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桥北路1号顶山都市产业园10栋
邮 编:210031
联系人:符敏
电 话:025-86377021
传 真:025-86377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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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BJJ120048-01SG
 
南京新港东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东阳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龙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发改投资字【2012】583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580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58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网上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东阳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龙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BT建设项目)
2、工程地点:东阳污水处理厂:栖霞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龙潭污水处理厂:南京市栖霞区靖安街道龙潭新城双纲河西侧
3、工程类型:大型工程
4、建设内容:市政公用工程;安装工程;
5、结构类型:其他
6、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58000.00万元
8、招标内容:城市水处理工程;机电安装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污水处理厂土建和机电安装、调试,主、次管网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的施工及保修。(具体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
10、工程规模:日处理量:5万吨。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法:
1、投标申请人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2、报名开始时间为:2013年1月10日15时22分,到2013年1月17日15时22分截止。
3、投标申请人可采用网上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五、资格审查办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1)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小于等于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六、评标细则: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七、投标报价评审方法: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并且使用苏建招[2010]333号所规定的投标报价评审方法一: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八、其他:
1、项目运作方式:本项目运作采用BT方式,即建设—移交。由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BT项目投资-建设的投资法人(简称“中标人”),由中标人负责建设管理BT项目。招标人与BT项目中标人签订《BT特许权合同》,BT项目中标人根据《BT特许权合同》确定的全部建设内容、技术规范、标准等筹措建设资金、并将建设资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5日内汇入招标人与中标人共同监管的工程建设专用账户中,中标人组织工程建设。现场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BT项目中标人将工程移交给招标人,至此招标人开始按合同约定分期回购BT项目(含建设资金成本)。
2、资格审查方法:投标人除必须具备上述可选条件外,招标人还将分别从投标申请人的融资能力、综合施工能力两个方面进行资格审查。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总投资相适应的融资能力: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0万元人民币;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09、2010、201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会计报告及会计报表原件,其中必须提供《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提供近期企业银行存款证明。(必须由企业开户行提供);
(3)具有切实可行的融资方案
a、融资方式:根据项目投资估算和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制定出融资方式,要满足项目建设资金投入计划和资金需求。
b、融资落实:提供有关融资方的承诺函(银行贷款由银行总行提供信贷承诺函)及信用支持,资金来源要可靠、合法、充足、及时、可行。
c、投资使用计划:按照建设进度要求,制定出年度和季度资金使用计划,列出融资到位时间计划。
(4)具有良好的商务信誉,近年来履约情况良好,无不良经营行为记录。
3、投标的建造师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到达资格审查现场参加资格预审,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参加资格预审,否则,视为投标申请人自动放弃本工程资格预审申请: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其安全生产B类证原件;
(3)建造师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4、本工程设最高招标控制价,将于投标截止日前15日书面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5、本标段的投标保证金为8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支付。
6、据建筑市场廉洁准入规定,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企业的住所地或建设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7、资格预审时,投标人需随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8、资格预审时,本工程各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所报项目负责人常驻现场承诺书,(每周不少于5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的承诺),如不提供,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9、若中标人的中标价低于本次招标中所有有效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以上,则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低于本次招标中所有有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差额,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0、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注册建造师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资格审查过程中涉及到项目经理在建工程等情况,以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数据库中的数据为准;
11、回购期限:三年。

九、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十、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十一、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3年1月10日15时22分到2013年1月17日15时22分为止。
    
十二、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新港东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桥北路1号顶山都市产业园10栋
邮 编:210031
联系人:符敏
电 话:025-86377021
传 真:025-86377021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各类企业请到江东中路259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47房间办理信息登记,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本网站中《办事指南-服务指南-信息部》,联系电话:025-68505861;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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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编 城乡建设

栖霞区以绕城公路为界,半为主城区,半属都市圈。区域内长江黄金水道和宁镇低山丘陵形成天然屏障,平原沃土,阡陌交通,水系纵横,自然资源蕴藏丰富,构成栖霞区特有的城乡格局和自然风貌。
......

