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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信息论坛』>> 『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拟在建项目汇编』 | 本分论坛共57579贴 | 99264回复 | 分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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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0-福建省龙海市北区城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2010/9/12 2: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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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海市北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简本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投资方:漳州吉源水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总投资:
○1一期工程总投资: 23241.55万元:
○2一期工程直接投资:18320.46万元;
项目规模:
1:新建污水处理厂:
一期工程总投资:23241.55万元
一期建设规模4.8万吨/日,占地70亩。
项目选址位于蔡店村东侧,中闽大道西侧,滨江大道北侧区域。
2:新建污水收集干管:污水干管总长度36.21公里(一期敷设21.64公里),管径DN500~DN1500,输水能力按本地区远期污水总量设计,管材采用钢筋混凝土管和球墨铸铁管。
3:新建污水提升泵站:建设污水提升泵站3座,设计规模分别为1.4万m3/d、2.0万m3/d、2.8万m3/d。
4:新建处理后尾水管:管路总长度8.25公里,管径De900,采用承压HDPE管。

主要工程内容
1.经过论证确定本项目建设规模如下:
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 4.8万m3/d (预留后期发展用地)
污水收集干管:一期工程管路敷设长度21.64公里,DN600-DN1500管径
处理后尾水管:输水规模4.8万m3/d,一期工程管路敷设长度8.25公里,De900管径。
2.污水处理厂设计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排放标准。主体工艺采用前置厌氧氧化沟工艺,消毒方式为紫外消毒,污泥处理方式采用一体化带式压滤机进行浓缩脱水,脱水后的泥饼运至指定地点填埋处置。
3.污水处理厂的粗格栅及提升泵井、细格栅旋流沉砂池、紫外消毒池、出水泵站、污泥脱水间、变配电间按9.6万吨/日规模设计,设备按9.6万吨/日规模安装;氧化沟、二沉池按4.8万吨/日规模建设。
2、污水干管布置
(1)1号污水干管:主要服务范围为东美片区,凤山片区、龙池大道沿线区域。干管起点为福建希源纸业有限公司旁边的林美大道,沿龙池大道向西铺设,在横山南侧水系过桥,至沈海高速公路复线与吉德路交汇处路口的1#污水提升泵站,提升泵站出水管路折向南侧,至南门村西侧的龙池大道路与滨江大道路口折返至向东,最终沿滨江大道向东一直敷设设至污水处理厂。
1#提升泵站一期输水提升规模为1.4万吨/日。
(2)2号污水干管:主要服务范围为福龙片区南侧及周边排水点。干管起点位于原泰山食品厂西南侧规划道路路口,沿规划道路向南敷设至滨江大道,最终汇入1#管线的干管。本段干管全部采用重力流设计,不设中途提升泵站。
(3)3号污水干管:主要服务范围为良才片区、中心镇区、文圃片区及沿线周边排水点。干管起点为324国道与洪岱路交汇路口,沿规划中洪岱路向南敷设,最终在沿滨江大道向西延伸至本项目污水处理厂。
由于已建的福龙污水处理厂远期总发展规模仅为2.0万吨/日,按照当地远景发展计划,将拆除福龙污水厂,因此本区段内的污水干管做适当放大设计,已接纳福龙地区的排水。
3-1#提升泵站远期规模为2.0万吨/日,设备分期安装。
3-2#提升泵站远期规模为2.8万吨/日,设备分期安装。
(4)4号污水干管:主要服务范围为远期龙池片区超出处理能力的污水,管线全部采用重力流形式,沿龙池大道主路一侧敷设,延伸至污水厂北侧与3#管线主管路汇合。本段干管管路采用重力流设计。
结合技术经济比较和当地使用情况,DN600及以下管路采用HDPE塑料排水管,DN600以上管路采用钢筋混凝土管。
3、污水处理工艺污水处理界别为二级处理,主体工艺采用前置厌氧氧化沟工艺,污泥处理采用带式预浓缩脱水一体机处理。
(1)污水先进入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经粗格栅去除大的固体漂浮物后经提升进入细格栅和旋流沉砂池,而后自流进入前置厌氧氧化沟。
(2)预处理后的污水进入氧化沟内。该池中设有独立厌氧段和缺氧段,在这里,大量的硝化液在缺氧状态下产生反硝化作用,释放出氮气,起到良好的脱氮作用。经脱氮的废水进入连续好氧反应器,活性污泥在好氧情况下起硝化反应,厌氧、缺氧和好氧交替进行,可有效脱氮除磷。同时,在好氧的情况下,大量有机污染物也同时得到有效的去除。
(3)经过生化处理段后,污水进入二沉池进行泥水分离。
(4)经消毒后的污水由提升泵加压尾水管输送至排海口。
4、设计进出水水质:目前角美镇区的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两部分。已建成的福龙、龙池污水处理厂地处开发较早的企业密集区,收纳了本地区大部分的工业废水。
结合城市发展规划和管网布置,本项目的污水处理厂设计以本地区的生活污水为主,排水收集范围现有的工业废水经企业预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后,也一并纳入本项目污水管网,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污水处理厂设计进、出水主要水质指标
项目  CODcr(mg/l) BOD5(mg/l) 总磷(mg/l) 总氮(mg/l) 氨氮(mg/l) 悬浮物(mg/l)
进水水质 450 250 3  35 30 250
出水水质(国家一级B标准)  60 20 1  20 8  20
处理程度 87%  92%  66.7% 43%  73%  92%
5、污泥处理工艺:来自二沉池的剩余污泥进入污泥储池,之后送入污泥脱水间的带式预浓缩脱水一体机进行污泥脱水,脱水机将污泥压滤为泥饼后外运。
6、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类别  项目  产生量(t/a)  削减量(t/a)  排放量/进入环境量(t/a)
废水  废水量 1752万 1752万 1752万
  COD 7884  6832.8 1051.2
  BOD5  4380  4029.6 350.4
  SS 4380  4029.6 350.4
  氨氮  525.6 385.44 140.16
  总氮  613.2 262.8 350.4
  总磷  52.56 35.04 17.52
废气  H2S 0.05  0  0.05
  NH3 0.75  0  0.75
固体废物 污泥  2920  2920  0
  格栅沉渣  1095  1095  0
  沉砂污泥  14600 14600 0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 大气环境:由于项目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各污染源的各类污染物下风向最大浓度估算值均小于小时浓度标准值的10%,因此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显著影响。
2、 地表水环境:拟建项目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排放标准标准后纳入尾水排放管网排入九龙江。采用物质输运方程对排放口排放污水中的CODMn、BOD5,总磷,总氮,氨氮的影响进行城镇一级B标准排放和事故性排放,并分别模拟了近岸排放和管道深水排放两种排放方式。

当污水处理厂排放量为4.8万吨/日并进行管道深水排放时,污染物的分布主要由潮流及河口径流的共同控制,呈现以排污口为中心的扩散区。落急时,污染物随着九龙江河口径流及潮流向湾外迁移;到低平潮时,污染物可达鼓浪屿附近,北港处的污染物浓度较小;涨急时,污染物随涨潮流向在九龙江河口内迁移,到高平潮时,污染物主要分布在鸡屿至北港之间,在北港附近污染物浓度较高,并略向南侧扩散。各污染物的,影响范围为鸡屿以西、海门岛以北的河口区内,正常排放时,各潮时BOD5,CODMn和总氮浓度增量均在0.1 mg/L ~0.5 mg/L之间;氨氮浓度增量在0.03~0.1mg/L之间,总磷浓度增量则0.005~0.01mg/L之间。

当污水处理厂排放量为4.8万吨/日并进行近岸排放时,与管道深水排放相比,由近岸水深浅,流速小,污染物浓度在岸边浓度较大。各污染物的,影响范围为鸡屿以西、海门岛以北的河口区内。正常排放时,各潮时BOD5,CODMn和总氮浓度增量均在0.2 mg/L ~1.0 mg/L之间;氨氮浓度增量在0.05~0.4mg/L之间;总磷浓度增量在0.01~0.05mg/L之间。

事故性排放污染物浓度总的分布趋势与正常排放大概一致,但浓度值有较大幅度增加,高浓度污染物影响的范围也有所扩大。事故排放时,管道深水排放的排污口至鸡屿水域CODMn的浓度增量达到0.4mg/L ~2.0mg/L,影响较大,而近岸排放CODMn的浓度增量达到1.0mg/L~4.0mg/L。因此污水处理厂要加强管理及监督,保证安全生产,尽量防止事故发生。

以上预测结果来看,近岸排放对水体的影响更大,且高浓度污染物直接影响到岸边的水体,相对而言,管道深水排放是一种优先选择的排放方式;同时也注意到事故排放时,近岸排放的污染浓度增量比管道深水排放高很多,为了安全生产,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的发生的危害性,管道深水排放是一种比较适合的排放方式。