第二节城乡规划

总体规划

规划年限:栖霞区总体规划年限,近期:1998~2005年;远期:2006~2015年;远景展望至21世纪中叶。

规划性质:以港口运输、石油化工、建材工业、风景名胜、生态农业为主要职能的现代化江滨新区。

人口规模:近期,全区人口预计35万人;远期,人口预计40万人。

用地规模:近期,全区规划建设用地35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100平方米;远期,规划建设用地40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100平方米。
......

排水:城市规划区内沿用合流制排水体制,逐步向分流制排水体制过渡;小城镇新区内采用分流制排水体制。安排3座大型市级污水处理厂:笆斗山污水处理厂,位于北十里长沟东支,日处理污水40万吨;龙潭城市规划区内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12万吨;大卢山与登子山之间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40万吨。

各乡镇近期采用合流制排水体制,长江乡、营防乡、摄山镇、栖霞镇、八卦洲乡各建污水处理厂一座,总处理能力6.1万吨/日,规划总占地8.1万平方米,远期逐步向分流制排水体制过渡。
......

(来源: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2006-12-06)

“......龙潭城市规划区内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12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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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市索引号 AA000-B0301-2013-0022
发布机构 南京市人民政府
信息分类 公文类
生成日期 2013-02-08
生效日期 2013-01-21
文  号 宁政发(2013)18号
发文日期 2013-01-18
公开日期 2013-02-08
信息状态 现行
语  种 汉  
内容概述 市政府关于批转市住建委2013年南京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任务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关于批转市住建委2013年南京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任务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政府同意市住建委拟定的《2013年南京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任务组织实施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13年1月18日

......

(10)供水工程。继续加大供水保障力度,重点做好青奥村等重点地区供水保障工作。实施北河口水厂二期、江宁滨江水厂、江宁科学园水厂深度处理改造;建设龙潭水厂一期工程;扩建远古水厂;埋设供水管道100公里;推进龙潭靖安东片区等区域供水工程建设,基本完成高淳、溧水引江供水工程。
......

(3)雨污分流改造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以亚青会、青奥会为时间节点,全面开展河西地区水环境整治,实施龙江、南湖地区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有序推进城东地区、内秦淮河流域、北十里长沟流域整治;开展南十里长沟、北十里长沟、河西幸福河、里圩河等水系整治工程;实施秦淮河主城段(武定门至三汊河口)河道清淤工程;按照“厂网并举、泥水并重”和“一镇一网、厂网配套”要求,加快实施城乡污水处理厂能力提升、达标改造、污水管网配套工程,开工建设城东污水处理三期、城南污水厂二期、龙潭污水厂一期、浦口经济开发区污水厂、六合雄州污水厂、八卦洲污水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约35万吨/日,启动江心洲、城北污水厂等一级A提标和污泥焚烧项目,建设江心洲污泥深度脱水二期工程;续建桥北、铁北污水处理系统一期、城北污水处理厂等污水收集系统等工程,建设城乡污水主次干管50公里以上。基本完成节能减排年度目标和现代化中期污水处理考核指标。
......

“......开工建设城东污水处理三期、城南污水厂二期、龙潭污水厂一期、浦口经济开发区污水厂、六合雄州污水厂、八卦洲污水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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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减排行动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完成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切实改善环境质量,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民生为先、统筹为要、生态为基,把污染减排作为调整产业结构、推动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抓手,作为落实“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绿色发展”战略的重要措施,形成资源环境倒逼机制,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推动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控制增量、削减存量,确保完成“十二五”污染减排任务,支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实现。
......
(二)全面完成污染减排核心任务。到2015年,城镇污水处理能力达到230万吨/日,所有建制镇建成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2万吨/日规模以上以及太湖流域地区污水处理厂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主城区及县城镇达到95%以上,其它镇街建成区达到80%以上);城镇生活污水中水回用能力达到35万吨/日,中水回用率15%以上;污泥处置能力达到1350吨/日,污泥100%规范处置,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60%。
......