3、声环境:预测计算表明,建设项目实施后,周围声环境质量将维持现有水平。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 废水防治措施:根据设计的污水处理工艺,建设项目COD、SS、NH3-N、 TN、TP指标均可以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排放标准的B标准,最终达标排入九龙江可行。
2、 恶臭防治措施:根据龙海市北区城市污水处理厂所处位置及周边环境,为达到理想的除臭效果,本工程选用生物除臭。本项目污泥脱水机房设在厂区的西北角,与机械处理段相距较远,不易与机械处理段使用同一系统,因此全厂共设置2套生物除臭系统,一套收集处理粗格栅间、细格栅间、沉砂池等构筑物的污染气体,一套收集处理污泥处理区废气。根据运行情况,换气次数按3~6次设计。该方法都已有多例成功应用实例,措施可行。
3、 噪声防治:根据类比调查,通过采取减振、室内隔声等措施后,再经距离衰减和绿化隔离后后,拟建工程强噪声源可降噪30~40dB(A),厂界噪声可达标。因此项目的噪声控制措施可行。
4、 固废防治:结合本项目污泥特点,本项目产生的污泥经浓缩、脱水预处理后送至垃圾填埋场处理。本项目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定时清运。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以得到妥善处置和合理利用,措施可行。
5、 根据项目特点,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最大程度降低风险的发生和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 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

本项目符合《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城建[2000]124号中第2条目标与原则“受纳水体为封闭或半封闭水体时,为防治富营养化,城市污水应进行二级强化处理”,第4条污水处理 “二级强化处理可采用A/A/0法”的要求。

同时对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40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的“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项目。本项目所用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原料以及产品均不在国家明令淘汰、限制、禁止的名录之列。

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2、 清洁生产原则符合性:对比国内同类生产企业,本项目的物耗、能耗较低,本项目生产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3、 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污染物达标排放可行性

废水防治措施:根据设计的污水处理工艺,建设项目COD、SS、NH3-N、 TN、TP指标均可以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排放标准的B标准,最终达标排入九龙江可行。

恶臭防治措施:根据龙海市北区城市污水处理厂所处位置及周边环境,为达到理想的除臭效果,本工程选用生物除臭。本项目污泥脱水机房设在厂区的西北角,与机械处理段相距较远,不易与机械处理段使用同一系统,因此全厂共设置2套生物除臭系统,一套收集处理粗格栅间、细格栅间、沉砂池等构筑物的污染气体,一套收集处理污泥处理区废气。根据运行情况,换气次数按3~6次设计。该方法都已有多例成功应用实例,措施可行。

噪声防治:根据类比调查,通过采取减振、室内隔声等措施后,再经距离衰减和绿化隔离后后,拟建工程强噪声源可降噪30~40dB(A),厂界噪声可达标。因此项目的噪声控制措施可行。

固废防治:结合本项目污泥特点,本项目产生的污泥经浓缩、脱水预处理后送至垃圾填埋场处理。本项目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定时清运。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以得到妥善处置和合理利用,措施可行。

4、 总量控制:鉴于项目属新建项目,首先考虑落实污染治理措施,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考虑在区域内平衡。建设项目实施后,废水、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在漳州市内平衡。

5、 地区环境质量状况
(1)环境质量现状:根据历史监测资料来看,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大气、地表水、海洋环境、声环境质量良好,可以满足功能要求。
(2)预测结果:根据建设项目所排放的废气源强计算,对周围大气环境无不利影响。
建设项目废水排放并不会显著影响到纳污水体的水质。
预测计算表明,建设项目对厂界噪声的贡献值较小,预测值超标率为0%。建设项目对厂界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6、 环境风险评价

事故性排放污染物浓度总的分布趋势与正常排放大概一致,但浓度值有较大幅度增加,高浓度污染物影响的范围也有所扩大。事故排放时,管道深水排放的排污口至鸡屿水域CODMn的浓度增量达到0.4mg/L ~2.0mg/L,影响较大,而近岸排放CODMn的浓度增量达到1.0mg/L~4.0mg/L。因此污水处理厂要加强管理及监督,保证安全生产,尽量防止事故发生。

通过风险防范措施的设立,可以较为有效的最大限度防治风险事故的发生和有效处置,并结合企业在下一步设计、运营过程中不断制定和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本项目所发生的环境风险可以控制在较低的水平,风险发生概率及危害将低于国内同类企业水平,本项目的事故风险处于可接收水平。

7、 环境管理和公众参与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表明:环保措施投资合理,不仅确保达标排放,同时还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拟建项目环保管理和监测采用三级管理、两级监测。

8、 总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厂址符合地方规划用地要求,项目组成及工艺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可有效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满足清洁生产的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控制范围内,项目排污口及排污方式满足海洋功能区划要求,周围群众对项目建设持欢迎态度。从环保的角度上看,本建设项目在确保污水处理效率稳定达标排放、有效防治事故排放的前提下建设可行。

(来源: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2010-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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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海市北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简本公示

一、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漳州吉源水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黄总
电 话: 0596-6383399

二、环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蒋王庙街8号
邮 编:210042
联系人:李道进
电 话:025-85287024
邮 箱:milanli8@126.com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考虑以拟建项目所在地方圆5km范围内的公众为主,涵盖项目管线铺设路线沿线500米范围内居民,其它公众为辅的原则
2、 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3、 对本项目建设如有较大疑义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告期间向现场工作人员提出质疑。
4、 为了更好的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 咨询或口头向现场工作人员提出建议
2、 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
3、 将书面意见递交至单位门卫处或联系人本人
4、 以信函形式向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1、 公告不少于十个工作日,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将为公告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2、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可同时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编制单位提出。

(来源: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2010-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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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ZZ00200-0809-2011-00028
主题分类: 项目审批
发布机构: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1年02月25日
名  称: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龙海市北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文  号: 漳发改审〔2011〕26号
主 题 词: 基建 污水处理厂 项目建议书 批复

龙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上报龙海市北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龙发改[2011]9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治理龙海市北区废水排放对周边环境污染,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原则同意龙海市北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建设,项目业主为龙海市角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拟在角美镇流传村新建处理污水能力4.8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一座,配套管网31.81公里(其中:主干管21.64公里,尾水管10.17公里),匡算总投资为25425.3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业主多渠道筹集解决。

请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进一步落实项目资金,委托有资质的咨询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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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海市北区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海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龙海市角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科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现对龙海市北区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海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龙海市北区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海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二、招标编号:KXZ(漳)11031号

三、项目概况:龙海市北区城市污水处理厂选址位于龙海市角美镇南门村,即位于角美镇中闽大道东侧、九龙江北港北侧地块。规划污水处理建设规模为25万吨/日,总用地面积20公顷,其中首期建设规划用地4.6公顷,处理规模4.8万吨/日。

四、资金来源: 招标人自筹

五、招标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编制《龙海市北区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海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

六、质量标准:报告编制达到相应深度且满足上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审核要求。

七、完成期限:在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报告书编制。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甲级资质,评价范围必须包括海洋工程。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9月5日至9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科信公司代表处(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或福建科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市胜利东路丹霞华庭504室)办理本工程的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若需邮购,请自行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售后不退。

十、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最低价中标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十一、投标保证金提交
1、投标保证金的提交的时间:2011年10月8日上午9:00前;
2、投标保证金的提交的方式: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形式汇到指定的账号;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壹万元整人民币。

十二、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0月8日上午9时00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龙海市角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龙海市角美镇
邮 编:363000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13605077171
传 真:0596-677996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科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胜利东路丹霞华庭504室 
邮 编:363000
联系人:潘桂兰
电 话:0596-2931393
传 真:0596-2930050

(来源:漳州招标采购网,201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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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海市北区城市污水处理厂BOT项目招标代理

根据《漳州市国有单位选择中介机构比选办法》(漳政综[2009]70号)的有关规定,在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监督下,我单位于2012年2月14日15:30时在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二楼会议室采用低价中选的方式进行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比选结果如下:

中选单位: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12年2月15日起至2012年2月17日止。

比选人:龙海市角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201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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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海市北区城市污水处理厂BOT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致:
云南国清环保节能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希源纸业有限公司:
山东思源水业工程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龙海市北区城市污水处理厂BOT招标项目已由漳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批准,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龙海市角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选定项目实施人。现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密封投标。

2、招标编号:闽咨价[2012]漳咨字07号

3、项目概况
3.1 项目地点:龙海市北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地点位于九龙江北港北侧,中闽大道与滨江路路口东北角地块。
3.2 建设规模:本次建设污水处理规模为4.8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
3.3 招标内容:龙海市北区城市污水处理厂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BOT)的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为30年(含建设期),从特许经营权协议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3.4 招标范围:
(1)本项目的投资建设;本项目投资估算额为人民币9047.81万元,包括污水处理厂的主体构筑物及相关附属建构筑的土建工程、电气、自控、给排水、消防、环保等工程以及厂区管网等配套设施;
(2)本项目在特许经营期内的运营与维护;
(3)本项目在特许经营期届满后的移交。
3.5 设备工艺:前置厌氧氧化沟工艺。
3.6 项目进度:2012年12月前建设完成并试运营。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
4.2 投标人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800万元人民币;
4.3 近三年具备建设或经营管理过日处理规模2万吨/日(含2万吨/日)或以上污水处理厂(或处理设施)的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4 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参加投标前三年内平均资产负债率不大于60%,净资产不低于招标项目估算总投资的40%。
4.5 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违约、违纪行为;
4.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拾万元整(小写:¥800000.00 元),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3月7日至3月11日(周六、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00(北京时间,下同),在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领取(招标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报告)等相关招标资料。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3月28日9时00分,地点为: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递交方式: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递交。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海市角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文圃大道1号镇政府大院内
邮 编:363000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1360507717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天成佳园2幢304室
邮 编:363000
联系人:小黄
电 话:0596-2063355
传 真:0596-2063355
E-mail:mzfjzz@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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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日期:2012-03-30
截止日期:2012-04-18
招标编号:闽咨价[2012]漳咨字07号