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8、2013年底以前,城东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15万吨/日)、仙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5万吨/日)建成投运,负荷不低于设计标准的60%。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牵头,市城建集团负责。
9、2014年底以前,龙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5万吨/日)、桥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10万吨/日)、铁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5万吨/日)、城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2.5万吨/日)建成投运,负荷不低于设计标准的60%。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牵头,市城建集团负责,浦口区、栖霞区、雨花台区政府配合。

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10、2012年底以前,江宁科学园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4万吨/日)、汤山新城污水处理厂(2万吨/日)建成投运;2014年6月以前,江宁开发区南区污水处理厂(6万吨/日)建成投运;2014年底以前,江宁城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4万吨/日)建成投运,负荷不低于设计标准的60%。
责任单位:江宁区政府。
11、2012年底以前,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厂(2万吨/日)建成投运,负荷不低于设计标准的60%。
责任单位:高淳县政府。
12、2013年底以前,六合雄州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2万吨/日)建成投运,2014年底以前六合大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4.5万吨/日)建成投运,负荷不低于设计标准的60%。
责任单位:六合区政府。
13、2013年底前,溧水鹏鹞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2万吨/日)建成投运,负荷不低于设计标准的60%。
责任单位:溧水县政府。
14、2014年底以前,浦口珠江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4万吨/日)建成投运,负荷不低于设计标准的60%。
责任单位:浦口区政府。
镇街建成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15、加快推进郊区县镇街建成区污水处理厂建设,2014年底以前实现所有建制镇街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镇街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牵头,市环保局配合,各区县政府负责。
16、2013年底以前,栖霞区八卦洲污水处理厂(0.5万吨/日)建成投运,负荷不低于设计标准的60%。
责任单位:栖霞区政府。
......

城市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18、全面完善江心洲、城北、城东、仙林、城南、桥北、铁北等7个城市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推进玄武湖流域、金川河(含南十里长沟)流域、内秦淮河流域、北十里长沟流域、河西北部地区、城东地区等6个区域雨污分流和污水收集工程。2013年前,基本完成内外金川河、玄武湖流域、河西北部地区雨污分流改造,完善江心洲和城北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系统;2015年,基本完成主城226平方千米范围雨污分流改造,进一步提高污水截流和收集能力。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牵头,市城管局、市城建集团、相关区政府负责。

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19、完善郊区县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显著提高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和水量。2015年前,各郊区县新增污水收集主次干管不少于5公里/万人,城镇污水处理厂负荷率不低于80%。
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

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20、2013年6月以前,完成江心洲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2013年底以前,完成仙林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牵头,市城管局负责。
21、2013年6月以前,完成城北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牵头,市城建集团负责。
22、2013年底以前,完成桥北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2014年底以前,完成铁北污水处理厂、城南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牵头,市城建集团负责。

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23、2012年底以前,完成江宁滨江污水处理厂、江宁空港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2014年底以前,完成江宁城北污水处理厂、江宁科学园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
责任单位:江宁区政府。
24、2012年底以前,完成溧水鹏鹞污水处理厂(一期)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
责任单位:溧水县政府。
25、2013年底以前,完成六合雄州污水处理厂(一期)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
责任单位:六合区政府。
26、2014年6月以前,完成浦口珠江镇污水处理厂(一期)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
责任单位:浦口区政府。

城市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
27、2013年底以前,江心洲、仙林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共10万吨/日)建成投运。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牵头,市城管局负责。
28、2013年底以前,城北、城东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共12万吨/日)建成投运;2014年底以前,桥北、铁北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共4万吨/日)建成投运。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牵头,市城建集团负责。

城镇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
29、2014年底以前,江宁区科学园污水处理厂、江宁城北污水处理厂、空港污水处理厂、汤山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共5万吨/日)建成投运。
责任单位:江宁区政府。
30、2014年底以前,浦口区珠江镇污水处理厂等中水回用工程(共1万吨/日)建成投运。
责任单位:浦口区政府。
31、2014年底以前,六合区雄州镇污水处理厂、大厂污水处理厂等中水回用工程(共2万吨/日)建成投运。
责任单位:六合区政府。
32、2014年底以前,溧水鹏鹞污水处理厂等中水回用工程(共1万吨/日)建成投运。
责任单位:溧水县政府。
33、2014年底以前,高淳国邦污水处理厂、新区污水处理厂等中水回用工程(共1万吨/日)建成投运。
责任单位:高淳县政府。