1、招标条件:龙海市北区城市污水处理厂BOT招标项目已由漳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批准,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漳州市角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选定项目实施人。现邀请云南国清环保节能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漳州华荣纸业有限公司、山东思源水业工程有限公司前来密封投标。

2、招标编号:闽咨价[2012]漳咨字07号。

3、项目概况
3.1 项目地点:龙海市北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地点位于九龙江北港北侧,中闽大道与滨江路路口东北角地块。
3.2 建设规模:本次建设污水处理规模为4.8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
3.3 招标内容:龙海市北区城市污水处理厂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BOT)的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为30年(含建设期),从特许经营权协议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3.4 招标范围:
(1)本项目的投资建设;本项目投资估算额为人民币9047.81万元,包括污水处理厂的主体构筑物及相关附属建构筑的土建工程、电气、自控、给排水、消防、环保等工程以及厂区管网等配套设施;
(2)本项目在特许经营期内的运营与维护;
(3)本项目在特许经营期届满后的移交。
3.5 设备工艺:前置厌氧氧化沟工艺。
3.6 项目进度:2012年12月前建设完成并试运营。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
4.2 投标人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800万元人民币;
4.3 近三年具备建设或经营管理过日处理规模2万吨/日(含2万吨/日)或以上污水处理厂(或处理设施)的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4 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参加投标前三年内平均资产负债率不大于60%,净资产不低于招标项目估算总投资的40%。
4.5 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违约、违纪行为;
4.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拾万元整(小写:¥800000.00元)。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3月30日至4月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00(北京时间,下同),在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领取(招标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报告)等相关招标资料。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4月18日9时00分,地点为: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递交方式: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递交。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角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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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海市北区城市污水处理厂BOT招标项目(二次招标)中标结果公示

工程名称:龙海市北区城市污水处理厂BOT招标项目
开标时间:2012年4月18日上午9:00

中标单位:漳州华荣纸业有限公司
污水处理费中标价:人民币0.8元/吨
特许经营期:特许经营期为30年(含建设期),从特许经营权协议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第二中标候选人:山东思源水业工程有限公司

废标说明:云南国清环保节能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企业财务状况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违反第5.2.6条规定,作废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成员:蔡荣谦、高秀云、陈荣贤、李榕、杨存兴

招标人:漳州市角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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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漳州台商投资区经发局、漳州台商投资区纪工委、漳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 0596-6786811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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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2012年4月19日起至2012年4月2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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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客好评网(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设备材料选型指南)→ 投资运营商专区→ 浏览帖子:0485-漳州华荣纸业有限公司
http://www.waterchina.cn/bbs/show.asp?id=16976&bd=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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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漳州市角美城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漳州台商投资区经济发展局:

你局《关于上报<漳州市角美城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漳台经[2012]139号)及有关附件收悉。我委于2011年2月以《关于龙海市北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漳发改审〔2011〕26号)批复龙海市北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建议书。鉴于规划用地调整,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文件《关于漳州台商投资区第三污水处理厂规划建设用地调整的批复》(漳政综[2012]5号),经研究,对该项目重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项目建设将改善城市区域水环境质量,加快漳厦城市一体化建设,强化城市功能布局,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项目业主:漳州市角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址:角美镇西边村(角海路跨江桥立交互通东侧、滨江大道北侧地块)。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总用地面积70亩。项目新建1座日处理污水4.8万吨的污水处理厂、3座污水提升泵站以及铺设配套污水管网31.81公里(其中:污水收集管21.64公里,DN500-DN1500;尾水管10.17公里,De900)。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投资初步估算为25425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业主多渠道筹集解决。

请依据此批复文件抓紧开展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环评审批、节能、维稳等项目前期工作,进一步落实项目资金,委托有资质的咨询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

原漳发改审〔2011〕26号文作废。

二○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来源:漳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2012-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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