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
34、2012年6月前,江心洲、仙林污水处理厂共400吨/日污泥处置设施建成投运。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牵头,市城管局负责。
35、2012年6月前,城北、城东污水处理厂共400吨/日污泥处置设施建成投运。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牵头,市城建集团负责。
36、2013年底以前,桥北、铁北、城南污水处理厂共200吨/日污泥处置设施建成投运。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牵头,市城建集团负责。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
37、2012年底以前,浦口区共50吨/日的污泥处置设施建成投运。
责任单位:浦口区政府。
38、2012年底以前,六合区共50吨/日的污泥处置设施建成投运。
责任单位:六合区政府。
39、2012年底以前,溧水县共50吨/日的污泥处置设施建成投运。
责任单位:溧水县政府。
40、2012年底以前,高淳县共50吨/日的污泥处置设施建成投运。
责任单位:高淳县政府。
41、2013年底以前,江宁区共150吨/日的污泥处置设施建成投运。
责任单位:江宁区政府。
......
(三)管理减排
55、严格污水处理设施监管。加强对城市、城镇污水处理厂监管,把出水是否达标、设施运行是否正常、污泥处置是否规范作为污水处理厂监管的重点,把污水处理厂处理水量、水质监测结果作为污水处理运营经费拨付依据之一,继续完善污水处理厂自动监控设施、中控系统建设。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牵头,市环保局、财政局配合,市城管局、市城建集团、各区县政府负责。
......


附表一:

南京市“十二五”水污染物总量减排重点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与规模 完成时限
......
二 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1 铁北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系统一期建设工程 新增处理水量5万吨/日,配套管网59.9公里 2011年
2 桥北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系统一期建设工程 新增处理水量10万吨/日,配套建设管网 2011年
3 城东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 设计处理能力15万吨/天,配套管网50公里 2013年
4 仙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新增处理水量5万吨/日,配套管网50公里 2013年
5 铁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新增处理水量5万吨/日,配套建设管网 2014年
6 城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新增处理水量2.5万吨/日,配套建设管网 2014年
7 桥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新增处理水量10万吨/日,配套建设管网 2014年
8 龙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新增处理水量5万吨/日,配套建设管网 2014年

三 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1 江宁科学园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新增处理水量4万吨/日,配套建设管网 2012年
2 汤山新城污水处理厂      新增处理水量2万吨/日,配套建设管网 2012年
3 江宁开发区南区污水处理工程 新增处理水量6万吨/日,配套建设管网 2014年6月
4 江宁城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新增处理水量4万吨/日,配套建设管网 2014年
5 六合雄州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新增处理水量2万吨/日,配套建设管网 2013年
6 六合大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新增处理水量4.5万吨/日,配套建设管网 2014年
7 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工程 新增处理水量2万吨/日,配套建设管网 2012年
8 溧水鹏鹞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新增处理水量2万吨/日,配套建设管网 2013年
9 浦口珠江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新增处理水量4万吨/日,配套建设管网 2014年

四 镇街建成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1 镇街建成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推进郊区县镇街建成区污水处理厂建设,2014年底以前实现所有建制镇街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镇街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 2011-2014年
2 栖霞八卦洲污水处理厂工程 新增处理水量0.5万吨/日,配套建设管网 2014年

五 村(社区)级污水处理建设工程 全面推进行政村(社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或接入城镇污水收集管网,每年完成50个(各郊区县各10个)行政村(社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 2011-2015年

六 城市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全面完善江心洲、城北、城东、仙林、城南、桥北、铁北等7个城市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推进玄武湖流域、金川河(含南十里长沟)流域、内秦淮河流域、北十里长沟流域、河西北部地区、城东地区等6个区域雨污分流和污水收集工程。2013年前,基本完成内外金川河、玄武湖流域、河西北部地区雨污分流改造,完善城北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系统;2015年,基本完成主城226平方千米范围雨污分流改造。提高污水截流和收集能力。  2011-2015年

七 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完善郊区县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显著提高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和水量。2015年前,各郊区县新增污水收集主次干管不少于5公里/万人,城镇污水处理厂负荷率不低于80%。 2011-2015年

八 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1 江心洲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 实施一级A提标改造,强化脱氮除磷效能 2013年
2 仙林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 实施一级A提标改造,强化脱氮除磷效能 2013年
3 南京城北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 实施一级A提标改造,强化脱氮除磷效能 2013年6月
4 桥北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 实施一级A提标改造,强化脱氮除磷效能 2013年
5 铁北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 实施一级A提标改造,强化脱氮除磷效能 2014年
6 城南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 实施一级A提标改造,强化脱氮除磷效能 2014年

九 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1 江宁滨江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 实施一级A提标改造,强化脱氮除磷效能 2012年
2 江宁空港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 实施一级A提标改造,强化脱氮除磷效能 2012年
3 江宁城北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 实施一级A提标改造,强化脱氮除磷效能 2014年
4 江宁科学园污水处理厂    实施一级A提标改造,强化脱氮除磷效能 2014年
5 溧水鹏鹞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工程 实施一级A提标改造,强化脱氮除磷效能 2012年
6 六合雄州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工程 实施一级A提标改造,强化脱氮除磷效能 2013年
7 浦口珠江镇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工程 实施一级A提标改造,强化脱氮除磷效能 2014年6月

十 城市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
1 江心洲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  新增回用能力8万吨/天 2013年
2 南京城北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 新增回用能力4万吨/天 2013年6月
3 城东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   新增回用能力8万吨/天 2013年6月
4 仙林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  新增回用能力2万吨/天 2013年
5 桥北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  新增回用能力2万吨/天 2014年
6 铁北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  新增回用能力2万吨/天 2014年

十一 城镇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
1 江宁科学园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 新增回用能力5万吨/天 2014年
2 江宁城北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
3 空港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
4 汤山作厂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
5 珠江镇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 新增回用能力1万吨/天 2014年
6 雄州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 新增回用能力2万吨/天 2014年
7 大厂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
8 溧水城市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 新增回用能力1万吨/天 2014年
9 高淳国邦污水处理厂 新增回用能力1万吨/天 2014年
10 高淳新区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

十二 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
1 江心洲、仙林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设施 建成400吨/日的污泥处置设施 2012年6月
2 城东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设施 建成400吨/日的污泥处置设施 2012年6月
3 城北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设施
4 桥北、铁北、城南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设施 建成200吨/日的污泥处置设施 2013年

十三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
1 浦口区污泥处置设施  建成50吨/日的污泥处置设施 2012年
2 六合区污泥处置设施  建成50吨/日的污泥处置设施 2012年
3 溧水县污泥处置设施 建成50吨/日的污泥处置设施 2012年
4 高淳县污泥处置设施  建成50吨/日的污泥处置设施 2012年
5 江宁区污泥处置设施  建成150吨/日的污泥处置设施 2013年

“......9、2014年底以前,龙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5万吨/日)......负荷不低于设计标准的60%。责任单位:市住建委牵头,市城建集团负责,浦口区、栖霞区、雨花台区政府配合。......8 龙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新增处理水量5万吨/日,配套建设管网 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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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南京污水处理能力今年要提升24.2万吨/日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5月9日讯)昨天,南京市政府发布了“南京市2013年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提升项目实施计划”,今年增加污水处理能力24.2万吨/日,改造一级A处理能力12万吨/日,敷设主次干管约600公里、支管网约1200公里,增加污泥深度脱水能力450吨/日和规范化处置能力100吨/日,完成尾水利用项目15万吨/日,为全面实现“十二五”水污染减排目标,打下良好的基础。

计划中,2013年,基本完成城东污水厂三期(15万吨/日)、六合雄州污水厂一期(二阶段2万吨/日)、溧水鹏瑶污水厂二期(2万吨/日)扩建项目,新建龙潭污水厂一期(一阶段1.25万吨/日)、浦口桥林开发区污水厂一期(2.5万吨/日)建设,建设丹阳集镇污水厂(0.2万吨/日)、金牛湖第二污水厂(0.5万吨/日)、冶山镇第二污水厂(0.3万吨/日)、龙池街道污水厂(0.45万吨/日),年度新增生活污水处理能力24.2万吨/日。

今年,南京还将基本完成桥北污水厂一期(10万吨/日)、六合雄州污水厂(2万吨/日)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同时开展2014年污水厂提标改造项目前期工作。

(来源:南京晨报,作者:记者成岗,上海供排水项目网戴晓红编辑,2013年5月9日)

“......新建龙潭污水厂一期(一阶段1.25万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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